青岛交运集团的主营业务
交运集团(青岛)拥有国家二级道路客运经营资质,积聚了高档高速客运、普通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交客运和城市出租客运配套发展的强势经营资源。其中包括:二级以上汽车站11个;三级汽车站8个及遍布市区和各区、市(县)的长途客运站网点。经营长途客运线路476条,其中跨省线路129条,省内线路224条,区内线路123条。集团经营客运班车1088辆,城市客运出租车1256辆,城市公交线路21条,公交车辆407辆,其中所创建的城市公交“温馨巴士”获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服务名牌、全国用户满意服务等多项荣誉称号,在国内同行业中居领先位置。
集团直属车站
青岛长途汽车站(青岛市市北区温州路2号)
青岛汽车北站(青岛市城阳区重庆北路59号)
青岛汽车东站(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
青岛沧口汽车站(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513号)
青岛馆陶路汽车站(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49号)
海泊河汽车站(青岛市市北区内蒙古路58号)
利津路汽车站(青岛市市北区利津路30号)
火车站汽车站(青岛市市南区单县支路1号)
即墨汽车站
胶州汽车站
莱西汽车站
胶南汽车站
平度汽车站
黄岛汽车站
全国各地班车到达站 地 区 城 市 直辖市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青岛区间线路 即墨 莱西 开发区 胶州 胶南 平度 山东济南地区 济南 章丘 商河 山东潍坊 潍坊 临朐 昌城 昌邑 桃园 安丘 井沟 诸城 昌乐 高密 相州 寿光 大家洼 青州 阚家 王家庄 孟疃 瓦店 林家村 山东烟台 烟台 莱州 黄城 牟平 海阳 莱阳 蓬莱 徐家店 招远 栖霞 毕郭 郭城 赤山 辛安 金山寨 中桥 朱桥 桃村 山东威海 威海 乳山 文登 石岛 荣成 俚岛 龙须岛 沙窝岛 山东日照 日照 莒县 五莲 山东临沂 临沂 苍山 蒙阴 沂南 莒南 沂水 板泉 郯城 费县 平邑 临沭 山东淄博 淄博 周村 临淄 沂源 山东东营 东营 仙鹤 山东泰安 泰安 楼德 肥城 宁阳 新汶 东平 石莱 山东荷泽 荷泽 东明 成武 鄄城 巨野 单县 曹县 定陶 山东德州 德州 宁津 乐陵 夏津 平原 德平 老武城 庆云 齐河 山东聊城 聊城 冠县 樱桃园 山东滨州 滨州 阳信 惠民 无棣 沾化 邹平 山东莱芜 莱芜 山东济宁 济宁 梁山 微山 金乡 汶上 嘉祥 山东枣庄 枣庄 滕州 山亭 台儿庄 薛城 河北省 保定 定州 高碑店 河间 衡水 石家庄 邯郸 邢台 沧州 廊坊 南皮 馆陶 唐山 承德 秦皇岛 河南省 郑州 驻马店 项城 沈丘 开封 长垣 鹤壁 商丘 夏邑 南阳 新乡 安阳 濮阳 禹州 漯河 浙江省 杭州 水头 瑞安 龙港 温州 白象(乐清) 温岭 丽水 舟山 宁波 义乌 淞浦(慈溪) 余姚 绍兴 嘉兴 湖州 海宁 金华 江苏省 南京 常熟 通州 南通 常州 靖江 扬中 镇江 江都 高邮 盐城 射阳 沛县 徐州 沭阳 睢宁 淮安 阜宁 邳县 墟沟 新浦 (连云港)赣榆 如皋 泰县 泰州 扬州 大丰 丰县 宿迁 扬中 姜堰 兴化 江阴 苏州 海门 无锡 如东 建湖 新沂 如皋 海安 湖北省 汉口 荆门 潜江 沙市 湖南省 长沙 岳阳 常德 江西省 南昌 九江 安徽省 合肥 安庆 铜陵 巢湖 芜湖 马鞍山 天长 六安 岳西 淮南 亳州 桐城 山西省 太原 晋城 长治 临汾 侯马 福建省 厦门 石狮 莆田 福州 福安 四川省 成都 巴中 广东省 广州 陕西省 西安 榆林 辽宁省 沈阳 东港 内蒙 呼和浩特 临河 包头 赤峰 东胜(鄂尔多斯) 吉林省 长春 白山 吉林 延吉 黑龙江省 哈尔滨 公交线路
青岛市:
主城区公交车线路:31 路、223 路、601 路、602 路、603 路、604 路、605 路、606 路、607 路、608路、609 路、610 路、611 路、612 路、613 路、615 路、616 路、617 路、618 路、619 路、620 路、621 路、622 路、623 路、625 路、626 路、627 路、628 路、629 路、630 路、631 路、632 路、633 路、635路、636路、637路。
微型循环公交车线路:461路、462路、463路、465路、466路。
海底隧道公交车线路:隧道3路、隧道4路、隧道7路、隧道8路。
都市观光巴士线路:都市观光巴士1号线、都市观光巴士2号线、都市观光巴士3号线、都市观光巴士4号线。
发往青岛北站:临1(铁路北站西广场——汽车北站)、临2(铁路北站西广场——四方长途站)
胶南市:
主城区公交车线路:2路、7路、8路、9路、10路、11路、12路、15路。
南北纵线的公交线路:101路、105路。
东西横线的公交线路:202路、206路、207路。
大站式公交线路:301路、303路、306路。
出租车公司
青岛交运集团出租分公司青岛交运银通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青岛交运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温馨出租分公司
青岛市汽车租赁公司(二运公司) 交运集团(青岛)是国有大型综合性交通运输企业集团,各项综合指标在全省同行业居首位,在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百强排行榜中名列第15位,在全球华商交通业5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108位,在中国服务企业5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276位,在中国物流企业排行榜中名列第20位,全国AAAA级综合性物流企业。集团拥有高中档客车、集装箱专用车、大型牵引车、大型自卸车及配套装卸机械6398辆(台),38000载重吨位;拥有交通部批准的道路客运二级经营资质和道路货运一级经营资质;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28户。经多年发展,集团已形成以“情满旅途”品牌为主体的企业文化,以综合运输为核心的物流及配套服务网络。
现有物流主要业务网点58个,范围覆盖全国25个省市。2008年综合物流营业收入26,296.14万元,主要客户有山东中烟、海尔、海信、青啤、马士基、中集、宜家等国内外知名客户。以集装箱运输为主体,形成代理、堆存、运输于一体的多式联运经营格局。崂运公司拥有各种吨位集装箱运输车辆128部,现为青岛地区规模最大的集装箱运输公司,年均运输箱量达50000TEU。联运公司运营着青岛市唯一一支铁路集装箱专业车队,与全国各地联运企业保持多年的联运合作关系,在铁路青岛站营业大厅与铁路部门联合办公,为客户提供铁路箱货物上站集运和到门配送业务,真正做到“一票到底、全程服务”。危化品物流是联运公司近年来重点发展的专业物流项目,公司具有1-6类、8-9类危化品运输资质和三级危化品仓储资质,所有操作人员全部经过安监部门培训上岗,经过几年来的发展,联运公司已经成为青岛地区资质最全、运作最规范的危化品物流服务企业之一。
以散杂货经营为主体的煤炭、焦炭、大麦、土石方等散装货物运输,具有国家一级货运资质,现拥有的自卸车辆和机械设备,能够及时满足广大客户的运输需求。公司年运量月150万吨,其中煤炭年运量90万吨左右,焦炭年运量20万吨左右,大麦年运量10万吨左右。其他散装货物年运量30万吨左右。大型公司拥有以大件运输为主体,配套起重、安装等服务功能,可承接各类大件物资运输和起重、安装业务,为客户提供大件运输、起重、安装等配套服务。把“比顾客的需求做得更好”的服务理念贯穿于经营的全过程。
以零担快递为基础形成小件、快件、散货运输于一体的快速运输经营格局。集团辖属13个长途汽车站,已形成遍布市内及各县市的小件快运受理网络,随客车发往全国各地的小件快运在集团各车站均能受理,并已推行网络化运营,运输网络覆盖全国,发送便捷,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快直送”服务高效、经济、合理,被誉为“都市配送先锋”,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生命力,并且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现自有各类型车辆50余部(以厢式货车为主),仓储面积达9000余平方米,现已开通青岛至四川、青岛至湖北、青岛至广西、青岛至湖南、青岛至烟台、青岛至淄博等多条专线,以城市配送为主体,并通过专线网络配送带动货物运输,从而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到胶东半岛及省内各区市。“快直送”拥有各种厢式海关监管车辆30余部,公司具有多年海关监管运输经验,与海空港码头及报税区均有合作关系。海关监管车辆的运输网络覆盖全国各地,反应快速,运输质量高,竭诚为广大客户的服务。
以货运配载市场为主体,形成代理、仓储、运输、信息服务于一体的货运交易有形化市场经营。集团现有7处综合型物流配载市场,规模较大、功能齐全、区位优势较为有利,占地总面积17万平方米,仓储面积8万平方米,市场集货运交易、停车食宿、信息服务、仓储配送、干线运输、零担快递、装卸分拨等功能于一体,为中小运输企业开展经营提供了理想场所。参照2008年底的经营数据,共有600多家货运企业常驻各货运市场开展经营,货运配送网络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日均车流量1000余部,各市场已经发展成为各类物资进出青岛市的主要集散地和公路货运的重要枢纽。公司各货运市场先后获得过国家二级物流场站、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百强诚信场站、青岛市规范化文明市场等多项殊荣。
以综合运输配套为主体的多元经营,已形成汽车维修、交易市场等多个经营格局。汽车维修经营,集团已开拓了美国、德国、日本等生产的高档轿车区域性维修市场,拥有遍布全市的100多处车辆维修站点;有形化市场经营,集团拥有汽车配件、五金机电、货运配载、民用品等15户交易市场,形成了多种市场交易、仓储、营销于一体的市场经营系列。
“比顾客的需求做得更好”。青岛交运集团愿以雄厚的经济实力、先进的运输方式、多功能的经验网络、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竭诚为广大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交运集团(青岛)分布在全市的车辆维修实体单位18个,其中一类资质5个,二类资质13个,另有汽车特约维修服务站29个,比亚迪4S店一个。在我市和各区、市(县)内的维修大型客车、重型货车、集装箱车、装卸机械、进口轿车及普通车辆与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汽车修理单位
青岛交运集团公司汽车修理分公司
青岛交运一分公司汽修厂
青岛交运四分公司(即墨)汽修厂
青岛交运五分公司(胶州)汽修厂
青岛交运七分公司(莱西)汽修厂
青岛交运八分公司(胶南)汽修厂
青岛交运崂运公司汽修厂
青岛交运大型公司汽修厂
青岛交运二运汽修厂
青岛市太脱拉汽车维修站 集团拥有国家一级道路货运经营资质,经营管理的货运车辆和装载机械2622辆(台),货运及物流场站8处,其中有2处是集车辆运输、仓储、堆存、中转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场站,占地面积263亩。依托集团的车辆运输规模、物流场站群和多年形成的良好商誉等资源优势,集团及各货运业务单元的子分公司与青岛市海尔、热电、国美等大型企业建立了常年产品包运和物流配送的业务关系。在充分利用集团的物流资质和商誉等拓展经营方面,崂运公司的集装箱运输、联运公司的危化品运输、二运公司的城市物资配送运输、土石方公司的散装物资与件杂货物资运输、大型起重公司的大件与特种机械设备运输及起重、吊拉、安装等物流及服务业务积聚了一定的经营资源。
配载市场
青岛交运联运货运配载
青岛八码头货运交易市场
青岛市货运交易市场
青岛交运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温馨物流中心
青岛交运崂山运输有限公司信通达货运市场
青岛交运大沙路货运市场
集装箱运输
青岛交运崂山运输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青岛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物流分公司
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兴达快运分公司
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盛达快运分公司
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顺达快运分公司
青岛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交运快递分公司
青岛公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青岛市土石方公司煤炭运输分公司
青岛交运集团公司第五分公司
青岛黄海国际货运公司
城市配送
青岛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快直送分公司
散货运输
青岛市土石方工程公司 交运集团(青岛)小件快递经过多年运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在此基础上青岛交运集团推出了小件快递的品牌——“交运快运”。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更便利的服务,交运快运于2008年底开始实施网络化运作,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品牌化、网络化、规模化运营,依托集团所属车站,形成货物受理网络,客户可以就近选择受理点办理货物托运。
交运快运在市内有青岛汽车站、青岛汽车东站、青岛汽车北站、沧口汽车站、海泊河汽车站、利津路汽车站、馆陶路汽车站、火车站汽车站及下属的黄岛汽车站、胶州汽车站、胶南汽车站、莱西汽车站、平度汽车站、即墨汽车站共14个货物受理点,依托客运班车可运达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共有班车线路1000多条。省内货物当日到达,省外货物次日到达,有着快捷、便利、价格低廉的优势。
“交运快运”本着“比顾客的需求做得更好”的服务理念将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交运集团(青岛)同时运营三条青岛旅游观光巴士线路,分别是在青岛前海一线运营的观光巴士1路、在唐岛湾景区运营的观光巴士2路以及在台东和奥帆基地运营的观光巴士3路。
观光巴士运营线路简介:
青岛观光巴士1路(单县支路——大河东客服中心)
发车时间:单县支路 9:00-15:00
大河东客服中心 11:00-17:00 (整点发车)
线路走向:
上行:自单县支路(青岛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始发,沿费县路、兰山路、太平路、莱阳路、南海路、正阳关路、香港西路、太平角六路、东海西路、东海中路、东海东路、海口路、香港东路、崂山路至大河东客服中心。
下行:自大河东客服中心始发,沿崂山路、香港东路、海口路、东海东路、东海中路、东海西路、太平角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太平路、常州路、广西路、费县路至单县支路终点站。
站点设置:
上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栈桥、鲁迅公园(海底世界)、南海路(第一海水浴场)、八大关(八大关景区)、二疗、五四广场、奥帆基地、银海游艇俱乐部、极地海洋世界、雕塑园、石老人浴场、石老人、石老人观光园、沙子口、雨林谷、大河东服务中心。
下行:南海路站、八大关站改为中山公园站、海水浴场站。
线路长度(单程):35公里。
运行时间(单程):100分钟。
实行有人售票,发车间隔60分钟,旺季根据需求加大密度。
票价:单程上限票价为每人次10元,上车一次有效。通票30元/人,24小时内有效,可不限次数乘车。
青岛观光巴士2路(单县支路——唐岛湾风景区)
线路走向: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单县支路)发车,沿单县路、广州路、四川路、胶州湾海底隧道、漓江东路、环岛路、金沙滩路、环岛路、漓江西路至唐岛湾路。
沿途站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薛家岛隧道公交枢纽站、金沙滩东、金沙滩、金沙滩西、码头休闲村、开发区市民广场、唐岛湾风景区。
线路长度(单程):23公里。
运行时间(单程):60分钟。
实行有人售票,发车间隔30分钟内,旺季根据需求加大密度。
票价:单程上限票价为每人次15元。
青岛观光巴士3路(单县支路——奥帆基地环行)
发车时间:单县支路19:00、21:00
线路走向: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单县支路)发车,沿费县路、兰山路、中山路、堂邑路、馆陶路、陵县路、聊城路、胶州路、热河路、辽宁路、利津路、长春路、威海路、台东一路、延安三路、延吉路、福州北路、宁夏路、麦岛路、东海中路、东海西路、太平角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太平路、常州路、广西路、费县路至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沿途站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天主教堂、德国风情街(馆陶路)、科技街(辽宁路)、天幕城(利津路)、台东商贸区(台东步行街)、青岛市图书馆、绍兴路、奥帆基地(燕儿岛路)、五四广场(东海路)、海水浴场、栈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线路长度(全程):35公里。
运行时间(全程):90分钟。
实行有人售票,夜间运行的旅游线路,旺季根据需求加大密度。
票价:单程上限票价为每人次10元,上车一次有效。通票30元/人,24小时内有效,可不限次数乘车。 临1(铁路北站西广场——汽车北站)
所有站点:铁路北站西广场、滨海路环湾路、贵定路、印江路、娄山后、南渠、湘潭路、瑞金路、汽车北站
临2(铁路北站西广场——四方长途站)
所有站点:铁路北站西广场、湖清路、瑞昌馨苑、广昌路、宣化路、四方小学、嘉兴路、宁化路、温州路、四方长途站。 温馨巴士461路——汽车东站至浮山军苑环行
由汽车东站发车,沿深圳路、银川东路、海尔路、苗岭路、山东头路、银川东路、深圳路至汽车东站,设置汽车东站、尚东区、同安路、银川东路、银川路、苗岭路、苗岭路山东头路、浮山军苑南、浮山军苑、国信体育馆南门、恩马文景园、银川东路、同安路、尚东区、汽车东站站点。
路线单程2.8公里,票价1元。首车6:30,末车21:00。
温馨巴士462路——汽车东站至海尔工业园南门
由汽车东站发车、沿深圳路、龙岗路、罗湖路、合肥路、劲松七路至左岸风度,设置汽车东站、利群北村超市、、北村、北村西(劲松七路合肥路)、青岛高新职业学校、西韩新苑、左岸风度、海尔工业园南门站点。
路线单程3.7公里,票价1元。汽车东站首车6:10,末车21:20;左岸风度首车6:20,末车21:30。
温馨巴士463路——汽车东站至桃源山色环行
由汽车东站发车,沿深圳路、同安路、小区道路、同安路、深圳路至汽车东站,设置汽车东站、尚东区、燕岭路、鸿泰雅园西、国际名都、桃源山色、桃源山色东、溪谷美寓、鸿泰雅园、燕岭路、尚东区、汽车东站站点。
路线单程1.8公里,票价1元。首车6:30,末车21:00。
温馨巴士465路——海尔工业园南门至双山环行
由海尔工业园南门发车,沿劲松七路、长沙路、劲松三路、合肥路、宁安路、福州北路、黑龙江南路、合肥路、劲松三路、长沙路、劲松七路至左岸风度,设置海尔工业园南门新苑、劲松七路北站、劲松三路长沙路、劲松三路合肥路、四季景园、夹岭沟、福岭小区、福州路北小区、伊春路东站、双山、合肥路宁安路、夹岭沟、四季景园、劲松三路合肥路、劲松三路长沙路、金盛苑、西韩新苑南、西韩新苑、左岸风度海尔工业园南门。
路线单程5.2公里,票价1元。首车6:20,末车21:30。 青岛市第二实验中学(银川西路)
线路一:石老人花园——第二实验中学(11公里)
线路走向:由石老人花园发车,沿香港东路、松岭路、科大支路、银川东路、阳岭路、仙霞岭路、云岭路、苗岭路、秦岭路、仙霞岭路、燕岭路、同安路、乐环路、银川路、劲松五路至第二实验中学。
站点设置:石老人花园(南门6:35、18:15)、青岛二中(610路6:43、18:07)、会展中心(610路6:48、18:02)、丽达广场(610路6:51、17:59)、鸿泰雅园(386路燕岭路站6:55、17:55)、体育中心(223路东城国际7:00、17:50)、第二实验中学(西门7:10、17:40)。
线路二:左岸风度——第二实验中学(9公里)
线路走向:由左岸风度发车,沿劲松七路、合肥路、劲松一路、辽阳西路、劲松三路,银川路(银川西路)至第二实验中学。
站点设置:左岸风度东门(保张路口6:45、18:05)、北村新苑(西门6:48、18:03)、阳光山色(607路6:54、17:56)、四季景园(607路6:57、17:53)、鑫欣家园(379路7:00、17:50)、第二实验中学(7:10、17:40)。
线路三:梦境江南——第二实验中学(13公里)
线路走向:由梦境江南发车,沿台柳路、长沙路、劲松三路、合肥路、宁安路、伊春路、南京路、辽阳西路、劲松三路,银川路(银川西路)至第二实验中学。
站点设置:梦境江南(6:30、18:20)、长沙路(路口港湾6:33、18:17)、杨家群西站(609路6:40、18:10)、夹岭沟(607路6:46、18:06)、福岭小区(607路6:49、18:01)、福州路北小区(607路6:52、17:58)、南京路(602路6:58、17:52)、福辽立交桥(602路7:02、17:48)、第二实验中学(7:10、17:40)。
线路四:家乐福名达店——第二实验中学(13公里)
线路走向:由市南家乐福(香港中路)发车,沿香港中路、福州南路、银川西路、安庆路、福州北路、辽阳西路、劲松三路、银川路(银川西路)至第二实验中学。
站点设置:家乐福名达店(浮山所)(国美门口6:30、18:20)、福州南路(314路6:35、18:15)、福苑小区(314路6:38、18:12)、海牛新村(314路6:46、18:05)、天山小区(223路6:50、18:00)、延吉路(320路6:54、17:56)、洪山坡(602路7:00、17:50)、河马石(602路7:02、17:48)、第二实验中学(7:10、17:40)。 隧道3路——黄岛汽车总站至利津路客运站
线路走向:由黄岛汽车总站发车,经太行山路、珠江路、阿里山路、长江中路(返回时,经长江路至黄岛汽车站)、九连山路、漓江西路、漓江东路南辅道、胶州湾海底隧道、台西三路、四川路、东平路、费县路、兰山路(返回广西路)、中山路、胶州路、热河路、黄台路、延安路、延安二路、威海路、长春路至利津路客运站。
站点设置(16个站点):黄岛汽车总站、金石国际广场、黄岛区政府、码头休闲村、青云山路、北船职工公寓、北船重工、武船重工、 团岛、东平路(下行停靠)、青岛火车站、中山路、市立医院、科技街、利津路、利津路客运站
首末车时间:
黄岛汽车总站 首班车6:20,末班车21:00
利津路客运站 首班车5:50,末班车20:30
隧道4路——隧道薛家岛枢纽站至四方长途站
线路走向:由隧道薛家岛枢纽站发车,经海底隧道、广州路、四川路、莘县路、冠县路、新疆路、商河路、泰山路、辽宁路、华阳路、内蒙古路、温州路至四方长途站。
站点设置(8个站点):隧道薛家岛枢纽站、武船重工、菏泽路、海员、泰山路、华阳路、长春路、四方长途站。
首末车时间:
四方长途站 首班车:5:50 末班车:20:30
隧道薛家岛枢纽站 首班车:6:20 末班车:21:00
隧道7路 灵山卫公交枢纽站—利津路客运站
线路走向:由灵山卫公交枢纽站发车,经泰山路(胶南市)、灵海路、海尔大道、滨海大道、漓江西路、漓江东路南辅道、胶州湾海底隧道 、贵州路、太平路、中山路、胶州路、辽宁路、利津路至利津路客运站。
站点设置:灵山卫公交枢纽站、风和日丽、石油大学、公共艺术园、码头休闲村、北船职工公寓 、团岛、东平路(上行)、青岛火车站、中山路、市立医院、科技街、利津路、利津路客运站。(14站)
首末车时间:
灵山卫公交枢纽站 首班车:6:50 末班车:21:00
利津路客运站 首班车:6:00 末班车:19:50
隧道8路 灵山卫公交枢纽站—四方长途站
线路走向:由灵山卫公交枢纽站发车,经泰山路(胶南市)、灵海路、海尔大道、滨海大道、漓江西路、漓江东路南辅道、胶州湾海底隧道 、四川路、广州路、莘县路、冠县路、新疆路、商河路、泰山路、辽宁路、华阳路、内蒙古路、温州路至四方长途站。
站点设置:灵山卫公交枢纽站、风和日丽、石油大学、公共艺术园、码头休闲村、北船职工公寓 、菏泽路、海员、泰山路、华阳路、长春路、四方长途站。(12站)
首末车时间:
灵山卫公交枢纽站 首班车:7:00 末班车:20:30
四方长途站 首班车:6:00 末班车:19:20
煤炭运输销售公司不可以没有车队,须要运输煤炭。
1、煤炭运输公司是运输煤炭的公司,业务主要是煤矿和用煤企业之间的运输往来经营。
2、煤炭贸易公司是去煤矿收煤炭,经过洗选,加工,再通过汽车、火车、轮船等方式运送到钢厂,火电厂。
综合算下来大概4毛到4毛5每公里每吨,通常大批量的走煤都是车队。
煤炭特殊运价收入单价为0.0751元/吨公里;电气化附加费收入单价为0.012元/吨公里。铁路运输公司对运输的部分货物(如煤炭、焦炭、水泥、非金属矿及钢铁等)还需按0.033元/吨公里收取铁路建设基金。还要考虑到装卸费等其他费用。
运输成本是运输业完成客货运输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总和。运输产品价值的主要组成部分。衡量运输工作质量和考核运输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合理制定运输价格的基础。一般由工资、材料、燃料、电力、修理与折旧、企业管理费等项费用构成。
运输成本相关信息
1、运输成本
这包括为将货物运送到消费者手中而向不同运输商支付的总费用。这项成本主要取决于不同的运输商的报价,以及厂家选择的运输方式,即选择廉价但较慢的运输方式,还是选择高价但较快的运输方式。当运输商独立于厂家时,运输成本就是可变的。
2、设施成本
这是指厂家的供应链网络中的各种设施的成本。设施成本只有供应链管理者在作出战略规划决策时才是可变的,而在进行其他运输决策时均被视为固定的。
煤矿运输队的主要任务是运出煤,其次是将废矸石运出地面,将材料设备运到并下使用地点,以及运送人员上、下班等。
煤矿运输的特点是运量大、品种多、巷道狭窄、运距长短不一、线路复杂、可见距离短,因而作业复杂、维护检修困难、安全要求高。在有瓦斯和煤尘、矿尘爆炸危险的矿井,运输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扩展资料
运输系统:
主要包括:矿物储仓的自动装载设备、列车、线路和井底车场。运送材料时一般不设专用装卸设备,运送人员的线路中应设安全停靠站。
在自动化运输系统中装设信号、集中、闭塞装置。井底车场内一般装设矿车推车机、阻车器等。用于萁斗提升的井底车场装设卸载站。固定车箱式矿车用翻车机卸载,自卸式矿车借助卸载曲轨卸载。
斜井运输 可用带式输送机、矿用卡车或其他适用设备(见矿井提升,钢丝绳运输)。前者由装载设备、带式输送机和卸载设备组成,运送矿石的应配破碎设备,以控制块度不大于300mm。
向上运输最大倾角一般不超过18μ。斜井内还应装设钢丝绳提升设备,供人员上下和运输器材用。矿用卡车可将矿石直接由采掘工作面运出地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甲方就煤炭运输事宜与乙方通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运输协议条款:
一、运输项目:煤炭运输。
二、运输货物名称:煤炭。
1、运输路线:兴*煤矿——育才煤矿——纳林塔煤矿——多经站台。
2、运输时间:___年 ___月 ___日至___年 ___月 ___日
3、运输价格:每吨24元(不含运输税票)
4、以当前市场油价为基础,油价涨跌价格相应调整,(补油差)。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煤炭货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矿各种大型检查及当地政府各项通知等),如甲方没有货源造成乙方车辆停工2日视为正常,超出规定时间,每日每台车辆补偿1000元。
2、甲方应提供足够条件协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协调运输道路周边关系。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经济和刑事责任。
4、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甲方必须在4日内安排乙方车辆装车,超出规定时间内甲方赔偿乙方每日每台车辆1000.00元(除自然灾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煤炭运输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运煤的指定地点。
2、乙方应确定专职人员管理协调车辆运输业务,装车时服从甲方及煤矿现场调度的指挥人员,遵守装车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甲方的要求组织煤炭运输。
3、乙方负责每吨货物的全程运输,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货物,确保及时安全无损到达指定地点过磅,卸货。
4、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掺假由乙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正常气候时,乙方运输货物不得超出在煤矿所过磅吨位,如有扣除每台车辆2000元(除雪雨天气外)
5、如发现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换煤,煤里加水,直接影响煤炭质量,甲方有权停止该车辆运输权利,乙方车辆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6、乙方车队如有不能正常运输车辆及时向甲方申请,乙方必须安排正常运输,如乙方不能及时安排车辆应向甲方说明原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乙方车辆正常维修维护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车辆必须正常运输货物,如影响甲方运输数量,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7、车辆运输的行程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正常规定的交货时间。
8、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每辆车的四正一险,甲方做为备案(车主身份证及车辆所属单位证明及挂靠公司证明,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格证,保险单复印件)。
9、乙方保证日内到达车辆台,如乙方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甲方运输地点,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50000.00元。
五、结算方式
1、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支付运费的所有票据,到甲方结算支付运费。
2、乙方应出具磅单及运输发生的所有费用票据,作为运费的结算依据,货物亏损限额在单车200公斤以内,超出部分按所货物价值折款扣除每吨500元。
3、结算时间:每日早9.00点前交前日运输费用票据,每日17.00点结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结算(除节假日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六、启动资金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运输地点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台车辆3000.00元,做为乙方车辆启动资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运输每台车辆的启动资金3000.00元。
3、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后,甲方必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车辆的启动资金每台车辆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启动资金,甲方赔偿乙方每台车辆的往返的实际全部费用的两倍。
4、甲方扣除乙方启动资金每台车辆1000.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不可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运费作为违约金。
2、如因工作人员,车辆原因给甲方目的地人员,设施造成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赔偿乙方全部车辆运费的10%。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由依法解决。
九、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具协商续签事宜。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 ___月 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 ___月 ___日
目前以煤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厂的排灰形式有干、湿两种。使用干排粉煤灰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只要在运输、卸料等工艺环节上实现配套成龙,就可以为综合利用粉煤灰创造有利条件。煤炭 运输合同 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煤炭运输合同 范文 ,欢迎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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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运输合同1
甲 方: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运输煤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距离从铧尖煤矿到准大电厂,运费为 元/吨(不含税)。
二、车辆和司机由乙方派代表统一管理,要服从甲方统一调派。
三、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亏损除甲方要求的正常亏损外,其余亏损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发生的汽车维修费、过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一切交通及其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现金结算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换煤,卖煤等现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以矿发煤价3倍进行罚款,如不交将移交司法部门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粉煤灰、汽车衡区域装灰计量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方签订本 协议书 ,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必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查确认: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乙方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机关和劳动局批发的营业执照及单位等级资格证书,经营范围与所承包工作相符,并持有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 ,非法人代表还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 。
2、按照业务产品附加值的5%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业务结束销户甲方无息全额返还。
3、车辆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驾驶水平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标准及要求,所持驾驶证必须当年年度审验合格。
4、备有满足进入厂区生产现场必备的穿着、检验合格的安全帽、安全用具、防护用品、劳保用品。
5、保证司乘人员没有从事本运输业务的职业禁忌症,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或其他影响就业疾病。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资质要求。
2、负责向乙方司乘人员讲解信电公司及联达实业公司的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并对乙方提出具体执行要求。
3、负责办理车辆、人员准入证,有告知现场安全风险的义务,对业务单位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乙方司乘人员违章作业应及时纠正,责令整改。对乙方发生的严重违章等不安全行为予以处罚,并通知乙方,从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4、严格执行信电公司人员准入管理规定,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办理三级 教育 签字表,办理准入证,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5、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协助。
第三条 乙方承担安全责任:
1、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员轻伤以上的责任事故。
2)不发生责任区域管理车辆的厂区交通事故。
3)不发生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他设备、设施损坏。
4)不发生施工期间火灾事件。
2、工作区域:严格在规定的施工区域工作,乙方在规定施工区域内发生的人身、设备、环保、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禁止参与规定区域外一切生产与非生产活动。业务单位车辆一旦出公司厂区大门(龙江路北门、南门、进厂路一道门),乙方承担一切因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责任。
3、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关要求,乙方为工程合同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在合同款中扣留,本合同委托工作完成后扣除处罚后退回余款。
4、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3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具备能力资质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5、乙方每天必须进行“班前会”、“班后会”结合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相应的安全 措施 ,交待注意事项 总结 讲评当天工作和安全情况每天施工前工作组成员必须列队整齐进行工前五分钟教育,没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严禁开工。
6、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须经过检验合格,并符合检验周期。
7、发生不安全事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部长和生产副总经理 报告 ,同时采取一切措施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
8、乙方严禁使用童工。
9、根据国务院《单位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之规定,对不属于甲方责任的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其单位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处理,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对乙方的安全考核:
1、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发现乙方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重点提示:
(1)发生习惯性违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警告、处罚。
(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发生不安全事件的。
(3)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本单位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4)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 安全生产 高压线管理规定的。
(5)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三措一案”措施执行或私自扩大工作范围。
(6)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没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7)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8)凡因乙方施工人员有偷盗行为,交保卫部门进行处理,并赔偿损失。
2、对乙方责任造成以下后果的考核:
(1)发生所在区域主要附属设备损坏及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扣除25%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重伤事故,扣除75%安全保证金,并负责善后处理费用。
(4)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负责全部善后处理费用。
(5)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本单位或第三方设备损坏,负责赔偿,并扣除安全保证金。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当地有关消防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对违章行为予以警告,并处扣分或罚款:
(1)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
(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4)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
(5)拒绝、刁难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
(6)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故意阻碍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或者不服从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7)未经消防保卫部门同意,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的。
4、
(1)现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责任管理部门现场运行人员调配。车辆停放位置严格服从现场运行人员指挥安排,不得随意变换停车位置,不得抢占 其它 车辆车道。凡不听从现场运行人员指挥的车辆及相关人员,根据具体情节由现场工作人员予以警告、暂停装运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处罚1000元/次。
(2)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所进入厂内行驶车辆限速10km/h,违者给予考核200元/次。
(3)装运车辆司乘人员作业现场禁止吸烟,禁止从事与作业不符的其它事项,违者处罚200元/次。
(4)装运车辆司乘人员现场未按要求着装及随意丢弃垃圾,在厂区指定区域外随意走动,违者处罚200元/次。
(5)装运车辆司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准入证,违者处罚200元/次。
(6)严格禁止酒后驾驶,检查发现司机酒后驾驶列入公司黑名单,禁止在公司内从事驾驶员工作,并处罚责任单位20_元/次。
(7)装运车辆造成设备或基础设施损坏的,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转运车辆责任单位承担,并对其处罚1000-20_0元/次。
(8)粉煤灰罐车在灰库装灰后,车辆在就地必须盖紧罐盖,严禁罐体开盖移动车辆。
5、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定的,应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业务结束后安全保证金在扣除考核部分外余额全部退还给乙方安全保证金扣完后,要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其余部分从业务预付款中扣除。
6、乙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条款的,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终止业务,直至解除业务关系。
7、本规定中考核是安全考核,如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另外计算,在乙方预付款中扣除。
8、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时,甲方将终止业务关系。
第五条 工作区域的风险告知
工作区域存在的风险
乙方要针对甲方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的上述工作区域可能存在的风险,要在开工前制定专项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报甲方有关责任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第六条 双方项目负责人
签名 电话 签名 电话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甲方安全监督人: 乙方安全监督人:
第七条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业务开始至业务终止期间均有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粉煤灰营销部部、安监部各存一份,乙方存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目前市场的供求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的粉煤灰运输业务。为规范运输管理,既保证甲方粉煤灰运输业务的正常运行,也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产品名称:散装粉煤灰。
数 量:按粉煤灰销售合同约定量。
第二条、运输费用:
运距及价格表 单位:元
第三条、运输要求:
1、乙方应提供可以确保运输水泥粉煤灰完好的车辆,运输车辆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赶到货物所在地,并保证及时开票、装车等手续
2、乙方在运输时保证严格遵守供方粉煤灰之规定,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粉煤灰,要由收货现场指定磅房管理员出具正式签字《磅单》,并及时将其中一联返回至甲方,作为日后核对吨位及结算依据。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负责。
4、乙方无条件保证甲方粉煤灰供应及运输准时、准点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计算 方法 及合理损耗:
1、交货验收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及指定地点,由专人验收并签具收货回单。
2、按甲方所供货地点地磅称重数量吨位为准实收。
第五条、结算方式:
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按此表中所列的运输路线、收货地点及运输价格为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在甲乙双方对账核实无误后,在每月
第六条、解决纠纷的方式:
若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为与粉煤灰运输有关事宜保密。
第八条、本协方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甲方就煤炭运输事宜与乙方通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运输协议条款:
一、运输项目:煤炭运输
二、运输货物名称:煤炭
1、运输路线:兴隆煤矿--育才煤矿--纳林塔煤矿--多经站台。
2、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运输价格:每吨24元(不含运输税票)
4、以当前市场油价为基础,油价涨跌价格相应调整,(补油差)。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煤炭货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矿各种大型检查及当地政府各项通知等),如甲方没有货源造成乙方车辆停工2日视为正常,超出规定时间,每日每台车辆补偿1000元。
2、甲方应提供足够条件协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协调运输道路周边关系。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经济和刑事责任。
4、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甲方必须在4日内安排乙方车辆装车,超出规定时间内甲方赔偿乙方每日每台车辆1000.00元(除自然灾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煤炭运输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运煤的指定地点。
2、乙方应确定专职人员管理协调车辆运输业务,装车时服从甲方及煤矿现场调度的指挥人员,遵守装车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甲方的要求组织煤炭运输。
3、乙方负责每吨货物的全程运输,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货物,确保及时安全无损到达指定地点过磅,卸货。
4、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掺假由乙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正常气候时,乙方运输货物不得超出在煤矿所过磅吨位,如有扣除每台车辆2000元(除雪雨天气外)
5、如发现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换煤,煤里加水,直接影响煤炭质量,甲方有权停止该车辆运输权利,乙方车辆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6、乙方车队如有不能正常运输车辆及时向甲方申请,乙方必须安排正常运输,如乙方不能及时安排车辆应向甲方说明原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乙方车辆正常维修维护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车辆必须正常运输货物,如影响甲方运输数量,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7、车辆运输的行程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正常规定的交货时间。
8、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每辆车的四正一险,甲方做为备案(车主身份证及车辆所属单位证明及挂靠公司证明,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格证, 保险 单复印件)。
9、乙方保证 日内到达车辆 台,如乙方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甲方运输地点,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50000.00元。
五、结算方式
1、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支付运费的所有票据,到甲方结算支付运费。
2、乙方应出具磅单及运输发生的所有费用票据,作为运费的结算依据,货物亏损限额在单车200公斤以内,超出部分按所货物价值折款扣除每吨500元。
3、结算时间:每日早9.00点前交前日运输费用票据,每日17.00点结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结算(除节假日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六、启动资金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运输地点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台车辆3000.00元,做为乙方车辆启动资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运输每台车辆的启动资金3000.00元。
3、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后,甲方必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车辆的启动资金每台车辆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启动资金,甲方赔偿乙方每台车辆的往返的实际全部费用的两倍。
4、甲方扣除乙方启动资金每台车辆1000.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不可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运费作为违约金。
2、如因工作人员,车辆原因给甲方目的地人员,设施造成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赔偿乙方全部车辆运费的10%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由依法解决。
九、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具协商续签事宜。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运输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名称:沫煤
运输数量:每月每车二十趟,每车不少于一百吨(共5台车)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长胜煤矿至喀什电厂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每车每月__元,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
三、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500.00元/吨的罚款。
四、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每车不少于20趟(每少一车扣运费3000元,每多拉一车
奖励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八级以上的大风、 大雪 、大雾、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9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车正常损耗300公斤以下,超过300公斤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结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车每次付款__,25日前每车付款__,余款30日前付清共计__。5辆车总运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滞纳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九、1. 为确保货物安全顺利运达目的地,在承运过程中承运单位或个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纪律,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运输安全。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 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行驶。(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载所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每车每趟(2500元燃油费)和过路费、第一个月轮胎由车主负责,以后轮胎损耗由甲方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协助乙方在货物起运前的装车,到达目的地的卸车由甲方负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负责通知甲方清点卸货。矿上装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到电厂卸货时间不超过3小时。装车或卸车过程中压车每天超过3小时累计20小时按照一趟计算 。装卸车由甲方负责。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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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运输合同模板范本1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甲方就煤炭运输事宜与乙方通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运输协议条款:
一、运输项目:煤炭运输
二、运输货物名称:煤炭
1、运输路线:兴隆煤矿--育才煤矿--纳林塔煤矿--多经站台。
2、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运输价格:每吨24元(不含运输税票)
4、以当前市场油价为基础,油价涨跌价格相应调整,(补油差)。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煤炭货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矿各种大型检查及当地政府各项通知等),如甲方没有货源造成乙方车辆停工2日视为正常,超出规定时间,每日每台车辆补偿1000元。
2、甲方应提供足够条件协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协调运输道路周边关系。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经济和刑事责任。
4、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甲方必须在4日内安排乙方车辆装车,超出规定时间内甲方赔偿乙方每日每台车辆1000.00元(除自然灾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煤炭运输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运煤的指定地点。
2、乙方应确定专职人员管理协调车辆运输业务,装车时服从甲方及煤矿现场调度的指挥人员,遵守装车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甲方的要求组织煤炭运输。
3、乙方负责每吨货物的全程运输,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货物,确保及时安全无损到达指定地点过磅,卸货。
4、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掺假由乙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正常气候时,乙方运输货物不得超出在煤矿所过磅吨位,如有扣除每台车辆20--元(除雪雨天气外)
5、如发现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换煤,煤里加水,直接影响煤炭质量,甲方有权停止该车辆运输权利,乙方车辆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6、乙方车队如有不能正常运输车辆及时向甲方申请,乙方必须安排正常运输,如乙方不能及时安排车辆应向甲方说明原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乙方车辆正常维修维护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车辆必须正常运输货物,如影响甲方运输数量,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7、车辆运输的行程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正常规定的交货时间。
8、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每辆车的四正一险,甲方做为备案(车主身份证及车辆所属单位证明及挂靠公司证明,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格证, 保险 单复印件)。
9、乙方保证 日内到达车辆 台,如乙方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甲方运输地点,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50000.00元。
五、结算方式
1、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支付运费的所有票据,到甲方结算支付运费。
2、乙方应出具磅单及运输发生的所有费用票据,作为运费的结算依据,货物亏损限额在单车200公斤以内,超出部分按所货物价值折款扣除每吨500元。
3、结算时间:每日早9.00点前交前日运输费用票据,每日17.00点结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结算(除节假日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六、启动资金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运输地点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台车辆3000.00元,做为乙方车辆启动资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运输每台车辆的启动资金3000.00元。
3、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后,甲方必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车辆的启动资金每台车辆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启动资金,甲方赔偿乙方每台车辆的往返的实际全部费用的两倍。
4、甲方扣除乙方启动资金每台车辆1000.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不可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运费作为违约金。
2、如因工作人员,车辆原因给甲方目的地人员,设施造成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赔偿乙方全部车辆运费的10%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由依法解决。
九、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具协商续签事宜。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运输合同模板范本2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模板范本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甲方的燃煤汽车运输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燃煤汽车运输任务的部分运量委托乙方负责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将部分燃煤汽车运输业务委托给乙方。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量为准。燃煤运至甲方指定的煤场或卸煤沟。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20_年1月23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 计量
1、 燃煤运量以到厂方计量为准。、
2、 运输距离以甲方测定为准。
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
1、 根据双方计算,确定运输单价为14元/吨(含1元/吨的管理费,不含其他费用)。
2、 价格调整原则:根据市场油价变化,双方另行协商运输单价。
3、 结算量=过磅净重量+扣矸量+扣水量,次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4、 乙方根据审核合格后的运输费用结算表提供运输专用发票,甲方在接到上述结算依据后10日内支付运费。如遇甲方资金困难,双方协商解决。
5、 在国家对运输行业治理超载期间,甲方对电煤运输费用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
1.1按时下达运输计划给乙方。
1.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1.3有权对运输车辆进行巡视、监控。
2、乙方:
2.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
2.2乙方指定至少一名负责人配合完成燃煤运输调度工作。
2.3负责自矿点装车后至甲方指定卸车点期间的一切事项(如环保、交通、沿途地方关系协调、安全管理等),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算运费、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运费,乙方有权要求由燃煤采购方扣除甲方燃煤款直接结算给乙方运费。
2.5乙方应加强运输管理,杜绝中途倒煤、换煤现象。
2.6因特殊情况改变运距,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于次日向甲方提供运距改变申请,经甲方签字后生效,否则费用由乙方负责。
2.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运输路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行为而乙方未及时上报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如发现一次倒煤、换煤现象,甲方不予结算违规车辆的运输费用,按照当年车次的采购煤价_数采购单价_进行考核,该车辆予以除名并报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任务(不可抗力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担其运输任务,不可抗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出现争议后,双方协商解决,在未解决之前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协商不成时,提请许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2、本合同双 方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模板范本4
甲方:
乙方:北京万里物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煤炭部分运输任务交由乙方运输,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此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产品、线路及价格
1)货物名称:
2)发货地:
3)收货地
4)运价:以市场价为标准暂定运输价格,暂定价格每吨元。如市场运价发生波动,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当时运输价格。
二、路耗及赔偿
长途运输因煤炭自身的特性会造成一定的损耗,每车正常路耗为公斤,损耗在 公斤以内的视为正常,超出部分按每吨 元赔偿甲方。
三、卸货及验收
乙方运到后,由甲方安排过磅、卸车并对货物进行验收。以过磅的实际重量为收取货物的数据结算运费。实收吨位与矿发重量相差200公斤以内的以矿发吨位为准。
损耗超过200公斤的按当时煤价赔付甲方。
四、运费的结算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煤炭运到指定地点后,运费实行一趟一结,现金结算。
五、合同的终止
因合同到期和合同期间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此合同,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进行清算并支付乙方运费。
六、如线路变更及运费价格调整双方协商确定。
七、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煤炭运输合同模板范本5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车价格360.00元记,截至目前共拉106.3吨,共计38268.元,大写(叁万捌仟贰佰陆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规定配车发运,承运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赔偿托运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货物的完整,每车需采样化验、司机签字、煤样留底,如出现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按换煤处理,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煤价、税费、包装费、运杂费等)赔偿托运方。
四、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由承运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从20--年9月1日起至20--年4月1日止生效,双方应遵守执行上述协议不得无故违约。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托运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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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盘州市煤炭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煤炭市场健康、持续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盘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盘州市区域内从事煤炭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行为的煤炭企业、个人及其它社会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煤炭产品包括:原煤、精煤、焦炭、中煤、泥煤、矸石及其他煤炭附属产品。
第四条 盘州市境内所有煤炭企业调运煤炭产品时统一使用《贵州省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凭证》(以下简称《调运凭证》),对未使用真实、有效《调运凭证》的一律视为违规调运。
第五条 煤炭产品调运通过信息化系统源头开票和视频监管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建立健全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组织机构中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并由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第七条 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能源副市长、分管交通副市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各产煤乡(镇、街道)、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盘兴能投公司为成员的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能源局,负责煤炭产品调运管理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市能源局是煤炭生产、经营的行业管理部门,各产煤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第三章 《调运凭证》管理
第九条 《调运凭证》通过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具,采用二维码防伪科技手段进行管理,企业自行开具《调运凭证》随货同行,作为煤炭产品调运的有效管理凭证。
第十条 《调运凭证》由煤炭开采、加工、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涉煤企业”)向市能源局申请用票资格,市税务局分配电子《调运凭证》起止号段,涉煤企业根据市税务局分配的电子《调运凭证》号段进行开具。
第十一条 煤焦验票站或能源综合执法人员通过企业开具的纸质《调运凭证》的版式文件二维码信息或手机电子《调运凭证》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调运凭证》品目名称必须按照《煤炭产品编码表规范字样填写。
第十三条 盘州境内采购煤炭产品单位应当凭《调运凭证》验收,并将结算量、不含税均价、金额、扣水、扣灰、磅差、判废等相关信息录入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 所有涉煤企业必须使用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煤炭产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按要求采集相关信息、通过系统规范开具《调运凭证》。
第十五条 涉煤企业开具《调运凭证》时,严格按照《煤炭产品编码》规则规范录入品目名称,并认真录入票面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已开具的《调运凭证》超过15分钟后不允许自行作废,因特殊原因(如被联合执法没收、意外损毁、被盗等)需要作废的,由企业申请作废,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能源局、税务局工作人员核实后进行审批。
第四章 相关单位职责
第十七条 各产煤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履行煤炭生产、经营管理职责;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选派专职人员对涉煤企业开票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对出境泥煤的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 市能源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煤炭调运和稽查机制,规范全市煤炭运销体系。市能源局是煤炭生产、经营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炭产品调运量的审批和煤炭企业账户的管控;负责市内煤炭产品调运监管。结合煤炭企业视频监控和系统信息准确掌握涉煤企业生产、加工、销售、调运煤炭产品信息情况;负责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突击检查,强化流动稽查和定点稽查,对重点涉煤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稽查工作常态化。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出境煤炭产品采取必要调运监管。
第十九条 市税务局负责牵头与湖北大学开发团队开发《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对电子《调运凭证》号段的分配和凭证开具业务指导;负责政府部门使用系统人员的数据维护;负责系统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政府部门需要在系统中增加相应业务需求模块的开发设计;负责对企业使用系统人员数据维护;负责系统与煤炭称重设备、验票设备的安装调试;负责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根据调运量、煤炭产品流向、涉煤企业纳税申报数据,分析、查找税源,倒推调运量、申报量的真实性,严堵征管漏洞,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行为。
第二十条 市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税源管理、税源信息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负责履行环保执法主体责任。清理、整顿环保手续不全的涉煤企业及煤炭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及时发布涉煤企业污染物、排污量监控信息、环保处罚信息,为环境保护税征收提供数据来源。
第二十二条 市水务局负责履行水土保持监管执法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与违规生产、经营企业的联合执法。
第二十三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履行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对涉煤企业或个人纳入诚信档案管理,整顿和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定期对煤炭企业地磅进行校验,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煤炭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第二十四条 市发改局负责按相关规定,监管涉煤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分析市场,提供预警价格,作为税务部门税收风险管理监控预警指标。
第二十五条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涉煤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扰乱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正常履职的违法行为,维护涉煤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对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运煤车辆开展稽查。
第二十六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无证采矿、违法用地行为,清理、整顿相关手续不全的涉煤企业或个人。
第二十七条 市交通局负责履行交通运输管理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运煤车辆开展稽查。
第二十八条 盘兴能投公司负责履行好煤焦验票站的相关职能职责。做好复磅、查验《调运凭证》与煤炭产品种类是否相符等验票工作。同时,负责入境、过境煤炭产品《调运凭证》的开具和查验工作。
第二十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汇总相关信息,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未开具真实、有效《调运凭证》调运煤炭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
第五章 涉煤企业管理
第三十条 各涉煤企业和单位应当主动履行纳税义务,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涉税信息资料,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三十一条 逐步建立健全针对涉煤企业的诚信体系,对守法诚信单位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在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违法失信单位,及时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第三十二条 各涉煤企业,需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专职开票人员,报所属乡镇备查,并经税务部门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负责按一车一证原则,现场逐车开具真实、有效《调运凭证》。严禁不按规定开具《调运凭证》。
第三十三条 涉煤企业必须按照调运系统管理规定,在指定的出口过磅,开具《调运凭证》后方可调出。调运出境的运煤车辆必须进煤焦验票站通过验票后出境。
第三十四条 在全市范围内各购煤企业所调入的煤炭产品,必须持有《调运凭证》进入企业验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三十五条 境外非高速路过境盘州市境内的煤炭运输车辆,入境时应到就近煤焦验票站开具《过境煤凭证》,出境时凭《过境煤凭证》验票通过,出境与入境载量误差不得超10%。境外进入我市的煤炭运输车辆,入境时应到就近煤焦验票站开具《入境煤凭证》,到购煤企业凭《入境煤凭证》验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过境煤凭证》、《入境煤凭证》是境外运煤车辆在盘州市范围内运输煤炭产品的唯一有效凭证,无凭证的一律视为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对采选一体企业(指原煤开采出后通过皮带直接输送至洗选环节的企业)生产的原煤进入洗煤环节加工出的精煤按 1:2.4(精煤折算原煤)的比例折算原煤生产量。
第三十七条 所有涉煤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磅房,并具有土地使用和环保等相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委托加工的煤炭企业必须经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报市能源局备查。
第三十九条 泥煤出境调运实行调运量管理。由乡(镇、街道)从源头把关,对发热量较高的泥煤,尽可能通过配煤的方式供应电煤;对电厂确实不能使用的泥煤可以调运出境。所有泥煤调运出境必须按照属地原则经所属乡(镇、街道)现场核实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市能源局。
第四十条 涉煤企业必须及时将签订的购销合同内容录入系统“煤炭企业煤炭产品购销合同备案信息采集表”中。
第四十一条 涉煤企业应当实时在系统中确认煤炭调运结算销售信息反馈。将结算量、不含税均价、金额、扣水、扣灰、磅差、判废等内容准确录入系统。
第四十二条 涉煤企业应当按月在系统中录入煤炭产品购入数量、不含税均价、金额、销货单位识别号、销货单位名称等信息。
第四十三条 涉煤企业应当按月在系统中录入煤炭产品开采、加工、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委托加工费支出金额、运费支出金额等信息。
第四十四条 涉煤企业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煤炭产品损失的,应当于意外发生后24小时内报市能源局。
第四十五条 涉煤企业应当在系统中对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涉煤企业应当在系统中对购货方信息进行登记。
第四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系统时,需报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企业安排专人现场手工开具《贵州省盘州市煤炭产品准运证》进行调运,恢复正常后录入系统。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八条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各产煤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各产煤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务必抓好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的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煤炭产品调运秩序混乱以及煤炭税费流失的,将严肃问责,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未持有效《调运凭证》调运或经营盘州市境内煤炭产品的,一律视为违法违规行为,所调运或经营的煤炭产品一律视为违规产品,将立案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府办发〔2016〕47 号)、《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盘府办发〔2016〕187 号)、《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府办发〔2017〕1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泥煤调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盘州府办发〔2018〕40 号)等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