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气候变化及应对的论文
当前,全球变暖及极端天气灾害的增加使保险业面临严峻挑战。近一二十年来因气候灾害引起的保险损失逐年增大,2006年的飓风、2007年的洪灾和山林火灾更是使得保险公司损失惨重,股东和客户都更加担忧保险公司能否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幸运的是,保险公司正逐步认识到,气候变化在制造威胁的同时,也为保险行业带来了新的商业机会。当前,世界保险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方式已经出现了转折,从消极回避发展到积极应对,力图把气候变化风险转变为气候变化机遇。伦敦劳合社就认为,保险业必须行动起来,积极适应气候变化趋势,才是生存之道。保险业过去在火灾和地震等灾害风险管理中发挥了领导作用,当前保险公司也极有可能创造出预防损失的方法和产品来为客户、政府和公司自身减轻气候灾害的损失,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面对气候变化的空前挑战和纷繁复杂的市场情况,如何选择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方式,已成为中国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监管机构及政策制定机构关注的问题。本文研究了世界保险机构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方式方法,以资借鉴。
全球气候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
2007年初,TICC陆续发布了第一、第二和第三工作组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决策者摘要),使气候变化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报告指出,近50年气候变暖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起的可能性,从2001年第三次评估报告中的66%提高到2007年第四次评估的90%以上,进一步从科学上确认了人为活动引起全球气候变化的事实。气候变化将增加自然灾害,数十亿人将受到影响,上亿人将面临饥荒的威胁。世界不安甚至恐慌情绪日益浓厚,舆论声称“气候变化是人类21世纪最大的挑战”。
保险业与气候变化有着天然的联系,被作为检测气候变化影响的一个重要窗口。IPCC报告用专章描述保险与气候变化的联系,认为保险将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从金融服务来讲,保险是主要的风险分担机制;从实体经济来讲,保险是主要的风险管理机制。在保险服务可得和保费可支付的情况下,保险也是消费者长期福利和发展的保证。通过气象灾害损失数据的计算,保险提供了一个全球气候变化的观察窗口,同时保险业对气候变化的敏感性也决定了保险同时也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途径。保险业必然成为人类社会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
保险业影响巨大。保险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2006年全球保费收入逾4万亿美元,是石油工业的3倍,按国家收入排序将排在第3的位置。保险业还是现代社会经济金融的支柱之一。保险业的政策选择,将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保险业具有风险管理的天然优势,保险业在帮助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管理气候变化风险中具有独一无二的、强有力的历史责任。保险政策对气候变化政策的实施也有非常大的影响。例如,在美国,可再生能源相关的保险产品使更多的公司和投资者参与到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和快速增长的碳排放贸易项目中来。就像保险业在减轻建筑火灾和地震中被证明发挥了领导作用,人们寄希望于今天保险业能够更好地推动社会对全球变暖的认识,以及深入的前瞻性的思考和创造出使气候变化影响最小化的方案。
气候变化对保险业影响非常大。气候变化直接导致气温升高、海平面上升、飓风和暴雨。对公众健康、农业生产、森林抚育、水资源管理、沿海地区、生态系统都会产生较大危害。气候变化对保险服务的可得性和可支付能力都有负面影响,潜伏着放慢保险业发展并且把更多负担转嫁给政府机构和个人的风险,包括财险、健康险、寿险、责任险等大多数的险种都会受到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应对气候变化要求保险能够更好地应付不确定性
新能源基金有农银工业4.0混合、农银新能源主题、农银研究精选混合、农银汇理海棠三年定开混合等龙头基金。
1、新能源( NE):又称非常规能源。是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指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2、基金,英文是fund,广义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1、1980年(庚申年)联合国召开的“联合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会议”对新能源的定义为:以新技术和新材料为基础,使传统的可再生能源得到现代化的开发和利用,用取之不尽、周而复始的可再生能源取代资源有限、对环境有污染的化石能源,重点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地热能、氢能和核能(原子能)
2、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此外,还有氢能、沼气、酒精、甲醇等,而已经广泛利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 等能源,称为常规能源。随着常规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环保和可再生为特质的新能源越来越得到各国的重视。
3、在中国可以形成产业的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主要指小型水电站)、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是可循环利用的清洁能源。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既是整个能源供应系统的有效补充手段,也是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措施,是满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最终能源选择。
在2022年9月8日,联合国报告汇总警告多重危机已经让全球超过90%的国家发展受阻,这反映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要面临着发展困局面,不仅是经济发展受挫,其他方面也要面临严重的挑战。报告中指出,世界正在面临的问题是接踵而至,如果不及时改变现状,世界上将会有更多的国家会更加贫困,更加艰难,将会面对更加不公平的局面。
在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人类社会面临着健康危机、经济发展停滞的问题,再加上今年年初的地区局势,将人类社会问题朝着更加严重的地方推进。这些重重的危机,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和桑海,给数十亿人造成了严重的、毁灭性的伤害。这些危机表现在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经济影响,有气候变化,有社会公平等等严肃话题,这些问题相互影响,已经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直接影响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这一份报告中将许许多多问题挑明,直接指出,当今社会已经倒退到2016年的水平,全球有超过90%的国家发展被停滞、被阻断、也被取消。这些影响对那些以往就不发达、欠发达地区或者是发展中地区就更加受冲击,比如说非洲国家、拉丁美洲、亚洲国家等等。这些国家面临的问题更加严峻,比如说妇女儿童等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地区深受能源危机、粮食危机,进而激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一份报告也重点反映了流行病、传染病的肆虐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影响,需要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以应对给人类社会带来不确定的突发因素。
未来最有前景的十大行业:教育、健康医疗、新能源、环保、理财、保险、养老服务、泛文娱、生物科技、新材料。
1、教育
教育行业在现代,甚至是未来都会非常备受重视,无论是儿童、大学生、再教育,亦或是老年教育,都会受到普遍的重视,人们越来越明白知识的重要性,学历的重要性,技术能力的重要性。
与此同时,与互联网结合的在线教育,在近年来的行业发展里,也是突飞猛进,成了一股重要力量。
2、健康医疗
中国老龄化问题凸显,中国老年人口越来越多,60岁以上人口比重越来越多,这也不得不使社会和国家更加注重医疗健康问题,将会带动起医疗设备、医药、智能医疗、VR医疗等行业的发展。
除了老龄化问题以外,各年龄段人口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保健、运动、健康饮食方面也备受关注。
3、新能源
我国一直很重视新能源的发展,无论从环保、政治、经济发展各方面讲,新能源的发展都是必然的。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
4、环保
由于工业发展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不得不引起国家和大众的重视,城市环保产业是当今世界的朝阳产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环保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规模越来越大。
5、理财、保险
金融行业是高度受监管的行业,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也给金融安全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央行也在2017年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员会,旨在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但我们仍然不难看出,在线金融和保险行业,存在非常大的发展前景,吸引着各个领域的头部玩家涌进,并正在不断利用自己的品牌、资金实力和股东背景,在牌照、场景和风控定价上建立更高的竞争壁垒。
平安属于大型保险集团,同时与许多大型再保险公司均有业务来往,其中包括中国再保险集团、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国再保险有限公司等国际知名再保险公司。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充分借鉴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成功经验,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创新体制机制,把恢复重建与生态修复、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结合起来,“输血”和“造血”结合起来,优先解决受灾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科学评估、科学规划、科学重建,力争使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一个新的提升。
(二)基本原则。
参照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根据受灾地区属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实际情况,中央加大支持力度,努力争取灾后恢复重建的最大效益和最好效果。
一是中央统筹,总量包干。根据灾害损失规模、灾后恢复重建需求和地方财力、捐赠资金等情况,统筹现有各类财政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对地方实行总量包干,同时综合运用各类政策,使政策安排、资金投入和重建规划相互衔接、相互配合。
二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重点支持受灾严重地区的居民住房、公共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和产业等恢复重建,兼顾一般受灾地区城乡居民倒损住房修复和重建。
三是地方为主,各方支援。发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把国家支持、社会援助、群众互助、生产自救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努力形成灾后恢复重建合力。
四是精打细算,注重实效。统筹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合理安排各类资金,创新体制机制和思路办法,把钱用在刀刃上,不搞超国情、超标准建设,确保产生最大效益。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
二、主要政策
(一)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按照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标准,并考虑鲁甸地震受灾地区实际情况,中央财政安排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包干给地方,由云南省统筹安排使用。财政部制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云南省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各类捐赠资金要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云南省统筹安排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引导红十字会和慈善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将所接受的捐赠资金认建或承建重建规划内项目。通过银行贷款、居民和企业自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二)税收政策。
1.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1)对受灾严重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灾后恢复重建期所在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对受灾地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得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和物资,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减免税金及附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在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受灾地区企业、单位或支援受灾地区重建的企业、单位,在三年内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并直接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大宗物资、设备等,给予进口税收优惠。
2.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对受灾地区个人接受捐赠的款项、取得的各级政府发放的救灾款项,以及参与抗震救灾的一线人员,按照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规定标准取得的与抗震救灾有关的补贴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支持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物等恢复重建。
(1)对政府为受灾居民组织建设的安居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2)对因地震住房倒塌的农民重建住房占用的耕地,在规定标准内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3)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安居房,对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房屋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对受灾居民购买安居房,免征契税;对因地震损毁的应缴而未缴契税的居民住房,不再征收契税。
(5)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对经有关部门鉴定的因灾损毁的房产、土地,免征灾后恢复重建期所在年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免税的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可以在以后年度的应缴税款中抵扣。
4.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1)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2)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3)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直接捐赠或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或受灾居民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4)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够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抗震救灾证明的新购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经征税的特种车辆,退还已征税款。
5.促进就业。
(1)鼓励受灾地区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的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2)受灾严重地区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后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以及因地震灾害损失严重的个体工商户,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三)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1.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对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免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对企业和有关经营者免收属于中央收入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云南省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灾严重地区酌情减免属于地方收入的政府性基金。
2.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受灾严重地区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全部免收属于中央收入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对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保险业务监管费;对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证券市场监管费。水资源费中央分成部分三年内不上缴。云南省根据本地区实际,对受灾严重地区酌情减免由中央级批准属于地方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本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金融政策。
1.支持金融机构尽快全面恢复金融服务功能。加快修复基层金融网点,鼓励受灾地区金融机构适当减免客户账户查询、挂失和补办、转账等收费。
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1)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对受灾地区信贷需求优先支持。
(2)根据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需求,及时增加对受灾地区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对受灾地区金融机构发放的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分别在正常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继续对受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倾斜的准备金政策,下调受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3)对受灾地区诚实守信的借款人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的各类贷款,2015年7月31日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受灾地区其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和措施实施贷款重组。
(4)加大对受灾地区重点基础设施、特色优势产业、小微企业、“三农”和因灾失业人员等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灾地区因灾失业人员和吸纳受灾群众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3.加强信用环境建设。
(1)加快整理核实受灾地区金融机构客户基本信息;对暂时无主客户的债权,另账保存;依法确认和保护遇难者账户资金、金融资产所有权和继承权;加快保险理赔进度,提高理赔效率。
(2)对于符合现行核销规定的贷款,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及时核销。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对因灾形成的不良债务实施有效重组,帮助企业和个人恢复生产和偿债能力。
(3)充分利用柜台、媒体等有效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还款意识,使受灾群众充分认识到灾后恢复重建贷款与重建补助的本质区别,积极引导受灾群众树立“谁贷款、谁还本、谁付息”的理念,增强借贷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观念。
4.实施住房重建优惠信贷服务政策。
(1)国家开发银行可将受灾地区城镇居民住宅区重建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给予贷款支持。对受灾地区普通商品住宅、保障房开发建设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方面给予优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农户收入状况与特点,提供灵活多样的贷款偿还方式,减轻农户的本金偿还压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民自建住房贷款。
(2)城镇受灾地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可适当下浮,首付款比例最低可为10%,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款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均优惠1个百分点。
5.发挥资本、保险市场功能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1)鼓励上市公司参与受灾地区重建,支持拟将募集资金投向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和生产的公司融资申请。
(2)引导、指导有关保险业机构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保险资金的投资力度。
(五)土地政策。
1.对受灾地区及非受灾地区为安置受灾居民新建各类安置住房,以及受灾地区的行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损毁,需要在原地进行重建或迁至异地重建,规模不超过原有规模的,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需要占用国有土地的,免收土地出让收入。
2.对利用政府投资、社会捐助以及自筹资金为受灾居民建设非商品住宅用地,或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经营性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对按规划需要整体搬迁的工商企业经营用地,其使用的原国有建设用地经政府收回后,可按相应的标准、用途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并予以公示;对按规划需要异地重建的村庄确需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被搬迁村庄原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可复垦为耕地或由政府收回。
3.对投资规模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新建工业或大型商业设施等项目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地价标准,报云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4.保证灾后恢复重建用地。
(1)优先核定受灾地区重建用地规模,科学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妥善解决原地重建、异地重建等不同类型的用地需求。如确有需要,可适时调整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对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指标不足的,可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预支安排,并经分类统计后上报,由国土资源部认定。
(2)重建用地报批时,没有占补平衡指标的,以正式批复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审核意见或立项文件为依据,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有关部门备案后,采取边占边补方式落实占补平衡。由云南省统筹耕地开垦费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用地的占补平衡任务。
(3)对规划异地重建的城镇和村庄,凡废弃村庄和城镇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减挂钩指标可在市域范围内安排使用。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用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或安排供地。
(4)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要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5.根据受灾地区各类用地的特殊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报批材料,调整审批程序,依法依规,保证及时高效用地。
6.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土地整治,统筹安排灾毁土地的整理复垦,地方可统筹使用中央分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重点开展灾毁耕地复垦。
7.在做好生态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可先行使用林地,在国家规定的灾后恢复重建结束后半年内再补办手续。所需林地定额不纳入“十二五”期间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灾后恢复重建民生项目、农林生产设施项目等,免交森林植被恢复费。
(六)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政策。
1.加大就业援助。
(1)将云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因地震灾害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及时纳入就业援助的对象范围,优先保证受灾地区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2)将本地就业困难人员正在参与的抗震救灾相关工作岗位,按规定纳入现有和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时限为三个月。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3)对受灾地区企业在重建中吸收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4)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5)对因地震灾害中断营业后重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6)云南省人民政府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前提下,对受灾地区企业采取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措施。
(7)按规定对受灾地区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8)受灾地区企业恢复生产、公路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须优先吸纳当地受灾群众就业。云南省各级政府要组织引导好受灾群众参加以工代赈和生产自救活动。
(9)对长期在外务工和转移就业的受灾地区劳动者,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补助。对东部沿海等地区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受灾地区劳动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受灾地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所需资金从东部沿海等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对转移就业的劳动者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所需资金从受灾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上述两项政策审批截止时间为2015年底。
(10)对受灾地区实行就业援助所需相关资金,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支持。
(11)受灾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因灾停产、歇业期间,对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职工,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截止到企业恢复生产当月,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对受灾企业在恢复生产期间开展职工培训的,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企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12)受灾地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助金。
2.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1)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认定为工伤的,在核实伤亡人数、伤残等级及具体待遇标准的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
(2)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伤亡职工的工伤待遇支付,由职工所在企业(单位)负责解决,企业(单位)无力支付或已不存在,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可通过相关的社会捐赠、社会救助制度予以帮助。
3.保障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1)对受灾较重、暂停生产的企业,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灾无法恢复生产,经法院或有关部门宣告关闭破产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破产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应按规定报批后予以核销。
(2)加大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受灾地区的调剂力度,确保受灾地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3)支持受灾地区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参保居民因灾造成缴费困难的,由本人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缓缴。
4.保障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1)抓紧恢复受灾地区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运行,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2)伤员应急救治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通过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解决。
(3)今年内可在受灾地区实行过渡性医疗卫生措施,向受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治疗、传染病防治和卫生防疫。
(4)2014年至2015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受灾地区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帮助解决。
5.保障受灾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对受灾地区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纳入相应保障范围,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七)产业政策。
1.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结合受灾地区特点,优化产业布局,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支持受灾地区消纳留存电量和中小水电,减少弃水,规划建设水电铝等清洁载能产业,促进矿电结合。
2.支持恢复发展规模化种养业、设施农业、特色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等产业,支持恢复发展化肥、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发展特色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3.对受灾严重地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
4.支持云南省将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留给云南的枯水期54亿千瓦时留存电量留给受灾地区使用,鼓励符合条件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通过电价结算方式实现留存电量补偿;支持受灾地区建设中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及符合产业政策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
(八)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政策。
1.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受灾地区的航空遥感及地质灾害调查、排查、重大地质灾害点勘查和危险性评估工作。支持重点地区和流域地质灾害监测与综合治理工作。
2.有关部门要重点开展受灾地区中大比例尺区域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有害元素分布、地下水污染等基础数据的调查与更新,部署典型地区地质条件调查。开展灾区地质灾害成灾机理和模式研究。开展当地断裂带的专题调查研究和监测,对地震活动带的活动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等。支持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和应急避险场所建设。
3.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对受灾地区符合条件的耕地优先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对因灾损毁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地补植补造种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中央财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扶持。
4.对已经享受集体公益林补偿政策的农户,因灾造成公益林面积损毁,进行补植补造并符合相关规定的,继续享受生态补偿政策。
(九)其他政策。
1.将受灾地区作为乌蒙山集中连片扶贫的重点地区,对受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给予支持。
2.加大以工代赈力度,鼓励受灾地区群众参与建筑废墟清理、住房建设、小型基础设施修复等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3.组织力量支持帮助受灾严重地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简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程序,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原则上由云南省自行审批。
4.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部门应开辟环评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协调相关环评机构开展支援。
5.支持受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制定的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指导云南省编制的灾后交通恢复重建专项规划所确定的项目和资金安排原则,加快实施有关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上述政策措施,未明确执行期限和适用地区范围的,执行期限与国务院确定的灾后恢复重建期一致,适用地区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受灾地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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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上涨、煤价上涨、电价上涨……能源价格“涨”声此起彼伏。能源问题一直是近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如何解决能源危机及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给中国政府以及中国企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随着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实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为严峻的能源现状带来了一线曙光。专家认为,在新能源由于技术等一系列问题还无法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的情况下,节能产业遇到了发展的新契机,成为中国直面能源问题的首要举措。
能源价格“涨”声一片
对于2005年来说,油价上涨一直是热点中的热点。欧佩克最大的两个原油生产国沙特和伊朗分别由于面临恐怖威胁和核问题的升温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国际油价攀升不止。国际油价上涨直接导致了国内油价的攀升,中国汽油价格已由2002年的每升2元多涨到了现在的4元多。
中国煤炭价格也从2003年开始大幅上涨。2005年,中国煤炭价格较2004年上涨了20%左右,现在每吨煤的价格超过了300元人民币。煤价上涨直接导致了电价的上涨。“煤电之争”愈演愈烈,目前电煤价格已出现上涨迹象,而电价的上涨也几乎不可避免。
油、煤、电,能源价格“涨”声一片,而随着能源价格的上涨,交通运输、冶金、石化、轻工、渔业、农业等许多行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专家认为,能源价格上升将导致消费和投资减少,进而影响国民经济增长。
开源还是节流?
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已成为煤炭第一消费大国,油、电第二消费大国。面对如此严峻的能源问题,中国将如何面对?
专家指出,我们必须从两方面来着手考虑:一是开源,就是通过增加能源供给,缓解当前的能源紧张现状。二是节流,通过采用先进的节能设备和完善的节能解决方案来节省有限的能源使用量。在开源方面,我们的形式不容乐观。首先,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能源需求仍将保持上涨趋势,这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严峻考验。其次,依靠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加能源供给方面,短期内收效甚微。今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为严峻的能源现状带来了一线曙光。但是,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对地区、环境的特殊需求以及新能源的技术壁垒等一系列问题,新能源仍然“远水不解近渴”,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
而在节流方面,有人算了一笔账,按目前的水平,仅就节电而言,中国每节电1%,就相当于80亿元的收益(以平均每千瓦时0.5元计算),其效益的可观性可见一斑。另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仅为30%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产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倍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产值能耗最高的国家之一。由此,我们看到了节能事业的迫切性以及巨大的节能空间。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秡认为,在目前新能源无法满足能源需求的情况下,面对不断高涨的能源价格和需求,全民节约将是直面能源问题最有效的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也已经正式写进了“十一五”规划中,这给节能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契机。
企业,是机遇更是责任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对于能源问题来说更是首当其冲。而对于耗能最大和与节能问题关系最大的制造业企业来说,能源问题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专家认为,提高企业的节能意识,增强企业对节能产品的开发,将是大力发展节能产业,并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
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已经认识到能源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2005年12月,朗能集团与美国霍尼韦尔成功合作。据记者了解,霍尼韦尔产品的节能、环保优势为世界所公认,通过与霍尼韦尔的合作,朗能将获得在中国运作其品牌的权力,学到他的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几乎在朗能成功携手霍尼韦尔的同时,朗能节能照明产品获得了“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据了解,朗能三大产业中的节能产品如智能开关、插卡取电、声光控吸顶灯、节能灯、支架系列、低能耗换气扇等在市场上早已有口皆碑。朗能每年还投入大量的科研力量,继续致力于节能产品的开发,从而推动节能产业的发展。
有关专家认为,随着能源危机的加剧和消费者的节能诉求,节能产业无疑迎来了迅速发展的新机遇。而对于企业来说,重要的是如何真正抓住这个机会,一部分技术雄厚,品牌强劲的节能企业将会脱颖而出。
企业与社会应当是和谐发展的。随着能源价格上涨带来的能源问题,对于企业来说,节能产业不仅仅是企业发展的机遇,更是一种社会责任。
方先生是一名外地来杭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今年30岁,工作5年了,有吸烟嗜好。父母均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障,身体健康,短期内无须照顾。此外,方先生最近正进入“恋爱季节”,爱情开销较大。
基本财务状况:小方目前在下沙经济开发区的一家外企从事财务工作,月平均收入8000元,银行存款40000元,股票市值40000元,但已被套,损失近20000元。现有经济型轿车一部,养车费
用每月约800元,每月支付房租1000元,日常生活开销每月1800元,交际费用每月3200元,不可预见开支每月500元。
保障情况:单位有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60岁时每月可领取1200元退休金。无商业保险。
近期生活目标:打算两年后结婚,结婚时出国旅游;计划在33岁前购买一套两居室的房子。
喜爱的投资模式:风险偏好型。
对于方先生这样的恋爱中的单身汉,应该如何理财,才能实现资产最大化呢?
专家建议
先从方先生的家庭财务分析,方先生的个人经济状况有如下特点,属于中等偏高收入群体,同时,从支出来看,属于高消费群体,最终每月只有700元的财富积累,不到月收入的10%,积累明显偏低。如果两年后买房、结婚,那将使家庭固定支出大幅上升,未来经济负担将加重。
但方先生以及父母均有基本保障和保险,没有后顾之忧。方先生具有一定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
通过以上分析,建议方先生在控制消费和投资理财上“双管齐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轻松地拥有爱情和房子。建议具体如下:
○发挥潜能开源节流
方先生目前所从事的职业未必能够用到全部技能,或是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后尚有多余精力。建议其克服惰性,充分发挥潜力,利用所学的财务知识做第二职业等。杭州的中小企业很多,方先生可以利用自己在外企的工作经验给这些小企业兼职做财务顾问,也可考虑到一些职高兼职上课等,这既是单身汉时期的一种难得体验,同时也可积累丰富的知识和可观的资本。
开源固然重要,节流也不可或缺。按目前每月只有700元的积累,占收入的10%还不到,这样的积累方法对于两三年后的巨大支出,显然难以适应。因此,建议在不影响生活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开支。首先可以考虑戒烟,这对身体健康和节省支出都非常有利;其次,降低社交费用,提高月储蓄月收入的比例,至少在25%以上较为合理,也就是每月积攒2000元。
○多方投资广开财路
方先生作为典型的工薪族,处于事业的发展初期,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自己去打理股票,再加上股市近年来一直处于熊市,势必导致他在股票投资上无所收获。与其在股市盲目投资,不如让专家来理财。
虽然基金品种很多,但是较为适合方先生的是股票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在整体的投资计划上,主要以股票型基金为主,货币基金为辅,品种可选择积极成长类的股票型基金和老牌货币市场基金。具体的可以把近60000元的积蓄投资在股票型基金上,每月的2000元可以买入货币市场基金,然后定期按比例转为股票型基金,采用复利投资方式。
另外,还可以将资产分为几份,分别投资于保险、国债、股票、定期储蓄或保险、活期储蓄、风险投资等多项组合。这样一来,无论是应急用钱,还是保值增值,都可以照顾得到。
通过这样循序渐进的积累和投资,预期未来资产总额将在20万元左右。这样,方先生在3年后丰收的不仅是爱情,还能首付买一套市郊价值70万元以下的两居室房子了。
参考资料:都是复制来的 你慢慢看 我没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