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中心调整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划分超级电容器技术进入成熟期
9月22日,中国汽车技术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划分的通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划分进行了调整。对于纯电动汽车来说,储能装置是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的技术阶段,超级电容器的技术阶段由最初的起步阶段调整为成熟阶段。在混合动力乘用车方面,储能装置为超级电容的技术阶段由原来的发展阶段调整为成熟阶段。在混合动力商用车方面,储能装置属于镍氢动力电池的技术阶段,超级电容器的技术阶段由原来的发展阶段调整为成熟阶段。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与2009年公布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分期表》相比,新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分期表》中并未出现铅酸电池和液压/气动储能装置以及二甲醚汽车。通知还明确,根据调整后的技术划分阶段,企业如需调整已公告产品的示范运营区域,应通过公告申报系统申报变更。调整之前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划分表。
不符合新能源标准
开年前两月纯电动专用车产量表现不佳,据第一电动研究院数据统计,2016年前两月产量累计仅618辆。在经历过去年年底的疯狂扩张后,今年第一季度季度则迅速回落至寒冬期。一方面,归结于受第一季度规律性淡季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制于新技术标准的出台导致目前很多主流车型不能够达标。与此同时,在2016年公布的前两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中,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在内,共有466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但没有一家包含纯电动专用车。
据了解,12月15日,中机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通知中包含对新能源专用车、货车推荐车型的两点技术要求:一、运输类新能源专用车、货车动力电池系统总质量占整车整备质量比例不超过25%,作业类新能源专用车、货车不超过20%。
二是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能量消耗量须符合以下要求:
技术类型 能量消耗量 备注
纯电动 吨百公里电耗不超过10kWh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其中作业类专用车检测时上装部分不工作。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 吨百公里电耗不超过10kWh
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按照GB/T 17953标准规定条件B的测试条件)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80% 常规燃料消耗量限值,M1类GB 19578,N1、M2类参照GB 20997,其他车型参照GB 30510。
新的技术标准实行将大部分车型排除在外,其中,单就“吨百公里耗电量在10kwh以下”这一项要求就排除前六批目录中超过290多个车型。新要求的实施必然促使专用车车企逐步提升各自技术,更有针对性的提高车辆的轻量化技术和载货能力,有效遏制部分车企为提高续驶里程纯粹依赖增加电池数量的现象,也一定程度上阻止车企骗补行为。
此外,多家物流车企业表示,该项技术要求的出台比较突然,2015年12月才发布,留给企业调整产品的时间很短。而目前各家都在做产品性能调整及检测申报工作,预计在4月将有符合标准的电动物流车产品目录发布。(注:只有满足新能源专用车、货车推荐车型技术要求的车型才能呈现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中)
据第一电动网统计,在此前公布的6批免购置税目录中,共涵盖362款纯电动专用车,其中运输类专用车达219款,作业类专用车达143款。而对应满足新能源专用车、货车推荐车型技术要求的车型仅36款,达标率仅10%。其中作业类专用车车型仅21款,运输类专用车15款。(注:以下吨百公里耗电量计算公式为:百公里耗电量/整备质量*1000 ,与实际存在一定误差,仅供参考))
符合要求的车企包括比亚迪、福建新龙门、东风、江苏陆地方舟、江铃等仅17家,而在这其中,大部分车企能够达到要求的车型仅1款。细分看,南京特种汽车旗下三款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均达标,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则有6款车型均符合要求,包含纯电动扫路车、纯电动洒水车、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等。
以下为符合技术标准的运输类新能源专用车:
汽车企业名称 车辆型号 纯电续航(km) 电池占比 吨公里耗电量(kwh)
比亚迪 BYD5030XXYBEV1 250 8% 2.88
福建新龙马 FDE5080XXYABEV01 200 22% 8.15
长江汽车 FDC5080XXYABEV02 330 22% 5.79
FDC5080XXYABEV01 255 19% 6.28
FDC5060XXYABEV01 255 20% 6.9
江铃 JX1063TG23BEV 140 20% 9.98
江苏卡威 JNQ5040XXYBEV1 250 22% 9.23
陆地方舟 RQ5070XXYEVH0 240 24% 8.67
南京金龙 NJL5040XXYBEV 276 20% 9.25
南京特种 NJT5040XXYBEV 250 25% 9.93
NJL5042XXYBEV 282 23% 9.63
NJL5040XXYBEV2 402 20% 6.29
NJL5040XXYBEV1 276 22% 9.25
云南五龙 FDE5060XXYABEV01 200 24% 8.8
中国重汽 CDW5160XXYEV 100 16% 7.69
对应符合要求运输类新能源专用车车型中,电池总质量占整车整备质量的比例大都在20%-25%之间,仅3个车型在20%以下,比亚迪纯电动厢式运输车(BYD5030XXYBEV1)电池占比仅8%,吨百公里耗电量仅3kwh。
作业类新能源专用车领域,符合技术标准的21款车型中,电池占比都保持在10%以上,而吨百公里耗电量则大部分聚焦在8kwh以上,仅7个车型吨百公里耗电量低于8kwh。在去年产销量较为靠前的几家车企,像重庆瑞驰、陕西通家、力帆、北汽等旗下车型均被列入未达标车型中。
只有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车型才能获得国家补贴。申报目录的车型应符合《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技术要求。自2017年以来共发布了15批,截至4月24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确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型的通知,有1758款新能源车型符合2018补贴政策技术要求。
除私人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车辆外的新能源车辆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需达到2万公里。行驶里程尚不达标的新能源汽车,应在达标后申请补贴,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申请补助的车辆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上传运行数据至监管平台。
最新补贴要求将3万公里修改为2万公里,适当地缓解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但对于旅游、团体租赁等市场而言,达到这2万公里需要至少1年以上的时间,企业的压力依然存在。为缓解压力,政策提出车辆销售上牌后将按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具有里程限制的车辆满足要求后,即可申请补贴。生产企业需提交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车辆目录批次及技术参数、车辆用途及车辆运营相关资质证明、车辆运行情况表等信息至地方部门。(具体材料根据地方不同存在差异,请以地方发布的政策为准)
企业注册所在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企业所上报材料审查核实并公示无异后,逐级报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同时抄送其他有关部门。
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经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后整理汇总,将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并抄送同级其他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实际推广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形成核查报告。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审核中不符合车型主要涉及以下常见问题:
1、车型未进入推荐目录
不在推荐目录内,共涉及8款产品。
2、产品参数与产品公告不一致
主要体现在电池及电机参数与公告不一致,共涉及28款产品。
3、不满足3万公里要求
累计行驶里程不满3万公里,共涉及14款车型。
4、续航能力不达标
纯电动乘用车充电一次能够行驶的里程不符合国家补贴的要求,共涉及1款车型。
申请单位所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工信委将审核结果及拟补助金额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无异议的补助意见分别函告市、区财政局,市、区财政局据此拨付地方补助资金。
补贴发放过程漫长,部分车型从销售出厂到补贴发放可能要等待一年甚至两年时间,慧眼建议各大企业,在补贴申报过程中步步为营,确保一次成功。
政府对新能源的扶持:
根据现行政策,政府对风电(陆上、海上)、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提供电价补贴。具体标准是:
1、风电 执行的是国家发改委推行的标杆电价政策,即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政府根据各省区风电标杆电价与当地煤电标杆电价的差价给予风电价格补贴。
2、太阳能光伏发电 国家对分布式光伏示范区的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
3、生物质能发电 没有国家标准,由各省自行确定补贴标准。具体新能源扶持政策请咨询当地发改委或者能源主管部门。
在中国可以形成产业的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主要指小型水电站)、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是可循环利用的清洁能源。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既是整个能源供应系统的有效补充手段,也是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措施,是满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最终能源选择。
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因此,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大中型水电都被看作常规能源,而把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氢能等作为新能源。
扩展资料特点
1)资源丰富,普遍具备可再生特性,可供人类永续利用;比如,陆上估计可开发利用的风力资源为253GW, 而截止2003年只有0.57GW被开发利用,预计到2010年可以利用的达到4GW, 到2020年到20GW,而太阳能光伏并网和离网应用量预计到2020年可以从的0.03GW增加1至2个GW。
2)能量密度低,开发利用需要较大空间;
3)不含碳或含碳量很少,对环境影响小;
4)分布广,有利于小规模分散利用;
5)间断式供应,波动性大,对持续供能不利;
6)除水电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成本较化石能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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