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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中工业废水污水监测标准是什么

复杂的冰棍
难过的蜡烛
2023-01-26 01:26:29

水质检测中工业废水污水监测标准是什么?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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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的铃铛
2026-05-02 21:24:34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主要是对企业工厂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出的废水、污水和水生物检测的总称。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包括生产废水和生产污水。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可分为造纸废水、蚀刻废水、纺织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冶金废水、印染废水、炼油废水、医疗废水等。

工业废水检测测试项目 工业废水检测测试:PH、CODcr、BOD5、石油类、LAS、氨氮、色度、总砷、总铬、六价铬、铜、镍、镉、锌、铅、汞、总磷、氯化物、氟化物等。 生活废水检测测试:PH、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总铁、总锰、硫酸物、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硝酸盐、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游离氯、总镉、六价铬、汞、总铅等。

城市排水检测测试项目: 水温(度)、色度、易沉固体(15min)、悬浮物、溶解性固体、动植物油、石油类、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耗氧量(CODCr)、氨氮(以N计)、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总氰化物、总余氯(以Cl2计)、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铍、总银、总硒、总铜、总锌、总锰、总铁、挥发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可吸附性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有机磷农药(以P计)、五氯酚。

工业废水水样采集 :

1、采样前的准备

(1)容器准备 容器的选择原则:水样不溶于容器、容器材质不吸附水样中某些组分、水样与容器不发生直接化学反应、避开物质的“相似相溶”原理。

(2)采样器的准备:选择合适的采样器、冲洗干净(三洗)。

2、水样的运输和保存

(1)水样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有损失和丢失,要包装好,贴上标签、密封好。

(2)储存水样的容器可能吸附、玷污水样,因此,要选择性能稳定、杂质含量低的材料作容器,常用的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聚四氟乙烯,最常用的是硼硅玻璃、聚乙烯瓶。

(3)运输过程要求尽快,常用监测车、汽车、船,甚至飞机。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测试执行标准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10

排放标准编辑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9-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8-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6-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1-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1992

最新回答
无心的绿草
纯真的纸鹤
2026-05-02 21:24:34

硫≤0.5 挥发33-37 粘结85 灰分≤12.5

煤炭洗选可脱除煤中50%-80%的灰分、30%-40%的全硫(或60%~80%的无机硫),燃用洗选煤可有效减少烟尘、SO2和NOx的排放

健康的悟空
坚强的火车
2026-05-02 21:24: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七)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八)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停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含铅汽油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所生产、进口、销售的含铅汽油和违法所得。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渔政等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委托进行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检测的,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渔政等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承担机动车船年检的资格。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

(二)未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

(三)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

(四)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前款规定的对因建设施工造成扬尘污染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对其他造成扬尘污染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决定。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生产或者进口消耗臭氧层物质超过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配额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生产、进口配额。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新建的所采煤炭属于高硫份、高灰份的煤矿,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的;

(二)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石油炼制、合成氨生产、煤气和燃煤焦化以及有色金属冶炼的企业,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脱硫装置或者未采取其他脱硫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七十一条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的生产工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第七十三条 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有关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

(二)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

(三)工程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

(四)工程施工单位不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

(五)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二条 本法所称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本法所称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物质”:(一)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二)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三)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四)《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五)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阔达的蓝天
结实的猎豹
2026-05-02 21:24:34

GB18918-2002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而GB8978-1996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两者是不同的概念,两者都有各自的针对对象,两者是不可以混用的。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的标准国家还没有出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用的还是GB8978-1996。

纳米晶技术是派斯软水机独有的水软化技术,根据中立的实验室检测,除垢率达99.6%,达到完美的软化水的效果,比以前所知的任何一种类型的软水机效果都要优异。同时也是在无化学添加成分的情况下,被证明非常有效的软水机。 纳米晶的技术原理是TAC(Template Assisted Crys-tallization)技术,即离子晶体化,利用纳米晶聚合球体表面晶核产生的高能量把水中的钙、镁、碳酸氢根等离子打包成纳米级的晶体,当这种晶体长到2纳米左右时自动脱落到水中,水中没有了钙、镁、碳酸氢根离子也就不会在有水垢产生。 沉淀物过滤法的目的是将水源内之悬浮颗粒物质或胶体物质清除乾净。这些颗粒物质如果没有清除,会对透析用水其它精密的过滤膜造成破坏或甚至水路的阻塞。这是最古老且最简单的净水法,所以这个步骤常用在水纯化的初步处理,或有必要时,在管路中也会多加入几个滤器(filter)以清除体积较大的杂质。滤过悬浮的颗粒物质所使用的滤器种类很多,例如网状滤器,沙状滤器(如石英沙等)或膜状滤器等。只要颗粒大小大於这些孔洞之大小,就会被阻挡下来。对於溶解于水中的离子,就无法阻拦下来。如果滤器太久没有更换或清洗,堆积在滤器上的颗粒物质会愈来愈多,则水流量及水压会逐渐减少。人们就是利用入水压与出水压差来判断滤器被阻塞的程度。因此滤器要定时逆冲以排除堆积其上的杂质,同时也要在固定时间内更换滤器。

沉淀物过滤法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因为颗粒物质不断被阻拦而堆积下来,这些物质 面或许有细菌在此繁殖,并释放毒性物质通过滤器,造成热原反应,所以要经常更换滤器,原则上进水与出水的压力落差升高达到原先的五倍时,就需要换掉滤器。 硬水的软化需使用离子交换法,它的目的是利用阳离子交换树脂以钠离子来交换硬水中的钙与镁离子,以此来降低水源内之钙镁离子的浓度。其软化的反应式如下:

Ca2++2Na-EX→Ca-EX2+2Na+1

Mg2++2Na-EX→Mg-EX2+2Na+1

式中的EX表示离子交换树脂,这些离子交换树脂结合了Ca2+及Mg2+之後,将原本含在其内的Na+离子释放出来。

树脂基质(resin matrix)内藏氯化钠,在硬水软化的过程中,钠离子会逐渐被使用耗尽,则交换树脂的软化效果也会逐渐降低,这时需要作还原(regeneration)的工作,也就是每隔固定时间加入特定浓度的盐水,一般是10%,其反应方式如下:

Ca-EX2+2Na+ (浓盐水)→ 2Na-EX+Ca2+

Mg-EX2+2Na+ (浓盐水)→ 2Na-EX+Mg2+

如果水处理的过程中没有阳离子的软化,不只是逆渗透膜上会有钙镁体的沉积以致降低功效甚至破坏逆渗透膜,同时病人也容易得到硬水症候群。硬水软化器也会引起细菌繁殖的问题,所以设备上需要有逆冲的功能,一段时间後就要逆冲一次以防止太多杂质吸附其上。另一个值得注意问题的是高血钠症,因为透析用水的软化与再还原过程是*计时器来控制,正常情况还原作用大多发生在半夜,这是*阀门在控制,如果发生故障,大量盐水就会涌进水源,进而造成病人的高血钠症。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采用离子交换原理,去除水中的钙、镁等结垢离子。当含有硬度离子的原水通过交换器内树脂层时,水中的钙、镁离子便与树脂吸附的 钠离子发生置换,树脂吸附了钙、镁离子而钠离子进入水中,这样从交换器内流出的水就是去掉了硬度的软化水。

活性炭是由木头,残木屑,水果核,椰子壳,煤炭或石油底渣等物质在高温下乾馏炭化而成,制成後还需以热空气或水蒸气加以活化。它的主要作用是清除氯与氯氨以及其它分子量在60到300道尔顿的溶解性有机物质。活性炭的表面呈颗粒状,内部是多孔的,孔内有许多约1Onm~lA大小的毛细管,1g的活性炭内部表面积高达700-1400m2,而这些毛细管内表面及颗粒表面就是吸附作用之所在。影响活性炭清除有机物能力的因素有活性炭本身的面积,孔洞大小以及被清除有机物的分子量及其极性(Polarity),它主要*物理的吸附能力来排除杂物,当吸附能力达饱合之後,吸附过多的杂质就会掉落下来污染下游的水质,所以必须定时利用逆冲的方式来清除吸附其上的杂质。

这种活性炭滤器如果吸附能力明显下降,必须更新。测定进水及出水的TOC浓度差(或细菌数量差)是考量更换活性炭的依据之一。有些逆渗透膜对氯的耐受性不佳,所以在逆渗透之前要有活性碳的处理,使氯能够有效的被活性炭吸附,但是活性碳上的孔洞吸附的细菌容易繁殖滋长,同时对於分子较大有机物的清除,活性炭的功效有限,所以必须*逆渗透膜在後面补强。 去离子法的目的是将溶解於水中的无机离子排除,与硬水软化器一样,也是利用离子交换树脂的原理。在这 使用两种树脂-阳离子交换树脂与阴离子交换树脂。阳离子交换树脂利用氢离子(H+)来交换阳离子;而阴离子交换树脂则利用氢氧根离子(OH-)来交换阴离子,氢离子与氢氧根离子互相结合成中性水,其反应方程式如下:

M+x+xH-Re→M-M-Rex+xH+1

A-z+zOH-Re→A-Rez+zOH-1

上式中的的M+x表阳离子,x表电价数,M+x阳离子与阳离子树脂上H-Re的氢离子交换,A-z则表阴离子,z表电价数,A-z与阴离子交换树脂结合後,释放出OH-离子。H+离子与OH-离子结合後即成中性的水。

这些树脂之吸附能力耗尽之後也需要再还原,阳离子交换树脂需要强酸来还原;相反的,阴离子则需要强碱来还原。阳离子交换树脂对各种阳离子的吸附力有所差异,它们的强弱程度及相对关系如下:

Ba2+>Pb2+>Sr2+>Ca2+>Ni2+>Cd2+>CU2+>Co2+>Zn2+>Mg2+>Ag1+>Cs1+>K1+>NH41+>Na1+>H1+

阴离子交换树脂与各阴离子的亲合力强度如下:

S02-4+>I->NO3->NO2->Cl->HCO3->OH->F-

如果阴离子交换树脂消耗殆尽而没有还原,则吸附力最弱的氟就会逐渐出现在透析用水中,造成软骨病,骨质疏松症及其它骨病变;如果阳离子交换树脂消耗尽了,氢离子也会出现在透析用水之中,造成水质酸性的增加,所以去离子功能是否有效,需要时常监视。一般是*水质的电阻系数(resistivity)或传导度(conductivity)来判断。去离子法所使用的离子交换树脂同样也会造成细菌的繁殖引起菌血症,这是值得注意的一点。 反渗透法可以有效的清除溶解於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细菌,热原及其它颗粒等,是透析用水之处理中最重要的一环。要了解反渗透原理之前,要先解释渗透(osmosis)的观念。所谓渗透是指以半透膜隔开两种不同浓度的溶液,其中溶质不能透过半透膜,则浓度较低的一方水分子会通过半透膜到达浓度较高的另一方,直到两侧的浓度相等为止。在还没达到平衡之前,可以在浓度较高的一方逐渐施加压力,则前述之水分子移动状态会暂时停止,此时所需的压力叫作 渗透压 (osmotic pressure),如果施加的力量大於渗透压时,则水份的移动会反方向而行,也就是从高浓度的一侧流向低浓度的一侧,这种现象就叫作反渗透。反渗透的纯化效果可以达到离子的层面,对於单价离子(monovalent ions)的排除率(rejection rate)可达90%-98%,而双价离子(divalent ions)可达95%-99%左右(可以防止分子量大於200道尔敦的物质通过)。

反渗透水处理常用的半透膜材质有纤维质膜(cellulosic),芳香族聚酝胺类(aromatic polyamides),polyimide或polyfuranes等,至於它的结构形状有螺旋型(spiral wound),空心纤维型(hollow fiber)及管状型(tubular)等。至於这些材质中纤维素膜的优点是耐氯性高,但在碱性的条件下(pH ≥8.0)或细菌存在的状况下,使用寿命会缩短。polyamide的缺点是对氯及氯氨之耐受性差。

如果反渗透前没有作好前置处理则渗透膜上容易有污物堆积,例如钙,镁,铁等离子,造成反渗透功能的下降;有些膜(如polyamide)容易被氯与氯氨所破坏,因此在反渗透膜之前要有活性碳及软化器等前置处理。反渗透虽然价钱较高,因为一般反渗透膜的孔径约在l0A以下,它可以排除细菌,病毒及热原甚至各种溶解性离子等,所以在准备血液透析析释用水最好准备这一道步骤。

反渗透系统的调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掌握: 运行条件 运行前准备 试车运行 分离流程

反渗透膜分离工艺设计中常见的流程有如下几种:

①一级一段法这种方式是料液进入膜组件后,浓缩液和产水被连续引出,这种方式水的回收率不高,工业应用较少。另一种形式是一级一段循环式工艺,它是将浓水一部分返回料液槽,这样浓溶液的浓度不断提高,因此产水量大,但产水水质下降。

②一级多段法当用反渗透作为浓缩过程时,一次浓缩达不到要求时,可以采用这种多步式方式,这种方式浓缩液体体积可减少而浓度提高,产水量相应加大。

③两级一段法当海水除盐率要求把NaCl从35000 mg/L降至500mg/L时,则要求除盐率高达98.6%如一级达不到时,可分为两步进行。即第一步先除去NaCl 90%,而第二步再从第一步出水中去除NaCl 89%,即可达到要求。如果膜的除盐率低,而水的渗透性又高时,采用两步法比较经济,同时在低压低浓度下运行时,可提高膜的使用寿命。

④多级反渗透流程在此流程中,将第一级浓缩液作为第二级的供料液,而第二级浓缩液再作为下一级的供料液,此时由于各级透过水都向体外直接排出,所以随着级数增加水的回收率上升,浓缩液体体积减少浓度上升。为了保证液体的一定流速,同时控制浓差极化,膜组件数目应逐渐减少。 它的杀菌机理是破坏细菌核酸的生命遗传物质,使其无法繁殖,其中最重大的反应是核酸分子内的pyrimidine盐基变成双合体(dimer)。一般是使用低压水银放电灯(杀菌灯)的人工253.7nm波长的紫外线能量。紫外线杀菌灯的原理与日光灯相同,只是灯管内部不涂萤光物质,灯管的材质是采用紫外线穿透率高的石英玻璃。一般紫外线装置依用途分照射型,浸泡型及流水型。

在血液透析稀释用水所使用的紫外线是安放在储水槽到透析机器之间的管路上,也就是所有的透析用水在使用之前都要接受一次紫外线的照射,以达到彻底杀菌的效果。对紫外线的感受性最大的是绿脓菌、大肠菌;相反的,耐受性较大的则是枯草菌芽胞体。因为紫外线消毒法安全,经济,对菌种的选择性少,水质也不会改变,所以已广泛使用这种方法,例如船上的饮用水就常使用这种消毒法。水中的依哥拉菌、巴斯拉菌、沙门氏菌等等全杀光,能潜入水中心360度杀菌,功效等于水面杀菌灯的三倍。能消除水中禄藻,效果显著,使用方便,紫外线杀菌灯适用于:各种大小渔场过滤,水处理,大小型水池,游泳场、温泉。杀菌效率可达99%-99.99%。

紫外线水处理技术--杀菌

紫外线杀菌主要是利用254纳米波长的紫外线光。此波长的紫外线光,即使是在微量的紫外线投射剂量下,也可以破坏一个细胞的生命核心——DNA,因此阻止细胞再生,丧失再生能力使细菌变得无害,从而达到灭菌的效果。象所有其它紫外线应用技术一样,这种系统的规模取决于紫外线的强度(照射器的强度和功率)和接触时间(水、液体、或空气暴露在紫外线下的时间长短)。

紫外线水处理技术--消除臭氧

在工业生产中,臭氧常被用于消毒和净化水体。但是,由于臭氧有极强的氧化能力,水中剩余的臭氧如果不被去除会有可能对下一流程有所影响,因此,通常臭氧处理过的水在进入主要的工艺流程之前必须将水中剩余臭氧去除掉。254纳米波长的紫外线对于破坏剩余臭氧非常有效,它可以把臭氧分解成氧气。尽管不同的系统所需要的规模不同,但通常来讲,一个典型的臭氧消除系统所需的紫外线放射量是一个传统的灭菌消毒系统的三倍左右。

紫外线水处理技术--降低总有机碳量

在很多高技术和实验室装置中,有机物会妨碍高纯度水的生产。有很多方法可以把有机物从水中清除掉,较常用的方法包括使用活性炭和反渗透。波长较短的紫外线(185纳米)也可以有效地降低总有机碳量。波长较短的紫外线具有更多的能量,因此能够分解有机物。紫外线氧化有机的反应过程虽然非常复杂,紫外线水处理技术其主要原理是通过产生氧化能力很强的自由氢氧,将有机物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和臭氧清除系统一样,这种降解有机碳的紫外线系统的紫外线放射量是传统消毒系统的三到四倍。

紫外线水处理技术--降解余氯在市政水处理和供水系统, 加氯消毒是非常必要的。但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为了避免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去除水中的余氯却经常是必要的前处理。消除余氯的基该方法有活性炭床和化学处理。活性碳水处理的缺点在于它需要不断再生,而且经常遇到细菌滋生的问题。185纳米和254纳米波长的紫外线都被证实可以有效地破坏余氯和氯氨的化学键。虽然需要巨大的紫外线能量才能发挥作用,但紫外线水处理技术的优点在于此方法不需向水中添加任何药物,不需要储存化学物质,容易维修,而且同时还有杀菌和去除有机物的作用。

特点:

1、脉冲紫外杀菌方式,宽光谱能量强,杜绝微生物的光复活现象

2、采用全不锈钢外壳,使用寿命长

3、灯管可采用手动清洗或自动机械清洗方式

4、全自动控制系统,智能化操作 波长从 200 到 300nm 的紫外线有杀菌作用。 UVC 辐射有很强的杀菌力。它被 DNA 吸收并对其结构进行破坏,从而去除活细胞的活性。微生物如病毒,细菌,酵母菌,真菌被紫外灯在几秒钟之内变得无害。只要辐射强度足够高,紫外线杀菌是一种可靠和环保的方法,因为无需任何化学添加剂。此外,微生物无法对紫外线产生抗体。

在用紫外线杀菌时,可以使用发射波长为 254 nm 的单色谱低压汞灯 ,或是发射宽带光谱覆盖从 200 到 300 nm 的整个范围的中压汞灯,也可以使用只发射波长为 222 nm 的准分子灯。

世纪源紫外灯进行水处理的优点:

对味道和气味没有影响;

无需添加化学物质;

无环境污染;

辐射时间短;

对耐氯的病原体有效;

操作简便;

工艺的维护需求小;

运行成本极低。 生物化学水处理方法利用自然界存生的各种细菌微生物,将废水中有机物分解转化成无害物质,使废水得以净化。生物化学水处理方法可以分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生物氧化塔、土地处理系统、厌氧生物水处理方法。

生物化学水处理法的流程:

原水→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地→过滤→消毒→出水。

1、活性污泥水处理方法

(1)纯氧曝气法。最早是在1968 年由美国建成第一个纯氧曝气的污水处理厂。由于制造氧气的成本不断下降, 纯氧曝气法得到广泛应用。

(2)深水曝气法。增加曝气池的深度可以增加池水的压力, 从而使水中氧的溶解度提高, 氧的溶解速度也相 应增快, 因此, 深水曝气池水中的溶解氧要比普通曝气 池的高, 一般是将池深由原来的4 m 增加到10 m 左右。

(3)射流曝气法。污水和污泥组成的混合液通过射流器, 由于高速射流而产生负压, 从而有大量的空气吸入,空气与混合液进行充分接触, 提高了污水的吸氧率, 从而使处理的污水效率得到提高。

(4)投加化学混凝剂及活性炭法。在活性污泥法的曝气池中投加化学混凝剂及活性炭, 这样相当于在进行生化处理的同时进行物化处理。活性炭又可作为微生物的载体并有协助固体沉降的作用, BOD 及COD 的去除率提高, 使水质净化。(5)生物接触氧化法。这是兼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过滤法特点的一种新型污水处理方法, 以接触氧化池代替一般的曝气池, 以接触沉淀池代替常用的沉淀池。

(6)管道化曝气。此法是使污水在压力管道内进行活性污泥曝气, 同时进行较长距离的输送。由于设备少,投资费用和操作费用均可降低。

曝气:即排流式曝气,使用曝气风机将压缩空气不断地鼓入废水中,保证水中有一定的溶解氧,以维持微生物的生命活动,分解水中有机物,以达到水处理的净化效果。

2、生物膜水处理方法

(1)生物滤池:使废水流过生长在滤料表面的生物膜,通过两面间的物质交换及生化作用,使废水中有机物降解,达到水处理的净化目的。

(2)生物转盘:由固定在一横轴上的若干间距很近的圆盘组成,不断旋转的圆盘面上生长一层生物膜,以达到水处理净化效果。 生物接触氧化:供微生物栖附的填料全部浸于废水中,并采用机械设备向废水中充入空气,使废水中有机物降解,以净化废水。 3、土地处理系统 (1)土地渗滤:利用土壤膜中的微生物和植物根系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来进行生活污水处理,同时利用污水中的水、肥来促进农作物、牧草、树木生长。

(2)污水灌溉:这种水处理方法主要目的为灌溉,以充分利用净化后的污水。

4、厌氧生物水处理方法:利用厌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机物,达到水处理净化目的,同时产生甲烷气、CO2等气体。 如果所取水样内混有较多的微粒杂质,则在四氯化碳萃取后,水和有机溶剂分层处不会出现明显的分液层,但仍可用干的滤纸过滤,因为干滤纸会很快吸干混杂层中的水珠,而使四氯化碳通过滤纸时并不影响测试结果。四氯化碳蒸汽对人体有毒害,在操作时应尽量避免吸入,蒸发烘干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任性的小鸽子
笑点低的大炮
2026-05-02 21:24:34

措施如下:

1、除定点供应安装有脱硫设施并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用户外,对新建硫份大于1.5%的煤矿,应配套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对现有硫份大于2%的煤矿,应补建配套煤炭洗选设施。充分利用其洗选煤能力,加大动力煤的入洗量。

2、鼓励对现有高硫煤选煤厂进行技术改造,提高选煤除硫率。

3、鼓励选煤厂根据洗选煤特性采用先进洗选技术和装备,提高选煤除硫率。

4、鼓励煤炭气化、液化,鼓励发展先进煤气化技术用于城市民用煤气和工业燃气。

5、煤炭供应应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煤炭含硫量的要求。鼓励通过加入固硫剂等措施降低二氧化硫的排放。

6、低硫煤和洗后动力煤,应优先供应给中小型燃煤设施。

7、使用流化床锅炉时,应添加石灰石等固硫剂,固硫率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8、烟气脱硫。

9、二次污染防治。

煤炭立法不完善。 目前,我国煤炭立法是由法律、法规、规章等构成的。主要有《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煤炭、矿产管理部门制定发布的行政规章以及各地方人大和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存在的问题是:

(1)煤炭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不合理。 煤炭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国家对进入煤炭行业的企业要给予一定限制。我国对煤炭企业的设立实行许可原则,由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我国《煤炭法》第十八条(四)规定:“有符合煤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设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资料(五)规定的 “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虽然都有环境保护的内容,但矿山设计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由哪个部门审批认定,是环境保护部门还是煤炭管理部门没有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再就是从《煤炭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开办煤炭企业的六项条件来看,条件低,不细化,使许多生产技术条件比较差的小煤矿能够通过审批成立,从而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2)我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法律规定尚不健全,资源税费的征收不尽合理。

我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也规定:“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法律规定有偿取得采矿权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激励机制。对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的规定,也不尽科学。

清爽的玫瑰
殷勤的绿草
2026-05-02 21:24:34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002-6-1

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1998-7-1

GB/T 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1994-10-1

GB 50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1992-10-1

GB 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 1990-3-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7-1

GB 3544-2008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8-1

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8-1

GB 21901—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8-1

GB 21902—2008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8-1

GB 21903—2008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8-1

GB 21904—2008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8-1

GB 21905—2008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8-1

GB 21906—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8-1

GB 21907—2008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8-1

GB 21908—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8-1

GB 21909—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8-1

GB 20425-2006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7-1-1

GB 20426-200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6-10-1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6-1-1

GB 19821-2005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6-1-1

GB 19430-2004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4-4-1

GB 19431-2004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4-4-1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3-7-1

GB 14470.1-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 2003-7-1

GB 14470.2-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工药剂 2003-7-1

GB 14470.3-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弹药装药 2003-7-1

GB 13458-2001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2-1-1

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2002-1-1

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3-1-1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8-1-1

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6-7-1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6-7-1

GB 14374-93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3-12-1

GB 13456-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2-7-1

GB 13457-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2-7-1

GB 4287-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2-7-1

GB 4914-85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1985-8-1

GB 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985-3-1

GB 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1983-10-1

HJ 442-2008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 2009-1-1

HJ 77.1-2008 水质 二恶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2009-4-1

HJ/T 341-2007 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荧光法(试行) 2007-5-1

HJ/T 342-2007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试行) 2007-5-1

HJ/T 343-2007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汞滴定法(试行) 2007-5-1

HJ/T 344-2007 水质 锰的测定 甲醛肟分光光度法(试行) 2007-5-1

HJ/T 345-2007 水质 铁的测定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 2007-5-1

HJ/T 346-2007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 2007-5-1

HJ/T 347-2007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 2007-5-1

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2007-8-1

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2007-8-1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2007-8-1

HJ/T 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2007-8-1

HJ/T 372-2007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2008-1-1

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2008-1-1

HJ/T 399-2007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2008-3-1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2006-1-1

HJ/T 196-2005 水质 凯氏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2006-1-1

HJ/T 197-2005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2006-1-1

HJ/T 198-2005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2006-1-1

HJ/T 199-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2006-1-1

HJ/T 200-2005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2006-1-1

HJ/T 164-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2004-12-9

HJ/T 132-2003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2004-1-1

HJ/T 86-2002 水质 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 2002-7-1

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2003-1-1

HJ/T 92-200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2003-1-1

HJ/T 70-2001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2001-12-1

HJ/T 71-2001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2002-1-1

HJ/T 72-2001 水质 邻苯二甲酸二甲(二丁、二辛)酯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2002-1-1

HJ/T 73-2001 水质 丙烯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002-1-1

HJ/T 74-2001 水质 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002-1-1

HJ/T 83-2001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2002-4-1

HJ/T 84-2001 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2002-4-1

HJ/T 58-2000 水质 铍的测定 铬箐R分光光度法 2001-3-1

HJ/T 59-2000 水质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001-3-1

HJ/T 60-200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2001-3-1

HJ/T 49-1999 水质 硼的测定 姜黄素分光光度法 2000-1-1

HJ/T 50-1999 水质 三氯乙醛的测定 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2000-1-1

HJ/T 51-1999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2000-1-1

HJ/T 52-1999 水质 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2000-1-1

GB/T 17130-1997 水质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普法 1998-5-1

GB/T 17131-1997 水质 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998-5-1

GB/T 17132-1997 环境 甲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998-5-1

GB/T 17133-1997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1998-5-1

GB/T 16488-1996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1997-1-1

GB/T 16489-1996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1997-1-1

GB/T 15440-1995 环境中有机污染物遗传毒性检测的样品前处理规范 1995-8-1

GB/T 15441-1995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发光细菌法 1995-8-1

GB/T 15503-1995 水质 钒的测定 钽试剂(BPHA)萃取分光光度法 1995-8-1

GB/T 15504-1995 水质 二氧化碳的测定 二乙胺乙酸铜分光光度法 1995-8-1

GB/T 15505-1995 水质 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5-8-1

GB/T 15506-1995 水质 钡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5-8-1

GB/T 15507-1995 水质 阱的测定 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 1995-8-1

GB/T 15959-1995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1996-8-1

GB/T 14204-93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993-12-1

GB/T 14375-93 水质 一甲基肼的测定 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 1993-12-1

GB/T 14376-93 水质 偏二甲基肼的测定 氨基亚铁氰化钠分光光度法 1993-12-1

GB/T 14377-93 水质 三乙胺的测定溴酚蓝分光光度法 1993-12-1

GB/T 14378-93 水质 二乙烯烷三胺的测定 水杨醛分光光度法 1993-12-1

GB/T 14552-93 水和土壤质量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994-1-15

GB/T 14581-93 水质 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 1994-4-1

GB/T 14671-93 水质 钡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1994-5-1

GB/T 14672-93 水质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994-5-1

GB/T 14673-93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4-5-1

GB/T 13898-92 水质 铁(Ⅱ、Ⅲ)氰络合物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3-9-1

GB/T 13896-92 水质 铅的测定 示波极普法 1993-9-1

GB/T 13897-92 水质 硫氰酸盐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1993-9-1

GB/T 13899-92 水质 铁(Ⅱ、Ⅲ )氰络合物的测定 三氯化铁分光光度法 1993-9-1

GB/T 13900-92 水质 黑索金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1993-9-1

GB/T 13901-92 水质 二硝基甲苯 示波极谱法 1993-9-1

GB/T 13902-92 水质 硝化甘油的测定 示波极谱法 1993-9-1

GB/T 13903-92 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1993-9-1

GB/T 13904-92 水质 梯恩梯、黑索金、地恩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993-9-1

GB/T 13905-92 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 1993-9-1

GB/T 12990-91 水质 微型生物群落监测PFU法 1992-4-1

GB/T 12997-91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规定 1992-3-1

GB/T 12998-91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1992-3-1

GB/T 12999-9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1992-3-1

GB/T 13192-91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普谱法 1992-6-1

GB/T 13193-91 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 1992-6-1

GB/T 13194-91 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992-6-1

GB/T 13195-91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1992-6-1

GB/T 13196-91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2-6-1

GB/T 13197-91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1992-6-1

GB/T 13198-91 水质 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992-6-1

GB/T 13199-91 水质 阴离子洗涤剂测定 电位滴定法 1992-6-1

GB/T 13266-91 水质物质对蚤类(大型蚤)急性毒性测定方法 1992-8-1

GB/T 13267-91 水质 物质对淡水鱼(斑马鱼)急性毒性测定方法 1992-8-1

GB/T 13200-91 水质 浊度的测定 1992-6-1

GB/T 11889-89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890-89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990-7-1

GB/T 11891-89 水质 凯氏氮的测定 1990-7-1

GB/T 11892-89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1990-7-1

GB/T 11893-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894-8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895-89 水质 苯并(a)芘的测定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896-89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1990-7-1

GB/T 11897-89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1990-7-1

GB/T 11898-89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899-89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1990-7-1

GB/T 11900-89 水质 痕量砷的测定 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1-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1990-7-1

GB/T 11902-89 水质 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1990-7-1

GB/T 11903-89 水质 色度的测定 1990-7-1

GB/T 11904-89 水质 钾和钠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5-89 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6-89 水质 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7-89 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8-89 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09-89 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10-89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11-89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12-89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90-7-1

GB/T 11913-89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 1990-7-1

GB/T 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1990-7-1

GB/T 8972-88 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988-8-1

GB/T 9803-88 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藏红T分光光度法 1988-12-1

GB/T 7466-87 水质 总铬的测定 1987-8-1

相关监测

GB/T 7467-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1987-8-1

规范、

GB/T 7468-8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87-8-1

方法标准

GB/T 7469-8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0-87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1-87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2-87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3-87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罗啉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4-87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5-87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76-87 水质 钙的测定 EDTA滴定法 1987-8-1

GB/T 7477-87 水质 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滴定法 1987-8-1

GB/T 7478-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1987-8-1

GB/T 747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1987-8-1

GB/T 7480-87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81-87 水质 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82-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1987-8-1

GB/T 7483-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84-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1987-8-1

GB/T 7485-87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86-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 1987-8-1

GB/T 7487-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 1987-8-1

GB/T 7488-87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1987-8-1

GB/T 7489-87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碘量法 1987-8-1

GB/T 7490-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91-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1987-8-1

GB/T 7492-87 水质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987-8-1

GB/T 7493-87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7494-87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1987-8-1

GB/T 6920-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1987-3-1

GB/T 4918-85 工业废水 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1985-8-1

GB/T 4919-85 工业废水 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985-8-1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4号 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 2008-5-20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4号 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 20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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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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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82-2001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2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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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838-8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GHZB 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WPB 2-1999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WPB 4-1999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470.1~14470.3-1999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WKB 4-2000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GB 3544-2001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无聊的中心
任性的夕阳
2026-05-02 21:24:34

1、民用洁净煤(散煤)标准:

2、工业用煤标准:

全区民用洁净煤产品类型分为两类,一类是无烟煤,一类是烟煤Ⅰ级,其煤质应满足(民用洁净煤(散煤)标准)限值要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禁止销售兰炭和Ⅱ级烟煤。

工业燃煤分为无烟煤和烟煤,其煤质应满足以下(工业用煤标准)限值要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禁止使用兰炭。

洁净煤技术是指在煤炭从开发到利用全过程中,旨在减少污染排放与提高利用效率的加工、燃烧、转化和污染控制等新技术的总称。

扩展资料:

洁净煤技术国内发展概况:

我国围绕提高煤炭开发利用效率、减轻对环境污染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随着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转变,洁净煤技术作为可持续发展和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战略措施之一,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1995年国务院成立了"国家洁净煤技术推广规划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中国洁净煤技术"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并于1997年6月获国务院批准。

中国洁净煤技术计划框架涉及四个领域(煤炭加工、煤炭高效洁净燃烧、煤炭转化、污染排放控制与废弃物处理),包括十四项技术,即:煤炭洗选、型煤、水煤浆。

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增压流化床发电技术、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技术;煤炭气化、煤炭液化、燃料电池;烟气净化、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煤层甲烷的开发利用、煤矸石和煤泥水的综合利用、工业锅炉和窑炉。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业燃煤和民用洁净煤煤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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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开采导致土地资源破坏及生态环境恶化。由于露天开采剥离排土,井工开采地表 沉陷、裂缝,都将破坏土地资源和植物资源,影响土地耕作和植被生长,改变地貌并引发景 观生态的变化。开采沉陷造成中国东部平原矿区土地大面积积水受淹或盐渍化,使西部矿区 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加剧。采煤塌陷还会引起山地、丘陵发生山体滑落或泥石流,并危及 地面建筑物、水体及交通线路安全。据调查,中国因采矿直接破坏的森林面积累计达106万 公顷,破坏草地面积为26.3万ha,全国累计占用土地约586万ha,破坏土地约157万ha ,且每年仍以4万ha的速度递增,而矿区土地复垦率仅为10%。另据测算,中国每采万吨煤 ,平均塌陷土地0.2ha;在村庄稠密的平原矿区,每采出1000万t煤需迁移约2000人。

(2)煤炭开采破坏地下水资源,加剧缺水地区的供水紧张。中国是世界上人均占有水资源量较低的国家,且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从含煤地区分布看,富煤地区往往也是贫水地区。据调查,全国96个国有重点矿区中,缺水矿区占71%,其中严重缺水矿区占40%。随着煤炭开采强度和延伸速度的不断加大提高,矿区地下水位大面积下降,使缺水矿区供水更为紧张,以致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另一方面,大量地下水资源因煤系地层破坏而渗漏矿井并 被排出,这些矿井水被净化利用的不足20%,对矿区周边环境形成新的污染。据统计,中国煤矿每年产生的各种废污水约占全国总废污水量的25%。2000年,全国煤矿的废污水排放量 达到27.5亿t,其中,矿井水23亿t,工业废水3.5亿t,洗煤废水5000万t,其它废水450 0万t。

(3)煤炭开采导致废气排放,危害大气环境。因煤炭开采形成的废气主要指矿井瓦斯和地 面矸石山自燃施放的气体。矿井瓦斯中的主要成分甲烷是一种重要的温室气体,其温室效应 为CO2的21倍。据统计中国每年从矿井开采中排放甲烷70~90亿m?3,约占世界甲烷总 排放量的30%,除5%左右的集中回收利用外,其余全部排放到大气中。矿区地面矸石山自燃 施放出大量含SO2、CO2 、CO等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并直接损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煤矸石产出量很大,其排放量约占煤矿原煤产量的15%~20%。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国有煤矿现有矸石山1500余座,历年堆积量达30亿t,占地5000ha。另据1994年的矿山环境调查, 淮河以北半干旱地区的1072座矸石山中,有464座发生过自燃,自燃率达43.3%。

(4)为满足社会对洁净煤的需求,中国原煤入洗比例连年提高。1999年原煤入洗量3.17亿 t,入洗比例30%,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入洗比例达到48%。原煤被入洗的同时,也排放出大量 的煤泥水污染土壤植被及河流水系。据调查,因洗煤全国每年排出洗矸4500万t,洗煤废水 4000万t,煤泥200万m3。

(5)在中国,由于煤炭生产与消费之间巨大的空间差异,导致“北煤南运,西煤东输”的 长距离运煤格局。运输中产生的煤尘飞扬,既损失大量的煤炭,又污染沿线周围的生态环境 。据统计,1999年全国铁路运煤量为64917万t,平均运距为550km;经公路运输或中转到 铁路的煤炭量达6亿t,平均运距为80km。若以0.5%的扬尘损失计算,因运输向大气中排放的 煤尘达600多万t,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亿元人民币。

(6)中国长期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不仅形成以酸雨、二氧化硫和烟尘为主要危害 的煤烟型大气污染,也是中国污染物排放量居世界第二的主要原因。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 ,全国废气中SO2排放总量1995万t,其中工业来源的排放量1612万t,生活来源的排放量3 83万t;烟尘排放总量1165万t,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953万t,生活烟尘排放量212万t; 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