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运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维护煤炭流通领域的正常秩序,保持煤炭产、运、销的衔接及供需总量的平衡,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要在重视发挥市场机制对煤炭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切实加强对煤炭运销计划的管理,搞好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煤炭运销计划管理体系。第三条 煤炭部及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对煤炭运销工作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并保持煤炭供需的总量平衡。第四条 煤炭部与铁道部、交通部,在国家宏观计划的指导下,具体协商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及通过主要港口的水陆联运计划。煤炭部统一组织煤炭系统向运输部门提出铁路运输和通过主要港口水陆联运的月度计划,统一组织办理月度煤炭计划外运输;与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处理编制和执行月度计划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监督煤炭运销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煤炭行业各种渠道、各种隶属关系、各种经营形式的煤矿。第二章 年度、月度煤炭运销计划的管理第六条 纳入国家统一分配运输计划的煤炭须严格按国家下达的分配、运输计划销售和运输。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第七条 非纳入国家统一分配但纳入煤炭运输计划的煤炭销售和运输,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本条规定以外的煤炭销售和运输,暂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煤炭生产企业须按国家年度煤炭分配、运输计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运输及购煤单位签订规范的购、运、销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及时记录、掌握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年度、月度煤炭运输计划的调整、变更。
1、用煤部门、用煤地区或供煤地区的国家年度分配计划总量的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地区于变更执行月的35天以前,向煤炭部提出变更的理由和具体变更内容,由煤炭部商国家计委同意后办理。
2、用煤部门、用煤地区或供煤地区的国家年度分配计划总量不变,只在同一省、市、自治区的范围之内变更用煤单位或供煤的矿务局(矿、地区),由要求变更单位的主管部门于变更执行月的35天以前,商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煤炭主管部门及有关铁路、交通部门同意后办理,报煤炭部备案。
3、年度供需总量不变,部门、地区供需计划不变,月度计划内供需时间的提前、错后以及供需煤炭品种、质量的变更,由要求变更的单位于要求变更的执行月的35天前,商对方及有关铁路、交通部门同意后办理,报有关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备案。
4、涉及铁路限制口、港口通过量的变更,须报煤炭部商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
5、违反“煤炭合理运输流向”的变更,按“煤炭合理运输流向”的规定办理。第十条 月度煤炭运输计划,按以下规定执行:
1、按照铁路、交通部门核定的月度煤炭运输计划均衡发运。
2、铁路运用车、非运有车均需按本办法规定发运煤炭。
3、凡本办法未规定的其他有关煤炭发运事项,暂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月度煤炭铁路、水路联运计划的编制第十一条 月度煤炭铁路、水陆联运运输计划(简称“月度煤炭运输计划”,含通过铁路限制口、港口计划,下同),由煤炭部统一组织编制。第十二条 对月底煤炭运输计划,按照国家计划签订的购、运、销合同(或运输、购销合同)和按照本办法办理的调整、变更计划,不得随意变动。第十三条 各级煤炭主管部门,按本办法指导和组织所属煤矿编制月度煤炭运输计划。第十四条 月度煤炭运输计划采取“统一规定、分级管理、规范编制”的方法编制。
1、各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在编制各月度计划开始的45天前,在对所属矿务局(矿、地区)编制月度计划和调整、变更计划的情况进行审核研究后,制定出编制月度煤炭运输计划方案,于编制月度开始的35天以前报煤炭部统一审核。
2、煤炭部于各编制月度开始的30天以前,对各省、市、自治区煤炭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的编制月度各矿务局(矿、地区)煤炭运输计划方案,进行审核,经确认符合规定和确定进行调整后,即作为编制月度煤炭运输计划的依据方案,下达到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
3、各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根据煤炭部确定的编制月度煤炭运输计划依据方案,指导才组织所属矿务局(矿、地区)进行编制。如因特殊原因需变动时,必须经煤炭部同意。
4、月度煤炭运输计划按铁路部门规定的时间,由各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统一向铁路、交通部门提出。
5、各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于每个编制月度开始的35天以前,必须将铁路、交通部门核定的上月煤炭运输计划以及有关情况报煤炭部。
| 派车方案 | ① | ② | ③ | ④ |
| 大卡车 | 3辆 | 2辆 | 1辆 | 0辆 |
| 小卡车 | 0辆 | 2辆 | 3辆 | 5辆 |
| 运沙吨数 | 9吨 | 10吨 | 9吨 | 10吨 |
1.你需要去车站买一张货物运单,把托运人填写部分按规定填写完。内容有:发站,到站,托运人名称,地址,收货人名称地址,品名,重量等等
2.领取一张货车月度要车计划表。这是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合同。
3.车站受理你的货物,批准你的进货计划,那么你就找个车把你的煤炭运到某个货场里面。
4.当你的运输计划批准以后,货运调度员就会把车皮送到指定的货场里,货运员根据你提供的单据装车。
5.装车完毕后需要起货票,1式4份,其中丙联是给托运人的,这个也是类似于收据的。然后你去交一下运输费用和装卸费,车站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的骑缝处加盖承运日期戳。再然后会把领货凭证给你。
6.你通过快递的方式把领货凭证交给收货人,下面你就可以在家安心等待收货人领到货物的通知了。
从煤炭产地直接运往需求地的煤炭叫直达煤,有点类似“直销”的意思。下水煤指的只是煤炭的计划的来源,简单的说是指水路运输的煤炭。
关于下水煤举个例子,煤炭火车运输的时候需要计划,好比铁路大票上标的收货人是浙江能源,也就是计划是浙江能源的,那么这个煤就需要从山西发到青岛,然后装船转运浙江,也就是煤炭下水了。在这其中,在青岛转运的时候,煤炭是不允许销售的,但通常煤炭经营公司会做一些手法,在港口把煤炭销售。
煤炭,整车运价号为4号。基价1是15.5,基价2是0.089,基价1+基价2×两站之间的公里数,除了运费,还有保价费、抑尘费、发站装卸费。
利用唐呼、包西、宁西、瓦日线能力,力争实现陕西铁路煤炭运输增加4000万吨以上;推动疆煤运输增加2000万吨以上,有效满足疆内及河西走廊地区合理用煤需求。积极推进京津冀鲁地区公转铁增量,继续提高铁路运输比例。综合来算,今年拟新增铁路煤炭运输能力1.2亿吨以上。
政策文件:
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积极推进能源通道建设,增加铁路煤炭运输。
具体而言,《意见》内容包括加快浩吉铁路集疏运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浩吉铁路通道能力,力争2020年煤炭运输增加3000万吨以上;加快补强瓦日线集疏运配套能力,力争增加3000万吨以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盘州市煤炭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煤炭市场健康、持续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盘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盘州市区域内从事煤炭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行为的煤炭企业、个人及其它社会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煤炭产品包括:原煤、精煤、焦炭、中煤、泥煤、矸石及其他煤炭附属产品。
第四条 盘州市境内所有煤炭企业调运煤炭产品时统一使用《贵州省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凭证》(以下简称《调运凭证》),对未使用真实、有效《调运凭证》的一律视为违规调运。
第五条 煤炭产品调运通过信息化系统源头开票和视频监管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建立健全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组织机构中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并由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第七条 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能源副市长、分管交通副市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各产煤乡(镇、街道)、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盘兴能投公司为成员的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能源局,负责煤炭产品调运管理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市能源局是煤炭生产、经营的行业管理部门,各产煤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第三章 《调运凭证》管理
第九条 《调运凭证》通过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具,采用二维码防伪科技手段进行管理,企业自行开具《调运凭证》随货同行,作为煤炭产品调运的有效管理凭证。
第十条 《调运凭证》由煤炭开采、加工、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涉煤企业”)向市能源局申请用票资格,市税务局分配电子《调运凭证》起止号段,涉煤企业根据市税务局分配的电子《调运凭证》号段进行开具。
第十一条 煤焦验票站或能源综合执法人员通过企业开具的纸质《调运凭证》的版式文件二维码信息或手机电子《调运凭证》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调运凭证》品目名称必须按照《煤炭产品编码表规范字样填写。
第十三条 盘州境内采购煤炭产品单位应当凭《调运凭证》验收,并将结算量、不含税均价、金额、扣水、扣灰、磅差、判废等相关信息录入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 所有涉煤企业必须使用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煤炭产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按要求采集相关信息、通过系统规范开具《调运凭证》。
第十五条 涉煤企业开具《调运凭证》时,严格按照《煤炭产品编码》规则规范录入品目名称,并认真录入票面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已开具的《调运凭证》超过15分钟后不允许自行作废,因特殊原因(如被联合执法没收、意外损毁、被盗等)需要作废的,由企业申请作废,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能源局、税务局工作人员核实后进行审批。
第四章 相关单位职责
第十七条 各产煤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履行煤炭生产、经营管理职责;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选派专职人员对涉煤企业开票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对出境泥煤的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 市能源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煤炭调运和稽查机制,规范全市煤炭运销体系。市能源局是煤炭生产、经营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炭产品调运量的审批和煤炭企业账户的管控;负责市内煤炭产品调运监管。结合煤炭企业视频监控和系统信息准确掌握涉煤企业生产、加工、销售、调运煤炭产品信息情况;负责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突击检查,强化流动稽查和定点稽查,对重点涉煤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稽查工作常态化。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出境煤炭产品采取必要调运监管。
第十九条 市税务局负责牵头与湖北大学开发团队开发《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对电子《调运凭证》号段的分配和凭证开具业务指导;负责政府部门使用系统人员的数据维护;负责系统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政府部门需要在系统中增加相应业务需求模块的开发设计;负责对企业使用系统人员数据维护;负责系统与煤炭称重设备、验票设备的安装调试;负责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根据调运量、煤炭产品流向、涉煤企业纳税申报数据,分析、查找税源,倒推调运量、申报量的真实性,严堵征管漏洞,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行为。
第二十条 市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税源管理、税源信息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负责履行环保执法主体责任。清理、整顿环保手续不全的涉煤企业及煤炭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及时发布涉煤企业污染物、排污量监控信息、环保处罚信息,为环境保护税征收提供数据来源。
第二十二条 市水务局负责履行水土保持监管执法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与违规生产、经营企业的联合执法。
第二十三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履行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对涉煤企业或个人纳入诚信档案管理,整顿和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定期对煤炭企业地磅进行校验,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煤炭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第二十四条 市发改局负责按相关规定,监管涉煤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分析市场,提供预警价格,作为税务部门税收风险管理监控预警指标。
第二十五条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涉煤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扰乱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正常履职的违法行为,维护涉煤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对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运煤车辆开展稽查。
第二十六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无证采矿、违法用地行为,清理、整顿相关手续不全的涉煤企业或个人。
第二十七条 市交通局负责履行交通运输管理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运煤车辆开展稽查。
第二十八条 盘兴能投公司负责履行好煤焦验票站的相关职能职责。做好复磅、查验《调运凭证》与煤炭产品种类是否相符等验票工作。同时,负责入境、过境煤炭产品《调运凭证》的开具和查验工作。
第二十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汇总相关信息,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未开具真实、有效《调运凭证》调运煤炭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
第五章 涉煤企业管理
第三十条 各涉煤企业和单位应当主动履行纳税义务,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涉税信息资料,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三十一条 逐步建立健全针对涉煤企业的诚信体系,对守法诚信单位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在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违法失信单位,及时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第三十二条 各涉煤企业,需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专职开票人员,报所属乡镇备查,并经税务部门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负责按一车一证原则,现场逐车开具真实、有效《调运凭证》。严禁不按规定开具《调运凭证》。
第三十三条 涉煤企业必须按照调运系统管理规定,在指定的出口过磅,开具《调运凭证》后方可调出。调运出境的运煤车辆必须进煤焦验票站通过验票后出境。
第三十四条 在全市范围内各购煤企业所调入的煤炭产品,必须持有《调运凭证》进入企业验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三十五条 境外非高速路过境盘州市境内的煤炭运输车辆,入境时应到就近煤焦验票站开具《过境煤凭证》,出境时凭《过境煤凭证》验票通过,出境与入境载量误差不得超10%。境外进入我市的煤炭运输车辆,入境时应到就近煤焦验票站开具《入境煤凭证》,到购煤企业凭《入境煤凭证》验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过境煤凭证》、《入境煤凭证》是境外运煤车辆在盘州市范围内运输煤炭产品的唯一有效凭证,无凭证的一律视为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对采选一体企业(指原煤开采出后通过皮带直接输送至洗选环节的企业)生产的原煤进入洗煤环节加工出的精煤按 1:2.4(精煤折算原煤)的比例折算原煤生产量。
第三十七条 所有涉煤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磅房,并具有土地使用和环保等相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委托加工的煤炭企业必须经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报市能源局备查。
第三十九条 泥煤出境调运实行调运量管理。由乡(镇、街道)从源头把关,对发热量较高的泥煤,尽可能通过配煤的方式供应电煤;对电厂确实不能使用的泥煤可以调运出境。所有泥煤调运出境必须按照属地原则经所属乡(镇、街道)现场核实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市能源局。
第四十条 涉煤企业必须及时将签订的购销合同内容录入系统“煤炭企业煤炭产品购销合同备案信息采集表”中。
第四十一条 涉煤企业应当实时在系统中确认煤炭调运结算销售信息反馈。将结算量、不含税均价、金额、扣水、扣灰、磅差、判废等内容准确录入系统。
第四十二条 涉煤企业应当按月在系统中录入煤炭产品购入数量、不含税均价、金额、销货单位识别号、销货单位名称等信息。
第四十三条 涉煤企业应当按月在系统中录入煤炭产品开采、加工、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委托加工费支出金额、运费支出金额等信息。
第四十四条 涉煤企业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煤炭产品损失的,应当于意外发生后24小时内报市能源局。
第四十五条 涉煤企业应当在系统中对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涉煤企业应当在系统中对购货方信息进行登记。
第四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系统时,需报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企业安排专人现场手工开具《贵州省盘州市煤炭产品准运证》进行调运,恢复正常后录入系统。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八条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各产煤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各产煤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务必抓好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的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煤炭产品调运秩序混乱以及煤炭税费流失的,将严肃问责,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未持有效《调运凭证》调运或经营盘州市境内煤炭产品的,一律视为违法违规行为,所调运或经营的煤炭产品一律视为违规产品,将立案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府办发〔2016〕47 号)、《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盘府办发〔2016〕187 号)、《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府办发〔2017〕1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泥煤调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盘州府办发〔2018〕40 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目前以煤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厂的排灰形式有干、湿两种。使用干排粉煤灰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只要在运输、卸料等工艺环节上实现配套成龙,就可以为综合利用粉煤灰创造有利条件。煤炭 运输合同 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煤炭运输合同 范文 ,欢迎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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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运输合同1
甲 方: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运输煤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距离从铧尖煤矿到准大电厂,运费为 元/吨(不含税)。
二、车辆和司机由乙方派代表统一管理,要服从甲方统一调派。
三、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亏损除甲方要求的正常亏损外,其余亏损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发生的汽车维修费、过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一切交通及其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现金结算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换煤,卖煤等现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以矿发煤价3倍进行罚款,如不交将移交司法部门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粉煤灰、汽车衡区域装灰计量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方签订本 协议书 ,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必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查确认: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乙方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机关和劳动局批发的营业执照及单位等级资格证书,经营范围与所承包工作相符,并持有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 ,非法人代表还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 。
2、按照业务产品附加值的5%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业务结束销户甲方无息全额返还。
3、车辆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驾驶水平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标准及要求,所持驾驶证必须当年年度审验合格。
4、备有满足进入厂区生产现场必备的穿着、检验合格的安全帽、安全用具、防护用品、劳保用品。
5、保证司乘人员没有从事本运输业务的职业禁忌症,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或其他影响就业疾病。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资质要求。
2、负责向乙方司乘人员讲解信电公司及联达实业公司的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并对乙方提出具体执行要求。
3、负责办理车辆、人员准入证,有告知现场安全风险的义务,对业务单位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乙方司乘人员违章作业应及时纠正,责令整改。对乙方发生的严重违章等不安全行为予以处罚,并通知乙方,从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4、严格执行信电公司人员准入管理规定,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办理三级 教育 签字表,办理准入证,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5、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协助。
第三条 乙方承担安全责任:
1、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员轻伤以上的责任事故。
2)不发生责任区域管理车辆的厂区交通事故。
3)不发生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他设备、设施损坏。
4)不发生施工期间火灾事件。
2、工作区域:严格在规定的施工区域工作,乙方在规定施工区域内发生的人身、设备、环保、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禁止参与规定区域外一切生产与非生产活动。业务单位车辆一旦出公司厂区大门(龙江路北门、南门、进厂路一道门),乙方承担一切因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责任。
3、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关要求,乙方为工程合同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在合同款中扣留,本合同委托工作完成后扣除处罚后退回余款。
4、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3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具备能力资质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5、乙方每天必须进行“班前会”、“班后会”结合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相应的安全 措施 ,交待注意事项 总结 讲评当天工作和安全情况每天施工前工作组成员必须列队整齐进行工前五分钟教育,没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严禁开工。
6、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须经过检验合格,并符合检验周期。
7、发生不安全事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部长和生产副总经理 报告 ,同时采取一切措施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
8、乙方严禁使用童工。
9、根据国务院《单位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之规定,对不属于甲方责任的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其单位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处理,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对乙方的安全考核:
1、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发现乙方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重点提示:
(1)发生习惯性违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警告、处罚。
(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发生不安全事件的。
(3)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本单位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4)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 安全生产 高压线管理规定的。
(5)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三措一案”措施执行或私自扩大工作范围。
(6)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没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7)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8)凡因乙方施工人员有偷盗行为,交保卫部门进行处理,并赔偿损失。
2、对乙方责任造成以下后果的考核:
(1)发生所在区域主要附属设备损坏及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扣除25%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重伤事故,扣除75%安全保证金,并负责善后处理费用。
(4)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负责全部善后处理费用。
(5)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本单位或第三方设备损坏,负责赔偿,并扣除安全保证金。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当地有关消防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对违章行为予以警告,并处扣分或罚款:
(1)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
(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4)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
(5)拒绝、刁难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
(6)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故意阻碍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或者不服从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7)未经消防保卫部门同意,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的。
4、
(1)现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责任管理部门现场运行人员调配。车辆停放位置严格服从现场运行人员指挥安排,不得随意变换停车位置,不得抢占 其它 车辆车道。凡不听从现场运行人员指挥的车辆及相关人员,根据具体情节由现场工作人员予以警告、暂停装运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处罚1000元/次。
(2)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所进入厂内行驶车辆限速10km/h,违者给予考核200元/次。
(3)装运车辆司乘人员作业现场禁止吸烟,禁止从事与作业不符的其它事项,违者处罚200元/次。
(4)装运车辆司乘人员现场未按要求着装及随意丢弃垃圾,在厂区指定区域外随意走动,违者处罚200元/次。
(5)装运车辆司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准入证,违者处罚200元/次。
(6)严格禁止酒后驾驶,检查发现司机酒后驾驶列入公司黑名单,禁止在公司内从事驾驶员工作,并处罚责任单位20_元/次。
(7)装运车辆造成设备或基础设施损坏的,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转运车辆责任单位承担,并对其处罚1000-20_0元/次。
(8)粉煤灰罐车在灰库装灰后,车辆在就地必须盖紧罐盖,严禁罐体开盖移动车辆。
5、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定的,应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业务结束后安全保证金在扣除考核部分外余额全部退还给乙方安全保证金扣完后,要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其余部分从业务预付款中扣除。
6、乙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条款的,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终止业务,直至解除业务关系。
7、本规定中考核是安全考核,如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另外计算,在乙方预付款中扣除。
8、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时,甲方将终止业务关系。
第五条 工作区域的风险告知
工作区域存在的风险
乙方要针对甲方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的上述工作区域可能存在的风险,要在开工前制定专项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报甲方有关责任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第六条 双方项目负责人
签名 电话 签名 电话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甲方安全监督人: 乙方安全监督人:
第七条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业务开始至业务终止期间均有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粉煤灰营销部部、安监部各存一份,乙方存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目前市场的供求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的粉煤灰运输业务。为规范运输管理,既保证甲方粉煤灰运输业务的正常运行,也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产品名称:散装粉煤灰。
数 量:按粉煤灰销售合同约定量。
第二条、运输费用:
运距及价格表 单位:元
第三条、运输要求:
1、乙方应提供可以确保运输水泥粉煤灰完好的车辆,运输车辆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赶到货物所在地,并保证及时开票、装车等手续
2、乙方在运输时保证严格遵守供方粉煤灰之规定,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粉煤灰,要由收货现场指定磅房管理员出具正式签字《磅单》,并及时将其中一联返回至甲方,作为日后核对吨位及结算依据。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负责。
4、乙方无条件保证甲方粉煤灰供应及运输准时、准点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计算 方法 及合理损耗:
1、交货验收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及指定地点,由专人验收并签具收货回单。
2、按甲方所供货地点地磅称重数量吨位为准实收。
第五条、结算方式:
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按此表中所列的运输路线、收货地点及运输价格为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在甲乙双方对账核实无误后,在每月
第六条、解决纠纷的方式:
若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为与粉煤灰运输有关事宜保密。
第八条、本协方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甲方就煤炭运输事宜与乙方通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运输协议条款:
一、运输项目:煤炭运输
二、运输货物名称:煤炭
1、运输路线:兴隆煤矿--育才煤矿--纳林塔煤矿--多经站台。
2、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运输价格:每吨24元(不含运输税票)
4、以当前市场油价为基础,油价涨跌价格相应调整,(补油差)。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煤炭货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矿各种大型检查及当地政府各项通知等),如甲方没有货源造成乙方车辆停工2日视为正常,超出规定时间,每日每台车辆补偿1000元。
2、甲方应提供足够条件协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协调运输道路周边关系。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经济和刑事责任。
4、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甲方必须在4日内安排乙方车辆装车,超出规定时间内甲方赔偿乙方每日每台车辆1000.00元(除自然灾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煤炭运输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运煤的指定地点。
2、乙方应确定专职人员管理协调车辆运输业务,装车时服从甲方及煤矿现场调度的指挥人员,遵守装车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甲方的要求组织煤炭运输。
3、乙方负责每吨货物的全程运输,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货物,确保及时安全无损到达指定地点过磅,卸货。
4、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掺假由乙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正常气候时,乙方运输货物不得超出在煤矿所过磅吨位,如有扣除每台车辆2000元(除雪雨天气外)
5、如发现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换煤,煤里加水,直接影响煤炭质量,甲方有权停止该车辆运输权利,乙方车辆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6、乙方车队如有不能正常运输车辆及时向甲方申请,乙方必须安排正常运输,如乙方不能及时安排车辆应向甲方说明原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乙方车辆正常维修维护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车辆必须正常运输货物,如影响甲方运输数量,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7、车辆运输的行程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正常规定的交货时间。
8、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每辆车的四正一险,甲方做为备案(车主身份证及车辆所属单位证明及挂靠公司证明,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格证, 保险 单复印件)。
9、乙方保证 日内到达车辆 台,如乙方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甲方运输地点,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50000.00元。
五、结算方式
1、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支付运费的所有票据,到甲方结算支付运费。
2、乙方应出具磅单及运输发生的所有费用票据,作为运费的结算依据,货物亏损限额在单车200公斤以内,超出部分按所货物价值折款扣除每吨500元。
3、结算时间:每日早9.00点前交前日运输费用票据,每日17.00点结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结算(除节假日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六、启动资金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运输地点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台车辆3000.00元,做为乙方车辆启动资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运输每台车辆的启动资金3000.00元。
3、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后,甲方必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车辆的启动资金每台车辆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启动资金,甲方赔偿乙方每台车辆的往返的实际全部费用的两倍。
4、甲方扣除乙方启动资金每台车辆1000.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不可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运费作为违约金。
2、如因工作人员,车辆原因给甲方目的地人员,设施造成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赔偿乙方全部车辆运费的10%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由依法解决。
九、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具协商续签事宜。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运输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名称:沫煤
运输数量:每月每车二十趟,每车不少于一百吨(共5台车)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长胜煤矿至喀什电厂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每车每月__元,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
三、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500.00元/吨的罚款。
四、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每车不少于20趟(每少一车扣运费3000元,每多拉一车
奖励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八级以上的大风、 大雪 、大雾、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9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车正常损耗300公斤以下,超过300公斤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结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车每次付款__,25日前每车付款__,余款30日前付清共计__。5辆车总运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滞纳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九、1. 为确保货物安全顺利运达目的地,在承运过程中承运单位或个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纪律,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运输安全。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 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行驶。(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载所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每车每趟(2500元燃油费)和过路费、第一个月轮胎由车主负责,以后轮胎损耗由甲方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协助乙方在货物起运前的装车,到达目的地的卸车由甲方负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负责通知甲方清点卸货。矿上装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到电厂卸货时间不超过3小时。装车或卸车过程中压车每天超过3小时累计20小时按照一趟计算 。装卸车由甲方负责。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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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扩展资料
本报济南2013年2月27日讯 ,全省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玉治对《七条规定》进行了宣讲,各煤矿矿长签订了执行七条规定承诺书,副省长邓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
邓向阳指出,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真正把《七条规定》落到实处,作为2013年煤矿执法监督的一个重点,对违反《七条规定》等违法行为,坚决责令停产整顿,依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不严格落实《七条规定》、敷衍应付,造成安全事故的矿长和煤炭企业负责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最近,柏林的煤炭供应商弗里肖夫·恩格尔克的生意火爆,订单已经排到了10月份。店主说,往年他的客户大部分是住在老旧社区、只能用燃煤方式取暖的老年人;而今年,由于天然气短缺、价格暴涨,许多购买煤炭的新客户大量涌入。
柏林煤炭供应商 弗里肖夫·恩格尔克:来了一大批买固体燃料的新客户,这种情况前所未有。人们如果家里同时拥有燃气暖气和可以燃煤的设备,现在就都想买煤,我们以前不认识这些客户,现在他们蜂拥而至,他们都想买煤。
16日,德国政府宣布从今年十月开始征收“天然气附加税”,按照附加税的征收标准,一个四口之家的开支将增加近500欧元(约合3450元人民币),这无疑使德国家庭本已沉重的能源开支负担雪上加霜。在一些消费者看来,烧煤取暖显然是更经济的选择。
购买煤炭的客户 让·布卢姆: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买煤。到目前为止,我一直用燃气取暖,只用木头烧火炉,但随着天然气价格上涨,我现在想通过燃煤取暖,这样可以保持家里一整晚都暖和。
基于此,我国着手开辟第三条“北煤南运”大通道。据了解,目前迁曹铁路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工作已经结束,工程建设将于近期全面展开,预计明年6月底前全线运营。迁曹铁路从中国煤炭运输专线-大秦铁路迁安接轨,实现曹妃甸港、京唐港两大港口与大秦、京秦、京山(北京至山海关)等国家铁路干线的连接,成为港口连接内陆的纽带。该段铁路全长大约200公里,全线位于河北省境内,是北煤南运的重要工程。迁曹铁路建成后将为大秦线煤炭运输提供一条便捷的出海通路,充分发挥大秦线运煤大通道作用,该项目的建设可为大秦线远期实现4亿吨运量提供有力的疏运保证。 与时同时,曹妃甸港煤炭码头也在紧张建设之中,第一期工程按5000万吨能力建设,争取到2007年年底前建成投产,并抓紧实施二期工程,尽快形成1亿吨能力。到2010年,我国第三条“北煤南运”通道将达到2亿吨运输能力。(完)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8/02/content_3298853.htm
北煤南运 coal transport from north area to south area
中国北方地区生产的煤炭向南方,主要是华东和华南沿海地区运输,是中国煤炭运输长期存在的主流向。中国煤炭生产和消费地区分布不平衡,华北地区是煤炭主要产区,煤炭生产大于消费,是煤炭输出区。华东和华南地区煤炭消费大于生产,是煤炭输入区。这种煤炭产消分布格局决定了华北地区,特别是山西、陕西北部和内蒙西部煤炭,向华东和华南地区,主要是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运输。
北煤南运运量大、运距长,主要采用铁路、海运和内河水路运输。京沪、京九、京广、焦枝等铁路、沿海、长江和京杭运河水路运输线都是北煤南运的主要线路。
西煤东运 coal transport from west area to east area
中国西部地区煤炭向东部沿海地区运送。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是煤炭生产基地,产量大,外运量多,2000年经铁路和公路向东部地区运输约2.5亿多吨。“三西”煤炭东运主要由铁路运输,并且集中在北、中、南三大运输通道上。
北通道有大秦、丰沙大、京原三条铁路,约承担西煤东运总运量的55%,除供应京、津、冀地区外,大部分在秦皇岛港运海运,并有一定数量运往东北地区。新建的神木-黄骅铁路也是西煤东运的主要线路,煤炭在黄骅港转海运。
中通道有石太铁路,约承担西煤东运总运量的25%,大部分经石德铁路转青岛港海运。
南通道有太焦、邯长、侯月和南同蒲铁路,约承担西煤东运总运量的20%,经新菏兖日铁路从日照港转海运。
西气东输 natural gas transport from west area to east area
中国西部地区天然气资源向东部地区输送。西气东输包括:陕西省靖边天然气向北京、天津输送;青海省涩北天然气向西宁、兰州输送;川渝地区忠县天然气向武汉输送;新疆天然气向长江三角洲地区输送,这是西气东输的主流。当前所谓西气东输工程是指新疆塔里木盆地轮南至长江三角洲及上海天然气管道建设。这项工程穿越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安微、江苏,到达上海,延至杭州主干管线,全长4000km,管径1016mm,设计年输气量120亿立方米,最终年输气量200亿立方米。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于2000年8月23日批准西气东输工程立项;2001年12 月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在部分区段开工。 2002年7月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全线开工。管道建设分为两个阶段:2003年年底将建成陕西靖边至上海段,长1516km,先利用陕、甘、宁天然气输往长江三角洲地区,启动上海市场;2004年建成新疆轮南至靖边段,长2484km,管道全线贯通,2005年开始供气,确保稳定供气30年。
新疆塔里木盆地是中国天然气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天然气资源量8.39万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总资源的22%,盆地北部是天然气密集带,资源量超过3万亿立方米,具有建成世界大气区的潜力,现已累计探测储量约5000亿立方米,已占年供气120亿立方米、稳产30年所需储量7200亿立方米的69%,还将加紧勘察增加地质储量。因此,启动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天然气资源量是有保障的。
根据市场需求并考虑到管道建设过程,西气东输管道供气量预计2004年为28亿立方米,2005年80亿立方米,2006年100亿立方米,2007年120亿立方米。
http://www.chinaenergy.gov.cn/news.php?id=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