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九大功能区各自职能是什么,有无相关介绍?我们是想来考察滨海新区的,谢谢!
首先非常欢迎您来到滨海新区进行参观考察!
滨海新区实施“一核双港、九区支撑、龙头带动”的发展策略。“一核”指滨海新区商务商业核心区,由于家堡金融商务区、响螺湾商务区、开发区商务及生活区、解放路和天碱商业区、蓝鲸岛生态区等组成。“双港”指天津港的北港区和南港区。“九区支撑”指通过滨海新区九个功能区的产业布局调整、空间整合,打造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轻工纺织、国防科技等8大支柱产业,形成产业特色突出、要素高度集聚的功能区,成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产业发展载体,支撑新区发展,发挥对区域的产业引导、技术扩散、功能辐射作用。“龙头带动”指通过加快“一核双港九区”的开发建设,凸显天津滨海新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龙头带动作用,在加快天津发展,促进环渤海地区经济振兴,推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先进制造业产业区:
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东区和西区)、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河下游石油钢管和优质钢材深加工区。总规划面积15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汽车和装备制造、石油钢管和优质钢材、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等产业,努力建设成为服务和带动环渤海地区产业升级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
临空产业区:
临空产业区包括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空港物流加工区、民航科技产业化基地等,总规划面积102平方公里,依托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优势资源,重点发展临空产业,努力建设成为以航空物流、民航科技产业、临空会展商贸、民航科教为主要功能的现代化生态型产业区、总部经济聚集区。
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第一个由国家科技部和天津市政府共建的国家高新区,规划面积30.5平方公里。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领航区、国际一流的高新技术研发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人才聚集中心、绿色宜居的生态科技城。主要包括绿色能源、生物医药、航空航天产业、高端信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支柱产业。
临港工业区:
临港工业区包括临港工业区(一期)、港口功能区、临港产业集聚区、物流功能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成套设备、造修船和海洋工程、交通运输设备和港口机械、风力发电及输变电设备等重型装备制造业,并开辟天津港第二航道。
南港工业区:
南港工业区定位于以世界级重化工业为核心的具有持续竞争力的工业区域,规划面积20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以石油化工、冶金钢铁、重型装备制造、港口物流4大主导功能。
海港物流区:
海港物流区是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重要载体,包括天津港、天津保税区和东疆保税港区,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海洋运输、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保税仓储、分拨配送及与之配套的中介服务业,形成货物能源储运、商品进出口保税加工和综合性的国际物流基地。
中心商务区:
中心商务区规划面积7平方公里,包括于家堡金融商务区、响螺湾商务区和开发区商务区。重点发展金融、保险、商务商贸、文化娱乐、会展旅游等产业。中心商务区努力建设成为环渤海地区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国际性文化娱乐中心,高品质的国际化生态宜居城区。
滨海旅游区:
滨海旅游区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其中围海造陆75平方公里,陆上25平方公里。滨海旅游区重点建设主题公园娱乐游、海上娱乐休闲游、海上休闲度假游、海上高端商务游、生态湿地休闲游、海上健身游等旅游项目,以滨海航母主题公园和影视文化主题公园为核心,开发军事体验、影视文化等休闲娱乐项目。
中新天津生态城:
2007年11月,中国新加坡两国共同签署协议,在天津滨海新区规划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城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将全力构筑生态型产业体系,重点发展高端、高质、高新的现代服务业。它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非传统水资源所占的比例要达到50%,绿色出行比例达到90%,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达到20%,所有建筑都要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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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电源切断时,建筑自有的“微电网”自动转入内部备用发电状态;身在异地打个电话就可以遥控一切家电;受到破坏干扰时,供电设备能够自己查找问题点并自动修复……核心提示中新天津生态城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工程已经成功投运月余。智能电网是什么?有哪些特点?能实现什么功能?如何智能?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再次走进这一国际上覆盖区域最广、功能最齐全的智能电网项目,感受智能电网的魅力,体验这被誉为“聪明电网”的“七十二变”神通。下班途中 一个电话开空调从技术发展和应用的角度看,世界各国、各领域的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智能电网是将先进的传感测量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分析决策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能源电力技术相结合,并与电网基础设施高度集成而形成的新型现代化电网。而对于用户而言,这一大堆听上去晦涩难懂的技术手段,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就变为摸得着、看得见、能操控的实际应用。生态城将嘉铭小区作为智能小区试点。智能小区什么样?在嘉铭小区的智能小区样板间,解说员为记者展现了智能用电的神奇之处在这间智能样板间的客厅中任何角落,只要一个PAD(手持平板电脑)在手,就能遥控屋内所有智能空调、智能加湿器、智能空气净化器、电动窗帘、智能电视等全部智能家电的运行状态。
这个PAD就是智能交互终端,智能家居的一切控制都通过它来实现。比如在可视化的操作界面中,用手指划到电视选项,点击图标,就可以选择开或关,选择空调选项,可以定时开空调,还能设定空调的温度。不是只有智能家电能够通过PAD控制,普通家电只要配上智能插座就能加入可遥控的队伍。不仅如此,通过智能插座采集电器的实时用电情况,用户还能够在PAD安装的能效管理平台上查询用电数据,进行电器耗电分析,通过能效管理量身制定合理的用电策略,实现波峰波谷措施用电等合理用电状态。在样板间里,记者发现,不仅可以通过PAD来实现以上功能,根据使用习惯的不同,用户能够通过电视和互联网等终端完成以上操作。更有趣的是,还可以通过打电话来远程遥控家电状态。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用户一个小时以后到家,想提前开启家中空调并设定温度,这时,不管身处何方,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即可将家中空调打开。
天津圣光蓟县项目是由天津市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高档度假酒店项目,位于天津蓟县北环路延长线(东通景观路)南侧,项目地处蓟县规划的旅游休闲区中,本项目位于郊区位置,远离市区,周围空气环境清新,自然通风顺畅,具有良好的场地环境,为打造低碳酒店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
概况
开发单位:天津圣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分院
酒店亮点:北方地区第一个三星级绿色酒店
2012年度第六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绿色建筑三星★★★
国内第一个绿色低碳主题酒店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1]
五星酒店
天津京蓟圣光万豪酒店坐落于天津北部的蓟县,临近北京。毗邻盘山、长城、高尔夫球会、滑雪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休闲旅游景点,这使得该酒店成为举办会展及奖励旅游(MICE)活动的不二之选,也是婚宴和度蜜月的理想地点。对于来自天津、北京、唐山等附近地区的个人或家庭游客来说,天津京蓟圣光万豪酒店是远离都市生活繁嚣,进行小休及放松身心的上佳选择。
万豪国际集团大中华地区首席运营官李雨生表示:“万豪酒店是万豪国际集团的旗舰品牌,目前我们正着手对它进行全球性的改造工程,全新打造的万豪酒店将为客人带来多种革新及卓越服务,令他们在旅途的各个方面都能得到非凡的体验。万豪酒店品牌订立了一个目标,就是要客人感受‘旅获精彩’。京蓟圣光万豪酒店体现了这个品牌的特点。”
李雨生表示:“我要向酒店的业主伙伴天津圣光投资集团致敬,他们的远景和魄力打造了这样一家卓越非凡的酒店,并以提倡低碳排放和环保为号召,众所周知,万豪国际集团一向全力支持可持续发展旅游,因此我们乐于和理念相同的伙伴携手合作,相得益彰。”
天津京蓟圣光万豪酒店拥有282间客房,其中包括8间套房以及8套别墅,全都配备豪华家具和先进设施,以及蓟县风光如画的景观。
绿色酒店
2012年5月份,酒店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绿色建筑三星级设计评价标识认证。在2013年,该酒店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酒店通过建筑本体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废水回收利用、记录“碳足迹”等节能减排技术和手段实现了节能环保和减低运行费用的双赢。酒店让客人亲自参与“减碳之旅”,并根据其“碳账单”安排植树等环保公益活动。“碳足迹记录”是酒店的一项特色环保活动。客人从入住酒店开始,所有店内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都可以记录到门卡芯片上,即客人专属的“碳账单” ,通过打印客人“碳足迹”账单,不仅让客人体验“低碳之旅”,而且可以引导客人行为节能,降低酒店总体碳排放,亦使“绿色低碳环保”理念落到实处。
绿色技术
1)实际耗电量比其他同类五星级酒店用电量低20%以上,温室气体年减排2557.7吨
2)酒店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建筑总耗电量的2%以上
3)可再利用建筑材料利用率达到5%以上
4)酒店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25%以上
5)采暖空调设备采用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其能耗碳减排1577吨
6)热水系统减排324.5吨,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热水
7)照明功率密度按照《照明设计标准》目标值进行设计,照明系统碳减排413吨
8)设置设备智能化控制系统,实时监视和优化控制建筑碳减排情况,为运行管理提供参考
9)采用可调节外遮阳改善室内热环境
10)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市场导向、结构优化、技术进步、降耗增效、依法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政策,鼓励节约能源和研究开发节能技术以及开发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支持发展低耗能的产业。第五条 市经济委员会是本市节能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是本市节能计划编制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节能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
科学技术、质量技术监督、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统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节能的相关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节能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节能资金。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节能资金。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节能资金。
节能资金应当专项用于节能措施和节能管理工作。第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应当在可行性报告中有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
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在对年耗能一千吨标准煤或者年耗电三百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进行审批时,应当征求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第八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委托具有检验测试资格的单位依法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督检测。
被检测的用能单位不得拒绝监督检测。拒绝检测的,视为不符合标准。
受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的能源利用监督检测项目,检测单位不得向被检测的用能单位收取检测费用,所需费用从政府安排的节能资金中列支。第九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生产过程中耗能较高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应当科学合理,并根据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用能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由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用能单位限期治理,并可以按照超限额能源价值征收超限额使用能源补偿费。第十条 市和区、县统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用能单位必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及时地向统计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送能源消费和利用等方面的统计资料。第十一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本市重点用能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人员。能源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向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第十二条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节能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等节能基础性工作。
用能单位应当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开展系统节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第十三条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工作奖励制度,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节能效益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节能效益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第十四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计划、科学技术、质量技术监督、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确定并发布开发、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的重点和目录,组织实施节能示范工程。第十五条 用能单位新建或者改建锅炉、窑炉和其他耗能设备,必须采用国家和本市推广的节能设备和技术。
禁止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技术。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下列节能行为:
(一)在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等高耗能行业,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的;
(二)开发工业生产中余热、余压和放散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技术的;
(三)利用可再生资源或者垃圾、余热、余压和放散可燃气体发电的;
(四)供电单位对用电负荷的低谷期和高峰期实行分时定价的,用电单位利用低谷期电力负荷合理利用能源的;
(五)发展和使用清洁燃料和节能型的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
(六)建设节能型建筑的;
(七)其他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和利用新能源的。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新能源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隆基绿能(601012)、晶澳科技(002459)、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晶科科技(601778)、长江电力(600900)和中国中车(601766)等。
本文核心内容:新能源行业市场规模、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新能源行业竞争格局、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行业概况
1、定义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则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新能源行业被归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国统局代码D44)中的电力生产(D441),包含的统计4级代码有D4413(水力发电)、D4415(风力发电)、D4416(太阳能发电)、D4417(生物质能发电)、D4418(其他电力生产)。
2、产业链剖析
新能源行业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商,以及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组件及零部件制造商。其中: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主要包括太阳能发电设备和风力发电机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特变电工(600089)、迈为股份(300751)和中国中车(601766)等组件及零部件制造主要包括电力和光伏组件、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晶澳科技(002459)、天合光能(688599)和通威股份(600438)等。
新能源行业中游作为整条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主要包含氢能、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等能源供应商该领域目前的代表上市企业有隆基绿能(601012)、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和长江电力(600900)等
新能源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加氢站、充电桩和输变电等公共及个人应用领域。目前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比亚迪(002594)、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东风汽车(600006)和北汽蓝谷(600773)等加氢站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蓝科高新(601798)、上海电气(601727)和美锦能源(000723)等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特锐德(300001)、国电南瑞(600406)和万马股份(002276)等输变电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长缆科技(002897)、金杯电工(002553)和平高电气(600312)等。
我国新能源行业具体产业链布局如下图: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突飞猛进阶段
新能源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十五”规划至“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的变化。
“十五”计划(2001-200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迅速发展从“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开始,规划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至“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合理把握新能源发展节奏,着力消化存量,优化发展增量,新建大型基地或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对我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加持,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技术路线、产地建设规范、安全运行规范、能源发展机制和标杆上网电价等内容,2014-2022年6月,我国新能源行业重点政策及政策解读汇总如下:
注:查询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同。
行业发展现状
1、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年上升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7.10%。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核能发电装机0.5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38亿千瓦。
2、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达2.89万亿千瓦时,较2020年增长11.63%,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生物质发电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
3、新能源消费量分析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2016-2020年,中国新能源消费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2016年的16.2艾焦增长到2020年的23.18艾焦,复合年增长率达到9.37%。前瞻根据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态势初步核算得到,2021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消费量约为25艾焦。
4、新能源行业消纳情况分析
2022年1月,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1年1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风电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西藏、广东、广西和海南光伏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
5、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逐年递增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为34.9%,比2017年增长了5.3个百分点2021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达到35.6%,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行业竞争格局
因目前新能源行业可量化指标较多,故行业竞争格局中的区域竞争部分仅以: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进行比较企业竞争格局以:2021年各光伏企业光伏组件出货量2021年各风力发电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进行对比2020年各水力发电企业水电装机总量及水电发电量进行对比。
1、区域竞争:青海、四川和云南位列新能源行业第一竞争梯队
根据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3个,分别为青海、四川和云南40-80%的6个,分别为甘肃、重庆、湖南、广西、湖北和贵州20-40%的10个,分别为上海、广东、吉林、宁夏、江西、陕西、黑龙江、新疆、河南和内蒙古小于20%的11个,分别为浙江、福建、山西、安徽、辽宁、江苏、北京、海南、天津、河北和山东。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尚未发布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企业竞争格局分析
(1)光伏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PV-Tech发布的《2021年全球组件供应商top10》,以光伏组件出货量来看,2021年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厂商中,中国企业包揽八席,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依次位居2021年组件出货量全球排名前三,光伏组件出货量分别为38.52GW、24.80GW和24.069GW。据PV-Tech介绍,2021年全球光伏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光伏行业整体产能和出货量均超过190GW前十大组件供应商出货量超过160吉瓦,市场份额超过90%。
(2)风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数据显示,新增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中国风电市场有新增装机的整机制造企业共17家,新增装机容量5592万千瓦,排名前5家市场份额合计为69.3%,排名前10家市场份额合计为95.1%累计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前5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为57.3%,前10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到81.8%其中,金风科技累计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占国内市场的23.4%远景能源和明阳智能累计装机容量均超过3000万千瓦,占比分别为11.1%和9.6%。
(3)水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因存在严格的行政准入门槛、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等,目前,我国水电行业运营企业的数量不多,主要大型集团包括:长江电力、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和国家能源等。根据企业的公开数据以及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2020年按在水电装机总容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2.32%,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7.5%之间。按照水电发电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6.75%,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5-8.5%之间。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除大唐集团外的其他五大能源集团均为公布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故此处仅以2020年数据为例,对我国水电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进行分析。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十四五”时期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202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全面指引: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来打造规划设计理念和调度运行规则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新能源比例持续提高的要求,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
鉴于新能源项目点多面广、单体规模小、建设周期短等,《实施方案》立足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需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在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上: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并具有一定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新形势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必须强化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此,《实施方案》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
2、“十四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
作为绿色低碳能源,新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在“十三五”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还将有大幅度的提升,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据此,前瞻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到17亿千瓦,至2027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或将达到21亿千瓦。
随着新能源装机量的稳步增长,预计至2027年我国光伏、风能、水能、火电等新能源发电量也将随之进一步高增,前瞻根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量以及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发电量可达到4.28万亿千瓦时,至2027年末,新能源发电量或将突破5.20万亿千瓦时。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低能耗的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现代制造业和节能环保产业,限制发展高耗能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市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六条 本市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考核评价的内容。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每年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第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工作的组织推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的工业、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公共机构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市和区、县的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统计、质量技术监督、环保、规划、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节能工作。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本市用能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职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运用多种形式普及节能知识,倡导节能环保的生活方式。
本市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节能知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第九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和其他节能社会团体在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节能工作情况,监督、协调、推动节能工作,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建设、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事务工作主管部门,编制本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人民政府建设、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事务工作主管部门等应当会同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编制相关领域的节能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域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其承担的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督促其落实所承担的节能降耗考核目标。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节能工作指导监督时,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提供有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并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对发现的问题应当进行整改。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统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能源统计制度和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开展相关能耗调查与统计工作,定期发布市和区、县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息。
程万庆1林建旺1韩金树2王坤2刘洋1
(1.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2.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摘要:天津经济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能源需求日益增大,浅层地热能作为地热开发的新领域,其开发利用必将对缓解天津能源供求紧张形势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现有研究资料分析,认为天津地区浅层地热能储量丰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
1 前言
地热资源属于可再生能源,据史料记载,我国开发利用地热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是世界上利用地热资源较早的国家之一。自从20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勘查与开发地热资源,其开发利用发展迅速,利用领域涉及发电、供暖、医疗、洗浴以及工农业生产等,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尤其是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需求和利用技术不断发展的推动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得到了更加蓬勃发展,应用范围日益广泛。随着常规能源日益缺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得到了全世界的重视。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的优先领域。
浅层地热能属于地热资源的一部分,指蕴藏在浅层岩土体和地下水中的低温地热资源。在过去的30年里,限于利用技术水平,只注重深部高温位地热能的开发。由于打深井费用偏高,风险大,而地热需求越来越旺盛,随着开发利用新技术的不断出现,人们开始注意浅层低温位地热资源,发现这里也储存着巨大的能源。近几年,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很成熟,并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对浅层地热能进行系统的勘查评价,开发利用技术有待提高。因此,国土资发[2005]288号文将浅层地热能调查和评价及开发利用方案的试点作为近期国土资源部将开采的地热重点工作之一。
当前,能源供应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自20世纪70年代起开始地热勘查和开发利用,地热已经成为天津市重要的补充能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能源供求紧张的形势。但随着大规模开发利用造成高品位地热资源的供给不足,急需寻找新的资源,因此,浅层地热能成为今后几年地热开发利用的重点。浅层地热能的勘查和开发在天津基本上还属于空白,而这一部分地热资源潜力巨大,因此,加大加快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的力度必将对缓解天津能源供求紧张形势起到积极的作用。
2 天津市平原区浅层地温场特征
图1 天津地区浅层地温梯度等值线图
天津市以平原为主,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93.7%左右。平原区沉积较厚的新生代松散地层,由于厚度大、比热容高、热传导系数低,而天津地区热流值相对较大,因此,赋存了大量的热量,为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条件。
地壳的最上部称变温层,是接受太阳辐射能最多的处所,特点是温度随太阳能辐射的大小,有季节性、早晚和晴雨的变化。夏季、中午其顶部可高于30℃,向下温度逐渐降低;冬季凌晨顶部可低于0℃,向下温度逐渐增高。晴天的变化大于阴雨天。变温带之下为恒温层,指一定深度范围内地温常年保持相对恒定的带,天津地区恒温带深度为30m,温度为13.5℃。再下为地热增温带,即以一定的速率向下增温。这种速率又称地温梯度,以每100m增加多少度为单位。在天津地热勘查工作中将地温梯度大于3.5℃/100m称为地热异常。根据天津地热勘查工作中的测温资料可圈出10个地热异常区(见图1),地温梯度在4.5~8.8℃/100m,面积2328km2。其它地区地温梯度一般在2.0~3.5℃/100m。我国目前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的深度在200m,按照一定深度的地温计算公式计算(见公式1):天津平原区200m深度的温度,在地热异常区为21~28℃,在非地热异常区为17~19℃。随着技术经济条件的提高,利用深度不断增加,则可利用的地热能将会更多。
浅层地热能:全国地热(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现场经验交流会论文集
式中:T为计算深度的温度(℃);D1为计算深度(m);Gi为盖层平均地温梯度(℃/100m);D2为恒温层埋深(m);T0为恒温层温度(℃)。
3 天津市浅层地下水资源
天津市南部平原区广泛分布新生代的松散沉积物,第四系与新近系含水层可分为5层。第Ⅰ含水组相当于全新统和上更新统(Q4+3),底界深度一般在70m以上。第Ⅱ含水组相当于中更新统(Q2),底界深度在180~220m。第Ⅲ含水组大致相当于下更新统上段( ),底界深度290~310m,第Ⅳ含水组相当于下更新统下段,在隆起区尚包括部分新近系含水组( ),底界深度370~430m。第Ⅴ含水组为新近系含水组(N2),底界埋深为520~560m。第Ⅰ含水组属于浅层地下水。
第Ⅱ—Ⅴ含水组属深层地下水(表1)。根据天津市地下水资源新一轮评价结果,五层含水组地下水天然资源为18.13×108m3/a,据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和水资源的多次论证,天津地区有多年稳定补给的地下水资源量,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7~8)×108m3/a。
根据以往地热勘查工作中对天津市平原区近百眼深度在200m左右的浅井的测温资料,水温在17~28℃,由于其温度变化不大,这五个含水层所占据部位的水和气,就成为巨大的能源库,随着低温利用技术的成熟,规模开发利用这部分能源的时机已经成熟。
4 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
热泵是先进的热能利用与节能设备,能有效地利用空气、水体和土壤中蕴藏的低温热能,其具有环保、稳定、高效节能、节省占地空间、低维护、运行费用低和减少环境污染等优点。近年来在世界地热能直接利用中,应用热泵开发浅层地热能已独占鳌头,其装机容量和利用能量均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增长,至2005年,全世界有33个国家已安装了130万台热泵,总装机容量15723MWt。目前浅层地温的利用技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很成熟,并得到广泛的应用。我国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和推广地源热泵系统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技术,2000年以来在全国得到普遍推广。200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以指导热泵系统工程的建设。
表1 天津市平原区第四系和部分新近系含水层组划分及各组水文地质特征表
天津有相当丰富的浅层地热能资源,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在天津已有多个工程在利用地源热泵系统解决供暖、制冷问题,如梅江居住区、开发区海滨大道、国家安全局资料档案馆、塘沽凯华商业广场等,为天津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借鉴。因此天津利用热泵开发浅层地热能的技术和资源条件已基本具备,发展前景非常看好。并且在当前能源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积极推广热泵技术,规模开发浅层地热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天津市王兰庄地热田普查.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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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墨香等.华北地热.科学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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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郑克棪.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世界现状及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全国地热热泵技术培训班教材.2006
2010二批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银川市、扬州市、涟水市、承德市、南宁市、柳州市、青岛市、烟台市、黄山、芜湖 、萍乡市,贵阳,丽江等18个城市。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市容、规划、国土房管、财政、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将建筑节能纳入全市节能目标考核,培育建筑节能市场,健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推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绿色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支持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等。第六条 本市鼓励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农村村民个人建房采用建筑节能措施。
本市建筑工程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补贴。第七条 本市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建筑节能年度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应当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节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的节能管理,发展绿色建筑等内容。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节能目标评价责任考核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建筑节能目标评价考核的具体办法。第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可以组织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等地方标准。第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建设工程不得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在本市初次销售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或者技术提供方在本市初次提供建筑节能技术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统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民用建筑使用能耗统计制度,制定民用建筑使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用建筑使用能耗的统计工作。
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使用能耗的统计工作,同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供热、电力、燃气等能源供应单位和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做好建筑用能统计工作,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第十三条 下列民用建筑应当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在明显位置进行标识:
(一) 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二)申请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奖项的建筑;
(三)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
(四)申请国家和本市示范工程的建筑。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四条 编制详细规划或者设计方案,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合理确定建筑物的布局、朝向、形状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时,应当就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