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可再生资源有哪些?!资源跟能源不一样的吧?!
资源储量相对丰富,发展潜力巨大传统意义上的海洋资源包括“航行、捕鱼、制盐”,现在一般认为的海洋资源则包括旅游、可再生能源、油气、渔业、港口和海水六大类。我国海域辽阔,跨越热带、亚热带和温带,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海洋资源种类繁多,海洋生物、石油天然气、固体矿产、可再生能源、滨海旅游等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其中:海洋生物2万多种,海洋鱼类3000多种;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滨海旅游景点1500多处;深水岸线400多公里,深水港址60多处;滩涂面积380万公顷,水深0~15米的浅海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此外,在国际海底区域我国还拥有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矿区。在人类对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海底石油、天然气成了海洋资源争夺的重点。根据国务院2003年5月9日颁布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13号文件”),我国有海洋生物两万多种,海洋鱼类3000多种;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我国有240亿吨的海洋石油资源量,是中国2003年进口石油总量(9000万吨)的260多倍。可惜的是,石油储量丰富的海域,多在有争议的东海和南海,没有争议的渤海和争议相对较小的黄海与之相比储量较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渤海是内海,水浅,但开发起来一样有难度,其油气分布零散,被称为“摔碎的金盘子”,且多以重油、稠油为主;而黄海比较“贫瘠”。1966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经过对包括钓鱼岛列岛在内的我国东部海底资源的勘查,得出的结论是,东海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田之一,钓鱼岛附近水域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据我国科学家1982年估计,钓鱼岛周围海域的石油储量约30~70亿吨。还有资料反映,该海域海底石油储量约为800亿桶,超过100亿吨。南海海域更是石油宝库。据有关报道,南海勘探的海域面积仅有16万平方公里,而发现的石油储量有55.2亿吨,天然气储量有12万亿立方米,南海油气资源可开发价值超过20万亿元人民币,在未来20年内只要开发30%,每年可为中国GDP增长贡献一两个百分点。仅在曾母盆地、沙巴盆地、万安盆地的石油总储量就将近200亿吨,是世界上尚待开发的大型油藏之一,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储量分布在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海域。经初步估计,整个南海的石油地质储量大致在230亿至300亿吨之间,约占中国总资源量的三分之一,属于世界四大海洋油气聚集中心之一,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 但是东海和南海这两个海域都是“有争议”的地区。
资源跟能源是不一样的。
第一,漫长的海岸线意味着我国能有辽阔的专属经济区,弥补我国相对稀缺的陆地资源第二,漫长的海岸线意味着我国能有更多的海港,开放度更高。海洋是资源的宝库,海域作为海洋的组成部分,同样也蕴含着丰富的资源,主要有以下几类:1.生物资源。包括海洋动物和植物资源。物种繁多、储量丰富且可再生的海洋动植物资源,不仅可以弥补陆生食物资源的不足、丰富人类食物的种类和营养结构,还能提炼、制作出多种药物,并提供多种重要的工业原料。2.非生物资源。主要包括油气资源、矿产资源和海水资源等。许多区域的海底,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等油气资源和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在陆地资源日渐匮乏的情况下,这些海底资源的发掘与开采,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海水中,含有盐、卤元素和多种金属元素,可称得上是“液体矿床”,并且,随着陆地淡水资源供给的不足和海水淡化技术的发展,海水对人类生存的意义日益重大。因此,可以说海水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资源。3.海域空间资源。主要包括:(1)海岸与海岛空间资源,可用来发展工业、农业、城建和旅游等;(2)海面空间资源,不仅可以用来开辟国内、国际航道,而且也是建设海上人工岛、海上机场等设施的良好场所;(3)海域水体空间资源,广阔的水体空间不仅是从事渔业生产的必要场所,而且也是军用和民用水下交通工具的运行空间;(4)海底空间资源,可用来进行海底电缆和输油管道等的铺设、海底隧道的开凿,还可作为海底仓储、海底倾废的场所等。[4]4.海洋可再生性能源。广阔的海洋及近海海域中蕴藏有丰富的海洋可再生性能量资源,如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以及海洋风能、温差能等,资源量十分巨大,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对这类能源如能有效地予以控制和利用,将会极大地造福于人类。(二)我国的海域资源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岸线长度、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面积均列世界前10位。我国拥有约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其中有完全主权的内水和领海37万多平方公里,大陆岸线长18000多公里,岛屿岸线长14000余公里,沿海滩涂面积有2万多平方公里,15米等深线以内浅海面积有12万多平方公里。[5]不唯如此,我国广大的海域,自然条件亦十分优越,非常适于开发利用,海洋经济的发展前景极为广阔。在我国辽阔的海域中,不仅存在着巨大的空间资源与可再生性能源,而且其它有形资源的蕴藏量和储量也相当丰富。例如,我国近海海洋生物物种繁多,动物有1.25万余种,植物达2万余种(其中藻类1820种),平均生物产量每平方公里3020吨。[6]我国管辖海域内有油气开发前景的海域面积有100多万平方公里,已圈定的大中型新生代沉积盆地有16个,据国内外有关部门资料估计,其中蕴藏的石油资源量150~200亿吨,占全国石油总资源量674~787亿吨的18.3%~22.5%;天然气资源量有6万多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总资源量26万亿~33万亿立方米的19%~24%。[7]我国浅海砂矿资源也比较丰富,已探明有钛铁矿、砂金矿、铬铁矿、石英砂、建筑砂等60多个矿种,12个成矿带,已掌握的地质储量有16亿多吨。[8]随着我国科技的发展,富饶的海域资源将会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海洋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将会与日俱增。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除干旱地区外,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农业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甘肃、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山东、河南等五省(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2018年底前,对330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37亿立方米以上。(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参与)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分类分级修订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相关环保标准。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于我国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换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编制实施全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应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六)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水利部、能源局等参与)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九)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在东北、西北、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水利部、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参与)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在黄河、淮河等流域进行试点,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四、强化科技支撑
(十一)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国家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十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十四)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完善收费政策。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健全税收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设备,必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资源税税费改革等工作。研究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参与)
(十五)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加大对属于中央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合理承担部分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倾斜;研究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实施“以奖代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十六)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民银行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对口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十七)完善法规标准。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排污许可、化学品环境管理等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研究制定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境功能区划、节水及循环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责任保险、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地下水管理、环境监测、生态流量保障、船舶和陆源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起草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规。(法制办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海洋局等参与)
完善标准体系。制修订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洋等环境质量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农田退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健全重点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十八)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部负责)
完善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地市检查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央编办等参与)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十九)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海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发挥环境保护区域督查派出机构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作用,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牵头,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2017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海域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各市、县应自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环境保护部负责)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水能资源: 指水体的动能、势能和压力能等能量资源 。广义的水能资源包括河流水能、潮汐水能、波浪能、海流能等能量资源;狭义的水能资源指河流的水能资源。水能是一种可再生能源(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到20世纪90年代初,河流水能是人类大规模利用的水能资源;潮汐水能也得到了较成功的利用;波浪能和海流能资源则正在进行开发研究。
流域:由分水线所包围的河流集水区。分地面集水区和地下集水区两类。如果地面集水区和地下集水区相重合,称为闭合流域;如果不重合,则称为非闭合流域。平时所称的流域 ,一般都指地面集水区。
流域面积:亦称受水面积或集水面积。者流域周围分水线与河口(或坝、闸址)断面之间所包围的面积,习惯上往往指地表水的集水面积,其单位以km2计。在水文地理研究中,流域面积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数据 。自然条件相似的两个或多个地区,一般是流域面积越大的地区,该地区河流的水量也越丰富。
河床:河谷中平水期水流所占据的谷底部分。又称河槽。河床横剖面呈一低洼的槽形。纵剖面,在山区较陡,深槽与浅滩交替,多跌水、瀑布;平原区坡度较缓,微有起伏。平面形态:山区河床多狭窄顺直,岸线因山嘴突出而呈犬牙交错 ;平原区河床多弯曲或分汊。河床纵剖面是从河源到河口的河床最低点的连线。该纵剖面的发展,受河流侵蚀基准面的控制。河流的下切面是无止境的,往往受某一基面控制,河流下切到接近这一平面后即失去侵蚀能力,不再向下侵蚀,这一平面称为河流侵蚀基准面。影响河床纵剖面发展的因素有气候、构造、岩性及环境变迁等。
河长:指从河口到河源(河流上游最初具有表面水流形态的地点)的河道水面中心线的距离。在工程设计上所指的河长,常是某一河段的距离。
含沙量:指单位水体所含悬移质干泥沙的重量,其单位为每立方米浑水中含泥沙公斤数(kg/m3)。
降雨量:指从大气中降落到地面的雨、雪、雹等以及由水汽凝结成的露、霜等总水量,其单位为mm。
降雨强度:指单位时段内的降雨量。以毫米/分或毫米/时计。我国气象部门一般采用的降雨强度标准为:小雨:12小时内雨量小于5毫米,或24小时内雨量小于10毫米;中雨:12小时内雨量为5-14.9毫米,或24小时内雨量为10-24.9毫米;大雨:12小时内雨量为15-29.9毫米,或24小时内雨量为25-49.9毫米。暴雨的定量标准,各地并不一致,视具体情况而定。气象上大致规定暴雨按强度分三级:暴雨:12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30毫米,或24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50毫米;大暴雨:12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70毫米,或24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100毫米;特大暴雨:12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140毫米,或24小时雨量等于和大于250毫米。
汛期: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或周期性降雨、融冰、化雪而引起的水位流量上涨时期。
地下水:指存在于地表面以下岩土孔洞与缝隙之间的水。
水文资料:指从实地调查、观测及计算研究所得与水文有关的各项资料。例如降水量、蒸发量、水位、流量、含沙量等,以及从这些资料求得在一定时期内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总量、过程线和等值线等。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领域有:
1.发展出形式多样的产业集群。
如胶东半岛的海水养殖和海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舟山、福州等地的远洋渔业产业集群,天津、青岛等地的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产业集群,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群和涉海金融服务业集群等等。
2.海洋科技进步巨大。
在过去的40年中,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海洋环境监测技术、海洋资源勘探开发技术、海洋通用工程技术为主,包含20多个技术领域的海洋高新技术体系,海洋基础研究覆盖海洋各个学科并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中国海岸带和海涂资源调查研究报告等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蛟龙号共完成158次安全高效下潜作业,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3.我国海洋卫星事业从无到有,实力日益增强。
从2002年我国第一颗海洋卫星“海洋一号A”飞向太空,到2018年“中法海洋卫星”再入苍穹,我国海洋卫星已从单一型号发展到多种型谱,已从试验应用转向业务服务,正沿着系列化、业务化的方向快速迈进。
4.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形成50余项海洋能新技术、新装备,我国成为亚洲首个、世界第三个实现兆瓦级潮流能并网发电的国家。《中国海洋能近海重点区资源分布图集》编制完成,为海洋能示范工程选址建设提供资源支撑。
我国海洋资源特点:
1.海岸线漫长、海域辽阔,我国大陆位于西北太平洋沿岸,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0多千米,海洋渔场面积200多万平方千米,大陆架面积130多万平方千米,拥有丰富的滩涂资源、海洋渔业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港湾资源、海洋旅游资源、海洋能源等海洋自然资源。
2.拥有具战略价值的优势海洋资源。我国是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大陆岸线长18000多千米,加上岛屿岸线14000千米,海岸线总长居世界第四,大陆架面积130万平方千米,位居世界第五,200海里水域面积200~300万平方千米,居世界第十,这些都是世界性优势资源。
3.我国沿海深水岸线400多千米,宜建中级以上泊位的港址160多处,其中深水港址62处。我国海域2万多种海洋生物,有丰富的渔业资源。滩涂面积217.1万公顷,30米等深线以内海域面积有20亿亩,充分利用其生物生产力,相当于10亿亩农田。滨海景点1500多处,适合发展海洋旅游娱乐的海滩、水域众多。这些都是国家的重要战略性资源。
海岛绿色建造管理要点分析
工程建设是指为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进行的有组织、有目的的投资兴建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建造、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的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工作。
摘要:我 国岛屿资源丰富,海岛建造是实现我国进军海洋领域开发的重要依托。海岛建造具有施工场地有限、物资缺乏、交通不便等不利因素,制约着海岛开发目标的实现。本文通过总结现有海岛建设经验和绿色施工理念,从新材料、水资源、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海岛建造管理中应注意的技术要点,旨在为我国海岛建造提供一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海岛工程绿色建造节地新材料可再生能源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陆地资源的日渐枯竭,许多发达国家逐步将战略衷心转移到海洋资源的开发上。作为海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岛本身蕴藏着极大的开发利用价值又是实现国家海洋发展目标的前站,关系到沿海国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拥有海洋面积300万km2,海岛资源丰富,总面积约8万km2,岛屿岸线长约1.4万km,是我国海洋开发的重要依托。
1海岛工程特点
海岛地区资源基础良好,但是生态环境脆弱,淡水不足、电力供应不足、交通不畅、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由于海岛周边被海水环绕,海岛建设过程中具有施工用材运输困难成本又高、施工环境恶劣,施工作业展开空间有限等特点,均给海岛建设带来较大难度。但是海岛上往往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较为充足,因此依据不同海岛自身独立的.小生态环境,将新型建材、可再生能源、水资源等综合循环利用,能实现建筑建造成本和运营成本的有效减少,将是未来海岛开发建设的必然趋势。
2海岛绿色建造综合管理方式和技术要点
2.1海岛建设节地措施
海岛上施工时,受场地狭小、自然因素作用影响严重、没有陆路与大陆相连等因素,布置材料堆场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不同施工用料的场地堆放应与卸货码头保证合理的运输距离。施工需用料大的砂石料及水泥因其运输损耗率大应尽可能安排在卸货码头附近,对于运输损耗率小的用材如建筑钢材可适当远离卸货码头腾出足够位置给前者
(2)为尽量减轻大风的影响,砂场、水泥必须安排在背风面。材料堆放地应选择在坡度较缓的平地或者对堆放场地进行整平处理,并做好防排水系统,保证材料妥善保存
(3)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工序要求有计划的提前运送各种材料,以避免在大风、车船故障或装卸码头无泊位等特殊情况下引发的材料不能及时进场,所导致的施工待料影响项目工期和经济效益的现象,此外材料运输时还应富有一定余量的考虑建材运输与使用中损耗的数量并加入材料运送总数,以避免各道工序因材料短缺导致的误工和车船因未能充分发挥运输能力而导致的人为抬高成本
(4)合理选用机械设备和运输方式,降低设备运输安拆成本。陆地上的起重机的配置应采用可自行行走的汽车吊或龙门吊为宜,岛上港口由于作业量大则采用塔式起重机更为合适
(5)因为海岛上有限的空间被施工场地占用,能够容纳和安置的工作人员就相对有限,因此施工人员数量一定要精选,施工组织设计时尽可能实行全流水施工,这将有利于提高施工工效和降低建造成本。
2.2海岛建筑新材料选择
海岛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砂、碎石等常规和施工用淡水,如果均从大陆运输,其成本非常建筑材料昂贵,而且还拖延工期,因此应尽可能开发可以就地取材的建筑材料。在海岛建设过程中,可以考虑以珊瑚礁为骨料、用海水拌制混凝土。珊瑚碎屑在混凝土骨料的分类上属于天然轻骨料,作为一种多孔状物质其本身强度较低,珊瑚骨料混凝土起骨架作用是硬化的水泥浆。研究结果表明:(1)在淡水资源不足的海岛上建设可以采用海水拌养混凝土,但用在工程实体中的海水应为无杂质的清洁天然海水(2)由于自然资源丰富,在远离陆地的岛礁上建设工程可以就地取材,利用岛礁上的珊瑚礁砂,配合从陆地上运送过来的碎石河砂为骨料(3)海水拌养混凝土适宜用于不配置钢筋的素混凝土或纤维混凝土。该想法在已有的工程建设中得到验证[1],西沙工程的防波堤、防砂堤等港工混凝土构筑物建造,充分利用了岛礁上丰富的珊瑚块、礁碎块、珊瑚砂和海水,拌制了珊瑚混凝土以替代传统的河砂、碎石拌制成的普通混凝土。海水拌养混凝土适用于不配置钢筋的素混凝土或纤维混凝土,若用于采用钢筋混凝土的建设项目中,则应采取有效阻锈措施[2]。此外要合理利用海砂,使用淡化海砂并掺加阻锈剂缓解钢筋锈蚀问题是利用好海砂的要点。
2.3海岛建造施工用水措施
海岛上的淡水供应主要分为常规水源供水、大陆引水和非常规水源供水三部分。其中,常规水源主要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大陆引水主要发生在距离大陆较近的海岛上非常规水源主要包括淡化海水、雨雾水及再生水等。施工用水是海岛建筑施工必须考虑的重点。挖掘集水池收集雨水,并且在集水池前设计滤水砂池。将过滤后的达到施工用水要求的水用在浇筑和养护混凝土、润湿砖石等工序中,项目建成使用后还能将其转化为景观用水。在施工用水选择上应因地制宜结合海岛实际蓄水条件来选择。对于有蓄水条件的海岛,应以本岛内部水源为主对于重要性较高的海岛,外部水源和本岛内部水源相互备用,确保施工供水需求对于离岸较近的海岛,可直接接引对岸的自来水,是最为经济的对于离岸较远的海岛,自来水跨海调用成本太高,可考虑使用海水淡化[3]设施供水。
海岛区域海水受污染程度低,水质好,海水淡化处理工艺简单,降低了海水淡化处理成本相比其他取水方式如雨水收集等,海水淡化具备水源稳定,出水水质好,产水有保障等优势。而大部分海岛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若能利用这些清洁能源并应用在海水淡化设备能耗需求上,将极大程度缓解海岛上供水和能源供应不足的双重问题。由于污水中含有的有机质恰巧是某些农作物所需的营养物质,将其灌溉在该类作物上可以减轻污水处理的要求。建造中产生的污水也可回用于山水造景、绿化浇灌、消防用水、建筑冲厕和清洗工程车辆等。由于雾水收集投资少、几乎没有运行费用,正逐渐被人们接受与利用。雾水的收集能力大小取决于当地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海岛上相对海拔高的地区往往浓雾比较大,是雾水收集的合适地方。
2.4海岛建造施工用电措施
海岛用电靠海底电缆供给往往不能满足施工长期稳定的用电需求,因为停电情况会时常发生,因此施工承担单位必须自备足够的发电机以满足正常施工持续用电需求。如果能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波浪装置生电,为建设期提供施工用电,使用期作为海岛运营提供电力备用来源,不失为改善海岛建造用电需要的一种合理解决途径。
2.5海岛建筑废弃物消纳措施
[4]海岛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处理是必须解决的问题。为了保证海岛生态系统的稳定,海岛建造既不能改变既有的海岸线形态,又不能随意弃置建筑废弃物以免污染海洋生态系统。因此,施工承担单位必须预先制定好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现建筑垃圾有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施工过程中采用可循环使用的钢制模板和脚手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建筑垃圾产生,施工现场力求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少量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好分类处理,在后续园林景观施工中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即有利于综合平衡降低成本又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难以回收利用的有机垃圾,经太阳能垃圾堆肥处理后可作为土壤改良剂或作为苗圃、庭院绿化、风景区绿化等的种植肥料使用。
3结语
海岛建造不同于陆上项目,其特殊性决定了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海岛本身及其周边资源环境用来降低建造成本,施工中和日后运维中都要运用绿色建造概念,以实现国家未来海洋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焦双健,李龙飞.关于三沙市海岛工程建设的思考[J].洋开发与管理,2013(S1):34-37.
[2]陈兆林,唐筱宁,孙国峰,等.海水拌养混凝土耐久性试验与应用[J].海洋工程,2008(04):102-106.
[3]施建中,顾为东.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生态体系研究[J].生态经济,2014(07):96-97.
[4]郝建丽,陈顺甜,吴海燕,等.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减量化措施[J].重庆环境科学,2003,25(11):10-12.
我国自然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特征是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少,资源利用率低且浪费严重。
我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6%的水资源、4%的森林,1.8%的石油、0.7%的天然气、不足9%的铁矿石、不足5%的铜矿、和不足2%的铝土矿,养活着占世界22%的人口;大多数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我国占有的煤、油、天然气人均资源只及世界人均水平的55%、11%和4%。中国最大的比较优势是人口众多,最大的劣势是资源不足。
由于长期沿用以追求增长速度、大量消耗资源为特征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在由贫穷落后逐渐走向繁荣富强的同时,自然资源的消耗也在大幅度上升,致使非再生资源呈绝对减少趋势,可再生资源也显出明显的衰弱态势。
一、客观上,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我国资源短缺状况日益突出。
1.土地资源
自然界形成的土地,在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土地一旦与人类联系在一起,便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自然综合体,它是人类生产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根。中国的农业问题或者说粮食问题实际上就是土地问题,我国人均粮食产量是加拿大的1/5,人均棉花产量是美国的1/3;人均肉类是加拿大的1/4。
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耕地少,高质量的耕地少,可开发后备资源少。虽然我国现有土地面积居世界第三位,人均仅及世界人均1/3;耕地面积列世界第2位,人均排在世界第67位。在这有限的耕地中,缺乏水源保证、干旱退化、水土流失、污染严重的耕地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后备资源2亿亩,其中可开垦成耕地的仅1.2亿亩。考虑到生态保护的要求,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受到严格限制,今后通过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十分有限。
种植业为全国农民直接和间接地提供了40%~60%的经济收入和60%~80%的生活必需品。在我国,人均由1949年的0.19hm2减少到2001年的0.1 hm2,人均耕地减少了53%,有的省份人均不足667m2。北京、广东、福建、浙江等省(市)以及相当一部分(县)市人均占有耕地400m2以下,已低于国际上规定的534 m2的警戒线,比日本人均467 m2还要低67 m2。2001年各类建设等占用耕地,致使耕地净减少61.73万hm2。2000年耕地面积比1991年和1995年分别减少了249.81万hm2和179.61万hm2,减少幅度为1.91%和1.38%。在耕地数量不断减少的同时,人口不断增加,人均耕地迅速降低,人地矛盾日益突出。2000年我国人均占有耕地约为0.10hm2,比1995年约减少了0.01hm2,比1991年减少了0.02hm2。
根据调查,我国现有可利用荒地资源约1.25亿hm2,包括宜林荒地7600万hm2和宜农荒地3500万hm2,人均只有0.06hm2和0.03hm2,其中,我国的宜农荒地还不足世界宜农荒地的2%,而且它们大部分分布在边远山区,土地贫脊,开发利用难度较大。近几年,我国荒地资源也随着耕地资源骤减而呈现减少趋势。
2.森林资源
据第四次全国森林资源普查,目前我国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分别为1.34亿hm2和101亿m3,在世界上排第6位,但人均量分别为0.12hm2和9m3,仅及世界人均值的1/6和1/8。森林覆盖率虽已达13.9%,但也仅为世界平均值的一半,在世界上排名100位之后。在如此情况下我国森林砍伐却并没有因此而减缓,过量采伐,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正日益使我国仅有的一点森林遭受前所未有的破坏,生态环境的改变,使我国多种以森林为栖息地的动物濒临灭顶之灾,脊柱动物受到威胁433种,灭绝或可能灭绝为10种。由于成熟林面积锐减,林木蓄积量少,采伐有限,我国木材及其它林产品一直供不应求,市场缺口很大,为满足国内需要,国家每年都要进口一定数量木材。根据预测,我国木材紧张状况近期不会缓解,在很长时间内依靠进口木材补充国内需要的局面不会改变。
3.草地资源
我国拥有草场近4亿hm2,约占国土面积42%;但人均草地只有0.33 hm2,为世界人均草地0.64 hm2的52%;中国草地可利用面积比例较低,优良草地面积小,草地品质偏低;天然草地面积大,人工草地比例过小,天然草地面积逐年缩减,质量不断下降。草地载畜量减少,普遍超载过牧,草地“三化”不断扩展,中国90%的草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其中度退化以上的草地面积占50%,全国“三化”草地面积已达1.35亿hm2,并且每年以200万hm2的速度增加。我国84.4%的草地分布在西部,面积约3.3亿hm2。
4.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虽然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不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58%。同时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支柱性矿产(如石油、天然气、富铁矿等)后备储量不足,而储量较多的则是部分用量不大的矿产(如钨、锡、钼等);二是小矿床多、大型特大型矿床少,支柱性矿产贫矿和难选冶矿多、富矿少,开采利用难度很大;三是资源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不匹配。
1953~1992年,中国的主要矿产资源如生铁、钢材、铜、铝、铅、锌、水泥、煤炭和石油分别增长了35、37、27、205、16、100、78、16、238倍,中国的石油产品从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铁、铀、铜、铝、金也是如此。经济发展表现为人均GDP的增长,也意味着人均能源消耗量的增长。中国经济近年来高速增长,但是从1990年到2001年10年间,中国石油消费量增长达100%,天然气增长92%,钢增长143%,铜增长189%,铝增长380%,锌增长311%,10种有色金属增长276%。未来20~30年内我国矿产品的需求量将大幅度增加,而大宗矿产储量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矿产消耗增长的速度。据预测,2010年我国45种主要矿产品中,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矿产将难以保证需求。
5.能源资源
我国的能源资源中属于不可更新资源的主要有煤、石油和天然气等。总的来看,这些资源还是比较丰富的,但人均占有量不多,尤其是石油资源更显得不足,供求关系紧张,满足迅速发展的国民经济需要将有一定的困难。煤炭、石油、天然气这些一次性能源目前是我国最现实的能源。我国能源探明储量中,煤炭占94%、石油占5.4%,天然气占0.6%,这种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特点决定了我国能源生产以煤为主的格局长期不会改变。目前,我国能源利用的现状是,一次性能源比例巨大,替代能源较少,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的消费中占70%左右。75%的工业燃料和动力、85%的城市民用燃料都由煤炭提供,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较长时期内,煤炭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可替代。
煤炭 我国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储量很大,可以满足国家长期需要。据统计,全国已累计探明储量9000亿,约占世界已探明储量的1/6,仅次于独联体和美国,居世界第3位。煤炭的资源量还大于此。根据预测,埋深1000m以内的资源量在2万亿吨以上,2000米以内的资源量更多,可见,我国煤炭资源潜力很大。
煤炭资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已探明的资源量89%集中在北方,因此,我国北煤南运情况不会改变;②勘探程度不高,已探明储量中还有45%以上储量需要进一步精查,方可建井开发。
石油 我国的石油资源储量是比较丰富的,根据最新资料预测,我国石油资源量在800亿吨左右。目前已累计探明储量130多亿吨,剩余储量还有30多亿吨,按年产1亿吨水平计算,如果不增加新的探明储量,这些储量的可采期为30年。
天然气 我国天然气资源丰富,据勘探,我国天然气远景储量在40万亿m3左右。最近我国油气勘探有重大进展,在内陆大型盆地和东部近海都发现有良好的油气远景。目前已探明储量1.43万亿m3,还不到远景储量的5%,说明潜力很大,也表明我国天然气勘探程度低,还未把潜在资源变为探明储量。
国际能源署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3年的中国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原油消耗国。同时,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德国的第四大汽车生产国与消费国。2003年,我国原油进口达到了创纪录的9100万吨,比2002年激增31%。石油日消耗量达546万桶,超过世界第二经济体日本543万桶的指标。“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石油需求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成为公认的现实,对能源的迫切需求将导致我国的对内对外政策发生一系列变化。预测到2030年,我国的石油净进口将达到每日1000万桶,这意味着届时我国所需原油将有八成以上来自深受国际政治、军事、经济影响的国际石油市场。而2000年,我国的石油进口仅占需求量的35%。如果我国的人均能源消费达到美国目前的水平,那么我国的能源消费将超过世界目前所能生产的能源总和。
可再生资源 我国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前景广阔。其中小水电可开发量约为1.25亿千瓦;陆地和海上可开发利用的风能约为10亿千瓦;陆地表面每年接收的太阳辐射能相当于1700亿吨标准煤;生物质能包括农作物秸秆年产量超过6亿吨,约合3亿吨标准煤;森林和林业剩余物相当于两亿吨标准煤。但是到2002年,中国各种可再生能源(不包括传统生物质能)开发利用量只有4700万吨标准煤,扣除小水电,新兴可再生能源在中国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不到1%。
6.淡水资源
淡水资源储备是指储存于地表和地下的可利用水量,也就是所谓的可更新水资源量。据有关部门计算,我国水资源总量每年28000亿m3,其中河川径流量27000亿m3,在世界上排名第6位。地下水资源量8200亿m3,占水资源量的30%左右。我国水资源总量并不少,但由于人多地广,人均占有量很少,只有2600m3,为世界人均值1/4;亩均约1800m3,为世界亩均值3/4。
我国水资源分布存在的问题是:①水资源量分布不均,南多北少,长江及其以南地区水资源约占4/5,广大北方地区只占有水资源总量的1/5;②我国的降水受季风影响,冬少夏多,夏季降雨占全年降水量的60—80%,并且多水年和少水年连续出现,因此水量的季节和年际变化大。随着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淡水资源不足,特别是北方地区缺水问题将日趋严重,它必将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
7.海洋资源
整个地球表面积的71%是约占三亿六千多万平方公里的浩瀚海洋,其中蕴含着丰富的资源。它是人类获取食物、药物及生活用品等物资的重要来源。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创新,陆地环境的不断恶化,陆生资源日益匮乏,人们将研究和发展的重心从陆地移向海洋。海洋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它巨大的开发潜力是解决人类人口剧增、环境恶化及能源短缺这些题问的希望。
我国是海洋大国,漫长的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加上岛屿岸线则达32000多公里。大陆沿岸的海域面积辽阔,海区面积470多平方公里,海洋渔场面积42亿亩,海水可养殖面积73万亩,适合发展盐业的滩涂几百万公倾。自然条件优越,海洋资源十分丰富,鱼类5000多种,虾、蟹、贝、藻类千余种,我国海域已有记载的生物可达万余种。我国海洋资源中不仅生物资源繁多,还有大量的矿产资源、动力资源和海水资源。我国近海石油储量据估计可达50亿—150亿吨,其他海洋资源的总蕴藏量约有9亿千瓦,沿岸砂矿中含有锆英石等多种价值极高的原料。海水中还含有盐、溴、钾、钠、镁等多种化学资源。
海洋生物资源是可再生资源,其种类繁多,蕴含着地球上80%以上的生物资源,与陆地生物比较,海洋生物往往具有独特的化学结构及多种生理活性物质。我国近海石油储量据估计可达50亿~150亿吨,是东亚地区重要的海洋石油国,在渤海、南黄海、东海、北部湾等六个大型油气盆都打出了高产井。我国滨海砂矿中含有多种原料。例如:辽东半鸟、山东荣成、海南、台湾西南海岸沿岸砂矿中都含有核潜艇和核反应堆用的可耐高温、抗腐蚀的锆英石;辽东半岛、海南沿岸、台湾西南海岸沿岸砂矿中还含有独居石和钛铁矿。独居石中含有锝和铌,钽可用于反应堆及微电路,铌是飞机、火箭外壳的原料。辽东半岛沿岸砂矿中还含有金等多种原料。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起步较晚,开发能力较低。目前我国海洋产值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左右,低于发达国家5%的水平。海上矿产资源开发、能源开发尚处在起步阶段,难以从根本上缓解我国现阶段资源短缺的状况。
8.气候资源
气候资源是指大气圈中光、热、水、风能和空气中的氧、氮以及负离子等可以通过开发利用为人类形成使用价值的气候条件,主要由光照、热量(温度)、降水、风力等组成。它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可再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它是一种可再生资源性、清洁性资源,但其价值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得以呈现。气候资源还具有普遍存在性,但其在地理分布、丰富程度和结构上有很大的差异,而且气候资源的季节变化和年际变化很大。
我国陆地每年接受太阳辐射能相当于2.4万亿吨标准煤,但由于地理纬度、海拔高度、地形和天气状况的影响,太阳能资源分布差异较大。丰富区主要集中在西藏、青海、新疆、甘肃、宁夏和内蒙古等西部地区,尤其是青藏高原地区,平均海拔高度在4000m以上,全年气候干旱,云量稀少,大气透明度好,其总辐射量(5850MW/m2以上)和日照时数(3000小时以上)均为全国最高,属世界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之一。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我国在太阳能利用方面有很大发展,但仍处于试验阶段。目前我国使用最多的为太阳能热水器,2000年底达到2600万m2以上;甘肃、西藏、青海等地推广应用了20多万台太阳灶;1999年西藏7个无电县城安装了光伏系统,解决了机关和居民照明、通讯等用电问题;另外还有太阳能干燥器、被动太阳房、太阳能航标灯等。
我国年降水量分布从东南向西北内陆减少。年降水量最多的地区是台湾、海南、广东中部和北部湾西北部,超过2000mm;年降水量最少的地区为柴达木盆地、塔里木盆地,少于50mm。除了地域上的不均匀分布,降水在时间上也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在水资源丰富区,雨季4~5个月降水量约占全年的60%~70%,有的地区甚至高达80%以上。我国西北干旱区严重缺水,除了制约经济发展外,还会加快当地的荒漠化进程,对整个国家的生态、环境都将造成严重影响。即使在水资源丰富的西南地区也存在局地性的水资源贫乏。天空水资源是可为人们所利用的另一部分水量。人工增雨是目前人们主动利用天空水资源的重要方式,已有50多年的历史,现已发展为一项比较成熟的技术,常被视为缓解旱情的办法之一,对农业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风力资源的总储量为每年16亿KW,特别是东南沿海及附近岛屿、内蒙古和甘肃,以及东北、西北、华北和青藏高原的部分地区,每年风速在3m/s以上的时间近4000h,一些地区年平均风速可达6~7m/s以上,具有很大的开发利用价值。经过20年的努力,我国风电总装机容量仅达到36万kW,只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1‰,约为可开发储量的1.4‰。我国的风力发电与国际上发达的工业国家,甚至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具有非常巨大的开发潜力。
9.生物资源
生物资源是自然界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自然历史的产物,包括各种农作物、林木、牧草、家畜、家禽、水生生物、微生物和各种野生动物以及由它们组成的各种群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生物资源是指地球上对人类具有现实或潜在价值的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的总称。按照生物的自然属性,可将生物资源分为植物资源、动物资源和微生物资源三类。
我国疆域辽阔,生态环境复杂多样,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物种资源,物种多样性居世界第8位。其中我国现有种子植物25700余种,蕨类植物2400余种,苔藓植物2100余种,合计约有高等植物3万余种,占全世界近30万种高等植物十分之一仅次于巴西和印度尼西亚,居世界第三位。在高等植物中,中国林木资源(乔木)有2000余种,材质优良的树种1000余种;中国北方草原上各种野生牧草有4000多种,南方草地饲用植物达5000多种。陆栖动物仅鸟、兽、两栖、爬行类就有2290种,约占世界总数的10%,其中鸟类1187种,兽类490多种,两栖类270多种,爬行类320多种。包括昆虫在内的无脊椎动物约有100万种。中国海洋生物有3000多种,其中鱼类有1694种。浅海及滩涂的生物资源总数超过2500种,重要养殖资源有238种。内陆淡水鱼类有709种,回游性鱼类64种,国外移植的有30多种。
我国生物资源具有如下的特征:
(1)资源总量大,但质量普遍较低
我国的生物资源中,与生产、生活关系较密切的森林、草场和水产资源存在着资源总最量大、但资源质量较低的现象。中国森林面积约1.59亿hm2,活立木蓄积量124.9亿m3,森林蓄积量112.7亿多m3,均居世界前列。但森林覆盖率低,仅16.55%,林分每公顷蓄积量112.7m3,用材林蓄积量每公顷平均为77.10m3,现实生产力较低。中国草地资源约4亿hm2,其中天然草地3.9亿hm2。中国大部分天然草地为低工草类型,适合作为割草利用的草场不多,直接影响了冬春贮草。我国草地产量偏低,北方的草甸草原每公顷产鲜草3000~4500kg,干旱草原草场1500~3000kg,荒漠草场750kg。我国干旱草原和荒漠草原面积达1.8hm2,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45%,草场载畜能力低。全国草场平均约1.0~1.3hm2养一只绵羊单位,而目前每只绵羊单位仅占有草场0.5hm2,明显放牧超载。
(2)资源结构不尽协调
据林业部全国森林资源统计,在我国现有森林中,用材林比重过大,面积占66.08%,蓄积量占74.20%;其他林种比重过小,防护面积占16.55%,薪炭林面积占3.34%,特用林面积仅占2.60%,经济林面积占16.55%,竹林面积占2.95%,在现有用材林的林龄结构中,幼龄林、中龄林和成熟林的面积结构比为3.8∶3.6∶2.6,蓄积量结构为1.2∶3.3∶5.5,森林结构低龄化现象明显。在4亿hm2草地资源中,人工草地0.07亿hm2,仅占草地资源的1.67%,比重过大。在内陆淡水鱼种类中鲤料占50%,草、鲢、鳙、鲤、鳊、鲂、鲷、占大多数。淡水渔业品种单一。
(3)生物生产力年际变化大,季节性明显
生物生产力随着水热条件变化而变化,年内表现出季节性,年际之间表现为丰歉年,这在草地资源表现最为明显。草地实际产草量的差异主要取决于年降水量多少。通常草甸草原丰歉年产草量可相差1倍,干旱草原相差2倍,荒漠草原差3~4倍,荒漠差2倍,这一特点是造成我国北方靠天养畜的放牧畜牧业生产不稳定的主要原因。由于季节差异天然草场前暖季与冷季资源载畜量不平衡,暖季草场普遍有较大潜力,而冷季草场资源量明显不足,大体缺1/3。冷季草场资源量不足是制约我国草地载畜能力提高的主要因素。
(4)区域分布不平衡
生物的生长受光、热、水、土、气等自然环境诸要素的制约,其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我国森林资源集中华北、西北和南方山区,其面积、蓄积量与用材等均占全国80%以上,而广大的华北、西北地区由于环境条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是我国少林地区。我国草地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干旱、半干旱的高原与山区,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西藏、青海,加上四川西部的甘孜、阿坝七省(区)为西部牧区,共有天然草地2.9亿hm2,占全国草地总面积的73%。其中蒙一新牧区(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1.6亿hm2、占西部牧区的53.78%;青藏高原牧区(西藏、青海与四川西部)1.3亿hm2,占西部牧区的46.22%。东部农区的草地堆星分布于东部地区、丘陵,草地面积1.0亿hm2,占全国草地总面积的26.66%。
10.旅游资源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旅游已成为我国国民的重要消费方式,旅游收人在我国的国民经济收人中已占据主导地位,并且发展势头迅猛。近年来,旅游收人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据统计,目前全国有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把旅游业当作重要产业,有10个省作为支柱产业。旅游资源作为旅游的客体,以其美学观赏性、地域性、垄断性、综合性、永续性的特点为人类创造美的环境。自然旅游资源是自然地域综合体的景观形态表现,是由多种地理环境要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要素有地质、地貌、水文、气象、气候和生物等。
我国自然旅游资源具有以下特点
(1)类型多样,分布广泛。我国地域辽阔,历史悠久,自然景观丰富多样,人文景观璀璨夺目,其独有的东方神韵一直强烈的吸引着中外游客。地文景观类的旅游资源即包括典型地质构造、标准地层剖面、生物化石点、自然灾害遗迹、名山、火山、溶岩景观、蚀余景观与象形山石、沙(砾石)风景、沙(砾石)滩、小型岛屿、洞穴、其他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类旅游资源包括风景河段、漂流河段、湖泊、瀑布、泉、现代冰川、其他水域风光;生物景观类自然旅游资源包括树木、古树名木、奇花异草、草原、野生动物栖息地、其他生物景观等等各类型齐全。
(2)地域差异显著。我国南北所跨纬度大,气候从北到南分布有亚寒带、中温带、暖温带、亚热带、热带等气候类型。东西跨度大,从东部湿润的森林带过渡到森林草原带、草原带,最后到荒漠带。并且,由于地质历史作用我国地质地貌条件复杂。因此,我国的自然旅游景观地域差异显著。同为冬季,东北是一片冰雪世界,东南沿海却是避寒胜地。南国是一片清丽、秀美的自然景观,北方却给人以雄壮、豪放、粗犷的美感。既有西部“大漠孤烟直”的壮美,又有东部沿海的温润、灵秀的神韵。
(3)受季节影响大。自然景观即是自然地域综合体。自然地域综合体是由多种地理环境要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要素有地质、地貌、水文、气象、气候和生物等。这些要素中气候的变化往往牵动着水文、生物的各种变化,从而对整个景观产生影响。因此,随着季节的变化,自然景观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会引起旅游的淡旺季变化。
(4)一些高质量的自然旅游资源往往地域偏远,开发难度大。我国的世界级、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及世界自然遗产地往往位于偏远地带,可进入性差。并且由于当地的经济、文化落后,旅游资源的开发既缺乏资金又缺乏人才的支持。因此,在偏远地区,避免短视的开发行为,合理开发、利用、管理自然旅游资源,难度相当大。
中国旅游业在近20多年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为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作为其发展先决条件的旅游资源,在开发和利用上,仍然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以及自身的国际化发展不相匹配。
二、主观方面,由于资源开发利用粗放,加剧了资源形势的严峻性。
土地利用方面,城市土地利用效率较低。近年来,城市用地增长率远远高于城市非农业人口增长率。开发建设中盲目批地,土地征而未用现象严重,造成土地大量闲置。农村土地使用也存在人均用地远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等许多问题。
从能源利用效率来看,我国仍然处于粗放型增长阶段。中国能耗高,单位产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4倍,是德国的4.97倍、日本的4.43倍、美国的2.1倍、印度的1.65倍。中国是经济高速发展的人口大国,但不是经济强国。2003年,日本GDP折合人民币约为34万亿元,约为中国11万亿元GDP的3倍,但其能源消耗量却远小于中国。日本从同量的资源中,取得比中国高数倍的经济效益。2003年我国煤炭消耗量已占世界煤炭消耗总量的30%,但创造的GDP还不到世界总产值的4%。
矿产资源开发破坏严重,地方性开采比比皆是,利用浪费惊人,我国钢铁、水泥等主要原材料的物耗比发达国家高5~10倍。中国每万美元产值消耗的铜、铝、铅、锌、锡、镍合计70.47公斤,是日本的7.1倍、美国的5.7倍、印度的2.8倍。2003年的经济增长9.1%,但却消耗了16亿吨煤、2.5亿吨油、2亿吨钢材、8亿吨水泥。按此消耗量,追上美国目前的人均资源消耗量,整个地球都不够中国消耗。随着人口的增长,人均占有量的下滑,这种矛盾更为突出。
中国的水资源在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上为0.4,仅是国外先进水平的一半,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为100立方米,是国外先进水平的10倍。
中国对国外资源的依存度日益提高。2003年,石油对外依存度达50%,钢铁44%,铜58%,铝30%。据专家预测,到2010年,中国大部分重要资源都要依赖进口。
我们仍未摆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发展模式。2003年,我国以世界最大的煤炭消费、第二的石油和电力消费,以及近50%的世界水泥、35%的铁矿石、20%的氧化铝和铜,只创造了占世界4%的GDP。我国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是日本的11.5倍,是德国和法国的7.7倍,是美国的4.3倍。一面是资源匮乏,一面是资源利用效率极低。在人均资源相对短缺的条件下建设小康社会,我们必须走资源节约型的道路。
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宏7月30日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在线访谈”栏目时透露,中国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
王宏介绍了中国海洋经济的“家底”。他说,我们有着种类繁多的海洋资源,诸如海洋生物、石油天然气、固体矿产、可再生能源、滨海旅游等,其中:海洋生物2万多种,海洋鱼类3,000多种;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滨海旅游景点1,500多处;深水岸线400多公里,深水港址60多处;滩涂面积380万公顷,水深0-15米的浅海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此外,中国在国际海底区域还获得了7.5万平方公里专属勘探开发区。
据王宏介绍,中国海域辽阔,跨越热带、亚热带和温带,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6,500多个,内水和领海主权海域面积38万平方公里 (0)。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和中国的主张,中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
在看到中国海洋资源丰富的同时,王宏也指出,这些数字相对于中国庞大的人口规模来说是非常有限的。他说,衡量一个国家的海洋资源优势经常用到三个指标:第一个指标是人均管辖海域面积,从这个指标来看,中国在世界的排名大概是120名左右。第二个指标是海陆面积比,中国这个比值是0.31:1,世排名大概在一百零几位。还有一个指标是海岸线的长度和国土面积比,这个比值是国在世界排90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