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6年和2017年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上网价格是
陕西属于III类资源区,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2016年是0.98元,2017年1月1日以后并网的项目是0.75元的上网电价。
分布式电价是当地脱硫电价+0.42元的补贴,不知道陕西有没有其他分布式补贴,你可以再问问
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16【1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公司,水电规划总院、电力规划总院,有关光伏发电投资开发企业:
近年来,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我国光伏发电规模迅速扩大,既为光伏制造产业提供了有效的市场支撑,又为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注入了新生力量。但与此同时,随着行政审批权限下放,部分地区也出现了光伏发电项目资源配置不科学、管理秩序混乱等问题,阻碍了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影响了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优化项目配置方式,规范市场开发秩序,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升级,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提出以下意见:
一、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实行分类管理
按照光伏发电项目的类型及规模、接网条件及消纳范围和促进技术进步的作用等因素,对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实行分类管理。
(一)不限规模的光伏发电类型和地区
1、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各地区可随时受理项目备案,项目投产后即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围。
2、鼓励各地区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框架开展光伏发电市场交易等改革创新试点。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研究制订试点地区光伏发电(含新能源微电网)市场交易改革创新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明确试点相关政策的同时,对试点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专门作出安排,支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光伏扶贫中的村级电站和集中式电站,不占国家能源局下达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以县为单元按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扶贫人口数、扶贫收益及分配方式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专项下达建设规模。
(二)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进一步完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方式,鼓励采用竞争方式配置项目,并将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对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比选等竞争方式配置项目并推动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明显下降的地区,其当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直接按一定比例扩大,具体扩大比例在每年下达建设规模时一并确定。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将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的项目上网电价及时抄送所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三)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国家每年安排专门的建设规模组织建设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及电价下降。有关部门提出基地的技术指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及信息监测、评价等要求。各地区可结合采煤(矿)沉陷区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工业废气地、废弃油田等综合利用工程,以具备一定规模、场址相对集中、电力消纳条件好且可统一实施建设为前提开展基地规划。基地原则上以市为单位,规划容量不小于50万千瓦,基地内的光伏电站项目通过竞争方式配置。
二、光伏电站项目竞争配置方式及要求
(一)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配置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制定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办法,并向国家能源局报备,抄送当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同时向社会公布。原则上项目竞争配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的项目上网电价要及时抄送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竞争确定的项目上网电价执行电价及补贴政策。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的竞争配置方式如下:
1、对未确定投资主体的项目,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公开选择投资主体。竞争条件应包括企业经营光伏发电项目的业绩、投资能力、技术先进性等。应将上网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作为主要竞争条件。
2、对已开展前期工作且已确定投资主体的项目,通过竞争性比选、优选等竞争方式配置年度建设规模指标。竞争条件应包含企业投资能力、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电网接入及消纳条件等。应将上网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作为主要竞争条件。
(二)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项目的竞争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统一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符合建设条件的地区编制领跑技术基地规划,连同基地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及建设方案一并报送国家能源局。基地必须采取招标或竞争性比选等方式配置项目,且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应作为主要竞争条件。基地优选项目投资主体和建设等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统一组织实施,或者由其委托基地所在市(县)政府组织实施。各省级价格管理部门按照竞争确定的项目上网电价执行电价及补贴政策。基地内单个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规模原则上应为10万千瓦以上,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等主要光伏产品须符合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国家能源局对基地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建设给予指导和监督。
(三)禁止地方保护和不正当收费行为。各地区在实施竞争配置项目过程中,不得限制外地企业参与竞争,不得对本地、外地企业差别对待;不得将企业购买本地光伏电池等设备、建设配套产能作为竞争配置项目的前提条件;不得向企业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得以各种有价方式出让项目,不得以干股等非法方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四)竞争性配置项目的程序要求。各类项目的竞争办法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主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优选办法的,应当提前公开招标规则和评分办法。竞争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竞争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装机容量、建设地点、控股投资主体等基本信息。
三、加强项目开发的监督管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按照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年度建设规模安排项目,对于超规模配置的项目,须占用以后年度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建设规模。各类项目均应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号)要求,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对于因信息填报错误、填报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接入电网、列入补贴目录和获得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后,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主要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已纳入乃年度建设规模、未进入实质性工程建设阶段的项目不得向其他投资人转让,投资主体无力建设,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申请从乃年度规模中取消,并向原备案机关申请撤销备案。在建设期因企业兼并重组、同一集团内部分工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投资主体或股权比例的,或者调整建设规模和场址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提出申请,获得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变更,并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备,同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重新等级有关信息。在项目投产后变更投资主体,应向原备案机关进行变更登记,抄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当地电网企业,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变更登记信息。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加强对光伏电站项目的监督管理。对于在一定期限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本年度建设规模中予以取消,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规定。对于在投产前擅自变更投资主体等主要建设内容的,有关部门应当将项目从年度建设规模中取消,禁止该项目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并禁止相关投资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后续光伏电站项目的配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按照闭环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工程建设、并网运行和电费结算等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管,及时向属地省级能源管理部门通报项目建设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
2016年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16年定点扶贫与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邀请》(下简称:《通知》)。这是今年1月份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后第二份关于扶贫的文件。
《通知》提出,扩大光伏扶贫实施范围,探索资产收益扶贫,使清洁能源资源开发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直接挂钩,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真正做到精准扶贫。
为了使得扶贫项目真正惠及贫困户,相关执行部门还要“重点推进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实施,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和用户电压合格率。
【甘肃省】
甘肃省2015年在通渭县、清水县、东乡县、临潭县、礼县、民乐县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目前按照政府扶持引导、农户自愿参加的总体原则推进。省、市、县三级按省级统筹规划、市州协调督导、县为实施主体分工负责。预计,项目建成后的20-25年内,实施项目的贫困户每年都有收入,长期受益。
2015年以来,瓜州县不断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全县共获得全省光伏扶贫指标25兆瓦,惠及4个移民乡镇。项目建成达标投运后,可达到年发电33750万度,收入30375万元,有效解决全县6个移民乡、34个贫困村、7468户、29905个贫困人口的脱贫、减贫问题,人均年新增扶贫收益达750元。
标杆企业
为支持贫困大学生脱贫,天合光能募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北京成立“思源-阳光创业基金”,透过公益培训以及创业辅助,鼓励符合资格的学子进行新兴产业的创业研发,习得一技之能,创造“就业与创业”的可能性。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阐述自己催生“思源-阳光创业基金”的历程。此基金的起点是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与中国政府的光伏扶贫政策有关。太阳能光伏是中国几个具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生机蓬勃,若能鼓励青年加入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行列,不仅能帮助他们脱离贫穷,也能鼓励更多新兴思维、加速光伏技术发展,因此设立此基金,用来鼓励贫困大学生投入光伏业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探索风电、光伏发电扶贫模式。
意见中明确表示:“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贫困户。探索风电、光伏发电扶贫模式,创新多种形式的项目资产受益方法。”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新疆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06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402万千瓦。2015年新增装机容量131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31万千瓦。.
从发电结构来看,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大幅增加,水电发电量197.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65%,占总发电量9.32%风电发电量147.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6%,占总发电量6.98%光电发电量45.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0%,占总发电量2.16%。
标杆企业
2015年9月16日,招商新能源集团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签署了《金融能源互联网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在大型地面电站建设、丝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光伏电站建设以及能源互联网产业基金等方面进行合作。
在地面光伏电站建设合作方面,招商新能源拟将新疆作为核心区,与兵团共同成立合资公司,设立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在2020年以前,在兵团范围内拟投资400亿元,建成若干个专业的光伏发电示范园区。“招商局代表的是资本方面,兵团代表的是资源方面,两者本身就是强强联合。
【宁夏回族自治区】
出台《国土资源工作支持和服务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措施主要包括统筹引导扶贫项目用地布局,全力保障扶贫开发、易地搬迁、危窑危房改造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支持连片贫困地区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对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优先保障用地大力推进包括中南部地区富硒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中南部主要城市备用水源勘查力度等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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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在盐池县惠安堡镇惠苑新村,家家户户屋顶上安装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板在寒冬中源源不断地产生绿色电能。这是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盐池县4个贫困村试点的光伏扶贫项目,项目区每个农户每年可从中获利3000元,持续20年。
【陕西省】
2015年陕西从每市各选取一个有工作基础、参与积极性高的县(区)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每个县区选取1-2个贫困程度较深、群众有参与热情、具有一定规模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或贫困村进行试点。下半年开始建设,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2016年1月10日下午,陕西省国资委出资建设的陕西省第一个光伏精准扶贫项目,清涧县下廿铺康家疙瘩村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开始兑现收益,陕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张养民、副巡视员张黎以及省扶贫办、清涧县政府领导共同出席了收益发放仪式,第一笔10万元收益,现场向50余名贫困户进行了发放。
2016年2月1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精神,实现陕西省2020年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出了一系列的实施意见。
标杆企业
晶科能源陕西105kW光伏电站收益投入村集体公益事业
晶科能源旗下全资子公司-晶科光伏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今日宣布,由其承建的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264KW光伏扶贫项目已经施工安装完毕,预计本周完成并网验收工作。
陕西蒲城光伏扶贫项目是立体扶贫、精准扶贫的创新典范,通过财政投资+村民自筹的形式,建设了地面+屋顶的光伏发电系统,其中建设的105KW地面集中式电站,采用全额上网模式,产权及收益将归集体所有。而屋顶电站则分布在50户村民屋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享受国家发电补贴,用不完的还能卖到电网赚钱,这一举措为村里的贫困户节省了电费,拓展了增收渠道。
【青海】
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青海代表团建议,支持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建议中指出,青海太阳能资源丰富,年总辐射量仅次于西藏,居全国第二,海西地区可用于太阳能发电的荒漠戈壁等土地面积达9.96万平方公里,且地势开阔平缓,交通便利,综合开发条件居全国首位,是建设大型光伏并网电站的最佳地区。2010年以来,我省充分发挥太阳能资源丰富、综合开发条件便利等优势,推动光伏发电以每年100万千瓦以上的规模开发并网。截至2015年并网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564万千瓦。并且已经编制完成了海南海西两个可再生能源基地规划,基地规划目标装机规模6600万千瓦,其中光伏、光热、风电、水电分别为3600万千瓦、1300万千瓦、850万千瓦、850万千瓦,计划于2025年前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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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精准扶贫:找准突破口扶贫扶到家”为主题,聚焦光伏扶贫这一精准扶贫新模式,将镜头对准安徽省岳西县响肠镇,专题报道了因地制宜的光伏扶贫战略,阳光电源光伏逆变器和系统解决方案再次成为焦点。
阳光电源是国内最大的光伏逆变器供应商,在集中式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和光伏电站监控平台等领域均为领军品牌,产品转换效率全线突破99%,全球装机累计超过17GW。此次新闻联播聚焦的是阳光电源针对户用光伏开发的单相组串式逆变器SG3KTL-S。该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为3kW,整机仅重9Kg,适用于各种住宅屋顶,可根据安装运营商要求,灵活进行的调试监控等功能设置,在国内光伏扶贫工程中广泛应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在2015.12.24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中调整:对光伏发电标杆电价,2016年一类、二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0分钱、7分钱,三类资源区降低2分钱。
其它具体的说明见文件规定。
准确的说中国建设光伏电站不受指标配额限制的省份只有海南省一个。
另外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四个直辖市和西藏自治区也不设指标配额限制。下面是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从附件一可知道各省限额。
光伏发电工程造价指标主要类型汇总表1(组件2.9元/瓦)
光伏发电工程造价指标主要类型汇总表2(组件3.1元/瓦)
当组件单价在3.2元/瓦时(2017年630前组件采购均价),集中式光伏电站类型的造价指标6983-8035元/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造价指标7150-7440元/千瓦,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7790-8286元/千瓦。
光伏发电工程造价指标主要类型汇总表3(组件3.2元/瓦)
(一)光伏场
2017年版造价指标按照集中式、分布式两种布置方式设置,集中式又分为荒漠(包括戈壁、沙漠、盐碱地)、草地(含退化的草场)、丘陵及其他三种类型场址条件,分新建10MWp、 20MWp和50MWp三种容量规模。分布式主要考虑屋顶光伏,分新建10MWp和20MWp两种容量规模。其区别主要体现在组件支架基础、道路、用地面积及费用等方面,如:集中式(荒漠)采用独立基础,集中式(草地)采用桩基础(PHC预应力管桩)。
2.分布式
指标针对屋顶分布式。与集中式指标相比,主要扣除发电设备基础费用、交通工程费用和用地费用,相应增加屋面改造措施费用(加固、屋面防水和检修步道等)。
非屋顶分布式可参照集中式光伏同等地形条件及容量规模的造价指标。
3.其他类型
如:农光互补,经分析,剔除农业大棚等特有的建安项目,除支架基础增高外,其他项目指标差异不大,因此不单独体现指标。
(二)升压站/开关站
典型升压站按新建110kV等级、户外敞开式、50MW容量, 20MWp光伏电站的升压站指标按50MW升压站的2/5分摊费用。370元/千瓦
典型开关站按新建35KV等级,20MWp容量。187元/千瓦。
二、造价指标编制参考依据
(一)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2017-2016)》、《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32035-2016)》、《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可再生定额﹝2016﹞61号);
(二)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1号);
(三)电力行业现行的电力(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规定;
(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光伏电站设备监理费计费标准(办发建﹝2014﹞65号);
(五)已投产或招标确定的设备、材料及主要施工合同价格。
三、造价指标明细
(一)光伏场造价指标
1.设备购置费
1.1发电设备
(1)光伏陈列设备:组件为单晶290Wp,汇总表根据2.9元/瓦、3.1元/瓦、3.2元/瓦分别给出综合造价指标;指标明细表按3.1元/瓦计算,组件集采价格有波动时,相应调整。
(2)设备支架
集中式光伏固定支架费:396元/千瓦。
固定式支架每兆瓦55吨,每吨 7200元。可调式支架,工程量在固定式支架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7吨/兆瓦,指标相应增加不超过122元/千瓦。
分布式屋顶光伏20吨/兆瓦、15606元/吨,折合315元/千瓦。
1.2汇流及变配电设备
(1)汇流箱45元/千瓦。
(2)逆变器:345元/千瓦 。
(3)逆变器配套光伏管理系统:10元/千瓦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目前光伏发电一般主要有两种,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
自发自用国家财政补贴0.42元/度,剩余电力上网部分按照当地脱硫电价回收(分阶梯收费)。
全额上网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自国家能源局于3月中下发《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以来,已有多地出台了地方性光伏扶持政策。7月,北京市发改委和财政局公布,北京市域内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以获得0.3元/千瓦时市级补助,连续补助5年湖北省公布,给予分布式光伏项目0.25元的省级补贴,期限为5年上海市也采取了与湖北省相同的补贴力度此外,江西、山东、安徽、广东、河南、福建、山西、江苏等省及其下属地级市也先后出台各种补贴政策,地方级补贴均价为0.2 元左右。
下面选取了部分省市目前2015年的光伏发电政策仅供参考:
一、安徽省
1、合肥市
市财政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城镇居民3元/瓦补贴,单个电站补贴不超过1.5万元;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区域内农户家庭式光伏电站,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4元/瓦补贴,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光伏建筑一体化在享受市级度电补贴的基础上,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装机规模超过0.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2、亳州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居民)0.25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10年。
二、江西省
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0.2元补贴(省级补贴,补贴期20年)
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4元/峰瓦(一期工程一次性初装补贴)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3元/峰瓦(二期工程一次性初装补贴)
1、南昌市
在国家、省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补贴期暂定5年;
地面电站的上网电价在国家确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2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
2、上饶市
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补贴期暂定5年。
3、萍乡市
在国家和省级度电补贴外,我市给予建成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以下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另行制定):一是将年度实际利用分布式光伏电量超过总用电量50%、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碳排放的工业企业,认定为低碳企业,准许其享受低碳企业有关优惠政策;二是用电企业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量不计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三、上海市
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0.25元/千瓦时(工、商业用户)
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0.4元/千瓦时(个人、学校等)
四、浙江省
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千瓦时。
2013-2015年期间在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新建成投产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建成后的前3年,省再补贴0.30元/千瓦时。
1、杭州市
市级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并网发电之月起连续补贴5年。
1)杭州市萧山区:按照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2元补助。
2)杭州市富阳市: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在建成投产后,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二是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
3)杭州市建德市: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自其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三年内由市政府给予补贴。其中企业自用的给予0.2元/千瓦时,上大网的给予0.1元/千瓦时。二是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
2、宁波市
2015年底前,对列入国家、省计划并经省、市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补贴额在国家、省确定发电量补贴标准基础上,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我市再给予0.10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为5年。
3、湖州市
1)湖州市德清县: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其中,对在工业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年补贴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企业,后两年补贴光伏发电投资企业。
家庭、居民等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2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享受县级发电量奖励。
2)湖州市安吉县: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贴0.1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两年。
对企业等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品的,按15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4、嘉兴市
自2013年起到2015底,对市本级20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连续补贴3年。
本市专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全额投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条件的,按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200万元。
5、温州市
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的不补。
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主营企业每度电0.1至0.2元的补贴。
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每度电0.15元补贴;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每度电0.1元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1)温州市洞头县: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4元补贴,一补五年;其中列入离岛“光电旅一体化”示范的项目,另外给予每度0.1元奖励。
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一补五年。
对于民建建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人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
租用政府(国有企业)所属的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政府(国有企业)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一般为10—20年。
2)温州市瑞安市: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温州市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一补五年。
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厂房屋顶租赁补贴,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政府、国有企业等公建项目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原则上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在25年以上。
3)温州市乐清市:凡通过屋顶租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按其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者每度电0.05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不享受该项补贴。
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建设运营企业每度电0.3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建成后由项目业主享受该项补贴。
4)温州市永嘉县:除民居外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给予在永注册的项目业主补助,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每千瓦时补贴0.40元。
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补贴。
6、绍兴市
对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认定成效显著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给予项目投资额5%的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7、衢州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
1)衢州市龙游县:对县域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1兆瓦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一奖一补”政策。一是投资奖励。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发电补助。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补贴,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上网电价补贴。
2)衢州市江山县: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千瓦时的补助。
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平方米的补助。
8、丽水市
自2014年起到2016底,建成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项目)所发电量,补贴标准在国家、省规定的基础上,再补贴0.15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五、江苏省
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千瓦时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2年1.3元、2013年1.25元、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1、苏州市
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1元/千瓦时补贴。暂定补贴期限为三年。
2、无锡市
分布式电站: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兆瓦;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能项目的单位和项目投资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和项目扶持。
3、南通市
对市区年内竣工并网的装机容量不小于1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南通地区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等关键设备(本地配套率大于70%)的,按0.5元/瓦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本地配套率100%的企业,补助总额不作限制。
4、扬中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在当年额度内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0.15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2015~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
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6年。对已建成的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
5、镇江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按财政体制由地方政府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3年。
6、句容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再由市财政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
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暂定为5年。
积极鼓励企业厂房屋顶出租,对屋顶出租的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20元/平方米的补助,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
六、山东省
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由省级承担。
分布式电站:自发自用,基础电价+0.47元/kWh;全部上网,1.2元/kWh
1、菏泽市
2013-2015年,纳入国家年度指导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全部电量在国家规定的每千瓦时0.42元补贴标准基础上,省级再给予每千瓦时0.05元的电价补贴。
七、河南省
1、洛阳市
对2015年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运营企业0.1元/瓦的奖励。
八、广西省
家庭户装补贴4元/瓦,公共设施补贴3.4元/瓦,对示范工程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但对补助支持规模设置上限“家庭户装规模3千瓦,公共设施总规模600千瓦。
1、桂林市
广西桂林市目前对纳入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全电量给予财政补贴,电价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
对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本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4552元/千瓦时)收购。
九、河北省
装机容量在1MW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1.3元/kWh,2015年建成投产的为1.2元/kWh,上述上网电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
十、陕西省
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
1、商洛市
1)除享受中省有关补贴外,市县财政再按发电量给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0.01元和0.05元每度;
2)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且累计在市内安装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0MW以上、管理维护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00MW的公司,按其劳务报酬计征的个人所得税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的逆变器、光伏电缆、变压器及光伏玻璃等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按其缴纳地方本级次税金的5%予以返还。
十一、山西省
1、晋城市
市级财政还补贴0.2元/千瓦时;
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2015—2020年);
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国家、省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补助。
十二、广东省
1、东莞市
(一)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三)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十三、湖南省
1、长沙市
2014年投产项目的发电量(含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省内补贴0.2元\千瓦时,补贴期限10年。
十四、湖北省
一、补贴范围。2015年年年底前和“十三五”期间建成的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和沼气发电项目。
二、补贴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25元,光伏电站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1元。
三、补贴时间。电价补贴时间暂定5年,5年后视情况再行确定补贴政策。
1、宜昌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国家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我市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为0.25元/千瓦时。
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标准为1元/千瓦时,我市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为0.25元/千瓦时。
地方财政补贴时间为10年。
十五、北京市
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期间,北京市域内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3元/千瓦时市级补助,连续补助5年。
希望能帮助到你,祝您好运。
2017年全国各地最新光伏补贴:
一:全国政策补贴
1,分布式
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2,集中式
宁夏,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0.8元/kwh
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榆林、延安、青海,甘肃,新疆除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0.88元/kwh
二:全国地方各省市政策
1,上海市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2,北京市
分布式: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含税)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集中式:0.88元/kwh
3,重庆市
在巫山、巫溪、奉节等3个县开展试点。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对建卡贫困户,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补助8000元/户。对项目农户,采取发电量“全额上网”,净电量结算方式,按现行的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1.00元/千瓦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