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设计院甲级资质标准是能设计年产多少吨煤的矿井啊
甲级: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矿井、年产400万吨及以上露天矿、年产120万吨及以上选煤厂的设计;
乙级:年产90万吨及以下矿井、年产300万吨及以上露天矿、年产90万吨及以上选煤厂的设计;
丙级:年产30万吨及以下矿井、年产100万吨及以上露天矿、年产30万吨及以上选煤厂的设计。
注:能设计年产120万吨以上矿井就是甲级、能设计年产90万吨以上120万吨以下矿井的为乙级,能设计30万吨以上90万吨以下矿井的为丙级。
煤炭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标 准
(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3)具有 1 个以上行业甲级资质。
(4)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1500 万元以上。
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5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或者勘察设计类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150 人以上,其中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执业资格的人员30 人以上。
3.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6 项以上,且已建成投产。4.科技水平
(1)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 3 项以上;或者近 10 年使用正向建筑信息模型(BIM)或者数字化工厂(DF)技术完成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且已建成投产。
(2)近 3 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每年达到营业收入的 3%以上。
(3)近 10 年主编过 2 项或者参编过 5 项以上工程勘察设计类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二)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1.工程设计行业甲级
1.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600 万元以上。
(3)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200 万元以上。
1.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除申请民航行业甲级资质外,其中每个主导专业应有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1.3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当满足相应工程设计类型考核要求,且每个设计类型的业绩应为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1 项以上或者中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并已建成投产。
2.工程设计行业乙级
2.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300 万元以上。
(3)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50 万元以上。
2.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3工程业绩
除申请民航行业乙级资质外,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相应工程设计类型考核要求,且每个设计类型的业绩应为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1 项以上, 并已建成投产。
(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工程设计专业甲级
1.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300 万元以上。
(3)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50 万元以上。
1.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其中,每个主导专业应有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近 10 年作为
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1.3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的所申请专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并已建成投产。
2.工程设计专业乙级
2.1资信能力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净资产 1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100 万元以上。
2.2主要人员
(1)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工程设计 3 项以上。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业项目工程设计2项以上。
各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管理。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设立第四条 设立煤炭建设监理单位,必须填写《监理单位设立申请书》,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煤炭部批准并核定资质等级和监理业务范围后,发给《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第五条 取得《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应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登记注册,经核准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监理业务。
取得《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兼承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在原营业执照的业务范围中加上工程监理业务后,方可从事监理活动。兼承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有相应的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要相对固定。第六条 申请设立建设监理单位应报送下列文件:
1.监理单位设立申请书;
2.设立监理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监理单位章程;
4.监理人员技术职称、培训结业证书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监理人员来源情况说明;
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申请兼承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还需报送营业执照副本。第三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与监理业务范围第七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国家甲级、煤炭甲级、国家乙级、煤炭乙级和国家丙级。第八条 国家甲级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0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3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应当监理过5个一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2个一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第九条 煤炭甲级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8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2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4、应当监理过4个一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1个一等煤炭或其他工业、交通建设项目。第十条 国家乙级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5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2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应当监理过5个二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或2个二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第十一条 煤炭乙级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3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1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40万元;
4、应当监理过4个二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1个二等煤炭或其他工业、交通建设项目。第十二条 国家丙级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2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1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一般应当监理过5个三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2个三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六证包括:
一、《采矿许可证》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煤炭生产许可证》
四、《矿长资格证》五、《矿长安全资格证》六、《营业执照》。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开采主矿种及共、伴生矿产、矿区立体范围、有效期限等。采矿许可证不得买卖、涂改、转借他人。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变更和注销。采矿许可证遗失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第二十三条 鼓励各地建设煤炭交易市场,集约利用土地和计量、质量检验、环保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 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经营及服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 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大型煤矿企业可以依法在本省设立煤炭经营企业。
第二十六条 鼓励煤炭经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建立大型煤炭中转基地,发展代理配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七条 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二十八条 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二十九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秤缺量等欺诈手段; (三)垄断经营;
(四)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五)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 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一条 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和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二条 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三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煤炭经营企业年煤炭经营量须达到一定规模。其中:
(一)珠江三角洲地区煤炭批发企业(含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7市)年经营量不少于3万吨;其余各地区煤炭批发企业年经营量不少于2万吨; (二)煤炭零售企业年经营量不少于1万吨;
(三)民用型煤加工经销企业年经营量不少于5百吨。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工商、质监、环保、价格、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
河北: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设计有限公司
辽宁: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以上单位均有非煤矿山设计、评价资质
随着市场机制的改革,市场经济的越来越规范化,法律体制以及煤炭监管体制的越来越健全化,对于想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来说,必须先申办《煤炭经营资质证》,否则将寸步难行。汇域国际具有专业人才,帮助客户企业,简化审批程序,避免繁琐作业流程,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下面介绍一下需要申请《煤炭经营资质证》的企业:
1、从事原煤生产的企业
2、从事洗选加工产品批发的企业
3、从事经营煤炭产品批发、零售的企业
4、从事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