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煤炭生意时,客户总问是不是下水煤,请煤炭人帮个忙,解释一下,谢谢.
下水煤,是相关于煤炭本身计划的一种说法。
举个例子,煤炭火车运输的时候需要计划,好比铁路大票上标的收货人是浙江能源,也就是计划是浙江能源的,那么这个煤就需要从山西发到青岛,然后装船转运浙江,也就是煤炭下水了。
在这其中,在青岛转运的时候,煤炭是不允许销售的,但通常煤炭经营公司会做一些手法,在港口把煤炭销售。
下水煤指的只是煤炭的计划的来源。
他问你是不是下水煤,其实没有什么意义,一不影响价格,二不影响质量,只是对你的一个试探
开拓市场,提供动力,促进经济效益。销售是指以出售、租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产品的行为,包括为促进该行为进行的有关辅助活动,例如广告、促销、展览、服务等活动。煤炭企业销售人员工作是为了促进煤炭的销售,为煤炭行业发展开拓新的市场,提供新的动力,从而促进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盘州市煤炭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煤炭市场健康、持续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盘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盘州市区域内从事煤炭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行为的煤炭企业、个人及其它社会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煤炭产品包括:原煤、精煤、焦炭、中煤、泥煤、矸石及其他煤炭附属产品。
第四条 盘州市境内所有煤炭企业调运煤炭产品时统一使用《贵州省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凭证》(以下简称《调运凭证》),对未使用真实、有效《调运凭证》的一律视为违规调运。
第五条 煤炭产品调运通过信息化系统源头开票和视频监管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建立健全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组织机构中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并由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第七条 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能源副市长、分管交通副市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各产煤乡(镇、街道)、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盘兴能投公司为成员的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能源局,负责煤炭产品调运管理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市能源局是煤炭生产、经营的行业管理部门,各产煤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第三章 《调运凭证》管理
第九条 《调运凭证》通过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具,采用二维码防伪科技手段进行管理,企业自行开具《调运凭证》随货同行,作为煤炭产品调运的有效管理凭证。
第十条 《调运凭证》由煤炭开采、加工、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涉煤企业”)向市能源局申请用票资格,市税务局分配电子《调运凭证》起止号段,涉煤企业根据市税务局分配的电子《调运凭证》号段进行开具。
第十一条 煤焦验票站或能源综合执法人员通过企业开具的纸质《调运凭证》的版式文件二维码信息或手机电子《调运凭证》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调运凭证》品目名称必须按照《煤炭产品编码表规范字样填写。
第十三条 盘州境内采购煤炭产品单位应当凭《调运凭证》验收,并将结算量、不含税均价、金额、扣水、扣灰、磅差、判废等相关信息录入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 所有涉煤企业必须使用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煤炭产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按要求采集相关信息、通过系统规范开具《调运凭证》。
第十五条 涉煤企业开具《调运凭证》时,严格按照《煤炭产品编码》规则规范录入品目名称,并认真录入票面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已开具的《调运凭证》超过15分钟后不允许自行作废,因特殊原因(如被联合执法没收、意外损毁、被盗等)需要作废的,由企业申请作废,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能源局、税务局工作人员核实后进行审批。
第四章 相关单位职责
第十七条 各产煤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履行煤炭生产、经营管理职责;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选派专职人员对涉煤企业开票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对出境泥煤的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 市能源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煤炭调运和稽查机制,规范全市煤炭运销体系。市能源局是煤炭生产、经营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炭产品调运量的审批和煤炭企业账户的管控;负责市内煤炭产品调运监管。结合煤炭企业视频监控和系统信息准确掌握涉煤企业生产、加工、销售、调运煤炭产品信息情况;负责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突击检查,强化流动稽查和定点稽查,对重点涉煤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稽查工作常态化。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出境煤炭产品采取必要调运监管。
第十九条 市税务局负责牵头与湖北大学开发团队开发《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对电子《调运凭证》号段的分配和凭证开具业务指导;负责政府部门使用系统人员的数据维护;负责系统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政府部门需要在系统中增加相应业务需求模块的开发设计;负责对企业使用系统人员数据维护;负责系统与煤炭称重设备、验票设备的安装调试;负责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根据调运量、煤炭产品流向、涉煤企业纳税申报数据,分析、查找税源,倒推调运量、申报量的真实性,严堵征管漏洞,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行为。
第二十条 市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税源管理、税源信息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负责履行环保执法主体责任。清理、整顿环保手续不全的涉煤企业及煤炭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及时发布涉煤企业污染物、排污量监控信息、环保处罚信息,为环境保护税征收提供数据来源。
第二十二条 市水务局负责履行水土保持监管执法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与违规生产、经营企业的联合执法。
第二十三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履行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对涉煤企业或个人纳入诚信档案管理,整顿和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定期对煤炭企业地磅进行校验,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煤炭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第二十四条 市发改局负责按相关规定,监管涉煤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分析市场,提供预警价格,作为税务部门税收风险管理监控预警指标。
第二十五条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涉煤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扰乱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正常履职的违法行为,维护涉煤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对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运煤车辆开展稽查。
第二十六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无证采矿、违法用地行为,清理、整顿相关手续不全的涉煤企业或个人。
第二十七条 市交通局负责履行交通运输管理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运煤车辆开展稽查。
第二十八条 盘兴能投公司负责履行好煤焦验票站的相关职能职责。做好复磅、查验《调运凭证》与煤炭产品种类是否相符等验票工作。同时,负责入境、过境煤炭产品《调运凭证》的开具和查验工作。
第二十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汇总相关信息,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未开具真实、有效《调运凭证》调运煤炭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
第五章 涉煤企业管理
第三十条 各涉煤企业和单位应当主动履行纳税义务,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涉税信息资料,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三十一条 逐步建立健全针对涉煤企业的诚信体系,对守法诚信单位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在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违法失信单位,及时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第三十二条 各涉煤企业,需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专职开票人员,报所属乡镇备查,并经税务部门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负责按一车一证原则,现场逐车开具真实、有效《调运凭证》。严禁不按规定开具《调运凭证》。
第三十三条 涉煤企业必须按照调运系统管理规定,在指定的出口过磅,开具《调运凭证》后方可调出。调运出境的运煤车辆必须进煤焦验票站通过验票后出境。
第三十四条 在全市范围内各购煤企业所调入的煤炭产品,必须持有《调运凭证》进入企业验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三十五条 境外非高速路过境盘州市境内的煤炭运输车辆,入境时应到就近煤焦验票站开具《过境煤凭证》,出境时凭《过境煤凭证》验票通过,出境与入境载量误差不得超10%。境外进入我市的煤炭运输车辆,入境时应到就近煤焦验票站开具《入境煤凭证》,到购煤企业凭《入境煤凭证》验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过境煤凭证》、《入境煤凭证》是境外运煤车辆在盘州市范围内运输煤炭产品的唯一有效凭证,无凭证的一律视为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对采选一体企业(指原煤开采出后通过皮带直接输送至洗选环节的企业)生产的原煤进入洗煤环节加工出的精煤按 1:2.4(精煤折算原煤)的比例折算原煤生产量。
第三十七条 所有涉煤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磅房,并具有土地使用和环保等相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委托加工的煤炭企业必须经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后,报市能源局备查。
第三十九条 泥煤出境调运实行调运量管理。由乡(镇、街道)从源头把关,对发热量较高的泥煤,尽可能通过配煤的方式供应电煤;对电厂确实不能使用的泥煤可以调运出境。所有泥煤调运出境必须按照属地原则经所属乡(镇、街道)现场核实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市能源局。
第四十条 涉煤企业必须及时将签订的购销合同内容录入系统“煤炭企业煤炭产品购销合同备案信息采集表”中。
第四十一条 涉煤企业应当实时在系统中确认煤炭调运结算销售信息反馈。将结算量、不含税均价、金额、扣水、扣灰、磅差、判废等内容准确录入系统。
第四十二条 涉煤企业应当按月在系统中录入煤炭产品购入数量、不含税均价、金额、销货单位识别号、销货单位名称等信息。
第四十三条 涉煤企业应当按月在系统中录入煤炭产品开采、加工、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委托加工费支出金额、运费支出金额等信息。
第四十四条 涉煤企业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煤炭产品损失的,应当于意外发生后24小时内报市能源局。
第四十五条 涉煤企业应当在系统中对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涉煤企业应当在系统中对购货方信息进行登记。
第四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煤炭产品调运信息化管理系统时,需报盘州市煤炭产品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企业安排专人现场手工开具《贵州省盘州市煤炭产品准运证》进行调运,恢复正常后录入系统。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八条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各产煤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各产煤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务必抓好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工作的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煤炭产品调运秩序混乱以及煤炭税费流失的,将严肃问责,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未持有效《调运凭证》调运或经营盘州市境内煤炭产品的,一律视为违法违规行为,所调运或经营的煤炭产品一律视为违规产品,将立案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煤炭产品调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府办发〔2016〕47 号)、《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盘府办发〔2016〕187 号)、《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府办发〔2017〕1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泥煤调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盘州府办发〔2018〕40 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煤炭企业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3%,除此以外的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是6%(工业或加工业企业)或4%(商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中(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扩展资料:
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
煤炭销售居间合同范本1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锅炉老化无法维修,水温不能正常保持,导致煤炭损耗较大,招标煤炭不足以满足甲方正常使用,故甲方需增加煤炭的采购,现甲方同意所增加煤炭继续由乙方供应。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经济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质量要求:
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条 交货方式:
乙方将煤炭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
1、煤炭的质量、数量以乙方的化验和计量结果及货物运单为计价和结算依据。
2、甲方对收到的煤炭进行复验时,依照《煤炭送货办法》、《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及《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等进行。
第四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煤炭单价为______元/吨,数量为______吨,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供货完毕后,甲方需一次性付清所有煤款。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它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如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必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手续,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煤炭销售居间合同范本2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___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一次性支付费用 ___万元,包干使用。
五、煤炭中介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 在本合同期间销售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1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第四的费用承担部分。应在销售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___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乙方通过努力将煤炭销售在 ___元/吨的基础上提高了,煤炭销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销售合同签订就视为中介成功,如因质量等发生退货等等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行为,所收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合同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______万圆人民币.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中介行为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关于有关业务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选择按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诉。
2、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以按约定提起仲裁或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影响价格浮动的因素有好几个方面,首先,因为是现货,那么储量的多少直接影响了价位。然后是成交额的多少,之后就是国家政策的影响了。具体情况不是简单就可以说清楚的。慢慢琢磨吧。
第一,煤炭资源损失浪费严重,主要表现为资源回采率低、煤炭资源利用不合
理和煤炭利用效率低。第二,煤炭资源分配不合理。多种审批机构都代表国家行使
对煤炭资源的元偿配置,随着煤炭市场发育,暴露出一些弊端,其主要表现一是法
人或自然人获得煤炭资源缺乏效率标准,二是行政分割煤炭资源从基础上限制了企
业扩张,三是审批具有一定的随意性。第三,煤炭资源有偿使用不合理。主要表现
在一是没有实现调节级差收益的目的;二是征收税费的评价方式过于简单;三是煤
炭资源产权虚置。第四,缺乏对稀缺煤种的保护性开采措施。山西晋城矿区的优质
无烟煤、黑龙江七台河矿区优质炼焦用煤、宁夏汝萁沟矿区优质无烟煤、离柳矿区
的优质炼焦用煤等均为稀缺煤种,不同程度地受到乡镇小煤窑的破坏性开采和自然
因素的破坏,目前尚没有采取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措施。
(二)煤炭开发布局的问题
1.煤炭开发布局没有充分考虑资源的经济可采性。煤炭资源的经济可采性是
地质条件、开采条件、煤类及煤质特征、储量的丰富程度、地区经济等多种因素的
综合反映。据研究,在现有的市场、技术和经济条件下,国有重点煤矿594处矿井
中,次经济可采煤矿194处,占总处数的32.66%,生产能力16690万t/a,为总能力
的31.2%;非经济可采煤矿279处,占总处数的46.97%,生产能力11633万t/a,为
总能力的21.75%。这说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煤炭短缺,片面追求煤炭数量的
增长,煤炭生产力布局没有考虑其开发的经济性。
2.煤炭开发布局没有充分考虑煤种特点。我国原煤产量中,炼焦煤产量占50
%以上,入洗比重低,大部分被作为动力煤使用。而我国炼焦煤资源占煤炭资源总
量的27%,其开采比重远远超出其资源所占比重,作为动力煤使用十分可惜。尤其
是优质炼焦用煤中主焦煤、肥巴煤、瘦煤是短缺煤种,目前没有采取严格的保护性
开采措施。
3.煤炭生产力布局与煤炭消费布局不适应,致使部分煤矿生产能力闲置。据
统计,西部现有矿区有5000万吨生产能力闲置。
(三)煤炭产业组织的问题
1.煤炭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1998年全国煤矿数量约6万处,生产原煤12.3亿
吨,平均每处生产原煤2万吨,布局分散,普遍规模偏小,开采主体过多。煤炭企
业数量过多,大企业规模不大,小煤矿数量太多,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
2.产业组织形式缺乏经济合理性。一是同一块煤田上有多个开采主体,不利
于形成规模开发;二是现有煤炭企业受制于行政区划,没有形成跨区域大型企业集
团;三是延长煤炭产业链受到限制。
3.市场竞争推动的集中化过程十分缓慢。竞争能推动集中化过程。除中国以
外,世界10大煤炭公司的市场集中度在40%以上,随着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
到来。跨国兼并促使煤炭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我国仅靠市场竞争来推动产业集
中过程十分缓慢,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加入WTO面临的挑战。其原因一是现行传统管
理体制抑制了企业集中化过程。二是国有煤炭企业负担沉重,增加了企业兼并重组
的障碍。三是投融资体制限制了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四)煤炭产业、产品结构的问题
1.非煤产业小而分散,抗风险能力差。非煤产业涉及的行业多,投资分散,
布点多,项目很难实现经济规模,大多数几乎没有盈利。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
产业集中化进程加快的今天,非煤产业竞争力较差,面临严峻挑战,项目符合国家
及有关行业产业政策支持标准的很少。
2.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关联项目少。从国外实践看,许多大型煤炭企业已经
建立前向与后向关联关系,从煤钢联营发展到煤电、煤化工一体化经营。尽管煤炭
行业新上了一些坑口电厂、煤化工项目和建材项目,但这些项目还不足以对煤炭工
业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优化起到关键作用。这些项目也缺乏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推
动。
3.产品结构不合理。我国已进入由重工业化过程向高加工度化过程转变,加
工度越深,附加值越大。煤炭工业内部结构的演化最终将落实到产品结构的不断升
级上来。但是,长期以来煤炭产业追求数量,忽视煤炭质量,重视煤炭产品结构升
级不够。目前我国原煤洗选比重为25%,大部分商品煤以原煤形式直销,产品结构
不合理,产品质量低,对环境污染严重,不但煤炭企业损失严重,还造成外部不经
济性。
(五)煤炭产业技术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科技进步尚未成为煤炭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目前科技进步对煤炭经济增长
的贡献率为35%左右,表明长期以来煤炭产业的发展主要是依靠大规模增加资金和
劳动的投入,科技进步尚未成为主导因素。
2.煤矿技术面貌比较落后。煤矿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不同所有制煤矿技术结构
差距大,手工开采产量仍占50%左右:安全技术水平低,死亡率高;煤炭产品技术
含量低;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高新技术的应用率低;职工素质有待提高。我国的煤
矿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产煤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3.科技投入不足,科技发展缺乏后劲。一是国家对煤炭行业的科技投入有所
下降。二是企业尚未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煤炭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总额占全部销售
收入比重较低,国有重点煤矿科技投入仅占煤炭销售额的0.6-0.8%,而全国企业技
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已超过1%。
(六)煤炭产业消费与流通的问题
1.煤炭生产者受制于煤炭消费者及交通运输部门。煤炭的主要消费者十分集中
,而煤炭生产者却过度分散,无序竞争,导致生产者低价销售,煤炭产品的生产者
受制于煤炭产品的消费者。我国煤炭产地与消费地呈逆向分布,煤炭销售受到交通
运输部门的制约,煤炭运量占铁路货运量40%以上。煤炭产品是大宗物资,长期大
量堆积会引起自燃、变质,运输环节客观上存在着对煤炭生产者不利的条件。
2.交易费用过高。一是履约成本高,到1999年3月底,应收煤款327亿元,已
超过全年销售收入的一半,使煤炭企业资金周转十分缓慢,流动资金占用增加。据
统计,万吨能力流动资金占用情况以1984年100为基数,1985年为115.7,1992年为
194.6,1993年陡增至1319.2,1994年为1676.7,1995年升至1715.1。由此看来,
煤炭市场竞争加剧,使交易费用急剧增加,市场运行状况很差。二是交易环节多,
费用高。三是交易环节取收高。
3.环境保护政策有侍完善。国家已经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下
发了《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环境保护
若干问题的决定》,北京、上海、天津、以及一些省、市也出台了禁止燃用含硫量
高于一定比例的煤炭产品的规定,对于控制二氧化硫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对于直接
销售和使用原煤限制较少,这不利于煤炭深度加工,也不利于环境保护。各地对小
煤矿破坏环境等问题监督不力。
(七)煤炭产业的困难
1.煤炭产业退出成本高,缺乏资金支持。过去,煤炭产业没有进行根本性的
结构调整,大量过剩生产要素沉淀在产业内部,产业退出成本很高,急待财政给予
资金支持。
2.煤炭企业融资能力差。长期以来煤炭工业建设资金不足,煤炭项目建设周
期长、投资回报率低,投资风险大,缺乏对社会资金足够的吸引力,社会资金很难
自发地流向煤炭产业。
3.煤炭产业缺乏建设基金支持。目前水利、电力、铁路、石油、通讯等行业都
实行了建设基金制度,而煤炭缺乏建设基金支持,而每年要上缴一百多亿元的各类
基金和费用,国家不允许建立煤炭工业建设基金,严重影响了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
。
4.煤矿安全投入不足。由于煤炭产业投资收益偏低,地质条件差,自然灾害
多,仅靠煤炭企业自身力量解决实力不足,国家应给予适当扶持。
5.煤炭行业税赋重。煤炭企业比一般企业额外承担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矿
业权使用费等资源性税赋,超过一般工业企业税赋。
今后煤炭行业主要是靠市场定价,市场调节。你可以到煤炭之家网站(www.coal123.cn)查看更多的关于今后的煤炭发展趋势。
煤厂。
无烟煤(WY):无烟煤固定碳含量高,挥发分产率低,密度大,硬度大,燃点高,燃烧时不冒烟。贫煤(PM)贫煤是煤化度最高的一种烟煤,不粘结或微具粘结性。在层状炼焦炉中不结焦。燃烧时火焰短,耐烧。
贫瘦煤(PS):贫瘦煤是高变质、低挥发分、弱粘结性的一种烟煤。结焦较典型瘦煤差,单独炼焦时,生成的焦粉较多。
煤使用注意事项
煤气中毒是由于含炭物质在缺氧的情况下燃烧产生一氧化碳而引起的。烟煤和无烟煤的主要成分都是炭,在缺氧的情况下燃烧都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所以,无烟煤和烟煤一样都会引起煤气中毒。
优质无烟煤等清洁煤在燃烧时无烟无味。很多人觉得用清洁煤取暖,既看不到烟又闻不到气味,可能比普通蜂窝煤安全,从而忽视了预防工作。其实不是,在不充分燃烧时同样产生一氧化碳,预防不当,容易造成中毒。因此生火炉取暖时,要注意通风、防止烟道堵塞和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