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集团的新能源汽车电池项目正式落户南京
由韩国LG化学有限公司在南京投资建设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项目昨天正式签约进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长苗出席合资投资签约仪式,并会见了LG化学动力电池事业部总裁权建寿一行。市领导、臧出席活动。在新能源汽车电池领域,LG位居全球第一。在宁投资建设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新工厂,将采用世界领先的锂离子电池技术。预计2016年建成投产,满产后可容纳7家动力电池厂。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总投资约1.7亿美元,第二期总投资约2.8亿美元。主要从事锂离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链的中游电芯生产和终端电池组组装,其中电芯部分将是国内唯一的生产研发基地。苗表示,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南京近年来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重大项目的落户将有助于产业进一步实现跨越式发展。希望双方在多年良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加快推进工程结算工作,为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同时,我们也愿意为南京的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推动双方在更多领域深化合作,实现共赢。
LG新能源(南京)是LG新能源投资锂电事业在全球范围内最大规模、投资最多的制造基地,项目一工厂已于2019年11月在滨江开发区实现量产。此次竣工投产的LG新能源锂离子电池二工厂总投资13亿美元,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主要供应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是LG新能源(南京)在江宁滨江建成的第二个工厂。
围绕LG新能源项目,上下游6家相关配套企业当天集中签约。一个以LG新能源为核心,围绕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等关键领域的新能源汽车生产配套产业链不断强链、补链、延链,为滨江开发区打造“千亿级先进制造业新高地”注入强劲“绿色动能”。
活动现场,一个由LG新能源、滨江开发区管委会与华能国际电力共同签订的三方再生能源供应合作协议引人关注。据介绍,LG新能源的主要客户是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全球知名企业,这些客户要求LG新能源在生产电池时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电力。为此,三方携手打造华能滨江综合能源项目,总投资20亿元,分两期建设,将通过组建微电网为包括LG新能源在内的园区入驻企业提供“绿电”。
南京和LG集团的合作枝繁叶茂,以1995年乐金熊猫落户南京为起点,LG集团打破了“在全球单一城市一般只设一个项目”的惯例,26年来持续不断地投资南京,迄今已在南京兴办了10家企业,累计投资总额超过80亿美元,是在宁最大的韩资企业,近期有望成为南京第一家产值过千亿元的外资企业集团。
以下电动汽车资源网就2014年以来关于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整理如下(截至2016年2月23日不完全统计),供业内参考:
一、2016年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
1.御捷新能源汽车项目落户无锡惠山 投资30亿(江苏)
2016年1月5日,总投资约30亿元的御捷新能源汽车项目正式签约落户。该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主要投资建设S1(两门两座电动轿跑汽车)、V1(五门五座电动汽车)、EX(纯电动SUV汽车)、VK(纯电动厢式物流车)四大平台新能源汽车整车、电池包和控制系统生产及集团总部、研发及营销中心。项目计划于今年5月份开工建设,于2017年6月正式投产,四大平台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工业产值超100亿元。
2. 新能源汽车项目有望落户白银区 计划投资7亿元(甘肃)
2016年1月5日,甘肃陇南汇海汽车制造销售有限公司就白银汇能元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入驻该区进行了对接洽谈。该公司所属白银汇能元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拟选址于白银银西产业园装备制造园区,占地300亩,计划分3期投资7亿元,建设年产10万台新能源汽车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预计一期占地50亩,投资2亿元,年产2万台;二期占地150亩,投资3亿元,年产5万台;三期占地100亩,投资2亿元,年产3万台。
3.武汉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将投资51亿(湖北)
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2015年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协议,将投资51亿元在汉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该项目拟于今年开工建设,2017年正式投产,zui终将形成1万辆新能源客车、3万辆新能源轻型车以及1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的产能,实现千亿元产业规模。
4.庐江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项目投资30亿(安徽)
2016年1月28日下午,庐江县举行年产10万辆新能源汽车和10亿AH动力电池项目签约仪式。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县经开区城西大道与环湖南路交口,总投资30亿元人民币。项目达产后,实现年产值不低于120亿元人民币,上缴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5万辆纯电动汽车和5亿10亿AH动力锂电池(含聚合物固态锂电池)生产线亿AH动力锂电池(含聚合物固态锂电池)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计划于2016年6月底开工建设,2017年12月份竣工,2018年7月份投产,投产18个月内达产。
5.新能源高速乘用车项目落户广平 投资20亿(河北)
2016年2月,总投资20亿元的新能源高速乘用车项目落户广平,年产20万辆新能源高速乘用车,年产值200亿元,利税30亿元,可解决就业2000人,带动发展相关配套企业50余家。
6.申沃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项目入驻山西孝义投资50亿(山西)
2016年1月16日,山西孝义市与山西华夏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合作项目——投资50亿元的新能源客车联合研制生产基地项目在太原正式签约,入驻孝义高新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在五年内生产规模达到5000辆的产能,预计年产值可达70亿。
二、2015年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
7.合肥德电新能源汽车项目落户合肥市新站区投资100亿(安徽)
2015年2月28日,总投资100亿元的合肥德电新能源汽车项目正式签约落户合肥市新站区。合肥德电新能源汽车项目预计在2015年三季度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三季度一期建成投产。预计项目一期达产后可年产15万辆新能源汽车,年产值超百亿元。二期将建设轻量化底盘和开放性零部件生产基地,形成产业链。
8. 五龙电动车在杭州建新能源客车项目 投资51亿(浙江)
2014年6月8日第十六届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三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上,签约的纯电动新能源客车项目,由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所在地为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总投资51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投资25亿元,计划2015年建成后,实现2万辆纯电动中巴车、纯电动轻中型商务车的生产能力。
9. 高端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项目落户炎陵投资20亿(湖北)
2015年4月17日,高端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项目签约仪式在炎陵县举行。高端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项目选址在炎陵县九龙经开区西园区,由香港佳盈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兴建。
该项目总投资为20亿元,占地500亩,主要生产纯电动汽车、中巴车、校车,以及为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配套汽车零部件。全部建成投产后,3-5年内可达到生产整车20万辆的规模,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400亿元,上缴税收20亿元,并力争在A股上市,可吸纳1000余人就业。
10. 17个新能源汽车项目落户南京溧水 投资超过30亿(江苏)
2015年4月17日,南京2015新能源汽车论坛暨溧水新能源汽车产业推介会在溧水区万驰国际赛车场举行。会上,有17个新能源汽车项目签约落户溧水,总投资超过30亿元。设计研发类项目3个、科技类项目5个、产业类项目9个。比亚迪二期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形成年产1万辆纯电动轻卡生产能力,为全国产能zui大的纯电动轻卡生产线亿元的中欧威能新能源电池项目、投资2亿元的普斯迪尔充换电设备及电池包项目、投资2.1亿元的越博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项目、投资2亿元的东宇汽车线束和电子器件项目都填补了南京的产业空白。
11. 北汽新能源汽车落户常州 投资100亿(江苏)
2015年4月18日,总投资100亿元的北汽新能源常州高端产业基地项目正式落户武进国家高新区。常州项目总投资100亿元,其中一期投资15亿元,将年产5万台新能源汽车。一期项目将利用常州英田汽车工厂及新增的153亩扩建厂房进行生产,力争diyi台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于2015年9月底下线亩新建整车工厂,计划投资85亿元,达产后可年产新能源汽车15万台。项目三期将进行局部改造,改造提升后总产能将提升至每年30万台。
12. 北汽两大新项目再落常州投资50亿(江苏)
2015年12月28日,常州市与北汽集团在行政中心就北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北汽集团常州产业基地两个项目进行签约。北汽集团常州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50亿元,规划年产30万辆整车及配套零部件、物流项目。其中一期将年产15万辆SUV、MPV和轻型客车,二期重点生产新能源汽车,打造有利于常州市汽车产业升级的良好生态链。
13.赣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等3项目落户章贡区 投资60亿(江西)
2015年8月23日,赣州市章贡区与北京东誉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优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总投资60亿元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赣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章贡经开区水西产业园产城融合、赣州新材料产业基地等3个项目成功落户章贡区。
据了解,北京东誉达集团有限公司将投资赣州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和章贡经开区水西产业园产城融合配套项目。其中,赣州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以新能源汽车整车、专用汽车、改装车、乘用车整车生产以及上下游相关产业、新能源汽车研发为主,项目将分五年建设完成。
14.新能源汽车项目落户河北南宫 投资30亿(河北)
2015年8月,由法国kgm公司与河北龙一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建设的新能源汽车项目,正式落户南宫市经济开发区。
该项目总投资3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项目将采用法国zui先进新能源汽车生产技术,打造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电动汽车产品。项目投产达效后,年可生产电动汽车4万余辆,实现产值65亿元。
15. 天津高新区开建全球zui领先新能源汽车研发创新基地 (天津)
2015年9月7日,中国恒天新能源汽车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于日前落户高新区,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200亿元。据介绍,中国恒天新能源汽车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将在高新区投资设立新能源汽车总部,将北京恒天集团收购的国外高端产业项目及未来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落户高新区,包括:新能源汽车全国销售中心及运营中心;世界领先水平的电源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和驱动系统的设计与研发中心;新能源汽车研发试验中心、中欧新能源汽车技术交流与合作中心、远程******中心及博士后工作站;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化基地,包括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和智能系统等;新能源物流车等专用车组装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选址在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占地265亩,计划于2015年内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200亿元。
16.成都首个新能源汽车整车基地落户金堂 投资30亿(四川)
2015年10月23日,成都市首个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制造项目——上海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正式落户金堂县。这个投资30亿元,占地300亩,建设年产整车10万台、销售收入300亿元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制造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加快国内外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三大核心部件和相关配套项目聚集。
该基地11月将开建,2016年可以投产,主要是纯电动和混合动力的中、高端新能源汽车,售价30万—50万元,预计2017年上半年diyi台整车可下线. 河南许昌兴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 投资100亿(河南)
2015年10月28日上午,许昌市政府与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共同打造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总投资为100亿元。
据了解,拟建的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规划用地3000亩,分为两期建设。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20万辆纯电动汽车及50万套核心零部件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300亿~500亿元,形成以电动汽车整车为主导的产值达千亿元的产业集群。
18. 中德新能源汽车项目落户安徽省城 投资200亿(安徽)
2015年10月30日,总投资200亿元的“年产20亿安时固态动力锂电池生产中心及中德新能源汽车设计、生产基地项目”签约落户安徽合肥高新区。
中德新能源汽车设计研究院项目,由安徽博澳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德国克拉尼设计研究院,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为战略定位进行全方位合作,根据我国自主研发的500安时单体大容量、固态聚合物、动力锂电池生产工艺技术及ABMS电源管理技术,结合欧美工业设计领域zui新的新能源汽车设计理念,建立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厂。
19. 众泰集团投资璧山高新区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投资100亿(重庆)
众泰控股集团于2015年6月24日与璧山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该项目主要生产新款SUV、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总投资100亿元,占地1000亩,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整车规模达到20万辆,实现年产值200亿元,税收30亿元。同时,众泰汽车投资项目还将带动100余家配套厂商落户璧山,配套企业预计实现年产值300亿元,税收20亿元。该项目预计于2017年底建成投产。
20. 越博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落户浦口经济开发区 投资10亿(南京)
2015年12月1日上午,越博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签约仪式在浦口经济开发区举行。项目一期占地规模96亩,投资10亿元,将主要用于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越博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包括三个平台,分别是城市客车混合动力总成、城市客车纯电动动力总成和电控机械式自动变速器。
21.合肥中航新能源汽车落户赣州经开区 投资约60亿(江西)
2015年12月2日,合肥中航新能源汽车赣州产业基地项目签约仪式在赣州经开区举行。合肥中航新能源汽车赣州产业基地项目由合肥中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60亿元,规划工业用地约1200亩,总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项目整体达产后,年产值将不低于240亿元,年上缴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该项目主要建设年产20万辆纯电动汽车(应具备冲压、焊接、涂装、总装四大工艺)、 20亿AH动力锂电池(含聚合物固态锂电池)的生产厂房、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等。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将建成年产10万辆纯电动车及配套项目;二期工程将建成年产10万辆纯电动车及配套项目。
22. 新能源客车基地投产武汉 投资51亿(湖北)
2015年国内纯电动车客车巨头——南京金龙新能源客车基地花落武汉“车都”。2016年底,年产能1万台商用纯电动客车生产基地将先期投产。南京金龙新能源客车基地位于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总投资51亿元,占地800亩,其中一期项目用地300亩。项目投资商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宏生介绍,除南京基地外,公司通过与武汉理工大学进行产学研合作,将在武汉建设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园。项目计划在2015年内动工,商用纯电动大客车生产基地预计在2016年底正式投产,一期年产能约5000至1万台。
23. 曹妃甸振鹏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 投资约150亿(河北)
2015年12月12日,曹妃甸振鹏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开工仪式在曹妃甸工业区新兴产业园区举行。曹妃甸振鹏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是集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为一体的现代化汽车产业园区,项目规划占地4000亩,总投资约150亿元人民币,将引进德国zui先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电动车动力总成18万台套、年产4亿安时锂子动力电池,还可生产汽车座椅、电动轿车、电动公交(大巴)及城市出租车等,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4. 望江将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投资12亿(安徽)
总投资12亿元的安达尔新能源汽车项目于2015年落户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由河北跃迪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主要产品是安达尔牌新能源客车,规格为6-12米的纯电动、气电混合型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城市公交车。安达尔新能源汽车项目一期已于2015年底基本建成,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年产2万辆新能源汽车,预计年销售收入100亿元、实现利税20亿元。同时,望江经济开发区正积极推进安达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计划到2020年,建成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汽车零部件为支撑的产值超百亿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园。
25.力帆股份投建河南新能源电动车项目 投资额约22亿(河南)
2014年4月1日,力帆控股与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签署《力帆电动车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力帆电动车项目总投资额约22亿元,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力帆电动车项目生产厂房、办公及辅助用房,项目计划生产LF520、LF520i、LF320、LF330新能源电动车,其中一期预计投资总额为3亿元,预计产能为1万辆/年,预计总产值为5亿元;二期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9亿元,产能预计为10万辆/年,总产值为50亿元。
26. 内蒙古包头市建设新能源汽车项目 一期拟投资50亿 二期拟投资100亿 (内蒙古)
2014年4月4日,记者在包头市发改委获悉,2014年包头市将在包头装备制造园区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包头市新能源汽车项目一期拟投资50亿元,计划2014年利用现有车间,建设年产1800辆新能源客车组装生产线亿元,在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占地500亩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
27. 新能源电动车项目落户邢台威县 投资3.2亿(河北)
2014年6月,由浙江尤里卡机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50万台新能源电动车专用差速电机和5万辆系列电动车项目正式落户威县。该项目总投资3.2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50万台新能源电动车专用差速电机和5万辆系列电动车,年可实现产值约6.6亿元,年上缴税金约2000万元,带动2000人就业。建设企业将成为一家集差速电机、控制器、后轿、轮毂、内饰、整装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电动车生产企业。
28. 新能源汽车项目入驻郴州 投资20亿(湖南)
2014年8月6日,广东珠海市茂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郴州经济开发区正式签署协议,在郴州经开区兴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珠海市茂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计划在郴州经开区建设茂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项目,总用地规模1050亩,计划总投资为20亿元,可年产各类新能源汽车50000辆。项目分三期建设,预计2018年全面达产。2014年项目启动一期建设,2015年底一期项目可建成投入生产运营,这个项目将填补郴州市汽车制造业的空白。
29. 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落户南宫 投资10亿(河北)
2014年9月,总投资10亿元CSG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落户南宫。该项目由中瑞德科(北京)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分三期进行,一期和二期计划投资5亿元,建成后,年可产微型电动汽车15万辆,产值30亿元。三期工程投资5亿元,增上微型电动汽车生产线万辆微型电动汽车。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三期工程同步计划追加投资10亿元,上防暴SUV生产线条,生产康巴特牌防暴SUV装甲车。建成后,可年产防暴SUV装甲车1.5万辆。
30. 瑞华30亿新能源项目落户长兴 投资30亿(浙江)
2014年10月29日,浙江长兴县首批10辆纯电动大巴正式投入当地公交运营。该批纯电动大巴由瑞华集团制造,满电状态下续航里程可达250km。瑞华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采用电池+电容耦合方式的技术路线,旗下电动大巴产品在上海已推广超过500辆,续航达250km,运行情况良好。瑞华集团2014年在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立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0亿元,建成后形成年产13000台(套)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及电控、电池、电容、电机等关键零部件,以及年产3000台纯电动汽车车身底盘的生产能力。
31. 新能源电动汽车项目落户天津 一期投资5亿 二期投资3亿(天津)
2014年10月29日,位于海滨街辖区内的天津泓锋泰汽车改装有限公司与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组建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根据京津两企业签署的协议,新成立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厂一期项目将于2015年启动,计划投资5亿元,可实现年产各类电动汽车3000辆。二期投资3亿元,实现年产各类电动汽车15000辆。
32.科德丰新能源汽车项目签约荆州 投资15亿(湖北)
2014年11月5日上午,荆州市举行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园项目签约会,荆州区政府与江苏科德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就新能源汽车项目合作事宜签约。科德丰新能源汽车项目选址在荆州区临港工业园,将建设汽车电池及零部件配套,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研发基地、整车装配线亿元,达产后预计年产电动车3000辆、电池1亿安时,年总产值将达到56亿元,年税收超过1亿元。
33. 河北定州建全国zui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投资20亿(河北)
2014年12月,定州市与具有新能源汽车顶尖技术的北京智行鸿远汽车有限公司签约,针对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生产分散、产能不足等情况,合力打造集研发、实验、生产、销售和检测于一体的全国zui大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项目总投资20亿元,占地2000亩,主要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实验和销售基地。一期工程总投资8.5亿元,建设厂房3.5万平方米,年产各种新能源电动商务车及关键零部件2万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56.7亿元,年利税2.6亿元,可提供500人的就业岗位。
34. 比亚迪新能源车项目落户青岛 投资30亿(山东)
2014年11月比亚迪新能源山东总部、出口基地和电动车及储能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签约落户青岛城阳区。该项目总投资30亿元人民币,比亚迪汽车新能源项目位于棘洪滩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园内,规划占地1000亩,根据规划分三期建设完成,整个项目预计2017年全部建成。项目主 要生产纯电动轿车、中巴、小巴、物流车等产品,以及从事车辆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这意味着新能源电动汽车将实现岛城本地化生产。
项目正式投产后,预计diyi阶段年产1000辆大巴车,主要用于公交车辆,第二阶段达到年产能3000辆,第三阶段达到年产能5000辆。达到5000辆规模的线. 邢台县签约红星新能源汽车基地项目 投资30亿(河北)
2014年12月23日上午,邢台县政府与中科动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举行汽车基地项目签约仪式。此次签约的红星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项目是邢台县谋划建设的红星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重要组成部分,总投资30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15亿元,占地500亩,引进中科动力C3、C5等成熟车型,形成年产15万辆整车产能;二期投资15亿元,占地500亩,实施新车型开发,建设汽车研究院,新建两条汽车和电动车总装生产线,扩建四大工艺产能,形成年产30万辆整车总产能。红星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总投资50亿元,规划占地2000亩,园内除红星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项目外,还将投资20亿元建设汽车配套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产业园全部建成后,将成为集汽车制造四大工艺生产线及研发中心、销售中心为一体的新型汽车产业基地,年产值可达260亿元、税收10亿元。
36. 吉利首个新能源商用车研发生产项目落户南充 投资70亿(四川)
2014年12月31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南充新能源商用车研发生产项目投资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该项目成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在国内布局建设的首个新能源商用车项目,也是国内产品谱系zui广的新能源商用车项目。
此项目选址在南充市嘉陵区,总投资70亿元,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一期建设周期24个月,总占地1000亩。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冲压、焊接、涂装、总装和发动机加工、电控等主要生产工艺,以及新能源商用车研究院和试车场等配套设施,打造年产新能源商用车10万台和燃气发动机5万台的生产基地
南京晶能新能源智能汽车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是2017-09-20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盛安大道739号1幢。
南京晶能新能源智能汽车项目建设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115MA1R70BP6M,企业法人桑丹,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南京晶能新能源智能汽车项目建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能源智能汽车项目建设、设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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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省财政厅 省经信委《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等文件精神,省、市级财政对我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市区分担标准见《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及时申领和兑付省、市级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市级财政补贴对象
省、市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省级财政补贴标准见《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1、20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市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资金:
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
纯电动客车30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
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市财政根据省级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我市推广实际再行确定补贴标准。
2、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区(原五县)按照“市区(开发区)分担”原则,给予15%补贴。
三、省、市级财政补贴方式
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四、省、市级财政补贴流程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申领,省级财政拨付到市级财政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补贴,由市财政拨付到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含开发区,下同)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区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省市区补贴,由区财政拨付到位。
(二)省、市级财政拨付实行分级申报制度:
1、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申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补贴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根据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向其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承建服务运营单位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区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资料
(一)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2、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3、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及私人消费者户籍或暂住证复印件(见附件4)。
(三)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申请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区要根据《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精神,制定区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七、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
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
4.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
5.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换电设施)
6. 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系表
7. 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
ps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省财政对纳入全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市(以下简称推广应用城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为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20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省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资金。
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1.5万元/辆;
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
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
此外,清洁能源汽车(LNG客车、货车)2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省财政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本省推广实际再行确定。
(二)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三、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拨付,于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各推广应用城市财政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五、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2、推广应用城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3、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见附件4)。
七、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各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推广应用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
九、推广应用城市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制定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十、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京欣瑞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江浚,注册资本:1,000.0元,地址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白下高新设计产业园6号楼6层。
公司经营状况:
南京欣瑞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招投标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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