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2009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推进节能降耗,保障城市供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由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和分散锅炉等所产生的热水,通过管网供给的生产和生活用热。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身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和使用。第四条 城市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有计划地取消分散燃煤锅炉供热。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供热。
积极推行分户计量用热。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供热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供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供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市、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供热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规划、财政、物价、税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房地、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设施管理第六条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实施。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编制城市供热近期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的供热工程,应当按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进行。第七条 城市建设和改造应当按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建设用地。
配套建设的供热设施用地或者预留的供热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第八条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计划,制定集中供热扩网计划。有关供热单位应当按照集中供热扩网计划发展集中供热。第九条 新建建筑的供热系统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型设备,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
改建、扩建建筑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对供热系统进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改造。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规划行政部门不得进行规划审批,建设行政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第十条 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对既有建筑供热设施的改造计划,逐步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第十一条 供热工程建设,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等部门依法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从事供热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热源、热网管道等供热设施的改拆、移动,应当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供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有关部门的验收意见报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供热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与供热工程有关的供热单位应当参加供热工程竣工验收。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同时设计和敷设热网管道。
城市热网管道确需穿越单位、厂区或者宅院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穿越施工造成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当给予赔偿。第十四条 新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与热网管道的间距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制定的《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地下管线与热网管道交叉、相邻、并行涉及热网管道安全的,相关管线单位应当协商解决。
在热网管道周围种植树木、堆放物料等行为,不得影响热网管道的安全。第十五条 供热设施维修、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热源单位厂区内的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二)实行间接供热的供热设施,从热源厂出墙一米至供热单位所属热力站出墙一米,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养护;热力站出墙一米至热用户室外即二次管网、庭院网,有单位的由单位负责维修、养护,无单位的由供热单位维修、养护或者由政府责成有关方面维修、养护;
(三)实行直接供热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四)居民热用户室内的供热设施由居民维修、养护。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维修、养护费用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价格调整中计入热价成本。
太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管理、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和桥梁、人行通道、排水管网等特殊结构工程的管理与专业养护、检测工作,同时承担着全市道桥征费和城市防汛抢险、抗震减灾、突发事件及重大节庆的市政设施保障等公益服务性工作。
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的控制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照明工程新建、改造计划的申报和是实施工作;承办城市照明技术标准管理及设计方案的会审和技术咨询工作;参与城市照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行业市场监管等工作。
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承担全市雨、污水的提升和集中净化处理及再生水回供负责对太原市城区内排水泵站及其防汛排涝的统一调度、管理和维护;参与城市污水收集及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的规划研究和项目储备、项目建设及其政策研究;受市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统一归口研究、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周边和区县污水处理厂,相应承担起污水处理行业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的职责;开展理顺城市污水处理管理机制的实施工作,为城市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公益服务。
太原市市政池渠设施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市政池渠设施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市政池渠排水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确保城市池渠排水畅通和设施完好;负责市政池渠设施建设、治理规划的编制实施;负责市政池渠设施年度维护计划的制定实施;纠正和制止违法、违章行为;掌握市政池渠排水设施的雨情、工情、水情、灾情;负责市政池渠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方面的建议、投诉的受理、督办和反馈;负责紧急状态下市政池渠设施的防洪、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防灾减灾组织实施工作。
太原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1)承担对排入排出太原市市政排水设施的城市污水、废水进行监督检测,为城市排水设施的齐全、正常运行和保护水环境而开展工作; (2)受市城乡管委委托对符合排入城市管网要求的排水户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 (3)对市城乡管委所属四个污水厂出水水质、水量及进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测; (4)对截留城市排水设施中污水及其中蕴含物质的行为进行监管。 (5)履行国家城市排水监测网太原监测站的相关行政监督职能。
太原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研究所 主要承担太原市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专业研究,对管辖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的情况进行摸底、汇总、检测、分析,向上级提交维修改造的报告;应用技术的推广服务;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设计工作。
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职工培训中心 贯彻市管委关于职工教育培训的指导精神,建立市管委的职工教育培训基地。负责市管委所有干部职工的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省市政系统关键岗位上岗证的培训、发放、验证工作。负责市管委的学历培训教育和专业技术的继续教育。负责班组长培训及工人等级考核工作。承办省建设厅、市政局交办的其它培训工作。
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管委会的物业管理及机关大院的安全卫生、消防等工作;负责管委的交通安全、文印等工作;负责管委会的后勤保障服务和其它工作。
太原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处 负责城市小街小巷的建设;负责防洪设施和人行过街天桥、公交站台及停车场、公共广场建设;大型商场门前广场和城市照明工程及社会集资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
太原市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会同劳动、公安、工商部门对燃气经营单位开业、歇业和自管单位的开办审核和审批;负责对城市燃气生产和经营单位进行资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燃具实行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认证和认定标志的管理;维护消费者利益,查处违章经营行为。
太原市热力公司 负责全市集中供热的热力网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太原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1)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城市水资源和长期供水计划以及供水发展的现状,为政府制定城市节水计划,编制长期节约用水计划和年度节约用水计划; (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工作,核定、下达、管理和考核用户用水计划; (4)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用水、节水评估和节水项目“三同时”的审核验收,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5)依法代征有关规费; (6)依法进行供水、节水监察等工作。
太原市供热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供热和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按照绿色转型的要求促进我市供热工作的科学管理。
太原市城管热线服务中心 负责受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投诉建议,并负责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按规定期限进行处理。
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 承担数字化城乡管理系统建设和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实施。
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 负责统一管理直属队伍和市容环境卫生执法队伍。下设综合办公室、执法督察大队、应急执法大队、第一、二、三、四、五(市政园林)执法大队、女子执法大队、站前广场执法大队和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执法大队。
太原市自来水公司
太原市黄河供水公司
山西诚信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太原市天然气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85号 邮编:030009
太原市热力集团总公司: 4158850第一供热分公司: 7776025供热范围:汾河以东:西起滨河东路,东至解放路、柳巷、解放南路、寇庄西路,北起府西街、钟楼街,南至南内环街;汾河以西:东起滨河西路,西至西中环,北起小井峪街、迎泽西大街,南至南内环西街,局部延伸至长风西街丽华苑一带。
第二供热分公司:3334629、 3334786供热范围:北同蒲铁路、滨河东路、府东府西街与北中环之间区域;迎新南一巷、大同路和新兰路之间区域;古交热网:分公司河西区域大致为千峰北路、滨河西路、彭西街和排洪渠之间区域;滨河东路北中环以南四期主干线沿线。
第三供热分公司: 2770200供热范围:北至长风街;南至龙城大街、龙城南街两侧及马练营路;西至体育路,体育路两侧及以东;东至太榆路及两侧(包括许东片区部分地区:许坦东街以北,龙堡街两侧,太行路以西,太榆路两侧及以东地区)。
第四供热分公司: 2411567供热范围:南内环街以南,汾东大街以北,滨河东路以东,体育路、坞城路以西区域。
第五供热分公司: 2770609供热范围:北起北中环,南至学府东街,西起五一路,东至东山边界。
第六供热分公司: 5281050供热范围:小店区昌盛街以南、太茅路以东、大运路以西,化章街以北,清徐县城部分负荷及晋源区姚村镇集中供热区域提供热源,不负责热力站运维管理。用户如有供热方面的问题,属小店供热区域的,请拨打第四供热分公司服务电话2411567。属晋源区姚村镇片区的,请拨打晋源供热分公司服务电话2791661。
第七供热分公司:7782795、 7782796供热范围:西南至官地矿官地街,西北至杜儿坪街(杜儿坪矿办公楼);东至红沟靶场路两侧;北至西矿街以南;南至九院沙河北沿岸。
城南供热分公司:2418017、2418018、 2418019供热范围:桥东街以南,长治路以东,亲贤街两侧,建设南路两侧。
城西供热分公司: 2837661供热范围:北至西张村、阳兴大道中下温,南至南内环西街,东至滨河西路,西至普国路。
太古供热分公司:5225196、 5225197供热范围:小西铭、西山边界以东,西环高速以西,石膏厂街以南,西矿街、虎峪河以北。
晋源供热分公司: 2791661供热范围:蒙山大街以南,滨河西路以西,晋阳大道两侧,南至姚村。
太原市第二热力公司:6091699、 6091599供热范围:西环高速以东,南中环街以北,滨河西路以西,南内环西街以南(局部延伸至原一电厂周边)。
城北热力公司:6163023、 2863088供热范围:滨河东路以东,迎新街以南,卧虎山公路以西,胜利街以北。
太原再生能源供热公司:7631416、 7031018供热范围:西环高速公路以东,南中环街以南,滨河西路以西,蒙山大街以北。
草坪热能公司:3923270、 14735329799供热范围:新兰路二电厂铁路西,从北下温村至中北大学沿线区域。
山西兴业热力公司:6367095、 6367087供热范围:太重住宅区。
山西瑞光公司: 5605378供热范围:民航区域。
不含:综改区
服务电话:0351-2411567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滨河东路文予凤凰城西北侧约200米
02
小店第二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小店区“体育路-南环高速-坞城南路-庆云街-马练营路”以东集中供热区域
不含:山西瑞光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区域(民航区域)
服务电话:0351-2770200
办公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东延民航街与和煦路交叉口西北
03
迎泽第一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迎泽区建设路以西集中供热区域
服务电话:0351-7776026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南区49号楼
04
迎泽第二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迎泽区建设路以东集中供热区域
服务电话:0351-2770609
办公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东峰路与南十方街交叉口西南500米
05
杏花岭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杏花岭区集中供热区域
不含:城北热力供热区域(滨河东路以东,迎新街以南,卧虎山公路以西,胜利街以北)
服务电话:
0351-3334629
0351-3334786
办公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北沙河交叉口西北角
06
尖草坪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尖草坪区集中供热区域
不含:
城北热力供热区域(滨河东路以东,迎新街以南,卧虎山公路以西,胜利街以北)
草坪热能供热区域(新兰路二电厂铁路西,从北下温村至中北大学沿线区域)
服务电话:
0351-2837661;
0351-2837662
办公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多福路与北排洪渠交叉口东北角
07
万柏林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万柏林区西环高速以东集中供热区域
不含:
二热力供热区域(西环高速以东,南中环街以北,滨河西路以西,南内环西街以南,局部延伸至原一电厂周边)
太重住宅区。
服务电话:0351-5683104
办公地址:太原市万柏林上庄街118号
08
西山供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万柏林区西环高速以西、万亩生态园以北集中供热区域
服务电话:
0351-7782795;
0351-7782796
办公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红沟靶场路47号
09
晋源热分公司
供热范围:晋源区集中供热区域
不含:
二热力供热区域(西环高速以东,南中环街以北,滨河西路以西,南内环西街以南,局部延伸至原一电厂周边)
再生能源供热区域(西环高速以东,南中环街以南,滨河西路以西,蒙山大街以北)
服务电话:0351-5281050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滨河西路1号
来源: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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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6091699
各供热公司的供热区域及电话:
1、太原市第二热力公司
供热区域:东至滨河西路,西至绕城高速公路西环、北至南内环西街、南至南中环街,另外还包括神堂沟、金胜、一电厂小区及冶峪、石庄头、寺底、开化等周边村庄。
服务电话:0351—6091699、6091599
2、太原市城北热力公司
供热区域:滨河东路以东、卧虎山路以西、胜利街以北、迎新街以南,以及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服务电话:0351—6163023
3、太原市再生能源供热公司
供热区域:绕城高速公路西环以东、普国路以南、滨河西路以西、蒙山街以北的供热区域。
服务电话为:0351—7631416(供热专线)、7031018
太原市热力公司简介
太原市热力公司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管理,供热物资设备供应销售;场地租赁,供热节能设备的研制、推广及销售(除锅炉);计算机的应用、开发、推广。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城市道路
2、桥涵、堤岸、河渠
3、隧道、地铁、高架、轻轨
4、城市给、排水及管网
5、城市广场、景观工程
6、路灯照明
7、电力管线的市政部分
8、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
9、园林绿化工程的市政部分
10、热力、燃气、通信等工程的市政部分
11、其他市政公用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