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补贴2022年最新政策
2022年新能源补贴政策分以下3种车型,详细如下:
一、新能源乘用车(非公共领域)补贴方案如下:
1、纯电续航里程在300-400公里之间的纯电动车型补贴9100元(2021年为13,000元);
2、纯电续航里程大于或等于400公里的纯电动车型补贴12600元(2021年为18,000元);
3、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补贴4,800元(2021年为6800元);
二、新能源客车(非公共领域)补贴方案和新能源货车(非公共领域)补贴方案如下:
据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指出,2022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正式退出。
购买新能源车政策:
1、2014年7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8年元旦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连购置税的公告》提到,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2、具体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方面,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设置两档补贴,续航250km以下的车型取消补贴,250≤R<400的车型补贴1.8万元。
3、2019年补贴政策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
按照2018年补贴政策对应标准的0.1倍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
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定义
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因国家不同其提法也不相同,在日本通常被称为“低公害汽车”,2001年以日本国土交通省、环境省和经济产业省制定了“低公害车开发普及行动计划”。
该计划所指的低公害车包括5类,即: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以甲醇为燃料的汽车、排污和燃效限制标准最严格的清洁汽油汽车。
2022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第一类补贴。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
2、第二类补贴。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补贴同上;
3、第三类补贴。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大于等于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新车注册登记。
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本的车型予以补贴,标准同第一类补贴。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第四条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