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能源科技 > 正文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威武的电灯胆
鳗鱼黄豆
2023-01-25 02:42:03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最佳答案
阔达的泥猴桃
寂寞的发带
2026-05-09 14:23:0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 建筑节能应当坚持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经济合理、质量可靠、技术可行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新建建筑节能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建设,以及相关的科技研究、标准制定、技术推广、产品开发和示范工程建设等建筑节能工作。

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发挥建筑节能示范作用。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建筑节能意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建筑节能知识纳入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宣传,并对建筑节能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八条 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开展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活动,参与建筑节能规划编制、标准制定、市场培育等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组织编制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建筑节能规划,编制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等专项规划。

建筑节能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第十条 建筑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相关技术、工艺和材料的应用,以及建筑节能咨询服务、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等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本省制定的建筑节能标准。相关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的培训教育。

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应当符合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国家和省尚未制定标准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企业应当组织制定企业标准,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应用。专家论证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第十一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布建筑节能推广应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开展建筑节能产品推广认定与发布工作。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优先采用经推广认定的节能产品,不得选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第十二条 企业从事建筑节能项目所得,以列入国家税收优惠目录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建筑节能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用于建筑节能专用设备的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生产、使用国家和省推广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通过低能耗建筑能效标识的项目,给予必要的扶持。

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第十三条 鼓励按照节能和环保的要求,建设绿色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公用设施和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

新建或者改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时,应当同步设计、安装具备建筑能耗数据远传功能的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载明有关建筑能耗指标、节能技术措施等建筑节能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编制节能专章。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最新回答
顺心的背包
糊涂的西装
2026-05-09 14:23:0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开发、加工、转换、利用、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结构优化、技术推动、公众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做好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五条 本省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年度节能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研究开发新能源技术和节能新技术,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内容,普及节能科学知识、技术和技能,增强全民节能意识,提倡并推行节约型消费方式。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部署、协调、监督、检查和推动节能工作,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向节能型发展。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根据省节能专项规划,分别编制重点领域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能源资源,科学规划能源项目建设,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鼓励、支持开发利用天然气、洁净煤、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能和可燃废弃物的综合开发利用。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控制高能耗行业增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能耗较高的产品制定并公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主要产品制定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指导、促进用能单位节约能源。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标准和生产过程中能耗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源消费计量的检测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计量数据的监督核查制度。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分析,定期公布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提高能源信息的利用率。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属于节能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设计、建设等单位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设置的节能监察机构具体负责节能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

被监督检查单位不得拒绝监督检查。节能监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向监督对象收取费用,执法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落实。

闪闪的蚂蚁
坚定的香菇
2026-05-09 14:23:0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是指民用建筑和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

发改、经信、财政、规划、国土、住保房管、科技、环保、市政园林、机关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新建建筑节能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建设,以及相关的科技研究、标准制定、技术推广、产品开发和示范工程建设等工作。

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发挥建筑节能示范作用。

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七条 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建筑节能意识。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建筑节能知识纳入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并对建筑节能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八条 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开展建筑节能的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参与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编制、标准制定、市场培育等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改、经信、规划、住保房管等同级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应当对建筑物的节能指标、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提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要求、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第十条 政府应当对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取得低能耗建筑能效标识的项目,给予必要的扶持。

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

企业从事建筑节能项目所得,以列入国家税收优惠目录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建筑节能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用于建筑节能专用设备的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第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控制城市公用设施和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

新建或者改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时,应当同步设计、安装具备建筑能耗数据远传功能的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第十二条 鼓励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和环保要求,建设绿色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宅。

鼓励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建筑工程包括基础部分使用经认定合格的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节能要求的,按照规定退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三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镇详细规划,应当考虑建筑节能、建筑能源利用等因素,确定规划布局和建筑的平面布置、形状、朝向、体量等内容。第十四条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建筑工程进行规划审查,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 5 日内回复。征求意见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划许可的期限内。设计方案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土地出让条件和合同中明确建筑节能要求。

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建筑节能内容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范围。

尊敬的狗
漂亮的太阳
2026-05-09 14:23:08

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打开电器,电能大多来自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而非传统的火电走出家门, 马路上再难见到石化汽油车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更多是新能源 、清洁燃料 汽车 等……

自从2020年中国“双碳”目标后,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 财经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均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全 社会 热议的话题。

为实现2030年之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各地陆续推出详细的进程规划,而像石化、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将面临新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近期,全国17省市(自治区)已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均涉及新能源利好消息。规划文件均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转型方面进行了着重强调,其中,广东、江苏、河北等部分省市出台的文件中制定的目标水平整体较高。

河北省:

建设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及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上海市: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优先将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在公共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 汽车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

贵州省:

2021年,贵州省将抓好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利用现有水电站送出通道,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

    西藏:

十四五期间,西藏将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底,装机容量将突破1000万千瓦水电建成和在建装机容量突破1500万千瓦。

    甘肃省:

甘肃酒泉将加快建设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氢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电网升级、调峰电源、储能装置等八类工程,致力于建成千亿级规模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陕西省:

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有序开发建设水电和生物质能,扩大地热能综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山西省:

全力培育生物基新材料、光伏、智能网联新能源 汽车 等潜力型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制造基地。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青海省:

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打造海南、海西清洁能源基地,推进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保护性开发,开展水风光储等多能互补示范。

江苏省:

江苏将继续发展光伏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产业。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将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江苏省在“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光伏装机9.16GW。

浙江省: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到2025年为止,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00万千瓦和630万千瓦的目标,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

四川省:

四川的“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即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在“十四五”期间的总装机容量预计达到2000万千瓦。

基于在资源和政策方面的优势,成都将氢能产业的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为了完善氢能产业的基础设施,成都将在2022年之前建设加氢站15座以上1条氢能源新型轨道1个氢燃料发动机研究中心等。

山东省:

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2021年山东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409万千瓦以上。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农渔业”开发模式。近日,山东利津县刁口乡4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并网。项目采用“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模式,提升了单位面积土地的经济价值。

云南省: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加快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以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大型水电站基地以及送出线路为依托,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

广东省:

十四五期间,要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发展风电、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率先达峰。

江西省:

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发展,到2025年力争装机达到19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装机分别达到700、1100、100万千瓦以上。

内蒙古:

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壮大绿色经济,推进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辽宁省:

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建议”指出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洁净能源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

健康的毛衣
踏实的方盒
2026-05-09 14:23:08

江苏通州湾中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2013-04-18在江苏省南通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南通滨海园区府前路2号。

江苏通州湾中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692066272164T,企业法人曹永忠,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通州湾中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销售;围垦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综合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建筑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咨询;城市可再生能源规划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服务;物业管理;建材销售。(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848090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118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江苏通州湾中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和谐的草丛
激动的白开水
2026-05-09 14:23:08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是由江苏省经信委主管、江苏省能源局业务指导,由全省可再生能源生产、科研、设计、经销等单位组成的,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

协会的宗旨是为太阳能、核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小水电、潮汐能等国内外可再生能源行业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发展。通过推广企业生产经营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进一步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的上游、中间、终端产品工业化、现代化。 秉承“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宗旨,为会员提供产学研、投融资、产业链建设等方面的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协会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可再生能源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并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加强信息服务,收集国内外本行业的经济技术数据,办好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网站,编辑出版协会会刊《绿色能源》,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二)加强产业链建设,研究发展战略,分析市场信息,研究经营对策和产品发展方向。根据会员需求,组织市场拓展,发布市场信息,推介行业产品或服务;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服务,组织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开展先进工艺、先进设备、产品质量等的观摩、评优、交流等活动;为会员推介先进适用的工艺和设备,支持会员开展经营或技术协作; (四)加强协调服务,对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会员与客户之间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争议进行协调; (五)加强调查研究,履行政府赋予的有关职能,接受政府委托,做好有关工作,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参与行业技术、经济政策制订等有关活动,通过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争取有关政策支持 ; (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据法律、法规代表行业内相关企业参与反倾销、反补贴、反不正当竞争的有关活动。

诚心的方盒
内向的秀发
2026-05-09 14:23:08

江苏烽生源垃圾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是2006-03-06在江苏省南京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110号。

江苏烽生源垃圾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1007849510306,企业法人吴炎良,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烽生源垃圾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再生利用技术的研发及其产品(再生燃料棒、废塑料造粒)的生产、销售;垃圾处理设备的设计、安装。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5899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34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江苏烽生源垃圾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高兴的水蜜桃
爱笑的蓝天
2026-05-09 14:23:08

在当前经济转型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已不再把追求经济数字增速作为主要目标,转而将居民福利和民生事业作为政策关注重点,挖掘存量空间承载力潜能,增强城市空间服务功能。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不仅事关民生福祉,也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驱动力。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按照《纲要》提出的目标,“十四五”期间将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则提出了2021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的任务目标。巨量的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对各级政府的一场大考,也为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带来了市场机遇。

一、实践中完善政策机制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支持管网改造、加装电梯等,发展居家养老、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全年实际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惠及居民736万户,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在新开工小区计划任务数方面,河南省计划任务数最多,为5480个,四川计划任务数为4193个,河北、甘肃、山东、内蒙古、吉林、广西、黑龙江、江西、福建、湖南、云南、新疆、陕西、湖北等14个省份新开工小区计划任务数也超过1000个。截至2020年末,各省份均较圆满地完成了计划任务,其中过半数省份超额完成。以河南为例,2020年政府下达的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是50万户,截至2020年末实际完成改造76万户,远超目标任务。

各地在圆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同时,也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试点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去年12月和今年1月,住建部对全国各省市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实践经验进行了梳理,分两批印发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内容涉及改造项目的审批,存量资源的整合利用,改造资金如何实现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金融机构可持续支持,以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前期准备、工程审批、建设安装、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经验。

例如在加快改造项目审批方面,可借鉴山东、浙江两省经验,采取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的方式,根据联合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所需办理的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无需再进行技术审查。浙江和甘肃的经验是,简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或不涉及规划条件调整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在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方面,根据辽宁、福建、江苏南京、山东济宁等地经验,通过整合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办公用房、小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闲置自行车棚等存量房屋资源,用于改建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交由街道(城关镇)、社区统筹。整合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及小区周边存量土地,用于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

在改造资金分担方面,通过完善资金分摊规则、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吸引市场力量参与等几个层面的具体措施,形成完善的分担机制。根据湖北宜昌、安徽合肥等地经验,小区范围内公共部分的改造费用由政府、管线单位、原产权单位、居民等共同出资建筑物本体的改造费用以居民出资为主,财政分类以奖代补10%或20%养老、托育、助餐等社区服务设施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财政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工程建设费用的20%实施以奖代补。四川省和山东省在“吸引市场力量参与”方面,则采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这些试点经验通过住建部的归纳整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为接下来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广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老旧小区改造提速升级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城中村。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政府提出了要实现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的目标,比2020年实际新开工量高出1.3万个,可谓任务艰巨。按照中央文件部署,绝大部分省份都出台了改造计划和目标,并对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从各地具体实施方案看,总体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改造内容系统化

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大致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优先完成“基础类”,一区一策建设“完善类”,因地制宜推动“提升类”。在基础类改造方面,福建省对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建立“一楼一档”。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小区改造的主管部门需提前与各联合单位进行工作对接,协调管辖小区的基础设施更新与公共服务提升活动。

在完善类改造方面,河北省与江西省利用小区公共道路、绿化用地分别计划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17万个和17.8万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持有条件的小区以中央出台的政策为主,因地制宜采取多渠道方式加装电梯。

在提升类方面,辽宁省与吉林省实施合理利用公共空间开展系统化居住社区,铺设5G网络设施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数字物业与智能社区建设,配置服务资源设施以便于开展适老化改造。新疆推进物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借助数字信息技术发展社区线上线下交叉服务,拓展居家社区养老等多元化公共社区项目,为居民创造宜居宜业的“15分钟活动圈”。

二是筹资渠道多元化

老旧小区改造点多面广,所需资金投入量大,不易形成合理的回报机制,必须通过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机制。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要将居民的需求与社会资本的赢利点相结合,依靠“自我造血”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建立各地区的筹资个性化方案。江苏省在《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小区改造的三种筹资方式:一是政府加大财政出资力度,二是组织相关专业化企业、金融机构和国有公司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小区更新工作,三是鼓励居民依据利益获得直接出资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配合小区建设。浙江省制定《关于建立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机制的通知》,发挥建设部门的统筹规划与开发性金融的“低成本、长期、大额”等综合优势,为全省老旧小区改造提出资金解决方案。江西省通过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政策,探索跨区组合平衡与小区自我平衡等以区域为基本单位的创新资金规划模式。贵州省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十四五”期间达成合作意向,为城市更新与老旧小区改造吸纳800亿元的资金。

三是治理主体科学化

各省市在2021年老旧小区规划中充分体现“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居民与社区街道和物业公司共同维护治理,成为社区的规划师与建设者,各地纷纷开展“居民评选、政府把关”活动,汇集“民需民意民智”。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六治七补三规范”,改造的“自选类”项目都是由“居民点单”的方式实现。重庆市开展广泛宣传政策优势的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引导党员、居民逐户动员、制定方案、征求意见、化解矛盾。江西省在基础类项目的改造过程中,加强与水电气暖信专营机构和居民的构通,充分征求相关主体的意愿,增强改造方案的科学性。贵州省开发建设了“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管理系统”与“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实时数据和多方相关利益主体的献策献计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保障。

“十四五”期间,各地区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应聚焦于“人”“钱”“管”三大问题,持续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首先,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就要关注到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流动、社会结构变化、人的利益诉求等,具体到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充当重要的决策者角色。通过政策引导、社区督察监管、业主委员会直接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三位一体的自助模式,解决“人”的问题。其次,社会资本主动参与,充当耐心资本角色。小区内部充分挖掘赢利点,打破资本回收周期长、效率低的瓶颈,在避免大拆大建的前提下,拉动社会投资、促进消费、带动相关建筑装修、建材、家装家电等行业发展,助力“六稳、六保”,解决“钱”的问题。最后,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充当引导者角色。老旧小区改造“三分建、七分管”,政府应引导物业人员走向管理一线,用服务代替强制性手段,参与小区改造后的运营维护工作,使物业公司成为小区改造的监管地带,解决“管”的问题。

三、房企积极布局旧改“新赛道”

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房地产进入存量时代,一级市场可供开发的土地越来越少,“三道红线”“供地两集中”等政策更加剧了房企在招拍挂市场的拿地的难度。而未来五年21.9万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90亿平方米,将拉动数万亿投资,这无疑将成为房企转型发展的“新赛道”。

近期多数上市房企发布了2020年年报,从中可以看出,大量房企已经将开发战略转向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从业务分布看,项目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重点城市,其中广州、深圳、东莞涉及项目和参与企业最多,富力、佳兆业等房企是最典型代表,早在数年前已经积累了大量城市更新项目。

根据年报,截至2020年底富力已签约城市更新合作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万平方米,可售面积超过4100万平方米,货值超过12000亿元。城市更新成为富力集团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龙头房企万科在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领域也逐步建立起领先优势,目前参与旧城改造权益建筑面积已经达到363.4万平方米。此外,中国奥园、佳兆业、时代中国、花样年等众多房企都在发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业务。阳光城集团执行副总裁吴建斌近期在一场论坛上也表示,原来房企拿地主要通过招拍挂,未来土地储备可能要向城市更新延展。城市更新排在第一位,产业勾地排在第二位,第三才是招拍挂。城市更新在房企心目中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十四五”期间,城镇化依然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复杂的民生工程,考验的是政府的智慧,包括政策引导、城市规划、资源整合、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智慧,同时也考验开发商能力,包括资金实力、项目规划能力、开发运营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等,房企唯有练就扎实的内功,方能在这条“新赛道”占据一席之地。

傻傻的睫毛
美好的手链
2026-05-09 14:23:08

江苏光芒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2005-06-10在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靖江市新桥工业园区。

江苏光芒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282775414575E,企业法人范朝洪,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光芒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太阳能集热管、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集热系统、太阳能电池及其应用产品、热泵热水器及可再生能源产品、厨房用品及通风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54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江苏光芒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