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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一般怎么处理

无情的爆米花
清脆的秋天
2023-01-25 01:10:55

税务稽查一般怎么处理

最佳答案
合适的世界
舒心的萝莉
2026-05-09 22:47:22

税务稽查处理应对技巧

税务稽查在多数情况下年度性或季度性巡回检查,是一种常规检查,并没有明确针对性。由群众举报或者说发现问题而进行的有针对性的稽查只是极少数。所以,即使税务稽查说要来检查,也不必有什么特殊的准备或举动。“税务稽查来了以后,让他看什么,不让他看什么?”可能有好多人对此大惑不解。作为一种常规检查,在法律上没明确的规定。所以,如果税务稽查人员来了以后,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配合税务检查工作,比方说,提供所需的会计账簿、资料,回答稽查人员所提问题,带领稽查人员到生产经营现场,态度应该是不卑不亢、从容不迫、实事求是,给人一种严肃认真主动热情的印象。

1.税务稽查人员突然到来的迎接方式

如果税务稽查人员突然来检查的话,应该让他们说明检查的理由。在用现金交易的情况下,对于突然来检查一般来说不能阻止,因为税务人员就是利用突然检查的方式来查明现金交易的实况。但按现行的税法来说,也不是无条件服从的。在常规检查的情况下,若没有公司代表的同意,检查就不可能进行如果税务稽查人员讲不出突然检查的理由,公司也可以拒绝检查。

税务人员突然来检查,多半是已经掌握了偷逃税证据。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无预告就来公司检查,会给公司一个非常无礼的印象,如果什么也检查不出来,作为税务机关来说,其形象就受到损害。

税务机关的无预告检查,在进入检查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要检查的重点。

突然检查的途径:首先是内侦检查,即在实际检查之前,对于那个企业采用什么样的交易方法、销售收入为多少等就像刑事侦察一样或者扮做顾客进入里面调查。在这个阶段,主要目的是判断实际检查有无必要。其次是正面调查,某一天,税务人员突然来某商店检查:“请让我们进去检查”。对于实际商业交易的现金管理状况、销售管理状况、每天日记账状况等都认真地询问,其原则是不影响业务活动,所以一般都在开业之前或停业之后来检查。

2.事前预告检查

由税务机关事前预告稽查日期的税务检查,最好是如约接受,如果在时间安排上有问题,要向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说明其原因,变更其检查日期。

税务机关的检查预告大体上是在一周以前。

“要在某某日对你们公司进行税务稽查,不知在时间上您有没有问题?”税务检查人员来电话进行联络。

若企业有税务代理,一般是通过税务代理进行联络。这不仅仅是联络,也带有询问预报之意。如果确因临时有事未必都要按预定的时间接待检查,变更一二次时间也不足为怪,但若频繁变更时间会让税务机关产生是否有意回避检查的嫌疑。税务检查的时间大约是两天到一周。但是,在税务检查期间,没有必要为配合检查而停止工作。停止业务工作,就减少缴税能力,这是本末倒置。只是业务不必像平时那样紧张进行。

在稽查开始时,最好请检查人员说明大体的预定检查时间。对于税务检查人员来说,在事前预定检查中,最重要的是开始检查的概况询问,其中,若能在检查之初,和公司的代表者愉快地沟通,更是高人一筹。概况询问,是指在税务机关稽查时,开始要询问有关概况,即企业主要从事什么工作,有哪些交易对象,现在的景气状况如何,就业人数等。老资格的稽查,并不是拘于形式的询问,而是在唠家常的过程中,对这些概况就自然地询问了。

“在闲唠之中可能发现逃税的征兆。”同时在谈话的过程中,创造与检查对象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尊敬关系,使检查容易进行,这就是说检查之前的沟通具有双重意义。这对于接受检查的一方也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在检查之初与检查者建立相互信赖的关系,使其检查不至于白费时间另一方面不让对方产生怀疑,给今后的检查提供方便。

3.尽量以温和的态度接待税务稽查人员

虽说有时税务检查没有法律依据,但还是尽量避免断然拒绝税务稽查人员的要求为好。 在有关税务稽查的出版物中都写到,没有法律依据的稽查应该全部拒绝。但对税务机关采取不合作的态度,这未必称为上策。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也是一般的人。许多人对自己进行税务检查也知道会给纳税人增加许多麻烦,自己也是一边干着工作一边解释说:“这是作为公务员应尽的义务而已。” 但是,税务稽查人员也掌握若干合法的、让纳税人很难对付的方法。例如,如果纳税人不配合税务人员的正面调查,就要作反面调查。 所谓反面调查,是指为了确认被稽查企业交易状况是否如实申报,稽查人员给那个被稽查企业的交易对象打电话,或者亲自去访问,多数情况是秘密进行调查。这种调查如果规模较大,对被稽查企业的信誉会有相当的损害,为此引起企业的反感或上诉。

我们常常提到的反面调查,即是对交易对象的调查。由税务稽查人员提出:“对于与某某企业的交易,有些情况想向贵处询问一下,不知可否”的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对交易对象进行了反面的调查,于是那个交易对象就知道了某某公司正在受到税务检查,为此也就怀疑某某公司可能有偷逃税行为,某某公司的声誉就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损害。 这种调查方法是法律上所承认的,但若规模搞得很大,就会降低被稽查企业的信用,搞得不好,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所以,如果要想使税务稽查人员停止反面调查,纳税人员就应该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协助税务人员的正面调查。

4.想说的事情就要清楚地说出来

税务稽查人员对公司财税的稽查只是工作职责,虽然你受到税务检查,并不说明你就有偷逃税行为。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不影响业务的范围内)给予协作,把想说的事情清楚地说出来,不能接受的'事情应该和检查人员商谈,一直到其接受为止。例如,在税务稽查中,对于“逃税”、“漏税”的认识,企业的想法和税法不一致。例如,接待费等没有明确的标准,让客人打高尔夫球,作为企业来说是经营的一环,而从税务机关来看那只不过是个人的郊游而已,在这种情况下,稽查的想法和企业的做法是不一样的。

税务检查人员执行公务,通常能保证心平气和地进行检查。同样,被检查者非常明确地表示自己的态度也是非常必要的。

5.对待素质低的税务稽查人员

在税务机关有个原则就是一定要对纳税人亲切温和,多数税务人员都遵守这个原则,只是极个别人采取蛮横无理的态度而已。这样稽查人员对于自己的上司也许在吹嘘“自己是很亲切的服务员”。所以,你只要给税务机关领导人打电话说:“贵处的税务检查人员在这里怒吼呢,你们希望检查人员以这样的态度检查吗?”当然,在打电话时,一定要把自己公司的名字和检查人员的名字告诉他。如果由于自己的工作,让公众向税务机关提出抗议的话,稽查员的声誉肯定会受到相当大的损伤。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评价,不仅看其功绩大小,还要看其工作态度、沟通能力。对于公务员来说,由市民提出不满,这就是一个重大的减点。而且像税务局这样的国家机关,从纳税人那里打来电话提出抗议,税务机关肯定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6.税务代理不在场,检查有没有问题

对于会计知识有限又没有税务代理的企业不少。但是,就税务检查来说,有税务代理在场的情况下,会更为安全一些。税务代理的知道和能力,对于税务检查都有一定的影响力。税务检查人员由国家赋予权利,而税务代理没有这种权利,甚至会计团体也没有加入,在接受检查时,主要靠他们的知识和能力来应对检查。

7.强行税务稽查的人来了怎样应付

税务稽查局有专门强制稽查的部门,如果他们来了,都带有裁判命令书,而且无须纳税人同意。但是稽查局强制检查部门并非随意进入任何一个单位,一般都是逃税额相当高,并且有严重逃税行为才对其强行检查。普通纳税人基本上都没有受到强行稽查的情况。如果稽查局的人强行来检查,可能已经发现了有关逃税的线索。在这种情况下,你应知道税务代理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因为在稽查局的人进入的情况下,将来以刑事事件起诉的可能性很大,税务代理对刑事事件是外行的,而且这种情况对税务代理也是危险的。所以,你最好去找辩护律师。

8.要善于运用权利保护纳税者的利益

法律上并没有赋予税务检查人员搜查的权利,如果检查人员要求你打开私人物品接受检查,你可以拒绝,因为税法给稽查的权利是有限的。从某个判例来看,纳税者根据税法所规定的原则,对于税务检查的询问虽然有回答的义务,但是,行使税务检查权假如使纳税者的交易活动停止,使其失去了交易对象或银行对其信任,使其私生活平静受到严重损害,即可认为税务检查超越了检查的权限。

税务机关不能无视纳税者的要求随意强行检查。所以,纳税者对税务机关应该明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即自己心中有想要说的话,就不要把它藏在心里而应明确地表白出来。

纳税者应该通过复议申请、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保护个人的权利。如果认为对税务机关提出什么意见,就是损害了税务机关声誉,是落后于时代的想法,而且持有这种想法的纳税者多了更成问题。对于税务检查人员态度恶劣、粗鲁、欺人太甚都应该提出抗议,根据公务员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抗议是完全可以的。纳税者自己的权利应由纳税者自己来保护。

9.尽量避免核定纳税

税务检查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核定纳税。这种纳税方法,往往是在账簿上虽有记录,可是收、支不明确,不能正确地反映经营业绩,或者连账簿都没有的情况下,由税务机关根据核定来实施纳税的方法。虽然说核定,也不是毫无根据的判断,而是以统计数值为基础、分行业编制效率表,然后利用这个效率表加以核定。

因为申报纳税既费时间又麻烦,所以有的私营企业就什么账都不记,到了申报期去税务部门申请核定纳税,这样,税务机关不是很安心吗?明确地说,核定纳税对于纳税者来说往往造成损失,虽然是有税率表,但是纳税率很难和特定的纳税人的状况相吻合,可能连不该交纳的税金也被收缴上了。这种推算纳税,也适用于在税务稽查时纳税者不予协作的情况下。

核定纳税的方法很多,有资产负债增减法,同业比较法、差距法、标准法,从原材料的使用量推算法以及所得率法等。主要依据下述资料进行推算或者核定:

(1)推算财产或者债务的增减情况。

(2)收入或支出情况。

(3)就业人员以及其他事业的处理。

以上方法,是为了确保税收收入和课税公平而设计的。在纳税者的账簿不完备或得不到纳税者协作的情况下,作为一种间接的课税方法而被采用。但课税归根到底是以直接的事实为依据的,在不能掌握这种直接事实的情况下才能以效率为依据表达这种间接事实。

所谓账簿不存在,是指如下的情况:

(1)没有交易的发票、账簿以及其他的票据。

(2)没有可以了解营业全貌的报告。

(3)没有可以确定销售金额的资料。例如销售日记账、出纳簿等商业账簿。

(4)没有记录每日收支的账簿,其他能直接说明实际收支的证明材料也没有。

记录不正确,是指虽然有账簿,但是没有正确表示,这主要是指:

(1)税务机关认为账簿不完备,没有反映实际的经营状态,对于稽查的询问又没有什么具体的说明。

(2)税务机关认为可以正确地把握进货、销售等营业内容的各种账簿不完备。

(3)销售、进货以及经费等账簿虽然都具备,但没有能确认这些账簿真实性的凭证进货账和主要的进货地账簿相对照,发现进货账有错漏现象,销售收入的保管和记录方法不准确。

在采用核定课税方法的情况下,对于账簿是否完备,不能要求得过于严格。假如销售进货账确实有一两处在记录上有差错,没有真实地表示,也只不过应以账簿为基础进行税务调查而已,即使没有进行申报,如果账簿等存在的话,那么应该对会计人员进行正确的指导,至少不能凭着税务稽查一方的判断实行核定课税。常常有的纳税人被税务部门叫去,要求他修正申报税额,并让他即刻签字盖章,这时税务申报人员要绝对谨慎。

作为核定课税的前提条件是核定的合理性和适用性。但无论效率表是多么精密,也只不过是平均数而已,从合理性和适用性观点来看还是有问题的。

在效率表编制过程中,其所用的基础数据在合理性和适用性方面都存在问题。从合理性的角度来看,它与真实情况不同,而且其平均值与各个纳税者的具体数值必然会产生差距,效率表的计算依据,大体是以税务机关从管区内所调查的结果以及其他资料为依据,计算出各个行业企业的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指数为标准比率编制而成的。在没有特别的限制条件下,可以大致地说是合理的。

那么,为了合理地核定纳税额,应该怎么做才好呢?在推算所得的确定方法是合理的,并且在基础数字正确的条件下,即使推算的所得额与纳税者真实的所得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在纳税者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之前,应该把他作为正确的纳税者的所得额。在没有明确的收入和支出,又没有经营账簿,不能推算其实际数额的情况下,对于营业者的总销售额运用的标准收入率推算出收入额是合理的适当的,如果对其推算结果持有疑义,就必须提出来反证。也就是说,由纳税者提出反证,税务机关对推算结果进行修正。

在强烈地主张纳税者权利的今天,今后对推算纳税裁判争议可能会越来越多地集中在推算纳税的方法之中。

税务稽查的流程

稽查工作分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进行

选案

国税机关根据公民举报,部门转办,互有交办,情报交换或通过微机网络分析筛选有嫌疑的,征管分局移交的嫌疑对象进行计算机或人工排列后列出稽查重点户。

国税举报中心设在稽查局,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对涉税案件的举报,并填写《举报案件摘要表》,有权根据《举报案件摘要表》直接填写《稽查人员下户检查批准书》,经审批后实施稽查。

检查

税务稽查的检查工作,是根据选案所确定的稽查对象,组织稽查人员寮施检查,采取必要的方法、措施和手段,收集案件的证人、证言,原始书证材料,整理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直接将案件移送审理的活动过程。

审理

税务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机构立案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在检查完毕基础上,由专门组织或人员核准事实、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或者《税务稽查结论》的活动过程。

执行

执行人员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被查对象,并监督其执行。被查对角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执行人员可填制《税收保全措施审批表》,报经县以上局局长批准后,依法对被查对象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税务稽查范围

税务稽查的范围:包括税务法律、法规、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及税务活动的合法性,偷、逃、抗、骗、漏税及滞纳情况。

最新回答
动人的墨镜
狂野的月光
2026-05-09 22:47:22

重庆麦积税务师事务所给您解答:税务稽查包含选案、实施稽查、审理、执行四个部分。

税务稽查为什么会盯上你?

1、随机选案制度。国税总局有各种各样的选案机制,如果你的企业碰巧被抽到了,税务稽查就会过来查你。现在企业非常多,税务人力有限,抽样不会太多,企业被随机抽中的概率非常低。

2、国家需要对某个行业进行整治,恰好是你的企业所处的行业。如果国家一声令下对某个具体行业来一通彻查,这种情况下要是碰到了,你得要认。行业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因为这不是针对你一家企业,是针对你所处的行业。

3、企业的纳税数据有悖于常规。企业纳税总额、税负比率和业务规模不匹配,与同类型、同行业偏差较大,这都是有悖常规的。税局这边的风控如果分析出你的企业纳税数据异常,税务稽查很可能就会查到你头上。

4、企业行为不检点,被举报了。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被内部人员、竞争对手给举报了。如果证据比较充分,税务稽查自然要来查你。

5、企业纳税不规范。内部账目做得不清不楚,报税不及时,或者开票有问题,引起了税务的警惕,这个时候机务稽查可能会过来查你。

税务稽查如何应对?

1、平常须准备基础工作。

财务人员须加强税务政策学习,资料应分门别类存档,不该对外的资料,不能放在一个档案室。

2、稽查接待心理准备。

对于税务机关的突然到来,不必惊慌要摆正位置,不与税务人员起争执面对举报,要表现的大度宽容沉着冷静自信的面对税务人员。

3、稽查前的准备工作要做足。

这里就是指税务稽查前的自查阶段。面对税务稽查企业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4、接待税务稽查人员。

税务稽查接待要按对等原则,公司负责人可礼节性出面应付,但对公司各项财务问题不作肯定性答复和介绍,由财务总监与稽查人员接待税务稽查人员在公司经营场所走访,一定要有财务负责人陪同。

5、稽查底稿核对方法。

底稿要复印、核对要认真、应对要及时、措施要得当。

6、稽查意见反馈技巧。

认真研究,逐条核对书面报告,口头反映协调配合,进退有序有礼有节,有理有据。 再不明白自己去百度下。

俊逸的冬日
儒雅的盼望
2026-05-09 22:47:22
公司在被稽查时,要主动积极配合,如实交代问题。在稽查人员了解公司情况并且有证据时,要争取坦白从宽。

法律依据: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第三条_办理税务稽查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_税务稽查由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条_稽查局办理税务稽查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眯眯眼的绿茶
糟糕的老鼠
2026-05-09 22:47:22

税务局稽查并不是一个什么可怕的问题,在税务局来之前做好几个准备,不说万无一失,但至 少会减少不少风险。 一、三给三不给。 三给: 1、相关税务的报表,账簿必须准备好,给税务局看。 2、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资料必须准备好给税务局看。 3、相关的合同,成本计算,工资发放凭证必须准备好给税务局看。 这些资料是税务局必须查看的,当税务局来稽查的时候,我们提前做好准备,同时对账务处理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梳理确保在税务局来的时候在基本问题没有大的问题。 三不给: 1、内部管理报表,不要给。 2、特别记录,比如招待费明细表(特别是涉及到客户姓名和单位的)不能给。 3、老板和个人消费的明细不能给(特别是那些公私不分的企业)。 二、讲人情,讲道理,更要讲专业。 税务局的人也是人,他们能帮你的只有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之下的情况下和你讲人情。因此, 我们自己专业要强,和税务局的人用法规和政策说话。 三、要软硬兼施。 对的一定要坚持,一定要强硬。但是,态度要谦虚,要尊重税务局的同志。 总之,既来之,则安之!自身硬,方能经得起检验!

财务人员的工作,需要做在税务稽查之前。当然,一般大公司的财税处理是比较规范的,无需过多担心稽查的问题。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虽然无法做到非常规范,但是日常也需要把控好风险。

之前碰到一家公司,听说要来稽查,吓得不轻。于是专门请了外部咨询机构的人员来指导,花了很多的时间来做清查准备,费了非常大的力气。

其实,作为财务人员,对于很多行为要控制在日常,真的碰到稽查了,也心中有数,再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准备。

首先,看看内部财务制度是否完善。比如,该有的发票是否都有,不该做税前扣除的有没有扣,该转出的进项有没有转;仓库是否都是账实相符的,收发货检查,定期盘点这些流程是否齐全;账务处理是否规范,未开票的收入是否申报,成本核算是否准确等等。

其次,公司的各项指标是否正常。自己企业的过往税负率,费用收入比,各项明细是否合理;特殊的项目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其他应收应付等,是否有异常。

再者,需要注意是否有违规的操作。如果有这样的操作,会计人员平时就应该进行避免。

如果财会人员本身水平有限,无法进行判断,那么也可以请专业的机构来进行指导,在合规的情况下做一些准备工作。

总之,财务人员的准备更多的不应该是用于遇到税务稽查的时候,而是在平时的工作当中。更多的要注意建立基本制度,规避相关风险,不参与违法违规的事情。既需要帮企业规避风险,也要注意对自己的保护。

不管有没有税务大稽查一说,但对于企业财务人员来讲,只要是税务稽查都是一场实战考核。特别对于中小企业的财务人员来讲,更是如此。

相较于中小企业,大企业内控制度完善,治理环境良好,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较高,常常能有效应对各种外部和内部风险,特别对税务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因此,大企业如果不是为了某种不良目的或是税务筹划存在问题,通常对税务稽查无须特别准备,当成一项日常财税工作,准备好稽查要求的文件即可。

而对于中小企业,应对稽查的最好办法是自查。由于中小企业存在内控不健全,业主财税风险意识淡薄,对税收政策理解不深,又由于中小企财务人员或财税代理机构囿于成本考虑,对各种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常常一知半解,一旦遇上稽查常常不知所措。

所以中小企业税务自查是关键。针对各个税种逐一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与税务相关的环节。在自查过程会遇各种没有把握的问题,要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对于沟通过程中出现的税务机关与企业理解和把握有偏差或偏差较大,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提请专业的会计、税务、法律机构以厘清正确的处理方式。

通过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至于账簿、合同、文件、凭证等都应该整理妥当,最好配备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对企业有深入了解的专职人员负责稽查事项。

现在的稽查应该是利用大数据的随机抽查,因此,企业在涉及税务事项时应谨慎处理,无须过度担心稽查。

税务要来公司稽查,接到税局的通知后,一般的财务人员都会开始紧张起来,总认为是自己账务处理的出现了问题,而被查出端倪。其实呢,也不用过多的担心和紧张。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就会被“ 稽查“。

税务稽查对象一般通过以下3种方法产生:第一,税务局信息系统自动筛选;第二,根据稽查计划、按照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者随机抽样选择;第三,被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等。

那么就首先分析一下企业的情况是哪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一般企业都会遇到的,由于财务人员粗心工作不当,将数据申报错误,引起税务监控系统启动,所以被稽查,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找有经验的财务主管等进行全部账务的自查,找到问题所在,准备相关资料,加以解释说明,那基本没有多大的问题。

第二种情况,就更不用担心了,税务机关的抽样调查,通常不同规模的企业都有可能被抽中。一旦被税务局随机抽中,也不用担心,只要我们平时按照国家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在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应该不会有大的纰漏,但是能来企业稽查的工作人员,基本都是税局业务和专业能力比较强的,所以认真做好自查,还是很有必要的。

第三种情况就比较棘手了,但凡是被举报的或者被移送上级税务主管单位,尤其是税务稽查大队来督导办理的案件,那都是说明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工作方面很可能出现了重大纰漏和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还是提前做好内部自查工作,必须提前找到自身的问题所在,并针对这一问题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做好最大程度的弥补工作,同时抽调专业人员把相应的材料和文件都要准备好,以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

税务稽查主要就是为了查询纳税人有没有偷税漏税的问题,检查的重点主要为增值税及所得税检查,具体检查重点为:

一、增值税检查重点:

(1)虚构废品收购业务、虚增进项税额。

(2)隐瞒销售收入。以代销为由对发出商品不入帐、延迟入帐;现金收入不入帐。主要产品帐面数与实际库存不符。

(3)收取价外费用未计收入或将价外费用记入收入帐户未计提销项税金;对尚未收回货款或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不记或延缓记入销售收入;企业发生销售折让、销售退回未取得购买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或未收回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企业以“代购”业务名义销售货物,少记销售收入;转供水、电、汽等及销售材料不记销售收入的情况;混合销售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4)对固定资产改良等非应税项目领用材料未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对免税产品的原材料购进及领用单独核算,免税产品所用材料的进项税额未全额转出;企业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购入的材料不属实;企业转供物业、福利等部门材料,其进项税金不作转出。

(5)采购环节未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支付是否一致。

(6)生产企业采取平销手段返利给零售商,零售商取得返利收入不申报纳税,不冲减进项税额。

(7)为隐瞒销售收入,故意不认证已取得的进项票,不抵扣进项税额,人为调节税负水平。

二、企业所得税检查重点:

(1)多转生产成本,影响当期损益,少缴企业所得税。

(2)以货易货、以货抵股利、福利,少缴企业所得税。

(3)将不属于生产的水电、煤炭开支挤入“制造费用”,增大成本费用;故意扩大预提项目或多提预提费用,冲减当期损益。

(4)资本性支出挤占成本、费用。

(5)视同销售的事项少计收入。

(6)企业的资产报损未经过审批。

(7)房租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及关联交易收入,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8)不及时结转收入,推迟交纳税款。

(9)将已实现的收入挂在预收款或其他应付款中,少记收入;

(10)用不正规发票入帐,虚列成本、费用。

(11)多列支出。以虚开服务业的发票虚增成本、套取现金,虚增人员工资套取现金,以办公费用的名义开具发票套取现金,以虚增广告支出的方式通过广告公司套取现金。通过设立关联的销售公司、办事处,以经费、销售费用的名义虚列支出套取现金。

做为财务人员只要按税务稽查重点进行内部自查,并同时准备好相关资料,碰到自查问题及时找出解决方案即可,若有疑问也可直接私信我,免费咨询答复!

只要没有虚开,虚进发票入账,每月定时申报缴纳税款,都没有好大的问题的,不用担心,如果遇到正式稽查时少说话,一问一答,不多说一个字,别紧张该怎么就怎么平常心对待。

会计人员应该提前准备一些会计资料,以便稽查人员检查。

税务局查账,会计需要准备的资料有:1、规定期间的凭证、账簿、报表、所有纳税申报表及电子记账数据; 2、领购、开具和留存发票的情况。发票备查薄、银行对账单。 3、税务稽查人员根据税务稽查计划,可以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生产、经营所在地和货物存放地实施税务稽查。

一是不存在税务大稽查,二是任何税务检查都是税务机关履职行为,企业财务要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分税种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自查,可参照行业指南进行检查。

第一 和本单位领导沟通协调相关事项,领导定夺到底谁出面接待比较好。税务稽查很重要,所以接待领导级别越高显得越重视。

第二 在通知你稽查到来检查工作的时间里,把所需材料准备齐全,提供相关资料凭证等待检查。检查资料要经过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提供,最好整理个资料明细单,让财务总监审核签字。

第三 少说话,问你就回答,不问就不回答。如果你不虚开增值税发票,不对外购买成本费用类发票,是基本没有问题的。每月按时申报税款,不拖欠,不瞒报,不拖拉。基本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最后提醒各位财务同仁 不要踩税务红线,一次被抓住问题,后期就有可能经常稽查,对于企业来说不是好事。现在国家税收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尽量减少,尤其是中小 科技 企业的税收,政策的扶持力度在现如今还是想对比较大的。

我建议各位企业财务同仁多看看税收优惠,这样比想方设法偷税漏税更加快捷有效,也更能得到领导的爱戴。

另外如果有需要财税咨询的企业可以私聊我。我可以针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财务治理,税收筹划提供相对有偿的服务。感谢大家阅读!祝大家生活愉快,身体 健康 。

企业最不愿意看见便是面对税务稽查,因为心里多少总会有一些担忧。其实税务机关到企业检查纳税情况属于正常现在,企业无需紧张,但是也一定要提高重视程度,掌握一定的应对税务稽查技巧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税务稽查风险。

1、日常基础性的准备工作

财务人员应加强税务方面的能力,将相关的税务资料整合并分类,做到有条不紊。

2、面对突然袭击势的稽查 做到不慌不乱

有时税务机关会突然对一些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面对这种情况不必惊慌,更不要与税务人员产生争执,最好可以让相关的领导亲自接待。

3、万一出现问题 抓住黄金72小时

万一出现了不可预知的突发状况,一定要抓住黄金时间72小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问题处理掉,降低风险。

4、注意企业上下统一口径

税务稽查人员在企业进行询问的时候,不仅仅只针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能还会盘问到一般的财务人员、人事人员、物流人员等等。因为这样询问会问到一些不懂税务的人,从而披露了一些不是很必要或者不是很准确的信息给税务局。因此,一定要保持企业上下统一口径,最好由企业高层亲自接待税务稽查人员。

尊敬的白昼
彪壮的酸奶
2026-05-09 22:47:22

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能力、经验都有所成长,是时候在工作总结中好好总结过去的成绩了。那么问题来了,工作总结应该怎么写?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案件审理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1

在法院工作的同志都有这样的体会:当事人往往都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向法院起诉。因而每一个案件都有难解的结。xx区法院的法官们却凭着一股坚忍不拔的精神,为当事人解开了一个又一个结。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大型部属企业——国内贸易部口岸船舶工业公司生产形势一直看好。但是,船卖出了不少,而钱却要不回来。那么多的船款要不回,包袱越背越重,生产直接受到影响,无奈之下,公司把期盼的目光投向了法院,并首先选择了淮阴某煤炭公司作为被告,要求偿还货款101.7万元。xx法院接到起诉后,迅即查明了案情。被告淮阴公司向原告订购了两艘2000吨驳船,总价款600万元。至交船时尚欠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以船作为抵押担保的还款协议。但逾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只给付98.3万元。诉讼中了解到,被告方并非经济困难无钱可还,而是把原告的款项作为流动资金在用。根据原告提供的信息,被告将在镇江港运送煤炭。xx法院迅即调遣精兵强将,在庭长许钧的带领下,赴镇江围堵被告货船。然而,事与愿违,办案人员赶至货运码头时,被告方已卸完货走人了。经打听,被告方离开镇江码头的时间并不很长,沿途追寻还有希望。于是一行人马沿江边公路一路寻找,当赶至扬州船闸时,被告的驳船终于出现在眼前,审判人员按法定程序准备扣押两条驳船。但就在这时,被告方船队40多人手持板斧、铁锤、扳手等工具,在船沿上站成排,谁要上去就与谁拼命。许钧果断采取措施,首先请求船闸协助执行,不能放行,随后向船队队长重申法律规定,如果发生意外将首先追究其责任。从中午到晚上10点多钟,许钧他们没吃一口饭,没喝一口水,耐心做船员思想工作,消除对立情绪。直至第二天,两条驳船终于扣押成功。第二天,全部货款即被追回。

此后,船舶公司又有好几件类似的案件向xx法院起诉,也都很快结案,并将货款执行到位。王俊泽感慨地说:是xx法院帮我们卸去了沉重包袱,为我们生产带来了后劲,才有了现在的勃勃生机。

张万清是口岸镇故土村村民,他承包了长江圩堤下水面138亩,从事螃蟹养殖。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傍晚一场大风刮过,张万清给螃蟹投放饲料时,发现水面上漂浮着大量黑色油渍,顿感不妙。来到江堤上,发现一公路养护队在喷洒沥青修路,而刚才的东南风刚好将沥青刮到蟹池。与施工队交涉,施工队一口否认。从第四天起,蟹池开始出现死蟹,一个星期后,每天捞到死蟹50多公斤。经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鉴定,蟹肠无食,鳃部有黑色油污附着,造成缺氧死亡。

张万清一筹莫展,用拖拉机装了满车的死螃蟹,停放在法院门口。

法院受理了张万清的赔偿案,因证据充分,查清侵害事实并不难,但造成的损失有多少,怎么赔,却颇费周折。分管副院长祁亚峰与合议庭的同志们一起研究,委托泰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鉴定,原告138亩蟹池至8月底产量可达4155公斤,可创经济效益24.93万元,其实际损失应为产量减去存池数量。案件至此似乎快结案了,但对于存池蟹的数量确定,却让大家犯了难。只有最原始的方法才能让大家心服口服,那就是抽干蟹池里的水,将池里的每一只螃蟹逐一过秤。

于是,在长江大堤上出现了别一样的风景。法官们的办公地点搬到了长江边,那没有门的茅草棚成了临时办公室。5台抽水机、2台泥浆泵24小时不间断工作。而这时的法官们可忙呢:队伍里有他们的身影,过磅的、抬蟹的、记录的,只要用得着的,他们什么都干。一天三餐,自己买菜,自己烧煮。但战斗在蟹塘边的法官们这一干就是9天8夜。陪伴他们的除了长江的风声、机器的轰鸣声,排水的哗哗声,就是那一箩筐、一箩筐的八爪会爬的螃蟹了。

最终,法院给了张万清一个说法:赔偿14.8万元。张万清笑了,笑容在张万清那张被江风吹得黝黑的脸上,显得无比的灿烂。

xx法院院长邵冬山介绍说,通过解开一个又一个结,xx法院审理的经济案件绝大多数在一个月内审结,一庭结案率达70%以上,当庭审判率达90%以上。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2

20xx年是烟草稳步提升、快速发展的一年,在这一年里行业各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逐步深入地展开。就自己而言,今年的工作更充实、更有意义,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思想认识上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上得到了很大启发,现将的工作小结汇报如下:

一、不断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烟草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各个岗位的任职要求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虽然自己是一名普通的员工,但是也已经明显感觉到了压力,感觉到如果不学习就有可能被淘汰。一年来,我始终把坚持学习作为检验个人能力和素质的首要标准,把“学习、学习、再学习”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自觉养成了“随时学习、岗位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用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工作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一切从我做起,实事求是。以工作力求仔细、岗位坚决坚守为原则,积极主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随时准备接受局领导的检验与考核。

二、立足本职,干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

在工作方面以兢兢业业、克勤克己、坚守岗位的心态,一切以工作为重,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项任务;虚心向同事们学习业务知识,注重与同事们的团结协作,与同事们相处融洽;工作认真主动,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现把我的工作情况简述如下:

1、今年1-12月份,共学习培训次,学时个小时,学习培训1688人次,其中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学xx次,以会代训xx次,配送及营销人员培训xx次。本年度共进行xx次书面考试,参考人xx次。新增专卖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考试参加人xx,通过人xx,及格率xx%;市场管理员资格考试,初级参考人xx,通过人xx,中级参考人xx,通过人xx,通过率xx%。通过不断变换培训方式、方法,提高了员工的学习兴趣,在上级组织的多次考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本年度审核专卖处罚案件起,均为一般程序案件.审核行政许可案件新增,暂停户,注销户。

3、本年度市场执法监督次数xx次,严格按照“六条禁令”进行监督考评,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现有专卖人员xx人,系统在编xx人,社会招聘xx人。执法证件总数xx个,其中专卖检查证件xx个,行政执法证件xx个,听证资格证xx个,无证人员xx人,建立健全执法检查证管理制度,实行执法人员检查证档案管理方式,确保证件管理及时有效。

5、本年度处理举报投诉案件3起,均通过实地调查,取得零售客户及消费者的谅解,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成立举报投诉咨询受理服务小组,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更好的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6、本年度筛选出可疑数据户,处理上级交办异常数据28户,全部得到了零售户的确认,随机电话回访738名零售户,随机抽查了177辆配送卷烟车辆,抽查走访了743户卷烟零售户,对零售户经营地址是否发生改变、是否收到订单上显示的卷烟、配送人员服务是否到位等问题进行核实落实,了解卷烟送货确认和落地销售情况。

7、逐月完成月工作教育培训计划,法规工作月报表、月法规工作定期报告、月内部监管报告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

8、法规科内资料、文件等,并完成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三,高调做事、低调做人

在自身建设方面,“高调做事、低调做人”是指导我干工作的宗旨。我一直注重自身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积累与完善,努力以不断更新的知识理论武装自己,以期能不断以新的方式和理念适应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能够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完善自身素质建设。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一年来自己的总体工作,工作中虽然干了不少事,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离本单位工作高标准要求,自己还有差距,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标准。高质量地去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中,应当树立超前意识;要有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努力使各项工作有新的起色。要不断研究新问题;三是还需加强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多请教、多请示,工作不拖时,努力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克服懒惰思想,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扎扎实实干好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概往地坚持上述工作原则,努力把本职岗位工作做“实”,做“细”,为烟草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3

xx市国家税务局紧紧围绕“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依法治税工作方针,以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依法治税的切入点,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20xx年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40件,审结36件,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28件的31.25%,其中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4件,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22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的涉税犯罪案件23件,总计查补税款、处以罚款和加收滞纳金286.5万元,重大税务案件处罚面、滞纳金加收率、案件移送率均达到100%,没有发生因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而改变决定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稽查办案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在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税法的严肃性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狠抓基础建设,切实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

做好案件审理基础工作是保证重大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该局不断强化基础建设,推进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1、加强教育引导。该局针对少数稽查人员存在着大要案审理是“自家人找自家人麻烦”、“束缚稽查手脚”的错误认识,加强教育疏导,使大家认识到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克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不仅关系到对税收执法行为能否有效实施事中监督,而且关系到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对稽查干部也是一种爱护和保护。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使大家突破了旧有的观念,实现了从重实体轻程序、重执行轻审查向实体与程序、执行与审查并重的转变,形成共识,为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矗

2、健全审理机构。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该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长担任主任,征管、税政、监察等科室和稽查局、外税分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初审、案件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进行组织、协调和落实。同时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为开展大要案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证。

3、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领导十分关心和支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对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亲自过问,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并在局里的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意义,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由于领导重视,规范运作,从而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二、明确审理要求,严格规范重大案件审理的工作程序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矛盾多、责任大的工作,在审理工作中该局严格规范重大案件审理的工作程序,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审理范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稽查局送审的案件,规定稽查局对查补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和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以及虽未达大要案标准但案情复杂、稽查局难以定论的案件,必须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并规定稽查局报送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不低于当年所查结案件的10%。在案件交接过程中使用交接单,双方签字保证手续齐全。二是明确审理时限。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重大案件审理例会,对特殊案件做到及时审理。三是明确审理内容。通过对稽查程序、违法事实、适用法律、数据计算、稽查文书使用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保证案审工作的全面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四是明确审理步骤。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案件后先对稽查局报送的审理案件进行严格的初审,对经初审存在的证据不足、手续不全、事实不清、数字不准、程序不当的案件一律退回稽查局补证完善或重新调查,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20xx年共有6件案件退回稽查局重新补证。审理委员会在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数据准确的案件在审结后3日内作出审理结论,对需要再补充证据材料的退回稽查局补充,对需要请示的业务问题由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向上对口请示。

三、注重把握四性,保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合法、公平、公正

该局为保证每一件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都能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数字准确、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依据正确、处罚恰当,在审理工作中注重把握好“四性”:

1、程序的合法性。看案卷中是否有纳税人签字的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送达回证;是否有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前对纳税人先行告知的送达回证;通过对案件卷宗的全面审核,保证税务检查工作符合法定程序。

2、证据的有效性。在证据事实方面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证明力,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证。某厂取得外省某煤炭公司xx一份,而将款项支付给个人许某,检查人员认为发票的取得与货款的支付不一致,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同时该厂宾馆装修领用材料,检查人员认为购进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也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但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时认为,要求该厂作进项税额转出证据不足,要求稽查局对许某的个人身份以及其领用的原材料在购进时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进行重新核查,经检查人员补正,弄清了许某为该厂的供煤业务员,与该厂签有合同并按月在该厂领取工资,其宾馆装修领用的材料在购进时也未取得xxxx。根据补正证据,审理委员会作出了不予转出进项税额的审理结论。

3、依据的适用性。在审理过程中该局坚持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地引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某棉业有限公司应缴税金账面连续数月一直是负数,且留抵数额逐月增加,稽查人员对该公司检查的当月留抵税款达71万元,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少记销项税金45.6万元,稽查局依据新《征管法》第63条和国税发[1998]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至少要处以0.5倍计22.8万元的罚款。审理委员会在审理这一案件时认为,该公司未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实际后果,其行为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应该按照征管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处理,酌情对该公司处罚了3万元,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4、数据的准确性。该局在审理案件时十分注意审核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计算的正确性,专门设计了《查补税款滞纳天数对照表》和《查补税款滞纳金计算传递表》,将一定期间内的天数、法定纳税期等内容都列入表中,防止出现计算错误。某厂接受虚开xxxx达14份,且涉及四个年份时间跨度较长,在滞纳金计算上非常复杂,审理人员不厌其烦,分年逐笔复核,认真把关,准确计算出应加收滞纳金的期限和计税金额。

四、落实五项制度,强化协调办铁案,促进稽查效果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稽查行为,该局还不折不扣落实五项制度,加强审理委员会与稽查局之间的上下协调,实行有机衔接,对重大案件审理结论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监控,从而促进了稽查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1、落实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制度。针对送审案卷项目不全,使审理工作无法深入的问题,该局设计了《税务稽查必查项目表》、《纳税人基本情况表》等八种表格,对稽查项目作了具体规范,并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稽查案卷的格式,统一稽查案卷的目录,统一稽查文书的应用,统一稽查证据收集的要求。

2、落实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备案制度。要求稽查局在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审理结论书后15日内必须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处罚决定书,并在3日内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从而确保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审理意见在规定的限期内执行到位。

3、落实重大案件执行情况反馈制度。要求稽查局每季度终了后10天内必须将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执行未能到位的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跟踪督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案件执行。

4、落实重大案件调查制度。该局把监督稽查部门严格执法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向检查人与被检查人了解情况,在加强卷宗审查的同时,为了搞清案情对一些特殊案件对检查人和被检查人进行延伸调查。对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审理委员会都及时组织听证,让检查人员和纳税人双方充分陈述事实,进行辩论,使案情得到进一步澄清。20xx年以来,该局共举行听证会5场,通过听证改变原审理结论案件1件,维持原审理结论的案件4件。该局还按照稽查案件5%的比例,对经稽查局检查后未补税或税负较低的案件进行了稽查复查,20xx年已复查10件案件,补税4000多元。

5、落实重大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制度。该局充分发挥以审促查、以审促管、以审促收的作用,通过依法审案,归纳、剖析个案所反映出的税收政策执行问题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机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征收、管理分局反馈,进行必要的整改。

愉快的小甜瓜
小巧的康乃馨
2026-05-09 22:47:22
税务稽查是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一、增值税

(一)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进口货物品种、数量等与实际生产是否相匹配。

6.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7.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8.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及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5.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6.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7.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8.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9.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10.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1.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二、企业所得税

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如“预提费用”等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收取的授权生产、商标权使用费等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税率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经销单位发票报销进行货币形式的返利并在成本中列支等。

4.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应由其他纳税人负担的费用。

5.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6.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

7.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9.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10.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

11.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

12.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违规加计扣除等问题。

13.是否存在扣除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支出。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15.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将回扣、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收取对象是否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超过税法规定。

17.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8.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性的服务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母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应服务子公司是否实际支付费用。

19.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20.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后,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四)扣缴预提所得税

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实用,税务稽查的几个重点!

三、个人所得税

重点检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为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

(二)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三)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四)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六)车改、通信补贴。

(七)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八)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一)赠送给其他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二)是否按规定履行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义务。

四、房产税

(一)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

(二)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使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四)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五)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五、土地使用税

土地实际面积与土地使用证存有差异情况下,是否按照土地实际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

六、印花税

(一)是否混淆合同性质,从低适用税率或擅自减少计税依据,未按全部所载金额计税,将应税凭证划为非税凭证,漏缴印花税。

(二)是否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不进行贴花,而直到凭证生效日期才贴花,导致延期缴纳印花税。

(三)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后是否补缴印花税。

壮观的宝马
标致的板凳
2026-05-09 22:47:22
重庆麦积税务师事务所提示:1、被举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你确实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可能要被税务机关处罚。2、因此,你要对自己或者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疏理,整理好相关的帐册,包括纳税的依据,以便应对税务机关的稽查。3、如果确实有重大偷税漏税的行为,应当主动配合,该补交的补交,以求得税务机关的从轻处罚。 可以去上百度看看。

包容的白昼
忐忑的蛋挞
2026-05-09 22:47:22

这是检查是否有虚开发票的情况,属于税务局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第三十一条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二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扩展资料

发票开具的要求: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勤劳的蜻蜓
爱笑的白昼
2026-05-09 22:47:22

以我和税务局打交道多年的经验我比较有发言权!正规经营,每年适当交一点点税,千万不要一直做账面亏损,这是明摆着告诉人家你有问题![打脸][打脸][打脸]

每个地方税务局管的公司成千上万,没有经历去一家一家查,基本上都是举报来的!所以注意身边人,特别是公司的专职会计![捂脸]

和专管员关系好一点,罚款0.5倍-5倍都是专管员一句话!人家心情好就给你算0.5倍,如果惹火了人家,自己倒霉![笑哭]

身正不怕影子斜,就怕你身不正!你规模小不会把你怎么样,但是税务局喜欢放水养鱼,秋后算账!因为追缴税款期限是永久!哪怕你注销了,都要把你挖出来![流泪]

曾经深度接触税务稽查工作,谈谈自己对税务稽查的看法。税务部门的稽查局是对纳税人完税情况进行检查的专职机构,主要检查的是以前年度的重点税源或者有重大疑点的各类纳税人。税务稽查目前主要通过大数据筛选我,税务风险越高,被检查点几率越大,同时税务总局会定期对某些高风险行业,批办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检查,某些地方税务部门还会根据情况选择具体的检查对象,某些企业如果被举报,税务部门就会立即将其纳入稽查范围。

税务稽查多厉害,一般接受稽查的,很少没有问题的。说稽查厉害,并不是有什么特殊的权限,主要是稽查局的税务干部业务素质非常高,精通财务知识,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的比比皆是,所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税务稽查会有所忌惮。

最后,税务稽查是查处税务违法的机构,只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就无需担心税务部门的任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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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税务稽查在坚持击违法犯罪职能的同时逐渐向人性化执法转变。

对于遵纪守法的纳税人完全不必害怕,对于一般因非故意的违法行为,稽查一般会通过查前辅导,自查补税等当时进行处理,一般就是补税,加收滞纳金。当然对于故意违法行为偷逃抗骗将严厉打击。

说到税务特别是稽查是不是厉害的问题,目前税务核心业务系统为金水三期,同时与其他各部门有大量的信息交换,可以通过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进而判断纳税人申报的准确性,从技术上来说税务可能是目前行政机关信息化最先进的行业。

从法律赋予税务的权限来看,权利仅次于公检法,有检查、查封、扣押、冻结账户、强行扣款等权利。

税收毕竟是保证国家运行资金的来源,不厉害都不行[机智]

当然对于权利国家也是有制衡措施的,且不说公检法外部监督,税务内部监督也无处不在,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发现税务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直接拨打12366热线电话。

税务稽查工作顾名思义就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平日里纳税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你只要正常依法纳税就不用担心!

税务稽查介入一般是收到了举报或者别的部门移交需要核实的税收预警提示,看是否存在偷漏税违法经营等情况,自凡上门的一般都带着线索来的,直指问题,弄的你措手不及,有的甚者调取账本财务资料进行详查。他们对税收政策研究的比较透彻,税务稽查经验丰富,能力强,有问题的单位基本上逃不过税务稽查。

所以企业要合法经营,规范做事,有问题可以提前咨询税务部门,合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可存在偷漏税侥幸心理。

企业多年前的账目被查。这是在撒网抓鱼,这要抓多少条大鱼。多少国企。被变卖。以低廉的价格卖给私人。有些企业干部承包企业。国产都进入个人腰包。坚决拥护对过去的旧账。清查。决不能让贪腐,败类逃之夭夭。应该神绳之以法。

税务稽查是指税务稽查部门的专业检查,是由税务稽查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全面地、综合的检查。税务稽查主要对象是对涉及偷、逃、抗、骗税的大案要案的检查。税务稽查专业性相对性强,要求政策水平高,是高标准的税务检查。要求查深、查透、办成铁案。

税务稽查的构成

税务稽查包含选案、实施稽查、审理、执行四个部分。

一、选案

确定税务稽查对象是税务稽查的重要环节。目前稽查选案分为: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举报、其他等

人工选案的基本方法是抽样。实施抽样又分为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在实行抽查选案时,一般都采用随机抽样法,它是按照概率规律抽取稽查对象的一种方法。

计算机选案的指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分行业生产经营指标平均增长值分析、分行业财务比率分析、企业常用财务指标分析、流转税类选案分析、企业所得税税前限制列支项目指标分析、进出口税收指标分析、税收管理指标分析等。

举报是税务机关发现案源最多的一种途径。

其他选案方法指:转办、交办等。

二、实施稽查

税务稽查实施阶段是税务稽查工作的核心和关键环节。税务稽查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权限实施。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之前,除另有规定之外,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查对象,向被查对象下达《税务稽查通知书》,并由收件人填写送达回证。税务人员在实施税务稽查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采取询问、调取账簿资料、实地稽查、账外调查和异地协查等方式进行。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查账时,应在《税务稽查底稿》上逐笔如实纪录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账户、记账凭证、金额等细节,全面反映此项稽查工作的情况。税务稽查实施终结,税务稽查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检查资料,归集相关证据,计算补退税款,分析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立案查处、未经立案查处以及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等不同情况,决定实行一般工作程序或简易工作程序,并分别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结论》。

三、审理

税务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机构对其立案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在实施稽查完毕的基础上,由专门组织或人员核准案件实施、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结论》的活动过程。

税务稽查审理主要包括:1.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2.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合法。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4.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 审理终结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2.补正《税务稽查报告》、

3.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4.构成犯罪案件的处理——移送。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应根据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的规定处理。

四、执行随着税收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也在不断提高,税务稽查文书送达后,被查对象一般都能自动履行税务机关做出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自动办理补报缴纳。逾期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如果你懂税法、就会懂得税务稽查、税务稽查的工作职能:调查惩治违反国家税法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金税三期的上线,所有在库企业的开票信息全部在数据库中,相当于是给所有企业安装了无形的监控。企业账务风险、发票风险越来越大,现代的税务稽查已经全面进入了大数据税务稽查时代,不再是传统的“人查”、“账查”了。

什么是税务稽查? 具体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全部活动。

税务稽查有何特征? 一是,税务稽查主体的特定性。即是专门职能机构,这些职能机构必须依法享有税务稽查权的税务机关。二是,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性。说到稽查对象是如何确定的,税务机关可是一等一的厉害。

他们是如何确定稽查对象的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 被群众举报的企业。 这个是有报必查。据目前官网中公布的被稽查案例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案件来源于举报案例。

第二是, 被抽查的企业。 就是税务稽查机关通过筛选软件在金三大数据里筛选,随机选出比如在同行业中税负率较低的企业进行确定。

第三是,通过特定金三数据库数据分析,形成一个 异常企业数据库 ,如果你的企业在里面,恭喜你了,你被稽查的概率就非常高了。

第四是,由于其他各地的被查企业 被关联到的 ,也会成为被稽查的对象。

税务稽查到底有多厉害?看看中国税务网每年公布的案例就知道了。给你几点建议,千万要注意了! 别碰增值税这条高压线! 谁碰谁玩完,因为增值税好比是国家金库里的钱,你动了金库的钱能轻易放过你?所以提醒你注意增值税问题,千万别想利用它去避税。

更不要玩“虚开发票”来避税,因为金三数据平台利用强大的大数据,包括企业纳税人的税号下所有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进行比对查验,对虚开发票查验指数达100%。如果你还想利用它来避税,那就是犯罪了。

税务稽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行政执法行为。任何一项执法行为都是有规矩的,不是想查谁就查谁的。税务稽查有严格的法定程序。

税务稽查的稽查对象来源,有四个方面。

1、一是“被抽查”。抽查的关键就是在于“随机”。

从这一点讲,会有两个概念产生,一方面是无论你企业多老实,多规矩,你都有可能被抽中。另一方面讲,你有问题,你有违法偷税的嫌疑,你也可能被抽不到,

2、二是“被举报”,目前通过中国裁判网中对应企业被稽查的案例中可以看出,非常多的案件来源于“举报”,有群众举报。

3、三是“被分析”。

4、四是“被关联”,也就是被其他行政机关转办,交办等形式关联到的税务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