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留地可以建光伏电站吗?
主要还是要看土地的性质,结合当地政府对土地管理的政策,才能确定能否建设光伏项目。原则上未利用地、青草地、一般农用地、人工湖面等是可以建设光伏项目的,具体的土地管理部门的会提供建设光伏项目的审批意见。
自然保留地(荒地、裸地、戈壁等未利用土地)可用于开发光伏项目,同时对于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土地部分可以租赁方式获得,也可以建设光伏项目(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
光伏项目的光遮挡明显会影响水生生态,从而影响溶解氧等因子,进而可能造成COD、BOD的升高;光伏板的清洗会有污水;支撑架的腐蚀会增加水中的金属离子;配套升压电站内的变压器等设备存在潜在污染....所以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不可以建设光伏项目
所以不涉及污水排放的光伏电站是可以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的,但前提是环评关于项目建设期废水和运营期生活废水的治理措施和手段是合理可行的。
2、水库是不是饮水源?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如果属于一级保护区,光伏发电项目可能不能做。
法律分析: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法律依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依法实施林业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情况自觉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