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 国能新能源将获纯电动车生产资质
10月17日,工信部发布了第31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其中,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能新能源”)被列入拟发布新增汽车生产企业清单中。本次公告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3日,若无意外,国能新能源生产项目将获得工信部审批通过,成为全国第9家拿下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简称“资质”)的企业,又一造车新势力即将正式登场。
国能新能源发展回顾国能新能源2015年6月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4亿元,是国能电动汽车瑞典有限公司子公司。2017年6月,CES亚洲消费电子展上,国能新能源发布了两款概念量产车:9-3(轿车)和9-3X(SUV);12月5日,基于凤凰新能源汽车平台开发9-3电动汽车驶下工厂生产线。
国能新能源的造车资质虽未完全落地,但已陆续宣布大量订单。2015年12月,国能汽车与熊猫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当月,国能汽车与中国华腾工业有限公司签署了2万辆电动车采购协议;2017年12月,国能汽车又宣布与滴滴出行签署了采购协议,但没有公开具体订单数量。
国能新能源将获第9张纯电动车生产资质2018年10月17日,工信部发布第31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其中,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能新能源”)被列入拟发布新增汽车生产企业清单中。
截至目前,发改委累计核准了15家企业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只有8家企业获得了工信部准入。根据最新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未来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的审批有非常高的门槛,早一步拿到资质,或在汽车电动化大潮中多一个筹码。
什么是资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可以理解为行业的“准生证”,只有持“证”才能上岗。
根据企业出身,主要有两类申请资质的路径:一是已经有传统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额外再补一个新能源准入的资格就可以造电动车;二是本身没有汽车生产资质,一切从零开始申请。
资质的主管部门是发改委和工信部,发改委管是否有资质有条件建厂做产品,工信部管产品是否满足要求能上市销售。目前只有北汽新能源、云度新能源、江铃新能源、知豆、长江汽车和前途汽车、合众新能源、奇瑞新能源8家通过双认证正式获得资质。若无意外,国能新能源生产项目将获得工信部审批通过,成为全国第9家拿下资质的企业,成为又一造车新势力。(文: 韩蕊)
@2019
可以的。
只有新建的客车生产企业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需要申请资质,之前已经有客车生产资质不需要。传统整车生产资质的法律依据是《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已经包括了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简单的说就是新公司新上马纯电车项目才需要单独申请资质。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条件及考核要求一 生产能力和条件。1、企业应当有必要的生产场地、存储场地或设施及适宜、整洁的生产环境。2、 生产设备的加工精度和能力应当与产品特性要求相适合。二 设计开发能力。3、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统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的工作。应当配备与设计开发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及时跟踪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最新发展情况,能够对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法规进行跟踪、评价和转化,能够完成系统开发、整车匹配等工作。4、建立适于本企业的产品设计开发工作流程和指导具体设计工作的设计规范及作业指导书,内容至少应当覆盖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整车设计全过程、技术文件管理、标准化等内容,且在实际工作中得以应用。5、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6、应当具备与所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相适应的试制能力。7、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入应当充分适宜,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出应当以能针对设计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应当对其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保存相应记录。8、在实施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更改(包括由供方引起的更改)前,应当重新进行评审(包括评审设计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验证和批准,适当时应当征得顾客同意,并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和产品追溯性要求。
新建企业可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第七条 新建企业的投资主体应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供投资项目申请企业的企业概况、基础能力、试制样车说明及证明材料(见附件一)。第八条 新建企业的投资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与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规模和融资能力。
(二)具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从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样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具有专业研发团队和整车正向研发能力,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蓄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
(三)具有整车试制能力,具备完整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试制条件,包括车身及底盘制造、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主要试制工艺和装备。
(四)自行试制同一型式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数量不少于15辆。提供的样车经过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验,在符合汽车国家标准和电动汽车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在安全性、可靠性、动力性、整车轻量化、经济性等方面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见附件二)。第九条 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备纯电动乘用车整车正向开发能力的研发机构。至少具备整车及动力系统匹配、整车管理系统、车载能源管理系统、车辆轻量化、车辆安全等关键技术的设计开发能力、试验检测能力以及对整车产品运行状态的监控能力。
(二)与生产纲领、产品结构相适应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以及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和一致性保证能力。
(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
(四)新建企业要有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等社会责任的承诺和措施,并提供担保企业和经公证的担保期不低于5年(以项目建成投产为起始点)的担保合同。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依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申请进行审查,并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意见。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对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由纯电动乘用车行业专家库中的专家组成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投资项目申请企业提供的附件一和附件二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
纯电动乘用车行业专家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建。第三章 准入管理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完成建设后,新建企业及产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相关要求,通过考核后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按单独类别管理。第十三条 新建企业生产的纯电动乘用车产品应使用该企业拥有所有权的注册商标和品牌,且符合乘用车、电动汽车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所采用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应当是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新建企业须提交对纯电动乘用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的质保承诺,质保承诺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规定。
有未来。随着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日益增加,速达电动汽车还是有发展前景的。
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是一家集整车和零部件开发、工艺设计、制造管理、销售等于一体的研发型企业。2017年3月28日,年产10万辆速达牌纯电动汽车项目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2019年1月4日,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正式通过国家工信部认证,是河南首家获得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双认证”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
速达电动汽车生产基地是按照国际标准精心打造,拥有完备的整车生产四大工艺,生产高度自动化、智能化、节能化,生产工艺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准,是目前国内智能化和节能环保程度最高的绿色工厂之一。
4月7日,工信部组织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涉及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等。
工信部表示,随着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业内专家指出,《管理规定》的主要目的为降低准入门槛、提升验证门槛,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化发展。
设计与制造脱离 把新能源汽车交给市场
从《管理规定》看,内容上的变化都指向一个共同的目的,即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松绑”。
首先,《管理规定》删除了此前要求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设计能力开发要求”,一方面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另一方面则强化了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董扬看来,删除“设计能力开发要求”不是放开准入门槛,而是政府减少准入管理的内容,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下一步发展要更多的交给市场。
那么,删除“设计能力开发要求”是不是意味着,企业的设计能力不重要?
对此,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要的责任是生产,销售和维护产品的品质,因此新能源车企业的产品设计能力应该说是与企业的生产制造相可以相脱离的,也就是目前来说很多集团都是集团有设计能力,然后把产品给下属的企业去生产,这些生产企业没必要有新能源设计能力。
“未来其他国外汽车集团可能在中国设立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导入外国外产品,要适应未来这种趋势的变化,确保我们的规则,让所有的市场主体都能参与中国的市场竞争。”崔东树指出。
其次,《管理规定》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按照此前的规定(工信部39号令)要求,对于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如果不能达到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资质,企业将无法申报产品。
此次的调整让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比传统机动车生产(12个月)有了更长期限的管理,被业内认为与疫情带来的冲击存在一定关系。
乘联会数据显示,2月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1.1万辆,同比下降了77.7%,环比1月下降了70%;而1-2月的累计销量,为5.2万辆,同比下降了64%,这是继新能源市场2019年出现产、销双下滑(分别同比下降2.20%、3.98%)之后跌幅进一步扩大。《管理规定》的本次调整,将为处于困难中的新能源生产企业提供更多的恢复机会。
“双资质”取消 考核从生产转为消费
《管理规定》的一项重大变化,即取消之前新能源产业准入的“双资质”。
所谓新能源汽车“双资质”,就是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准入规定》,与国家发改委2015年6月6日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此前,新能源汽车“双资质”极难获得,这也是蔚来、小鹏等造车新势力选择代工的原因之一,更是博郡汽车收购一汽夏利、拜腾汽车收购一汽华利的重要因素。
车图腾了解到,此前的2019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新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取代了2015年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因此由事前审批过渡到备案管理。
本次《管理规定》删除了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这就意味着,“双资质”被取消。企业要拿到生产资质,只需由地方政府对资质进行核准,而后将这一信息报给国家发改委备案,而审批上只需满足工信部拟新修订的《管理规定》。
“有些汽车拿到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却没有实力生产汽车,而是借助‘资质’四处找投资,很多有能力、想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却得不到生产资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曾直言,“双资质”只是部分车企融资的敲门砖。
从知豆汽车、长江汽车、前途汽车等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双资质”并不能成为他们的护身符,除资质外,资金、技术、人才储备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项目进展的关键。
业内专家指出,从新能源发展来看,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调控重点正从生产端转移到消费和产品上,更符合市场化要求。对于企业而言,《管理规定》的此次调整有利于公平考核,重心转移后对企业的产品和研发能力是长期的考核,而不只是准入制度的细致规定。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即将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管理规定》发布的同一天,在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主持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咨询委员会会议上,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透露,《规划》主要内容已达成共识,将尽快推动发布实施。
此前的2019年12月,《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提到:力争经过15年持续努力,中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等。
辛国斌表示,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叠加疫情及全球石油价格下跌影响,市场下行压力加大。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支持政策,积极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坚定不移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我国当前和未来15年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落地后将为今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长期利好新能源汽车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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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