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前瞻网摘要: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始于21世纪初。2001年,新能源汽车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五”期间的“863”重大科技课题,并规划了以汽油车为起点,向氢动力车目标挺进的战略。我国提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战略,政府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汽车曾被誉为“改变世界的机器”,在给我们带来快捷交通方式的同时,也产生了能源安全、环境污染和全球气候变暖等一系列问题。目前,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的战略方向。在传统汽车行业,中国落后世界领先水平几十年,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大家处于同一起跑线上,中国有成本和市场优势,因此,中国有潜力和有可能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取得领先地位。前瞻网发布的 《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与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指出新能源汽车要有所发展,必须要有所突破。目前阻碍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障碍还有很多。主要是:新能源汽车价格过高(主要是电池成本高),使得市场容量难以扩大产业标准不完善,给配套设施建设带来困难商业运营模式尚待确定,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产业化生产和推广等等。如果没有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将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瓶颈。我们都知道,在传统汽车行业,中国落后世界领先水平几十年。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大家处于同一起跑线上,中国有成本和市场优势,再加上政府的大力支持,相信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有潜力和有可能抓住发展机遇,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取得领先地位。新能源汽车行业前景广阔,发展值得期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第三条本法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第四条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改善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和供应,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第五条国家制定节能政策,编制节能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能源的合理利用,并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或者节能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八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节能管理第九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每年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第十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在对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比较论证的基础上,择优选定能源节约、能源开发投资项目,制定能源投资计划。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依法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第十三条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的耗能过高的工业项目的名录和具体实施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十四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节能的国家标准。对没有前款规定的国家标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制定有关节能的行业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定有关节能的标准应当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并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第十五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生产量大面广的用能产品的行业加强监督,督促其采取节能措施,努力提高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逐步降低本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第十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生产过程中耗能较高的产品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应当科学、合理。第十七条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名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具体实施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的规定,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提出用能产品节能质量认证申请;经认证合格后,取得节能质量认证证书,在用能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并定期发布公报,公布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等状况。第二十条国家对重点用能单位要加强节能管理。下列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二)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千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委托具有检验测试技术条件的单位依法进行节能的检验测试。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要求、节能措施和管理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三章合理使用能源第二十一条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第二十二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第二十三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生产耗能较高的产品的单位,应当遵守依法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情节严重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第二十五条生产、销售用能产品和使用用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第二十六条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如实注明能耗指标。第二十七条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第二十八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用能效率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第二十九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人员,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条单位职工和其他城乡居民使用企业生产的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和交费,不得无偿使用或者实行包费制。第三十一条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向用能单位提供能源。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先进节能技术,确定开发先进节能技术的重点和方向,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第三十三条国家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工程,提出节能推广项目,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对节能示范工程和节能推广项目给予支持。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引进境外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禁止引进境外落后的用能技术、设备和材料。第三十五条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排的科学研究资金中应当安排节能资金,用于先进节能技术研究。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技术政策,推动符合节能要求的科学、合理的专业化生产。第三十七条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耗。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方针,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第三十九条国家鼓励发展下列通用节能技术:(一)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发展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三联供技术,提高热能综合利用率;(二)逐步实现电动机、风机、泵类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发展电机调速节电和电力电子节电技术,开发、生产、推广质优、价廉的节能器材,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三)发展和推广适合国内煤种的流化床燃烧、无烟燃烧和气化、液化等洁净煤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四)发展和推广其他在节能工作中证明技术成熟、效益显著的通用节能技术。第四十条各行业应当制定行业节能技术政策,发展、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限制或者淘汰能耗高的老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第四十一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通用的和分行业的具体的节能技术指标、要求和措施,并根据经济和节能技术的发展情况适时修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使我国能源利用状况逐步赶上国际先进水平。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新建国家明令禁止新建的高耗能工业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投入生产或者停止使用。第四十三条生产耗能较高的产品的单位,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可以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将淘汰的用能设备转让他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能耗指标不符合产品的实际情况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公开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第六章附则第五十条本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1.节约用水。为珍惜水资源,不让水龙头空流,缩短淋浴时间;安装节水龙头;用节水型抽水马桶。2.节约用电,尽量少使用电器,随手关灯。随时关紧电冰箱的门;使用节能灯具;购买高效低能耗电器。3.节约用纸纸浆需求量的猛增是木材消费增长的原因之一。全国年造纸消耗木材1000万立方米,进口木浆130万吨,进口纸张的大量消费不仅造成森林毁坏,而且因生产纸浆排放污水江河湖泊受到严重污染(造纸行业所造成的污染占整个水域的30%以上。),用过一面的纸可以翻过来做草稿纸、便条纸,或自制成笔记本使用;过期的挂历可以包书皮。4.废物利用,如:糖纸可折成灯饰或门帘,旧衣服可做成拖把等等。支持和参与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和废金属的回收利用。5.减少生活垃圾,自觉将垃圾分类。6.少用化学制剂,购买使用无磷、生物可降解的洗涤用品;7.尽量不使用个人轿车。为减少空气污染,节约能源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或步行;使用无铅汽油,购买小排气量的轿车。8.购物时自备购物袋。
1、推动电动汽车的开发和应用,是减少碳排放、实现“双碳”目标的有力举措。与插电式电动车相比,换电式电动车,汽车优势明显,容易被消费者接受,近年来也得到了政策的大力支持。本文以遵义市为例,以出租车市场为切入点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充分了解换电出租车的优势和出租车行业对换电模式的认可,并结合当地新能源汽车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和纯电动出租车的运营情况,据悉,地方政府可以从出租车市场开展试点,实施电动出租车替代,实现“双倍”碳目标。
2、重视并力争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随着“碳峰、碳中和”时代的到来,各行各业都在抓紧时间制定和探索实现“双碳”项目。
3、交通运输行业的碳排放量不容小觑,推动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应用是减少碳排放、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途径力倡议。目前,插电式电动车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是市场主流,但存在“里程焦虑”、充电时间长、动力电池成本低等问题。
4、该产品缺点明显,极大地抑制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换电模式在电动汽车上的应用,可有效解决插电式充电模式问题,电动汽车的劣势,加之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制度保障,因此,加大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以换电方式有望提高电动汽车的质量等新能源汽车。以遵义市为例,以出租车市场为切入点,研究分析了当地实施电动出租车的可行性。
5、我国纯电动替代出租车运营情况分析我国多地应用换电模式已初步成熟,基本从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应用和推广换电模式是的。例如,2010年上海世博会首次大规模采用换电方式公交车,3条线路共运行120辆电动公交车。此外,北京和重庆的出租车也采用了换电模式,得到了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的广泛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他们之中,北京电动换代出租车是北汽新能源生产的eu220和eu300车型,续驶里程分别为220km和300km。更换电站归奥地利所有动力新能源负责运维。资料显示,奥东新能源和北汽新能源在北京布局电站后,正在为出租车市场进行挖掘。
6、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途径和有力举措,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用于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意义重大,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认可度。 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本文充分了解电动出租车的优势,出租车行业对换电模式的认可,并结合当地新能源汽车市场现状,据悉当地政府可汽车租赁市场试点实施替代出租车,实现交通行业节能减排。
腾龙股份表示,“本次募投项目的建成将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向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集成产品的转型升级,并为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公司将借新项目实施的契机,持续增强自身的研发、生产管控、数字化管理等多方面能力,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腾龙股份主要从事汽车热管理系统细分领域,依托汽车热管理系统、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两大业务板块,为客户提供广泛应用于传统发动机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汽车热管理及节能环保产品。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集成模块及核心零部件项目是此次腾龙股份发行可转债的主要募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7亿元,占本次募资总额45%。《可转债可行性分析报告》显示,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项目达产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10.4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12亿元。
腾龙股份认为,“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加快实现公司产品向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公司热管理系统的产业链,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地位,在新的发展机遇下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最新动向,不断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院院长张翔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上涨,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增长将带来对新能源乘用车热管理系统、关键零部件及集成模块的强烈需求,发展前景光明。腾龙股份募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提前布局相关市场,可以在未来市场中占得先机。”
此外,智能化炼胶中心及汽车空调胶管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亿元,占本次募资总额16.67%。腾龙股份介绍,目前公司生产的汽车空调管路产品中的空调胶管大部分从苏州日轮、固恩治青岛等外资厂商采购,智能化炼胶中心及汽车空调胶管建设项目达产后,空调胶管可优先供应内部生产空调管路使用,进一步提高了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
“腾龙股份抓住新能源市场发展的机遇,迎合发展趋势。通过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集成模块的市场机会,进行规模扩张和定向投入。这对于开辟新兴市场、拓展发展空间等诸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博星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投资顾问邢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腾龙股份有强大的技术保障和研发实力,在产品创新和发展过程中也会带来一定优势。同时,公司良好的品牌和资源优势也会为项目顺利投产起到推动作用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550号)精神,现就2022年度省直单位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冶金、建材行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2年度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冶金、建材行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冶金、建材行业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省工信厅所属企事业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及省属企业中,从事机电、化工、轻工、纺织、冶金、建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评审专业
机电:机械制造、机械设计、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工业电气、能源与动力工程、机电设备工程、新能源汽车、自动化、仪器仪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机器人、人工智能;
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工艺、精细化工、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化工分析与检验、化工新材料、储能材料;
轻工: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食品工程、酿酒工程、粮食工程、食品检验;
纺织:纺织工程、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材料;
冶金: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金属矿采选;
建材:无机非金属材料、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以上专业类别申报,凡不属于以上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要求
申报工程师须取得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取得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专业,须与本人从事实际技术工作专业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
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并从事包装、印刷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包装工程和印刷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并从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三)任职资格要求
1.申报工程师:须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即2018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2.申报助理工程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技术工作满1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且聘任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且聘任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四)工作能力要求
1.申报工程师: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
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或规上企业科研、工程技术项目1项,并经有关部门或机构验收通过。
(2)参与市级以上技改资金、科技资金支持项目1项,并获得市级以上资金支持。
(3)参与企业试点示范、创新中心(平台)等建设项目1项,获得有关部门批复。
(4)参与编制市级以上行业规划,或规上企业总体规划、技术改造规划1项,并经专家评审。
(5)参与编制企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1项,并经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和颁布实施。
(6)参与推广应用一项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新材料,并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
2.申报助理工程师: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指导技术员工作。
(五)学术技术条件
1. 申报工程师须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编写实用技术材料1项以上;或参与出版学术、技术专著1部,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学术论文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公章。
学术、技术专著须是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工程师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
实用技术材料是指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科研成果,标准、规程、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等。实用技术材料须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技术提炼、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为2000字以上。
须提交1篇学术论文或实用技术材料作为送审论文材料,及1篇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申报助理工程师,须提交1篇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六)考核要求
申报评审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累计不低于4次(硕士不低于2次、高技能人才不低于3次)。同时,申报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累计不低于4次(本科不低于1次、大专不低于2次、高技能人才不低于2次)。同时,申报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评审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九)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中、初级职称评审,按照《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9〕55号)确定的标准条件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符合业绩条件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考核初聘的,可根据规定的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要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 具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中要注明申报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经单位集体研究同意推荐申报,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三)逐级申报审核。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已由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报送中级评委会。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严肃申报纪律。严格执行个人申报诚信制和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核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材料收审时间为9月28日至9月29日。申报填写所需表格、装订说明等,请登录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xi.gov.cn)“人事人才”栏下载和查询。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报送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报送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在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人事人才”专栏另行通知。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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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有关系就能评上高级?关键是这3个因素,许多人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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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制内卷严重,小学招聘在职教师,要求研究生学历
懂教的大雅
文旅融合是中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趋势、新路径。强化文旅融合,首先要发挥文旅融合政策优势。强化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地方部门积极配合,各企业、旅游组织、旅游景区等加紧落实,不断增强旅游的文化教育功能,开发优质文化旅游产品,完善公共文旅融合服务体系,提高大众对文旅融合市场的参与度。其次,支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结合文化强国建设目标,遵循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原则,构建相应的公园管理体系,从组织、协调、财政、监督方面形成完整的运营与管理链条,将文化内涵与旅游体验巧妙融合。最后,构建新时代文化旅游产业体系。积极整合特色文化类旅游资源,加强文化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创新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方式,形成博物馆、纪念馆、研学基地等多样化的文旅产业融合结构。
(二)坚持创新引领
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要突出创新的核心地位,将旅游业态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创新引领,首先,创新旅游产品体系。基于旅游目的地资源优势,将游客需求、市场定位、当地民俗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深入挖掘旅游产品开发的特色内涵,并进行旅游产品创意与设计,开发创新性强的旅游产品。其次,培育新型旅游业态。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加强区域旅游和服务的资源整合,深入推进智慧旅游、文化旅游、健康旅游等新型旅游业态发展。最后,推进旅游产业模式创新。顺应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发展趋势,通过积极探索“旅游+零售”“旅游+直播”“旅游+航空”等,促进旅游产业模式的效率提高、质量优化。
(三)提升品质供给
旅游业高品质供给是赢得旅游者认可的关键。提升品质供给,首先,立足游客消费需求。从不同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旅游者年龄、身体状况、群体特征和旅游偏好等因素,分析不同群体的需求导向效果,进而满足游客需求,为旅游者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深层次的出游选择。其次,提升旅游供给水平。大力开发更具品质化、定制化的旅游产品,打造沉浸式的旅游体验目的地,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市场供给水平。
(四)改善人居环境
首先要构建旅游开发中生态管理机制。旅游开发应建立在生态保护基础上,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可通过互联网宣传、政策指引、环保教育、奖惩措施等方式鼓励旅游开发者、从业者和游客树立较强的生态保护意识,引导企业积极采用环保技术,对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和使用,推进生态补偿建设,逐步形成可持续的旅游环境管理体系。其次,吸引社区居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社区居民是旅游目的地重要的价值共创主体之一,社区文化、民风民俗、居民建筑等是旅游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当地资源当地人参与保护、当地生态当地人受益的原则,吸引居民投入目的地生态文明建设当中,营造人人参与的旅游区环保氛围,不仅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也利于带动旅游者的参与积极性,共同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共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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