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免征购置税新能源汽车目录公布
2017年4月27日,工信部公布了新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其中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72辆上榜,数量与第九批73辆基本持平。这批免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共涉及72款车型,其中纯电动汽车方面,选择了JACiEV4时代版/iEV6E时代版、BAIC新能源ARCFOX-1、比亚迪元EV、广汽传祺GE3、东风大岳起亚华旗、荣威eRX5、军牌A70E、奔腾B30EV、长安奔奔EV等63款车型。同时,包括传祺GA3phev/gs4phev、奇瑞Arrizo7e在内的9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也在目录中。消费者购买上述车型可享受免征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6月16日,工信部发布第八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此次共有414辆新能源汽车进入目录,其中纯电动乘用车29辆,电动混合动力乘用车10辆,其余395款车型为商用车和专用车。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榜单中的iEV6E、新能源EH300、广汽传祺GS4EV、比亚迪元EV、比亚迪宋EV均已成功进入免征购置税名单,预计这些车型的上市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成功进入名单也意味着这些车型自然会获得国家补贴,今年下半年纯电动汽车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1、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将通过《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购置该目录中免税车型的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3、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相关车企以及新能源汽车经销商需要通过办理相关免税标识手续,以获取资格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4、汽车企业应当保证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5、从事《目录》管理、免税标识审核和办理免税手续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三、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目录》中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三大品类,其中“纯电动汽车”品类又细分为“乘用车”、“客车”、“货车”和“专用车”等具体车型。
仔细研究本期发公示的《目录》,会发现许多有趣的车型位列其中。目录第一个便是由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选送”的特斯拉Model 3纯电动汽车,车辆型号为TSL7000BEVAR2,续航里程为468千米,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55千万时。
自2020年11月30日,车辆型号TSL6480BEVBA0的特斯拉Model Y被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之后,又一款车型被纳入免征税目录。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二批)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