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冬季清洁采暖具体实施方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3日
济南市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我市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含天然气、电、地热和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下同)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清洁采暖水平,根据省关于加快推进冬季清洁采暖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厅字〔2017〕4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规划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运用市场手段激活市场资源,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
2.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注重规模效益,兼顾少数利益,综合施策,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全面落实。
3.多措并举,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多措并举,有序推进。
4.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居民可承受,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改造,打造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目标任务。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争取更多天然气供应量,积极推进天然气供应向镇村延伸覆盖,完善500千伏变电站和输电主网架以及220千伏为核心的实际输配电网。2017年10月31日前,确保完成5万户、力争完成9万户以上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保证采暖季正常取暖。2019年年底前,实现我市县城及市区城乡结合部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其中清洁采暖达到80%以上。
二、实施范围和方式
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覆盖我市所有县区(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下同)。重点针对市区的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县城,以及农村新型社区和小城镇等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主城区内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实施,优先选择集中供热替代方式,对集中供热设施未覆盖区域选择气代煤或电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方式,实现3年内全覆盖;农村地区可选择集中或分散供热方式,选用气代煤或电代煤等清洁能源。
三、支持政策
(一)实行厂、网分开,放开热源市场。在政府引导下,逐步有序开放我市清洁采暖市场,并严格实施监督考核,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特许经营权,倡导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模式,进一步推动全市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二)落实相关政策,降低清洁取暖成本。
1.由供热企业采用燃气锅炉集中供热以及采用电代煤区域供热(如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采暖的,企业管网建设配套费及城区居民管网建设配套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手续不完备的建筑,单独收取供热和燃气管网配套费(办理的临时配套费手续及预缴纳的管网建设费不作为建筑物手续合法的依据)。农村地区免缴供热管网建设配套费,减免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
2.因地制宜,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积极争取低价气源和优惠电价,由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用户端的气代煤、电代煤补贴政策。
3.居民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的,不再执行阶梯气价;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采暖的,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
4.扩大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范围,鼓励居民用户根据采暖设施用电特性,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5.城乡居民住宅小区使用热泵,利用地热能采暖的(非经营性),用电价格按照居民合表电价执行。
6.支持“电代煤”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或电网企业统一代理等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进一步降低电费负担。
7.对采用地热、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方式的,参照气代煤、电代煤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三)推进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新能源替代。
1.积极探索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路径和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2017年先行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委托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章丘区文祖街道和平阴孔村镇,选取部分农房农舍进行外围护节能保温改造科研试点。2017年采暖季完成1万余平方米约70余户节能改造,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推广改造方案。2018年上半年在我市全面展开农村农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确保2020年年底前完成11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2.认真研究农村新建建筑的节能标准与施工规范,为农村新建建筑提供技术指导,引导农村农房建设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逐步提高农村新建房屋的节能标准,改善居住条件。
3.依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替代工作。一是针对资源优势地区,采用集中供热方式,充分利用企业余热、地热资源等,集中解决平阴县孔村镇、章丘区刁镇和商河县的新能源替代问题。二是针对无法采用集中供热的地区,采取气代煤、电代煤等方式,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研发多种形式的分布式清洁取暖产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燃煤替代范本。
4.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农村减排监督服务机制,发挥政府职能,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改变农村传统的取暖和炊事习惯,提高农民节能减排意识。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启动。以各县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为责任主体,组织镇(街道)、村(居)和各相关企业对需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的用户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改造名单和改造方式,建立本辖区改造用户台账,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示。同时,制定本辖区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具体实施方案按规定时限报送市城乡建设委。
(二)全面实施。2017年10月底前,各县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督导相关部门、单位尽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督促相关供热、燃气企业和供电公司按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完成气代煤或电代煤工程的气源(电源)和管网(电网)建设、改造、调试以及电力扩容改造、取暖设备安装调试,并全面完成居民住宅节能改造。
(三)总结考核。2017年11月底前,各县区认真统计核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搞好总结分析工作,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五、责任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一是全面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实施范围,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全面抓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三是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涉及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四是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二)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牵头抓总工作,提出并汇总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实施方案,牵头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协调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工作任务落实和气源协调保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三)市发改委。负责清洁采暖项目立项手续办理,制定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气价,落实电价政策,组织协调供电公司完成输配电网及变电站建设。
(四)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补贴资金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落实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相关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六)市规划局。负责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规划手续办理。
(七)市环保局。负责相关环保措施落实的监管工作,争取国家、省环保资金支持。
(八)市城乡交通运输委。负责供热、燃气等配套设施占道挖掘手续的审批工作。
(九)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和容缺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相关供热、燃气企业完成各责任区内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9-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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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和西咸新区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地热能供暖;到2019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63%;到2021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现在《陕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2021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农村地区达到60%以上。
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方案》提出,关中地区冬季大气污染较为严重,是我省清洁取暖发展的重点区域,要率先实现清洁取暖。2019年,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含中心镇)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2021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农村地区达到60%以上。
陕北地区,2019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20%以上。2021年,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2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40%以上。
陕南地区,非供暖区域按照市场化、自主化原则,通过采用分户采暖或小区自行建设、改造小区集中供暖方式解决冬季取暖问题,热源全部采用清洁能源;供暖区域应实现清洁排放。
按照政府补贴、用户自筹方式解决“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资金。政府补贴资金原则上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市政府根据各县(市、区)实际任务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一)“煤改气”“煤改电”用户改造补贴。
对完成“煤改气”采暖改造的用户,市级资金给予一次性改造补贴2000元对完成“煤改电”采暖改造的用户,市级资金给予一次性改造补贴2000元,取暖季执行居民用户电采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峰段:8:00-20:00,电价0.497元谷段:20:00-次日8:00,电价0.2802元)。
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内“煤改气”“煤改电”改造补贴政策。
(二)其他清洁取暖方式改造补贴。
鼓励和支持采取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对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环保部门认定的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市、县两级政府给予一定改造资金补助。
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6月10日前)。
市政府制定运城市冬季取暖“煤改气”“煤改电”行动方案,各县(市、区)根据市级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行政区具体行动方案。
(二)改造实施阶段(6月10日-10月15日)。
具体开展冬季取暖“煤改气”“煤改电”工作,要求在10月15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具备通气、通电条件。
(三)工程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进行验收。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加大对验收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市政府将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空气能政策介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指出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重点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河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4个重点省(区、市);根据气温、水源、土壤等条件特性,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供暖,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到2021年,热泵供暖达5亿平方米。与此同时,14个重点省市纷纷相应号召,出台了清洁取暖优质政策,鼓励和支持空气源热泵分散式采暖和集中供暖,来提升清洁取暖率和冬季散煤污染防治贡献率。
北京市
2018年4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提出以“煤改电”为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450个农村地区村庄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完成45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5.38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住户“无煤化”。
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限额为每户最高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少住户负担。
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的村庄,住户在取暖季期间,当日20:00至次日8: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再各补贴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1万度。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
天津市
2017年11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指出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优先用电”原则。
安装空气源热泵的,户内取暖设施(含空气源热泵、户线改造、散热器等)购置安装,按照实际费用,区级最高投入25000元/户,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担;户外电网配套设施建设,区级投入2800元/户,其余由供电企业承担,居民不承担。“煤改电”。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电价,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享受每日21时至次日6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每户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
河北省
2018年7月18日,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指出2018年拟安排农村电代煤31.9万户。对空气源热泵和地源热泵等户内设备购置安装省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700元,市县根据财力状况和不同取暖方式,分类制定当地财政补助政策。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河南省
2018年5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10月底前,全省完成“双替代”供暖100万户。大力发展电代煤供暖,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外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区,以具备保温条件的居民住宅和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快推广地源、水源、空气源等热泵技术和“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模式,建设一批分布式电供暖项目。同时,其他建筑因地制宜发展热风型空气源热泵、电空调等分散式电能供暖。
山西省
2018年7月13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联合印发《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指出:全省清洁取暖面积约11.8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75%左右;根据气温、水源、土壤等条件特性,结合电网架构能力,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率。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差别化探索,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成本最低、效益最好多种技术设备和能源互补融合、系统集成的综合采暖解决方案,打造“经济效益好、推广效果佳”的清洁取暖“煤改电”典型示范项目。完善电采暖输配电价政策,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保障重点地区农村清洁取暖补贴资金,探索农村清洁取暖补贴机制,保障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散煤治理工作顺利完成。
山东省
2018年8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指出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到2022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在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发展热泵热风机、户用空气源热泵等分散式电取暖。
陕西省
2018年6月12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强调加快推进陕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到2019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63%。关中地区是陕西省清洁取暖发展的重点区域,要率先实现清洁取暖。2021年,关中地区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60%以上。
因地制宜使用清洁热源。新建热源全部采用清洁热源,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同时积极以可再生能源等各类清洁热源改造替代传统燃煤热源。同时,要有序推进电供暖。结合陕西省电力装机盈余、区域用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电供暖,在非连续性供暖的学校、办公楼等场所,以及热网覆盖不到的城乡区域,推广各类电供暖。
依据水源、气温和土壤条件,科学使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供暖。到2021年陕西省电供暖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利用谷段低电价降低电采暖成本,支持电采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电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
青岛,别称岛城、琴岛、胶澳,是中国山东省辖地级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特大城市,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浏览更多2021年青岛取暖补贴发放标准请点击“ 补贴申请 ”查看。
2021年青岛取暖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山东省文件(鲁人社办发〔2013〕106号),自2013年起,企业退休职工年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年1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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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取暖补贴
据《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实施方案 》,我市清洁取暖补贴标准如下
1.气代煤燃气炉供暖(适用于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对燃气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和取暖用燃气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市级财政按照12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
2.电代煤供暖。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购置、安装及电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市级财政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
3.生物质锅炉供暖。市级财政按照4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
4.集中供热。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可供热面积,市级财政按照22元/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1540元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取暖管网敷设至入户端口,户内取暖设施由用户自行配套。
5.节能保暖工程。参与我市清洁取暖工程并进行节能保暖改造的,市级财政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
暖气是如何供热的
1、水暖利用壁挂炉或者锅炉加热循环水,再通过管材链接到暖气片,最终通过暖气片将适宜的温度输出,形成室内温差,最后进行热循环使整个室内温度均匀上升。
2、气暖则是加热空气,冷空气一进来就被暖气片加热成热空气,热空气上升与屋子的冷空气形成对流, 冷空气又循环到暖气附近被加热成热空气,热空气在屋里循环,房间就暖和了。
取暖补贴 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叫刘__,是贵州省城南村城关镇__组的农民,家中有四口人,现在居住在惠民路自家的房子里,房屋是多年前自己动手建的,住房面积为40左右平方米。我家月收入只有400元,还要抚养两个小孩,供两个小孩读书,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取暖补贴。
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刘__,19__年生,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五年。慢性气管炎,颈椎凸出一毫米,腰椎膨出两毫米,长年有病,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
妻子,周__,19__年生,没有参加工作,身体又长期有病,不能干重体力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大女儿,刘__,19__年出生,现就读于安顺学院,依靠助学贷款与学校的支持读书,她自己也很困难,不能给我们生活费用。
小女儿,刘__,19__年生,就读于黔西二中,无工作无收入,从小体弱多病
由于我和我妻子年纪大了,干不动农活,加上积劳成疾,昂贵的医药费让我们没敢再跨过医院的门槛,现在生活举步维艰,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于是几经斟酌之后,我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特请求政府给我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我将万分感激。希望领导们能体察和批准。我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取暖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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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车讯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方案》还提到,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
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推动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推广低能耗运输装备,推动实施铁路内燃机车国一排放标准。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5月16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政策,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一、试点期限:
三年(2017年6月-2020年5月)
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
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
三、试点城市:
“2+26”城市具体为: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
四、改造范围和内容
试点城市应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重点针对城区及城郊,积极带动农村地区,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尽快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清洁取暖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
一是加快热源端清洁化改造,重点围绕解决散煤燃烧问题,按照“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推进燃煤供暖设施清洁化改造,推广热泵、燃气锅炉、电锅炉、分散式电(燃气)等取暖,因地制宜推广地热能、空气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多能互补应用的新型取暖模式。
二是推进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具体改造内容由试点城市自主确定。
(一)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
城镇供热实行政府定价,并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热价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各地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供热的燃料特点,当煤炭等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生产的出厂和供热销售价格;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办法,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对供热企业的影响,确保正常供热。
(二)逐步推进供热商品化、货币化
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实行用热商品化。同时,实行将采暖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各地区在制定采暖费补贴政策时,应根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住房标准、收入水平、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企业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补贴水平,统筹考虑各类人群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采暖补贴资金来源为原“暗补”时财政、单位用于职工的采暖费用。原则上各地区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具体由各地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
(三)培育和完善供热市场
各地区在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逐步达到投资多元化、运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提高供热投资运营效率和产品质量,改善供热服务,满足用户需求。要加大国有供热企业的改革力度,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允许非公有资本等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参与热源厂、供热管网的投资、建设、改造和经营。
(四)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
各地区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采暖问题。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时,要将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资金,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解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资金的筹集,以同级人民政府为主,上级人民政府可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将在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统筹考虑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保障支出因素。
(五)优化配置城镇供热资源
要坚持集中供热为主,多种方式互为补充,鼓励开发和利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各地区要按照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城镇供热发展专项规划,优化城镇供热结构;要从保护环境、节约土地、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出发,积极整合供热资源;要改变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部门分散供热的模式,实行供热社会化、专业化。
(六)大力促进供热采暖节能工作
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加强城镇供热采暖系统的节能改造。要严格按照城镇供热采暖系统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积极运用水力平衡、气候补偿、温控和计量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造供热设施和管网,改进消烟除尘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充分挖掘现有系统供热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
各地区要加强城镇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力度,新建建筑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对既有建筑要制定节能改造计划,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实施城镇既有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尽快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和热能效率。稳步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促进供、用热双方节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安装楼前热计量表和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新建住宅同时还要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既有住宅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热计量系统改造随建筑节能改造同步进行。
(七)加强供热市场监管和应急保障
各地区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对供热市场准入、退出、价格、质量和安全等实行有效监管,规范供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城镇供热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供热。对可能出现供热燃料紧张的地区,要实行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制度;对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企业,要有应对措施,必要时依法实行临时接管。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各地区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应当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对供热体制改革进行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方案。各地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引导城镇居民转变福利供热采暖观念。要认真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切实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的采暖保障工作,保障供热和安全。要将此项改革列入本地区“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抓紧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各项改革方案的出台均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做到民主、科学、公正、公开。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尽快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加强对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协调作用,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