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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煤矿厂需要哪些证件

执着的糖豆
内向的小甜瓜
2023-01-24 16:54:52

开煤矿厂需要哪些证件?

最佳答案
合适的哈密瓜,数据线
坚定的咖啡豆
2026-05-12 03:17:12

一、煤矿开采需要六证齐全,煤矿的六证又叫五证一照,指的是:

1、采矿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核发)

2、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管理部门核发)

3、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

4、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资格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

5、矿长资格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

6、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二、办理煤矿厂的条件:

1、煤场得要有《煤炭经营许可证》。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2、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6、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7、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煤矿厂的注意事项:

1、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2、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

3、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5、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6、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煤炭经营营业执照。

7、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8、煤炭经营企业设立条件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9、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0、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11、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最新回答
优秀的巨人
外向的太阳
2026-05-12 03:17:12

最低500万元。

注册公司的要求:

1、公司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如果找代办公司垫资,代办理的话10万以下可以办成这个公司。

2、现在申请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很困难,并不是说资质不够不给申请,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国家限定煤炭煤炭经营许可证发放,没有很强大的关系背景,现在都批不下来。

3、你可以买一个有煤炭证的公司下来做自己的平台,不过费用应该也要在10到30万左右。有些地方还不止这个价。

4、你分开与双方签合同,走账都是用你自己的平台公司,他们双方就很难接触到。

务实的小海豚
野性的钢笔
2026-05-12 03:17:12
注册煤炭贸易公司流程

一、工商局名称核准登记

1、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2、查名表格(名字3-10个,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地址、全体投资人签字)。

3、上海地区名+企业名称(字号)+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

4、提交各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

5、时间为5个工作日(分局到市工商局审核后确定名称是否可用)。

办理部门:工商局

二、刻章

1、全体股东章。

2、法人章。

3、财务章。

办理部门:刻章社

三、银行开立验资户

1、预约银行开立验资户(所需材料: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投资人的私章、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开户费,以上材料根据银行要求)。

2、2-5个工作日(具体根据开户银行不同时间不同)。

办理部门:银行

四、验资

1、银行询证函、对账单、进账单(银行直接邮寄会计师事务所)。

2、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租赁合同复印件、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验资业务说明书、验资事项说明书(给会计师事务所)。

3、出具验资报告。

4、资料齐全后3-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

五、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1、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2、公司章程。

3、股东会决议(两人以上)或股东决定(一人有限公司)。

4、验资报告。

5、法人、监事、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工商核对)。

6、公司设立申请书。

7、房产证、租赁合同原件。

8、代理材料。

9、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工商局

六、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6、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质量监督管理局

七、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7、公司章程复印件。

8、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9、车船登记表、承诺书。

10、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表(三份)。

11、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税务局

八、银行开设基本户: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公章、股东章、财务章、法人章。

8、办理时间10-15个工作日(银行不同时间不同,具体咨询银行)。

办理部门:银行

九、领开户许可证销验资户:

1、营业执照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公章、法人章、财务章、股东章。

5、股东身份证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当时谁开的验资户就谁销(有些银行有要求)。

8、贷记凭证和三排章。

缓慢的溪流
危机的煎蛋
2026-05-12 03:17:12

申请手续:

1、煤炭经营资格申请表;

2、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文件;

3、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4、注册资金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具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

6、固定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使用证明;(使用有效期在三年以上);

7、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使用权证和使用合同(包括场地面积、设施,使用期限三年以上);

8、环保设施现场图片及环保设施使用管理办法或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9、煤炭计量、质检设施使用证明。

扩展资料:

煤炭经营许可证

第一条 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 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 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煤炭经营许可证

标致的舞蹈
现实的歌曲
2026-05-12 03:17:1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以下简称《煤炭法》),加强北京市煤炭市场管理,规范煤炭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煤炭经营的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是全市煤炭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监督和管理。

各区县经济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初审、监督和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称煤炭包括各种生产、生活用煤及煤制品。第五条 煤炭经营许可证是从事煤炭经营资格的合法凭证,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章 申办煤炭经营许可证第六条 开办煤炭经营企业,经北京市经济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取得煤炭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第七条 申请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

1.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储煤场地;

4.符合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5.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且与煤炭经营量相适应的计量设备;

6.有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煤质检验设备及持证上岗的煤质化验人员;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从事型煤加工企业: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

2.有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加工场地,且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库棚;

3.型煤加工场所必须在市政府规定的无燃煤区域外;

4.符合煤炭加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申办煤炭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煤炭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经营场地证明文件(产权证明、租赁合同书);

5.专业人员有效证件。第三章 审批程序第九条 各煤炭经营企业将申办煤炭经营许可证所需的文件、资料,报所在区县经济委员会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审批。第十条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在收到区县经济委员会上报材料后,符合条件的,二十日内核发煤炭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将申报材料退回。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制度。煤炭经营企业应于每年一季度内,向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提交年检申请。

凡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煤炭经营企业,审批机关不予换发煤炭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销或核减煤炭经营项目的手续。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许可证注册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煤炭经营许可证注销登记时,应交回许可证的正本、副本,许可证被登记机关吊销后自行失效。第十三条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依法对煤炭经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第十四条 煤炭经营许可证不得转借、转让、涂改和伪造,除审批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扣留、收缴和吊销。第十五条 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颁发煤炭经营许可证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给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十六条 违反《煤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取得煤炭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由北京市经济委员会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六章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 已经取得煤炭经营许可证的煤炭经营企业,在有效期满后,需重新进行许可证申请。第十八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北京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