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申报
根据2016年底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要求,光伏发电项目需要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才可以拿到补贴。而要纳入规模管理,则需要先将项目录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并在线申请补贴目录。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的通知》,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
国家电网补贴项目:集中式风电项目数量为30个,核准/备案容量为2180.7兆瓦;集中式和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数量分别为60个、123个,核准/备案容量分别为1887.79兆瓦、43.71兆瓦;集中式生物质发电项目数量为13个,核准/备案容量为262兆瓦。具体项目明细应到国家电网官网查询。
法律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抓紧审核存量项目信息,分批纳入补贴清单。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的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所有项目应于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已全部容量完成并网。
(二)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按照规模管理的需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内,生物质发电项目需纳入国家或省级规划,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符合《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其中,2019年光伏新增项目,2020年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新增项目需满足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出台的新增项目管理办法。
(三)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获得价格主管部门批复。
通知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全额上网”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千瓦时,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15元、0.13元、0.13元/千瓦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仍然为0.42元/千瓦时。同时明确,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全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单价:元/千瓦时(含税)
注:1、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为1.05元/千瓦时。2、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3、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法定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4、今后,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
标准已经定了,但是广大光伏人还有电站业主依然还有很多问题,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好好解读下。
1、什么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什么是“全额上网”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指:自家安装的家用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一部分用于自家电器的用电消耗,剩余部分卖给国家电网。家用光伏电站发的所有电量,都可以享受国家0.42元/度的补贴,卖电给国家电网的部分电量按照当地脱硫电价回收(分阶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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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面电站
国家对地面光伏电站所发的电按照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进行收购,由于这个电价高于光伏发电成本,更远远高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是国家对光伏发电的一种鼓励性的补贴行为,因此有时候业内也称这个电价为“补贴”。地面电站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
那么,标杆电价为多少?你的电站应该执行哪个标准的电价呢?
1.1、如果你的电站在2016年1月1日前备案并在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了,则执行2015年的电价,具体见下图。
1.2、如果你的电站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备案,或者虽然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备案了、但在2016年6月30日之后建成并网的,则执行2016年的电价,具体见下图。
单位:元/千瓦时(含税)
2、分布式
2.1、全部自用模式
如果你的分布式电站采用的是全部自用模式,则收益来自节省的电费+补贴。
其中补贴指国家补贴0.42元/千瓦时(含税),也有省市出台了地方补贴政策。
2.2、余额上网模式
如果你的分布式电站采用的是自发自用余额上网模式,则收益来自节省的电费+补贴+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各地最新燃煤发电上网电价见下图。
注:上述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
2.3、全额上网模式
根据发改委政策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
因此,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项目的收益请参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来计算。具体可按照上文中的第一部分来算。
全额上网指:自家安装的家用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全部卖给国家电网。全额上网发电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2017年全国各地标杆电价是一类资源区0.65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7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85元/千瓦时。
2、那我们就来算算,明年并网的话,哪种模式更赚钱
以河北一座5.1kW的家用光伏电站为例,每年至少发电6120度。
1)全额上网
电站年收益:
6120度*1.05元/度(0.85电价+0.2河北补贴)=6426元(前3年)
6120度*0.85元/度=5202元
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假设一半自用一半上网。
①前三年收益:
Ⅰ补贴收益:3060度*0.62元/度(0.42国家补贴+0.2河北补贴)=1897.2元
Ⅱ节省电费:3060度*0.52元/度(河北居民电价)=1591.2元
Ⅲ卖电收益:3060度*0.97元/度(0.42国家补贴+0.2河北补贴+0.35脱硫燃煤电价)=2968.2元
即,前三年收益为1897.2+1591.2+2968.2=6456.6元
②后三年收益:
Ⅰ补贴收益:3060度*0.42元/度=1285.2元
Ⅱ节省电费:3060度*0.52元/度=1591.2元
Ⅲ余电上网部分:3060度*0.77元/度(0.42+0.35)=2356.2元
即,后三年收益为1285.2+1591.2+2356.2=5232.6元
对比就能发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前三年收益为6456.6元,之后收益为5232.6元。均比全额上网高出一点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下,节省的电费并不是到手的收益,而是指少花的钱。因此,单纯比较拿到手的钱的话,还是全额上网模式会多一些。
什么时间并网的人执行2017年标准?6.30是什么意思?跟我有关吗?
2016年12月31日前备案的项目,并且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的项目,才能执行2016年的补贴标准;而2017年1月1日后备案的项目,不管是当年什么时候建设完成并网,都执行2017年的补贴标准。所以家用光伏电站、或者是小型分布式项目的业主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用于“6.30”这个时间节点。此前曾有服务商问过小编:我的业主也是在6月30日前并网的,怎么执行的不是去年的补贴标准而是今年的呢?那就是因为业主的项目是今年才进入备案程序,而不是上一年12月31日备案的,所以只能执行今年的补贴标准了。通知中还提到一点,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
如果每年都调整,那标杆电价逐年下调是必然趋势。2017年比2016年低了0.13-0.15元/度。2018年可能会更低,虽然一度才一毛多,但累计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不过,根据中电联最新发布的数据,2019年1月份-8月份,我国新增光伏装机为1495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同比大幅下降54.7%。在业界看来,导致这一局面主要因为2019年度光伏补贴政策的改变,以及由此导致的政策推出时间延迟,而其中根源问题之一,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且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大幅下降,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国家补贴的 历史 使命似乎也已完成。
事实上,此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 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就曾明确,到2021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全面取消国家补贴(户用光伏是否包含其中尚未明确)。
以光伏为例,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2020年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即将进入意见征求阶段,而鉴于此,业界推测,2020年大概率将成为我国光伏电站(户用待定)享受国家补贴的最后一年。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按照相关办法,2012年以来,财政部累计安排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超过4500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866亿元。
财政部介绍,一方面,对于新增项目,一是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目前已经公布了第一批共计2076万千瓦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二是调控优化发展速度,加大竞争配置力度,明确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通过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的项目,有效降低新建项目补贴强度。三是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补贴强度降低的政策措施,新建陆上风电2019年和2020年的最低指导价已经分别下降到每千瓦时0.34元和每千瓦时0.29元,在局部地区已经低于煤电标杆电价;新建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的指导价已经下降到每千瓦时0.4元,通过加大竞争配置力度可进一步降低补贴强度。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新增规模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缓解补贴缺口扩大趋势。
另一方面,对于存量项目,一是拟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简化拨付流程;二是通过“绿证”交易和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减少补贴需求;三是与税务部门保持沟通,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收入。通过上述措施,可逐步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
光伏发电2018新政策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三)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四)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
(五)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
(一)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二)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一)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二)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三)各地、各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时,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确保充分竞争和建设质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的项目及上网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抄送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
扩展资料:
对于新政作出的规模安排,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光伏发电当前发展的重点需要从扩大规模转到提质增效、推进技术进步上来。
需要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优化发展规模,提高运行质量,推动行业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
针对去泡沫是否会伴随光伏行业大调整,《北京商报》刊文称:“新增装机的大幅缩水,无疑将令国内光伏制造业承受巨大压力,设备降价引发的新一轮行业洗牌在所难免。更有多家机构都发布预测称,受新政影响,今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可能较去年大幅下滑三成多,可能仅有3500万千瓦左右。”
北极星电力网评价称:“一声巨雷,整个行业瞬间“沸腾”,数万光伏人彻夜未眠,悲观情绪开始笼罩全行业。”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却认为:“由于光伏电站组件价格下调,安装价格也会下调,投资回报率并没有减少太多,因此今年分布式光伏的新建热度并不一定会下降太多。
根据《通知》,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允许最高上浮20%,此举为自2010年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进行的首次调整。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周大地表示:“我国天然气进口依存度已经接近40%,为保证天然气供应,要求价格机制要向市场化方向逐步靠拢,居民用气价格也跟随市场浮动起来。”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也认为:“价格倒挂不能反映成本。此前的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为上限价格管理,无法及时准确反映供需变化,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则提出“执行争议不断,加大监管难度”的问题,“市场供需紧张下,面对价格差,企业有强烈动机把居民用气倒给非居民,政府监管也很困难,价格信号失真造成市场扭曲和混乱”。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民网-能源舆情:三部门发布最严光伏新政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