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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经贸委、财政厅、煤炭厅关于云南省乡镇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健壮的缘分
顺心的老师
2023-01-24 14:47:28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经贸委、财政厅、煤炭厅关于云南省乡镇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最佳答案
暴躁的水壶
背后的魔镜
2026-05-14 18:54: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务院1994年12月28日发布的第169号令《乡镇煤矿管理条例》,促进我省乡镇煤矿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乡镇煤矿在生产成本价内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简称维简费),属于专用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分级管理,确保乡镇煤矿自我发展的后劲。第三条 乡镇煤矿维简费实行提取上缴和开支使用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坚持先收后支,按计划审批项目,做到有计划、有预算、有检查、有决策。第四条 乡镇煤矿维简费的提取由煤矿企业法人负责,乡镇政府和县级煤炭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纳入对矿长考核的内容之一。第二章 提取维简费的范围和标准第五条 凡在我省开办的县办、乡镇办、村办集体煤矿企业,私营煤矿企业,个体煤矿企业均执行本办法。第六条 维简费提取标准按煤矿企业当年当月实际产出原煤量计算,结合我省原煤售价和生产方式规定为:(1)井工生产的烟煤、无烟煤每吨提取10.4元;(2)井工生产的褐煤每吨提取8元;(3)露天矿生产的褐煤每吨提取6元。

维简费提取标准,应在煤炭销售价内提取,不允许在煤价外对用户新增维简费项目加收费用,也不能因此而擅自提高煤价。第七条 维简费的矿留和上缴比例:

煤炭生产企业按原煤产量提取的吨煤维简费矿留和上缴比例定为:矿自留75%,上缴县煤炭局16%,地区煤炭局4%,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4%,省救护支队1%。第八条 维简费提取按标准进入煤矿生产成本,煤矿企业于次月从煤炭销售收入中上缴县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委托的银行专户存储。第三章 维简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第九条 维简费的使用及其范围:

维简费的使用只能用于维持煤矿简单再生产,不能挪作他用。使用范围是:

1.3万吨/年以下矿井,维简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实现矿井“五消灭”,购置安全设备,本矿点的环境治理;

2.3万吨/年及其以上矿井,维简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实现矿井“五消灭”,购置安全设备,设备更新,生产环节补套工程;

3.县级煤炭主管部门提取的维简费,主要用于矿区公用工程(为矿区公路、供电、排水工程等),扶持骨干矿井,矿区环境治理;

4.省、地级煤炭主管部门提取的维简费原则上从什么地方提取应返回到什么地方,但亦可作调剂使用。主要用于补助新技术推广应用、扶持骨干矿井、完善交通通讯等;

5.省救护支队提取的维简费,主要用于购置救护装备、完善交通、通讯设备、救灾时费用支出的补助等;

6.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属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其他费用。第十条 维简费的管理按“先提后用,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

1.煤矿企业必须按当月实际产量数足额(包括自留维简费)上交维简费,煤矿企业应以当月销售收入中提取维简费于次月20日前上缴维简费给开户银行,专户存储。

2.煤矿企业不得借口不缴或者截留维简费,挪作他用;

3.煤矿企业使用维简费必须按管理权限申报项目,编制计划,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维简费;

4.受托银行建立专户存储维简费的管理制度,负责资金监督和管理,按期收缴,按规定付息,按计划审批项目及时返还资金,保证煤矿维简费的支出。第四章 使用维简费用项目的管理权限划分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凡使用维简费的工程、设备购置等项目,必须编报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凡使用维简费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和设备购置项目,由煤矿企业上报项目内容,编制预算和用款计划,经县级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凡使用维简费在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及设备购置,由煤矿企业上报项目内容,编制预算和用款计划,经县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查,经地(州)级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3.凡使用维简费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煤矿企业提出项目内容,编制预算和用款计划,经县、地(州)煤炭部门审查,报省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4.各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使用维简费的项目计划抄报专储银行,银行按项目计划进度拨款交负责资金监督。第五章 维简费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二条 县人民政府的煤炭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乡人民政府负责对乡镇煤矿企业提取维简费的检查监督,每半年检查一次维简费收缴情况,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汇报。

最新回答
会撒娇的方盒
乐观的魔镜
2026-05-14 18:54:30

需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开采证》、《工商营业执照》。

一、先到工商部门核名,二、到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三、到安全管理局进行审批。四、到环保局进行测评。五、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六、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一、办事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xx(你所在的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

二、适应范围

本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三、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采矿许可证》、《非煤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证》,由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报告。

四、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批准文件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工本费每证50元

六、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报市安监局批复

七、办理时限

15天

清爽的心锁
温婉的鲜花
2026-05-14 18:54:30
矿长、副矿长任职基本条件:

(一)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 从事煤矿井下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煤炭院校毕业生工作3年以上,具有煤矿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三) 遵纪守法,掌握国家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四) 依法取得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签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五) 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规定。

第五条 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

(一) 申请:申请矿长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向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领取《山东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审查表》,按要求填写后,报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

(二) 初审:区(市)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按本办法第四条要初审合格的,报市煤炭局;

(三) 审核:市煤炭局对申请人条件审核合格的,统一送交山东省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

(四) 培训:经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书;

(五) 取证:申请人持《山东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审查表》、培训合格证书,向山东省煤炭局申请颁发矿长资格证。

第六条 副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按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办理。培训机构由市煤炭局指定,资格证由市煤炭局颁发。

第七条 矿长、副矿长资格证从签发之日起生效。持有矿长资格证的人员,可在本矿担任矿长职务。未取得矿长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任命为矿长职务。

第八条 市煤炭局定期组织矿长、副矿长复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矿长建议取消矿长资格,对考试不合格的副矿长直接取消矿长资格。

第九条 煤炭管理部门在对煤矿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煤矿违反本规定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煤炭局负责解释

结实的砖头
干净的小兔子
2026-05-14 18:54:30
中煤水文地质局隶属中国煤炭总局,下属多个单位,其中中煤水文局一二三四地质队都在山西进行施工,中煤水文局一队是在平朔、大同地区,二队是在邢台和山西交界处,三队也是在山西北部,四队的规模和设备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