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首批新能源客车正式投入运行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首批新能源公交车启动仪式于7月14日举行。累计投入运营节能新能源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50辆。呼和浩特是国家节能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第二批试点城市,也是公共服务领域国家节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精神,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呼和浩特市节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领导小组经过大量前期调研,完成了电动汽车的选型工作,最终决定由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提供50辆新能源客车,总金额3540万元。目前,呼和浩特市第二批150辆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也已启动。据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副局长云介绍,未来呼和浩特市将逐步扩大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使用范围。到2012年底,全市计划在公交车、市政服务车、公务员用车等领域发展节能新能源汽车600辆。
由呼和浩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高海拔寒冷城市电动公交车大规模运行性能分析”近日在北京顺利通过科技部项目验收组验收。呼和浩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电力研究院、呼和浩特公交总公司等单位成立课题组,完成了上述课题。课题组通过对技术指标、售后服务、市场反应等方面的分析,为呼和浩特市购买新能源客车提供了技术依据。课题组参与公交线路示范运营,遴选运营线路16条,推广应用气电混合新能源公交车400辆;课题组为维修服务站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制定了《新能源混合动力客车定期检验维修制度》,规范和规范维修工作。同时,课题组还参与了充电站建设规划的制定,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卡管理子系统的开发,以及动力电池云监控系统购买的技术支持。研究团队协助呼和浩特市公交总公司完成《呼和浩特市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运营绩效分析报告》和《呼和浩特市公交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情况报告》。
在国家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指出,将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如果满足示范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交四部委,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宝工商城提示您,只有进入示范名单的城市,才能推广新能源汽车,当地消费者才能在本地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
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
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
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
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
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
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第二批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名单:
沈阳,长春,哈尔滨,泸州市,淄博市,临沂市,潍坊市,聊城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江苏省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扬州市)
贵州省城市群(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
云南省城市群(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除了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外,很多城市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纷纷出台地方补贴政策,也就是说可以获得国家+地方双重补贴。这些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海口、天津、大连、苏州、西安、武汉、湖南等。地方城市的补贴政策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略有不同。像北京地区按照国家标准1:1进行补贴,上海则对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额度为4万元/辆,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的补贴额度为3万元/辆。
2路、特3路、7路、12路、19路、20路、24路、31路、32路、33路、34路、37路、38路、39路、42路、60路、62路、66路、68路、71路、73路、76路、78路、81路、82路、84路、88路、92路、102路、110路、113路、203路、301路、S5路、K6路、K7路、二环1号线、二环2号线、马鬃山滑雪场专线。
呼和浩特,通称呼市,旧称归绥,内蒙古自治区辖地级市、首府,Ⅱ型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我国北方沿边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市共辖4个市辖区、4个县和1个旗,总面积1.72万平方千米,其中建成区面积260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