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煤炭销售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煤矿商品煤计量在平等交易、合法经营等方面越来越重要。为了加强商品煤的计量管理工作,使外销煤炭计量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煤矿要重视商品煤计量工作。凡销售的煤炭都要用合格的计量器具严格进行计量。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煤矿装火车、装汽车外运销售的煤炭的计量。第四条 煤矿销售商品煤必须设置计量器具。装火车销售煤炭要安装轨道衡,装汽车销售煤炭要安装地中衡。根据装车点的情况不同,也可选用国家计量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的计量器具;暂未设置计量器具的煤矿,可采用检尺方法计量煤炭;凡新建的矿井,如未安装商品煤计量器具,不能验收投产。第五条 煤矿要认真管理好计量器具。使用衡器计量煤炭的煤矿,要严格执行国家计量部门颁发的有关衡器使用管理规定。采用检尺方法计量煤炭的煤矿,要定期用标准钢尺校准所有的尺子,如发现弯曲变形或刻度不清,即应换用新尺。第六条 煤矿必须配备专人,负责轨道衡、地中衡等计量器具有管理、维护、保养工作。每台轨道衡和地中衡都要建立安装、大修、维护、检定和使用的技术档案。要坚持对轨道衡、地中衡的月保养、旬检查制度,以保持衡器在使用中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规定的准确度。第七条 各矿务局都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维修管理机构。配备衡器较多的矿务局,应成立专职维修队,负责衡器的日常维护和大修。第八条 轨道衡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取得检定合格证后,方可使用。采用检尺方法计量煤炭,必须按照煤炭部颁发的《煤炭装车检尺计量手册》的规定,每季度测定一次煤炭的视密度。第九条 煤矿要重视商品煤计量器具的技术改造。对静态机械轨道衡和地中衡要进行电子技术改造,实现量值自动显示和打印。第十条 煤矿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计量法规,制定计量人员的岗位经济责任制,并认真实施。第十一条 轨道衡、地中衡计量人员,要熟悉衡器的技术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称量方法,准确做出称量记录,填写单据。检尺计量人员,要熟练掌握量车划线的计算和操作方法。各矿务局要对计量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证书。计量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第十二条 计量人员要按规定认真操作计量器具和进行计量作业,做到车车计量准确,不允许煤车重量此亏彼补,不允许静态轨道衡以动态计量。采用检尺方法计量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量车、划线、平车。第十三条 煤矿使用经电子技术改造的静态机械轨道衡计量煤炭时,要将称量结果打印一式两份,局、矿各存一份。称量记录要保存一年。第十四条 要加强地中衡计量的管理,对外运煤炭汽车的空车、重车每次都必须称量,并做好详细记录。用电子技术改造的地中衡计量煤炭时,要将称量结果打印一式两份,煤矿、用户各执一份。第十五条 计量人员要经常保持衡器台面及磅房内外的清洁。衡器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和零点调整。如发现技术状态不良,计量不准时,应停止使用,通知检修人员安排检修,并经校准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六条 煤矿装车点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装车计量检查人员。装车计量检查人员,装车前要检查空车是否符合装载条件(例如:车内杂物是否清扫干净,车门是否关好,是否修堵好车辆漏洞等等);装车计量后,要检查煤车是否按规定装载,是否进行平车或洒浆,符合要求后,方准外运。第十七条 各级主管部门要督促煤矿搞好商品煤计量工作。同时,煤矿应经常征求用户意见,接受政府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煤矿的煤炭计量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煤炭计量工作,督促计量人员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衡器管理不善、商品煤计量不准、不按规定进行计量作业时,要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事故的性质,按照岗位经济责任制的规定,对有关人员作出经济处罚。第十九条 各省(区)煤炭厅(局、公司)要定期对所属局矿的商品煤计量工作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内容包括:抽查一定数量的煤车重量;轨道衡是否取得本检定周期的合格证,以及轨道衡使用、维护、保养情况;对采用检尺方法计量的煤矿,要检查采用的煤炭视密度是否为本季度所测定,是否按规定进行量车、划线、平车。如发现煤矿使用未经检定的、非检定有效期内的轨道衡,以及采用非本季度测定的视密度计量煤炭时,应立即制止,限期改正。
1吨标准煤就是29271200kJ(29271百万千焦,29.3吉焦)。
我国常用的能源与标准煤的单位重量折算比率是:原煤为0.714,原油为1.429。天然气按每立方米9 310千卡计算,折合标准煤1.33公斤。水电按历年火电标准煤消耗定额折合计算。
扩展资料:
折算标准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某种能源实际热值(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在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之前,首先测算各种能源的实际平均热值,再折算标准煤。
平均热值也称平均发热量,是指不同种类或品种的能源实测发热量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为:
平均热值(千卡/千克)=Σ[某种能源实测低位发热量(千卡/千克)× 该能源数量(吨)]/能源总量(吨)
标准煤的计算尚无国际公认的统一标准,1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中国、前苏联、日本按7000千卡计算,联合国按6880千卡计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标准煤
m是煤的质量,q是煤的热值
烟煤的热值:3*10^7j/kg
当然一些仪器也可以测量
例如用氧弹测热仪进行测量。
具体看下面
标准煤亦称煤当量,是将不同品种、不同含热量的能源按各自不同的含热量折合成为一种标准含量的统一计算单位的能源。能源的种类不同,计量单位也不同,如煤炭、石油等按吨计算;天然气、煤气等气体能源按立方米计算;电力按千瓦小时计算;热力按千卡计算。为了求出不同的热值、不同计量单位的能源总量,必需进行综合计算。由于各种能源都具有含能的属性,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转化为热,所以选用各种能源所含的热量作为核算的统一单位。常用的统一单位有千卡、吨标准煤(或标准油)。我国目前采用标准煤为能源的度量单位。国际制单位为焦耳。折算的方法是:以7000千卡度量各种燃料、动力能源。
能源折标准煤的折算系数=某种能源每千克实际热值/每千克标准煤热值(7000千卡)。
在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之前,首先应测算各种能源的实际平均热值,再折算标准煤。平均热值也称平均发热量,是指不同种类或品种的能源实测发热量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为:
平均热值(千卡/千克)=∑(某种能源实测低位发热量)(千卡/千克)×该能源数量(吨)/能源总量(吨)
标准煤的计算目前尚无国际公认的统一标准,1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中国、前苏联、日本按7000千卡计算,联合国按6880千卡计算。
煤的发热量,是先检出水份、挥发份、灰份后,算出固定碳的含量,再通过公式,求出发热量。
选我!
煤炭的单位能量(热量),代表的含义是每公斤兆焦耳,MJ/kg=k.kJ/kg ,是国际制(ISO)单位;还有一个工程制单位:每公斤大卡(kcal/kg),它们之间的换算系数是4.186
即:kcal/kg = 4.186kJ/kg = 4.186x10-3.MJ/kg
还要注意:为了区别“毫”,“兆”的代号用大写“M”。
“水分”对煤炭的加工利用有很大影响。水分在燃烧时变成蒸汽要吸热,因而降低了煤的发热量。煤炭中的水分可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一般以内在水分作为评定煤质的指标。煤化程度越低,煤的内部表面积越大,水分含量越高。
“灰分”是煤炭完全燃烧后剩下的固体残渣,是重要的煤质指标。灰分主要来自煤炭中不可燃烧的矿物质。
矿物质燃烧灰化时要吸收热量,大量排渣要带走热量,因而灰分越高,煤炭燃烧的热效率越低;灰分越多,煤炭燃烧产生的灰渣越多,排放的飞灰也越多。一般,优质煤和洗精煤的灰分含量相对较低。
扩展资料:
在地表常温、常压下,由堆积在停滞水体中的植物遗体经泥炭化作用或腐泥化作用,转变成泥炭或腐泥;泥炭或腐泥被埋藏后,由于盆地基底下降而沉至地下深部,经成岩作用而转变成褐煤;当温度和压力逐渐增高,再经变质作用转变成烟煤至无烟煤。
泥炭化作用是指高等植物遗体在沼泽中堆积经生物化学变化转变成泥炭的过程。腐泥化作用是指低等生物遗体在沼泽中经生物化学变化转变成腐泥的过程。腐泥是一种富含水和沥青质的淤泥状物质。冰川过程可能有助于成煤植物遗体汇集和保存 。
在整个地质年代中,全球范围内有三个大的成煤期:
1、古生代的石炭纪和二叠纪,成煤植物主要是孢子植物。主要煤种为烟煤和无烟煤。
2、中生代的侏罗纪和白垩纪,成煤植物主要是裸子植物。主要煤种为褐煤和烟煤。
3、新生代的第三纪,成煤植物主要是被子植物。主要煤种为褐煤,其次为泥炭,也有部分年轻烟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煤炭
答:每吨原煤相当于0.7143吨标煤,换算公式是:标准煤量=原煤量*0.7143。例如:
1吨原煤换算成标准煤量:1*0.7143=0.7143(吨);
标准煤量=原煤量*原煤低位发热量/标准煤低位发热量。
扩展内容:
标准煤是指热值为7 000千卡/千克 (公斤) 的煤炭。它是标准能源的一种表示方法。由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及其他能源的发热量不同,为了使它们能够进行比较,以便计算、考察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能源消费量及其利用效果,通常采用标准煤这一标准折算单位。我国常用的能源与标准煤的单位重量折算比率是:原煤为0.714,原油为1.429。天然气按每立方米9 310千卡计算,折合标准煤1.33公斤。水电按历年火电标准煤消耗定额折合计算。
折算标准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某种能源实际热值(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
在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之前,首先测算各种能源的实际平均热值,再折算标准煤。
平均热值也称平均发热量,是指不同种类或品种的能源实测发热量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为:
平均热值(千卡/千克)=Σ[某种能源实测低位发热量(千卡/千克)× 该能源数量(吨)]/能源总量(吨)
标准煤的计算尚无国际公认的统一标准,1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中国、前苏联、日本按7000千卡计算,联合国按6880千卡计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标准煤
标准煤亦称煤当量,具有统一热值标准的能源计量单位。我国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为7000千卡。将不同品种、不同含量的能源按各自不同的热值换算成每千克热值为7000千卡的标准煤。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某种能源实际热值(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
在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之前,首先测算各种能源的实际平均热值,再折算标准煤。平均热值也称平均发热量,是指不同种类或品种的能源实测发热量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为:
平均热值(千卡/千克)=Σ[某种能源实测低位发热量(千卡/千克)×该能源数量(吨)]/Σ能源数量(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