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发电是什么?
问题一:生物质发电属于产业调整目录中的哪个? 5分 新能源
问题二:什么是生物质能及生物质能发电 1 引言
生物质发电以秸秆(包括棉花、小麦、玉米等秸秆)以及农林废弃物(如树皮)为原料,通过直燃发电的技术产生绿色电力,除了可以增加清洁能源比重、改善环境,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意义重大。
我国利用农林废弃物规模化发电尚处于起步阶段,生物质发电技术不成熟、项目造价高,总投资大,运行成本高,尽管国家给予了电价优惠政策,但盈利水平还是不如常规火电。究其原因,一是单位造价高,二是燃料成本高,三是生物质发电企业实际税率太高。《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农林废弃物生物质发电应享受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但相关政策和措施尚未出台。
在国外,以高效直燃发电为代表的生物质发电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丹麦率先研发的农林生物质高效直燃发电技术被联合国列为重点推广项目。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印度、巴西和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也积极研发或者引进技术建设相关发电项目。在国土面积只有我国山东省面积1/4强的丹麦,已建立了15家大型生物质直燃发电厂,年消耗农林废弃物约150万吨,提供丹麦全国5%的电力供应。国外鼓励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价格激励、财政补贴、减免税费等方面,力度非常大。
2 生物质燃料发电
2.1生物质燃料
生物质能源是以农林等有机废弃物及利用边际土地种植的能源植物为主要原料进行能源生产的一种新兴能源。能源问题是2l世纪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能源问题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难题,石化能源不仅不可再生,储量有限,且燃烧后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氮、硫的氧化物及其他一些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环境,导致温室效应、全球气候变暖、生物物种多样性降低、荒漠化等诸多生态问题。在2010~2020年,全球的能源使用模式可能快速转变,再生能源定会取代石化燃料。
生物质燃料包括植物材料和动物废料等有机物质在内的燃料,是人类使用的最古老燃料的新名称。生物质燃料多为茎状农作物经过加工产生的块装环保新能源,其直径一般为6~8毫米,长度为其直径的4~5倍,破碎率小于1.5%~2.0%,干基含水量小于10%~15%,灰分含量小于1.5%,硫含量和氯含量均小于0.07%,氮含量小于0.5%。
按照生物质的特点及转化方式可分为固体、液体、气体3种生物质燃料。我国生物质能源的利用包括畜禽粪便发展沼气、农作物秸秆生产燃气、粮食作物转化能源作物以及油料作物转化为生物质柴油这四大类。不同的燃料产生不同的热值。
2.2生物质燃料发电概念
生物质燃料发电是利用生物质所具有的生物质能进行的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种,一般分为直接燃烧发电技术和气化发电技术。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
生物质能直接燃烧发电是以农作物秸秆和林木废弃物为原料,进行简单加工,然后输送到生物质发电锅炉,经过充分燃烧后产生蒸汽推动汽轮发电机发电的高新技术。燃烧后产生的灰粉有加工成钾肥返田,该过程将农业生产原本的开环产业链子转变为可循环的闭环产业链,是完全的变废为宝的生态经济。
生物质气化发电技术又称生物质发电系统,利用气化炉把生物质转化为可燃气体,经过除尘、除焦等净化工序后,再通过内燃机或燃气轮机进行的发电。过程包括三方面:生物质气化;气体净化;燃气发电。既可以解决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又可以解决各种有机废弃物的环境污染。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生物质气化发电技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研究和应用,并日趋完善。
2.3生物质燃料发电的意义
缓解能源短缺的危机;增加我国清洁能源比重;改善环境;扩大乡镇产业规模,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秸秆发电的主要燃料,来源于小麦......>>
问题三:生物质发电厂一般有多少人 100人左右。
问题四:生物质发电的原理是什么,前景怎么样? 所谓生物质发电,就是利用秸秆、稻草、蔗渣、木糠等植物燃料直接燃烧或发酵成沼气后燃烧,燃烧产生的热量使水蒸汽带动汽轮机发电。目前国内最大的机组为1.5万千瓦,主要是将平原地带农民废弃的麦杆、稻草拿来燃烧发电,燃烧后的草木灰作为肥料,国家视作清洁能源,有政策补贴,但目前已运行的机组基本上亏损.......
生物质发电主要是利用农业、林业和工业废弃物为原料,也可以将城市垃圾为原料,采取直接燃烧或气化的发电方式。
近年来中国能源、电力供求趋紧,国内外发电行业对资源丰富、可再生性强、有利于改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物质资源的开发利用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于是生物质能发电行业应运而生。
世界生物质发电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世界性的石油危机爆发后,丹麦开始积极开发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行秸秆等生物质发电。自1990年以来,生物质发电在欧美许多国家开始大发展。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生物质资源十分丰富,各种农作物每年产生秸秆6亿多吨,其中可以作为能源使用的约4亿吨,全国林木总生物量约190亿吨,可获得量为9亿吨,可作为能源利用的总量约为3亿吨。如加以有效利用,开发潜力将十分巨大。
为推动生物质发电技术的发展,2003年以来,国家先后核准批复了河北晋州、山东单县和江苏如东3个秸秆发电示范项目,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并实施了生物质发电优惠上网电价等有关配套政策,从而使生物质发电,特别是秸秆发电迅速发展。
最近几年来,国家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等大型国有、民营以及外资企业纷纷投资参与中国生户质发电产业的建设运营。截至2007年底,国家和各省发改委已核准项目87个,总装机规模220万千瓦。全国已建成投产的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超过15个,在建项目30多个。可以看出,中国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发展正在渐入佳境。
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未来将建设生物质发电550万千瓦装机容量,已公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也确定了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3000万千瓦的发展目标。此外,国家已经决定,将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及检测认证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总的说来,生物质能发电行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问题五:生物质发电的优点 由于生物质发电所用的原料生物质在生长时需要吸收二氧化碳,因此它抵消了燃烧时排放的二氧化碳,可以说利用它发电是一种无碳排放的发电,这是优点之一。优点之二是它发电时,由于其本身的含硫量较低,因此它的硫排放也是较低的。优点之三是使农业的废弃物得到利用,农业的废弃物包括秸秆、牲畜的排泄物等,这样构成一个循环经济体系。优点之四是较低的成本,在有国家对生物质发电补贴的情况下,生物质发电的绩资回收得到较好的保证。
问题六:生物质发电如何审批 首先你得申请允许展开项目前期工作的函,这个现在应该都是省级发改委批复的。但你得先向项目建设地的一般是县一级的发改局提交申请,材料有项目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企业简介和营业执照;然后等待发改局逐级向上申请;
取得这个函后,你就可以展开前期工作了,包括编制项目申请、环评呀、安评等等;
接着就是申报可研了,附上相关的协议呀、入网许可、土地使用证等等。
其实在取得前期那个函件时,他就会告诉你接下来需要干工作和需要提供的文件。
就这样,如有更多需要,可联系我
问题七:为什么要用生物质燃料作为发电的首选 生物质燃料是可再生能源污染比煤少,成本有比燃油燃气省;其次,充分的利用的农作物的秸秆,减少了露天焚烧秸秆对大气的污染同时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问题八:以下哪个不属于生物质发电的特点 个人认为首先排除B。
因为通常我们会说某某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所以兴趣具有广泛性。
其次排除A。
人的兴趣爱好可能很广泛,但通常会指向某一领域,也就是说具有指向性。 再来排除D。“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问题九:生物质发电的发展意义 1.增加我国清洁能源比重2.改善环境3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由于生物质能的发热量比煤的低,在设计锅炉时,炉膛的热力参数(如炉膛容积热负荷、炉排面积热负荷、炉膛出口烟气温度等)是按照生物质的发热量来设计的;烧煤时,这些参数的实际值将不同于设计值,由此会带来炉膛、炉排结渣,蒸汽参数严重设计值等后果。由此,一般来说,烧煤是危险的;但是否可以部分掺烧尚不好说。
(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多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下降,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得到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明显提高,我国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二)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市场化程度偏低.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监管能力薄弱,国家环境监测、信息、科技、宣教和综合评估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
(四)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二、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六)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七)环境目标.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和农村饮水水质、全国地表水水质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好转,草原退化趋势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趋势减缓,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村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三、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八)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要认真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地区的主导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生产环节,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在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回收,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生态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
(十)积极发展环保产业.要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十一)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把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水库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太湖、滇池、巢湖作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把渤海等重点海域和河口地区作为海洋环保工作重点.严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
(十二)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着力解决颗粒物、噪声和餐饮业污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城市建设应注重自然和生态条件,尽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物等自然遗产,努力维护城市生态平衡.
(十三)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原煤洗选步伐,降低商品煤含硫量.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扩)建燃煤电厂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厂外,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2004年年底前投运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电厂,应在2010年底前安装脱硫设施;要根据环境状况,确定不同区域的脱硫目标,制订并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对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电厂,限期改造或者关停.制订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开展试点示范.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积极发展核电,有序开发水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十四)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十五)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态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经济社会发展要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发展适应抗灾要求的避灾经济;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要充分考虑生态用水.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做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岛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十六)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全面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国家对核设施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管.核电发展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废物处理处置等问题;加强在建和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快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步伐;加强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督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
(十七)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国家环保重点工程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从“十一五”开始,要将国家重点环保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国家重点环保工程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五、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十八)健全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要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生态保护、遗传资源、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核安全、循环经济、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工作.通过认真评估环境立法和各地执法情况,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作出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完善环境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努力使环境标准与环保目标相衔接.
(十九)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开展旅游或者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强部门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完善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机制,研究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制度.
(二十)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按照区域生态系统管理方式,逐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国家加强对地方环保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健全区域环境督查派出机构,协调跨省域环境保护,督促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监督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环保工作和重点单位的环境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环保监管机制.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所辖范围有关的环境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进一步总结和探索设区城市环保派出机构监管模式,完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责令严重污染单位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完善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配合司法机关办理各类环境案件.
(二十一)加强环境监管制度.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建或者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生态治理工程实行充分论证和后评估.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时制订和调整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目录.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环保总局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出境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国家加强跨省界环境执法及污染纠纷的协调,上游省份排污对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赔付补偿的具体办法由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二十二)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当前,地方政府投入重点解决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和完善,国家继续安排投资予以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定员定额标准,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切实解决“收支两条线”问题.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有关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二十三)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政府定价要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对市场调节的价格也要进行有利于环保的指导和监管.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有利于发展的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实行全额收购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依法取缔.对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环保事业的捐赠依法给予税收优惠.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
(二十四)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单位加快转制改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并强化监管.对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实行扶持政策,并给予税收优惠.生产者要依法负责或委托他人回收和处置废弃产品,并承担费用.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实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二十五)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将重大环保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开展环保战略、标准、环境与健康等研究,鼓励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饮水安全、核安全等领域的研究,组织对污水深度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洁净煤、汽车尾气净化等重点难点技术的攻关,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六)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规范环保人员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各级人民政府要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领导干部充实环保部门.下级环保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级环保部门的意见.按照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有关要求,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要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金环工程”,实现“数字环保”,加快环境与核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二十七)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区、市)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公布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并实行投资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八)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环保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积极宣传我国环保工作的成绩和举措,参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湿地保护、臭氧层保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核安全等国际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的谈判,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进程.要完善对外贸易产品的环境标准,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和进口货物的有害物质监控体系,既要合理引进可利用再生资源和物种资源,又要严格防范污染转入、废物非法进口、有害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流失.
六、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二十九)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抓住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部门都要有一位领导分管环保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环保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目标.各级人民政府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并接受监督.
(三十)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逐步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要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坚持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环保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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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保护环境是全民族的事业,环境宣传教育是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方式.要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把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及时报道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措施,宣传环保工作中的新进展新经验,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加强环保人才培养,强化青少年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保科普活动,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三十二)健全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规范环境信息的发布.抓紧编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经济综合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建设、国土、水利、农业、林业、海洋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要将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方和企业,要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
(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规定,强化用地审查、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加大环评区域限批力度,强化生产许可证管理,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
(三)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关停小火电1300万千瓦,淘汰水泥、钢、铁、电解铝、铁合金、小机焦、电石、平板玻璃、造纸行业的落后产能。实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
(四)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国家安排资金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流域工业废水处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
(五)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力争2008年底全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全面启动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
(七)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制度。
(八)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公布今年需开工建设的烟气脱硫电厂名单,年终公布建设情况。尽快建立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核查督察及评估通报制度,强化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
(九)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适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完善生物质能发电价格管理办法,推进环保收费改革。适时启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十)完善节能减排法规和标准。
(十一)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十二)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光伏是一座城市优化能源结构,推动“双碳”建设的重要抓手。
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将来会占据世界能源消费的重要席位,不但要替代部分常规能源,而且将成为世界能源供应的主体。未来的能源互联网将在现有电网基础上,通过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实现能量和信息双向流动的电力互联共享网络。
随着光伏发电等波动性电源比例的提高,要求电源侧具备更大的调节能力,分布式储能将得到普及,主动式配电网也将应运而生。太阳能发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储能互补发电,并与负荷一起形成既可并网、又可孤网运行的微型电网,将是太阳能发电的一种新应用形式,既适用于边远农牧区、海岛供电,也适合联网运行作为电网可控发电单元。
光伏产业的不断深入发展,各行业也借助了光伏的自身优势开展应用,如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光伏水泵、光伏园区、光伏充电桩、光伏智慧路灯等等。
从数字化角度阐述下光伏行业未来发展模式:
实现大型室外光伏发电时运作状态实时监测,电站负荷情况、设备管控等信息的互联互通。数字孪生不同环境场景下的光伏电站。减少室外光伏发电站运维管控的人为操作成本与危害,实现无人值守的室外光伏电站新形势。
通过现场取景、卫星图等方式,进行场景搭建,人工摆放向日镜模型,向日镜从发电塔向外扩散排布,真实还原装机分布效果,场景从上往下看就像一朵巨大的向日葵,场景中心为发电塔,镜子作为反射太阳光的媒介,发电塔相当于一个大型的热量吸收器,一次性接收成百上千个向日镜同时折射出的热量再经过热能交换,推动汽轮发动机发电。通过图扑引擎的渲染功能,真实还原发电塔吸收热量的效果。
光热电站信息监测
通过点击交互场景中的发电塔模型,以二维弹窗形式弹出发电塔相关信息,与后台数据进行联动,接入真实数据,展示发电塔发电情况与发动机运行状态,做到实时监测管理。
光伏电站信息监测
通过对接数据接口可实现监测各方阵内汇流箱(包括母线电压、机箱温度、电流)数据,当出现告警时,可对模型进行染红闪烁显示,方便运维人员快速定位排查问题,足不出户即可实时查看设备相关指标,可结合算法实现数据分析,短时间内若出现数据异常变化的情况,提前进行告警,提醒相关人员及时做出决策。
同时接入了箱变(包括箱变油温、电压和电流)、逆变器(包括今日发电量、总有功功率、总无功功率、总功率因素、逆变器效率)、升压站相关数据,全面监测电站运行状况,由于场景比较大,做了点击设备模型视角拉近处理,可更直观的查看设备相关信息。
以往以节能降碳为主的理念,应该转变为多使用可再生能源。不少太阳能光伏企业已经在发展光储充一体化系统,这和互联网等科技企业的写字楼、车棚、电动汽车的使用等可以有机结合。科技企业还可以参与到与碳中和相关的数字化平台、物联网设备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
加强政策扶持新能源经济战略,国家相关部委推出太阳能屋顶计划。太阳能屋顶就是在房屋顶部装设太阳能发电装置,利用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进行发电,以达到节能减排目标。
采用轻量化三维建模技术, 1:1 高仿真还原光伏工业园区。3D场景将 BIM 楼宇数据叠加到地图场景中,实现 BIM + GIS 的结合展示。
2D 数据面板数字化展现园区内各区域的运行情况、安全配备、周边动态环境等情况。还支持渲染 3D Tiles 格式的倾斜摄影模型文件。Hightopo实现可交互式的 Web 三维场景,可进行缩放、平移、旋转,场景内各设备可以响应交互事件。
冯永锋
2009年9月初,我接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退休研究员"赵章元的来信,信里附着他新写的一篇文章,对我国城市垃圾的出路表示极大的担忧.赵章元认为,城市垃圾的唯一出路是垃圾分类与综合利用但在当前,有许多城市,都想走垃圾焚烧之路,以为"把垃圾扔到空中",就一了百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实际上,这不过是物质转移和污染转移而已.
2003年,我有幸与赵章元先生认识.他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公众信赖的环保专家".有些人认为,他不是"垃圾管理专业"出身,因此,对垃圾没有发言权.赵章元淡淡地回答说:"我可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思考垃圾问题.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时代,我相信任何人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成为对垃圾问题有发言权的专家."
(小题)"垃圾焚烧比填埋的方式要环保",主要是由于人们看到填埋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盼望着能有一种替代方法早日出台.但是,焚烧未必无污染,甚至可能污染更严重
2006年,消息如风中的尘土般传遍京城.海淀区政府计划在六里屯垃圾填埋场边建设2台密闭式垃圾焚烧设备,投资8亿元左右,计划在2007年3月中旬动工,日销垃圾量达1200吨,远期目标将达到日销1800吨以上.
这股风刮得最烈的,就是六里屯周边有的那些社区.新建而高档些的,是中海枫涟山庄、百旺茉莉园等这样的小区里"当代英雄"不少.因此,住在里面的一些居民,对垃圾焚烧厂反应最敏感.小区的业主们,异常警惕地关注着垃圾焚烧厂的发展局势.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退休研究员赵章元,一直在关注北京垃圾处理问题.当《科学时报》记者来采访他时,他作为唯一一个认为垃圾焚烧厂需要慎重决策的专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当时他建议决策者在焚烧场选址上应当慎重:"假如非要试建垃圾焚烧厂,选址必须远离人群.此前,我们已经在人口密集的六里屯,建设了垃圾填埋场,如果再建一个垃圾焚烧厂,建议就需要更加充分的讨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从垃圾焚烧厂的"环评报告书"中看出,在该项目周围500米以内的居民就有5000多人,周围还有密集的居民小区,已经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污染控制标准该项目距北京重点保护的京密引水渠仅1114米,而京密引水渠属于北京重点保护的两库(密云、怀柔)一渠饮用水水源地.当时该地区还属于规划的海淀新区所在地.无论是在用垃圾填埋场还是拟建焚烧厂,长年累月的排放污染物,对周围民众的影响是无法避免的.
实际上,按照赵章元的研究,六里屯垃圾填埋场自1999年运行以来,所带来的影响已经开始凸显.垃圾填埋场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于大气污染和地下水污染两个方面.垃圾填埋或堆放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有害气体,包括硫化氢、甲烷和一些重金属气化物等,长时期吸入这些气体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危害对地下水的污染则是由于雨水流入垃圾堆体,使垃圾中的有害污染物随之渗漏造成的.起初,人们对垃圾处置并不在意,大多是在郊外废坑荒地上随意堆放,对垃圾堆的底部基本上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今天地下水普遍被污染的严峻态势.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北京开始试建了少数"卫生垃圾填埋场",但赵章元认为,这些垃圾填埋厂在其选址、防渗、垃圾渗沥液处理和监测等措施上都存在明显不足.他对北京几个大型垃圾填埋场的渗漏检测证实,这些填埋场均已发生了明显的渗漏.某些垃圾填埋场地下渗漏污染已造成周围十几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下水不能饮用,并已导致高发病村的出现.
至于"垃圾焚烧比填埋的方式要环保",主要是基于人们已经看到了填埋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实,盼望着能有一种替代方法早日出台.但是,焚烧未必无污染,甚至可能污染更严重."应该说,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垃圾焚烧都已经搞了很多年,都在试建不产生污染的焚烧炉,但至今都没有满意的成果.主要还是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的处理问题."
2009年8月底,第29届国际二恶英大会在北京召开,公众从会议上了解到,作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重要成员,二恶英是一种难降解的致癌物,它主要是垃圾燃烧排放物降温时经过 850℃~200℃度之间时生成的.降速越快,ghd iv styler sale,生成的概率就越低,量就越少.
二恶英让建垃圾焚烧厂充满了的环境风险,即使采取了最先进技术,能否确保改善原来的环境质量?国内外多年实践表明,防止被焚烧的气体在急剧降温过程中产生二恶英的技术以及吸附消纳二恶英的技术,虽然在理论上是清楚的,但在实践中的效果至今尚不能令人满意,而失败的教训却很多.
有许多地方,上马垃圾焚烧厂的理由是用来发电,甚至"节能减排",而如果需要利用燃烧垃圾的热量来发电,就很难很快地降温,因为发电有发电的温度控制要求.
"对于一种科研试制的产品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验证,如果目前就说l垃圾焚烧可以做到没有任何污染r,还为时过早.我觉得专家应当做更多的研究和调查.日本在焚烧方面搞得比较早,而且他们的垃圾焚烧炉基本上是建在小区周围但他们最近也发现垃圾焚烧对周围居民的健康影响很大,也开始限制了."
对支持在六里屯建设垃圾焚烧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首先表示质疑的也是当时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成员、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他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写道,垃圾焚烧厂拟招标选用国外先进成熟工艺设备,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符合排放标准,其中二恶英的排放达到欧盟标准.这完全是纸上谈兵、虚构现实.目前,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国外先进成熟工艺设备.而报告中保证一旦出现二恶英超标排放,10分钟内就能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他更是觉得难以兑现.
2007年4月份《科学时报》登载赵章元观点的报道《一个垃圾焚烧厂引发的科学决策之争》,虽然不是媒体首次正式讨论六里屯垃圾焚烧厂问题,但可以算得上是首次比较彻底地借六里屯焚烧厂问题讨论中国的城市垃圾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科学处理",讨论与公众利益高度相关的项目如何进行"科学决策".
在专家和公众的持续努力下,2007年6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一则新闻,新闻里说,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应予缓建.
那一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通报说:根据我国《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建在居民密集居住区、地下水补给区、洪泛区、淤泥区.另据2006年6月1日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在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以及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鉴于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地处环境敏感区,在卫生防护距离是否准确、周边环境容量是否能满足需求、工程地质是否符合条件等关键问题上,还需北京市环保局更大范围地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尤其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为了能更好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环保总局建议北京市在论证结果出台之前应缓建该项目.
(小题)"我不怀疑你算得对,但是你要拿到实践中检验一段时间以后,才能使用,我们原来搞纯理论的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模型结果如果不和实践反复的对照,没用"
2008年9月4日.这一天,发生了可能会影响中国垃圾处理产业的一件大事.
这一天,环境保护部颁发了2008年的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颁布之日起执行".这份文件附件中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第6节的有这么一段内容:"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垃圾焚烧,走的就是"生物质能发电"的路数.因此,这个"标准"出台,全国所有的地方要上马垃圾焚烧厂以消纳生活垃圾,就很容易上马,因为300米,实在是太近了.而全国所有的城市,又太想快速把垃圾清理出人类视线以外了.用焚烧的方式把垃圾抛到空中,正合许多人的心意.
赵章元心急如焚,连夜赶写了一份建议书递交给环境保护部污染控制司、科技标准司,建议书认为我国建设垃圾焚烧炉应当十分谨慎,它对附近(数百米内)居住的民众,存在较大的风险性,尤其在我国当前十分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在许多垃圾填埋场附近出现了高发病区,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缺乏充分论证,是国内外从未见过的,风险太大.
"退休研究员"、由环保角度切入垃圾处理的"垃圾专家"赵章元,在阿苏卫填埋场、六里屯焚烧厂的态度,让上海、南京、广州等地的居民觉得可信.几乎所有接触到他的人都认为,这样的专家,是"群众信任的专家".因此,当遇到与垃圾有关的环保问题,总是想向他咨询.
赵章元1943年出生,196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在北京大学任教,后曾担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任湖泊环境研究室和近海环境研究室主任、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常聘专家.一生热衷于研究水环境的污染机理及其防治技术.完成了国家"七五"、"八五"科技攻关项目,系统研究了我国湖泊海湾富营养化的发生机制及其防治对策,探讨了我国当前地下水污染状况及其检测处置对策.荣获1998年省部级环保科技进步二等奖.发表了有关古地磁应用、湖泊海洋环境等方面的论文共四十余篇.主要著作有《交通环境学概论》、《中国近岸海域环境分区分级管理战略》和《中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
赵章元不知道为什么环境保护部会通过这个300米的标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顺利地就通过了.他也不知道国内是否还有其他专家提出他们的质疑和反对.
在建议书中,赵章元列举了三点担忧的理由:一是生活垃圾焚烧排放的二恶英,不能只按照一般常规污染物排放源强计算方法计算和考虑环境防护距离.二是国内外参考性的经验和教训.三是推导出300米的环境安全距离数据缺乏代表性.
赵章元说:"垃圾焚烧炉距离居民点到底多远,这个问题争论已久,我们国家迟迟定不下来,原来最初我们定的是1000米,因为我以前参加评审的时候,就按照环保局一个技术原则,是一千米,一千米以内不许有住户,我们就按照这个标准来评估的.后来我们有些地方上管理部门提意见,说这样就不好建了,能不能缩小点儿?在这种情况下,又找了一些单位,有目的的修改了标准,第一次修改到800米,减少了200米,后来说还不行,又找了一家,又缩到700米,最终,最小的数据也就是700米,不敢再减了.为什么呢?因为700米以内谁都没有把握,现在我们之所以说300米也好(有的算的才100多米),是用物理模型算出焚烧炉有多少排放量,有多大的空间,按照这个模式一算,算得再精确也不需要多少米,可能也就一二百米.现在我们有不少文献报道这种计算有误,说二恶英产生的影响、破坏程度比我们计算的数值要大的多,这是有文献报道的,我没做过试验.另外一个方面,最让人难办的是二恶英这个污染物毒性太大,它是一级致癌物,最讨厌的就是它难降解,它的半衰期是14年到273年.如果到了人体以内就积累,它很容易进入脂肪,你的标准再低,它最后还是致癌的.所以我们要慎重就在于此.这个300米,我认为是太冒险500、600米也是很冒险的因为现在我们看到的事实是,日本1.2公里以内的癌症相当于外边的两倍,这也是值得参考的,即使我炉子改进了,可以不足1.2公里,也不可能只到300米."
日本是世界上垃圾焚烧曾一度占上风的国家.据一些权威机构分析,日本土样和人血液中二恶英的浓度偏高.日本人血液中二恶英的浓度与垃圾焚烧厂的距离成正比,这与该国对二恶英处置不力有关.日本西部大阪湾周围地区和濑户内海遭受到高浓度溴化二恶英的污染.研究人员通过对冈山县的一个港口附近的海底取土样进行分析,发现土样中溴化二恶英的浓度比此前环境省在日本全国普查的溴化二恶英浓度最大值还要高出10余倍.日本茨城县野友10年调查统计结果发现,在离垃圾焚烧场约1.2公里以内由癌症致死的比例高达42.1%,而1.2公里以外地区为20.4%,相差一倍多.由于盲目上马造成严重污染,溴化二恶英污染正在日益成为日本人感到头疼的污染问题,现在日本已经大量停用垃圾焚烧炉.
某著名大学研究固体废弃物的某著名教授,采用物理模型计算,推导出了300米的结论,并被列入环境保护部的部颁标准.对此,赵章元说:"我不怀疑你算得对,但是你要拿到实践中检验一段时间以后,才能使用,我们原来搞纯理论的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模型结果如果不和实践反复的对照,没用.包括我们垃圾焚烧问题,并没有经过几年的实践去检验它.有一次环保部组织专家讨论地下水污染问题,有位教授就提出垃圾填埋场模拟结果对地下水没有什么污染和影响,管理部门很重视这个意见.而恰恰就在这个时候,北京市环保局报告说某垃圾填埋场建场之前地下水是优质饮用水,建场之后没几年在12平方公里范围内地下水已经不能饮用了.事实胜于雄辩."
(小题)废旧资源,大量都"潜伏"在垃圾之中.回收利用好了,垃圾就会成为城市金矿,利用得不到,就成为污染源.你是用金矿,还是要污染
赵章元说:"现在老有人拿垃圾焚烧厂做节能减排项目,其实这是故意的误导.我们要搞清楚一个概念,垃圾焚烧其实没有产生什么真正意义上的l消纳r,因为物质是不灭的.你把一吨固态的垃圾烧掉,转换成几千立方的气体飘散到空中,这气体中包含着几十种上百种的有害物质,把空气污染了之后,最终还要落回地面.现在世界上非常担心空气污染、担心棕色云团、担心温室气体、担心城市灰霾,焚烧厂的烟囱都会助纣为虐.垃圾焚烧实际上不节能,也不减排.它做的只是污染转移,把固体污染大量转换为气体污染.同时,为了让垃圾能够烧起来,需要加大量的助燃物.这有什么意义?都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应当好好地想办法利用,而不是光盯着一时轻快后患无穷的燃烧.我以前曾经相信,在没有人的地方,建个焚烧厂是可行的,现在,我都不这么想了.中国城市垃圾的出路,在于前端的分类与后端的综合利用相结合."
能否找到真正有效的对环境污染很小的垃圾处理方式?
"国际上目前比较推崇的做法是综合利用处理,这也是今后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每次见到赵章元,他都在强调他的观点.所谓综合利用处理,就是先把垃圾分类,再将不同类别的垃圾利用起来.
"垃圾分类问题,我国也已实践多年,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在十个城市进行过试点,但遗憾的是一直未能坚持下来.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北京,还是世界上垃圾分类最先进的城市,因为当时几乎每一条街巷都有废品回收站.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后,随着民间拾荒队伍的兴盛,城市垃圾有很大一部分已经被分类和综合利用北京的一些小区,长年也在坚持垃圾分类,试图成为l绿色社区r和l零排放社区r.因此,在这样的良好形式下,城市垃圾分类迟迟得不到更彻底的推进,显然就需要城市垃圾管理者作更多的反思.我相信垃圾综合利用一定能实现!无非是费点事,多出点钱,只要政府积极支持."
废电池处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本来废电池对环境污染大,理应集中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但最终因没有办法找到废电池终端处理办法而夭折,有专家甚至提出"废电池分散到环境中影响不大".但实际上,由于废旧电池身上的锰、锌、铁等资源得不到有效回收利用,大量的废旧电池随垃圾被送到填埋场,这些重金属成分慢慢地释放到土壤和地下水中,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谁也难以预料.
据业内人士测算,目前我国可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除废钢铁的回收率较高外,废塑料的回收率为25%,废橡胶的回收率为32%,废纸的回收率为35%,废玻璃的回收率只有13%.赵章元说:"废旧资源,大量都潜伏在垃圾之中.回收利用好了,垃圾就会成为城市金矿,利用得不到,就成为污染源.你是要金矿,还是要污染?"
(小题)一个人经常感觉到绝望,一个家庭也经常感觉到做垃圾分类很难,cheap ghd gold,但一个小区,至少是可以做垃圾分类的
2009年春节过后十多天,元宵节之后,有几十个人同时到赵章元家里"拜年",他们渴望获得垃圾处理的真知灼见.
面对来自北京、上海等小区的业主,赵章元首先说,垃圾焚烧其实是污染转移,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带来更严重的环境灾害.
赵章元分析说,"物质不灭"是基本的物理常识,垃圾焚烧无法把垃圾"消灭",只是把污染物由固态转化成气态,其重量和体积不仅未缩小,还会增加.焚烧所产生的废气被排放到高空大气中,眼睛虽然不容易看到,但大气层中的污染物是相互流通的,能通过对流回旋到各地区.除部分易降解物质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减少外,大部分有毒有机物和重金属迟早还会回到人类身边从某种程度上说,气态物质更容易进入人体,并在体内累积,造成危害.
赵章元说,有些地方之所以利用焚烧来处理垃圾,是看重垃圾燃烧对于电力供应的价值.但是,某些垃圾如餐厨垃圾的热值并不高,且燃烧时需要助燃,如果把当前垃圾中的可燃物燃烧的热量用来发电,需要加上20%以上的辅助燃料,并需消耗大量氧气.况且,可燃垃圾大都有可利用价值,燃烧掉这些垃圾实际上是浪费资源.
因此,从技术上说,垃圾处理的最佳方式是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从实践方法上说,垃圾处理需要"公众参与",需要各个小区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垃圾分类的实践当中.一个人经常感觉到绝望,一个家庭也经常感觉到做垃圾分类很难,但一个小区,至少是可以做垃圾分类的.因为居民的厨余垃圾往往都是有机物,分理得好,可以在小区内就做成有机肥,用来作小区绿化的肥源居民的废旧纸张、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甚至建筑垃圾,cheap ghd midnight,都可以由活跃在小区周边的废品回收队伍给拉走清空,重新利用.从污染物处理的角度上说,污染物越在前端、越分散时处理,利用的价值会大大提高,污染物"零排放"的可能性越大从解决就业、公众参与等现实可能性来说,我国最大的优势是劳动力密集、人口众多,因此,把越多的人卷入垃圾分类事业,对资源回收产业越有益,对全民参与环境保护也越有益.
来拜年的人,以六里屯周边社区的居民代表为主,中海枫涟、百旺茉莉园、百旺家苑、颐和山庄、西六建、用友集团,几乎能来的代表,都来了.
赵章元建议居民多在垃圾分类上下工夫,"只要你们能证明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减量是可以做到的事,那么,就完全可以证明仓促上马垃圾焚烧厂必将是错误的决策.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唯一的出路是资源利用."
慢慢地,大家形成一个共识:六里屯周边社区要率先在北京自发地进行垃圾分类.
北京的垃圾分类其实进行得不算晚,在全国甚至处于领先.1996年,廖晓义创办地球村,就是立志要通过垃圾分类以倡导"绿色生活"和推进公民社会.北京早年的垃圾分类工作史,就是北京地球村的垃圾分类工作史.正是在北京地球村的影响下,北京如今出现了西城区大乘巷家委会这么一个一直坚持在做垃圾分类的小区,也出现了像宣武区建功南里这样的中国首个"绿色社区"mm虽然其垃圾分类,根本没有坚持下来.
2007年之后,由于奥运会的逼近,北京开始重视垃圾分类问题和大型餐馆厨余垃圾处理问题,discount ghd midnight deluxe,要求党政机关带头进行垃圾分类.同时准备在一些片区做垃圾分类"整区推进"试验.2009年,北京市容市政局准备在600个小区同时推进垃圾分类.
北京市垃圾管理部门认为,今后北京垃圾至少要有40%要拿去焚烧.
北京市容市政管理委员会专家的解释,这40%是分类后留下的只能用来焚烧的40%,而不是北京原生垃圾中的40%.他们也认为,要想对北京的垃圾进行有效处理,唯一的前提是做好垃圾分类.为了推进垃圾分类,北京市容市政局正在考虑"垃圾计量收费"的方案,以促进公众垃圾减量的主动性.而垃圾减量的过程,必然是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的过程.
但2009年春节之后,六里屯周边社区表现出了对主动进行垃圾分类,表现出了奇怪的畏难情绪.
在2009年3月份进行的一次前期调查中,颐和山庄的居民认为,自己的小区太老、太乱,居民素质太低,不可能进行垃圾分类.他们认为旁边的西六建社区有更好的潜力.
西六建社区完全是企业职工的社区,从外形上看似乎非常的容易推进,然而,居委会的负责人说,由于居委会是借用在西六建的办公室和企业内部,因此,实际上没有任何的干预这个企业职工行为的权力.像垃圾分类这样的大事,只能企业负责人表态,才可能做成,否则,居委会是绝对没有能力来参与这样的事情.
中海枫涟山庄似乎好一些.但由于没有业委会,居民们要想做任何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活动,要么必须说服物业公司,要么必须与居委会协商一致.一些活跃的居民对小区的松散状态表示出了强烈的担忧."让大家捐钱之类的事都好办,但要让每户居民都参与进来,我们真的不知道如何进行.有时候要发布一个消息,我们给几百个人发短信,能够回复的都非常少.假如有一天我们要在整个小区内推进垃圾分类,我们真不知道如何开展.也许理想的方式是市政管委出台有关的政策,要求所有的小区都进行垃圾分类,我们小区才可能被动地积极参与.或者让市政管委把我们小区作为试点单位,估计居民和物业、居委会才有可能联动起来."
2009年8月26日晚上,来自宝岛台湾"垃圾研究会"的一位专家,做了一次"台湾垃圾焚烧炉当前尴尬处境"的讲座.六里屯周边、高安屯周边、阿苏卫周边的居民代表们听完之后,感叹:"台湾现在已经开始出现垃圾不够烧的局面,台湾现在已经开始出现由于当年错误决策导致公共财政大量浪费的局面,假如其他城市的垃圾管理决策部门,不从台湾的垃圾减量中汲取经验,不从台湾盲目上马垃圾焚烧炉的冒险中汲取教训,也许未来我们又会反悔:早知道垃圾能够如此快速地通过分类来减量,何必如此顽固地坚持焚烧是垃圾真理?"
赵章元建议在场的所有小区的居民:"无论困难多大,也得把小区的垃圾分类做起来.做出一个个成功案例,才有可能拿来作为证据支持垃圾综合利用,作为证据证明焚烧的荒谬.才有可能促进决策的改良.除了这个,没有别的办法."(2009.9.8)
采访札记
做一个有感情的记者
冯永锋
2009年11月29日,我和赵章元先生坐在一起.应当说,我们是和来自全国各地的垃圾问题研究者坐在一起.所有的人,都是"非专业出身",但大家显然都已经成了专业人士.
我发现我仍旧不够了解他.他几乎没有告诉我更多他的个人经历.大量的事实其实都是靠我去"感知"到的.我已经过了去采访一个人的年龄,我能做的只是写我身边的朋友们的故事.而朋友们没有跟我讲的,我从来不追问,我只等待所有的细节慢慢地渗出.
在这个世界上,做一个有感情的人很难.像赵章元这样做一个有感情的专家,或者说科学家,更是异常的艰难.世界需要有科学来帮助阐明一些秘密,但世界不可能只由科学家来控制.当那些高调叫喊科学主义的人,却对现实中由科学导致的种种苦难视而不见的时候,当那些认为自身拥有的技术足以解决现实所有的问题,而可以像做实验那样"牺牲少数人的利益"的时候,我没有想到,赵章元会在完全可以一挥而就的环评报告书上,拒绝签下在很多人看来可以任意购买的"专家签名".
原因仅仅在于他担心,也许这一签下去,"少数人的利益"就可能断送.原因在于他发现,即使已经退休了,也仍旧可以做一个有良知的专家,可以成为公众信任的人.
原因在于他发现,每个人都可以在职业中掺入必要的情感.
而我似乎仍旧没有能够成为一个有感情的写作者.我写的每一个人,我最盼望的,不是写出他们的技术状态,而是写出他们的感情状态.而这,需要我有理解、接应这些感情的能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个人,都值得我去写.只要我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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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多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下降,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生态保护和治理得到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明显提高,我国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二)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国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市场化程度偏低。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监管能力薄弱,国家环境监测、信息、科技、宣教和综合评估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
(四)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二、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六)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七)环境目标。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和农村饮水水质、全国地表水水质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好转,草原退化趋势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趋势减缓,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村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三、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八)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要认真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地区的主导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生产环节,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在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回收,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生态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
(十)积极发展环保产业。要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十一)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把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水库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太湖、滇池、巢湖作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把渤海等重点海域和河口地区作为海洋环保工作重点。严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
(十二)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着力解决颗粒物、噪声和餐饮业污染,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城市建设应注重自然和生态条件,尽可能保留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物等自然遗产,努力维护城市生态平衡。
(十三)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原煤洗选步伐,降低商品煤含硫量。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扩)建燃煤电厂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厂外,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企业。2004年年底前投运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电厂,应在2010年底前安装脱硫设施;要根据环境状况,确定不同区域的脱硫目标,制订并实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对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电厂,限期改造或者关停。制订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开展试点示范。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积极发展核电,有序开发水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十四)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十五)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态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经济社会发展要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发展适应抗灾要求的避灾经济;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要充分考虑生态用水。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做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岛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十六)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全面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国家对核设施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管。核电发展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废物处理处置等问题;加强在建和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快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步伐;加强电磁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督管理;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
(十七)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国家环保重点工程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从“十一五”开始,要将国家重点环保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国家重点环保工程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五、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十八)健全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要抓紧拟订有关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生态保护、遗传资源、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核安全、循环经济、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工作。通过认真评估环境立法和各地执法情况,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作出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完善环境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努力使环境标准与环保目标相衔接。
(十九)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开展旅游或者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强部门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完善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机制,研究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制度。
(二十)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按照区域生态系统管理方式,逐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国家加强对地方环保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健全区域环境督查派出机构,协调跨省域环境保护,督促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监督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环保工作和重点单位的环境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环保监管机制。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所辖范围有关的环境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进一步总结和探索设区城市环保派出机构监管模式,完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责令严重污染单位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完善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配合司法机关办理各类环境案件。
(二十一)加强环境监管制度。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建或者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生态治理工程实行充分论证和后评估。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时制订和调整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目录。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环保总局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出境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国家加强跨省界环境执法及污染纠纷的协调,上游省份排污对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赔付补偿的具体办法由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二十二)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当前,地方政府投入重点解决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和完善,国家继续安排投资予以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定员定额标准,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切实解决“收支两条线”问题。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有关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二十三)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政府定价要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对市场调节的价格也要进行有利于环保的指导和监管。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有利于发展的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实行全额收购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依法取缔。对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环保事业的捐赠依法给予税收优惠。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
(二十四)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单位加快转制改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并强化监管。对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实行扶持政策,并给予税收优惠。生产者要依法负责或委托他人回收和处置废弃产品,并承担费用。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实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二十五)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将重大环保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开展环保战略、标准、环境与健康等研究,鼓励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饮水安全、核安全等领域的研究,组织对污水深度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洁净煤、汽车尾气净化等重点难点技术的攻关,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六)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规范环保人员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各级人民政府要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领导干部充实环保部门。下级环保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级环保部门的意见。按照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有关要求,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要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金环工程”,实现“数字环保”,加快环境与核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二十七)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区、市)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流域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公布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并实行投资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八)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环保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积极宣传我国环保工作的成绩和举措,参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湿地保护、臭氧层保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核安全等国际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的谈判,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进程。要完善对外贸易产品的环境标准,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和进口货物的有害物质监控体系,既要合理引进可利用再生资源和物种资源,又要严格防范污染转入、废物非法进口、有害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流失。
六、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二十九)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抓住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部门都要有一位领导分管环保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环保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目标。各级人民政府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并接受监督。
(三十)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逐步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要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坚持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环保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十一)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保护环境是全民族的事业,环境宣传教育是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方式。要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把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及时报道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措施,宣传环保工作中的新进展新经验,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加强环保人才培养,强化青少年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保科普活动,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三十二)健全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规范环境信息的发布。抓紧编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经济综合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建设、国土、水利、农业、林业、海洋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