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和煤炭是什么关系?
两者都属于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而形成的,天然赋存于地壳内部或地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集合体。矿产资源属于非可再生资源,其储量是有限的。目前世界已知的矿产有160多种,其中80多种应用较广泛。按其特点和用途,通常分为四类:能源矿产11种;金属矿产59种;非金属矿产92种;水气矿产6种。共有168种矿种。
矿石是指从矿体中开采出来的,从中可提取有用组分(元素、化合物或矿物)的矿物集合体。矿石是在各种地质成矿作用中形成的,不同的地质成矿作用形成的矿石有不同的特征。在现代技术经济条件下,能以工业规模从矿物中加工提取金属或其他产品。原先是指从金属矿床中开采出来的固体物质,现已扩大到形成后堆积在母岩中的硫黄、萤石和重晶石之类非金属矿物。
煤炭是古代植物埋藏在地下经历了复杂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化学变化逐渐形成的固体可燃性矿物。是一种固体可燃有机岩,主要由植物遗体经生物化学作用,埋藏后再经地质作用转变而成,俗称煤炭。煤炭被人们誉为黑色的金子,工业的食粮,它是十八世纪以来人类世界使用的主要能源矿产之一。
煤炭和煤矿有什么区别?简单比喻就是牛奶和奶牛的区别。
煤炭是一种矿产资源,主要作用是用来燃烧提供热能。煤矿就是开采煤炭的地方。
煤炭公司就是主要是做和煤炭相关生意的公司。煤炭公司不一定就拥有煤矿。
煤矿公司开采、生产、销售煤炭的公司。搞懂牛奶和奶牛的区别这也就明白了。
煤是指从地上或地下采掘出的毛煤经筛选加工去掉矸石、黄铁矿等后的煤。
煤矿生产出来的未经洗选、未经加工的毛煤也叫煤。
包括天然焦及劣质煤,不包括低热值煤等。
按其炭化程度可划分为泥煤、褐煤、烟煤、无烟煤。
而
煤炭是古代植物埋藏在地下经历了复杂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化学变化逐渐形成的固体可燃性矿物。一种固体可燃有机岩,主要由植物遗体经生物化学作用,埋藏后再经地质作用转变而成。俗称煤炭。
一、概念不同
1、煤矿
煤矿是人类在富含煤炭的矿区开采煤炭资源的区域,一般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当煤层离地表远时,一般选择向地下开掘巷道采掘煤炭,此为井工煤矿。当煤层距地表的距离很近时,一般选择直接剥离地表土层挖掘煤炭,此为露天煤矿。
2、煤炭
煤炭是古代植物埋藏在地下经历了复杂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化学变化逐渐形成的固体可燃性矿物。
二、组成不同
1、煤炭
煤炭是地球上蕴藏量最丰富,分布地域最广的化石燃料。构成煤炭有机质的元素主要有碳、氢、氧、氮和硫等,此外,还有极少量的磷、氟、氯和砷等元素。
2、煤矿
煤矿的组成元素有碳、氢、氧、氮、硫和磷等。
三、主要用途不同
1、煤炭
根据国家科委推荐的《中国煤炭分类方案》,我国煤炭分为十大类,一般将瘦煤、焦煤、肥煤、气煤、弱粘结、不粘结、长焰煤等统称为烟煤;贫煤称为半无烟煤;挥发分大于40%的称为褐煤。
无烟煤可用于制造煤气或直接用作燃料,烟煤用于炼焦、配煤、动力锅炉和气化工业;褐煤一般用于气化、液化工业、动力锅炉等。
2、煤矿
煤炭仍是重要的能源,因为其经济的价格和丰富的储藏量,特别是用于发电。煤炭在中国是最重要的能源,2005年中国约有80%的能源来自于燃煤。2007年中国首度成为了煤炭进口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煤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煤炭
煤矿就是矿产的一种,属于非金属矿产。它提供的具体资源就是煤炭。
煤层气和煤炭是同一储层的共生矿产资源。目前,由于部门之间、企业之间不协调,造成煤层气采矿权和煤炭采矿权设置重叠,一些地方煤层气抽采与煤炭开采不协调,既不利于调动各方参与煤层气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煤炭产业的发展。2006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等部委和企业人员在内的调查小组,专门就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矿业权交叉(重叠)问题,赴山西、辽宁等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4年年底,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共有18个优先等级的煤层气矿业权的区块与95个煤炭勘查项目的矿业权交叉(重叠),面积2263.03km2,占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矿业权面积的6%。
多级矿业权管理体制是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的主要原因。煤层气由国土资源部统一集中管理,煤炭资源矿业权除国土资源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等各级政府都有相应的颁证权力。各级政府之间缺乏协调,特别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加上历史原因和人为因素,导致煤炭与煤层气矿业权重叠严重。
偏紧的煤炭供求关系客观上对两种资源的矿业权交叉(重叠)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近年来,由于我国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企业生产效益较好,致使煤炭勘查开发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地方政府出于利益的需要,越权发证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侵权开采的情况也屡见不鲜,目前已经勘探的煤层气资源区块内普遍有小煤矿进入,给煤层气的正常勘探开发增加了新的难度。如在山西沁水和宁武盆地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优先登记矿业权的煤层气勘探区内,煤炭企业的非法勘查开采活动和地方政府重复发证的现象相当严重,矿业权的交叉(重叠)面积超过了70%(表9-1)。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的矿业权交叉(重叠),对两种资源的开发和产业的发展,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由于煤炭产业是我国传统的能源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而煤层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两权的交叉(重叠)对煤炭产业的影响较少,对煤层气产业发展起了阻碍的作用。
表9-1 山西沁水和宁武盆地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交叉情况
(据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06)
煤炭和煤层气是同源同体的共伴生矿产,煤炭开采和煤层气的开发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做到采煤采气一体化。但在我国,油气资源是由国家一级管理,而煤炭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管理,这就造成煤炭和煤层气矿业权交叉问题,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在实践中难以落实,制约了煤层气产业的发展。由于我国煤层气资源勘查的起步晚于油气和煤炭资源的勘查,油气和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的面积已占据我国陆上沉积盆地的大部分游离区域,致使煤层气资源勘查登记受到矿业权排他性的严重制约,煤层气产业不能占据有利的煤层气资源区域,从而限制其商业化发展进程。因此,国家要妥善解决矿业权重叠的问题,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矿业权侵权行为。规定凡新设煤炭探矿权时,必须对煤炭、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和储量认定。凡煤层气含量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并具备地面开发条件的,必须统一编制煤炭和煤层气开发利用方案,优先选择进行地面煤层气抽采或井下抽采。可借鉴国外经验,实行煤矿准许开采统一标准,符合1t煤含气量6m3以下和巷道瓦斯浓度低于0.1%两项标准才能准许采煤[160]。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煤炭企业必须建立先采气后采煤的科学程序,充分利用煤层气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协调开发。
1、山东煤炭教育学院
山东煤炭教育学院,现山东科技大学的泰安西校区。同泰安煤炭工业学校,位于泰安市粥店,说山东煤炭教育学院,大多泰安人并个不熟悉,但一说煤校,泰安人人皆知“煤校”。 原同泰安煤炭工业学校、山东煤炭干部学校为一院两校,同一套管理班子管理。1999年8月,与山东矿业学院合并组建山东科技大学。
2、内蒙古科技大学矿业与煤炭学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矿业与煤炭学院于2014年正式成立,前身为内蒙古煤炭工业学校(1958年建校),2000年并入包头钢铁学院,成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更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更名为煤炭学院。
2014年与矿业工程学院合并为矿业与煤炭学院,集中我校在矿业、煤炭方面的优势资源,充分体现煤炭行业特色,更好的为自治区支柱产业提供服务。面向矿业、煤炭生产一线,为工矿企业培养大批研究型、技术型人才。
3、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是一所全日制专科层次的高职学院,位于山西省会太原市。2013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首批骨干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合并为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4、山东临沂煤炭技术学院
山东临沂煤炭技术学院(原山东煤炭高级技工学校)是一所为煤炭行业及地方培养中、高级专业技能人才的职业技术院校。学院位于物流之都——山东省临沂市。
学院前身山东煤炭高级技工学校是经省人民政府、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建立的,以培养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为主的技术学校,是国家级重点学校。集中专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本(专)科教育、职工培训、国家计算机等级及英语等级考点、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培训基地。
5、华北煤炭医学院
华北煤炭医学院为原国家部属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学院的前身为开滦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创办于1926年,解放后改建为开滦医学专科学校。
196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唐山煤矿医学院,招收医学本科生,1984年更名为华北煤炭医学院,1998年8月,我院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办学体制,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已形成多层次、多科类、多种形式的办学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蒙科技大学矿业与煤炭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东煤炭教育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东临沂煤炭技术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华北煤炭医学院
煤层气是生于煤层、吸附于煤层的高效清洁能源,俗称瓦斯。长期以来只采煤不采气的开采方式,不仅造成煤层气这种宝贵资源严重浪费,而且还造成我国煤矿瓦斯事故频发。未经处理或回收的煤层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为进一步加大煤层气抽采利用力度,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减轻煤矿瓦斯灾害,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2007年4月27日,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6号),要求对煤炭和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开采。
一、加强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开采是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体现
(一)合理利用煤层气是防范煤矿瓦斯事故的根本措施
长期以来,我国瓦斯治理和利用严重滞后,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瓦斯也因此被称为我国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据统计,全国现有2万多个煤炭生产矿山,大多数没有开展煤层气勘查评价。除国有煤矿外,矿井未建抽采系统所占比例为40%,实际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吨煤瓦斯抽采量不足1立方米。我国每年采煤排放煤层气约150亿立方米,其中建有井下抽采系统的高瓦斯矿井抽采煤层气仅为23亿立方米,抽采率只占总量的15%。煤矿安全事故80%与煤矿瓦斯事故有关,加强煤炭与煤层气的综合勘查开采,治理和利用瓦斯,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国安民的“生命工程”。
(二)加强煤炭与煤层气的综合勘查开采,是综合开发利用我国能源资源的有力举措
根据最新一轮资源评估结果,我国埋深2000米以内的煤层气资源储量达36.8万亿立方米,相当于450亿吨标准煤或350亿吨标准油。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瓦斯抽采利用,变害为利,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目前,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已成为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已经在民用、发电、工业燃料、汽车燃料等多领域利用。随着煤层气抽采利用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推广,对缓解我国油气资源紧张状况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三)加强煤炭与煤层气的综合勘查开采,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
煤层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所产生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1倍,对臭氧层的破坏力是二氧化碳的7倍。据有关部门估算,全国瓦斯对空排放量占全部工业生产甲烷排放量的1/3左右。近年来,随着煤炭产量的快速增长和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已引起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加强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可以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我国煤层气开采情况
1970年的石油危机,使瓦斯这一杀手在美国成为有利可图的新能源,在政府的税收补贴等政策刺激下,1980年全美瓦斯(煤层气)产量不足1亿立方米, 10年后这个数字提高了200倍。
我国煤层大多瓦斯含量较高,全国高瓦斯煤矿的吨煤瓦斯含量平均为6~10立方米,煤层气地质资源量共有36万多亿立方米,与国内目前常规天然气地质资源量大致相当。为了采煤安全,从1950年开始,国内一些大型煤矿开始试验在井下将瓦斯抽出排放,但大多数煤矿不进行瓦斯开采。1991年,在当时的国家能源部牵线下,一家名为美中能源公司的美国公司与山西省晋煤集团合作开采瓦斯,在新片区内的潘庄打下了第一口生产井,每天产气1万立方米。这是中国第一口取得极大成功的地面开采煤层气井。我国也认识到瓦斯前景无限,瓦斯热潮蔓延全国,各地钻出了100多口气井。1996年初夏,煤炭部、地质矿产部、中石油共同成立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全国唯一一家专门从事煤层气勘探、开采、销售的企业。鉴于相关技术大多需要从国外引进,国务院专门发文赋予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合作专营权。
在瓦斯开采方面,许多煤矿企业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瓦斯治理和利用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的尝试,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益。统计结果显示,2005年,全国有147个县(区)实现了高瓦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联网,60%的低瓦斯矿井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全国施工煤层气井328口,全国煤层气抽采量达23亿立方米,利用总量超过10亿立方米。瓦斯事故逐年下降。
但从全国总体情况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瓦斯抽采利用方面,储量与抽采量、抽采量与利用量还不成比例、很不协调,受技术水平不高、抽采工程投入不足、长输管网建设跟不上、激励政策尚不完善等诸多因素制约,瓦斯抽采和利用远远落后于常规天然气。由于瓦斯导致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国家出台了多项鼓励和扶持煤层气抽采利用的优惠政策。2005年,国务院制定了瓦斯集中整治的七项措施;2006年初,国务院进一步提出了“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煤矿瓦斯爆炸重特大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的工作目标。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制订了多项促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措施。各地制订了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了煤层气开发利用的 “十一五”规划,组建了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资金、政策、科技等许多方面对瓦斯治理与利用给予了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2007年4月27日,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开采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加强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开采应当注意的问题
《通知》规定,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高于规定标准且具备地面开发条件的,必须优先选择地面煤层气抽采。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必须降低到规定标准以下,方可实施煤炭开采。在执行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科学设置煤炭和煤层气矿业权
综合勘查、综合开采的关键是煤层气达到可供开采的条件,有开采价值,这首先要确定吨煤瓦斯含量国家标准。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家矿产资源规划,综合考虑煤层气、煤炭资源赋存状况和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在煤层气富集地区,划定并公告特定的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域。新设立的煤炭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进入国家公告的特定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域。投资人在申请煤炭探矿权时,应提交煤炭和煤层气的综合勘查实施方案。煤炭煤层气探矿权人在勘查过程中必须综合勘查煤层气资源;完成勘查工作,应提交煤炭和煤层气评审评估报告,论证是否具备开采煤层气的条件。不具备综合勘查、综合开采条件的,可单独勘查、开采;具备开采条件的,则鼓励煤层气开采,先采气后采煤。符合采气条件的发放煤层气开采许可证,不再颁发煤炭的采矿许可证。但为了保护之前投入勘查的合法权益,煤炭探矿权人可以申请划定煤炭采矿权矿区范围。
(二)妥善解决煤炭和煤层气矿业权交叉重叠问题
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煤炭煤层气交叉重叠,大致有这么几种情况:已经授予煤层气矿业权之后,又设置了煤炭矿业权,并另外授予煤层气开采企业;还有一种是采矿权人为了留足后备资源,占有矿区面积很大,实际造成采气、采煤互相压覆重叠。矿权重叠带来煤炭和煤层气企业生产互相干扰、利益产生纠纷等问题。《通知》对防止、解决煤炭、煤层气资源矿业权重叠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一是国家划定并公告设立特定的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域,新设立的煤炭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进入;二是依法清理,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煤层气探矿权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达到最低勘查投入的,缩减勘查区块面积或不予延续,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三是双方采取协议合作方式解决。 在《通知》下发前,煤炭、煤层气企业双方达成安全生产协议,双方按协议办理,加强煤炭、煤层气勘查开采合作。《通知》下发前矿权发生重叠而没有签订协议的,按照“先采气,后采煤”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综合勘查、综合开采。6个月内,双方协议不成,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精神,按照采煤采气一体化、采气采煤相互兼顾的原则,支持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生产企业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
(三)防止借勘查开采煤层气之名对煤炭资源 “跑马圈地”
《通知》为避免借勘查开采煤层气之名对煤炭资源 “跑马圈地”,做了两方面的规定:第一,要求煤炭矿业权人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经勘查、论证,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煤炭探矿权人可依法获得煤炭采矿权:①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煤的;②采用井工开采方式,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③采用井工开采方式,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但不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和开发利用条件的。第二,改变煤层矿业权出让方式,加强管理煤层气矿业权。煤层气探矿权出让由原来以申请在先原则为主,改变为招标方式,同时要求煤层气矿业权人对煤炭资源进行综合勘查评价,但煤层气探矿权人不得以勘查煤层气的名义开采煤炭及其他矿产资源。
煤层气矿业权人不能直接申请其矿区范围的煤炭矿业权。通过论证,不具备规模化地面抽采条件或经地面抽采后煤层气含量降至国家规定标准以下的区块,煤层气矿业权人应及时办理煤层气矿业权区块注销手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有偿出让煤层气退出区块的煤炭矿业权。原煤层气矿业权人可参与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竞得煤炭矿业权的申请人,在按规定向国家缴纳煤炭矿业权价款的同时,还需向原煤层气矿业权人支付其综合勘查煤炭资源投入的补偿。
(四)已取得煤矿矿业权的矿业权人应当对煤炭和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
《通知》下发前已取得煤炭、煤层气探矿权或采矿权的矿业权人,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已依法取得煤炭或煤层气勘查许可证的探矿权人,应对勘查区块范围内的煤层气或煤炭资源进行综合勘查、评价,提交煤层气和煤炭综合勘查报告,并按有关程序进行储量评审(估)、备案;已依法取得煤炭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在本矿区范围内以地面抽采方式开采煤层气的,应依法补办煤层气采矿许可证;进行井下煤层气回收利用的,不再另行办理煤层气采矿许可证,但应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高煤层气回收利用水平。
矿产资源是指天然赋存于地壳内部或地表,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具有经济价值或潜在经济价值的富集物。
煤炭,石油,天然气属于能源矿产
其他就属于能源资源了
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是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的最佳时期。煤炭是中国的基础能源,在一次能源构成中占70%左右。“十一五”规划建议中进一步确立了“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基本方略,为中国煤炭行业的兴旺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需要新建煤矿规模3亿吨左右,其中投产2亿吨,转结“十二五”1亿吨。
煤炭行业发展趋势:中国煤炭工业将继续保持旺盛的发展趋势,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中国煤炭行业的发展前景都将非常广阔。
中国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的煤炭流通企业总量约为10万家,规模偏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煤炭生产与消费企业分布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偏低,为不同规模的煤炭流通服务商提供了生存空间。
国家正大力推动煤炭开采企业的整合,煤炭流通市场也将趋向集中,这将逐步提高煤炭流通企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小规模煤炭流通企业的生存空间将不断缩减,大规模、跨区域的流通服务商将成为主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煤炭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