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农村电网改造的政策
1、改造农村电网、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必须与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结合进行。为了实现国务院确定的通过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目标,必须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
2、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是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开拓农村市场,繁荣农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尽快理顺县级供电企业与省级电力公司的关系,坚决取消各种违反规定加收的基金、附加等费用,在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力争用三年时间,统一城乡用电价格,实现同网同价。
3、改革体制、改造电网、实现同网同价的基本思路
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的核心是改革乡镇电管站的管理体制,理顺县级供电企业与省级电力公司以及与乡镇电管站的关系,实现城乡电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价格。
扩展资料我国现行低压电网管理体制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城市的城区和全国30%左右的县城(共760个)电网,由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五大集团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实行省级电力公司统一核算。
二是全国70%左右的县城电网,由独立核算的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其中有1040个县从省级电力公司购买电量转供给用户(即趸售县);还有600个县以地方自建的小水电、小火电供电(有的也从省级电网购买部分电量对用户供电),这两类地区的供电企业都隶属县级政府。
三是乡镇以下农村低压电网,由农民自建自管,由隶属乡镇政府的乡镇电管站负责管理。
城乡电网管理体制不同,是造成农村电价高于城市的重要原因。农村低压电网由农民自己建设管理,发生的电能损耗、运行维护费用和农村电工报酬,都要通过电价向农民平摊;农村电网维修、改造没有资金来源,电网设施严重老化,平均损耗率一般都在30%左右,有的高达50%,使得农村电价必然高于城市。
除此之外,农村电网管理和电费收缴混乱,部分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国家批准的电价之外,层层加价集资,“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现象普遍,偷漏电现象严重,这些费用也都要由农民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法律分析:1、在电力系统中,联系发电和用电的设施和设备的统称。属于输送和分配电能的中间环节,它主要由联结成网的送电线路、变电所、配电所和配电线路组成。通常把由输电、变电、配电设备及相应的辅助系统组成的联系发电与用电的统一整体称为电力网。简称电网。一般我们国家都用220伏。2、农网改造升级应积极采用“三通一标”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装备水平。坚持绿色发展,拆旧回收的物资经检验合格后,应梯次利用于电网建设与改造。3、城镇和乡村人口密集地区的低压架空线路宜采用12m及以上混凝土杆,稍径不小于190mm;其他地区宜采用8m及以上混凝土杆,稍径不小于150mm。考虑负荷发展需求,可按10kV线路电杆选型,为10kV线路延伸预留通道。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
(一)对未改造地区的农村电网(包括农场、林场及其他独立管理地区的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改造,彻底解决遗留的农村电网未改造问题。
(二)对已进行改造,但因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出现供电能力不足、供电可靠性较低问题的农村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实施升级改造,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
(三)根据各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粮食主产区农田灌溉、农村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畜禽水产养殖等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满足农业生产用电需要。
(四)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在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基础上,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进一步减轻农村用电负担。
一、 用工身份不同。电力系统还带有深深的计划经济色彩,农电、“国电”二元体制 、等级壁垒森严,导致在农电管理的体制中,形成了用工制度的不同和用工身份的不同。 国电公司的员工是全民合同工 、集体工等,而专职电工现在被国家电网公司编为专职电工。在系统垂直管理的今天(农村供电所挂的排子同样挂的是国家电网公司的牌子,可拿的工资是国家电网公司员工的工资的1/3还不到),各级电力公司仍把农电管理视为一个包袱,把专职电工当作最廉价劳动力,把农电管理人员当着“新奴隶”。
二、 同工不能同酬。专职电工的工资少,压力大,工作量多,所做的工作比其国电公司正式职工多几倍,但工资收入却少几倍--只有5--6百元;国电公司的员工拿着少则2千元、多则4-8千元的月工资,还加股金。专职电工事实上已经是全职电工, 并非“半农半工” ;有相当部分专职电工为完成超负荷的工作任务甚至还动员家人的力量上阵!相同的在国家电网公司的牌子下工作,不相同的工作任务,收入却更如此悬殊成反比怎能让专职电工不寒心?
三、工资来源问题。虽然已经同网同价,但是专职电工的工资来源是维护费,国电职工的工资来源是电价利润;专职电工的工资是任由国电职工考核发放。专职电工每天从事的是国电公司的员工都不愿意干的“脏、累、差、烦”的工作,无论是阴晴雨雪都得去做,哪一点做的不好,那么该月本来就微薄的工资就会被扣的七零八落,所剩无几;重者甚至被“清理门户”--开除辞退!
三、 劳保福利待遇、政治待遇不同。国电员工的各种社会保险一应俱全,而专职电工呢 ?国电公司员工的劳保服一个标准--档次高点,专职电工是另一个标准--档次差点 ;逢年过节国电公司员工得鱼得肉得奖金,冬有烤火费夏有降温费,而专职电工只能默默的看着老天爷-- 六月炎炎烈日下得烤火费、冰天雪地中得降温费;专职电工工作再努力再突出只能当一线职工 ,因为你姓“农”永远当不上管理人员。
四、 在我国高速发展的今天,“农”字号队伍却是被社会歧视的群体,我们日理万机的温总理都要站出来为农民工讨工钱 !农电体制改革也没有解决专职电工的根本问题 ,很多地方都是走过场 ,走形式。没有严格按照国务院农电体制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 。专职电工在电力企业可以说是没有地位,没有身份,没有发言权的“三无人员”,电力企业把专职电工当负担 ,认为农村供电量小供电范围广,农民麻烦事情多,对农电一般是不理不问,专职电工的实际工作是千辛万苦, 而报酬和电力企业的正式工更是天壤之别, 原因很简单因为你有一个“农”字 。现在电力企业不是看你能力大小,工作干的多少,干的好坏, 是看你有没有农字,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也规定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取消歧视性用工行为。电力企业的各级领导也应该切实践行三个代表,把农民的根本利益发在首位,把农村电工的生存和发展放在首位, 彻底打破电力企业的排农意识专职电工也是人,也有人格的尊严,也有干一番事业的雄心;他们也要养家糊口, 也需要生存;还专职电工一个公平的工作氛围,不要让专职电工流汗又流泪还要心里流血, 更不要让专职电工成为电力企业被歧视的代名词 。要解决这些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大农电体制的改革力度, 稳定农电队伍 -- 从政治 、生活 、待遇等方面去关心专职电工,和国电公司员工一样同等劳动,平等竞争 !国家应把专职电工的工资来源也测算到电价利润中,取消电价中的低压维护管理费,从源头控制差别!让他们在电力系统也有“ 家 ”的感觉、有归属感才能全身心的投入电力事业 !或者改变当前混合管理模式 ,将农电彻底从国电公司分离出去,国电公司也好,农电公司也罢,在各自的公司里面都有一个平等竞争的舞台, 稳定了军心才能保证战斗力,才能保证农电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五、 编者自语:的确我们被沦为新形势下的专职电工甚感心寒,他们不是社会上的低能儿,干了十多年的专职电工把大好的青春献给了电力事业,所学到的知识也都是关于电,难道就真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姓“农”何罪之有?国家不是鼓励行行出状元吗?为什么农电就不行 ?谁说我们没素质?要知道现任的专职电工是经过村里的挑选,日常工作的自然淘汰,“两改”后电力部门的多次优胜冽汰而保存下来的农电精英!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本身就是一种财富、一种原始资本的积累,面对各种各样、层次不齐的农村用电户是那样容易把电费分毫不欠的回收?同是国家宪法规定人人平等的中国公民,同是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劳动者;我们却被沦为电力系统的“新奴隶”,被沦为电力系统后娘生的孩子;还不时受到经济指标考核、劳动纪律考核、人员能进能出诸如此类的考验,国电正式职工们有过这样一次象模象样的考验吗?哪怕来一次假的掩耳盗铃也行呀!我们真的心不甘!其实我们不是怕竞争,我们要的只是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电力系统不可否认人才济济,然而在县市供电公司有多少职工是职前大学学历?在我们县我敢说不超过5%,职工绝大部分来源是内部职工子弟,他们凭什么就不参与经济指标考核,不能够能进能出呢?他们为何只因为是国电正式职工不因才能不因素质就是我们专职电工的管理者?我们专职电工再努力再能干却只能当一般职工?只能是吃苦在前吃肉在后甚至不给肉吃而眼睁睁的看着正式工们吃肉?常此下去,电力部门的内部矛盾即国电 、农电之间的矛盾,会为特殊行业的电力部门埋下隐患会为中国电业留下不安定因素 !全国2003年初就已经同网同价,为何至今同工仍然不同酬?我们不畏苦不畏难也不唯钱 ,我们的心愿再普通不过--取消歧视,平等劳动,平等享受,平等竞争! 最后,我要说的:工商、邮电、电信、税务、公安、金融等部门有农字头的吗?没有!!中国电力是中国众多部门的一个怪胎,取消农电,解放“新奴隶”我们拭目以待!!!
从现在起到2015年,劳动用工基本策略(简称1+1策略)是,降低用工总量,合理控制使用长期职工,推广业务委托用工,减少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逐步取消短期职工,供电企业不再与农电工直签劳动合同。
1.开展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国网公司启动了需求预测模型推广工作,通过开展需求预测,10月底前完成2012年计划指标的调整明年1月完成2013年用工计划的编制,逐步优化个专业之间的人员配比,强化计划的导向性和约束力。
2.严格控制员工入口
1)提高主干专业和重点院校招生比例,今后3年招聘计划减少。
2)组织2013年招聘高校毕业生统一考试。
3.合理控制使用长期职工
利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电网发展,扩展新型业务,劳务输出以及减少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其他用工,扩宽富余长期职工的转岗分流渠道,有效解决艰苦偏远地区人才缺乏,生产一线缺员等问题,加快建立公司系统内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调整单纯通过招聘毕业生解决用工需求的思路。
4.推广业务委托用工
培育业务委托主体,逐步扩大委托规模,2013年底前,短期职工全部清理规范,转为业务委托用工。
5.清理劳务派遣用工
不符合要求和岗位性质不明晰的劳务派遣用工协议要予以解除或终止,对于服务类岗位和劳务派遣的农电用工,应于2015年底前原则上全部转为业务外委,安排电网企业富余职工转岗代替部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
6转换农电用工方式
农电用工以业务委托为主,逐步取消直签合同,劳务派遣等其他用工形式,到2013年上半年,直签合同农电用工分两批转为业务委托用工。到2014年,劳务派遣方式的农电用工全部转与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改为农电业务委托用工,逐步压缩非全日制农电用工规模,今后劳务派遣,业务委托的农电用工不再统计到电网企业用工。
修订《多元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转换农电用工方式
公司计划2013年1月启动,2013年6月底前完成公司系统直签合同农电用工转为业务委托用工。
加强“三考”工作,将实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农电用工(原村电工以农电工身份进入管控,每月只负责定期抄表,催费人员)改为非全日制用工。
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主营业务岗位全部使用长期合同职工,不得使用多元化用工。服务类和辅助类岗位依法规范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推广业务委托用工
省供电服务中心95598呼叫业务正式切割运行后,市县公司相应岗位需全部取消,社会化用工将全部撤离岗位。
各单位集体企业原则上不得新增用工,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新增用工的,要行文上报省公司审批。
公司将建立涵盖集体企业全民职工,集体身份职工,农电用工,社会化用工等各类用工详细台账,年底前实现集体企业用工集中管控。
基本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涉及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公司管理的县供电企业有1924个、员工人数90.17万人,农电服务人口8.8亿。
长期以来,国家电网公司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从“三农”根本利益出发,主动承担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大力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积极做好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加快农网建设与改造,狠抓农电安全、优质服务和队伍建设,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007年,公司供电区域县及县以下全社会用电量10600亿千瓦时;县、乡(镇)、村、户通电率分别为100%、99.99%、99.90%和99.89%。
发展历程
我国农村用电始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1949年全国农村用电量约2000万千瓦时。七十年代农村用电得到了缓慢、稳定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使农村电力焕发青春,农村电气化事业迅猛发展,农电管理逐步规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电事业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规范农电管理(1978~1998年)
一是发展农村初级电气化事业。1983年,国务院批准在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兴建1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1991年,国家在大电网供电区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截至1998年底,大电网供电地区建成了500个农村电气化县,水电地区建成初级农村电气化县332个。
二是1991年7月起,全国农电系统开展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简称“三为服务”)活动。到2000年底,全国共有1234个县供电企业获得部级电力“三为服务”达标单位称号。
三是1994年起,电力系统实施“电力扶贫共富工程”,提出消灭无电县,使95%的农户用上电的目标。截至2000年,共解决了近7000万农村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四是推行对趸售县供电企业实施代管。1985年,辽宁、吉林、黑龙江率先在全国对趸售县供电企业实行代管。
五是不断加强农网技术管理。通过推行标准化线路、变电站、台区建设,开展节电示范县(先进县)活动,推进小型化变电站建设,推广县调自动化技术和无人值班变电站建设,实施农网改造“双加”工程,促进了我国农网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
六是加强电管站行业管理和电价整顿。建立一整套乡(镇)电管站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颁发了《农村电工服务守则》。1987年开始,国家加强农村电价电费治理,实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和最高限价;1997年起,免征乡(镇)电管站低压电网维护费增值税。到1998年,在电力行业归口管理的1267个县(市)中,张榜公布电价电费的村达到89.7%。
第二阶段: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1998~2005年)
1998年,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电价高、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规范农村用电秩序,提高农村用电水平,国家决定大规模开展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并提出“改革农电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简称“两改一同价”)的三大目标。1998年和2001年先后启动了一期、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2002年,启动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其后,中央陆续下达了农网完善工程投资计划。中央决策为全面解决农电发展深层次问题,促进农电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使中国农村电气化事业进入了历史性、跨世纪的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2006年以来)
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确立了“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简称“三新”农电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户户通电”工程、新农村电气化“百千万”工程、农电企业规范化管理工程、农电工素质能力提高工程和生物质能发电工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农电安全生产、队伍素质、供电服务和发展能力达到新水平,服务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绩。
发展成就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艰苦奋斗,我国农电事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是农村电网得到大规模的建设与改造,农村供电保障能力持续提升。1998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公司如期完成了一、二期农网建设与改造任务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任务,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快速推进。实施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现了农网发展的历史性跨越,逐步改变了农村电网装备简陋、供电能力差、电能损耗大等状况,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显著提高。
二是县、乡农电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农村供用电秩序不断规范。按照国务院“国发〔1999〕2号”和“国发〔2002〕5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农电体制改革,撤消乡镇电管站,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农村供电实行“三公开”(电量、电价、电费公开),“四到户”(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到户)和“五统一”(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管理,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农村供用电秩序。大力推进县供电企业体制改革,对地方趸售企业实行上划、代管或股份制改造,利用大电网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促进了县供电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的快速提升。通过加强代管或实施股份制改造,县供电企业的盈利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快速推进,农民电费负担大幅度减轻。截至2007年底,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除内蒙东部外,均不同程度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有17个省、1078个县实现城乡分类用电同网同价;农村生活用电到户电价下降30%以上,仅2007年照明电费就减轻农民负担233亿元。
四是实施“户户通电”工程,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截至2007年底,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共解决了98.1万无电户、364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已有23个省和内蒙东部(赤峰、通辽2个地区)基本实现了“户户通电”。“户户通电”工程的实施,根本改善了新通电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对于促进这些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培养造就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加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户户通电”工程被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誉为“爱心工程”、“惠民工程”。
五是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全面推进,为农村经济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公司大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安全、可靠、充足、经济的电力供应和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截至2007年底,公司系统累计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86个、电气化乡镇999个、电气化村16505个。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投资环境,提高了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活力。
六是农电企业管理得到加强,农村供电服务水平快速提升。认真履行农电管理与服务职责,对农电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考核;主动发布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着力加强农村营业服务窗口建设,完善95598客户服务系统,全面规范农村供电服务工作。截至2007年底,农村供电服务承诺兑现率达99.99%;90%的县供电企业建成95598客户服务系统;97%的农村供电营业窗口达到规范化服务标准要求;70%以上的县供电企业在地方行风评议中位居前三名;90%的县供电企业荣获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
七是农电职工素质提升,职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民工问题有关要求,规范农电工用工管理,改善农电工劳动待遇,保障农电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大力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截至2007年底,各县供电企业100%与农电工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100%为农电工缴纳了一项以上基本社会保险,其中为85.88%的农电工办理了三项以上社会保险。61%的农电工实现持证上岗,22%的供电所工作人员获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发展展望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电网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又好又快发展农电事业。
一是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统筹城乡电网发展,加快推进县城电网改造和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加大农网建设与改造投入,努力建设结构合理、技术适用、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新型农村电网。
二是继续推进“户户通电”工程。计划到2010年,通过国家电网最大限度延伸,使公司供电区域基本实现“户户通电”目标,共解决约120万无电户、450万无电人口的通电问题。
三是大力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在完成“百千万”新农村电气化示范县、乡、村任务的基础上,到“十一五”期末,公司系统总体要有20%以上的县达到“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新农村电气化标准要求,2020年要有70%以上的县达到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农村电气化标准。
四是大力加强农电科技进步工作。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进一步提高农网科技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契机,注重电网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注意节约社会资源,保护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推动农网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五是扎实抓好农电标准化建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农电安全生产基础、精益管理能力、供电服务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努力推动农电管理与公司管理尽快接轨。
全国人大代表贾福清说,农电用工管理不规范会影响农电队伍稳定。他建议采取试点供电所业务委托模式,实现农电用工规范化,妥善解决农电用工管理这一历史难题,并同步推进农村供电所专业化、集约化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农村供电所现有农电工43.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