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2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3年的高职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3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8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3亿元,图书61.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二批本科录取专业(共1个):
商务英语。
(2)专科录取专业(共10个):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红河国际学院招生的各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代码550301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50303H)、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代码550304H)、供用电技术(专业代码550306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专业代码550308H)、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50309H)、风能与动力技术(专业代码550207H)、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3H)、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专业代码550214H)、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60109H)。
2、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303
农业电气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701
工业工程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9
物业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030101K
法学
四年
法学
法学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法学
法学
050262
商务英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020303
保险学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6T
能源经济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2、专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50301H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3H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4H
火电厂集控运行(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6H
供用电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8H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9H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207H
风能与动力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80203H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214H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660109H
旅游英语(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500
082303
农业电气化
4200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待定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200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4200
070302
应用化学
4200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200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4200
080801
自动化
450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500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200
080703
通信工程
4500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200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200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待定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4200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待定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500
080902
软件工程
480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800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4800
080903
网络工程
4800
120204
财务管理
4000
120701
工业工程
4200
120103
工程管理
4200
120601
物流管理
4000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200
120209
物业管理
4200
030101K
法学
4000
030302
社会工作
4000
050262
商务英语
4800
020303
保险学
4000
020106T
能源经济
待定
(2)专科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550301H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3H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4H
火电厂集控运行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6H
供用电技术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8H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9H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207H
风能与动力技术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80203H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214H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660109H
旅游英语
(中加合作办学)
15000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一批本科(B段):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两专业在我省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全国二批本科及高职专科: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自治区)要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按照平行志愿录取。
招生省、市(自治区)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根据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报考我院的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沈阳工程学院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招生章程
学院国际部标:13924
招生代码:4362(湖南省)
学院性质:经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学院校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
一、学院概况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统招本、专科学历资格。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名人辈出的湖南工业重镇——衡阳市。
学院占地面积1059.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5.0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17.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100万元,教学用计算机3560台,多媒体教室12145个座位和语音室座位数780个。160个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12个校内教学实训中心,共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79间。图书馆面积11326.92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81.3万册,电子图书150万册,中外文期刊1034种,电子文献数据库2个,建有主干千兆校园网和现代电子图书系统。所有教学及实训场所都配备了现代化教学设施,全院实现了空调、网络、多媒体、监控全覆盖。校内教学实习工厂1个(笔记本电脑、3G手机、高频变压器、机械零部件加工4条校企合作生产线),驾校1所(衡阳市中南驾驶员培训学校),科技创业园1个,创业一条街(学生创业公司27个)。
学校设交通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基础课部、思想政治课部等7个教学单位。现开设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财务管理、机械制造其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物流工程等本科专业,护理、高速铁道技术等37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医学、文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建立并完善了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强化知识、能力、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推行“多证融通、校企融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师队伍“三百工程”建设。现有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工电子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省级特色专业3个。学校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近年来,教师发表论文793篇,其中核心期刊77篇,被EI收录的论文8篇,出版著作、教材49部,教师获得专利76项,立项课题153项,获省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18项,创办了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学报。
学校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生源稳定,创办以来为省内外培养了4万多名高素质高技能型的各类专门人才。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连续4年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二、招生专业
统招四年制本科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财务管理、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制造其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物流工程等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四年制专业。。
统招三年专科专业:护理、航空服务、高速铁道技术、高速铁路动车乘务、装饰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物业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文秘(涉外文秘)、旅游管理、商务英语(涉外英语)、应用英语等专业均为全日制专科(高职)三年制专业。
三、报名及录取
1、招收应、往届高中、职高、中专等相关学历毕业生。考生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由各省招生办统一划线,我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在网上录取。
2、应届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后由各省招生办统一划线,我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在网上录取。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航空类、高铁乘务类、旅游类须面试。
四、学费标准
按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
五、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电话:刘 唯:13607341772 刘 毅:13507349138
宁平阳:13055051011
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
邮政编码:421009
电 话:0734-8815001
传 真:0734-8815008
网 址:www.hnjtgc.com
E-mail:hnjtgcxy@163.com
六、来校路线
从衡阳南岳机场乘167路到衡阳火车站再转乘340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即到学院。从衡阳火车站、中心汽车站、酃湖汽车站下车的同学乘340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即到学院。从高铁衡阳东站下车的同学乘K1路公交车到华新汽车站下车过桥1500米即到(开学期间,学院在高铁衡阳东站、衡阳火车站、酃湖汽车站、中心汽车站和华新汽车站,我院都设有新生接待处,备有专车接送)。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5月18日
二、学校代码:10623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五、办学地址
校 本 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南大街276号
六、录取原则
1、学校各省招生计划分配充分考虑各省经济发展及人才需求等因素,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1%,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
3、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经加分后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各生源省份各批次招生录取执行相应批次招生录取政策。
4、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00%-110%之间。
5、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6、男女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7、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进校后本科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专科统一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需加试素描,不合格者转入同批次其它专业学习;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体育舞蹈表演方向)、体育教育等专业要求女生身高4000px(含)以上、男生身高4250px(含)以上。
8、舞蹈表演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学校培养要求对该专业学生分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表演两个专业方向培养,其中舞蹈表演专业方向学生在学校艺术学院培养,体育舞蹈表演专业方向学生在学校体育学院培养;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学校培养要求对该专业学生分能源与动力工程(汽车发动机方向)、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力机械及工程方向、水力水电动力工程方向)进行培养,汽车发动机方向学生在学校汽车与交通学院培养,水力机械及工程方向、水力水电动力工程方向学生在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培养。
9、合作培养专业(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
“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为校企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设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造价、土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等五个“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学校该类型本科设置有独立的院校招生代码,单独划定投档线进行录取;该类型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在西华大学校本部就读,后三学年在联合培养学院就读。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工程造价、土木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港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
10、普通类录取规则
(1)学校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依次为2分、1分、1分、0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专业志愿及其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0分。
(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又无法满足其他专业调剂条件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11、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1)学校认可生源省份专业统考合格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认可艺术类、体育类高考文化合格成绩。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学校美术类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文化合格成绩+专业合格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合格成绩择优录取。
(2)学校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依次为5分、3分、1分、0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专业志愿和第五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0分。
12、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西华大学国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和各省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13、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考试成绩、身份等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执行。
八、奖、助、贷措施: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向生源地(国家)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颁发学历证书:学生修读完成西华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西华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十、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现场咨询地址:西华大学校本部第三教学楼3D-208
电话咨询:028-87720918、87720097
录取结果查询:http://zb.xhu.edu.cn
十一、校内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监察处:028-87720011
学校全称: 辽宁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普通本科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高职专科升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冶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在 辽宁科技大学 职教城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软件工程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中职升本科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旅游管理在 辽宁科技大学 职教城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
高职专科专业人民武装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地址在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一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到八年;本科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到八年。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教师63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7405.28万元,图书14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
学校预留本科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其中,普通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
(2)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鞍山市职教城校区办学的中职升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人民武装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30101K
法学
四年
法学
法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80404
冶金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工学
工学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01
表演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404
冶金工程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二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二年
工学
工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二年
管理学
管理学
高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650107
人民武装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符合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辽宁科技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助学金1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2500元、40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六、获奖说明
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辽宁省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原则上按照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10%的比例调阅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各省招办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实际高考文化课成绩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其中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在第一至第六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加综合之和、数学、综合、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加综合之和、语文、综合、外语。
6.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有关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取办法:
(1)报考条件:
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在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凡我校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按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凡我校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可根据本省专业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要求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省专业统考满分成绩乘以70%以上(含70%,如辽宁省需要210分及以上)才能报考,按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2)计划安排情况说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4:1,安排招生计划,对个别生源不足的省份,我校安排了0计划,合格考生可以报考,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我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录取原则: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可以兼报,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级差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的综合分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综合、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综合、外语。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 应用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412-5929368,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
如果本科学的是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感觉这个专业未来并不是自己理想的职业,想要尝试当老师,那么在考研时可以选择教育学专硕物理,因为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身与物理有一定联系,在报考过程中并不会受到专业限制。下面就结合跨专业报考的问题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可以报考教育学专硕物理。我查询了很多高等学校教育学专硕物理的招生简章,发现大多数学校的招生简章对于理工科学生跨专业报考教育学专硕物理并没有过多限制。所以对于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的学生而言,可以放心大胆的报考教育学专硕物理。
不过,毕竟自己在本科阶段学的不是物理教育专业,因为在考试科目上可能与物理专业的学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会增加一门专业基础课,也就是说要多考一门物理。教育学、心理学、英语、公共政治这肯定是必考的科目,而且每所学校还会在考前指定复习的教材,所以只要关注学校的招生简章,就能了解学校的具体要求。
只要按照要求来不断加大学习力度,认真备考,对于物理基础不错的人而言,想要通过专硕考试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跨专业考研,对个人的物理基础有着很高的要求,选择时要慎重。我查了很多学校教育学专硕物理招生简章,都发现很多学校都指定非物理专业学生考试力学、电磁学两门课程,说实话,这两门课程学习的难度真的很大。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的学生可能在本科阶段会认真学习力学的相关知识,但是他们对于电磁学的知识就可能有所欠缺,因此复习起来难度极大。
所以,我认为在复习的过程中要想更有针对性并取得理想效果,建议最好报班系统的复习一下,毕竟每个人参加考试的目的都是想要考上,既然辛苦一次就系统的学习一下,这样会更好。
而且对于跨专业报考的学生而言,要提前做好准备,积极和学校联系,了解学校的最新政策,只有注意了这些问题才能确保自己顺利报名。
建议认真做好学校选择,一定要详细了解各个学校的不同政策。教育学专硕物理作为教育类的专业,一般来说只有师范院校开设的才是最好,师范院校中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大学办学水平最高,在就业方面更具优势。所以我建议跨专业报考教育学专硕物理时,如果自己有充分的自信,建议报考教育部直属的几所师范大学,这些大学在教学水平方面更有保证。
同时在报考的各个阶段,都需要详细了解每个学校不同的政策,认真做好对比,因为师范院校教育学专硕在就业方面有着特殊政策,而且奖学金也是每一名考生必须,才能为自己更好的在物理教育方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所以,如果你毕业于高校本科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你不必过于担心跨专业报考的问题,因为你所学的专业本身与物理学这有一定联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你要认真研究高等学校的报考政策,尤其是注意加考的科目,只有注意了这些细节性的问题,你才能提前做好应对,在考试过程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自己的专硕梦,否则在考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是属于普通的本科专业,对于本专业的学生来说,如果想要深造是可以考研的,而且考研之后竞争力会更大一些,并且能够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能源与动力工程的招生条件一般是理科生,而且对分数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一般符合这些条件,就能够顺利进入本专业进行学习。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属于一种能源动力类的专业,是普通的本科专业,一基本修业年限是4年,当学生完成学业之后还能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主要是以工程热物理为基础理论的一种专业,本专业对能源的转化以及动力系统方面了解的会更多一些。本专业想要考研的学生是有一些考研方向的,可以选择材料工程,这个时候就要求对学生有更多的知识了解,要懂得材料工程理论基础,还要了解相关的系统知识以及相关的操作知识。
必须要了解本区域的发展动向,还要掌握相关的计算方法技术和实验,也要精通一门外语,这样才能够解决工程上的问题。对于新材料,新工艺以及新设备还有新产品的开发,是要有一些能力的,还要掌握化学的一些成分以及化学的组织结构,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完成质量控制,对材料的分析更到位一些。
也可以选择材料科学与工程,而且涉及的面会更广一些,要了解材料,物理化学和材料,加工工程主要研究的是材料的成分结构以及加工工艺都是需要进行掌握的。该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就业前景也比较广阔,主要从事的方向也会更广一些。因为国家的核技术以及核产业在一直更新和发展,对于相关领域的技术人才需求量会增多,所以毕业前景比较广阔。
一、领导机构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参加省级(含)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奖励;
2.积极参加创新性研究工作或研究性学习并取得一定成果;
3.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5%。
三、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四、招生专业
考生需要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dvancedAssessmentforAdmission,简称“AAA测试”),在测试中“数学与逻辑”为必考科目,另一选考科目与自主选拔专业的对应关系如下表。经过自主考核合格入选考生的高考录取专业也将在考生选考自主初试科目所对应的招生专业中确定。
自主选拔初试(“AAA测试”)科目
招生专业
院系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方向)
建筑系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技术科学系
物理探究
土木工程
土木系
物理探究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系
物理探究
环境工程
环境学院
环境工程(国际班)
物理探究
机械工程
机械系
物理探究
测控技术与仪器
精仪系
物理探究
能源与动力工程
热能系
物理探究
车辆工程
汽车系
物理探究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系
物理探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机系
物理探究
电子信息类
电子系
物理探究
自动化
自动化系
物理探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系
物理探究
软件工程
软件学院
物理探究
计算机科学实验班
交叉信息研究院
物理探究
航空航天工程
航天航空学院
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物理探究
工程物理
工物系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物理探究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工系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物理探究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学院
物理探究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系
物理探究
物理学
物理系
数理基础科学
物理探究
化学
化学系
化学生物学(化生基础科学班)
物理探究
生物科学
生命学院
物理探究
临床医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物理探究
医学实验班
医学院
药学
物理探究
生物医学工程
生医系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经管学院
物理探究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方向)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方向)
阅读与表达
人文科学实验班
人文学院
阅读与表达
英语
外文系
英语(外文实验班)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社会科学实验班
社会科学学院
物理探究
或阅读与表达
法学
法学院
法学(国际班)
阅读与表达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学院
为完善符合高校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结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我校部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将在自主选拔复试阶段,根据考生申请报名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基础来进行学科/专业面试,并给予表现优异者高考相关专业录取优惠政策。
参加“学科/专业面试”的学科/专业为:
1.信息学科(含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实验班、自动化、软件工程)
2.机械学科(含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
3.经管学科(含经济与金融(国际班)、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方向)
5.环境工程(含国际班)
6.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7.工程物理(含能源实验班)
8.数学与应用数学
9.物理学(含数理基础科学)
10.医学实验班
11.临床医学(北京协和医学院)
12.人文科学实验班
13.社会科学实验班
14.英语(含外文实验班)
15.法学(含国际班)
16.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五、报名、选拔程序及考核办法
1、2013年12月22日9:00至1月2日9:00网上报名
无论中学推荐还是个人自荐,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
“AAA测试”网站报名(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提交成功后,需将申请表进行打印、签字,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http://join-tsinghua.edu.cn/):考生完成“AAA测试”网站报名后,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考生无需邮寄任何材料。
注册成功后,选择“普通自主”招生类型,填写姓名、身份证号、“AAA测试”报名号、省份、中学后,上载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
a)在“AAA测试”报名网站提交、打印、签字、盖章的申请表;
b)其他申请材料。如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证明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1月12日公布初审结果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同时完成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申请、提交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自主选拔考核的人选。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
初审结果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初审结果并确认参加初试。未完成确认的考生不予安排初试考场。
3、3月1日初试
我校将“AAA测试”作为自主选拔初试,初试将在设于全国各地的考点同时进行;初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等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
4、初试后3周左右公布初试结果
初试成绩及结果、复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等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初试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
5、公布初试结果1周左右复试
参加初试的考生,初审结果优秀或初试结果通过的,可以进入复试。复试将在清华大学举行。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学科/专业面试;体质测试。
6、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经考生网上确认的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方可生效。
六、录取认定方法与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各阶段测试成绩对于录取认定的使用办法为:
1)按“初试成绩+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对于参加体质测试且体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将在已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基础上,给予额外的5-10分自主认定加分。
2)对于同时参加复试阶段综合面试和学科/专业面试的考生,再按“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学科/专业面试成绩”的总分,分面试学科/专业进行全国排队,给予在高考中特定专业(或专业大类)加分录取的认定。
我校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时,将明确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具体优惠分值及使用办法。被我校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高考录取优惠政策最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特定专业录取优惠政策最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加60分参加专业录取排序”。
七、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清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10)62783000。
八、附则
1、申请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拔尖计划”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参加“AAA测试”。在1月2日前,须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提交,并在1月13日9:00-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无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再次进行报名申请。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拔尖计划”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拔尖计划”申请。对于“新百年拔尖计划”初审未通过或初审通过仍想继续申请普通自主选拔的考生,仍需按前述自主选拔网上报名程序进行申请报名。
2、申请清华大学保送生选拔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如需参加我校普通自主选拔,则应按照前述程序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及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报名,但无须再上传任何材料。考生必须在1月13日9:00-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普通自主申请。
3、我校自主选拔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选拔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自动):(010)62782061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0147)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
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阜新校区玉龙校园);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
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安全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生物工程、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运动训练;
阜新校区玉龙校园: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能源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土木工程(地下建筑工程)、广播电视学、动画
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我校对大一新生实行阜新校区和葫芦岛校区之间跨校区交流培养,新生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54985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6388平方米,专任教师183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2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3.03 亿元,图书239.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我校无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4、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共2个专业只招男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9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三、专业设置说明
附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专业设置一览表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由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及社会公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A、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C、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平均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D、校内奖学金:我校面向本科学生设立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特种奖学金和学生就业奖学金。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颁发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2个等级,其中:一等奖2000元/生·学期,二等奖500元/生·学期。
(2)国家助学贷款(主要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标准和办法:
A、国家助学贷款是由银行开办、由财政贴息、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
B、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全额支付。
C、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经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③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④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⑤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推荐;
⑥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D、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额度,但每年不得超过8000元。
(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A.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B.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C.资助方式: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D.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4)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
(5)其它资助政策与措施
A、“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B、临时困难补助及特殊困难补助:家里临时发生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学生无力维持下去的学习和生活,经过申请给予的经济资助。
C、社会奖助学金:我校设立了山西焦煤集团奖学金、潞安矿业集团奖学金、晋城无烟煤集团奖学金、龙软科技奖学金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学金。
(6)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共有9个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4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具体办理程序待学生到校后进行,本条款内容解释咨询电话:0418-3351701)。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档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5%);
2、身体健康情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安排时: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对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安排时: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当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分专业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
江苏省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进行专业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七、艺术类、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专业:动画
1、报考条件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动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2、录取规则说明
在生源省招考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文理兼招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文、理科考生的录取比例为7:3。
(二)运动训练专业:运动训练(篮球)
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评阅,体育专项测试由我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文化课考试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育成绩×70%+文化课考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凡被我校运动训练(篮球)专业单招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它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学校网站:http://www.lntu.edu.cn/
联系电话:0418-6511234、3350234(传真)
电子信箱:lntuzs@126.com lngdzs@126.com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附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业设置一览表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学位授予门类
审批文号
备注
020101
经济学
4
经济学
教高〔2013〕3号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
教高〔2013〕3号
030101K
法学
4
法学
教高〔2013〕3号
040202K
运动训练
4
教育学
教高〔2013〕3号
050201
英语
4
文学
教高〔2013〕3号
050302
广播电视学
2
文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50302
广播电视学
4
文学
教高〔2013〕3号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70202
应用物理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80102
工程力学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201
机械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201
机械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4号
080205
工业设计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207
车辆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4〕1号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602T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4
工学
教高〔2013〕4号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703
通信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801
自动化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0902
软件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902
软件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80903
网络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001
土木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001
土木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4〕1号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4号
081201
测绘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1201
测绘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教高〔2013〕4号
081401
地质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501
采矿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1501
采矿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802
交通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2502
环境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2503
环境科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82801
建筑学
5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2901
安全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2901
安全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2901
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
4
工学
辽教发【2010】11号
083001
生物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90203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4
农学
教高〔2013〕3号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103
工程管理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103
工程管理
2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120201K
工商管理
2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120201K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202
市场营销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202
市场营销
2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120203K
会计学
2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120203K
会计学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402
行政管理
2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120402
行政管理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701
工业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120801
电子商务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30310
动画
4
艺术学
教高〔2013〕3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设有研究生院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邮编150001。
第三条 学校是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院校,招生类别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国防生、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并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参加高考考生人数及占全国考生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在全国31个省(区、市)计划招收3850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其中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提档比例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年度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发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时按各省(区、市)招生计划的100%-105%提档,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原则上不退档;对于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录取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除国防生录取有性别要求外,其它专业录取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考生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总分、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优先分配成绩高考生的专业。
第十六条 学校国防生专业外语语种以总政治部要求为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澳)、金融学(中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材料物理(中英)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专业均不加试口语。
第十七条 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2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测算值执行,下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澳)、金融学(中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材料物理(中英)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产品设计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
第十八条自动化类(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对抗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按大类招生(不含国防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3-6年,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经过自主选择式学习,根据所学课程确定拟毕业专业。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按大类招生(不含国防生),入学后第4学期可在类内选择专业方向。
第十九条 学校产品设计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不单独组织术科考试,采用招生省份术科统考成绩。学校在术科统考成绩、文化课统考成绩均达到该省艺术类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报考学校的考生中,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的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相应招生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A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同分情况下,按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录取排名位于学校在该省(区、市)理工类招生计划前2%的英语考生,可报名申请进入陈赓班学习。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理工、人文、经管等专业大类打通基础课程平台,在第二学期初,根据学生综合平均成绩,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本大类专业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按国家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学生(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和不属于大类培养专业的学生(包括国际合作教育学院、软件学院所属专业,工业设计、产品设计、英语专业等)除外]。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八条学校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hrbeu.edu.cn/zhaosheng,咨询电话:0451-82519740,传真:0451-82533070。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451-82519612。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主要培养目标是进行开发设计和对新产品进行研制的基本能力。
2、能源与动力工程: 2012年的《本科专业目录》“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和“能源与资源工程”(部分),合并为“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该专业就是研究如何安全、清洁、高效地转换能源,并且应用它们来产生动力供人们使用。
能源动力工程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所以相关专业的就业率也长期居于高位。另据阳光高考平台数据.该专业连续多年就业率处于90%到95%区间。
3、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培养掌握电子学、光电子学和通信技术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计算机技术、电子实验技术和通信技术,具有一定相关器件和系统的研究、设计、开发与应用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4、风能与动力工程:毕业生从事发电公司、设计院、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企业、风电场等单位从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风力发电机组设计与制造以及风电场的设计、施工、运行与维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