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该条例已经于二○○八年一月十五日国国务院令第516号废止。
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中规定处罚办法。一些省市规定对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处罚办法,职工连续旷工15天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支持。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对劳动者罚款100元肯定超过20%,具体超过多少,要以劳动者的月标准工资来计算。
拓展资料: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被废止后,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失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旷工一天扣几天工资的做法,带有经济处分性质,而经济处分的本质是罚款,在现行法律中,罚款没有任何依据可循。因此公司“旷工一天扣很多天的工资”的规定既不合法,也不合情合理。故公司应当将多扣除的工资返还给劳动者。所以,并不是所有公司规章规定的制度都会对劳动者所适用,一些公司规定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制度对员工是不能生效的。劳动者可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部门在核实好材料后,会进行立案,进行调查处理,向公司发出责令支付的通知,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在公司旷工有四种处罚方式可以选择:一是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有旷工行为的职工,用人单位根据旷工的天数可以规定不同处分层级,比如警告、严重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赔偿损失。如果因为劳动者旷工使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其主张损失赔偿。
在公司旷工一天结果公司扣300.符合劳动法?
在公司旷工一天结果公司扣300不合法,侵犯了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员工工作一天可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当天工资。公司规定扣300的工资,如果不是一天的工资,多扣的工资显然是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资,这就涉嫌克扣工资了。
总结:旷工指的是,在没有同用人单位申请请假的情形下,无故不到单位上班的情况,这属于劳动者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一种。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做出扣除工资的处罚。在现实中,我们还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在自己的企业制度中说明了旷工的相应的处罚,还有旷工三日,视为员工自动离职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1、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标准,只规定了,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企业一般是怎样对员工旷工行为进行处罚的
1、《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
2、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
3、至于对旷工的处罚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也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因为各个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可以制定侧重点不同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比如有的公司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对劳动纪律会松一些。有的公司24小时运行,不允许岗位缺人,就得严肃劳动纪律。
三、员工旷工如何计算
1、员工旷工的原因各种各样。显然,有些旷工难以避免。人们确实生病,某些家庭事宜如孩子生病等无疑需要占用时间,在这些情况下,企业不可能要求员工上班工作。这一类旷工通常被称为非故意旷工。
2、但另一方面,许多旷工往往是可以避免的,这种可避免的旷工被称为故意旷工。有时,企业过高的旷工总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很少数的员工造成的。
3、企业要想控制或减少旷工,应以持续检查各部门的旷工统计数字作为开端。这种检查可使管理者准确地确定,究竟哪些雇员频繁缺勤以及哪些部门旷工次数过多。
4、计算旷工情况有多种方法。以下是美国劳工部建议的一种旷工率的计算公式:(某一时期由于工作缺勤造成的工作人日损失/平均员工人数×工作日数)×100%。
注:也可用小时代替工作日来计算。
2、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
3、至于对旷工的处罚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也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因为各个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可以制定侧重点不同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比如有的公司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对劳动纪律会松一些。有的公司24小时运行,不允许岗位缺人,就得严肃劳动纪律。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公司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员工需要存在犯错行为,例如员工没有事先经过公司批准,却擅自离开岗位并且离岗天数超过了某个期限。像这种行为就是劳动者旷工。
员工旷工几天可解除合同?
这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但是法律上规定如果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该公司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解除合同关系不是简简单单等同于除名除姓、开除员工,但是最后结果都是该员工与公司不再有劳动合同关系。
员工存在以下情形公司可以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公司录取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或是严重失职,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跟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对本公司工作的完成带来了严重影响,或是由公司提出但拒绝改正
5.劳动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法律追究有刑事责任。
所以,如果员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那么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公司一直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而仅仅口头上说你那么就是自离,双方的劳动合同仍为有效的。
各个公司可以制定公司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视情况自行制定。如果员工常常旷工的话,通常公司的惩罚措施就是扣工资。
旷工怎么扣工资?
按照旷工的天数计算,每日的工资金额乘以天数。如果员工无故旷工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那么公司有权利要求员工进行赔偿。如果员工旷工的天数满足了公司制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规定,那么公司也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旷工被开除在法律上的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它规定除名是由公司向无故旷工员工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
公司除名员工条件为:
一、员工常常无故旷工
二、员工经批评教育仍然无效
三、员工旷工达到规定天数,如连续旷工天数超过了十五天,或在一年内累计的旷工天数超过了三十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规章在去年1月15日,已被明令废止。所以如果公司现在的规章制度中,仍然有关于 “除名”或“开除”的相关条款规定,那么这些条款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综上所述,法律上对于旷工没有做出相关规定,但公司可根据自己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员工做一定惩罚。例如扣除员工旷工时的工资,按照天数乘以日工资来计算。另外,如果员工旷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可要求员工做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比如员工无故旷工1-3天,扣2天基本工资;员工无故旷工超过3天的,应当在7天内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无故旷工超过7天的员工将被直接辞退或单方面解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单位可以以严重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