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煤炭许可证取消了吗?
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都已经取消了。
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以下简称《煤炭法》)的修改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以主席令的方式予以公布。《煤炭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就是去掉煤炭生产许可和煤炭经营审批的有关条款,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律地位,将之前“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改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以后企业要做煤炭贸易,只需要普通公司的三证且到工商局申请了煤炭买卖、煤炭批发零售的经营范围就可以从事煤炭批发零售。企业要从事煤炭生产,现在企业只需要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五个资格证就可以生产。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炭生产的行业管理,促进煤炭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煤炭资源的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不得从事煤炭生产。第三条 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第二章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第四条 国有煤矿企业、外商投资煤矿企业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依法领取的采矿许可证;
(二)有经过批准的采矿设计;
(三)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生产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煤矿安全规程,并完善可靠,经依法验收合格;
(四)矿长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书;
(五)瓦斯检验工、采煤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煤炭工业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
(六)井上、井下、矿内、矿外调度通讯畅通;
(七)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八)有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国有煤矿企业、外商投资煤矿企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依法领取的采矿许可证;
(二)有经过批准的采矿设计或者开采方案;
(三)矿井生产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煤矿安全规程;
(四)矿长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书;
(五)瓦斯检验工、采煤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煤炭工业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
(六)井上、井下、矿内、矿外调度通讯畅通;
(七)有井上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八)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九)有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程序第六条 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下列煤矿企业的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一)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煤矿企业;
(三)外商投资煤矿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的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第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第八条 煤矿企业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在煤矿(井)建成投产前向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自收到煤矿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60日内,应当完成审查核实工作。经审查合格的,应当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但是应当书面通知煤矿企业,并说明理由。第九条 煤炭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第十条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与煤矿企业的生产服务年限相同。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第十一条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应当向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缴纳许可证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和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四章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实行年检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接受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向煤矿企业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后,应当及时向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取消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意味着政府对煤炭行业的管理更加科学,煤炭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之前,煤炭生产企业想要正常生产需要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六证。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部分前置条款是要取得采矿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另外一部分前置条款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其他证件时也有相应要求。也就是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设置属于重复监管,不够科学。取消煤炭生产许可证,将“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改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无疑是政府行业管理走向科学化的重要标志。另外,取消煤炭经营资格审批等于是取消了煤炭经营的行政门槛,只要是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均可以从事煤炭经营,煤炭市场化程度无疑进一步加深。
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在煤炭管理部门办理;
采矿许可证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办理;
工商营业执照在工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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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计划的权利不是煤炭经营许可证管的事。是这家单位具有铁道部认可的批报计划的资格。计划实际占的都是大单位的,拥有国家蓝本计划的,不是随便一个煤炭经营公司。
煤炭证只是经营买卖许可。
好比要汽运,就要有物流的证件。
铁路意思一样。
1、煤炭是许可证经营,没有煤炭证的公司是不能做开票的煤炭生意的,煤分类很多种,不同的产地不同的质量,价格都不一样,而且想低成本煤炭运输很困难,而且做煤要求有比较多的本钱运作。
2、根据你的煤源的质量来决定你要找的买家。如果是批量小的话,可以直接转手给其它供应商,或煤场。以加快资金回拢。
3、无论是找煤源还是找客户都要有一定的社会关系,不然都要冒很大的风险,因为煤矿是要求先付款后拉货,客户一般是要要求货到后付款,中间存在的风险都是由你的承当的。
贩煤其实挺好做的,首先看看你要找什么指标的煤,找找哪里有,了解一下煤价和运费,看看拉回去有多少利润,切记一点,一定要找一个化验室化验一下,看看煤场说的煤指标跟你化验的是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