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能源科技 > 正文

为什么要进行电力体制改革

平常的春天
舒心的小土豆
2022-12-23 12:21:41

为什么电力市场要改革,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在哪里

最佳答案
机智的雨
快乐的电源
2026-04-23 09:54:34

电力市场改革其实是针对于发电业和输配电企业,就是我们所说的电网,售电,用电企业的整个电力系统改革,电网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我们平时用电会对物理设备依赖性比较强,所以此次改革,不会把电网的物理垄断性完全打破,打破的是电网的交易机构,使电网回归输配电的本质。简单点说就是将电网原本的交易改变为,发电起,直售电给用电企业。当然你输配电这个过程还是由电网去承担的。其实电力改革之后,我们可以把电网公司比作是一条高速公路,用电户就是 汽车 ,电网只收取用电企业的过路费,实现发电企业与电网的分离,市场上是叫做长网分离,这样以后呢,发电企业的买方就不单单的是电网集团了,还有很多的用电企业。

他改革的其实就是电网长久以来的这种垄断性的交易体系,我们称作为电改,要从售电侧起步,当下电改呢,他将开放售电侧,让用户自己去选择发电企业进行交易,在大用户直够的改革方面,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就可以绕过电网,自主进行交易并且有自己的选择权。

核心呢就是电价市场化,其最终目的就是打破电网公司,在电力交易中对于发电企业的单一买家地位和对于用电企业的单一卖家地位,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逐步形成发电与售电价格由市场来决定,你电网公司以后就不能决定,我买你电是多少钱,我卖是多少钱了,因为这个价格是有市场来决定的,你输配电的这个价格,还是有政府制定一些价格体系,价格机制。所以说电价的下调未来我们是可以预见的。

电力市场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统称的说就是资源优化配置,简单点说就是把买卖双方融合在一起,让他们通过这种市场交易来决定电能什么时候产、产多少,并且通过这种市场优化的长时间交易,来提高买卖双方的经济效率,你原本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是由电网公司的调度来决定的,电力改革之后,这种计划电量的体制就会被完全打破,是由用电企业的需求来决定的。

我们举个例子.比如说一家发电企业有一台125兆瓦的发电机组,那么就说明这家企业每小时就能生产12.5万度的电,你正好电力市场改革之后,厂网分离我这家发电企业的厂能,与我现在所签的这些用电企业的用电量是吻合的,那么我这家发电企业的发电机组,就能一直的运行,去为这些用电企业去服务,从而提高发电企业的生产效率,你发电企业的生产效率提高了,你这个发电企业就会赚到钱,不像我们之前说的,电厂,能源企业都是赔钱的,电力改革之后优胜劣汰,谁强谁就上,谁不行谁就淘汰。

电力市场改革的实际目标?

刚才我们听到一个词叫资源优化配置,这个词是比较宏观的,下面我就给大家总结了四点。

1.你原先定计划,资源利用的好不好是政府说了算的,以后市场化竞争谁强谁就上,不行的该淘汰就淘汰。

2.原先的政府定价是有延迟的,你不能及时的反映出市场的需求变化及实际成本,有市场定价侧是市场博弈的直接结果,这个市场定价更为合理及时。

3.你发电企业每天的产能和协调,应该是以市场资源的稀缺为引导的,市场将成为引导合理规划和高效投资的形象指标。

4.你新能源不能盲目的建设,需要以适应市场为目标;合理规划;布局;开发促进良性发展。

总之,电力市场改革的目标就是提高发电企业的生产和利用率,行程一个合理的交易价格,提高电网本质输配电工作的利用率,正确的引导电力规划。

最新回答
美满的唇膏
踏实的战斗机
2026-04-23 09:54:34

1、新电改进一步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相关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引导电网合理投资,引导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2、电价的市场化,其最终目的都是打破电网公司在电力交易中对发电公司的单一买家地位和对电力用户的单一卖家地位,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

3、电力完全市场交易后,发电企业只要成本能覆盖,电价的下调是可以预见的,具体来说,购电价有下降空间。

儒雅的豆芽
着急的香氛
2026-04-23 09:54:3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电力工业发展很快,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到20世纪末,装机容量超过3亿kW,年发电量达到13685亿kWh,从而使电力供应得到缓和,摆脱了持续多年的严重缺电状况,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在统一控制、垄断下经营,效率低,服务水平差,质量不高,而且形成省、市、地、县各自为政,为本地区、本部门谋利,电价不断提高,国家财政和用户负担加重,影响国民经济竞争力等弊端。原因是项目国家批,电价国家定,而且所定电价是还本付息保利润,所以只要建电厂就能赚钱,形成各行各业都想通过建电厂取得旱涝保收的收益来养活本单位的职工。更有甚者,为了保护省、市、地、县等部门的利益,可以不接受国家提供的电力,而是保护部门的利益,让高能耗的小火电、小油电机组充分发电来赚钱。这样的政策和体制在电力紧缺的情况下,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在新的形势下,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这样的局面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我国电力工业需要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逐步融入国际一体化的大循环中。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我国电力体制需要进行深化改革。

经初步了解,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是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提高电力工业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电价,提高国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有些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途径是通过电力国有资本实行私有化,出售给股民或外国公司等;打破独家垄断经营,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和竞争性电力市场;改变原来长期存在的发输配垂直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发电和售电环节引入竞争,输电和配电环节仍实行垄断经营方式。按法定要求,输电、配电经营者向所有发电商和购电者完全平等地开放,提供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和过网费用。这样,政府只对输电价格和配电价格进行管制,而对发电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形式确定;而售电价是由发电价加上输电和配电的合理费用(政府规定)确定的。政府对电力管制放松,但对市场监管加强,成立电力市场监管机构,履行对电力市场的监督职责。为了使电力体制改革有序进行,这些改革的工作都要经过论证,按照先立法再改革的基本程序进行。应该指出,电力工业的体制改革,不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都还处于改革的进行之中,没有成功的经验遵循。

1.1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与国情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是对国有利、对民有益,也是为了减轻国家和人民的负担,提高电力工业的整体效率和电力服务质量,降低电价,提高国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搞私有化,可以采用公有制的多种经济的有效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电力国有经济通过股份形式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形成放大的自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由于我国生产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应尽快建立我国电力工业市场化的法律体系,以实现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使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由于我国能源分布不均衡的状况和长远的考虑,需要实现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能源的合理利用效率和降低电力工业成本。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国家的公益事业,也是各行各业的物质技术基础,提高电力工业整体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电价,提高电力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我国整体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总之,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1、实现电力企业制度创新,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对电力工业的控制力;2、实现电力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3、最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4、通过竞争,提高电力工业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电价,提高国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1.2建立我国竞争性电力市场

我国竞争性电力市场具有二个本质特征,一是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二是市场的竞争性,这是市场的普遍性所决定的。竞争是指有效的竞争,是电力市场的各个主体按照共同的市场规则,无歧视地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即"三公")竞争,也就是有序和开放的竞争。而且这种竞争要达到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和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根据国家的实际国情和国外经验,首先开始在发电环节引入竞争,逐步建设我国竞争性电力市场。

首先积极推进"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成立几个发电公司和两个电网公司,建立和完善竞争性发电市场。

根据我国现有的国有独资发电厂和国有资本控股的发电厂,组成几个发电公司,该发电公司的发电厂不能集中在一个地区或一个电网。应明确规定在一个地区的电网内一个电力公司的电力装机容量不得超过20,避免形成网内和地区性电力垄断。而且在电网内也不存在需要特殊照顾的电厂,各电厂要保证安全供电和满足电网调度的要求。

独立电厂,仍保持独立性,参与发电市场竞争。

电网由国家控制,成立国家电网公司,根据政府管制法规,无歧视地为电力市场提供有关服务,收取相应的过网费和其他服务费用。

1.3建立电力市场监管机构和电力市场交易中心,制定市场运作规则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需要组建电力市场监管机构,该机构由政府、发电公司、电网公司、用电大户和有关专家组成,实行中央政府主导,对全国电力市场进行监管。该机构负责制定市场运作规则及其实施监督、电力市场进入许可证审批、市场交易排序以及交易纠纷处理等。电力电量安排和市场主体间财务清算由电力交易中心负责,调度操作由电网经营企业的调度中心实施。

1.4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电力管制方式

为了加快投融资体制和电价体制改革,政府对电力工业的管制应侧重在制定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电网应进行严格控制。 政府对电网的管制是对输配电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电网可靠性标准;提供无歧视高质量服务。

第一步改革,实行发电环节引入竞争,建立和完善竞争性电力市场。

在完善竞争性发电市场的同时,适时开始第二步改革,即输、配电和售电分离,成立售电公司,该公司是电量贸易公司,不拥有配电网络,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可以有几个售电公司,用电大户可以直接向发电公司购电,向电网公司交付过网费和有关服务费用。也可以直接进入电力交易市场购买电力,还可以选择售电公司为其供电。

壮观的菠萝
务实的便当
2026-04-23 09:54:34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电改方案”)2014年12月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下一步将交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待批复后择机发布。这意味着“啃硬骨头的改革”终于要在2015年正式拉开帷幕。

2013年3月,有媒体称国家电网一分为五。2013年3月24日,国家电网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深化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拆分国家电网的内容。电改的核心是电价而非拆分。

唠叨的星月
感性的黑夜
2026-04-23 09:54:34
农电工即是农电体改前为农村生活、农业、生产等用电服务的村电工, 体改后被国家电网公司收编为“专职电工”。也是为电力部门--电网公司的专职电工。据统计全国专职电工从业人数达到60万,已经超过国电公司员工。从1998年开始实施“两改一同价”至今,我国的农电体制改革已经走过了6年。然而由于国家电网总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发[1999]2号文件中的精神来落实体制改革,使得现今的农电管理中出现了很多矛盾与问题。结合自己在基层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国家电网公司的“新奴隶”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用工身份不同。电力系统还带有深深的计划经济色彩,农电、“国电”二元体制 、等级壁垒森严,导致在农电管理的体制中,形成了用工制度的不同和用工身份的不同。 国电公司的员工是全民合同工 、集体工等,而专职电工现在被国家电网公司编为专职电工。在系统垂直管理的今天(农村供电所挂的排子同样挂的是国家电网公司的牌子,可拿的工资是国家电网公司员工的工资的1/3还不到),各级电力公司仍把农电管理视为一个包袱,把专职电工当作最廉价劳动力,把农电管理人员当着“新奴隶”。

二、 同工不能同酬。专职电工的工资少,压力大,工作量多,所做的工作比其国电公司正式职工多几倍,但工资收入却少几倍--只有5--6百元;国电公司的员工拿着少则2千元、多则4-8千元的月工资,还加股金。专职电工事实上已经是全职电工, 并非“半农半工” ;有相当部分专职电工为完成超负荷的工作任务甚至还动员家人的力量上阵!相同的在国家电网公司的牌子下工作,不相同的工作任务,收入却更如此悬殊成反比怎能让专职电工不寒心?

三、工资来源问题。虽然已经同网同价,但是专职电工的工资来源是维护费,国电职工的工资来源是电价利润;专职电工的工资是任由国电职工考核发放。专职电工每天从事的是国电公司的员工都不愿意干的“脏、累、差、烦”的工作,无论是阴晴雨雪都得去做,哪一点做的不好,那么该月本来就微薄的工资就会被扣的七零八落,所剩无几;重者甚至被“清理门户”--开除辞退!

三、 劳保福利待遇、政治待遇不同。国电员工的各种社会保险一应俱全,而专职电工呢 ?国电公司员工的劳保服一个标准--档次高点,专职电工是另一个标准--档次差点 ;逢年过节国电公司员工得鱼得肉得奖金,冬有烤火费夏有降温费,而专职电工只能默默的看着老天爷-- 六月炎炎烈日下得烤火费、冰天雪地中得降温费;专职电工工作再努力再突出只能当一线职工 ,因为你姓“农”永远当不上管理人员。

四、 在我国高速发展的今天,“农”字号队伍却是被社会歧视的群体,我们日理万机的温总理都要站出来为农民工讨工钱 !农电体制改革也没有解决专职电工的根本问题 ,很多地方都是走过场 ,走形式。没有严格按照国务院农电体制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 。专职电工在电力企业可以说是没有地位,没有身份,没有发言权的“三无人员”,电力企业把专职电工当负担 ,认为农村供电量小供电范围广,农民麻烦事情多,对农电一般是不理不问,专职电工的实际工作是千辛万苦, 而报酬和电力企业的正式工更是天壤之别, 原因很简单因为你有一个“农”字 。现在电力企业不是看你能力大小,工作干的多少,干的好坏, 是看你有没有农字,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也规定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取消歧视性用工行为。电力企业的各级领导也应该切实践行三个代表,把农民的根本利益发在首位,把农村电工的生存和发展放在首位, 彻底打破电力企业的排农意识专职电工也是人,也有人格的尊严,也有干一番事业的雄心;他们也要养家糊口, 也需要生存;还专职电工一个公平的工作氛围,不要让专职电工流汗又流泪还要心里流血, 更不要让专职电工成为电力企业被歧视的代名词 。要解决这些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大农电体制的改革力度, 稳定农电队伍 -- 从政治 、生活 、待遇等方面去关心专职电工,和国电公司员工一样同等劳动,平等竞争 !国家应把专职电工的工资来源也测算到电价利润中,取消电价中的低压维护管理费,从源头控制差别!让他们在电力系统也有“ 家 ”的感觉、有归属感才能全身心的投入电力事业 !或者改变当前混合管理模式 ,将农电彻底从国电公司分离出去,国电公司也好,农电公司也罢,在各自的公司里面都有一个平等竞争的舞台, 稳定了军心才能保证战斗力,才能保证农电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五、 编者自语:的确我们被沦为新形势下的专职电工甚感心寒,他们不是社会上的低能儿,干了十多年的专职电工把大好的青春献给了电力事业,所学到的知识也都是关于电,难道就真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姓“农”何罪之有?国家不是鼓励行行出状元吗?为什么农电就不行 ?谁说我们没素质?要知道现任的专职电工是经过村里的挑选,日常工作的自然淘汰,“两改”后电力部门的多次优胜冽汰而保存下来的农电精英!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本身就是一种财富、一种原始资本的积累,面对各种各样、层次不齐的农村用电户是那样容易把电费分毫不欠的回收?同是国家宪法规定人人平等的中国公民,同是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劳动者;我们却被沦为电力系统的“新奴隶”,被沦为电力系统后娘生的孩子;还不时受到经济指标考核、劳动纪律考核、人员能进能出诸如此类的考验,国电正式职工们有过这样一次象模象样的考验吗?哪怕来一次假的掩耳盗铃也行呀!我们真的心不甘!其实我们不是怕竞争,我们要的只是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电力系统不可否认人才济济,然而在县市供电公司有多少职工是职前大学学历?在我们县我敢说不超过5%,职工绝大部分来源是内部职工子弟,他们凭什么就不参与经济指标考核,不能够能进能出呢?他们为何只因为是国电正式职工不因才能不因素质就是我们专职电工的管理者?我们专职电工再努力再能干却只能当一般职工?只能是吃苦在前吃肉在后甚至不给肉吃而眼睁睁的看着正式工们吃肉?常此下去,电力部门的内部矛盾即国电 、农电之间的矛盾,会为特殊行业的电力部门埋下隐患会为中国电业留下不安定因素 !全国2003年初就已经同网同价,为何至今同工仍然不同酬?我们不畏苦不畏难也不唯钱 ,我们的心愿再普通不过--取消歧视,平等劳动,平等享受,平等竞争! 最后,我要说的:工商、邮电、电信、税务、公安、金融等部门有农字头的吗?没有!!中国电力是中国众多部门的一个怪胎,取消农电,解放“新奴隶”我们拭目以待!!!

甜美的唇膏
等待的人生
2026-04-23 09:54:34

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原因是电用户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形式有多种多样,通过沃特售电公司统一代理,通过批量采购的方式取得优惠用电是比较可行的方案。真正参加市场交易行为的是沃特售电公司,它代表背后广大散户统一谈判,提供沃特售电代理服务。

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好处是对于有些企业具备储能设施,甚至是自备电厂的用电企业。当电价偏高时,用其自身设备发电。售电公司代理用电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方便了电力交易中心的统一管理和用电稳定性,同时又实现了用户、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国家电网的多边共赢,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关信息

许多国家的电力工业都在进行打破垄断、解除管制、引入竞争、建立电力市场的电力体制改革,目的在于更合理地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电力工业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电力体制改革也逐步深入。

电力工业以"公司制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为改革目标的基本取向,从现在起到21世纪初,在发电领域将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形成开放发电侧的经营模式,即各发电公司按电价竞争上网的市场机制,即形成了初步的电力市场化。

竞争性电力市场具有开放性、竞争性、计划性和协调性。竞争性电力市场的要素包括市场主体(售电者、购电者)、市场客体(买卖双方交易的对象,如电能、输电权、辅助服务等)、市场载体、市场价格、市场规则等。

执着的秀发
合适的小鸭子
2026-04-23 09:54:34

改革要有一个理性的出发点,就是要针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目标很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5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市场是一种手段,目的还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目标是共同富裕,也就是现在说的实现中国梦。

对于电力体制改革,应该分析能源行业、电力体制出现了哪些问题,这些问题是不是妨碍了实现大的目标。而不是像有些人表面所说的市场化当然可能后头还有其他的目的。我个人认为,市场化是方向、手段,但不应该成为改革的目的。人们对于市场的认识,以及世界各国的市场结构、组织、体系也不完全一样,而且事实上没有一个所谓的规范的、理想的市场经济模式。有些国家国有化程度高一些,有些国家自由市场经济的成分更多一些,即使是发达国家之间,也有很大区别。而各国的电力装机结构、电力管理的架构也不一样。所以,如果改革只是从一个彻底市场化概念出发来讨论,这本身就是伪命题。

陶醉的滑板
忧伤的鲜花
2026-04-23 09:54:3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是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开拓农村市场,繁荣农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尽快理顺县级供电企业与省级电力公司的关系,坚决取消各种违反规定加收的基金、附加等费用,在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力争用三年时间,统一城乡用电价格,实现同网同价。

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请示国务院: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会同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等部门,对农村电网改造工作中涉及的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和实现农村与城市用电同网同价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改造农村电网、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必须与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结合进行

为了实现国务院确定的通过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目标,必须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低压电网管理体制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城市的城区和全国30%左右的县城(共760个)电网,由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五大集团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实行省级电力公司统一核算。二是全国70%左右的县城电网,由独立核算的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其中有1040个县从省级电力公司购买电量转供给用户(即趸售县);还有600个县以地方自建的小水电、小火电供电(有的也从省级电网购买部分电量对用户供电),这两类地区的供电企业都隶属县级政府。三是乡镇以下农村低压电网,由农民自建自管,由隶属乡镇政府的乡镇电管站负责管理。

城乡电网管理体制不同,是造成农村电价高于城市的重要原因。农村低压电网由农民自己建设管理,发生的电能损耗、运行维护费用和农村电工报酬,都要通过电价向农民平摊;农村电网维修、改造没有资金来源,电网设施严重老化,平均损耗率一般都在30%左右,有的高达50%,使得农村电价必然高于城市。除此之外,农村电网管理和电费收缴混乱,部分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国家批准的电价之外,层层加价集资,“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现象普遍,偷漏电现象严重,这些费用也都要由农民负担。

降低农村电价,实现城乡电网同网同价,减轻农民电费负担,必须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彻底解决农村电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杜绝乡镇政府和村干部、村电工随意加价、平摊电费、承包电费的错误做法。在改革农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由国家增加投入改造农村电网,降低损耗,加强管理,实现农村用户与城市用户用电同价。

二、改革体制、改造电网、实现同网同价的基本思路

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的核心是改革乡镇电管站的管理体制,理顺县级供电企业与省级电力公司以及与乡镇电管站的关系,实现城乡电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价格。基本思路是:

(一)理顺地方供电企业与省级电力公司的关系。为切实加强农村电网管理,对趸售县和自供自管县的电力公司,原则上应上划由省级电力公司直接管理;暂时不能上划的,可以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省级电力公司代管,或者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逐步改组为由省级电力公司控股的股份公司。为了调动地方改造农村电网的积极性,对直供直管县的电力资产,凡属在国家电力公司成立后由地方财政出资或利用国家规定的电力建设资金建设形成的,可以由地方政府享有所有者权益。

(二)对城乡低压配电电网实行统一管理。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所属的供电所,负责农村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乡及乡以下农村集体电力资产可以采取自愿上交、无偿划拨的方式由县级供电企业管理;对于其中由地方政府财政出资或利用国家规定的电力建设资金建设形成的资产,由地方政府享有所有者权益。农村电工应由县级供电企业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农村用户实行一户一表,由供电所管理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供电企业要加大用户电能表等计量器具的投入,提高表计的准确性,并实行统一校验、统一管理。农村居民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和表计电量交纳电费,有权拒交超过表计电量和电价外的一切费用。

(三)对城乡低压配电电网实行统一核算。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由县级供电企业对乡镇供电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供电所电费收入全额上交,所需费用支出由县供电企业统一核拨。

(四)对城乡用户实行统一价格。逐步改变现行电力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将电网高压输电成本与低压配电成本分别核算,在此基础上分别核定高压输电电网批发电价和低压配电电网零售电价。对县级供电企业实行直供直管的省级电网,由国家计委核批其对用户的最终零售电价。对暂时不能上划的县级电力企业,由国家计委核定高压电网对其低压配电电网售电的批发电价,省级物价部门根据国家计委规定的统一作价原则,具体核定低压配电费用,并制定零售电价。对现行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即批准的农村电价高于城市部分),要在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增加农网改造投入、降低损耗、裁减冗员的基础上,由省级物价部门从严核入电网供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