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与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有什么区别呢?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简介
我局成立于2000年,是专门从事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行政机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垂直管理,下辖鲁东、鲁中、鲁西和鲁南4个监察分局,另有机关服务中心和信息计算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的《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建议。
(二)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三) 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察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五)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研究提出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建议;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察工作。
(六) 按照职责范围,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八)负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负责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九) 按照职责范围,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为煤矿服务的煤矿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指导、协调或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近年来,在国家总局党组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履行职责,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促进了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2008年,在国家总局党组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全省煤矿共生产原煤1.35亿吨,发生死亡事故11起,死亡13人,原煤事故10起,死亡12人,原煤百万吨死亡率0.09。其中,省属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市、县(区)属煤矿发生事故7起,死亡9人;乡镇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07年相比,原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3起、6人,下降23%和33%,百万吨死亡率下降31%。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历史上首次下降到0.1以下,达到了世界中等以上产煤国家水平。
——杜绝了较大事故。2008年,全省煤矿发生了两起两人事故,其他都是单人事故,杜绝了3人以上较大事故,这是我省历史上少有的煤矿安全好水平。
——保证了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 实现了两会和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保证了抗震救灾期间煤矿安全总体稳定,特别是奥运会期间全省煤矿安全无事故,更是来之不易,意义重大。
——部分地市、集团公司实现了安全无事故。一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各煤矿企业始终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了所辖煤矿安全状况都有不同程度好转。特别是济南市、枣庄市、潍坊市、烟台市、莱芜市和淄矿、枣矿、肥矿、兖矿集团实现了全年安全无事故,更是可喜可贺。
广大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严格按照上级一系列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创新思路、扎实工作,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全力实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积极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排查治理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较好地履行了煤矿安全监察职责。
1、严格监察执法。围绕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两项中心工作,通过积极实施闭合机制、安全约谈制、“七步”走督查程序等行之有效的监察方式,确保了执法效果。全年共监察各类矿井1229矿次,监察覆盖率526%;查处安全隐患8876条,整改隐患8839条;停头、停面268个;行政罚款994万元。
2、抓住重点专业。突出防治水和瓦斯煤尘防治两个重点专业。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坚持大雨停产撤人制度。全年共发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2万人次,停产矿井144矿次,预防性撤人1.8万人次。开展大雨、暴雨期间停产撤人应急监察,成功避免了薛城区天然焦煤矿“7.23”古井塌陷溃水伤人事故。组织召开瓦斯治理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十六字工作体系安全监察意见》,加快了我省煤矿构建十六字工作体系的步伐。积极推进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完善通风系统、加强通风设施管理,进一步改善了井下作业环境。
3、强化安全培训。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复审工作,严把资质入口关,不断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全省培训机构共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253人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533人次,特种作业人员88697人次。
4、严肃事故处理。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不断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对2008年发生的11起事故全部按期结案,对93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其中行政处分83人,党纪处分12人(包含并处4人),行政罚款4人(包含并处2人)。
5、深化安全评估。严明工作程序,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开展了安全程度评估。共评出A级矿井119处,B级矿井80处,C级矿井2处。其中6A矿井19处,5A矿井24处,4A矿井7处,3A矿井18处。
6、完善应急保障。完成了对巨野矿区梁宝寺救护中队和东泰矿业公司救护队的资质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救援体系,强化了救援力量,加强了技术服务。全年各级救护队共出动4000余队次,开展了启封火区、排放瓦斯、预防性检查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共查出各类安全问题7000余条。淄矿集团救护大队夺得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团体总分第二名,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枣庄市煤炭局全称枣庄市煤炭工业局,局机关正常应该是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可能也有下设事业单位,但是你报考的前提必须是该局公开招人,如果是山东省公务员考试,那你考的就是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在招考计划中会有说明),如果是事业单位招考,那么考的就是事业编制。如有不懂,可继续追问。
本县能源矿产以煤为主,主要分布在仲村、岐山一带。
一、岐山煤矿
岐山煤田开采历史悠久。明朝年间,仲里(现平邑县仲村)人刘汉文招人在窑王山(峡玕西山)脚下,开窑挖煤,获取厚财。在窑王山筑“窑神庙”一座,并刻“一本四十七利”的石碑一块。1782年(清乾隆四十七年),民间集资在窑王山脚下开凿一煤窑。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魏永宪集资在武岩庄开凿煤井两口。1924年(民国十三年),泗水县贺庄王惠如从曹州(现菏泽曹县)招人,在武岩庄西南角开两眼小井。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李宜先勘查岐山庄矿区,对该煤田作了一般性的调查。1936年,博山窑商李景增招人在岐山东建“李家号子窑”(又称岐山庄煤矿),开采中遇古空较多,积水难排,生产亏本,于1937年停办。随后李景增之子李少义与禹村煤矿的包工头李光忠、杨琢志恢复岐山庄煤矿,办起了“份子窑”。1939年初,八路军115师“东进支队”为发动群众,扩大抗日力量,解决兵工厂燃料问题,牵骡子入股办窑。1942年,岐山庄煤矿成立第一个党支部,王恒彬任支部书记。1943年,建立岐山庄煤矿工会委员会,王宣仁任会长。同年,李少义带部分人在窑王山开挖一小煤窑,生产的煤主要供应了鲁中军区艾山兵工厂。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鲁中工商局派亓放、于应式分任岐山庄煤矿工矿科长、器材股股长,任继峰任党支部书记,与李少义、李振候、杨琢志等资方搞劳资合作。年初,清理私人股份后,煤矿全部归公营,鲁中工商局派高琨来矿任经理。1947年2月,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煤矿停采,工人撤离,大部分去禹村、孙村煤矿,少部分去洪山煤矿。1948年5月,国民党军队逃窜,岐山庄煤矿恢复生产。隶属山东矿务局新汶矿区办事处管理。1949年10月,委派李树芳任岐山煤矿党支部书记,1950年4月,井下透水,人员全部调往孙村煤矿。
岐山煤矿规模开采始于1958年,是县境内唯一的一座国家统配煤矿,该矿位于仲村镇岐山庄东北部于家山口处,因邻岐山庄而得名。平(邑)—新(汶)公路穿过矿区,南距县城16千米,可接岚(山头)—兖(州)公路和兖(州)—石(臼所)铁路,交通较为便利。
1958年9月20日,本县接管岐山煤矿,县委派郑传祥、陈传达管理生产。矿总部设在武岩庄,当时有竖井12个,工人680名。同年10月,新建岐山煤矿炼焦厂和武岩庄煤矿。12月,于家山口四、五号井同时破土动工。“大跃进”高潮中,岐山矿区共建矿3处(岐山庄煤矿、武岩庄煤矿、峡玕煤矿),90个小井,人员最多时达10024人,设2个党委,1个总支,24个党支部。1959年4月,三矿合并成立岐山煤矿,高清合任党委书记、张永孝任矿长。下设岐山庄、武岩庄、峡玕三个矿区,并分别成立党总支。后,根据生产需要,对原井口进行筛选,保留7个立井,2个斜井,2个平峒,工人3724人。1963年6月1日,岐山煤矿移交给临沂专区矿务局。1964年4月1日,合并于临沂矿务局的各项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1958年9月至1959年12月,山东省煤炭工业局122勘探队来岐山矿区进行钻探普查,提出《仲村放城简易地质报告》。1964年6月和1969年3月,临沂矿务局地质队两次对岐山煤田进行了补充勘探,共打钻孔50个,钻探进尺1.5万米。岐山煤田为早期的莒县泰安煤田的南部(其北部是放城煤田),长约3千米,宽约1千米,面积3平方千米。地面边界:西北起于峡玕,东南至仲村钢铁厂,西南到岐山庄村西,东北以梅家沟沙河为界。由于断层的切割,把井田分成南、中、北三个块段。
岐山煤矿含煤共7层,其中11、13、15层煤可采,11层煤厚度0.7~1.8米,平均厚度1.0米,含夹石两层0.05~0.1米;13层煤厚度0.7~1.2米平均厚度0.8米,煤层中含夹石0.1~0.2米。15层煤厚度0.5~0.7米,下距徐灰8~15米,属受水威胁煤层,常因透水而停采。煤质牌号均为气煤,探明地质储量214.9万吨,工业储量163.6万吨,可采储量137.6万吨。
1959年12月,岐山煤矿根据山东省煤炭设计院122勘探队提供的资料,结合生产水平,对四、五号井做了简易改建,设计能力年产原煤6万吨。1961年1月开始施工,年底基本完成。由于煤田层次不规律,地质条件复杂,1962年仅产原煤2.06万吨。根据实际生产水平,1963年调整为年产原煤3万吨,1967年又对五号井进行改造。1968年形成以五号井为主井的提升系统。井标高+216.5米,井底标高+127.6米,井深88.9米。以后又改造了开拓布局,1975年8月1日,开始施工一路反石门下山,同年10月开拓西风井,1976年竣工投产。1980年1月20日,-20米水平主下山开始施工,延深至-125米水平,至1986年为主要生产水平。
1986年6月,临沂矿务局以(86)临煤计字第161号文报请山东省煤炭局批准注销生产能力。1987年,矿井开始回收。1988~1990年三年承包期间,该矿共完成产煤量13.99万吨。1958~1990年,累计产煤127.61万吨。其中1978年产煤78666吨,创历史最高水平。
1990年,岐山煤矿有科室17个,区队5个,职工520人,其中女职工37人,职工中党员150人,团员90人。同年年底,由于资源枯竭,闭坑停产。
二、仲村煤矿
1970年春,依据临沂矿务局地质队的仲村一放城煤田勘探报告,投资150万元,在仲村公社北仲村以东建设煤井(东井),直井打了40米,斜井80米贯通。1971年4月投产,年产原煤2万吨。1971年底,本县又投资120万元,在仲村公社新合庄北建了一个煤井(北井),直井35米,斜井60米贯通。1972年4月建成投产,年产原煤2万吨。东井设计储量36万吨,北井32万吨,年产原煤两井合计为4万吨。煤牌号为气煤,属低变质烟煤。煤的主要特征:条带状结构,块状构造,条痕黑褐色,具微弱的玻璃光泽,大烟大火。当时煤价为20元/吨,主要用于炼焦。两煤井合称“平邑县仲村煤矿”。1982年,随着仲村“钢联”的解体而停止生产。
境内煤炭资源即将枯竭,“八五”期间保持了稳产。岐山煤矿是县办国营企业,属临沂矿务局管理。峡玕煤矿属县办企业,已闭坑。另外,村办集体矿主要集中在仲村、岐山等四个自然村,年生产原煤12万吨,总产值780万元。自1999年10月全面治理整顿煤炭安全秩序,部分矿井被关闭,至2001年8月,填平井口24处,封闭井口31处,今以全部闭坑停产。
(第23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4日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姜大明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省级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经严格审核、论证,省政府决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60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4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7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既要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也要防止出现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下放后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现象。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行政管理体系改革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网上公示,并按要求建立配套制度,做好服务工作。
今后新增、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必须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核批准,依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过去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与本决定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省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601项)
2.省级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4项)
3.省级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3项)
4.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7项)
附件1:
省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60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审批时限(工作日)
法定时限承诺时限1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省发展改革委20152权限内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省发展改革委2015
3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
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省发展改革委
20
15
4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省发展改革委45305企业债券发行审批省发展改革委20156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省发展改革委2014
7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
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省发展改革委
3
3
8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省粮食局1510
9
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
代理资格认定
省粮食局
20
14
10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省物价局201411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省物价局2014
12
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
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安全技术
认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暂缓执行
暂缓执行
13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14缫丝企业生产经营资格认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审批时限(工作日)
法定时限承诺时限15农药生产企业开办初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16农药生产许可初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17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审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
18
新建、改建、扩建监控化学品设
施审批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
14
19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审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20无线电管制初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
21
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初
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
14
22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核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23无线电台呼号审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24无线电、台 (站)设置审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25无线电频率审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
26
在“三高”地点设台产权单位强
制备案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
14
27成品油零售许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
28
原油销售、仓储和成品油批发、
仓储经营许可初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
14
29煤炭生产许可省煤炭局604530煤炭经营资格许可省煤炭局201431矿长资格证核发省煤炭局即时即时32矿长安全资格证核发省煤炭局即时
(一)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 从事煤矿井下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煤炭院校毕业生工作3年以上,具有煤矿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三) 遵纪守法,掌握国家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四) 依法取得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签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五) 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规定。
第五条 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
(一) 申请:申请矿长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向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领取《山东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审查表》,按要求填写后,报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
(二) 初审:区(市)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按本办法第四条要初审合格的,报市煤炭局;
(三) 审核:市煤炭局对申请人条件审核合格的,统一送交山东省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
(四) 培训:经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书;
(五) 取证:申请人持《山东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审查表》、培训合格证书,向山东省煤炭局申请颁发矿长资格证。
第六条 副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按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办理。培训机构由市煤炭局指定,资格证由市煤炭局颁发。
第七条 矿长、副矿长资格证从签发之日起生效。持有矿长资格证的人员,可在本矿担任矿长职务。未取得矿长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任命为矿长职务。
第八条 市煤炭局定期组织矿长、副矿长复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矿长建议取消矿长资格,对考试不合格的副矿长直接取消矿长资格。
第九条 煤炭管理部门在对煤矿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煤矿违反本规定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煤炭局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矿。
第三条 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冲击地压的矿井,认定为冲击地压矿井;未发生冲击地压的矿井,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经鉴定具有冲击倾向性,并且采掘过程中煤粉量超标、有煤炮或钻孔钻进中有卡钻、吸钻、异响等动力现象的,均按冲击地压矿井管理。
第四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其他副职在分管范围内负落实责任。
第五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组织编制冲击地压防治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企业(矿井)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保证满足防冲工作需要。
第七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加强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第八条 煤矿企业、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二章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
第九条 煤矿企业必须明确分管冲击地压防治的负责人及业务主管部门,配备足够的业务管理人员。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和专职的防冲副总工程师,成立专职防冲队伍,防冲队伍人数必须满足矿井防冲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 煤矿企业、矿井必须制定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以及防冲技术管理制度等。
第十一条 冲击地压矿井和按冲击地压管理的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必须对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岩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必须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开展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排查工作;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山东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规定的b级及以上安全隐患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冲知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档案,严格执行冲击地压事故汇报制度。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凡造成人员伤亡或破坏性冲击的,必须及时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按事故调查程序,组织现场调查,编制事故分析报告。
第三章 冲击地压危险的预测预报
第十五条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危险分析预测预报制度。各采掘工作面的冲击危险程度预测预报结果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定,提出处理意见,逐一建档,以备分析。
第十六条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微震监测系统,积极推广应用应力在线监测系统等新技术,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第十七条 有冲击危险的开采区域必须摸清以下地质参数:
(一)煤层性质:包括煤的冲击倾向、煤的强度、弹性和脆性等力学性质;煤的厚度、埋藏深度以及煤的含水率、孔隙度、煤层结构等物理性质。
(二)煤层顶底板性质:赋存煤层的上覆坚硬岩层的厚度、强度、冲击倾向、距煤层的距离等,底板岩层的厚度、性质等。
(三)地质构造:褶曲构造和断裂构造情况,局部地应力异常,煤层厚度和倾角的突然变化等。
第十八条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采掘工作面评定冲击危险级别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本煤层已发生冲击地压,或相似条件下的采区已发生冲击地压;
(二)煤层及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
(三)煤层老顶为厚5m以上,抗压强度大于70mpa的坚硬岩层;
(四)孤岛形、半岛形煤柱或本煤层支承压力影响区;(五)上部煤层遗留煤柱或停采线附近遗留煤柱;
(六)煤层厚度和倾角有突然变化;
(七)褶曲和断层等地质构造带;
(八)煤炮剧烈、频繁;
(九)巷道煤(岩)体位移量。
第十九条 有冲击危险采掘工作面必须视危险程度定期现场监测,重点区域必须每班监测。检测方法主要有钻屑法、应力在线监测法、电磁辐射仪监测、微震监测、地音监测等。以钻屑法为主,结合其它方法,参照采场矿压监测数据预测预报冲击危险。
第二十条 钻屑法采用小直径钻头(一般为42mm),钻孔深度不小于7m,间距为3~5m(重点区域需加密)。记录每米钻进时的煤粉量,接近或超过临界指标时,判定为有冲击危险;记录钻进时的动力效应,如声响、卡钻、吸钻、钻孔冲击等现象,作为鉴别冲击危险的参考指标。
第二十一条 钻屑法检测冲击危险的指标及判定方法:
(一)检测指标由煤粉量、深度和动力效应组成。煤粉量是每米钻孔长度所排出的煤粉的质量,单位为kg;深度是从煤壁至所测煤粉量位置的钻孔长度,可折算成钻孔地点实际采高的倍数,动力效应是钻孔产生的卡钻、孔内冲击、煤粉粒度变化等现象。
(二)用钻粉率指数方法判别工作地点冲击地压危险性的指标,可参照表1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实际钻粉率达到相应的指标或出现钻杆卡死现象,可判定所测工作地点有冲击地压危险。
表1 判别工作地点冲击地压危险性的钻粉率指数
钻孔深度/煤层厚度 1.5 1.5~3 >3
钻粉率指数 ≥1.5 2~3 >3
注:钻粉率指数=每米实际钻粉量(kg)/每米正常钻粉量(kg),正常钻粉量是在支承压力影响带范围以外测得的煤粉量。测定煤层正常钻粉量时,钻孔数不应少于5孔,并取各孔煤粉量的平均值。
第二十二条 采用便携式电磁辐射仪对冲击危险进行监测时,每隔10m布置1个测点,每个测点监测时间为2分钟。记录煤(岩)破坏过程中电磁辐射强度的最大值及脉冲数,采用静态临界值及动态趋势法预测冲击危险,接近或超过临界指标时,判定为有冲击危险;若电磁辐射指标升高较快,或指标较高时突然下降,也判定为有冲击危险。
第四章 冲击地压煤层的开采设计
第二十三条 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时,必须编制专门防治冲击地压设计。在编制矿井开拓设计、水平延深设计及采区开采设计方案时必须有防治冲击地压的专项内容。
第二十四条 冲击地压矿井的开采设计参照以下原则:
(一)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具备开采解放层条件的,应首先开采解放层。
(二)开拓巷道及永久硐室应布置在岩层或无冲击危险的煤层中,服务期不超过2年的硐室可以布置在解除了冲击危险的煤层地段内,保护带宽度不得小于3.5倍采高。
(三)各煤层、各水平、各采区和各区段应按合理顺序开采,在褶曲构造中应从轴部开始回采,在盆地构造中应从盆底开始回采。
(四)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应选择不留煤柱、少掘巷道、避免大面积悬顶的采煤方法,尽量采用长壁开采方法。
(五)缓倾斜或倾斜煤层在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应采用无煤柱或小煤柱护巷布置巷道。
(六)开采煤层必须留设煤柱时,煤柱形状应规则,不得留有锐角。
(七)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无冲击地压或弱冲击地压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保护层有效范围的划定方法和保护层回采的超前距离,应根据对矿井实际考察的结果确定。
第二十五条 采区(工作面)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设计回采工作面时,必须对冲击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估。有冲击危险的工作面除编制专项防冲设计外,在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制定专项防冲措施。
(二)同一采区内的工作面必须按顺序进行开采,避免形成孤岛工作面。由于村庄压煤等因素影响形成的孤岛工作面,必须逐面进行冲击地压评估,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
(三)相邻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应对齐,避免出现梯形、三角形或锯齿形等不规则煤柱。多煤层(或单一煤层分层)开采时,下层工作面不应越过上层工作面的切眼或停采线,开采上层煤不应留下给开采下层煤带来困难的煤柱区。
(四)采区一翼内各工作面应向同一方向推进,严禁相向回采。回采工作面均应背向采空区方向推进,避免形成孤岛煤柱。
(五)同一区段(条带)采空区两侧不得同时进行采掘(巷修)活动,掘进工作面不得在采煤工作面影响区内掘进。(六)严重冲击地压厚煤层中的所有巷道应布置在应力集中圈外。
第五章 掘进和回采
第二十六条 冲击危险区内的掘进与回采工作,必须始终在卸压保护带内进行,卸压保护带的宽度不小于3.5倍巷道高度 (或回采高度)。
第二十七条 冲击地压危险区应避免双巷同时掘进,必要时两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8m,联络巷道应与两条平行巷道垂直,两工作面的前后错距不得小于50m。如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30m(机掘50m)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停掘的巷道要加固,继续掘进的巷道除加强支护外,冲击地压危险严重时,还必须采取解危措施。
第二十八条 巷道应采用锚网支护,不具备锚网支护条件的可采用带整体性结构的可缩性金属支架,严禁采用混凝土支架和金属刚性支架。
第二十九条 采掘工作面通过附近应力集中区的老巷前应进行冲击危险的监测和处理。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停产3天以上的,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 在冲击地压煤层进行回采,同一煤层同一采区双翼开采的,两翼工作面不得对采;其他情况下相邻工作面必须进行评估。
第三十一条 开采严重冲击地压煤层时,不应在采空区留有煤柱。如果在采空区留有煤柱,必须将煤柱的位置、尺寸以及影响范围标在采掘工程图上。
第三十二条 冲击地压煤层的回采工作面,采用冒落法管理顶板的,大面积悬顶时必须实施强制放顶措施。
第三十三条 在冲击地压煤层中进行爆破作业时,躲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撤人距离不得小于150m。
第六章 冲击危险的治理
第三十四条 冲击地压危险区开采过程中必须坚持“先解危后开采”的原则,按照“监测→落实防冲措施→效果检验→再治理”的基本程序,及时消除冲击危险隐患。
第三十五条 实施解危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解危后,必须以钻屑法为主,结合其它方法进行效果检测,确认危险解除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三十六条 解危主要采用钻孔卸压、爆破卸压,也可视情况采用强制放顶、断顶(底)、煤层注水等方法。
第三十七条 采用煤层钻孔卸压措施有关规定如下:
(一)打卸压孔前应当用钻屑法查明压力带的范围和程度。只允许在低应力区开始施工卸压孔,且要由低应力区向高应力区钻进,并同时记录每米钻孔的钻屑量、高压特征和特殊情况。
(二)卸压钻孔的技术参数参照下表:
表2 卸压钻孔的技术参数表
采放厚度 钻孔深度 孔径与间距
75mm 90mm ≥110mm
≤3m >10m 3孔一组/3m 2~3m 3~5m
3~5m >15m
5~8m >20m
>8m 需专门设计
注:危险性高的区域可加密钻孔;要注意应力恢复后应二次卸压。
(三)采用钻孔卸压时,必须有防止诱发孔内冲击伤人的专项安全措施。
第三十八条 冲击地压煤层采用煤层爆破处理措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超前松动爆破、卸压爆破和诱发爆破方法,消除或减缓冲击地压危险。
第七章 冲击危险区防护
第三十九条 在冲击危险区域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征兆及应急措施,发现异常立即撤出或躲到安全地点避灾。
第四十条 监测及解危人员应时刻注意围岩动态变化情况,发现有冲击征兆时,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设好警戒,同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四十一条 在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加强个体防护措施,并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人员的数量。
第四十二条 在有冲击危险区域,必须采取限制人员通过的措施。具体限制范围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有冲击危险的回采工作面必须加强端头支护和超前支护,提高上下端头和切顶线的支护强度,加大两巷超前支护范围和强度;顺槽煤壁向外150m范围内,禁止存放刚性材料,正在使用的设备要生根联牢;支护锚杆、锚索应当采取防崩措施。
第四十四条 有冲击危险巷道掘进时应采取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一)施工区域内的电缆、管线要悬挂固定牢靠。
(二)将巷道内杂物清理干净,保持退路畅通;备用材料要存放在距工作面150m以外的范围内;设备、管路、物品应采取固定措施。(三)施工物料尽量放在巷道底板底脚处,且码放整齐;钻具、钻杆等工具不要悬挂、斜立在帮部。
(四)所有支护锚杆、锚索应当采取防崩措施。
(五)限制工作面范围内作业人员,掘进工作面作业时,无关人员要撤离到安全位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必须认真监督各煤矿开采煤层及顶底板冲击倾向性的鉴定工作,督促各煤矿严格履行冲击倾向性鉴定程序。
第四十六条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冲击地压矿井监管责任,督促矿井严格执行本规定,落实防冲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十七条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必须按照《山东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规定对所属矿井冲击地压隐患进行排查确认,并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对冲击地压防治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防治责任制不健全、工作不到位;防治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矿井,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或整改期间组织生产,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事故的,要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调查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1、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全省煤炭经营企业规划指标,结合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布局和数量,下达各市新增煤炭经营企业数量指标。
2、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依据省煤炭工业局下达的新增煤炭经营企业数量指标,受理企业从事煤炭经营资格申请,并组织现场检查,提出初审意见和现场检查意见报省煤炭工业局。
3、省煤炭工业局行政审批室负责受理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上报的煤炭经营企业初审材料,在省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材料,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转送经济运行处,;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须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或申报人。
5、经济运行处负责煤炭经营许可资格的审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6、符合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企业在《山东煤炭网》上予以公示;不符合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企业,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7、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经济运行处制作《煤炭经营资格证》;交由行政审批室负责发放;经公示有异议的企业,经济运行处提出复审意见,报省煤炭工业局研究,符合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企业予以发证;不符合的依法予以退回,并告之申请企业。
8、分管局长审批决定。
9、省煤炭工业局行政审批室颁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5号)和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煤炭经营资格证到期延续审查、重新准入工作的通知》规定,我省申请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煤炭批发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煤炭零售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型煤加工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煤设施和场地;
1.煤炭批发经营企业独立拥有或联营、租赁储煤场地不少于5000平方米;
2.煤炭零售经营企业独立拥有或联营、租赁储煤场地不少于3000平方米;
3.型煤加工经营企业独立拥有或联营、租赁储煤场地不少于1500平方米;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1.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原则应独立拥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或委托具备煤炭计量和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予以计量和质量检测,并签订委托协议;其中,煤炭经营批发企业要逐步配备破碎机等用于制样的设备、分析天平和电子天平用于计重的设备、马弗炉和干燥箱、测硫仪、量热仪、灰熔点测定仪等设备(设备型号可自行选择)。
2.煤炭批发经营企业原则应独立配备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质证书的煤炭计量和质检专业人员,也可同有资质的计量和质检机构签定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人员委托协议。
3.其他经营方式的企业应同有资质的计量和质检机构签定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人员委托协议。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具有相应的经营规模:
1.省属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10万吨;
2.煤炭主产区和主要煤炭消费区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6万吨、煤炭经营零售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2万吨,
3.非煤炭主产区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4万吨、煤炭经营零售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1万吨;
4.非煤炭产区和煤炭消费较少的地区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3万吨、煤炭经营零售企业年经营规模不少于1万吨。
申请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达到各市具体确定的最低经营规模标准。
(七)在省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煤炭经营企业为省属企业,只设立煤炭经营批发企业,不设立煤炭经营零售、型煤加工企业;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按企业隶属关系,向省或市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请煤炭经营资格企业的申请文件;
企业申请煤炭经营资格,应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文件应如实反映企业概况、企业类型、经营方式、煤炭经营资格各项法定条件具备情况,并应附申请企业的公司章程(内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二)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和现场勘查意见。
(三)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⒈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本、地址、企业类型、资产状况、领导成员、内设机构、员工构成、现有经营业务和收入、利税情况等。
⒉从事煤炭经营的必要性。煤炭经营的主要客户、煤炭货源、销售市场分布和主要运输途径等条件进行分析,明确从事煤炭经营的目的和意义。
⒊从事煤炭经营的可行性。着重对从事煤炭经营必须具备的储煤场地、运输和装卸设施、计量设施、质量检验设施、环保设施、专业人员、流动资金等基本内在条件分析。
4.煤炭经营效益预测。对煤炭经营规模、成本、收入、利税等情况做出预测。
5.结论。在以上分析基础上,对从事煤炭经营做出基本结论。
(四)煤炭经营资格申请表(表一)。
(五)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出具最近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检合格、加盖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证明;
(七)固定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使用证明(使用有效期在三年以上);
(八)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使用权证和使用合同(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使用有效期在三年以上);
(九)市级或以上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环保设施现场图片及环保设施使用管理办法;
(十)煤炭计量、质量检验设施使用证明;
(十一)质监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质量检验设施合格证明;
(十二)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具备对外出具煤炭质检报告资格的质检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委托合同。
山东七大矿务局:兖州矿务局,新汶矿务局,淄博矿务局,肥城矿务局,枣庄矿务局,龙口矿务局,临沂矿务局,都改名为矿业集团公司。
其中兖矿是山东省最大的矿业集团,在全国煤炭行业也是前五名。兖矿有山东省最好的煤田,煤层好开采且储量大。新汶矿业集团和枣庄矿业集团,这两个矿也是山东的老矿了,都是工人家属很多,曾经都面临很大的压力。
发展分析
为五千年来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和中华文明的延续与发扬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的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矿业为五千年来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提供了需要的矿产资源。
通过矿业的开发和矿业的发展,促使石器时代过渡到铜器时代、铁器时代,以至今天的现代社会,并促进了五千年中华文明的传承与发展。
( 2008-03-31 08:07 )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30日发布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底,我省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总产值达到2亿元,煤矸石利用率达到96.5%,提前三年达到了“十一五”末的规划目标。其中省属煤炭企业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了121.3%,不但当年的煤矸石全部利用,还消耗了一部分以前产生的煤矸石。
我省现有256处在生产煤矿。煤炭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既占用大量土地,又造成自燃,污染大气和地下水质,为此,山东煤炭行业把煤矸石综合利用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来自省煤炭局的统计显示,目前全省已建成的以燃烧煤矸石、煤泥为主的低热值综合利用电厂装机容量达到193.59万千瓦,发电量120亿千瓦时,年利用煤矸石、煤泥1411万吨。
煤矸石不仅能发电、制砖,我省还将其用于置换开采,下井充填换得大量优质煤炭升井。我省煤炭系统大力推广以煤矸石充填开采为主的绿色采煤新技术,目前在新矿集团、枣矿集团、兖矿集团、淄矿集团、临矿集团以及济宁市、枣庄市等煤矿实现了充填开采,年产煤炭300万吨,充填矸石500万吨,部分煤矿实现了矸石不上井或地面矸石下井回填,减少了地面煤矸石堆放和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同时,大力实施采煤塌陷区域煤矸石充填复垦和土地再造工程,部分煤矿利用矸石充填塌陷区复垦造田,已占采煤沉陷面积的85%以上。
2007年,山东70个村庄的10万人将搬迁,为2.4亿吨煤炭让出地方。这一行动,将缓解日趋紧张的煤炭需求压力。但另一方面,从长远看,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必须加快推进
鲁西南平原村庄稠密。这一次,一个涉及近10万人的搬迁行动将要进行,目的是为这些稠密村庄下埋藏的煤炭资源让路。
与山西的富煤地多为山区不同,山东煤集聚在平原,其中有一半被村庄压占。许多煤矿已面临无煤可采的窘境,这个煤炭生产量在过去排名第二的省份,近两年产量不断降低。
煤对山东至关重要。“十五”期间,山东的钢铁、冶金产量和发电量全都保持了两位数以上的增长,有的年份增长速度甚至高达40%。目前,山东的GDP总量已跃居全国第二,这之中,做为主要能源的煤炭功不可没。
为了更多地开采,搬走煤层之上的村庄成为不得不为的选择。2007年,山东省宣布要“解放”2.4亿吨煤炭资源,为此需要搬迁70个村庄,近10万人。
在此之前,建国至今的57年中,山东共有一座县城和近150个村庄因此搬了家。目前全省仍有压煤村庄400多个,他们中的许多将在今后次第搬家。因采煤而动迁的人口总数在当地并没有确切统计数据,但许多人估计至少有七八十万,仅次于三峡移民。
“这是一个浩大工程,一头系着山东的发展,一头系着山东的稳定,任务之重难以想象。”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副主任陈文根说。这一办公室设立已有20多年历史,从省、市、县一直设到乡与镇,是山东独有的机构。
人为煤让路
在山东济宁市十里营村,上千村民亲眼见证了“桑田沧海”———离村庄几百米开外,他们种了一辈子的地在两三年前渐渐下沉,变成一个巨大的湖,据说有好几千亩,面积仍在继续扩大。
“看着地裂缝,看着水就冒出来。”樊老汉的两亩菜地正在湖中。腊月初八,他缩在湖边一堆柴火旁,一根一根努力烤弯竹竿做鱼网。
60岁的樊老汉世代在此种地为生,日子一直平静,直到1990年代末兖州矿业集团2号井在这里开采。从这块庄稼地下每年掏出400多万吨煤,地表很快出现裂缝,波及不远处的村庄。
两年多前,地下煤层掘尽后,煤矿撤出。随着矿井顶部的支护被拆除,樊老汉们的菜地就向着地下600多米处的空洞跌落,地下水涌成了湖。
济宁过去只有微山湖等少数湖泊,而现在,新的大湖正不断出现———平均每年产生近3万亩塌陷地。而在1949-2000年的50年里,山东全省土地塌陷的总和不过37万亩。
济宁城周边,煤矿越来越多。这个城市的煤炭储量,占了全省的一半,目前聚集着8个煤矿集团。人们传说,倘若这些矿全部采完塌陷,济宁城将变成一座四面环水的孤岛。
随着煤炭的大规模开采,全市将有437个村庄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有317个需要搬迁,60万人将因此搬家。
十里营村正是其中之一。庄稼地里的煤炭采完了,接下来便轮到了地下同样埋着煤的村子。2005年春节前,济宁政府和兖矿集团的人员一起出现,宣布全村将整体搬迁,并马上挨家挨户丈量完了所有房屋面积。
“国家搞建设,我们应该让路。”樊老汉说,“再说人家还赔了钱。”
这似乎是山东含煤村庄共同的命运。
应对煤荒
他们的命运与煤矿的命运紧紧相连。如果村庄不搬迁,许多煤矿将无煤可采,数以万计煤矿工人面临失业。
在山东的历史上,煤一直有着重要地位。这个以资源著称的省份,自明朝开始煤业兴盛。19世纪末引来德国殖民局局长三次入鲁,写出《山东的煤矿》等调查报告。后来德国出兵强占胶州湾,并大肆开矿。
洋务派随后意识到“船炮机器之用,非铁不成,非煤不济”,于是继河北开平矿务局之后,在山东枣庄创建官督商办中兴矿局,不久后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民族资本煤矿。
建国初期,山东煤炭产量几乎每两年翻一番。除了1990年代末(当时经济紧缩、关闭小煤窑)产量有所下降,其他年份大多都维持着近两位数的增长幅度。
全速开掘多年,煤层渐现衰竭,山东煤矿普遍手中无粮。年鉴记载,仅仅从1976年到1990年,全省统配矿就报废矿井40对,年生产能力1000多万吨。目前,全省七大矿业集团大多都已接续紧张,其中新汶集团的储量只能开采17年。
“以前总以为煤多,”一位在煤炭系统多年的人士说,“其实甚至干不了一代人。”按现有储量和产能计算,山东的煤炭只能开采不足40年,其中50%都被压在村庄之下。
即使全部完成搬迁,开采成本也将异常高昂———由于深埋在几百米甚至上千米的地下,每一吨山东煤炭的开采成本原来就已经比山西高出上百元。
发展非煤产业已经被视为煤矿的共同出路。在1990年代,当兖州矿业集团高层去东北一个资源枯竭的矿务局开会时,见到煤矿职工的孩子衣着破烂,靠捡矿渣为生,回来后就决心发展非煤产业。
那以后山东煤矿有的做衬衫,有的做皮带,“副业”五花八门。直到本世纪初,煤矿才发现只有围绕着煤才有优势,“副业”渐渐回归煤炭的中间产品———煤化工、煤电铝。现在,兖矿集团的非煤产业已占收入的一半,而投资依然持续增加,仅煤制油一项,投资将超过1000亿。
中间产品能带来丰厚利润,却也带来对煤炭更为迫切的需求,尽管这些中间产品中许多利用的是煤矸石、高硫煤等过去难以利用的资源。然而山东煤矿的产量却在连年下降:以兖矿集团为例,连续3年以来,这个全国第四大煤炭企业在本省的产量以每年几百万吨的速度下降,旗下上市公司的利润深受影响。
找矿,于是成为新世纪里所有山东煤矿的主题词,他们的足迹甚至远至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目前7大矿业集团已取得省外煤炭资源探矿权或采矿权32处,可采储量约164亿吨,按现有产能计算能开采101年。
位于烟台的龙矿集团,在资源压力中被逼下了海。去年夏天,他们从渤海海面下350米深的海底采出了煤炭。
未雨绸缪
煤荒,并非仅关乎煤矿,整个山东都为此担忧。此时,山东的工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而煤炭是其“黑色血液”。
两个世纪前,在英格兰斯塔福德郡,一个债台高筑的工程师通过燃烧煤炭来带动活塞,抽出了深井里的水。那是人类第一次自由地驾驭能源,也是这种肮脏的冒着浓烟的黑色燃料头一次展示它的魔力。
工业革命由此起源,世界自此翻天覆地。此后煤炭一直占据着工业世界的舞台中心,直到20世纪初石油世纪来临。
在富煤少油的中国,“煤炭世纪”延续至今。
随着新世纪以来新一轮经济周期崛起,煤炭越来越成为硬通货。在前两年的“电荒”中,缺电省份纷纷由省长书记带队前往煤炭大省“找煤”,甚至出现过发改委下令截留铁路上的煤炭,直接送进地方电厂的事情。
在24个缺电省市的一片焦灼之中,山东却气定神闲———它既不缺煤也不缺电。底子厚实,帮助山东成为增长周期中耀眼的明星。从1980年代到现在,山东的GDP排名从全国的十几位跃升到第二,过去五年里年均增长率高达13%。
经济列车飞驰多年,却突然在2004年发现燃料不足。省统计局发布统计报告,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已超过生产总量,从能源输出省变为能源输入省。这一年,山东煤炭净调入量比上年猛增21.6%,达到3816万吨,接近全省煤炭产量的1/3。2005年,山东消耗了2.37亿吨标准煤,为全国之最。
对资源饥渴的经济体依然在以两位数的速度膨胀着,保证能源的充足供应,关系着这个省的命脉。省长韩寓群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能源资源供需矛盾”视为制约未来发展的因素之一。
当山东越来越依赖于外部能源时,运输成为难以逾越的瓶颈。煤炭运力的高度紧张历来是全国通病,以致每年的煤炭订货会往往被称为“车皮会”,铁路上的每一个事件,都会使得脆弱的链条绷紧几圈,受到惊吓的价格上蹿下跳。
在电荒期间,山东少有的一次拉闸,便是因为铁路运力不足导致省内东部以山西煤为主要燃料的电厂缺煤停机,烟台、潍坊、青岛限电数日,省经贸委官员赶赴铁道部请求支援。
这场小小的停电对普通山东人来说不值一提,然而却让有识之士前所未有地感到担忧,节约能源的呼声由此日强。现在山东已成为最重视太阳能的省份之一,齐鲁大地放眼望去几乎每个居民区顶楼都密布着吸收阳光的转换器,在德州市甚至连路灯都用上了太阳能。
但太阳能毕竟只能替代能源需求中极为微小的一部分,面对日益增长的需求,更为现实的疗法显然是“造血”———加快开采深埋在村庄底下的那些煤炭。
搬迁的日子,便一天天近了。
生活在别处
在山东,采煤的历史几乎就是搬迁和争吵的历史,不过以前通常是宗族力量的谈判。到1900年,山东巡抚袁世凯与德国铁路公司签订矿务公司章程,是山东最早的关于采矿引起地面建筑物损害赔偿的地方法规。
30年后,第二次《山东矿业报告》记载了峄县中兴公司开矿后“居民如燕巢幕上岌骸自危”,村人申请诉讼,并第一次由县、省两级政府出面解决。
建国以来,村庄搬迁在大跃进中起步并不断加速。自1975开始的21年里,国家投入资金1.38亿,搬走了肥城县整个县城和周围7座村庄,解放煤炭1922万吨。
正是在山东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这次迁移中,省政府制定了压煤村庄搬迁的补偿标准,并于1999年进行修订,提高了补偿价格,楼房最高可以达到300元/平方米。
尽管按规定标准可以依据物价上涨水平上浮,但记者走访的三个县级压煤搬迁办公室都承认,这一指数的变动并不多。其中邹城所属的济宁市去年上浮了近17%,已是全省最高。
在离邹平市平阳寺镇(搬迁镇)不远的一个村子里,尽管没有任何要搬迁的音讯,村民们还是赶着盖起了楼房,每层只有一人高,有的楼板是用稀稀疏疏的木板搭成的。据说附近村子里还有人盖了四层楼,好几千平方米,按照面积补偿应该拿到上百万。
这些问题让煤矿和政府都头疼不已。这些年来煤矿开采带来的摩擦引起矛盾重重,甚至有村民扒火车偷煤。
至于采煤引起的斑裂、塌陷赔偿,更是纠纷不断,以致有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的人自嘲为“第二信访局”。
不过并非所有人都不愿搬迁,在肥城王瓜店镇东大封村,村民们都很高兴因此住进了“新农村”。村支书杨仁庚觉得这是他这些年来做的最大的一件事,“如果不是搬迁,我们现在还住在坑坑洼洼的旧村里,连一条直路都没有。”
十年前,在采煤造成村里一条两里多长的路出现裂缝后,这个千年老村就希望能整体搬迁,却由于那时候煤炭企业困难到工资都发不出而搁浅,直到几年后当地肥城矿业集团的大封煤矿采完了除村庄之外所有的煤。
抓住这个机会,村子底下含煤并不多的东大封村主动要求搬迁。为了省钱,他们将村子搬到一块没有多少地下水的采煤塌陷地上,这能让煤矿少掏近3000万。不过就在决定建房的那天,因为一则地基不稳的传言,一夜之间有300多户原打算盖楼房的人家改成了平房。
尽管如此,新的东大封村依然让村民们感到“很漂亮,过去可不敢想”。别墅、楼房、平房区统一规划,下水道等设施统一施工,学校、敬老院、广场全都是新盖的,“连整个村的门槛都是统一修的”。
这些漂亮的新村常常修建在离乡镇更近、交通更便利的地方,让那些地下没有煤炭的村子无比羡慕。在邹城市平阳寺镇附近的一个村子里,几位村民懊恼不已,他们村庄的四周都有煤,惟独村子底下没有,“真倒霉,只怕是几十年也赶不上隔壁村(搬迁新建村)那水平了。”
去年年底,山东省发改委主任倪永康总结说:“(2005年以来全省搬迁工作解放可采煤炭资源7000多万吨),既有效缓解了部分煤炭企业开采连续紧张的局面,又有利于加快矿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
另一方面,就在宏观调控不断加强的这两年,土地政策越收越紧,这让山东的压煤村庄搬迁一度陷于停滞,因为批不到建设新村的土地指标。“一边是越来越严的国家政策,一边是越来越紧张的煤炭产量,中间还要平衡煤矿和村庄之间复杂的利益纠葛,”一位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负责人说,“我们天天都在踩钢丝。”
踩着钢丝的并不只是他们,一位在山东煤炭业浸淫数十年的人士也深有同感。
在东大封村,旧村尚未搬迁完,迫不及待的煤矿已经开始开采。到现在搬迁完毕,村下并不富裕的煤炭也已被开采殆尽,大封煤矿随之关闭。
不过这并不是一件糟糕的事情。恰恰相反,山东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国强认为能源紧张是件好事,“对山东来说,那一天迟早要来,早来一天就会逼着山东经济早一天升级。”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15日电 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后,深深牵动着煤矿职工的心,山东新汶矿业集团立即组织了一次向灾区人民献爱心捐款活动,据初步统计,本次活动共捐款近300万元。
灾情传来,新矿集团召开专门会议,对捐款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全集团干部职工捐款达到了局级领导每人不少于1000元,矿处级每人不秒于500元,科级每人不少于200元。离退休职工和家属们纷纷主动捐款。天下矿工是一家。新矿集团董事长郎庆田希望尽快将这批捐款用于灾区煤矿恢复生产和救助受灾矿工。
此外,新矿集团已经成立了两个救灾小分队,抽调身体素质好、实战经验丰富的救护队员待命,随时听候上级指示奔赴救灾一线。干部职工们表示,把对灾区人民的牵挂转化为力量,立足本职岗位,抓好安全生产,保证煤炭调运和资源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