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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两会涉煤建议提案,相关部门这样答复

神勇的荔枝
魁梧的世界
2022-12-23 11:45:01

去年两会涉煤建议提案,相关部门这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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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气的发卡
笨笨的钻石
2026-04-23 00:23:17

2021年全国两会开幕进入倒计时,

让我们一起回顾,

去年全国两会涉煤 建议 提案,

相关部门是如何答复的!

01 人大代表建议

1

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支持煤炭企业加快智能化开采的建议》摘编

2020年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科技 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 《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20﹞28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智能化煤矿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对验收通过的智能化示范煤矿,给予产能置换、矿井产能核增等方面的优先支持。在 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上, 对积极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机器人岗位替代、推进煤矿开采减人提效的煤矿予以重点支持。 对新建的智能化煤矿,在规划和年度计划中优先考虑。 将煤矿相关智能化改造纳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范围, 探索 研究将相关投入列入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研究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化煤矿的支持力度。 鼓励企业发起设立相关市场化基金, 形成支持煤矿智能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财政部出台有关普惠性优惠政策,如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8年起将高新技术企业和 科技 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对企业研发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基础上,允许按照75%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购置用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2018年起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这些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均可享受。

下一步, 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研究有关支持政策,支持鼓励煤炭企业加快智能化开采。 >>点击查看详细

2

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大力支持现代化大型露天矿建设的建议》 摘编

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拟规划开展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建设煤炭调出中心、推进煤炭行业智能化发展、加快矿区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在推动上述工作开展中,将 继续引导支持露天煤矿在规划指导下有序建设, 为保障能源供应发挥积极作用。

“十三五”以来,国家累计核准露天煤矿项目21处、建设规模1.18亿吨,占同期核准煤矿总规模的24%。 下一步,对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和矿区总体规划要求、落实产能置换政策的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将依法依规履行项目核准手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建设投产。

下一步, 将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指导协调,促进智能化技术在露天煤矿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露天煤矿生产效率。 >>点击查看详细

3

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深入推进5G+智慧矿山建设的建议》 摘编

将5G技术与煤炭工业发展相融合,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局高度重视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煤炭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将煤矿智能化发展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行业融合发展,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主攻方向, 国家能源局在研究编制煤炭“十四五”规划的过程中,已将有关内容纳入国家和地方规划。 同时,在《能源技术创新“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研究过程中,对智慧能源技术进行重点研究, 拟将煤矿井下5G无线通信平台、智慧矿山工业互联网平台、矿山物联网等技术列为“十四五”时期煤矿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下一步, 国家能源局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同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进程,鼓励引导5G+智能化煤矿建设,推进煤矿井下5G全覆盖,支持煤炭企业加快智能化转型发展。 >>点击查看详细

4

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支持新疆煤炭开发建设的建议》 摘编

哈密市煤炭资源丰富,查明资源量占新疆总量的25%左右,是“疆煤外运”和“疆电外送”的重要支撑。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哈密市煤炭资源开发,加快推进各项审批工作,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根据全国煤炭工业“十三五”规划以及新疆生产建设煤矿现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新疆“十三五”煤炭规划建设生产工作方案,确定了“十三五”新疆规划建设煤矿项目名单。其中,三塘湖矿区规划建设煤矿项目2处,建设规模620万吨/年,分别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期项目和巴里坤鑫源煤矿一期项目,目前均已核准。

随着一批先进产能煤矿陆续建成投产, 新疆已成为我国第四大产煤省,煤炭及下游转化产品已全面参与全国能源供需平衡, 为下一阶段新疆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四五”期间,新疆煤矿项目产能置换及项目建设事宜将按照全国统一政策标准执行, 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不再单列具体煤矿建设项目。>>点击查看详细

5

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加快推进废弃矿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 摘编

在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过程中,组织开展了煤矿关闭退出规划及长效机制研究。 下一步,将从煤炭立法和规划编制层面,着力加强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设计和综合配套。

下一步, 将继续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废弃矿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 >>点击查看详细

6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答复

《关于加快煤炭企业井下机器人研发与应用的建议》 摘编

将进一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召开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 交流和推广煤矿智能化建设先进经验,推动煤矿智能装备和机器人更加广泛应用;

二是联合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分解细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智能化建设相关任务,促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短、中、长期目标任务的落地落细;

三是推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煤矿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研发应用列入国家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国家《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四是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沟通合作, 搭建产需对接平台,推动企业和用户联合攻关,加强典型产品示范推广,支持相关企业突破煤矿机器人技术后,按程序申请纳入首台(套)保险补充政策支持范围,鼓励机器人企业用好人工智能重点任务“揭榜”渠道。 >>点击查看详细

02 政协委员提案

1

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推动露天煤矿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摘编

关于推进露天煤矿智能化无(少)人化建设:

煤矿智能化是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对于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和政策,大力支持和推动煤矿智能化发展 。

一是 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露天煤矿基本实现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到2025年,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

二是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等列入鼓励类项目。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布《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2019年第1号),将露天矿穿孔爆破机器人、露天矿电铲智能远程控制自动装载系统、露天矿卡车无人驾驶系统等纳入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

三是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遴选山西科达自控公司矿山装备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等项目,推动智能制造新模式在矿山装备领域推广应用。

四是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支持三一集团公司岩巷掘进机等项目,促进首台(套)智能矿山装备的推广应用。

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大对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指导协调,推动智能化无(少)人化技术在露天煤矿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安全水平和生产效率。 >>点击查看详细

2

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加强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的提案》 摘编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围绕煤炭行业人才需求,通过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加强校企联合培养,积极开展继续教育,有效提升了行业人才培养质量。

下一步, 教育部等部门将根据煤炭行业发展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指导各地结合区域经济特点持续优化相关专业布局;以“双万计划”“双高计划”为带动,不断加强相关专业内涵建设;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向其他院校相关专业推广;同时发挥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作用,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煤炭行业企业广泛开展继续教育和职工技能培训,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培训模式改革,助推煤炭行业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升。 >>点击查看详细

3

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加强国家千米矿井冲击地压源头防治的提案》 摘编

国家高度重视煤矿冲击地压特别是千米矿井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工作。国家有关部门2016年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将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单独列为一章,条款增加到21条;2018年5月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提高了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2018年10月,山东龙郓煤矿发生“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后,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应急管理部、煤矿安监局等部门,深入事故矿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煤矿企业、专家和一线技术人员意见,于2019年4月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764号),从严格控制新建冲击地压矿井、分类处置存量冲击地压矿井、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强化冲击地压防治 科技 支撑和投入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提出了冲击地压源头治理措施,持续督促指导各产煤地区和重点企业抓好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尽管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成效显著,但是防治冲击地压作为矿山工程领域一项世界性难题,致灾机理尚未完全研究透彻,灾害威胁也将随着煤炭开采延深而递增,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任重而道远。 下一步,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紧盯源头治理重点措施落实,开展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安全“体检”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监察,严把煤矿建设关口,最大限度减少新增冲击地压矿井,积极推进冲击地压防治国家级 科技 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基础理论研究和深部煤炭安全智能化开采等技术创新,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广应用“110”“N00”等无煤柱自成巷开采技术,不断提升冲击地压矿井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点击查看详细

4

国家能源局答复

《关于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评管理工作的提案》 摘编

在煤炭资源开发统筹布局方面,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认真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坚持“上大压小、增优汰劣”,继续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不断优化全国及各产煤地区的煤炭资源开发布局,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同时, 国家能源局和生态环境部将共同结合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管理工作,对煤炭资源实行梯次开发、有序开发,坚决杜绝一哄而上、遍地开花,加大对区域内小煤矿的资源整合力度,确保我国煤炭开发稳定接续和可靠供应。 >>点击查看详细

5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答复

《关于为煤矿安全监管一线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提案》 摘编

国家煤矿安监局于2019年9月向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转发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为应急管理系统特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依法依规为一线煤矿安全执法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截至2019年11月,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已参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130人。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一线执法人员肩负着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推动煤矿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的 社会 责任,每天面对瓦斯、煤尘、透水、冒顶等灾害威胁开展执法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且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遭受人身意外伤害的重大风险,是一项高风险的特殊职业。国家煤矿安监局积极为一线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不仅有利于保障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励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执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也减轻了执法部门的执法风险,避免因执法工作造成意外身故残疾等产生的纠纷。

下一步,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向财政部申请资金支持,完善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相关制度。 >>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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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的冰淇淋
忧伤的心情
2026-04-23 00:23:17

近日,山西省政府公开发布了《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包括: 严格控制焦化建成产能,力争全省焦炭年总产量较上年度只减不增;2019年10月1日起,全省焦化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到2020年,全省焦化行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40%以上,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焦炉产能占比达到50%以上,焦化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我们对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并点评如下:

(1)2018年最后四个月山西省焦炭产量或存在压减空间。 文件指出,要严格控制焦化建成产能,力争全省焦炭年总产量较上年度只减不增。根据统计,2017年山西省焦炭产量8383.1万吨,月均产量698.6万吨,2018年1-8月山西省焦炭累计产量6090.5万吨,同比增加484万吨,月均产量761.3万吨,如果控制全年产量和上年度一致,则9-12最后四个月均产量为573.2万吨,较前8个月的月均产量下降25%。

(2)环保方面明确了排放标准和最后达标期限。 文件要求,2019年10月1日起,全省焦化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凡未完成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根据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2年版本)规定,若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焦炉烟气颗粒物排放15mg/m3、二氧化硫30mg/m3、氮氧化物150mg/m3。而根据主要上市焦企公告,大部分只是达到新建企业标准(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500mg/m3),可以预见未来1年焦化企业要不选择加大环保方面的成本投入,要不面临停产关闭。对于错峰生产方面,文件要求按照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承担供热供气情况、长期排污达标情况实施差别化管理,避免“一刀切”,基本符合近期政策指导方向。

(3)到2020年5.5米以上焦炉产能占比要达到50%以上,预计将淘汰一定的4.3米产能。 文件指出,到2020年,全省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焦炉产能占比达到50%以上。根据2017年末山西省经信委公布的《山西省焦化产业布局意见》,已建成焦炭产能14487万吨,其中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大机焦产能3717万吨,占比26%;4.3米普通机焦产能9516万吨,占比66%;热回收焦炉产能1254万吨,占比8%。假设焦炭总产能不变,则需要淘汰炭化室4.3米的产能约3500万吨,4.3米的淘汰比率约为37%。

(4)严禁新增产能,明确了产能置换比例,鼓励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文件指出,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增焦化产能指标,坚持市场化原则,严格实施产能减量置换,确保建成焦炉产能总体稳中有降。2018年底前完成焦炉淘汰的,其焦化产能按现有100%置换;2019年底前完成淘汰的,按现有90%置换;2020年底前完成淘汰的,按现有80%置换;2020年后完成淘汰的,按现有50%置换。同时支持焦化企业“上大关小”,对置换自有焦炉产能实施“上大关小”的新项目,2018年备案的,按100%确定置换产能量;2019年备案的,按90%确定置换产能量;2020年备案的,按80%确定置换产能量。

(5)新建产能项目执行高标准要求。 新建焦化项目,捣固焦炉必须达到炭化室高度6米及以上,顶装焦炉6.98米及以上,并且明确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精深加工方向,配套干熄焦装置,制定焦化生产废水零排放措施,其他条件要满足最新焦化行业准入标准。鼓励围绕焦炉煤气综合高效利用、煤焦油深度加工和粗苯精制三条产业链,拓展延伸产业链。

小结及投资观点: 此次山西省出台的焦化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有意控制焦炭总产量,明确环保排放标准及最后达标期限,大致确定了4.3米焦炉产能的淘汰比率,明确了产能减量置换的比例,为山西省焦炭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方向。从投资角度来讲,我们认为焦炭行业短期来看环保限产稳定了行业利润,中期来看去产能将重构煤焦钢产业链利润格局。 建议重点关注低估值的煤焦一体化龙头企业开滦股份、山西焦化,以及独立焦化厂龙头金能科技、陕西黑猫等。

风险提示: (1)焦化行业环保限产不及预期风险;(2)下游高炉限产超预期风险;(3)经济增速不及预期风险;

(文章来源:中泰证券)

优秀的镜子
酷酷的战斗机
2026-04-23 00:23:17
当然可以退了,征管法有规定的。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先和专管员或到大厅进行沟通,他们会告诉你该填列什么资料,在北京退税还要有中介机构的鉴证报告,之后才能按规定办理。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炭生产方式变革,推广煤矿井下充填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优化全省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促进能源革命,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和《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19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土豪的钢笔
糊涂的大门
2026-04-23 00:23:17

房屋产权置换是指居民之间以自身原有产权房进行置换的一种业务。一般是在中介的撮合下进行,并可由中介代办置换手续。

房屋产权置换的规则与分析

最近对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政策进一步放开和明确,民营企业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收购,社会法人产业资本收购的扩张,管理层收购(MBO)浮出水面,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进入了操作阶段。对此产生了种种分析和质疑,如此纷纭的现象,值得探讨。结构调整的存量与增量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主要是解决产业结构调整和产权结构调整。

产业结构调整是要根据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功能、作用,确定其产业定位、产业分布、产业进退。具体明确退出哪些产业、退到什么程度、分几步退、如何退?保留哪些产保留到什么程度、如何发挥控制力、影响力?进入哪些产业、为什么要进入、如何进入、阶段性进入还是战略性进入、部分进入还是全部进入?产权结构调整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具体途径,实现产权结构调整才能最终体现产业结构调整的调整意图。产权结构调整既可以通过存量产权的置换,也可以通过增量资本的扩张。但主要应通过存量产权的置换。

存量产权的置换是指资本总量不变,通过部分或全部产权的转让实现产权结构的调整,实现国有资本的退出。增量资本的扩张是指通过资本总量的增加,改变原有的产权结构,实现产权结构的调整。过去20年招商引资,中外合资主要做的是增量资本的扩张。最近的招商引资已从增量资本的扩张部分转向存量产权的置换。这是将招商引资与结构调整结合的主要方式,是一举两得。广义的招商引资应包括外资资本、民营资本、社会法人产业资本和管理层资本。存量产权置换的结果是国有资本的持股主体将转让产权所得的资金收回,或用于还债,或用于安置职工,或用于新的投入。增量资本扩张的结果是新增资金或资产注入投资的企业。两种方式可依需要并行使用。

产权置换的规则产权置换的规则包括限制规则、交易规则和定价规则。限制规则是指允许部分退出的产业及国有企业,产权置换的底线是多少,即国有股权最低的持股比例是多少,余下的都是可以置换的。重要的支柱产业、基础产业,产业政策已有限制规则。一般竞争性产业产权的置换的限制规则由持股主体视需要而定。

交易规则是指允许向谁转让。有些产业不允许向外资转让,有些产业不允许向自然人转让;转让的方式。如在证券市场公开竞价转让、拍卖转让、协议转让、少量股权转让、控股权转让;转让的程序。如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律师介入,股东决定转让,需明确是否需经过政府审批(为满足公平交易的要求),是否经过产权交易市场。

产权置换的步骤:

选择准备置换的房产——洽商置换条件并签署协议——到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办理产权过户——房产交割并且结清物业、供暖等费用,迁出户口。

舒心的鸵鸟
超级的未来
2026-04-23 00:23:17

煤炭股已出现多波涨势。此外,另有观点认为,煤炭行业未来将进入供应短缺时代,叠加近期多家上市煤企披露的中报业绩均取得大增,均提振了近期煤炭股股价。

更为严峻的是,随着煤炭价格上涨,电价却没有上涨,所以有些工业产区发生了限电的情况!这就意味着如果明年电价上涨,那么每年都用电供暖的用户,将会在年初的时候支付一笔高额的电费!其实,早在很久之前。

煤改电供暖,煤改气供暖,煤炭供暖,就不再适合农村供暖了!因为,煤炭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所以每年,煤炭价格都会上涨,而且用煤炭供暖很不环保。现在已经有很多地方都不再让用煤炭供暖了,

如果被发现滥用煤炭,将会受到巨额的罚款!那么未来几年,用什么供暖,可以有效解决冬季供暖难题呢?因为,生物质颗粒的三大优势决定了它比煤炭更适合农村冬季供暖!

陕西煤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运输、销售以及生产服务等业务,煤炭资源储量、产销量、年产规模、人员工效均排名国内煤炭行业前列。

近年因享受到改革政策红利,陕西煤业所在的陕北、彬黄矿区原煤产量不断攀高。陕西煤业发挥资源、技术等优势,逐步释放优质产能,原煤产量稳定持续增长。

宏观经济稳定复苏等因素带动煤炭需求增长。面对国内煤炭市场供给紧张的严峻形势,公司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做好煤炭增量稳价,保障能源供应,企业运营质量和效益增长均实现历史最好成绩。

从公司角度来看,陕西煤业铁路运输煤较少,多走地销,长协煤占比较低,在煤价上行周期中,公司盈利能力也有望带来利润弹性。同时,公司煤炭主业量价齐升,业绩有望进一步得以释放。

在产量方面,公司小保当二期(产能1300万吨/年)已经于2020年四季度投产,2021年产量持续释放。随着小保当二号矿井建设进入收尾阶段,公司资本开支有望进一步下降。

此轮煤价上涨或创今年新高。目前环渤海港口市场寻货较好,除部分电厂外,水泥、化工企业也在积极采购;与此对应的是,港口货源偏紧,优质煤紧缺,发货人报价抬高,主流成交继续上涨。

2016年以来国家核准的煤矿产能呈现明显的下滑趋势。展望“十四五”,在“双碳”背景下,煤炭新增供给或将进一步受限。产能置换、煤价机制与权益金等制度制约企业投资建矿意愿,融资环境不佳制约企业投资能力,新增供给受限或将进一步凸显存量煤炭资源价值。

煤炭生产开始增长了,其他主要用煤行业需求也下降了,就剩下发电还在撑着,煤炭价格到了缓一缓的时候了。但是近期煤炭价格仍在强势运行,理由就是缺煤,拉不上煤,那煤去哪里了?

同时,国外海运煤价格疯涨又反过来刺激了国内煤价的上涨。这一景象与2008年是何其相似,虽然国外经济恢复得不好,但市场上扔出来的钱却已经很多了。

从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初衷来看,就是要加强大煤炭企业的供给能力,提升煤炭行业生产集中度,确保市场稳定运行,但现在来看,效果并没有显现。

相反在煤炭企业多的年代,市场上的煤炭供给量却是比较充分的,上涨的价格很快会被多出来的煤量摊平。充分的市场竞争还是比较有利于价格调节的,或者建立有效的产能储备释放机制也是必要的,毕竟现在我国仍然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

羞涩的大侠
舒服的月饼
2026-04-23 00:23:17
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用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钢材,其横截面为圆形,有时为带有圆角的方形。包括光圆钢筋、带肋钢筋、扭转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配筋用的直条或盘条状钢材,其外形分为光圆钢筋和变形钢筋两种,交货状态为直条和盘圆两种。

雪白的酸奶
忧郁的热狗
2026-04-23 00:23:17
煤价何时下跌?

八月份以来,政策和监管持续发力,煤炭行业保供稳价工作紧张有序开展。一方面,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通过在建煤矿投产、在产煤矿产能核增、煤矿智能化改造扩产等多种方式,主产地合计新增优质先进产能1.4亿吨/年。

截至七月中旬,已完成产能置换、正在办理核增批复的煤矿产能4000万吨/年。八月份,又有16座鄂尔多斯露天煤矿取得接续用地批复,涉及产能2500万吨/年左右,此外,还有产能近5000万吨/年露天煤矿将于本月中旬陆续取得接续用地批复。此外,国家努力推进约六亿吨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能够发挥蓄水池作用,稳定煤炭价格。另一方面,加强煤炭价格监测,对恶意炒作、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为积极响应保供稳价相关政策,陕西榆林、内蒙古自治区多地多家主力煤矿已经陆续进行不同幅度的降价。

进入秋季,随着电厂日耗缓慢回落,加之水电出力增加。而主产地煤炭产能的加快释放,核增和新批煤矿投产,后期煤炭供应有望保持增长态势,预计供热期到来之前的十月中下旬,煤炭价格将出现小幅回落。但是,尽管煤炭需求进入传统淡季,但是距供暖季节也并不遥远,煤炭供需仍然偏紧,港口运输依然繁忙。

今年以来,煤炭市场活跃程度保持上升势头,甚至出现淡季不淡、旺季更旺的现象。虽然九月份属于民用电的传统淡季,但考虑到九十月份是建材、化工、钢铁等行业的需求旺季,加之今年冬储提前采购,产地安全、环保检查趋严,预计九月中下旬会提前迎来煤炭采购和拉运高峰。临近全运会,榆林地区火工品受到严格管制,神木等地区部分露天煤矿停产,用户将转向内蒙地区拉煤,促使产地市场更加活跃。十月份,天气转凉,电煤消费旺季特征减弱;叠加受七天长假影响,工业用电减弱,预计煤炭市场供需形势明显缓解。但是,10月15日,东北地区将点火供暖,在此之前,必须把库存打起来。11月初,华北地区进入供暖期,煤炭需求或将逐步进入峰值。与此同时,国内煤炭增产保供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煤炭生产情况继续改善,优质产能加快释放,将出现煤炭市场供需两旺走势。需求端,虽有政策调控支持,但各环节库存低位,需求刚性大,预计煤炭需求强劲,市场趋紧。

友好的春天
可爱的溪流
2026-04-23 00:23:17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兼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8月16日表示,目前煤炭行业虽然取得了去产能的显著成绩,但是仍然处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阵痛期”,高质量的供给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

赵辰昕指出,重点是三个方面:第一,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我们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严格执行了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倒逼落后产能和不达标煤矿全面退出。同时,适当提高了南方煤矿产能退出标准,按照严格执法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通过改造升级少量提升一批“三个一批”的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第二,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经济发展需要能源保障,要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在去产能的同时,一定要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我们坚持通过周例会、月通报等办法,积极推动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对依法处理到位、具备相关条件的煤矿项目,协调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实现依法建设和生产。同时我们督促山西、陕西、内蒙古几个重点产煤省区增产增供,鼓励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机械化水平高的生产煤矿核增产能,持续增加有效供给。

第三,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工作。针对今年以来能源需求快速增长,异常天气频发等一些新情况,我们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强化运输协调保障、积极推动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加强市场预期引导和市场监管等措施,保障市场稳定供应,促进价格合理回归。1-7月,全国煤炭产量19.8亿吨,同比增长3.4%;目前全国统调电场存煤保持在1.1亿吨水平,比去年同期高出1300万吨,可用天数大概是18天。环渤海五港存煤处于高位,市场供需总体平衡,煤价稳中趋降。

赵辰昕表示,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煤炭行业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市场竞争秩序有效规范,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取得积极进展。截止目前,全国30万吨以下的煤矿比2015年底减少2800多处,下降大概50%,12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现代化煤矿增加了200处左右,大型现代化煤矿已经成为全国煤炭生产的主体,行业供给质量和效率在大幅提升。

赵辰昕指出,我们想做好下一步工作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煤炭行业虽然取得了去产能的显著成绩,但是仍然处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阵痛期”,高质量的供给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需要我们继续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从总量性去产能转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努力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