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加强对煤炭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煤炭资源整合应当坚持科学规划、淘汰落后、明晰产权、资源/储量与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相匹配的原则。
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核实煤炭资源/储量,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征收采矿权价款;
(二)煤炭工业部门负责对煤矿生产能力进行核定,并负责整合后矿井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
(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整合后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工商部门负责对整合后采矿权人发生变更的煤炭企业的股份构成进行审核,依法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注册登记;
(五)财政部门负责监管采矿权价款的入库,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采矿权价款转国有股份和国家资本金;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采矿权价款转国有股份和国家资本金形成的国有股权;
(七)行政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第二章 煤炭资源整合第五条 煤炭资源整合是指以现有合法煤矿为基础,对两座以上煤矿的井田合并和对已关闭煤矿的资源/储量及其它零星边角的空白资源/储量合并,实现统一规划,提升矿井生产、技术、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并对布局不合理和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关闭。第六条 煤炭资源整合可以采取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
鼓励大中型企业参与煤炭资源整合,组建和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矿井),应当予以关闭,其资源参与整合:
(一)主要产煤县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的;
(二)证照不全的;
(三)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四)不具备采煤方法改革条件的;
(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
(六)布局不合理的;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应当予以关闭,其资源不得参与整合:
(一)风景名胜、文物保护区的;
(二)重要水源地的;
(三)城市规划区的;
(四)交通枢纽区域的;
(五)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第九条 主要产煤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不得整合已关闭煤矿和其它空白资源/储量。
对于下组煤尚未整体开发的,不得进行整合。第十条 县级行政区域内资源整合后新增资源面积不得超过整合前已占用资源总面积的10%;新增煤炭生产能力不得超过整合前核定生产能力的10%。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资源整合的原则,编制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拟上报的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向社会公示。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15日内,委托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煤炭工业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审核意见。
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第十三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确定关闭的矿井,应当自该方案批准之日起30日内,省有关部门要吊销或收回有关证照,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实施关闭。对整合改造可以利用的井筒,要拆除所有设备、设施,专人看守,改造设计完成后加以利用或炸毁。第十四条 煤炭资源整合后的煤矿必须实现壁式开采,达到一矿一井、两个安全出口、全负压通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历史原因形成的多井口煤矿,因地质构造因素不能整合为一矿一井的,由省人民政府煤炭工业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部门、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认定,并由国土资源部门分立采矿许可证。
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低于75%,中厚煤层不低于80%,薄煤层不低于85%。
虽然通过政府和企业的不懈努力,山西省企业节能减排和转型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本省能源消费结构的特点,高能耗行业比重较高,工业经济对电力、煤炭等能源的依赖性较强,新投产项目中高耗能行业投资比重依然偏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全省企业在实现转型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1、资金问题成为企业在当前经济环境下转型发展的最大难题。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普遍存在经营效益急剧下滑现象,企业可用资金匮乏;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特别是对高耗能行业采取了一些制约其发展和膨胀的措施,使这些企业在融资方面出现了利息高、贷款条件苛刻等困难局面。此外国家和政府的节能奖励资金和节能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阳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再生铝项目一期省机能奖励资金800万元实际到位560万元,生产循环水余热利用项目,国家节能专项资金300万元尚未到位。资金问题成为困扰企业改进生产设备,提升工艺技术,促进转型升级的最大难题。
2、技术瓶颈仍是制约企业节能降耗、转型升级的主要因素。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的主要手段是依靠技术的改进和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但是国内行业生产技术仍然比较落后,能源利用率水平仍然偏低,污染物排放及处理还达不到最好效果。因此引进先进的技术及人才,解决技术瓶颈,已成为企业节能建好、转型升级的当务之急。
3、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调查中仍有企业认为一些政府部门行政效率水平过低,特别是在一些节能项目的审批上,程序繁琐、耗时过长,对企业项目的上马和技术的革新造成了严重影响。
4、政策因素对企业的生产和发展造成了很大制约。受今年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等政策的影响,不少行业特别是焦化行业煤源紧缺,煤炭价格也长期处于高位运行,造成企业生产成本过高,出现与产品价格倒挂的现象,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对企业造成了很大制约。
一说起同煤、晋能、阳煤、潞安和晋煤,再加上山西焦煤和山煤进出口,每个山西人都知道这是山西七大煤企。但一提起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就不一定人人知道了。
除山煤进出口外,其他六个煤炭集团虽说是煤企,但除主营煤炭采掘外,还涉及与煤炭相关的坑口电厂、新能源新材料、煤化工、公路铁路以及港口运输和国内外贸易的多元发展的现代化企业集团,拥有众多涉及方方面面的二级公司涉及各行各业。
如 同煤 拥有二级单位158个,直属子公司12个,上市公司大同煤业和漳泽电力2个,财务公司1个; 潞安集团 拥有全资以及控股子公司60 家,各级子公司合计160户,拥有1家上市公司——潞安环能; 晋能集团 拥有48家全资控股子公司,11家地市子公司,98个县级子公司,1家上市公司——通宝能源晋能集团拥有48家全资控股子公司,11家地市子公司,98个县级子公司,1家上市公司——通宝能源 山西焦煤集团 拥有22个子分公司和西山煤电、山西焦化、南风化工3个A股上市公司; 山煤进出口集团 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102家,参股企业21家,1家上市公司——山煤国际,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102家,参股企业21家,1家上市公司——山煤国际。
如今,在山西国有企业改革中,七大煤企重组整合。山西焦煤和山西煤炭进出口合并,同煤、晋煤、晋能改革重组为晋能控股,阳煤、潞安分别整合为华阳新材料集团和潞安化工集团,形成了新的煤炭、能源、煤化工、新材料四大省属国有集团。而被誉为山西第八大能源集团的山西格盟国际屹然不动。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本身就是山西国企整合改革的产物。业内人可能不知道山西国际能源集团,但一提山西格盟国际能源几乎无人不知。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出身于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分出山西国际能源的山西国际电力集团与山西煤销合并组成了晋能,而晋能最近又与晋煤、同煤合并为晋能控股集团。
从山西国际电力分离出来的山西国际能源联合韩国电力公司、日本电源株式会社、日本中国电力株式会社在内的四国六方共6位股东,在2007年12月6日成立了山西省最大的中外合作能源企业----山西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亿元人民币,涉足电力、煤炭、天然气、新能源、城市污水处理等领域。格盟国际不仅是国际能源集团最大的子公司,甚至也是是全国能源类最大的中外合资企业,总资产超过600亿元。
格盟国际在山西创造了众多第一。国内第一大清洁煤矸石发电的企业;在山西运营污水净化项目最多的企业,旗下常家庄园又是山西第一个公司化运作 旅游 景区的企业、还是全省第一座煤矸石发电示范项目、更是亚洲第一座最大哈蒙式空冷塔发电机组、世界第二、国内第一座高水头抽水蓄能电站、全国第一台30万煤矸石发电机组、全国第一台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省内的大唐阳城电厂、山西漳山发电、山西兆光、山西华光都是格盟参股或控股企业。
由于山西国际能源的核心资产几乎都打包在格盟国际,所以外界通常认为山西国际能源和格盟国际能源是一体。格盟国际全国第一个拥有发、供电两级产权经营管理职能的省级电力企业。格盟国际负债率不到60%,年均净资产收益率7%左右,远高于省属企业平均水平,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省属企业中利润排名第一,据公司网站消息2016年上缴国有资本是其他省属企业的总和。
在这次山西国企改革中,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山西国新能源和晋煤的旗下的山西燃气实施重组成华能燃气集团。组建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后半年,自山西省开展第二轮煤矿兼并重组以来,山西省众多的中小煤炭企业都感觉到了某种隐隐的压力,如今面对山西省不断提速的整合步伐,这种压力正在提升。
对于山西为数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来说,无论是否会被兼并都“难逃一劫”。因为倘若被并购,巨大的前期投资与相对较低的并购价格将给他们带来巨大亏损;倘若不被并购,2001年底年产90万吨以下、非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矿井将被全部关停的政策又绝对难以逾越。而对于并购企业来说,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买得起建不起,后继资金不足。
尽管如此,却并不能影响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激进步伐。
态度消极的煤老板
今年4月份,山西省产煤大县——左云县试图就当地煤矿兼并重组事宜召集地方中小煤矿矿主举行一场座谈会,但终因矿主们大多数不积极配合,到会者寥寥无几而流产。
对于矿主们来说,收购价格过低,自己又缺乏能力打包整合其他资源,是导致他们兴趣不足甚至抵触的两个原因。
按照此前山西方面制定的《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对于被兼并重组煤矿实行两个补偿标准,以2006年2月2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作为分水岭。
一是被兼并重组煤矿如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了价款,直接转让采矿权时,兼并重组企业应向其退还剩余资源量(不含未核定价款的资源量)的价款,并按原价款标准的50%给予经济补偿,或按照资源资本化的方式折价入股,作为其在兼并重组后新组建企业的股份;二是被兼并重组煤矿在《办法》实施前按规定缴纳了价款,直接转让采矿权时,兼并重组企业应向其退还剩余资源量(不含未核定价款的资源量)的价款,并按原价款标准的100%给予经济补偿或按照资源资本化的方式折价入股,作为其在兼并重组后新组建企业的股份。
按此标准大多数矿主都拿不到高于前期自身投入的资金。
与此同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现已具备300万吨/年生产规模,且至少有一个120万吨/年机械化开采矿井的地方骨干煤炭企业,也可作为兼并重组的主体。其他作为兼并重组整合主体的地方骨干煤炭企业(矿井),由各市人民政府提出,原则上应有一个生产规模在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作支撑,兼并重组整合后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300万吨/年,所属矿井至少有一个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而这样的标准又让为数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只能“坐以待购”。
于是山西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矿主持有了等待、观望或者硬挺的态度,若非真正无路可循,绝不主动迎合。
煤老板们的尴尬
杨老板是一名温州籍的商人,他在山西晋中、长治、忻州、大同有数座煤矿,煤矿年产量均在40万到60万吨之间,目前他在长治的一座年产45万吨的优质动力煤矿井被列入整合范围,该矿首期已经缴纳了1000万吨的资源价款。在本次资源整合中,收购方对他煤矿的出价不到3000万元。
杨老板说,他在这座煤矿已经投资了8000余万元,如果按照市场运作,这座煤矿最少可以卖到2亿元以上。目前,他的煤矿还没有复产验收,杨老板坦白,面对今天这种局面,政府让干就干,不让干就扭头走人,不会再在煤矿上投一分钱了。
与杨老板的洒脱不同,高平市一位不愿为外界获知姓名的老板联合4个股东投资5000万元在去年接手了一座煤矿,但由于山西长期的停产整顿,再加上矿井建设等等原因,时至今日始终无法正常生产。该名老板说,接手后不仅没有赚钱,反而每天在不断赔钱。因为大笔贷款利息需要偿还,井下“一停三不停”每月产生的10几万元费用需要支付,让他苦不堪言。如今在整合风暴中,他的矿井又不被并购方看好,自己投资扩能整合其他资源又难以实现,随时面临被关停淘汰的危险。该老板说,现在真是山穷水尽了。
事实上,现在山西的煤矿矿主大多是在2006年之后介入行业的。
2006年,山西施行第一次资源整合,当年2月2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了《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一方面鼓励大中型企业参与煤炭资源整合,组建和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另一方面提出向煤炭企业开征采矿权价款,并制定了6档取费标准。
从这一年开始,山西80%的煤老板选择转卖股权,撤身其他行业。而新接手的煤老板不仅高价买进,与此同时在面对山西不断提高的煤炭准入门槛时又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提升产能,增进矿井建设,但是在此后的两年中,山西矿产行业安全形势严峻,全省范围内的煤矿停产整顿绵延不断,特别是去年,山西中小煤矿大部分处于停产整顿阶段。
这些企业在不停地扩建、整合与关停中苦苦挣扎,投资的钱到目前不仅难以看到回报,反而迎来了山西第二次更具广度与深度的资源整合,这让通过银行贷款或者民间借贷办矿的“新煤老板”们感受了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
并购企业的困扰
相对于煤矿矿主们迫在眉睫的压力,并购企业的压力更多的是来自未来。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这次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省内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二类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有资质的、经公告的企业,三类是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地方骨干煤矿企业,在不影响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前提下,经市政府申报、省政府批准,可以作为兼并相邻中小煤矿的主体。
目前,山西省确定的一类并购主体企业分别是同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和中煤平朔公司,同时山西省国资委也公布了一批共13家主体并购企业,其中除上述6家企业外还另有7家。
此前这些并购主体企业的苦恼主要是来自于外部。一方面是矿主们积极性不高,不愿主动放权,在价格上难以达成一致;另一方面,有业内人士透露,在推进资源整合过程中,省属煤矿最好整合,地市一级次之,县里的煤矿整合难度最大。因为一些小煤矿的股权结构复杂,牵扯的利益面广,不仅涉及矿主和投资人的利益,也涉及市、县、乡、村和有关部门的利益,利益的纠缠给资源整合推进造成相当困难。
如今,这种困难在持续的市场低迷、停产整顿以及山西强力推进的并购风暴面前正在逐步消解,但是来自并购主体企业内部的一些因素却开始成为困扰。
山西省煤炭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省国资委的一家省属企业,也是参与本次资源整合的并购主体之一。几年来该企业在山西范围内控股、并购了30余座煤矿,这些煤矿的年单井生产能力均在30万到60万吨之间,但是现在这些煤矿没有一座投产。该企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后续投资太大,企业目前勉为其难。
按照政策要求,到2010年底,整合重组以后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他介绍,按照最低标准单井年生产能力提升到90万吨计算,目前这些并购后的矿井要想达到此标准,仅井下改造每个矿井便需投入1.5亿元左右,现在企业的难题不是买不到、买不起煤矿,而是建不起。这样的困难也存在于其他一些并购主体企业中。
对于这一难题,这名工作人员透露,曾经研究试图通过广泛吸纳银行贷款,或引进民营资本再次参股等方式进行解决,但最终没有定论。
早些时候,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7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后曾发布《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调研报告》,提出我国目前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进行了分析。报告同时建议,政府要加强经济、法律和必要行政手段运用,减轻参与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的负担。
重组步伐不断加快
虽然不断遭遇着各种难题,但并不能阻碍山西煤矿兼并重组一次比一次更加凌厉的步伐。有人说,山西的步伐简直是跑步向前。
山西省自2003年开始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以来,市级以下煤矿数量已从4598座减少到2008年底的2598座。2008年9月,山西省政府就新一轮煤矿整合发文,要求年产30万吨以下矿井全部关闭,目标是到2010年底,省内煤矿个数控制在1500座以内,随后,一场场推进会在全省有煤地市次第召开。
而到今年3月25日的煤炭工作会上,再次出台新的整合方案。根据《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安排意见》的要求,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个数控制在1000座(再减500座),整合重组以后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4月15日,为加快整合步伐,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加大对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力度。
《通知》要求山西省11个市在今年要全部完成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批工作和矿井压减任务。其中上半年完成一批,三季度再完成一批。与此同时,山西还公布了到明年年底各个地市允许保留的矿井数目:太原市50座,大同市71座,阳泉市50座,长治市95座熏晋城市118座,朔州市65座,忻州市63座熏晋中市110座,吕梁市100座,临汾市127座,运城市18座。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保留矿井133座。
这就意味着到明年年底,太原市将从现有的130座煤矿压减到50座,临汾市将从现有的392座煤矿压减到127座,大同市将从现有的270座煤矿压减到71座……而太原市的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就要压减到50座。
对于山西来说,目前各类煤矿平均单井规模仅36万吨,远低于内蒙古70万吨以上的平均单井规模;重点煤矿产量比重仅为53.14%,远低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整个产业的机械化、信息化程度不高,地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为29.78%。
面对此情此景,山西对于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步伐的推进无疑将会欲加强力。
资源开发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但是,煤炭被视为我国能源资源中的“基石”,我们不能因为环境污染就放弃资源开发。解决煤炭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应采取整顿与生态恢复相结合,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从循环经济入手,治理污染的同时综合利用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煤层气,大力开发煤化工产品,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1.整合煤炭资源,发展大型优势煤炭企业
煤炭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小型矿山企业的无序开采,不仅造成了煤炭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由于装备差技术水平低,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根源。大型现代化企业由于污染防治设施配置齐全,自身能耗低,污染物处理和回收利用率高,是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保证。关停小型煤炭企业进行资源整合,促使全省煤炭资源尽快摆脱“多、小、散、乱”的局面,向优势煤炭开采企业集中。加快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全力保障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搞好统筹规划,依法科学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完善资源管理和生产开发制度,实现由粗放开发型管理向科学合理开发、保护节约型管理的转变;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进一步整顿资源开发秩序,严禁擅自开办煤矿、私挖乱采,实现合理有序开发。
2.实施生态恢复工程
积极开发塌陷区土地、煤矸石及粉煤灰等废弃资源堆场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严格执行“占补平衡”的征用耕地原则,是保证山西省国土资源总量平衡和生态安全的重大措施。实施矿区生态恢复工作,综合利用塌陷土地进行矸石、粉煤灰充填复垦造地,或发展养殖业、种植业,逐步发展生态产业,可使已被破坏的土地逐步恢复生机。
3.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做好煤炭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粉煤灰、矿井废水和废气以及脱硫废渣等废弃资源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多次利用的重要措施。鼓励企业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水泥及建材,利用煤矸石发电,回用矿井废水用于选煤和工业用水,抽取煤层气发电或为居民提供燃气能源。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是减少环境污染的最有效途经。
4.设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为环境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建议设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单个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
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主要内容包括:煤炭开采所造成的水系破坏、水资源损失、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和煤矸石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退化;土地破坏和沉陷引起的地质灾害等。
资源型城市、产煤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主要内容包括:重要基础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煤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工业、旅游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农业等。
5.大力发展煤化工,向煤炭精深加工要效益
煤化工是以煤炭为资源,利用科学技术加工生产化学化工产品的一个大产业。其产品如化肥、甲醇、乙烯、丙烯等,市场潜力巨大,产品附加值高,1吨化工产品价格是1吨煤炭价格的几倍到几十倍。根据山西省煤炭及工业特点,重点发展甲醇及衍生物、乙炔化工、化肥、煤焦油深加工、煤制油以及煤层气和焦炉煤气联产利用等项目。
6.用新装备生产焦化产品
只焦不化,这是过去人们描述山西焦化行业时常说的,即指将炼焦时产生的大量煤气排放掉,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通过改造旧焦炉,更新炼焦生产装备,实现收回焦炉剩余煤气,利用余热发电并开发醇醚燃料等。
综上所述,整合煤炭资源,发展大型优势煤炭企业,优化煤炭生产结构,实施生态恢复工程,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炭资源。同时告别只挖煤、采煤的单一经济模式,走以煤为原料提炼转化系列化工产品,形成煤化工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是推进煤炭资源开发与环境治理的保障。
(一)山西省煤炭工业的基本情况
煤炭工业是山西的支柱产业。全省含煤面积6.2 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40.4%;全省煤炭预测储量为6413 亿吨,约占全国总量的约三分之一。已形成勘探设计、矿井建设、生产经营、加工利用、煤机制造、教育科研、环境保护等协调发展的煤炭工业体系。建成了大同、平朔、阳泉、西山、晋城、潞安、汾西、霍州、华晋等大型矿区和一大批地方煤矿,到2008 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合法生产煤矿2598 个。山西煤炭产量一直占全国的25%左右,煤炭外调量占全国省际间外调量的75%左右。全省煤炭工业固定资产原值、上缴财政的税收和工业增加值,在全省工业企业中所占比例均在40%左右。山西煤炭无论在全国还是在全省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二)山西省煤炭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的客观原因,山西煤炭工业在取得辉煌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问题,集中表现为“多、小、散”的粗放发展格局和模式,成为制约全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
1.产业集中度不高。近年来,山西省在推进煤矿重组整合、提升煤炭产业发展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全省煤炭工业“多、小、散”的粗放发展格局和模式仍未彻底改变。截至2008 年底,在全省近2600 座煤矿中,有年产90 万吨以上的大型矿井197 座,年产30 万-60 万吨的中型矿井700 座,30 万吨以下小型矿井1700 座,平均单井规模只有36 万吨;大集团大公司产量仅占全省煤炭产量的一半,产业集中度明显偏低,且矿井布局散乱,小矿见缝插针,大矿无法施展;生产力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且总体低下,大量小煤矿仍在采用落后的炮采方式,按矿井数量算,全省采煤机械化程度不到30%,掘进机械化程度只有25%。
2.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不够。矿难频发,生命损失惨痛。大、中、小煤矿之间的安全生产水平差距极大。近两年合计,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有煤矿、乡镇煤矿的产量分别占全省的52%、18%和30%,事故死亡人数则分别占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1%、15%和74%;两年平均,乡镇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是国有重点煤矿11.3 倍。冷酷数字的背后是令人痛心的现实:小煤矿生产等量的煤要付出十倍于大矿的生命代价。
3.对环境、资源造成较大危害。资源和生态环境代价畸高,表里山河几近“破碎”。据初步测算,中小煤矿的资源回采率只有20%左右,这意味着每采1 吨煤要破坏和浪费4 吨资源,按中小煤矿年产3.5 亿吨煤计算,每年要破坏和浪费约14 亿吨的宝贵煤炭资源。全省煤矿采空区面积超过5000 平方千米,而且每年新增塌陷区面积近百平方千米;煤矸石堆存量超过11 亿吨,占地已近1.6 万公顷。保守估计,多年来,全省因粗放采煤造成的生态
环境损失接近5000 亿元。在小煤矿遍地开花的地方,曾经美丽的家园与河山,已经被不计代价的粗放开采、甚至掠夺式野蛮开采,糟蹋得千疮百孔,满目疮痍。山西已多次被中科院等机构列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的省份。
(三)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意义
煤矿重组整合是全省煤炭工业脱胎换骨、走向新生的治本之策,也是山西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省“三个发展”的要求。兼并重组整合是全省煤炭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的博弈;既是一场办矿体制的大变革,又是一场标本兼治的大战役。不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不实现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全省的转型发展就无从谈起;不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省的安全发展就缺乏可靠的保障;不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不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源收益分配过分向私人矿主倾斜的不合理格局,不加快解决“四矿”问题,全省的和谐发展就没有牢固的基础。
二是加快煤炭工业集约化发展步伐的要求。资源整合是煤炭产业自身结构优化的内在要求。煤炭是典型的高危行业和资源、资本密集型产业,必须走以大企业为主、规模化生产、集约化发展的路子。国内外煤炭工业先进国家和地区,都是这么走过来的。目前,美国年产煤10 亿吨左右,前4 家公司占70%;澳大利亚年产煤近4 亿吨,前5 位公司占71%;印度年产煤4.5 亿吨,1 家公司占90%;内蒙古30 户重点企业产量占全区产量的80%以上。相比而言,山西省煤炭工业差距很大,提高集约化发展水平的紧迫性很强。
三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山西省煤炭行业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保障供应与保障安全的“双重压力”,自去年四季度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内煤炭需求较为疲软,我省面临的供应压力有所减小,为全省煤炭行业推进煤矿重组整合工作提供了有利时机。在当前的环境下开展煤矿重组整合工作是全省煤炭产业实现“三个转变”的根本保证,也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改造提升煤炭产业、迎接经济新一轮发展做的必要准备。
二、煤矿重组整合工作的目标及进展情况
(一)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目标
2008 年,为加快培育大型煤矿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 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 号)及《煤炭产业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 年第80 号)精神,山西省政府下发晋政发[2008]23 号文件,对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到2010 年底,省内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0 万吨/年,矿井个数控制在1500 座以内。在全省形成2-3 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3-5 个年生产能力5000 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使大集团控股经营的煤炭产量达到全省总产量的75%以上。
2009 年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力度,下发晋政发[2009)10号文件,要求到2010 年底,全省矿井数量控制目标为1000 座,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 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 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原则确定,各市保留矿井数量分别为:太原市50 座,大同市71 座,阳泉市50 座,长治市95 座,晋城市118 座,朔州市65 座,忻州市63 座,晋中市110 座,
吕梁市100 座,临汾市127 座,运城市18 座。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保留矿井133 座。重组整合工作完成后,全省将形成3 个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4 个5000 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10 个1000 万吨级以上的地方煤炭企业集团。
(二)目前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山西省政府晋政发[2009]10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实施,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各大型煤炭企业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全省11 个市的煤矿企业重组整合方案已通过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会议审查,长治、晋城、运城3 个市的煤矿企业重组整合方案保留矿井个数正在核对当中。太原等8 个市重组整合前矿井为1976 处,井型规模为30 万吨/年及以下矿井1450 处,30 万-60 万吨/年的矿井数461 处,90 万吨/年及以上矿井数65 处。重组整合后这8 个市压减矿井1316 处,保留矿井数为660 处,矿井规模30 万-60 万吨/年的247 处;90 万吨/年及以上的413 处,比重组整合前增加348 处,增加5 倍多;90 万吨/年矿井的总产能
占已批准8 个市重组整合后总产能的78.5%。
这8 个市重组整合后,国有大集团、大公司重组整合办矿304 处,分别占整合重组后矿井数量和产能的46%和43%。地方国有骨干煤炭集团重组整合办矿145 处,分别占整合重组后数量和产能的22%和18%。央企和省外大集团、大公司保留办矿16 处,分别占整合重组后数量和产能的2.4%和3.5%。
从前段已批复的11 个市的情况来看,到2010 年底,全省矿井数量保留1000 座,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目标可以实现,其中,90 万吨/年以上综采矿井将占到产能的80%以上,其余保留的30 万-60 万吨/年矿井资源储量少、服务年限短,采完后退出,绝大部分矿井由国有大集团公司和地方骨干企业集团控股经营,产业水平和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从根本上改变了山西历史上形成的多小散乱的情况。
三、近年来山西省煤炭生产供应情况
近年来,随着全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山西省煤炭生产、外销总量呈快速上升的趋势。但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及全省煤炭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自去年四季度起,我省煤炭生产、外销总量降幅较大。
煤炭产量持续快速增长,重点煤矿产量比重逐年提高。2005-2008 年,全省煤炭产量分别增加5800.28 万吨、2702.6 万吨、4902.45 万吨、2555.99 万吨,同比增幅分别为11.69%、4.88%、8.44%、4.06%。四年来年均增长4000万吨左右,增幅平均为7.3%。
2004-2008 年,重点煤矿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比重分别为44.70%、46.23%、51.73%、51.30%、53.14%,2008 年重点煤矿产量的比重比2004 年提高了8.44 个百分点。
2009 年1-6 月,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全省累计实现原煤产量2.66 亿吨,同比减少5236 万吨,下降16.45%。表1 2004-2008 年、2009 年1-6 月山西煤炭生产情况
单位:亿吨 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重点煤矿2.222.563.012.233.481.8非重点煤矿2.742.982.813.073.070.86总产量4.965.545.825.360552.662005-2007 年全省煤炭出省销量分别增加7739.3 万吨、3358.48 万吨、6959.96 万吨,年均增长6000 万吨,同比增幅分别为21.77%、7.76%、14.92%、平均增长14.8%。2008 年全省出省销量与2007 年基本持平,从前三季度的情况来看,我省出省销量同比增加3859.72 万吨,增长10.04%,四季度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省出省销量大幅下降,全年完成数与2007 年持平。
2009 年1-6 月,全省完成煤炭出省运量2.01 亿吨,同比减少8160 万吨,下降28.26%。
表2 2004-2008 年、2009 年1-6 月山西煤炭出省销售情况
单位:亿吨 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经公路出省0.91.091.161.291.360.46经铁路出省2.653.243.514.073.971.55出省总销量3.554.334.675.365.332.01四、资源整合背景下的供应展望
多年以来,山西省煤炭行业一直面临着保障供应与保障安全的压力和责任,历史上的种种原因及近年来煤炭需求的快速增长使保障供应的压力与责任逐渐加大,提升行业生产力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则相对滞后。自去年四季度起,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我国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影响,国内煤炭需求快速增长的势头受到抑制,全省煤炭行业保障供应的压力有所减小,为山西省开展煤炭行业重组整合、提高行业生产力水平提供了有利时机。为此,山西省政府审时度势,在全省开展了煤矿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此项工作既是我省煤炭产业实现“三个转变”的根本保证,也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改造提升煤炭产业、迎接经济新一轮发展做的必要准备。
(一)我省开展的资源整合工作客观上起到了平衡煤炭市场总量的作用自去年四季度以来,由于安全生产压力巨大、煤矿企业重组整合工作加快推进等因素,我省不符合安全条件及相关产业政策的地方小煤矿都处于停产整顿、等待整合的情况。从2009 年1—6 月的情况来看,我省煤炭产量同比减少5236 万吨,下降16.45%。为稳定煤炭市场、调控供应总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全省煤炭行业规模将保持原有水平,生产力水平及安全保障能力将大幅度提高我省煤矿企业重组整合工作完成后,全省煤炭行业生产能力预计将保持在10 亿吨左右,不会低于2008 年的水平,能够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提供有力保障。另外,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完成后,全省煤矿都将实现机械化开采,90 万吨/年的矿井将占到全省总产能的85%左右,全行业生产力水平、安全生产水平将有大幅度提高。
(三)资源整合工作完成后,我省煤炭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能力将有较大幅度提高重组整合工作完成后,我省将形成了4 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3 个年生产能力5000 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11 个年生产能力1000 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煤矿企业个数将由过去的2200 多个减少到100 个左右,根本上改变了全省过去煤炭企业多、小、散的局面。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宏观调控的能力将进一步加强,到时我省煤炭行业管理将形成产量可控、销量可控的局面,能为稳定全国煤炭市场做出积极贡献。
几年前为了进一步发展地方经济,借助资源优势把山西搞上去,
政府出台了一个政策,大意是这样的,你过来投资一次性出多少钱,这片煤矿的开采权就给你了,但是有个前提条件,你的年产量必须达到多少多少.....
后来一些小煤矿的安全事故不断,
国家进行了大力整顿,也为了进一步资源优化配置,淘汰关闭小煤矿,
所以之前这个规定的年产量就一直往上飙升,
到后来投资商们几乎已经承受不了,完全没能力达到这个年产量,但是前期的投资已经砸进去了很多钱,等到这时候再要撤退的话,所给补偿是远远不够本钱的,
所以投资商们和政府就有了利益上的冲突,
而上级是铁了心要搞大力整合,因为每年矿难不断他们也不好交代,而那些矿难大部分发生在那些没实力的矿上。
现在的局面就是,上面再忙着出台政策进一步规范煤矿的生产开采,而近些年来投资的煤商们(以温州最为突出)却很不甘心血本无归,所以就....
LZ觉得有帮助的话就给点分吧,敲那么些字也不容易,三级了不会每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