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怎么申请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
若您是广东省内(不含广州、深圳)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的用户,申请光伏并网所需资料如下:
1、低压居民家庭220/380伏申请并网所需资料 :1)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2)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用电地址权属证明资料;3)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
2、低压非居民家庭220/380伏和中压10/20千伏申请并网所需资料:1)项目业主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3)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项目业主与用电客户主体不同还需提供省能源主管部门(省发改委电力处)出具的证明或意见、项目业主与提供光伏建设用地单位的合作协议(包括合同能源、屋顶租赁等)等。4)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注: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经核实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的复印件各1份。)具体资料以各地市要求为准。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建议您可手机关注并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选择“光伏并网”业务类型,查看业务描述与办理流程>点击“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后提交即可。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一首先需要提交个人的基本资料,如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本、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合法性支持文件;若占用公共房屋屋顶,需要提供其他业主、物业、居委会统一证明的书面文件。
办理光伏并网需要携带以下证件:通常建议先拨打95598咨询,可能每个地区所要求的证件不太一样,一般来说对于农村用户来说,携带宅基地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本村委会公章和镇政府公章的证明,到镇供电所填写申请表即可;市区用户可能比较复杂,除去自身的证件外,还需要同住楼层的更多的用户和居委会等政府部门证明文件,到供电公司填申请表,或者到供电公司询问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