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电机组72+24小时试运行有什么规定?具体有规定72小时在前,还
根据GB8564-1988《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对水轮发电机组的额定负载下连续运行72小时进行了规定,而没有对24小时运行进行要求(各制造厂或安装公司可自行规定)。一般来说,24小时试验应在72小时试验前进行,进行的是空载及负载试验、安装调试试验等运行试验前的准备检测工作。仅供参考(福建亚南电机答)
对于汽轮发电机组来说,也可参考这个规定要求。
对于风力发电机组来说,依据GB/T20319-2006《风力发电机组 验收规范》规定试验运行时间应不小于250小时。
我国发电主力是火电和水电,占总发电量的90%,其中火电占72%,水电占18%,其余10%是核电4%、风电4.5%、太阳能1.5%,地热电、潮汐电、生物电可以忽略不计。
中国的水力资源虽然丰富,但受经济、技术等因素所限,水电只占总发电的20%左右。就全世界范围而言,在1980~1986年间,火电所占比重由70.2%逐年下降至63.7%,水电所占比重由21.3%降至20.3%,而核电所占比重则逐年上升,由8.2%升至15.6%。
这一趋势反映出,随着化石燃料的短缺,核能发电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由于受日本福岛事件影响,从技术和安全考虑,中国并未继续建设核能发电项目。
扩展资料世界上以火力发电为主,其发电量在总发电中所占比重为70%以上。日、德的火电所占比重在60%以上。挪威、瑞典、瑞士、加拿大等国则以水力发电为主。
其中挪威、瑞士的水力发电量均占总发电量的90%左右,加拿大超过70%,瑞典也超过60%。芬兰和南斯拉夫则水电与火电各占一半。法国以核电为主,其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70%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电
虽然近年来,我国的清洁能源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风力、太阳能发电量都稳居全球各国之首。但以煤炭为主的火力发电,依然占据主导地位。数据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我国总发电量为1.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
我国火力发电占比高达75.47%
分类型来看:一季度我国的火力发电量14378.6亿千瓦时,同比增速高达21.1%,占全国发电总量的比例上涨至75.47%。据介绍,火力发电通常都是先利用煤炭、石油、天然气甚至秸秆、垃圾等可燃物“燃烧时产生的热能”使水变成高温、高压的水蒸气,然后再利用水蒸气推动发电机来发电。
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中,虽然他们的火力发电量也占据主导地位,但他们的火力发电的可燃物中“天然气往往最大的比例,煤炭使用比例越来越低”。与之相比,咱们中国更加依赖燃煤发电,毕竟我们的能源结构特征中,煤炭储量和产量都较高嘛。
另外一个原因是,火力发电不仅成本相对较低,而且可控性较强。与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相比,在没风、没水、阴雨天或其他一些突发事件前,增加火电往往是弥补供电缺口的主要方式。
南生注意到,近年来我国火电设备生产技术取得重大进展,火电行业在“上大压小”的政策导向下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关闭大批能效低、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并掌握了火电厂烟气脱硫等技术,满足国内二氧化硫减排的需要。
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
2021年第一季度,我国的水力发电量为1958.6亿千瓦时,仅同比增长0.5%,约为全国发电量总量的10.28%。由于季节因素的影响,一季度全国各地的降雨量偏低,使得水力发电量成为一年中的低谷。
风力发电量排第三名,一季度约为1400.6亿千瓦时,同比大增30.9%,约为全国总发电量的7.35%。南生注意到,我国风力发电量已经达到了水力发电量的70%,其发展速度更快——也许在2030年之前,风电或将超过水电。
一季度,我国的核能发电量为9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8%,约为全国发电总量的4.86%。目前我国是仅次于美国、法国的全球第三大核能发电大国,但我国的在建和拟建核电机组全球最高。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1》蓝皮书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国在建核电机组17台,在建机组装机容量连续多年保持全球第一。其中,自主三代核电华龙一号进入批量化建设阶段,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开工建设,标志着我国核电建设进入到“快车道”。
一季度,太阳能发电量约为38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约为全国发电总量的2%。与火力发电相比,太阳能发电显得更加“靠天吃饭”,并且对电力输送尤其是跨区输送的技术要求更高,并且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方面仍有待完善。本文由【南生】整理并撰写,无授权请勿转载、抄袭!
目前,我国发电的方式有:火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还有风力发电、核能发电等形式。我国的电力90%来自火电跟水电。火电占了72%,水电占了18%.尽管在湖北境内,就有2座水电站,葛洲坝和三线水电站。但是水电站本身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首先水电站必须建在大江大河附近,水位必须有一定的落差才能用来发电。其次水电站的功能一般都是防洪、航运、发电等多功能的。如果一旦遇到汛期或者干旱,就不能满足发电的需要了。因此,发电的主力军还是依靠火电。因为火电不会受到天气和地理环境的限制,我国的煤炭资源比较丰富,发电来源比较稳定。
火力发电,一般是燃煤发电、燃汽轮机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和内燃机发电等。火电技术的不断发展,才能够满足我国的用电需求。众所周知,我国国家电网采用的是特高压输电技术全球领先。主要原因就是我呢国的煤炭资源丰富,能够远距离输电,完成西电东送的重要任务。我国的火电站主要分为五大集团,华能、华电、中电投、国电和大唐等及大型集团公司。从历年的情况来看,全国规模以上发电量可以达到27091亿千瓦时,其中火力发电占上半年的77%以上。
我国的人口分布与煤炭资源的分布不均。我国人口密集的地区与水能聚集的地区相距很远。东部沿海地区人口密集,适合发展制造业等人口密集式产业,但偏偏我国的煤炭资源和水资源在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而我国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的人口居住不集中,所以我国才出台了西电东送的战略,采用远距离的特高压输电技术,往东南沿海地区输送电力。
不管是我国还是其他国家,都要发展多种能源模式。因为大力发展火电,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大力发展水电,虽然是无污染,但是水电不稳定,不容易储存。所以我国采用了以火电水电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方式来保证我国的电力的充分满足居民的的使用。现在新发展的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也在逐渐显示自己的优势。
每种火电都有自己独特的性质,光伏、风电等由于自身的特性,注定是成不了气候的,而且光伏虽然发电没有污染,但是占用土地面积,而且在(硅)材料的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和产生大量的污染,其实是不经济的。光伏和风电企业的效益, 目前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补贴的高电价,这实际上是违反市场规律的。大型火电机组现在污染已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枯水期完全可以和核电搭配承担基础负荷,中小型火电机组可以承担电网调峰调频任务。丰水期停运火电机组,核电和大型水、火电承担基础负荷,部分指标较好的中小型火电和抽蓄等承担调峰调频任务,停运剩余部分的中小型火电机组即可。太阳能和风能什么的,注定只能打酱油。
我国发电主力是火电和水电,占总发电量的90%,其中火电占72%,水电占18%,其余10%是核电4%、风电4.5%、太阳能1.5%。
水力资源虽然丰富,但受经济、技术等因素所限,水电只占总发电的20%左右。
就全世界范围而言,在1980~1986年间,火电所占比重由70.2%逐年下降至63.7%,水电所占比重由21.3%降至20.3%,而核电所占比重则逐年上升,由8.2%升至15.6%。
扩展资料:
报告认为,2013年,中国经济将继续趋稳回升,带动用电需求增速回升。预计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2.3亿千瓦左右,全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4700-4800小时,其中火电5050-5150小时,较上年有所增加。
全国电煤供应总体平稳,局部地区电煤运输偏紧。其中东北地区供应富余能力增加;西北地区供应能力有一定富余;南方区域电力供需平衡有余。
华中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受跨区通道能力制约、部分机组停机进行脱硝改造以及天然气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考虑高温、来水等不确定性,华东和华北地区的部分省份在部分高峰时段可能有少量电力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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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二零零五年四月
目 录
1. 总则
2. 启动调试工作的任务与职责
3. 调试单位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工作
4. 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范围及项目
5. 调试收费
6. 附则
调试项目部与各专业的调试范围及项目
第一篇 调试管理项目部的调试范围及项目
第二篇 汽轮机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第三篇 锅炉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第四篇 电气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第五篇 热工控制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第六篇 化学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火电过程调试工作的管理,明确启动调试工作部门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提高调试工作水平,根据《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的精神,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新(改、扩)建火电工程的启动调试工作。凡承担火力发电机组启动调试工作及机组启动调试工作有关的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3 火电工程的启动调试工作应由具有相当资质等级的调试单位承担。
资质等级
甲级
乙级
丙级
机组容量
300MW及以上机组
200MW及以下机组
100MW及以下机组
1.4 工程建设单位在确定工程施工单位的同时,应明确具体承担调试的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调试单位宜及早参与设备选型、初步设计审查等与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确保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启动调试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2.1 启动调试工作是火电基本建设工程的一个关键阶段,基本任务是使新安装机组安全顺利地完成满负荷试运并移交生产。投产后能安全稳定运行,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
2.2 启动调试工作要按国家标准和部颁规程、规范及设备文件的要求进行。调试单位要在启动试运总指挥的领导下,根据设计和设备的特点,合理组织、协调、实施启动调试工作,确保启动试运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2.3 启动调试工作分为分部试运调试与整套启动调试。其中分部试运调试中的分系统调试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应由调试单位承担。由于电气、热控两专业的特殊性,对电气、热控两专业调试工作与安装单位试验班作部分调整。
2.3.1 由于电气二次系统调试工作的特殊性,按系统划分,宜由一个单位独立承担单体调试到分系统调试。即发电机、变压器组二次部分由调试单位承担其单体调试到分系统调试,厂用及附属系统二次部分由安装单位试验班承担单体调试到分系统调试。
2.3.2 电厂计算机控制系统(DCS)由软、硬件恢复到组态修改、优化、投入全部由调试单位承担外,计算机控制系统与就地元件的信号传动工作也应由调试单位负责。就地元件的校验及外围附属系统调试应由安装单位承担。
2.4分系统试运必须在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合格签证后进行。分系统启动调试工作与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工作有一定的覆盖,但覆盖部分各自的目的、要求不同。
2.4.1 单机试运主要指单机试转,测量各部温度、压力、流量、振动、液位等,记录运转参数并进行元件调整。
2.4.2 分系统调试主要指二次回路调试,信号校验、联锁保护试验,操作试验,调节试验,系统优化试验。
2.5 启动调试阶段各有关单位的职责
2.5.1 装单位负责分部试运中的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以及整个启动调试阶段的设备与系统的维护检修和消缺以及调试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和系统恢复等工作。
2.5.2 调试单位负责制定整套启动与所承担的分系统调试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2.5.3 生产单位在整个试运期间,根据调试试运方案及运行规程的规定,在调试单位的指导下负责运行操作。
2.5.4 监理单位应参加调试方案、措施的汇审,主持系统投运前的检查,监督调试过程,检查消缺结果,组织调试质量验评工作。
2.5.5 设计单位负责设计修改,参加事故分析,完成机组竣工图。
2.5.6 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协助试运指挥部做好启动试运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
3调试单位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工作
3.1 调试前期准备工作
3.1.1 参加工程设计审查及施工图会审。
3.1.2 参加发电厂的主、辅机的设备选型、招标工作。
3.1.3 对系统的完整性及合理性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1.4 参加设计联络会,对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1.5 收集和熟悉图纸资料,制定调试计划。
3.1.6 准备调试仪器、仪表、工具及材料。
3.1.7 在安装过程中,经常深入现场,熟悉设备和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3.1.8 负责编写整套启动调试大纲以及汽机、锅炉、电气、热控和化学等专业分系统调试方案和措施。提出启动调试物质准备清单及临时设施和测点安装图,交建设和施工单位实施。
3.2分部试运阶段的工作
3.2.1 配合安装单位进行单体传动试验。
3.2.2 配合安装单位完成单机试转工作。
3.2.3 完成各辅机的联锁保护试验及有关试验。
3.2.3.1 各辅机启动允许条件的检查试验;
3.2.3.2 各辅机停止允许条件的检查试验;
3.2.3.3 各辅机启动程序的检查试验;
3.2.3.4 各辅机停止程序的检查试验;
3.2.3.5 各辅机跳闸条件的检查试验;
3.2.3.6 各辅机有关联锁条件的检查试验;
3.2.3.7 各辅机的事故按钮试验;
3.2.4 进行系统投运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3.2.5 参加系统投运前的检查工作。
3.2.6 负责完成各系统的分系统调试工作。
3.2.7 负责完成主机、主炉、发电机等的各项主保护及其它联锁保护试验。
3.2.8 编制分系统调试总结报告。
3.2.9 确认各辅机具备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条件。
3.3 整套试运阶段的工作
3.3.1 负责制定启动试运网络图及调试方案、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
3.3.2 在整套启动试运中,承担指挥工作。参加试运行值班,主持整套试运组交接班会议,指导运行操作及对设备系统进行调整,按照调试方案措施进行各项调试工作,逐步投入各项保护、自动、顺序控制装置及有关系统,进行空负荷、带负荷试运,使机组达到满负荷安全稳定运行,完成72+24或168小时试运行。
3.3.3 对机组在试运中发生的设备损坏、人身事故或中断运行的事故参与调查和分析,提出对策。
3.4移交生产后的工作
3.4.1 继续完成合同未完成的调试项目。
3.4.2 整理调试记录,编写试运行总结和调试报告,在设备移交生产一个半月内交给合同委托单位。
3.4.3 机组试生产期间或结束后,调试单位对电厂进行回访,认真听取对调试工作的意见。
4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范围及项目
4.1 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的项目详见附件《调试项目部与各专业的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一篇至第六篇)
4.2 整套启动调试:300MW及以上机组实行168小时满负荷试运移交试生产。移交前应按本规定完成各项试验,对暂不具备试验条件而又不影响安全运行的调试项目,由启动验收委员会决定取舍或推迟。
4.3 国外引进机组调试工作范围及项目按合同要求进行,无合同要求时按本规程进行。
4.4 调试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时对本规程未包括的项目应明确分工。
4.5 对多单位参与调试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明确主体调试单位。主体调试单位应对各参加调试单位的调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对结合部的工作,要检查其完整性、系统性、可靠性,防止执行规程的不一致性。
5 调试收费
5.1 承担火电工程调试任务的单位,按部颁《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 调试)最新版收费。
5.2 本规定未包括项目可以另签订合同收费。
5.3 启动调试工作由几个单位承担时,主体调试单位在组织、协调及系统性的责任工作量增加,应另外增加费用。
6 附则
6.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996年)同时作废。
6.2 本规定由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