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电力改革?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电改方案”)2014年12月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下一步将交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待批复后择机发布。这意味着“啃硬骨头的改革”终于要在2015年正式拉开帷幕。
2013年3月,有媒体称国家电网一分为五。2013年3月24日,国家电网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深化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拆分国家电网的内容。电改的核心是电价而非拆分。
在第二次煤电联动后,全国电价普遍上调的背景下,电力行业员工的高薪高福利引发了对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讨论。近日,市场传出消息,一个由副总理主管的高规格电力体制改革研究办公室即将成立,其目的就是研究电力体制改革问题。
尽管此消息遭到了有关部门的否认,却并未让坊间关于“电老虎”破垄改革的讨论冷却下来。
电改路难行
2002年,国务院批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力体制改革大幕由此拉开。当年年底,原国家电力公司被分拆成为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家辅业集团。分拆引入了竞争机制,但分拆之后的3年半时间里,电力行业的表现并不令人满意。
为缓解电力紧张,政府一再用行政来代替市场,体制改革也因此停滞不前。“当初判断厂网分开后会很快进入市场化阶段,但现实是迟迟未进入实质阶段。”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刘树杰说。在此背景下,电监会2005年年底发布了一份内部报告,宣告“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基本不成功”。
对此,首都经贸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认为,尽管拆分了国家电力公司,但却是“改体不改制”,中国电力行政性垄断的本质不仅没有打破,反而有进一步加强的趋势。刘纪鹏进而指出,不触动电价这一实质性问题,只强调拆分,不仅对电力改革进程的推进于事无补,而且还可能拆出麻烦。
眼下,电力改革停顿了将近1年的今天,电力供求关系已从紧张趋于缓和。因此,一些专家认为,重启并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的时机已经成熟。发改委近期也透露了下一步电力改革的核心内容和重点任务,其中,“进行输配分开的研究和推行试点”被排在首要位置。有消息称,输配环节的分开工作目前已正式提上电力体制改革的议事日程。
输配分离还是理顺电价?
“从目前来看,电力的矛盾主要集中于电网,电网涉及的各种矛盾的症结点是在利益的分割上。”中国能源网专家顾问甘世宣说。在他看来,电力改革应当首先在两大电网内实现竞争,实现输配分开。
中国投资协会能源研究中心副理事长陈望祥对此表示认同。陈望祥认为,必须打破电网垄断,积极进行输配分开。不然,就没法准确核算电网的真实成本,也没法制定合理的输配电价,也就谈不上所谓的电价改革。
不过,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总经济师胡兆光表达了不同意见。他认为,现在还没有到谈输配分开那个地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理顺后,才能谈输配电价。“目前,上网价格、销售价格都很乱,输配环节也处于垄断阶段,国家对电厂1年发多少电、1度电什么价等都有指标规定。”因此,没处理好如何竞价上网,销售价格没理顺就还没到谈论输配分开那个地步。
刘纪鹏则认为,输配分开本身并不能够打破垄断,输电和配电都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并不能因为输配分开而打破。与其说输配分离的目的是打破垄断,倒不如说输配分离是通过划小核算单位,实现输配电二者成本和价格的核算清晰。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这决定了建立以价格为核心的市场机制是关键。”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电源、电网企业和用户利益的调整,关系到电力市场的有效运行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成本。没有科学合理的电价体制,就谈不上引入竞争、打破垄断。
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为在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首先要实现"厂网分开",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力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进行划分。发电环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发电资产直接改组或重组为规模大致相当的5个全国性的独立发电公司,逐步实行"竞价上网",开展公平竞争。电网环节分别设立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下设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负责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调度,参与跨区域电网的投资与建设;区域电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电网,保证供电安全,规划区域电网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管理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按市场规则进行电力调度。区域内的省级电力公司可改组为区域电网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突出成效。
我国电力工业的总体框架和体制,阐述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由来和历史进程,说明了国家电监会的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王野平说,以2002年12月29日11家中央电力企业挂牌成立为标志,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经过三年多的实践,电力体制改革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首先,电力发展促进了经济发展,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没有因为体制改革影响到经济发展;其次,全国电力生产运行部门共同努力,确保了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没有因为体制改革影响到电力安全;第三,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但通过进一步总结,可以为继续推进体制改革提供更加成熟的经验。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在改造农村电网、提高农村用电普及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过去几年,我国投入3000亿元进行了农村电网改造。目前,全国所有行政村已经实现通电,农村电价水平也逐步降低。
目前政府削弱电网的垄断,电网现在大规模兴建特高压输电系统,没有第二方。电网就利用垄断,理由是这种方式电网需要更大的备用容量,收取暴利;还有向各设置备用电源的工业企业收取容量电费,只能由国家电网公司来运行,电网从中收取过网费,而是发电厂必须送到电网。例如不准发电厂向附近的大用户直接供电,更加垄断,互相没有交集;
电网形成垄断后,同时允许实验发电厂向大负荷用户直接供电,理论上用户可以挑选便宜的电厂给自己供电,一个厂年缴费都是上千万元,加上电网的唯一性。
笔者从1998年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在电力改革中,对厂网分开大家并无歧见,因为在电力的发、输、配、售四环节中,发电和售电侧是可以展开竞争的。但对于输电网和配电网,由于其自然垄断属性,即使拆分也是把一个大垄断变成若干个小垄断。其自然垄断的属性并不会随拆分而改变,甚至由于小垄断不能在更大的市场边界范围内实现电力资源的调度和配置,可能会比大垄断还要坏。因此,在这一次电力改革中,不能搞“没有退路的一拆了之”,而是应采取较为慎重的,步步逼近更佳方向和路径更为妥当。
纵观世界各国电力改革,电网改革是关键。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三种模式,第一是纵向分切的模式,即按发、输、配、售纵向功能逐步分切;第二是横向分拆模式,即按区域分割电网,在每个区域中发、输、配、售一体化运行;第三是既横向分拆又纵向分切的“破碎式”改革模式。正因如此,在1998~2002年的电力改革中,在究竟选择国家发改委最初要取消国家电网公司搞一分为四的“0+4”模式还是选择国家电力公司将自身演变为国家电网公司的“1+6”模式争论中,才出台了5号文“2+5”的妥协模式,既分拆了国家电力公司又新设了国家电网公司。
从2002年至今的实践看,当时新设国家电网公司不失为正确选择。
首先,俄罗斯、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巴西、印度等国家都发生了较大的电力事故,相比较而言,中国的电网没有发生过大的电力事故,电网安全水平较高。其次,中国的电价与世界各主要国家相比,处于较低水平,过去用户抱怨的“电老虎”也基本销声匿迹。再次,电改之初,中国电网被分割为13~14块互不相连的区域电网,而中国西部水利资源丰富,北部煤炭资源丰富,而东部和南部又是电力负荷中心的非均衡现实环境,决定了全国联网可以在一个更大的市场平台上展开竞价上网,并在全国联网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因此,打破区域电网公司各自为战、就地平衡的旧格局,保留一个能在跨省、跨大区范围内实现联网的国网公司无疑是正确的。也正是由于有全国联网的现实需求,国家电网才在特高压电网的技术上获得了令发达国家仰视的成就,形成国家竞争力。事实表明,十年来在国家电网体制下,全国联网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应该被人们看到。
电价是电改的“牛鼻子”
既然如此,为什么总有人说我们的电力体制改革成效不大,甚至是失败的?笔者认为原因有两个:其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摒弃发改委对电价和电力项目的审批权,电价是决定电力改革成功的“牛鼻子”;然而,这个“牛鼻子”却始终没有牵住。其二,厂网分开后,虽然发电主体多元化了,但由于发改委并未放弃审批电价,因此竞价上网成了一句空话,国家电网对发电企业统购包销的购电模式并未改变,而人们期待的大用户和厂商直接见面,国家电网仅收过网费的新模式也未能推出。
综上所述,未来电力改革的方向理应是从发改委转变职能入手、放弃行政垄断审批电价和国家电网公司改变购送电方式,而绝不是“一拆了之”的把国家电网一分为五,变大垄断为小垄断。而这一切又是在没人对拆分结果负责的情况下发生。
众所周知,垄断的实质在于通过垄断价格来攫取垄断利润。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中国的垄断国企,不管是电网还是石油,有哪一个能自主决定自己产品价格?决定这些企业产品价格的“有形之手”是国家发改委。分析中国的企业垄断,经济垄断只是表象,行政性垄断才是本质。以电为例,无论上网电价还是零售电价,无论是发电电价还是输电电价,都是由发改委审批之手决定的,具体竟能管到一厂一价,甚至一机一价。
因此,我国电力改革理应抓住电价这个“牛鼻子”,真正打破行政垄断,实现“放开发电和售电两边,管住输电和配电中间”的市场化模式,然而这需要中国行政垄断者勇于放弃自身的权力和利益进行自我革命,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他们总是革企业的命积极,革自己的命消极。
可惜,中国电力改革最需要进行自我革命的国家发改委偏偏又是电力改革的主导者。于是出现这样一个局面,每当改革到关键时刻,被改革者总能把改革视线成功地转移到企业头上,这就是仅搞企业改体的“拆分”,却不触动改制为核心的电价的真实原因。
最令人遗憾的是,在激进改革者和激进媒体的笔下,无论是电网还是石油企业,不仅是冥顽不化的不改革者,甚至其干部和员工也成了与一般民众对立的特殊利益集团和阶层。而像高铁、特高压电网这样最值得当今国人骄傲的技术,在他们的笔下又都成了批判中国发展模式的典型案例。批臭了高铁速度,批倒了特高压技术,也就否定了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中国改革模式。
应明确电改风险和失误的责任主体
电力改革的成功在电价改革,而电价改革的成功在于国家发改委放弃行政垄断的电价审批制,实现发电厂商和大用户直接见面,国家电网公司从统购包销到收取过网费的市场化改革。必须强调指出的是,电力改革的风险也在电价,而电价改革的风险目前在电网的盲目分拆和私有化。电网改革必须谋定而后动。
客观来讲,目前盲目主张拆分国家电网的人其思路有两种,且变来变去反正是一门心思要拆分:一是从纵向功能上主张立刻对输、配电网进行分切,二是从横向区域上对国家电网搞“0+4”或“一分为五”的分拆,这两种思路合在一起就是危险的“破碎式”改革。
电力改革必须明确风险和失误的责任主体,回顾1998年以后的电力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是电力改革领导小组的“牵头人”。然而这个部门只有改革的权力,却不承担改革的风险,以至于2002年国家电力公司解体后,无论是三年电荒的发生,还是电价的上涨都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
电力改革15年后的今天,某媒体再次发出所谓“新一轮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方向已定,国家电网有望一拆为五”的报道,笔者认为这样的报道轻言是不负责任,重说是误导电力改革方向。如此重大的报道依据何在?媒体该不该承担责任,应引起人们关注和讨论。
前瞻网摘要:2012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十周年之际,接二连三的垄断指责,正挟民意汹涌而来,搅浑一池春水。回顾十年电力体制改革,前瞻产业研究院电力行业研究小组成员,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得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
前瞻网发布的 中国电力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显示
2012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十周年之际,接二连三的垄断指责,正挟民意汹涌而来,搅浑一池春水。回顾十年电力体制改革,前瞻产业研究院电力行业研究小组成员,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得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
第一种观点:
从电力投资和满足经济发展所需电力而言,国家电力公司在2002年前发、输、配、售垂直一体化运营,高度垄断的局面被打破。电网侧沿袭了自然垄断,但在发电侧已形成竞争性市场。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调研数据显示2002年全国装机3.57亿千瓦,而截至201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达到10.56亿千瓦,2012年超过11亿千瓦,年均新增发电装机容量7700万千瓦。2002年以来的发电装机年均新增容量,是2002年以前53年平均新增容量的11.6倍。同时,我国先后成为世界第一的水电、风电、发电量大国,实现了全社会电力供需平衡,解决了电力缺口问题,电网建设也取得了进步。
第二种观点:
参照2002年国务院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电改“5号文”)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五大任务。以现在的标准对照“5号文”衡量,前瞻产业研究院部分研究员认为,改革成果并不突出,呈现出:政企分开不到位、厂网分开不彻底、主辅分离依然垄断、输配分开停滞、电网统购统销、调度不独立、直购电交易有限、监管不力等一系列问题,依然无解,且有电监会总工程师孙耀唯的观念佐证。
综合大家的分析,前瞻产业研究院分析师章诵兰认为,经过10年改革的漫漫长路,电力行业的情况已今非昔比,一方面电力行业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另一方面也积累了一系列的矛盾。需要调整电力体制改革的思路,模式创新将是关键,以保证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保证电力企业的效率。
一直以来,已欧美电力改革为榜样的中国电力改革模式跨越了西方沿用近百年的政府干预失灵市场模式,而选定了流行的市场竞争模式。欧美电力改革一度被称为中国电力改革的“教科书”。但没有进一步思考,我国电力改革与西方起点的不同,西方电力改革之初的“国有国营”和“私有国监”的传统模式,依然是市场模式,只是改革后引入了竞争。在我国,政府是资源调配的掌控者和决策者而在西方,电力按市场来配置,各方要受到维护市场公平的法律制度约束。
因此,根据我国的国情,以及我国的政治和经济体制。前瞻产业研究院分析师章诵兰认为,相对于欧美的模式,澳大利亚电力体制改革模式对我国的借鉴作用更大。以下将对此模式进行具体的分析:
(1)澳大利亚进行电力改革和推行电力市场的起因
①1989年以前,全国的电力发展和运作都由政府经手,发展电力的资金与负债都纳入联邦及州政府预算,政府财务不堪重负
②原有的电力管理体制使电力缺乏市场竞争,效率低下
③经过70年代和80年代的快速发展,电力供需矛盾缓和,出现装机容量过剩
分析澳大利亚电力改革的起因,与我国目前电力市场的现状基本一致。
(2)澳大利亚电力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澳大利亚政府对电力改革和电力市场的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电力改革,建立有关机构实行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并拨专款扶持改革。政府决定学习发达国家在电力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改组电力结构,推行电力市场化,促使电力企业从市场竞争中找契机,提高生产效率,促进技术改造,降低企业成本,降低电价通过改革,促进其他行业改革,促进投资,吸引外资,活跃国家经济。澳大利亚电力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构筑一个用户能在众多的发电商或零售商中自主选择供应商的电力市场。
这与我国“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竞争性的电力市场,最终通过改革使人民得到实惠,确保真个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的电力体制改革主要目标相一致。
(3)改革进程
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电力工业的管理和发展主要靠州政府来实现。全国行政区划分为7个州,比较发达的地区集中在东南沿海的新南威尔斯州和维多利亚州。全国共有8个独立的(州和地区)新电力系统:①新南威尔斯州的太平洋电力公司是全国电力改革的先驱②维多利亚州电力私有化改革③全国电力市场化的实现。
(4)改革成果
经过近10年的努力,澳大利亚电力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旧的垄断体制被逐步打破,电力生产的发供配三大环节完全分离,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业务与具备竞争条件的部分实现了彻底分离,通过强化监管职能实现了垄断与竞争的有机统一。一个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已经建立起来,几乎所有电力企业在竞争中不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电价大幅度降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广大用户受益匪浅。澳大利亚的电力体制改革无疑是成功的。
因此,前瞻产业研究院电力行业研究小组认为,未来十年我国电力体制的改革应该在学习国外电力体制改革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以“省”为单位,多做试点、多做研究,最终创新一个最适合我国发展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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