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的煤价多少钱?都生产了没有啊
素有“千载煤州”之称的河南守着“煤海”缺煤烧 素有“千载煤州”之称的河南省原煤产量居全国第二位,可是最近,该省煤炭供应紧缺,煤炭价格一路上涨。因缺煤,郑州、洛阳的供热单位一筹莫展。郑州的十几家煤厂私下里缔结“价格联盟”:在每吨煤炭已涨价50元的基础上再提价20元。河南疾呼“燃煤之急”。煤炭价格一路“跳高”,普通老百姓如何熬过漫长寒冬。 家住郑州西流湖附近的李先生说:“去年,我花了不到100块钱就能买1吨煤,如今1吨煤卖到200元,辛辛苦苦干一年活,还买不起一车煤。”老人穿着厚厚的棉袄,不停地咳嗽着说:“家里只有200公斤煤,再怎么节约,也撑不过这个冬天。”据该省煤炭工业局调运处的人介绍,最近,河南省煤炭由前几个月的一百七八十元一吨平均上涨了二三十元,好些的煤炭涨价还要多些。而郑州一些煤厂的老板说,地方小煤矿的煤便宜些,现在每吨也上涨了50元。煤炭价一路上涨,企业和市民齐喊“承受不了”!开封一位拉煤的司机说:“眼下到哪里买煤都成了问题,小煤窑关了,买煤挑选的余地缩小了。不算涨价因素,光在煤矿等煤排队就得几天,等一天就要搭上40元养路费、30元饭钱,现在公路不让超载,运量低使运输成本抬高,一吨煤卖给客户时涨价快百十块了,有几个家庭能买得起?”郑州热力公司有关人员说,现在煤炭供应非常紧张,他们进都进不来,生产原料可以随行就市,但采暖费用却是由政府定价,政府一方面要求热力企业照常供暖,但面对煤炭价格的上涨目前却没有相应的政策。面对企业和老百姓买煤难,有人趁机哄抬煤价发起了“黑心财”,甚至在售煤时以次充好,掺杂假煤、劣煤,坑害消费者和企业利益。在郑州煤仓北路、郑纺机铁路沿线的煤厂,不少煤厂堆着大量黄土以备大量掺假,有的煤厂堆放的黄土比存煤还多。有知情者说,从这里造出的蜂窝煤竟是按一锨黄土一锨煤的比例轧出的。造假让用户损失很大。据郑州热力公司反映,一些煤炭生产企业甚至把大量粉碎的煤矸石掺入煤里出售,有的达到不着火的地步。大量煤矸石对设备造成严重损害,如果煤炭掺假现象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一旦引起停机的严重事故,将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前两天,洛阳市双源热电厂在购煤无果的情况下向省煤炭工业局告急。这几天,郑州市热力公司也为“进不来煤”而一筹莫展。令人焦急的不仅仅是供热单位面临“无米之炊”。去年11月份,河南省用电量大幅度增加,同比增长12.37%。随着发电负荷的迅速上升,电厂用煤供应日趋紧张,库存急剧下降,安阳电厂因缺煤已经停机,新乡等5个电厂存煤已低于最低警戒线,平顶山电厂等3个电厂存煤量也接近最低警戒线。焦作三季度前购买煤炭的价位一直在每吨120元左右,现在却上升到每吨185元,还要持币排队。素有“千载煤州”之称的河南省,原煤产量居全国第二位,为何守着“煤海”缺煤烧?有关人士认为,目前煤炭告急由四种因素促成:与钢铁行业相关的机械工业、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拉动了钢铁产量的突出增长,带动了国内煤炭消费的大幅增长;焦炭出口量增加,加剧了国内供应紧张。去年1月到9月,我国焦炭出口同比增长22.6%;有关部门对公路超载运输的治理加大了力度,煤炭运输车辆超载受罚使得一些运输部门和个体运输者认为无利可图不再经营;最近全国大部分小煤矿停产整顿,大煤矿由于没有资金投入开采,造成煤炭市场出现巨大缺口,煤价随之暴涨。煤荒正在四处蔓延!据了解,不仅河南有“燃煤之急”,我国产煤第一大省山西也出现了严重的煤炭短缺,焦煤的主产地临汾甚至出现了断货现象。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华东、华南等众多用煤炭大户向河南省“找米”,以解“燃煤之急”。煤炭供应趋紧、涨价,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河南省煤炭协会一位领导说,煤炭价格起起落落,是市场化前进的体现。钢材上涨了30%,水泥上涨了30%多,不让煤炭涨价是没有道理的。煤炭价格正在恢复性上升,现在的煤炭价格才是较为合理的,有些人喊得凶,是烧惯了便宜煤。“煤炭涨价,各说各的理,可谁来替老百姓想一想?”新密市一位化工企业人士说,在大幅度提高的价格面前,一面是无法维持的生产,一面是在利益驱动下无法真正关停的小煤窑和污染严重的小化工厂,这是谁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2021民用取暖煤价格一般在1110元左右一吨,具体因品种、市场、产地的不同,价格会存在一定差异。比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近期数据,表示无烟煤(洗中块)价格是1682元一吨,普通混煤(4500大卡)价格是905.2元一吨,山西大混(5000大卡)价格是1054.4元一吨,山西优混(5500大卡)价格是1116元一吨,大同混煤(5800大卡)价格是1137.8元一吨,焦煤(主焦煤)价格是3980元一吨,焦炭(二级冶金焦)价格是3950元一吨。
对于普通煤炭各地市场价格也不一,比如在湖南湘潭市湘乡市煤炭市场价是3250元一吨,在广东茂名市高州市煤炭市场价是3200元一吨,在广西崇左市扶绥县煤炭市场价是3200元一吨,在贵州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煤炭市场价是3200元一吨,在陕西榆林市府谷县煤炭市场价是3500元一吨,在陕西榆林市神木市煤炭市场价是3500元一吨。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煤炭价格开启了疯长之路,作为我国电力生产的主要保障,煤炭价格较年初的500~600元每吨上涨高点近2000元每吨,尤其是九月以来,全国煤炭尤其是东三省电力短缺,各地进行“拉闸限电”,甚至部分居民用电也受到影响。
从长三角到珠三角各大工业园区,都有停工限产的行政令,虽然其中有“能耗双控”的作用,但是与煤炭阶段性短缺也是分不开关系的。
煤炭涨价,两倍、三倍的翻倍涨,导致电厂亏损,生产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用电短缺,目前,在煤炭高涨的带动之下,江苏、山东工业用电涨幅几乎到20%的顶格,都在19%多,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部分加工企业两班倒改成一般制,以减少损耗。
首先注意突出重点问题,对前期发现的涉嫌哄抬价格、串通价格的线索开展重点排查。重点环节,牢牢把握煤炭生产企业“坑价”的关键。三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调研三大动力煤主产区煤炭企业。通过调查,初步认定18家煤炭企业涉嫌抬高煤炭价格,3家交易中心涉嫌不实行政府定价。
其次是按照能源供应和稳定价格的要求,继续加强煤炭价格监管,重点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威慑力,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更好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果,全力做好夏峰能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更好服务大局。宏观经济形势。定价不执行的主要形式是个别煤炭交易中心自建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增加煤炭交易成本。
再者是继续督促和引导相关经营者按照经营成本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按规定明码标价,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按照能源供应和稳定价格的要求,继续加强煤炭价格监管,重点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威慑力,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煤炭价格专项调查,更好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果,全力做好夏峰能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更好服务大局。
要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某企业焦煤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双方在焦煤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焦煤销售价格,推高了焦煤涨价预期。焦煤销售均价676元/吨上涨至2167元/吨,涨幅221%;在炼焦煤成本同比下降的情况下,炼焦煤平均销售价格为2230元/吨,同比增长230%。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依法立案侦查。
(一)宣传贯彻价格法律、法规、规章;
(二)监督检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三)依法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四)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
(五)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和价格内部监督工作;
(六)培训、考核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并监督其依法行政;
(七)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 职工物价监督组织、消费者组织,可以开展群众性的价格监督活动,依法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社会监督,并向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提出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建议。第十二条 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内部价格监督工作:
(一)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价格自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纠正;
(二)建立健全价格台帐和定价、调价等内部的价格管理制度;
(三)协助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调查处理价格违法案件;
(四)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对价格违法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第十三条 经营者有权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享有的价格权益的行为;有权拒绝违法收费;有权对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检查和处罚进行申辩;有权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第十四条 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价格投诉和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和投诉电话号码,并在受理投诉和收到举报后,及时依法查处,并为举报者保密。第三章 价格检查第十五条 价格检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辖:
(一)检查同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价格活动,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二)上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处下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管辖的案件;
(三)上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可以书面委托下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查处其管辖的价格违法案件;
(四)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越权定价或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由上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查处;
县级物价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检查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第十六条 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与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有关的经营、办公场所;
(二)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料;
(三)查阅或调阅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的报表、账簿、票据、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抄录、复制有关证据材料,或采用录音、摄像、拍照等手段调查取证;
(五)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六)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一)宣传并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物价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监督检查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和规定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并依法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三)检查纠正同级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物价部门越权定价、调价的行为;
(四)组织、指导业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指导群众性物价监督检查工作;
(六)协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和城乡集市贸易的价格进行指导和管理。第六条 物价检查机构受上级物价检查机构业务指导。各级物价检查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前征得上一级物价部门的同意。第七条 各级物价检查机构应按照分工管辖权限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上级物价检查机构可以将分工管辖的被检查单位的价格违法案件委托下级物价检查机构检查处理,或者联合检查处理。第八条 上级物价检查机构有权纠正或者直接处理下级物价检查机构处理不当或者难以处理的价格违法案件。第九条 乡(镇)物价管理人员,负责农村市场的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受乡(镇)政府领导和县级物价部门的业务指导。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物价管理机构或物价管理人员,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检查纠正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应该依法处罚的,报同级物价检查机构进行处理。第十一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审计、财政、税务、技术监督、公安、监察以及银行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物价检查机构,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价格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案件,由同级物价检查机构依法处理。第三章 社会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各级物价部门和物价检查机构应当依靠和发动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价格监督检查。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物价部门,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市场物价,也可以邀请新闻单位、群众团体代表参加价格检查工作,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第十五条 各级职工物价监督组织,重点监督检查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消费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职工物价监督组织的设立以及职工物价监督员的权利、义务,应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应设立街道群众价格监督组织,在本街道辖区范围内,对同城市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消费品价格和饮食、服务、修理行业收费标准以及集市贸易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街道群众价格监督组织和群众价格监督员,应按照国家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第十七条 职工物价监督组织和街道群众价格监督组织,业务上受当地物价检查机构指导,罚没收入由当地物价检查机构统一上缴财政。第十八条 各地消费者协会应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的作用,对消费者投诉的价格违法行为,应认真调查处理。应依法处罚的,移送当地物价检查机构处理。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价格违法行为。物价检查机构应设立举报电话和检举信箱,认真负责地调查处理检举案件。第四章 企业内部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企业的物价监督管理机构或物价人员,应认真执行价格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内部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行价格法规、规章、政策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的情况;
(二)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提价申报、备案制度的情况;
(三)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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