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能源汽车12月购买1月上牌能领补贴吗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武汉新能源汽车12月购买1月上牌不能领补贴。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这个是全国性的政策,所以武汉新能源汽车12月购买1月上牌不能领补贴。
好。
1、实力强。武汉新能源国企,2006年5月22日,公司以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核心组件为基点,致力于燃料电池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产业化进程,并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合作客户多,国企实力强。
2、福利待遇好。包吃包住,4人间厂区宿舍,有独立卫生间,有空调、热水器,提供高温补贴、岗位补贴、夜班补贴等。
是为了区别于燃油性汽车,新能源汽车号牌体现“绿色环保”寓意。
新能源汽车是指除汽油、柴油发动机之外所有其它能源汽车.包括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
武汉鑫益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2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丘月明,注册资本:2,000.0元,地址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6号武汉创意天地(一期)9、10、11栋及商业中心栋9号楼单元14层1室-04。
公司经营状况:
武汉鑫益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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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公务(含司法部门)、公交、环卫绿化等公共服务部门更新或者新增车辆的50%必须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资金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发放通行证,三环线内按照核定线路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