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3mw什么意思
一小时发3000度电。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3mw是3000KW,即一小时发3000度电,光伏3mw就是指用光伏发电一小时能发电3000度。
3MW属于大型电站,需到所在省发改委备案审批;法人申请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受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合法营业执照、土地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文件、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需核准项目)、项目前期工作相关资料。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我整理的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20xx年,乙方租赁甲方屋顶12.61万平方米建设“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使项目尽快完工和顺利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以用户侧并网,供甲方优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场工业用电价格月结算费用、余电上网模式。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租赁满20年后,光伏电站归甲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甲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 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年内,按照1元/平方/月×实际租赁面积,每月一结算。
2、 乙方发电收益计算公式为:电价×光伏电站发电甲方用量-固定租赁费+光伏余电上网电价×余电上网电量,甲方用电电价按照当地电网工业用电峰段价格确定。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保证优先使用项目运行后所发电力,按月支付电费给乙方
(3)、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全力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4)、在项目运行期内,确保电站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
(5)、全面配合乙方申请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2)、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3)、每月根据甲方所支付的电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因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1-20年)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20年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力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光伏电站月电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注:甲方支付电费时间为乙方发票到达甲方2日内付清)
2、若电站运行未满20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分成×(20-已运行年数)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2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山东泰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3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同意将位于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莱芜市清华高科企业孵化有限公司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提供给乙方用于电站建设及建成电站的运营,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以最终建设为准),年限为自本项目正式建成投运之日起共计 年,乙方使用甲方厂房屋顶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总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臵,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
1、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及其附属场地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并入公共侧电网,乙方以
租赁方式取得甲方屋顶及附属场地的合法使用权,租赁费用标准为 元/平方米/年。
2、支付方式:自屋顶租赁协议签订当日,开始使用该
屋顶之日起计算,总装机容量3000千瓦,前 年支付租金 人民币,第3年开始每年支付年租金 元,每年年底一次性结算,甲方于每年年底 前向乙方开具正规租金发票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以上年度租金计算按照实际建设使用面积支付)。
3、如果莱芜是国家电网介入、发改委备案登记、发改委核定电价(不小于1元每KWH)不能完成,合同作废,乙方放弃该项目,乙方需承担自本协议起至正式放弃该项目期间的房顶租赁费用。
4、租期满后有选择权,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续期5年。如乙方决定续期,许在租期满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需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3)在项目运行期内,因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电站破坏、损坏、盗窃、停运等原因,如果上述情况发烧,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并赔偿因此而造成损失
(4)协助乙方协调莱芜市点亮部门关于该项目的上网接入方案审批,莱芜发改委审批备案。
(5)在乙方成立项目公司后,甲方免费提供租赁期内注册及后期维护使用的办公场地不小于20平方的房屋两间
(6)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厂房需要抵押、转让,本协议所涉建筑或屋顶的有关产权或其他权利,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确保受让方接受本协议有关条款的约束,否则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7)提供不小于1000平方的场地提供项目建设使用,允许搭建工棚、堆放材料。
(8)在合同有效期内,该电站实际建设场地不得再次出租,否则承担乙方电站的全部损失。
(9)配合乙方申请过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10)甲方声明对该房屋具有不低于25年的承租权。
2、乙方责任:
(1)乙方需在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区内成立单独法人公司,莱芜市内所有通过该公司运营的光伏项目税收需缴纳至凤城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区所在的税务部门。
(2)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3)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1、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所属乙方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2、乙方作为业主,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电站的电价各项 补贴。乙方同意甲方依托电站申请除电站电价补贴外的国家、省、市县有关节能减排或者其他高科技项目资金等补贴,收益归甲方所有。
3、租赁期满后,电站资产及所有权可有条件转让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若电站运行未满20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若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20-已运行年数)。
2、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屋顶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位于____的厂房屋顶租赁给乙方用于安装太阳能电站,厂房屋总面积____平方米(厂房屋顶实际面积以丈量为准)。
二、厂房屋顶租期限
1、厂房屋顶租赁期限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租赁期30年。
2、租赁期间,屋顶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有屋顶,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电费优惠作为使用甲方屋顶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光伏电站,电站并网发电后,乙方承诺,对甲方实施电价优惠,甲方购买乙方太阳能电站电力每千瓦时电费比电力公司当时的电价优惠15%。具体电费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屋顶发生的所有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厂房使用要求及维护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厂房屋顶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屋顶转租给第三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利终止本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屋顶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甲方应一次性赔偿乙方20万元。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20万元。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相关材料及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能因机构变更、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而无故终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难以履行合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删除。
3、本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应当优先与乙方续签合同。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___年,乙方租赁甲方屋顶12.61万平方米建设“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使项目尽快完工和顺利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以用户侧并网,供甲方优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场工业用电价格月结算费用、余电上网模式。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租赁满___年后,光伏电站归甲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甲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xx年内,按照1元/平方/月×实际租赁面积,每月一结算。
2、乙方发电收益计算公式为:电价×光伏电站发电甲方用量-固定租赁费+光伏余电上网电价×余电上网电量,甲方用电电价按照当地电网工业用电峰段价格确定。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保证优先使用项目运行后所发电力,按月支付电费给乙方
(3)、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全力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4)、在项目运行期内,确保电站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
(5)、全面配合乙方申请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2)、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3)、每月根据甲方所支付的电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因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1-20xx年)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20xx年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力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光伏电站月电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注:甲方支付电费时间为乙方发票到达甲方2日内付清)
2、若电站运行未满20xx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xx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分成×(20-已运行年数)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从绿色能源到碳中和,风电和光伏一直处于概念炒作的中心,成为资本竞相吹捧的工具,这一点在风电和光伏概念股涨跌中可以得到体现。
从去年年底到现在,由于碳中和、碳达峰概念被热潮,风电和光伏概念股强势上扬,不断掀涨停潮,成为投资者的香饽饽。
资本市场掀起狂热的风电和光伏潮,是多方互动造成的结果。这其中有政府决策机构、行业协会、业界专家、资本机构、企业和媒体。
利益集团幕后推波助澜
对于政府决策机构来说,3060双碳目标的提出,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成为顶层设计。通过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取代煤电,成为降低碳排放的重要手段。
政府之所以做出如此判断,是源于十年来风电和光伏装机规模的暴涨,让他们认为风电和光伏是取代煤电最佳的供能电源。
除了政府决策机构大力支持外,附着于风电和光伏产业链上的利益集团,也在幕后起到了相当强的作用,他们甚至操纵舆论影响政策制定。
风电和光伏产业链非常长,从投资公司到配套组件厂商,他们组成了强大的利益共享集团。为使利益最大化,他们之间资源共享,甚至可以身份互换。
尤其是风机和光伏组件制造商,绝大部分也是风电和光伏项目的投资商。他们通过圈占项目与公司的设备绑定,既当甲方又当乙方,成为切割蛋糕的最大赢家。
行业协会、业界专家和媒体,受风电和光伏企业的收买,不惜在舆论上推波助澜。他们通过论坛、媒体发声,把风电和光伏吹得天花烂坠。
风电和光伏难掩产业弊端
去年股票市场掀起的一波波风电和光伏概念股涨停潮,就是这些机构操纵舆论的结果。他们借碳中和概念,疯炒风电和光伏,完全无视产业弊端。
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是,业内专家谈到风电和光伏时,只谈每年装机规模,而很少谈实际消纳,更不愿意触及风电和光伏的发电效率。
不可否认,风电和光伏是绿色电力,而且风能可太阳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是风电和光伏,对于我们来说绝非是优质的电力供应者。
首先风电和光伏装机规模与发电比非常低,10MW的风电,只能产生3MW的电,光伏则更低。风电和光伏,是典型的高投入低产出的产业。
其次,平价后的风电和光伏从MW级迈入GW级,对土地的需求非常大,发电效率却极低。即便是把全国土地都用来搞风电和光伏,也不够沿海一带省份用电。
最后,受制于自然因素的影响,风电和光伏发电非常不稳定,这一点是人力和技术无法改变的。而我国的工业生产,需要的是稳定和安全的电力供应。
资本追求的只有利益最大化
由上可见,风电和光伏只可以在局部成为传统电力的补充,而不能作为主要电力供应者,从而动摇我国电力安全基础。
然而目前来看,风电和光伏已经沦为资本的工具。利益集团通过操控舆论,已经成功影响了政策制定者,风电和光伏大有主宰江湖的趋势。
过去的十年,风电和光伏装机超过了最初规划的十倍,成为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最大的受益者,同时也给财政造成了3000多亿的缺口。
风电和光伏全面平价上网后,投资商转而追求规模化效益,把风电和光伏做得足够大。这个时候,资本更迫切通过炒作概念,来影响整个产业。
资本不关心电力消纳问题,他们只想把风电和光伏市场做得足够大,从而倾销自己的设备,并通过炒作在资本市场圈钱。
当然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是实现绿色电力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风电和光伏的产业规划要避免被资本绑架,成为他们攫取利益的工具。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前几天,正当大盘指数加速杀跌之际,有一个板块在悄然崛起,逆市大涨5%,并彻底火了起来!
板块概念叫BIPV。
之所以会受到市场资金追捧,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两会期间频繁提到的碳中和,BIPV刚好算得上碳中和的分支;二是来自于光伏龙头隆基股份的对建筑企业的一项收购。
BIPV究竟是什么呢?
BIPV是光伏领域的某一细分赛道,英文全称叫Building Attached Photovoltaic,是指光伏建筑一体化,即人们将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一种技术。
BIPV是相对于BAPV而言的,BAPV是建筑上安装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说白了就是在房屋表面外加安装的太阳能电池板。而BIPV比较特殊,既有建筑的功能,又能充当“发电站”。怎么理解?BIPV是直接将太阳能电池板变成建筑材料的一部分,比如制造成门窗、墙面、阳台、屋顶等。目前最广为人知的典型BIPV就是特斯拉屋顶。
说起来,BIPV与BAPV目标都是依靠建筑表面进行太阳能发电,而两者也是仅一字之差,但它们从设计到集成再到建筑物过程实质有很大不同。
BIPV产品竞争优势在哪?从目前来看,BIPV产品迭代已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代BIPV:光伏组件(硅基电池)通过简单支撑或直接贴合在建筑表面。
第二代BIPV:光伏组件(薄膜电池)具备建材属性,能够替代传统玻璃、屋顶瓦片和水泥墙。
第三代BIPV:对第二代进行优化,同时加入智能电网技术。
从各种技术的特点和BIPV的要求对比来看,第一代发电效果差,缺乏美感。第二代外观有所改善,但需要大量的电力变换装置和连线结构来满足供电要求,维护起来非常麻烦。第三代在第二代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良,降低了维护成本,同时进一步追求美学设计及定制化需求,是当前发展主流。
从经济性方面考虑,BIPV还存在替代收益和发电效益优势。一是建筑建造时采用BIPV组件可以节省对应面积的建材成本;二是BIPV发电的自发自用节省了业主的电费。更重要的是,BIPV的产品价格和安装成本可以摊进被它取代的建筑材料和工程中,降低整体成本。这是过去采取BAPV这种方案所不具备的。
不过,BIPV仍有一些问题是目前需要面对的。例如,BIPV安装角度不尽相同的话,就会导致发电能力有所削弱。而且关于材料寿命方面,现在的光伏组件质保期在20-30年时间内,相比建筑材料仍然不够。
此外,设计还需要考虑建筑的艺术美学,当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知识揉在一起的时候,对设计师而言成了很大挑战。
虽然BIPV这段时间很火,但它并不是近两年才出现的。实际上,最早使用BIPV的领域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军备竞赛的卫星和国际空间站。在当时,卫星上的电源供应系统便是BIPV最早的雏形。
1967年,日本MSK公司将透明前后板加工成半柔性和轻量化光伏组件粘贴在屋顶和墙面上,BIPV技术迎来了第一次商业应用。
但真正让BIPV进入全球视野的是1991年德国慕尼黑举行的一次建筑行业展会。在展会期间,旭格公司将光伏组件和艺术空间设计相结合首次推出了“光电幕墙”。
由于这种既环保又新奇的玩意勾起了大部分人的兴趣,之后德国、美国、西班牙、中国等部分国家纷纷建成了一批BIPV建筑。比如德国柏林中央车站、世博中国馆、日本京瓷总部、上海拉斐尔云廊以及嘉兴秀洲光伏 科技 馆......
从目前来看,BIPV的应用已经从早期单一的屋顶拓展到建筑的方方面面,如光伏常规屋顶或透明采光屋顶、幕墙、遮阳板、站台、电子树等场景。其中,光伏屋顶是市场份额最大的BIPV产品,占到BIPV总收入约60%。据统计,2020年全球六大主要企业在工商业屋顶应用的BIPV产量就高达709MW。此外,建筑玻璃幕墙是第二大的BIPV产品。
进入21世纪,减排成为全球共识,新能源有了更多用武之地。
光伏是全球第三大电力供给方式,随着度电成本不断降低,各类场景应用层出不穷。BIPV正好作为光伏细分赛道,得到全球主要国家重点关注。
自2000年以来,欧美和日本开始出台相关政策,将BIPV列入重点发展目标。
由于早期BIPV使用的是晶硅电池,而且产品安装方式是通过简单支撑或贴合在房屋表面的,太过缺乏美感,再加上光伏组件受技术成本导致价格相对昂贵,最终市场迟迟没有迎来爆发。
2010年之后,BIPV产品技术经过几轮迭代,无论经济性还是适用性有了很大改善,部分消费者逐步接受这种产品。与此同时零能耗建筑、低碳社区、智慧城市的发展,BIPV产业走向成熟。
2016年,受益加州政策,特斯拉通过收购SolarCity(美国户用太阳能系统安装商),从光伏屋顶切入了BIPV业务,期间面向欧美住宅陆续发布BIPV产品第一代和第二代Solar Roof。至此,BIPV开始真正受到欧美地区人们的欢迎。
不同于欧美这些国家,我国BIPV本世纪初期起步,在2004年深圳园博园和北京天普工业园首次引入BIPV理念。
尽管BIPV起步晚,但实际上BIPV产业在2010年的时候就有了蓄势待发的迹象。奈何当时欧美对中国光伏的阻击,以及国内光伏产业配套不够完善,导致BIPV面临制造成本高、技术积累不成熟、确实政策扶持等难题,最终很难发展起来。
直到最近两年,我国光伏产业站在世界前列,BIPV产业才开始具备了大规模产业化发展的良好基础。
根据IMSIA数据统计,2019年全球BIPV总装机量为1.15GW,渗透率仅有1%。
整体看来,全球BIPV市场处于起步时期,距离规模化发展尚远。
然而近年随着全球各国减排目标不断提升,建筑迈向近零能耗是未来发展趋势,BIPV产业发展在逐渐加快。此背景下,全球BIPV市场规模也随之“水涨船高”。
Grand View Research机构乐观估计,全球BIPV市场规模将在2025年达到367.4亿美元。
实际上,我国发展BIPV产业要取得的经济价值要远高于那些发达国家。
我国是世界上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除东北的少数地区外,其他地区年平均日照时数都在2600小时以上,充足的日照使得BIPV发电效益并不差。
早在2009年我国就启动了“太阳能屋顶计划”,并在当年开展了111个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装机容量达到91MW。到了2011年,我国光电建筑装机容量已为535.6MW。
2019年“电改”加速后,BIPV有了更多参与竞争的机会。同期,中国成立首个BIPV联盟,通过政策引导+资本助力,攻克“卡脖子”技术,拉开了BIPV发展新时代序幕。
此外,“十四五”规划以及“碳中和”也在明确指出煤炭消费达峰甚至负增长的目标。这意味着光伏迎来重要发展时机,BIPV在迎来最强风口!
以2018年为例,我国BIPV的市场累计安装规模仅为1.1GW左右,市场规模预计不足50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每年的建筑竣工面积在40亿平方米左右,若按照2%的BIPV渗透率,仅新建建筑的年增量空间就在一千亿以上,远高于目前的市场容量。
BIPV的整个产业链共分为三部分:上游光伏电池生产企业、中游BIPV系统集成商、下游BIPV应用。从整个产业链分布的情况看,中游的BIPV系统集成服务有望成为利润最丰厚的环节。
隆基股份和特斯拉是当前布局BIPV的两大巨头。隆基股份面对的是ToB市场,特斯拉是ToC市场。
上面已经提到过,特斯拉是通过收购本土太阳能系统安装商进入BIPV赛道。2019年10月,特斯拉推出Solar Roof第三代。第三代Solar Roof使用黑色纹理玻璃制成新型瓷砖,将组件和屋顶一体化,面向欧美住宅和其它市场的高端住宅市场。
BIPV在未来达到万亿市场规模是必然发展趋势,马斯克曾多次公开表示,太阳能屋顶会成为特斯拉继电动车后的另一个核心业务。
除特斯拉以外,国内光伏组件巨头隆基股份依托在BAPV累积的经验,进军BIPV市场。2019年6月,隆基股份开始建设首座BIPV工厂,2020年8月发布首款BIPV产品“隆顶”。其他光伏企业,如晶科、汉能、中信博、英利能源等也在纷纷推出自己的BIPV产品。
不过随着光伏平价临近,“补贴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BIPV会重新迎来新发展契机。届时,具有品牌、渠道、集中度等优势的龙头企业机会明显。
下面是主要BIPV厂商梳理:
特斯拉(TSLA): 全球BIPV光伏龙头,主打太阳能发电屋顶BIPV产品Solar Roof,目前已经推出第三代。
隆基股份(601012): 国内BIPV光伏龙头,对标特斯拉。2019年才开拓BIPV市场,2020年就推出“隆顶“、”隆锦“等BIPV产品,面向工商业屋顶客户供货。公司规划未来5年BIPV收入要达百亿级别。
中信博(688408): BIPV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2016年研发BIPV系统,作了充分的技术和市场积累。2017年推出第一款BIPV产品——智顶。2019年承接国内江西唯美陶瓷40.9MW、江苏东方日升3MWBIPV项目,当年贡献百万级别收入规模。2020年公司推出智顶迭代产品,BIPV业务进一步成熟。
(文章来源于:解析投资)
设备利用率,是用报告期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与该时期日历小时数的比率。这里要注意是用报告期,在用这两个指标时都要注意报告期是什么时候。
例如:如果一台3MW的风机1月1日投运,到年底累计发电6000kWh,另一台2MW的风机7月1日投运,到年底累计发电3000kWh,则他们当年的利用小时数分别是2000小时和1500小时,利用率分别是2000/8760和1500/4416,即22.8%和34.0%。
明显第二台风机的利用程度更高。(8760和4416分别是全年和下半年的小时数,8760=24×365,4416=24×184)
都换算成一年的话,利用小时数分别是2000和3000小时,也能看出来第二台风机的利用程度更高。
小功率的电站比如几百K的可以并到低压用户侧,而且小功率逆变器自身就带变压器。
总之,只要是并网的话,必须要加变压器的。
假设未来五年3MW风机的平均销售价格为3000元/KW,500W光伏的平均销售价格为1.45元/W,相同发电量情况下需要26,667台风机或3.08x108台光伏组件,分别创造 2.4x1011元和2x1011元的营收,假设组件和风机厂的净利率都为6%,同等情况下,风机的净利润是光伏的1.2倍。
但这只是国内的情况,按照国内装机量占全球1/3、国内组件销售量占全球75%来计算,我国光伏企业还有一半的营收来自国外,也就是说相同情况下光伏企业的利润是风机企业的1.67倍(这里没有考虑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
所以理论上来说风机企业的市值相对于光伏应该有40%的折价,在同等情况下,光伏企业显然有更好的投资价值。
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
光伏组件具有光衰减性,也会影响发电量,这部分损耗很难计量。若我们从竞价项目角度考虑,陆上风电的标杆单价为0.29-0.47元/KWH。
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为0.35-0.49元/KWH,补贴政策上也更倾向于光伏电站,光伏电站开发商会获得相较于风电更高的收益率。
1、江苏新能(603693):公司主要从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源、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开发、产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监理、项目建设和国内贸易。
2、清源股份(603628):主要从事清洁能源产品的软硬件开发、技术引进、生产制造,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清洁能源、节能产品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
3、银星能源(000862):公司主营业务:自动化仪表、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我公司目前从事光伏发电: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离网电站、太阳能并网电站、太阳能跟踪装置、电池、太阳能灯具。
分布光伏产业的政策
必须大力推进近期国家对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相关补贴政策与标准的执行,同时简化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费用,从根本上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化的发展。
建议上海市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对污染严重区强制执行光伏发电份额。借鉴国外经验,立法要求如果某地区PM2.5数值超标,则必须保证一定比例的新能源发电量,这是因为光伏发电的高成本与煤炭发电相比还是难有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