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低碳战略形成的正式标志是()
时任日本首相的福田康夫发表了题为《为实现低碳社会的日本而努力》的演讲,以政府的名义表示2050年日本温室气体排放量要比目前减少60%-80%,这就是广为人知的“福田蓝图”。
它的提出标志着日本低碳战略正式形成。“福田蓝图”确定后,日本密集推出并修改了一系列的法律,以适应低碳社会建设的进程,让实现“福田蓝图”有法可依。2008年7月26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实现低碳社会行动计划》,进一步将低碳战略细化,提出政府将利用财税政策加以引导,先后出台了特别折旧制度、补助金制度、特别会计制度等多项财税优惠措施加以引导,鼓励企业开发节能技术、使用节能设备。2009年12月11日,日本自民党和公明党提交的《推进低碳社会建设基本法案》……
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国和倡导国,日本是世界范围内率先提出建设低碳社会的国家,通过发展低碳经济成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领跑者,而这一成功的秘诀是建立一整套严密的金字塔式的法律体系。
2010年5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宣布,为了增加低碳产业的就业机会,将进一步完善“低碳型创造就业产业补助金”制度,把每年补助总额从300亿日元提高到1000亿日元。
日本构建低碳社会行动及其主要进展
摘 要:2008年6月9日,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在日本记者俱乐部发表了题为“为实现低碳社会的日本而努力”的讲话。福田首相在讲话中集中阐述了日本在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的立场与观点,表明了日本引领世界低碳革命的决心和信心,勾勒出日本构筑低碳社会的远景,因此被人们称为构建低碳社会的“福田蓝图”。2008年7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实现低碳社会行动计划”,表明“福田蓝图”开始付诸实施。建设低碳社会,是日本履行京都议定书减排义务的有效途径,也是缓解能源短缺压力的重要手段,同时还有助于助推日本科技创新。在政府的主导下,依靠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观念更新以及对外合作,低碳社会计划正在稳步推进。
关键词:日本,低碳经济,节能减排,京都议定书,减排技术,福田蓝图
一、“福田蓝图”与日本的低碳革命
2008年6月9日,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在日本记者俱乐部发表了题为“为实现低碳社会的日本而努力”的讲话。福田首相在讲话中集中阐述了日本在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的立场与观点,明确了2050年日本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60%~80%的减排目标,提出了拟推行的部分减排措施,表明了日本引领世界低碳革命的决心和信心,勾勒出日本构筑低碳社会的远景和蓝图,因此被人们称为构建低碳社会的“福田蓝图”。
“福田蓝图”的提出,表明日本已基本完成对构筑“低碳社会”相关问题的研究判断,把低碳经济作为引领今后经济发展引擎的思路已逐渐清晰。2008年7月26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实现低碳社会行动计划”,一场影响深远的低碳革命拉开帷幕。实际上,低碳革命政策的推出,并非日本政府的权宜之计,它是建立在对相关问题深入研究基础之上的。早在2004年4月,日本环境省设立的全球环境研究基金就成立了“面向2050年的日本低碳社会情景”研究计划。该研究计划由来自大学、研究机构、公司等部门的约60名研究人员组成,分为发展情景、长期目标、城市结构、信息通讯技术、交通运输等5个研究团队,同时项目组还与日本国内相关大学、海外研究机构合作,共同研究日本2050年低碳社会发展的情景和路线图,提出在技术创新、制度变革和生活方式转变方面的具体对策。2007年2月,项目组发表了题为“日本低碳社会情景:205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70%的可行性研究”的研究报告,指出在满足到2050年日本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能源需求的同时实现比1990年水平减排70%目标是可行的,日本具有相应的技术潜力,即对低碳社会构想的可行性加以肯定。2008年5月,项目组又完成了“面向低碳社会的12项行动”的研究报告。这12项行动涉及到住宅部门、工业部门、交通部门、能源转换部门以及相关交叉部门,每一项行动中都包含未来的目标、实现目标的障碍及其战略对策以及实施战略对策的过程与步骤等3部分。
二、日本构建低碳社会的现实意义
日本的低碳社会计划,是对其所拥有的技术优势和技术潜力合理研究判断后的理性选择,更是深入分析其所面临的社会经济问题后的现实抉择。这说明,日本构建“低碳社会”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低碳社会是履行京都议定书义务的有效途径
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者与倡导者,日本对履行议定书态度积极。尽管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才正式生效,但早在1997年12月,日本政府就成立了全球变暖预防总部,专门负责气候变化政策的协调与执行工作。围绕议定书的执行,1998年6月,日本制定了“阻止全球变暖措施指南”。1999年4月,实施了“全球变暖应对措施促进法”。但是即便如此,顺利完成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减排任务也面临许多问题。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具体到日本的减排目标为在1990年的水平上减少6%。但实际上,2006年日本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增加了10.3%,其中增加排放的主要成分二氧化碳在1990—2006年上升了11.3%。为了实现比1990年度减少6%的目标,还需减少16.3%的排放量,可谓任重而道远(见表1)。
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日本政府推出了构建“低碳社会”的战略构想。该战略明确了量化目标、确定了行动日程、制定了政策措施,有助于节能减排目标的最终实现。其一,构建低碳社会成为国家战略,其本身就显示了日本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决心和意志,有利于动员社会各阶层为实现2050年温室气体减排70%的减排目标而通力协作;其二,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提升。2008年2月,由12名专家组成的内阁低碳社会咨询小组成立,专门讨论创建低碳社会的相关论题,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其三,日本的低碳社会行动计划强调技术创新、制度变革以及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性,推出了建立碳交易制度、征收环境税、提高太阳能发电普及率、开发碳捕捉和封存技术、推行商品的“碳足迹”标注制度、开展环境示范城市活动以及通过设立“凉爽地球日”提高国民的温室气体减排意识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二)构建低碳社会是缓解能源短缺压力的重要手段
日本是一个能源资源极度短缺的国家,石油、煤炭、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几乎全部依靠进口,能源消费中对石油的依存度最高时接近80%,目前也仍然达到50%左右。极高的能源对外依存度以及不断攀升的国际油价,迫使日本极为重视新能源开发,寻求经济增长、环境保护和能源安全共同发展成为日本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日本提出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就是一种绿色能源战略,它可以在保持经济增长和环境改善的前提下解决能源供给难题。
低碳经济是在全球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的背景下提出的新概念,它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标志的绿色经济,其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利用和低碳或无碳能源开发。可见,绿色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源等)的发展是低碳经济的核心内容。在日本的低碳社会行动计划中,强调鼓励和支持开发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新能源,主张有效利用生物发电、垃圾发电、地热发电以及制作燃料电池。2009年4月,日本政府首次把发展太阳能正式列入经济刺激计划,并重新启动了太阳能鼓励政策,计划在今后3-5年的时间里将太阳能发电设备价格降到目前价格的一半,加速建造节能型建筑,争取到2019年有50%的房屋达到节能要求。可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对优化日本的能源结构、缓解能源短缺压力具有推动作用。
(三)构建低碳社会可以引领科技发展的前进方向
构建低碳社会的关键步骤之一就是实现低碳技术的突破,一系列节能减排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是实现低碳社会的中心环节。为此,日本特别强调低碳社会过程中的技术创新,并以此保持其在环境和能源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引领世界低碳技术的前进方向。2008年3月5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了“凉爽地球能源技术创新计划”。该计划制定了到2050年的日本能源创新技术发展路线图,明确了21项重点发展的创新技术,即:高效天然气火力发电、高效燃煤发电技术、二氧化碳的捕捉和封存技术、新型太阳能发电、先进的核能发电技术、超导高效输送电技术、先进道路交通系统、燃料电池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生物质能替代燃料、革新型材料和生产技术加工技术、革新型制铁工艺、节能型住宅建筑、新一代高效照明、固定式燃料电池、超高效热力泵、节能式信息设备系统、电子电力技术、氢的生成和储运技术等。2008年5月19日,日本综合科学技术会议公布了“低碳技术计划”,提出了实现低碳社会的技术战略以及环境和能源技术创新的促进措施,内容涉及到快中子增殖反应堆循环技术、高能效船只、智能运输系统等多项创新技术。2009年,日本重新启动了太阳能鼓励政策,并将其作为经济转型的核心战略之一。该刺激政策在本年度35亿日元的创新性太阳能发电技术预算基础上,又增加总计1.6万亿日元的环保项目支出,其中主要用于太阳能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如果上述政策措施得以顺利实施,日本在节能减排领域的技术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在使日本获得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还能大大提升其国际影响力。
三、构建低碳社会的主要措施及其进展
(一)依靠政府主导
日本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为:(1)政府负责制定规划与目标。从福田首相的“福田蓝图”到麻生首相的“重启太阳能鼓励政策”,日本政府对低碳经济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政府首相的亲自领导和推动、相关发展规划和方案的出台与颁布,已经把低碳社会的构建工作上升为一项国家战略。2008年7月26日通过的“实现低碳社会行动计划”,进一步将这一国家战略细化,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2)政府负责监督管理。日本建立了多层次的节能监督管理体系,第一层为以首相领导的国家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宏观节能政策的制定。第二层为以经济产业省及地方经济产业局为主干的节能领导机关,主要负责节能和新能源开发等工作,并起草和制定涉及节能的详细法规。第三层为节能专业机构,如日本节能中心和新能源产业技术开发机构(NEDO)等,负责组织、管理和推广实施。(3)政府利用财税政策加以引导。为促进节能减排政策的落实,日本政府出台了特别折旧制度、补助金制度、特别会计制度等多项财税优惠措施加以引导,鼓励企业开发节能技术、使用节能设备。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自2009年4月1日起,日本已开始实施减免混合动力车等环保车辆的购置税和重量税的优惠政策。同时,政府还在研究推行一项环保车辆补助金制度,对混合动力车、电动汽车以及满足一定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的消费者支付10万日元(微型车)至20万日元(其他车型)的补贴。此外,如果报废使用13年以上的旧车更换环保车型时,还将得到10万日元的额外补助。
(二)发展创新科技
按照“实现低碳社会行动计划”的要求,日本要在202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技术(CCS)的实际应用,并且将太阳能发电量提高到目前的10倍(2030年时提高到40倍);同时,力争在2020-2030年间将燃料电池系统的价格降至目前的约1/10。上述目标的实现,既要依靠大力推广使用现有先进技术,更要依赖节能减排技术的不断创新。正如综合科学技术会议公布的“低碳技术计划”中所指出的,在中短期内改进现有技术并在全社会推广,在中长期内发展创新技术是实现低碳社会的关键所在。为此,日本政府已经设计出一套低碳技术的路线图:首先,在强调政府在基础研究中的作用和责任的同时,鼓励私有资本对科技研发的投入,保证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内阁综合科技会议制定每年的资源分配政策,环境省等政府机构依此进行资金的分配。在这一框架内,今后5年将在低碳技术创新方面投入300亿美元,开发快中子增殖反应堆循环技术、生物质能应用技术、低化石燃料消耗直升机、高效能船只、气温变化监测与影响评估技术、智能运输系统等。其次,建立官、产、学密切合作的国家研发体系,以便充分发挥各部门科研机构的合力,集中管理,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和效率。如今,日本的节能环保技术遥遥领先,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设备出口国,仅夏普公司的光伏发电设备就占到世界的1/3。
(三)实行制度革新
1.试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该制度规定,国内企业可以按照自愿制定减排目标的原则,自行设定排放总量。如果企业减排至排放上限以下,可将剩余部分作为排放权出售,而对于没有达到减排目标的企业,可以从其他企业那里购买排放权进行弥补。当然,企业设定的减排目标要向政府申请,由政府认证审查。随着更多企业的参与,该制度将最终实现总量控制的交易机制。自2008年10月21日起,日本经济产业省开始招募自愿参与企业,到11月7日已有包括东京大学和罗森、山梨灌装及静冈燃气在内的5项事业进行了国内排放权交易的申请。随着从11月中旬起为期1个月宣传说明会的展开,还会有一些企业加入这一行列。
2.实行“领跑者”(Top Runner)制度。所谓节能产品领跑者制度,是指同类产品中耗能最低的产品作为领跑者,然后以此产品为规范树立参考标准,并要求所有同类产品在指定的时期内必须达到该水准。目前,日本已在汽车、空调、冰箱、热水器等21种产品实行了节能产品领跑者制度。
3.推行节能标识制度,即按能耗级别在产品上加贴标识,以给消费者提供能源消耗信息。从节能标识标签上,消费者可以了解到能效等级、每年的能源消费量、节能标准达标率、能源运行费用、生产厂商、产品名称和型号等内容。截至2006年4月,日本已对空调设备、电冰箱、电视机、电子计算机等13种产品实施了节能标识制度。
4.推广“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制度。所谓碳足迹制度是指计算和标注出一项服务或一个产品从生产、运输,到使用后丢弃整个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数值。为使消费者更加直观了解消费行为的碳排放量,鼓励企业和消费者减少制造温室气体,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008年8月20日决定在2009年度试行“碳足迹”制度,届时食品、饮料和洗涤剂等商品将标示从原料调配、制造、流通(销售)、使用、废弃(回收)等5个阶段排出的碳总量。该计划一经推出,就得到包括零售业巨头永旺和日本札幌啤酒公司在内的几十家大公司的支持,札幌啤酒公司已于今年2月在北海道进行了碳足迹标签的市场测试。
(四)重视示范试点
低碳社会意味着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的全面变革,传统的生产和生活观念将面对巨大的冲击与挑战。因此,日本十分重视环保理念的宣传示范工作,在推行“碳足迹”、碳排放权交易等政策措施过程中,都进行了相应的示范试点,以求稳步推进。2008年,为在全国宣传减排理念,改变城市与交通、能源、生活、商务模式等社会结构,日本政府决定在国内挑选10座“环境示范城市”。按照规定,入选城市中的居民主要消费地产食品,并且充分利用了当地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地热能等自然资源。通过推动节能住宅的普及、充分利用生物资源、完善轨道交通网络建立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尽可能减少人流和物流产生的碳排放。
2008年7月,日本政府根据提案内容的先进性和地区性等标准对参选城市进行了评定。7月22日“地区活性化统合总部”宣布6个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温室效应的地方城市入选首批“环境示范城市”,京都市等7个市区町也被同时选为“候补示范城市”。被选中的示范城市有人口超过70万的“大城市”横滨、九州,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地方中心城市”带广市、富山市以及人口不到10万的“小规模市町”熊本县水俣、北海道下川町等。这6个市町将在本年度内制定今后5年的减排行动计划,政府则将在财政方面给予支持。对于执行结果,国家将进行评估,效果突出的城市将作为范例全国推介。
(五)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密切合作,是日本推进低碳社会计划的又一战略措施。目前,日本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步骤加以落实。一是充分利用国际能源署、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伴计划等国际与区域组织平台,通过承办G8环境峰会、全球交通运输环境与能源部长级会议以及东京非洲发展国际会议等国际会议,开展多边与双边的磋商与合作,促进与相关国家的技术合作和经验分享。例如,中日两国已于2007和2008年分别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日本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联合声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日本国政府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双方约定在防止水污染、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抑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酸雨和黄沙、煤炭发电厂的脱硫与脱硝、节约能源、提高能效、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煤炭发电厂设备改造以及二氧化碳回收和储藏等领域进行技术合作。二是推出“清洁亚洲”、“清凉地球伙伴计划”等环保合作倡议,把合作的地域范围从亚洲国家扩展到非洲等国家。2008年5月,在第四届东京非洲发展国际会议上,日本已与开发署达成了“构建在非洲应对气候变化伙伴关系联合框架”协议,承诺出资支持非洲国家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三是加大环境保护资金国际援助力度。一方面增加政府开发援助贷款中用于应对环境与气候变化贷款的比例,通过ODA的战略扩展,实现政府开发援助的转型。2008年12月,日本政府宣布将为21个非洲国家提供总额为9210万美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帮助这些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倡导建立多边基金促进节能减排。2008年7月,在日本、美国等倡导下,世界银行已经批准创立投资额可达50亿美元的两个气候投资基金,即清洁技术基金以及气候策略基金,用于为发展中国家推进节能减排、构建低碳社会以及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努力提供启动资金。
参考文献:
[1]刘浩远.日本推广新能源不遗余力[N].中国证券报,2009-0814.
[2]尹晓亮.世界能源形势与日本新国家能源战略[J].东北亚论坛,2007(5).
[3]杨东.日本声称引领全球低碳经济革命[N].中国能源报,2009-04-27.
作者: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 陈志恒 来源:《现代日本经济》2009年第5期
实施"绿色增长",全力推行"A计划"
走进设在首尔的绿色增长展厅,一种来自视觉、理念上的冲击扑面而来:自动化的住宅、可以循环使用的水资源处理系统、充一次电可以连续行驶四个小时的节能汽车、高清晰的视频办公系统……映入记者眼帘的这一个个融合了高科技元素的绿色成长组合,渲染出了一股浓郁的"绿色城市,绿意生活"气息。
在韩国,这个展厅每天都会接待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参观者。这个展厅成为韩国正举国推行的"A计划"的一个具体代言。
能源高度依赖进口导致日本在工业化过程中能源供应保障十分脆弱。2011年,福岛“核泄漏事故”后,日本各地掀起了燃煤电站建设的浪潮,导致煤炭消费和燃煤发电装机容量迅速增长。为减少燃煤造成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日本高度重视发展洁净煤技术,一方面长期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通过环境税等市场手段引导企业进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升级,另一方面通过制定严格的环保法规标准和集中统一的监管抑制过度的能源消费和环境污染。
反观我国,目前仍处在工业化加速推进阶段,较长时期内煤炭仍然是我国重要的一次能源,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是基于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均衡决策下的根本能源策略,总结日本在“环境立国”和能源“技术立国”战略背景下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做法和经验,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对日本的重要意义
(一)受能源禀赋约束和工业发展需求影响,煤炭成为日本“后福岛时代”的战略选择。
和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80%以上煤炭需求流向电力部门不同,日本保留了一部分工业,2013年,日本的电力、钢铁行业消费分别占煤炭总消费量的43.1%和37.5%,燃煤发电约占总发电量的28%,钢铁工业对日本煤炭将保持稳定的需求量。2 0 1 4年日本政府发布第四次《能源发展战略》,确定了将煤炭作为满足日本基荷电力需求的最经济的能源。煤炭在日本的能源结构中将长期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煤炭成为日本风险最低、经济性最强的长期可依赖的重要能源。
(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日本实现低碳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福岛核事故后,日本重启大量火力发电站,以弥补电力供应不足。当时,约两成的火电设备服务年限超过40年,老旧设备重新启用导致故障频发,二氧化碳排放也在2013年达到历史最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成为日本实现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日本通过开发流化床燃烧技术、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通过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煤炭洗选、低氮燃烧、废烟气处理等脱硫脱氮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火电厂发电煤耗从1990年的317克标准煤/千瓦时降低到2013年的292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电煤耗从332克标准煤/千瓦时降低到302克标准煤/千瓦时,分别比我国2014年的煤耗低8克标准煤/千瓦时和17克标准煤/千瓦时。根据IEA统计数据,日本煤电机组平均热效率为41.5%,居世界第一。此外,日本将进一步发展碳捕获封存利用技术,减少煤电的环境和气候影响。
另一方面, 日本通过制造业技术升级、设备大型化、生态型产品研发等途径,使钢铁、化工等行业的节能环保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大幅提升。其中钢可比能耗从1995年的656千克标准煤/吨降至2011年的614千克标准煤/吨,比我国2014年的钢可比能耗低约40千克标准煤/吨。
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做法与经验借鉴
[内容提要] 大量的化石能源消费排放的CO2破坏了地球大气的碳平衡,引发
全球变暖,威胁人类生存。在气候问题备受关注的国际大背下,发展低碳经济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发达国家对于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中国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在向低碳经济转型中,面临着特定的制约因素。因此,中国要借鉴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技术研究,探索适合国情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
[关键词] 低碳经济 中国经济 可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的概念及特征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给人类环境带来的巨大挑战,英国于2003年颁布了《能源白皮书(英国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社会)》,率先提出了“低碳经济”。虽然该白皮书没有为“低碳经济”提出明确的概念,但溪低碳发展模式制定了较为详细的长远目标和路线图,希望把英国转变为一个低碳经济体,并积极推动“低碳经济”的全球发展。此后,其他欧洲国家及日本也纷纷提出发展低碳经济和建设低碳社会的设想。
随着低碳经济实践的进展,低碳经济的内涵不断得到拓展。目前大多数学者认同的内涵主要包括三方面:①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降低单位能源消费量的碳排放量(即碳强度),通过碳捕捉、碳封存、碳蓄积降低能源消费的碳强度,控制CO2排放量的增长速度。②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促进经济增长与由能源消费引发的碳排放脱钩,实现经济与碳排放错位增长,通过能源替代、发展低碳能源和无碳能源控制经济体的碳排放弹性,并最终实现经济增长的碳脱钩。③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改变人们的高碳消费倾向和碳偏好,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减缓碳足迹,实现低碳生存。
可以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由高碳能源向低碳能源过渡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旨在修复地球生态圈碳失衡的人类自救行为。它的核心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及创新,形成明确、稳定和长期的引导和鼓励,推动提高能效技术、节约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开发及运用,并促进整个经济朝向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变。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有以下特征:一是经济性,包括两层含义:①低碳经济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和机制来发展②低碳经济的发展不应导致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福利水平下降。二是技术性:也就是通过技术进步,在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时,降低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强度。三是目标性: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应该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不至于带来全球气温上升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做法
1 政策引导、法律规范低碳经济发展
英国是低碳经济的倡导者,也是最积极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国家。2007年,英国推出全球第一部《气候变化法案》,2008年开始实施,从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拥有气候变化法的国家2009年4月,英国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约束“碳预算”的国家。2009年7月15日,英国政府又正式发布了《英国低碳转换计划》,英国能源、商业和交通等部门还在当天分别公布了一系列配套方案,包括《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和《低碳交通战略》等。
日本近年来不断出台重大政策,将重点放在低碳经济上。2004年,日本发起的“面向2050年的日本低碳社会情景”研究计划,其目标是为2050年实现低碳社会目标而提出的具体对策。2008年5月,日本政府资助的研究小组发布了《面向低碳社会的十二大行动》。2009年4月,日本又公布了名为《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改革政策草案,目的是通过实行减少温室气体等排放措施,强化日本的低碳经济。
美国虽然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但近些年来,美国十分重视节能减碳,如2005年通过的《能源政策法》,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美国国务卿表示,美国政府致力于支持清洁能源技术和低碳经济发展,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2 重视低碳技术的研制开发
在低碳技术的研发中,欧盟的目标是追求国际领先地位,开发出廉价、清洁、高效和低排放的能源技术。英、德两国将发展低碳发电站技术作为减少CO2排放量的关键。他们认为,煤在中期和长期内仍将继续发挥作用,因此必须发展效率更高、能应用清洁煤技术的发电站。为此,英、德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示范低碳发电站,加大资助发展清洁煤技术、收集并存储碳分子技术等研究项目,以找到大幅度减少碳排放的有效方法。[1]
日本作为推动低碳经济的急先锋,每年投入巨资致力于发展低碳技术。根据日本内阁府2008年9月发布的数字,在科学技术相关预算中,仅单独立项的环境能源技术的开发费用就达近100亿日元,其中创新型太阳能发电技术的预算为35亿日元。目前日本有许多能源和环境技术走在世界前列,如综合利用太阳能和隔热材料、大大削减住宅耗能的环保住宅技术,利用发电时产生的废热、为暖气和热水系统提供热能的热电联产系统技术,以及废水处理技术和塑料循环利用技术等。这些都是日本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优势。此外,日本还持续投资化石能源的减排技术装备,如投资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技术装备,形成了国际领先的烟气脱硫环保产业。
美国高度关注市场机制下温室气体减排的能源有效利用的技术创新,政府制定了低碳技术开发计划,成立了专门的国家级有关低碳经济研究机构,为从事低碳经济的相关机构和企业提供技术指导、研发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从国家层面上统一组织协调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进工作。美国是世界上低碳经济研发投入最多的国家,2009年2月联邦政府向国会提交了它的2010年(2009年10月1日实施)年度预算。根据该预算,仅对清洁燃煤技术的研究就提供了150亿美元的拨款。[2]目前美国正在加速下一代发电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示范,计划在2012年建成世界上第一个零排放发电厂。
3 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降碳的重要举措
英国是一个岛国,气候多变,能源不足,很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009年英国公布的“碳预算”中,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应要占15%,其中30%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要降低20%,石油需求降低7%。英国风力资源丰富,第一个海上风力发电站于2000年12月开始建设,经过近10年的发展,英国已成为全球拥有海上风力发电站最多、总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目前英国陆、海风力发电站的电量足够供应150万家庭使用。按计划,2009年到2012年间,英国将投资90亿英镑用于发展海上风力发电,向280万家庭供应电力。英国政府从政策和资金方面向可再生能源倾斜,确保英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德国2004年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地位。确定了以下几个重点领域:①大力发展风能,促进现有风力设备的更新换代。②将清洁电能的使用率由2004年的12%提高到2020年的25%~30%,将热电年供的使用率提高25%。③至2020年,建筑取暖中使用太阳能、生物燃气、地热等清洁能源比例由2004年的6%提高2020年的14%。目前,可再生能源工业正在德国迅速发展,可再生能源占整个德国能源消费的比重在逐年提高,已由2003年时的3.5%提高到2008年的8.7%。发电行业中使用可再生能源所占的比重在2008年时已达到17%。
日本是世界上可再生能源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2009年4月,日本政府推出“日本版绿色新政”四大计划,其中对可再生能源的具体目标是: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规模要达到世界最高水平,即从2005年的10.5%提高到2020年的20%。日本在可再生能源方面注重发展地热、风能、生物能、太阳能,尤其以太阳能开发利用为核心,提出要强化太阳能的研制、开发与利用,计划太阳能发电2020年比现在增加20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日本政府在积极推进技术开发降低太阳能发电系统成本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包括补助金在内的政府鼓励政策,强化太阳能利用世界前列的位置。
4 运用经济手段剌激低碳经济发展
(1)碳税。开征碳税被发达国家认为是富有成效的政策手段。碳税是一种混合型税种,它的税率由该能源的含碳量和发热量决定,不同的能源由于含碳量和发热量不同,会有不同的税负,低碳能源的税负要低于高碳能源的税负。近几年,英国,美国、日本、德国、丹麦、挪威、瑞典等发达国家对燃烧产生的CO2的化石燃料开征国家碳税,如英国对与政府签署自愿气候变化协议的企业,如果企业达到协议规定的能效或减排就可以减免80%的碳税。
(2)财政补贴。政府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生产者或经济行为给予补贴,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经济手段。英国对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采取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措施。如英国的电力供应者被强制要求提供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由2005—2006年的5.5%提高到2015—2016年的15.4%)。与此相应,英国政府对电力供应者提供了一定补贴。丹麦在能源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包括对“绿色”用电和近海风电的定价优惠,对生物质能发电采取财政补贴激励。加拿大自2007年起对环保汽车购买者提供1000~2000加元的用户补贴,鼓励本国消费者购买节能型汽车,减少CO2排放。
(3)税收优惠。对低碳经济发展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措施。美国政府规定可再生能源相关设备费用的20%~30%可以用来抵税,可再生能源相关企业和个人还可享受10%~40%额度不等的减税额度。欧盟及英国、丹麦等成员国规定对可再生能源不征收任何能源税,对个人投资的风电项目则免征所得税等。[3]
总之,发达国家通过采取以上政策措施,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成效开始逐步体现。2006年以来,几乎所有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丹麦、挪威和瑞典)以及比利时、荷兰、瑞士和英国的单位GDP碳排放增长趋于下降。瑞典和荷兰的碳排放已保持稳定,而在很难控制的运输行业,瑞典和日本已经稳定住了碳排放。
中国发展低碳经济面临挑战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第二大CO2排放国,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中国先后于1998年签署、2002年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2007年6月中国发布实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立了由国务院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并提出在“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中国也没有放松对气候变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09年第6期化的重视,在新增加的4万亿刺激经济投资计划中,国家安排了5 800亿元用于节能减排、生态工程等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项目。但是结合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中国发展低碳经济还面临着严峻挑战。[4]
第一,发展阶段的挑战。目前,中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的加速阶段,人口基数庞大,减少贫困、发展经济、满足就业、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国家的现代化仍然是中国面临的最大任务。研究表明,即便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中国也只能做到相对的低碳经济发展。如果GDP的增长速度按9%来计算的话,即使我们每年能源强度下降4%以上,到2010年,总的CO2排放还会比2005年增加20%以上。这意味着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持继增长的趋势。
第二,能源结构的挑战。煤炭是我国的最主要的能源,主要是我国是世界上产煤大国之一,仅次于美国位居第二。在我国国内,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到目前为止,我国能源供应仅以煤为主,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煤炭占70%以上。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和单一的能源消费模式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由于煤的碳密集程度比其他化石燃料要高得多,单位能源燃煤释放的CO2是天然气的近两倍,以煤炭主为的能源结构必然会产生较高的排放强度。
第三,技术水平的挑战。我国研发和创新能力有限,总体技术水平不高,这是我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最大挑战。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转让技术,但执行情况并不乐观。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在低碳技术方面还存在较大落差。比如,在电力行业中煤电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高参数超临界基组技术、热电多联产技术等,中国仍不太成熟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方面,大型风力发电设备、高性价比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燃料电池技术、氢能技术等,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不小差距。[5]
第四,强制性减排的挑战。虽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过去的10年中暂时没有强制性减排的任务,但是这样的时间最多不会超过2020年。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需求量的持续增长,CO2的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国际能源机构已经预测中国经济增长的能源消耗和CO2排放将在2010年左右超过美国。因此国际社会要求中国参与温室气体减排或限排承诺的压力与日俱增。
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
(1)确立率先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从中国实际情况看,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和环境约束,必须高度重视向低碳经济转型。各级政府都要把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把发展低碳经济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部署低碳经济的发展思路,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政策、制度、资金和组织保障。要大力开展低碳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节能意识,引导低碳社会生活方式,倡导公众循环消费、低碳消费,例如,提倡开环保车、家庭节能等,实现消费方式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2)积极采取强有力的经济政策手段。目前,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缺少强有力的经济政策手段,如我国至今还没有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对能源企业制定强制性的绿色能源比例,也没有鼓励消费者使用低碳产品的补贴。因此,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已有做法,加强政策扶持,提供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措施。开征碳税和推行碳交易是富有成效的政策手段,我国应考虑开征碳税,开征碳税的结果可以极大地降低CO2的排放,而且也增加了工业的能效以及竞争力。碳排放交易机制有利于各地区、各单位之间实现利益均衡,提高减排效率。我国要建立碳交易市场,加强对碳交易的管理。一方面,要规范交易规则,发展碳交易的中介机构,确保合理的交易价格另一方面,要建立绿色能源交易机制,把碳交易与激励发展清洁能源政策结合起来,调动全社会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的积极性。
(3)加大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开发利用。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可开发的水电资源居世界首位,我国有丰富的风能、氢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资源也居世界领先地位。但目前除水电得到相对较好的开发利用外,由于技术开发水平、使用成本等问题,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构成中不到2%,远远低于8%的国际平均水平。因此,要集中力量,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核电是一种不排放任何温室气体的高效和耐久能源。目前,全球核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17.1%,发达国家比重更大,日本的核发电已占总发电量的36%,韩国占38%,美国占29%,英国占28%,法国占77%。但中国还以火力发电为主,燃煤的火电占总发电量的83%,水利发电占16%,核能发电只占1.8%,核电占总电量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落后20多年。[6]为此,我国必须从发展火电为主转变到以发展核电为主轨道上来,加快发展核能,大幅度提高核能消费比重,并加速形成产业化规模。
(4)加强低碳技术研发与创新。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坚实的基础研究做支撑。目前,我国低碳技术的研发能力较弱,为此政府要加强对国家级研究机构的长期投入,构建起国家级的低碳技术研究机构,整合国内现有的技术资源,协调开展基础性和公共性技术研发,并加强与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发挥政府和企业、基础研究与产业发展之间的纽带作用要加大清洁煤技术的开发利用。我国能源探明储量中,煤炭占90%以上,这种“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特点决定我国能源生产以煤为主的格局将长期存在。因此,中国要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转化先进燃烧、烟气净化技术,以此来大幅度减少CO2的排放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合作,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具有成熟的低碳技术,中国要通过国际协商与合作机制,促进这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增强低碳技术的国际引进、消化与二次创新。
(5)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低碳经济的法律体系。发达国家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同时,都将立法作为推进低碳经济的重要手段。我国要加快低碳经济的立法工作,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法律保证。要抓紧制定《低碳经济法》、《循环经济法》,制定《可再生能源法》的配套办法和标准,对于涉及能源、环保、资源等的法律需要做进一步修改,比如《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煤炭法》、《电力法》等。通过立法、通过修改法律,通过采取行动落实这些法律,运用法律手段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6)大力植树造林,增加碳汇。碳汇是指由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固定大气中的CO2,通过土地利用调整和林业措施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储存于生物碳库。据科学测定,一亩茂密的森林,一般每天可吸收CO267公斤,放出氧气49公斤,可供65人一天的需要。在《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的一系列气候公约国际谈判中,国际社会对森林吸收CO2的汇聚作用越来越重视,逐步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因此,我国要大力植树造林,重视培育林地,特别是营造生物质能源林,在吸碳排污,改善生态的同时,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任力.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及启示.发展研究,2009(2)
[2]杨明钦.美国经济危机的复兴与应用清洁能源、节能技术的关系.中国能源,2009(4)
[3]熊良琼,吴刚.世界典型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比较分析及对我国启示.中国能源,2009(6)
[4]马建英·中国“气候威胁论”·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9(3)
[5]金乐琴,刘瑞.低碳经济与中国发展模式转型.经济问题探索,2009(1)
[6]单宝.日本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及启示.科学、经济、社会,2008(2)
文献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09年第6期
作者简介:徐冬青,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世经所副研究员
英国作为工业革命的发源地和现有的高碳经济模式的开创者,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气候变化过程中应该负有的历史责任,所以率先在世界上高举发展低碳经济的旗帜,成为发展低碳经济最为积极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2003年,前首相布莱尔代表了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 (DTI2003),宣布到2050年英国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从根本上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国家。按照《京都议定书》的承诺,2012年欧盟温室气体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8%,英国表示愿意为欧盟成员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在欧盟内部的“减排量分担协议”中英国承诺减排12.5%,比平均减排8%的目标高出4.5个百分点。不仅如此,英国政府进一步表示,力求在2010年减排主要温室气体—二氧化碳20%,2050年减排60%。 意大利政府主要通过节能减排的政策和措施及技术开发来影响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
意大利能源的80%以上都依靠进口,因此,意大利更加注重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实施、欧洲总体能源政策,以及世界能源市场变化带动低碳技术的开发。 从2009年以来,法国高度重视并致力于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力发展以核能为主题的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取得了显著成效。
尤其是其核电工业。法国的核电工业起步于一些国家对核电产生动摇的20世纪70年代,近30年来,法国核电工业发展十分迅速,与美国、日本构成了世界核电工业三强。 瑞典将低碳经济的理念与执行运用到了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如加强了对环保型汽车的推广,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国民使用环保型汽车。
瑞典政府还积极推动民众参与低碳活动,为鼓励国民购买清洁燃料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推出了奖励措施。瑞典各地的加油站都出售汽油和乙醇混合燃料,以方便环保型汽车用户。经过不断努力,瑞典已成为世界各种的榜样—环境优美,空气清新。 2008年,加拿大政府细化了“让科技成为加拿大优势”的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四大科技发展领域的具体范畴,尤其是在环境科技与能源领域两个方面。
1、环境科技
加拿大政府分别拨款6600万加元支持制定工业废气排放法规框架,并对生物燃料排放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另外,政府承诺5年内拨款2.5亿加元支持汽车工业执行汽车工业创新计划,主要是开发环保型汽车的战略性大项目。
2、 能源领域
加拿大政府将继续支持生物燃料、风能和其他替代能源的研究,计划拨款2.3亿加元执行生物能源技术计划。
美国
美国虽没有加入《京都协定书》,但近20年来,美国十分重视节能减碳。美国于1990年实施《清洁空气法》,2005年通过《能源政策法》,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
1、 改造传统高碳产业,加强低碳技术创新
2、 应用市场机制与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减碳
3、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
4、清洁能源
5、能源效率
6、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7、迈向清洁能源型经济
巴西
巴西是世界上排放二氧化碳最多的国家之一。面对电力短缺的严峻形势和执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任务,巴西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节能减排,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1、 走在世界前列的地上植物“石油”
2、 风电:巴西的有一个发展目标
3、 抢救亚马逊森林
4、 碳信用额机制点石成金
日本
日本是一个资源贫乏的国家,同时也是对世界环境和全球气候变化进行严重破坏的国家。1997年,日本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投入巨资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光能、氢能、燃料电池等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积极开发潮汐能、水能、地热能等方面的研究。
1、 日本实现低碳社会的四大措施
2、首先是开发革新技术并普及现有的先进技术。
3、建立一套让整个国家朝着低碳化目标努力的机制。
4、提高农村和地方城市对实现低碳社会的贡献。
5、 重视每一位国民的作用,让国民理解减排的意义、重要性、做法和可能伴随的负担,从而采取实际行动。
6、不断强化政策法规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7、 积极推动向低碳城市与低碳社会转型
8、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9、太阳能占据世界半壁江山
10、 新能源:汽车产业新引擎
11、 风电日益受重视
12、 生物能源另辟蹊径
13、垃圾发电
14、木质生物能发电
15、生物柴油
16、碳捕捉、封存于转化
17、碳基金与碳交易
韩国
2005年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上公布的环境持续性指数(ESI)评价中,韩国在146个国家中排名第122位。在OECD国家中,排在最末尾。
1、 “低碳绿色经济增长”战略和“绿色新政”。
2、 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3、 强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与开发。
4、核能成为“绿色增长”新动力。
5、太阳能发电异军突起。
6、 强化节能和低碳意识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