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科技进步奖是什么级别的
1、国家电网公司的科技进步奖相当于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国家电网公司的科技进步奖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设立。是国家电力行业在科学技术方面最高的奖项之一。
2、国家电网公司,是经过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供电人口超过11亿人,公司员工总量超过186万人。公司在菲律宾、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连续三年,公司名列《财富》世界企业500强第7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奖金分为两部分:一是为获奖单位配套,每个地方不一样。二是国家方面会进行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本条例是为奖励在各种科技岗位上进行了创造性劳动,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了重大的甚至杰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第三条 本条例的奖励范围主要是自然科学应用技术领域。包括:
(一)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
(二)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
(四)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
(五)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技术基础工作(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
(六)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研究的软科学成果。第四条 凡申请本奖励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其他国家级科技奖励(即由国务院颁发条例、国家执行的奖励)。凡已获得其他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均不得再申报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已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后,又申报并获得其他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则应撤销该项目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第五条 科技进步奖分为国家级和省(部委)级。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只发给科学技术水平很高、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很大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获奖项目的奖励等级、荣誉证书、奖品和奖金由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委会)负责评审、批准、授予,特等奖须经国务院批准;省(部委)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奖励等级、荣誉证书、奖金额、评审组织和审批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自定,报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委会备案。第六条 本奖励要求按下列三个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一)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
(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具体奖励标准应按照《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各行业评审范围和标准》执行。
一等奖项目应达到同类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很大,推动科技进步作用重大,并取得特别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项目应接近同类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推动科技进步作用很大,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项目应是同类项目的国内最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推动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并取得比较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特殊贡献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可授予特等奖。第七条 具备以下规定条件之一,均可申报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一)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必须同时具备《条例》所规定的三个条件:(1)国内首创的;(2)本行业先进的;(3)经过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国内首创”是指某项科学技术成果,在国内首次研制成功的,并首次正式应用于生产的,同时依据科学技术成果管理规定首次登记的;或虽未登记,但也未曾在国内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的;或与公开的类似科学技术成果有本质的差别者。
“本行业先进的”是指某项科学技术成果已实现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超过了国内已公开的同类技术的最先进水平。
“经过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是指某项科学技术成果经过生产实践或与生产条件相同的科学试验的实践证明,确实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指已经取得的直接(一次)累计净增经济效益和年均净增经济效益(两者同时列出),如净增产值、上缴税金、利润留成额,或节约能源(换算成标准煤)、降低原材料消耗,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均以具体数字说明。如有间接或潜在的经济效益也须列出,以供评审参考。社会效益一般是指在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消除公害污染、防病治病、提高国防能力、保证国家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二)在推广、应用已有的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作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指在组织、实施、推广、应用已有重大的和推广难度较大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大量有效的工作或创造性贡献,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指在上述三大工程中,能密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如地质条件、原材料资源、厂矿工艺装备等),创造性的运用国内外新技术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详见国家科委<84>国科发管字1104号文件);
(五)在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技术基础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了特别显著的效果。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工作中,进行了大量的创造性劳动,取得了国内最高水平的科学技术成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在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进行创造性研究并取得显著效果的软科学。是指在有关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及有关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软科学研究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经实践证明取得显著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
国家标准的奖励范围是指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批的国家标准,包括:
(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方面的标准;
(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试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方面的标准;
(三)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互换配合方面的标准;
(四)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以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方面的标准;
(五)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方面的标准。
标准化科研成果的奖励范围包括:
(一)有关标准化的应用性科研成果;
(二)标准化科技情报的搜集加工、传递报道、分析研究等情报工作中提出的新方法和研究报告;
(三)为制订或宣传贯彻标准而研究的新方法、新原理、新技术及测试仪器装置。第三条 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四等,按照申报奖励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技术难度、创造性贡献、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大小和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定。
一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
二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
三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元。
四等奖: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第四条 奖金来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规定列支。第五条 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单位,应填写《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并备齐有关附件。
国家标准申报奖励的附件为:
(一)正式出版的国家标准文本;
(二)国家标准编制说明及审查纪要;
(三)国家标准实施效果的证明文件。
标准化科研成果申报奖励的附件为:
(一)研究报告或论文;
(二)成果鉴定证书;
(三)成果应用效果的证明文件。
针对有媒体报道中国科学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90多名科研人员集体辞职一事,7月16日,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人事处一名负责离职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90多名科研人员于6月份集体向该研究院提出离职,“他们都是自愿离职的,现离职手续都已经办完。”上述工作人员透露,这90多名科研人员确实是被挖走的,但离职属于正常人员流动。
据研究所工作人员透露,离职发生在上个月,具体离职原因等其他相关情况不知情。
扩展资料
核安全所官网信息称,该所是面向核安全与先进核技术相关领域开展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的创新型研究所,目标是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安全技术基础研究基地、核能安全专业创新型高端人才培养中心、核电站及其它核设施安全技术综合支持平台及第三方评价机构。
研究所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岛上。核安全所在IAEA及ITER国际合作计划、国家“973”/“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计划、国家磁约束核聚变专项和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重大项目牵引支持下,始终追求“从源头确保核安全”的理念,深度交融“研、学、产”,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原创性科技成果。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一等奖、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等20余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还获欧洲聚变核能创新奖和美国核学会杰出成就奖、国际聚变核技术杰出贡献奖等国际奖励。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院士”)。
5.“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及团队、“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A类人才。
6.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二、B类人才
7.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千人计划”除顶尖人才及团队外的其他入选人才,“万人计划”除杰出人才外的其他人才,“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B类人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8.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9.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10.获得国医大师、国家卫生计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者。
11.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2.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3.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三、C类人才
14.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5.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排名前3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16.中国500强企业或者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17.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18.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年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19.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南京市科技功臣奖。
20.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首席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江苏省“双创人才”。
21.创办(领办)的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入选者。
22.担任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负责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23.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获得者,全国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前十名),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24.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骨干;“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G7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国立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员或国家实验室主任;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各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主导国际标准制定项目的召集人。
25.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市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南京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担任公司副职以上高管人员、首席分析师者(或首席经济学家)2年以上者;连续3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且在我市注册的证券公司担任研究团队成员;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正受聘南京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者。在南京注册,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5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
26.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名校长、全国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者。
27.获得全国名中医、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江苏省卫生杰出人才等荣誉称号者。
2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29.获得中国标准创新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的产品设计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获奖者。
30.获得全国优秀城市规划科技工作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31.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32.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14—31条中所列奖项、荣誉及职务等均须为近5年内取得)
四、D类人才
33.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称号。
34.获得《福布斯》“全球最佳创投人”、“中国最佳创投人”上榜者;《福布斯》“中国最佳创投机构”、“中国最佳PE投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35.获得G7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类资助的人才。
36.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市(地级市以上)、厅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37.人社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计划”入选者,“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重点创业项目)”入选者,人社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优秀创业项目)入选者;教育部“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入围者;“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选手。
38.创办(领办)的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入选者,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团队组前3名或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成长组、初创项目组一等奖,且在我市落户的企业或创业团队获奖项目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每个单位限认定1人)。
39.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市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或在任市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得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的召集人。
40.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南京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5年以上者;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在南京市保险行业从事精算专业工作5年以上者;担任在宁注册的上市公司董秘不低于三年,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称号者;连续2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且在我市注册的证券公司担任研究团队成员者(每个团队5年内一次性申报1人);在南京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任总经理或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且曾在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50名机构担任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
41.获得或入选“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成果主要完成者,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主要完成者,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称号。
42.担任或入选江苏省名中医、省中西医结合专家、省临床医学中心负责人;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级中医师承指导老师;江苏省“科教强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江苏省“科教强卫”工程重点以上人才。
43.担任“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
44.获得省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须为专利设计人),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45.获得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46.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47.获得江苏省现代服务业特别贡献奖。
48.当年在宁主投项目不少于5个、累计投资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人。
49.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且担任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50.在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
5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52.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33—50条中所列奖项、荣誉及职务等均须为近5年内取得)
五、E类人才
53、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入选者,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双创博士”入选者。
54.与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且独立纳税的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55.担任“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南京市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南京市技术能手。
56.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宁博士后,博士后出站留(来)宁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
57.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58.相当于上述类别的高级人才。
(53—56条中所列奖项、荣誉及职务等均须为近5年内取得)
六、F类人才
59.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60.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61.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该25周岁以下)。
中石油的全称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中文简称“中石油”或“中石油”。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1]以石油天然气业务、工程服务、石油工程建设、石油装备制造、金融服务、新能源开发等为主的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作为其主要业务,是中国主要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商和供应商之一。中国石化的全称是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化集团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的相关国有资产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聘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力,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中国石化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产业投资和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存、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煤炭的生产、销售、储存和运输;石油提炼;自营代理相关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对外工程承包、招标采购、劳务输出;国际仓储物流业务等。信息:中石化集团的产品营销服务有以下四点:1 .天然气2013年,公司销售天然气168.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4%;全年销售车用天然气10亿立方米,增长67.5%。2.成品油2013年,公司实现成品油年销量1.8亿吨,同比增长4.0%;国内成品油业务量1.65亿吨,增长3.8%,其中零售量1.14亿吨,自营加油站达到3.05万家;海外(香港)成品油业务量1457万吨,增长2.9%。截至2013年底,公司拥有中石化品牌加油站30536座,较去年底减少300座;其中,自有加油站30523座,比去年底减少300座。单站加油量增长5.97%。3.非油品2013年,公司全年非油品业务收入达133.5亿元,同比增长21.4%。继续以易捷便利店为重点,常态化推广与主题营销相结合,提升“易捷”吸引力,全年进店率达到4.1%,提升1.9个百分点。选择当地特产;大力推广自主品牌产品;推广柴油车尾气处理液,减少柴油车尾气排放;加快洗车店开发建设,新建改造300家洗车店,统一形象。4.燃料油2013年,公司实现全年业务量2027万吨,同比略有增长。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百度百科-中国石化集团
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全称分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引言: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重要的国有骨干企业,是以油气业务、工程服务、石油工程建设、石油装备制造、金融服务和新能源开发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是中国主要的油气生产商和供应商之一。2014年世界石油公司50强综合排名第三,财富世界500强第四。中国石油以建设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为目标,实施战略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注重质量效益,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到2020年主要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全面提升,成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领军企业。2.中国石化集团(简称中石化集团)是国家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有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是国家控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316亿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总部设在北京。对公司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相关国有资产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该公司的控股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于2000年10月和2001年8月分别在境外和境内发行h股和a股,并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和上海上市。
两个独立的公司,他们在业务上是重叠的,就像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一样。都定位为综合性能源公司。而中石油主要从事上游业务(石油勘探开发等。),而中石化从事的是下游业务(炼油、成品油销售等)。).但是两大石油公司的业务基本相同,也就是说中石油和中石化都有上下游业务,同时还有其他业务。中石油的最大股东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该公司经常充当国家石油公司的角色。从经营特点来说,中石油更像是国家机关,而中石化的企业更丰富多彩。
中石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简称;中石化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