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能源管理部门
我国能源管理的政府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 具体职责:
(一)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监测能源发展的情况,组织对能源发展的调查,分析能源发展的趋势;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提出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确保能源安全的能源发展战略。
(二)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对能源勘探开发、技术创新、生产建设和节约的调查,分析能源勘探开发、技术创新、生产建设和节约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发展的目标和措施,规划能源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和市场供应的布局;审核能源重大项目。
(三)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分析财政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价格政策、贸易政策、外资政策、消费政策对能源发展和供求平衡的影响;提出促进能源发展、能源节约、能源安全和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能源行业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拟订。
(四)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能源体制的调查,分析能源体制的重大问题,提出改革的建议,协调能源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五)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
(六)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的职能;负责能源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的审核,负责能源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和技术交流等对外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外国政府能源机构和国际能源组织、能源会议的对口联系;了解国外能源信息和政策。
(七)负责衔接平衡能源重点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计划,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建设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指导地方能源发展规划,衔接地方能源生产建设和供求平衡。
(九)负责国家石油储备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处级机构:
综合处,国际合作处,电力处,可再生能源处,石油天然气处,煤炭处,石油储备办,信息政策处。
能源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行业的管理,指导地方能源发展建设;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管理国家石油储备;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协调管理。
国家能源局是编制中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正部级单位国家发改委管理。
机构重组:2013年3月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指出,国务院将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
方案提出,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
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同时,不再保留电监会。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能源局
能源效率的提高得益于节能技术的进步和替代能源的开发,政府的政策在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对提高美国石油利用效率,减少石油消费的增长速度,减轻经济发展对石油的依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认真研究这些美国政策,对比中国石油消费现状,发现它们仍然适用于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
(1)建立国家综合能源管理部门。与美国石油危机前的情况相似,中国目前还没有单一的、国务院直属的综合性能源管理部门。目前与能源有关的管理职责分散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经济贸易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政府部门,也仍然有一部分职能存在于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中,形成了政府部门只能管理和能源企业分行业独立的矛盾,不能有效形成国家统一的能源政策和规划。
中国应该将目前所有分散于各政府部门的能源管理职能合并统一到一个受国务院直接领导的部门中,形成一个综合性的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全面管理能源工业,统一形成综合性的能源政策和发展规划,激励国内石油产量增长,鼓励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开发,支持节能技术和能源技术进步,用国家能源整体安全来保障石油安全。
(2)建立更为严格的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交通运输部门是中国目前石油消费增长最快的部门,这种增长与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密切相关。预计未来随着中国人民收入的增加,民用汽车将继续增加,交通运输部门的石油消费还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并超越工业部门成为第一大石油消费部门。因此有效减缓交通运输部门的石油消费增长速度是中国能源政策的重要挑战。美国的经验显示,实行严格的汽车燃油标准对减缓石油消费增长速度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在2004年已经颁布了《汽车燃油标准》,按不同汽车重量分两阶段强制实施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第一阶段从2005年6月开始,第二阶段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对照美国2005年实际销售汽车的燃油效率,中国轻型汽车和乘用客车的燃油效率明显低于目前美国市场同类型汽车的实际燃油效率(图6.27)。况且,美国并不是世界上汽车燃油效率最高的国家,欧洲和日本汽车的燃油效率要高于美国的燃油效率,所以中国提高汽车的燃油经济性标准仍有潜力。中国应该制定更为严格的汽车燃油标准,在保证汽车工业发展的同时,有效减缓石油消费的增长。
图6.27 中国 《汽车燃油标准》 与美国2000年汽车燃油效率的比较[114]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注:①1磅=0.453592千克。
(3)取消车用燃料的价格管制,征收燃油附加税。与石油危机前的美国情况类似,中国虽然已经放开了原油价格管制,但成品油的价格仍然受国家控制,远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低的成品油价格不鼓励消费者选购油耗小的汽车和减少汽车的使用,不利于汽车燃油效率的提高和节油技术的发展。美国1978年油价取消管制后,高油价对节油技术进步和汽车燃油效率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把美国与西欧和日本对比就会发现,美国目前的成品油价格并不高,导致了其交通运输部门过多的石油消费。美国的交通运输部门的石油消费占总石油消费的66%,而世界平均西欧国家仅占40%左右。
对比美国和其他主要发达国家汽油价格和税可以看出,美国汽油价格低是因为价格中税费比例太少。美国汽油价格中税的比例只占13%左右(图6.28),西欧国家汽油价格中税的比例都在50%以上。西欧国家通过增加征收燃油税,提高了成品油价格,增加了汽车的运行成本,有效减少了汽车的使用和石油消费。
图6.28 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汽油价格与含税对比(2006年6月)
中国应该尽快取消对成品油价格的控制,使成品油价格上升到国际市场水平。并且,借助目前油价下降的有利时机,开始征收燃油税,提升成品油价格,通过价格机制引导消费者选择节油性高的交通工具和减少私人汽车使用,刺激汽车企业提高汽车燃油效率,达到抑制交通运输部门石油消费增长的目的。
(4)制定综合能源法案,鼓励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在合适的价格下能源是可以互相替代的,开发替代能源是减少石油消费的最直接方法。美国已经在部分州推广使用10%乙醇含量的乙醇混合汽油,在加利福尼亚州的部分地区已经实验使用85%乙醇含量的乙醇汽油(E85)汽车。2004年美国乙醇产量达到了34亿加仑,比2003年增加了25%左右。美国的生物柴油也在迅速发展。100%的生物柴油和20%生物柴油含量的柴油都得到了政府政策的支持,2002年美国生物柴油的消费量已经达到了1500万加仑。
中国应该制定更加优惠的替代燃料政策,鼓励乙醇技术发展、生物柴油原料作物的优选和生物柴油技术的发展,鼓励天然气合成油和煤合成油技术的探索,寻找更多的、更具有价格竞争性和可获得性的替代燃料,有效推动对石油的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