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合法吗
审批手续上看,没有问题。这个项目看起来是合法的,但现在情势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特别是停建三年后,是否需要重新环评?这个确实是有很大争议的。
1、如果决定要建焚烧发电厂,那当地政府这些年就绝对不能在周边搞开发;
2、既然已经搞开发了,就不能拿百姓当小白鼠,百姓生命健康安全更重要!
一、2005年项目开始启动,当地的选址上,四周是一片田地,几乎没有小区;
现在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强行在周边开发居民小区,那这个项目还能再坚持上马吗?业主们到处告,政府回答:“经查,咸阳市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选址工作始于2005年……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咸阳市不得在其400米防护距离内规划批准新的建设项目。先河社区、安谷园小区分别距该厂约857米、1100米左右,其他地方距该厂也较远……省政府已要求咸阳市就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相关情况向当地群众做好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政府准备将此项目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亮点工程。
2006年11月中旬,项目的环境评价单位发布了为期十天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并随后得到陕西省环保厅的批复。陕发改能源〔2007〕115号文件显示,2007年2月,陕西省发改委也对该项目的建设予以核准批复。
项目因资金问题,于2008年4月停工。2011年3月份,项目重新低调开工,此时距工程停工已近三年,而距项目环评公示时间则超过了四年。
三、问题是,就在这几年中,渭河南岸地区面貌大变。是否需要重新环评?
渭河南岸原来是咸阳的城市边缘,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时就是因为那里比较偏远,但在西咸新区的规划中,南岸又处在中心位置,那区块功能定位自然要变化,只能说与这个项目在规划的衔接上出现了问题。
规划衔接不畅带来的最大现实是:在建设中断三年后,这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重新开工时是否需要重新评价环境影响?原来不住人,现在让住人了,那这个环评是不是需要重新再搞,如果不搞,这对百姓负责吗?
合法也罢,非法也罢,关键是心里要有老百姓呀!如果心中无百姓,即使合法又如何?
核心提示:停建3年的咸阳垃圾焚烧电厂正式开工,在停建的3年期间,距其直线距离仅2100米的渭河北岸周边已经新建或正建有若干大型社区,如三号桥北端的华府御园,宇宏.健康花城,先河国际社区等,之前的环评报告已经远远过时,如其继续开工乃至投入使用,将给周边群众带来灾难性后果。 5月中旬,行驶在连接西安与咸阳的交通干道上,记者很难感受到地产调控对这里产生的影响。“四、五年前这两边全部是田地,几乎没有小区,现在可是……”出租车司机深有同感。
不过,对居住于此的人来说,他们将直面一个重启垃圾焚烧项目的难堪。
停建三年
从纺织工业园拐弯再走500米左右,记者看到了标识着“咸阳垃圾焚烧综合治理发电厂”的施工现场。
工地里地基已打好,几座巨大的设备支架也已经基本搭建完成,虽然过了下午6点,正在建设的办公楼框架里还能看到处理零活的工人。施工正在有规律地进行,只是细看工地门口的项目简介牌会发现,上面依然写着“该项目预计于2008年初建成投产”。
据了解,此前三年,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直停工,今年3月重新开工,计划于今年11月开炉运行。得知这些信息的小区业主们立刻陷入恐慌,他们开始上网发帖反对、反复向政府部门投诉建议、通过QQ组建反垃圾焚烧发电群……来抵制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重建。
但到目前为止,他们得到的官方答复是:“经查,咸阳市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选址工作始于2005年……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咸阳市不得在其400米防护距离内规划批准新的建设项目。先河社区、安谷园小区分别距该厂约857米、1100米左右,其他地方距该厂也较远……省政府已要求咸阳市就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相关情况向当地群众做好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
记者查阅相关记录显示,2006年8月,咸阳市人民政府和陕西万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注册成立了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下称万泉公司),拟在秦都区钓台镇(现为街道办)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该项目也成为咸阳市次年的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和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亮点工程。
2006年11月中旬,项目的环境评价单位发布了为期十天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并随后得到陕西省环保厅的批复。陕发改能源〔2007〕115号文件显示,2007年2月,陕西省发改委也对该项目的建设予以核准批复。
按照2006年价格水平测算,该项目总投资4亿元,由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采用BOO(即建设-拥有-经营)模式。2007年9月13日,该项目正式开工,当时曾被视为西部地区第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开工时,投资方万泉公司与施工方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签订了总价6130万元的土建施工承包合同,随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万泉公司资金不到位,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建设工程于2008年4月停工。
今年3月份,项目重新低调开工,此时距工程停工已近三年,而距项目环评公示时间则超过了四年。
环境大变
就在这几年中,垃圾焚烧发电厂所处的咸阳市渭河南岸地区面貌大变。
据陕西省发改委分管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负责人介绍,近几年咸阳发展快、规划变动也很快,原先是向北扩展,渭河南岸因为远离生活区而一直被定位为工业区。但随后在西咸一体化加速推进背景下,咸阳为了紧密对接西安又开始“东扩南移”。
2009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为落实规划中关于加速西咸一体化的相关内容,陕西省于2010年启动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并提出“一河两带四轴五组团”的空间发展模式。
这里的“一河”即指渭河,而咸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北距渭河的直线距离为2100米。在这种规划远景下,渭河南岸一跃成为咸阳变化最大的地方。
“渭河南岸原来是咸阳的城市边缘,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时就是因为那里比较偏远,但在西咸新区的规划中,南岸又处在中心位置,那区块功能定位自然要变化,只能说与这个项目在规划的衔接上出现了问题。”该负责人坦言。
是否重新环评
规划衔接不畅带来的最大现实是:在建设中断三年后,这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重新开工时是否需要重新评价环境影响?
“三年里,外部规划和环境政策都有很大变化,因此重新进行环评的需要是有合理性的,一旦建错了地方,往往花很多的钱也治理不了,最终还得付出更大的代价来进行搬迁。”环境法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分析道。
但现有的 法律政策却让决定……
陕西省是煤炭资源大省,近几年煤炭生产规模骤增,煤层气涌出量增大,瓦斯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同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需要开发新的能源,为此,如何加快煤层气开发,已成为当前煤炭生产中一件突出而紧迫的大事。
1 陕西省煤层气开发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煤层气是一种以甲烷为主的多组分气体混合物,地面抽采的煤层气甲烷含量大于90%,热值约33.5kJ/m3,与天然气相当,是一种热值很高的能源。一立方米煤层气按终端利用率计算,相当于1.8~2.0kg标准煤。陕西省煤层气蕴藏量位居全国第三位,资源十分丰富,其中埋深1500m以浅的煤层气资源量1.0886亿m3,相当于16亿~19亿t标准煤,潜在经济价值8708亿元。2000m以浅的资源量13355亿m3,潜在经济价值10684亿元。按抽采率60%计算,每立方售价0.8元,其实际经济价值将达5225亿元。
煤层气和天然气一样,是世界公认的洁净能源。在世界能源消费构成中,天然气占22%,我国仅占2.8%,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测算,从现在到2010年,我国国民经济年增长速度若以7%~10%计算,天然气供需缺口将达588亿~900亿m3。煤层气作为潜在的后续新能源,加快开发利用,对改善我国能源结构,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将起到重大作用。
煤层气是与天然气一样的气体能源,但煤层气若不很好开发利用,它对大气层又有巨大的破坏作用。煤层气甲烷含量大于90%,甲烷的温室效应约为二氧化碳的20~24倍,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力是二氧化碳的7倍。煤层气俗称瓦斯,无色、无味,易爆、易燃。井下空气中甲烷浓度达到5.5%~16%就会遇火爆炸,历来是矿难频发的罪魁祸首。1974~2009年的35年间,陕西省煤炭行业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37起,死亡1026人,其中就有30起是瓦斯爆炸事故,死亡达941人,占总死亡人数的93%。
开发煤层气可以化害为宝,既可以大幅度降低煤层瓦斯含量而减少瓦斯事故,使煤矿生产安全得到根本改善,又能得到大量可利用的洁净能源,从而降低煤炭生产成本,还可以有效保护大气层环境,可以说是一举三得的大好事。
2 陕西省开发煤层气的条件已经具备
开发利用煤层气是人们对自然界和自然规律认识的升华。过去,由于受技术、资金等条件的制约,未能大量开发。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发技术已经突破,世界许多国家已对煤层气进行开发利用。我国确定的开发目标是:到2010年,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2000亿m3,建成5至8个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煤层气年产量将达到32.5亿m3;到2015年,煤层气年产量力争达到100亿m3,2020年要达到200亿m3。并正式拨出了开发基金。全国主要产煤省已纷纷行动起来。河南省已投入12亿元资金专项治理瓦斯,开发煤层气。贵州水城矿业集团开发利用瓦斯发电,使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徽淮南煤矿10年前瓦斯事故频发,将瓦斯抽放出来变成洁净能源后,企业成了安全生产典型。山西阳泉等地开发的煤层气,已成为当地居民的主燃料之一。今年山西省又投资20.65亿元人民币,实施煤层气综合开发项目,国家发改委已正式批准,成为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煤层气开发利用项目。
陕西省的煤层气具有稳定性好、渗透性强、吸附性高、埋深较浅等特性。开发煤层气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1)开发技术可行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通过参与国家“六五”至“十五”煤层气攻关项目及国家973煤层气项目、原煤炭部瓦斯治理项目和煤层气参数井项目等,陕西省在煤层气研究、资源评价和勘探试验等方面已基本掌握了煤层气的形成、赋存特点、分布规律、资源评价和储层测试技术,初步建立了煤层气资源数据库,试验了开采技术。特别在煤层气的选区评价、高渗透率区的预测,以及钻探、完井、增产强化措施和气井管理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经验,为开发煤层气打下了技术基础。
(2)积累有探采经验
截至2004年底,陕西省煤田地质局、中联煤层气公司、石油天然气公司、华北石油管理局第三普查大队等单位在渭北、陕北矿区共打了14口地面勘探井,进行地面抽采。韩城矿区的试1井已经抽排4年,单井平均日产稳定在800~1000m3,甲烷浓度90%以上。另外,截至2004年陕西省已有17套井下抽放系统,2004年总抽放煤层气4606.05万m3。焦坪矿区下石节煤矿建立了4000kW煤层气发电站一座。
(3)技术队伍较强
有我国较早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研究的专门机构——煤科院西安研究院、西安科技大学、华北石油管理局第三普查大队、陕西省煤田地质局等,有一批专门从事煤层气研究、并在国外考察学习煤层气勘探开发的专家,有专门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的专业队伍。
(4)可采资源丰富
特别是韩城、焦坪、吴堡等矿区的煤层气含量较高,勘探开发条件比较优越。韩城矿区,面积1120km2,煤层气资源量1289.10亿m3,相当于一个大型天然气田。焦坪矿区,面积180.8km2,煤层气资源量可达137.94亿m3。吴堡矿区,面积93km2,煤层气总资源量为172.62亿~226.64亿m3。
(5)有可供利用的外部条件
当前有两个外部有利条件可以利用。一是《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中确定的一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合作机制,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购买发展中国家“可核证的排放消减量”,以履行规定的减排义务。山西晋城煤矿已同世界银行排放交易基金达成了总体协议,出售该项目提供的450万t二氧化碳温室气体10年减排额,仅此一项就回收资金1900万美元。这个条件陕西省完全可以利用。二是可以利用现有的省内天然气管网。这既可节省管网建设投资,又能及时向省内外开拓市场。
3 对陕西省煤层气开发的建议规划
建议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先按十年进行规划,大体分为两期:2006~2010年为近期;2011~2015年为中期。
第一期为探采示范阶段。主要选择有利区块作为试验探采区,通过探采,摸清资源,为以后的大规模开发积累经验。这一期重点抓好两个试验区。第一个是,韩城矿区南部地面抽采试验区。该区煤层气丰度高,可以在已打3口探试井的基础上,扩大探采范围,布置一个探采试验区,打井30口,单井产气平均按1500m3/d计算,日产气总量为45000m3,年产气1640万m3,可供9万户居民生活用气,或供6000kW的燃气轮机发电,年发电量4800万kW·h,估算总投资1.15亿元。第二个是,井下抽采试验区。在总结下石节煤矿井下抽采瓦斯发电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到陈家山煤矿。按年产煤200万t计算,吨煤含煤层气5m3,抽采率60%,每年可抽采煤层气600万m3,建燃气发电2000kW电厂一座,年发电量1600万kW·h,需投资2500万元。另外,对现已开采的30个高瓦斯矿井均可采用井下抽采、采前预抽、高位裂隙抽等方式进行煤层气抽采,用于发电或民用。与此同时,要加大煤层气勘探力度。尽早在全省主要矿区拿出一批煤层气探明储量,为以后大开发打好基础。需打勘探井50口,约投资1.2亿元。可以采取探采结合的办法,以节省投资。
“十一五”期间,全省年采煤层气约8740万m3,共需打井100口,约投资4.9亿元,平均每年需投入1亿资金。
第二期为大开发阶段。在“十一五”取得经验基础上,“十二五”扩大开采区域和开采量,使年产煤层气达到3亿~5亿m3,需打井410~685口,约投资12亿~25亿元,平均每年需投入2.4亿~5亿资金。第二期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矿区的开发:
1)韩城矿区。1000m以浅的煤层气资源量为882.49亿m3,按30%探明储量为264.75亿m3,抽采率为60%,可产气158.8亿m3;打井365口,需投资8.2亿元,建成年产气2亿m3的能力。除就近民用外,可将1.5亿m3煤层气并入关中天然气管网。
2)焦坪矿区(玉华、陈家山、下石节、崔家沟)。在“十一五”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规模,使其年总产气达到1亿m3。除供发电外,可将部分气(5000~6000万m3)并入靖边—西安天然气输气管线,以补充关中天然气不足。按单井产气1000m3/d计算,需打井275口,建输气管线50km,需投资6.5亿元。
3)吴堡矿区。在地面抽采试验的基础上,扩大抽采规模,再打150口井,使年产煤层气达1亿m3,需投资5亿元。
4)府谷矿区。该区测定煤层气吸附参数为10.49~12.38m3/t,可采煤层气按5m3/t计算,单井日产气1500m3,年产气1亿m3,需打地面抽采井184口,投资5.5亿元。煤层气主要用于氮肥厂原料、发电和城镇居民及商业。
按照以上规划,十年内投入30亿元资金,可开发煤层气30亿m3。按三分之一民用,三分之一发电,三分之一用于化工计算,投入产出比为1∶1.5,总产值可达45亿元,创造利税16.8亿元,利税率为37%。另外,10年累计减排二氧化碳9600万t,按照山西晋城煤矿同世界排放基金达成的协议计算,还可收回4.03亿美元的资金,约32亿人民币,仅此一项即可收回全部投资。
4 加快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对煤层气开发的统一领导。组建由主管省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陕西省煤层气开发领导小组,对省内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实施统一领导。不另增设办事机构,仅给省发改委增加相应职能,作为其办事机构。
2)组建国有控股的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公司。建议由省煤业集团公司牵头,省天然气公司入股,并吸收社会法人参股,抓紧组建国有控股的陕西省煤层气开发股份公司。其主要职能是:受政府委托,研究编制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规划,并列入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力量勘探陕西省煤层气资源;制定省内外企业来陕开发煤层气的准入条件、资质审定以及招投标事项;组织实施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的项目;负责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气田登记等基础工作。省煤层气开发股份公司组建后,要通过财政支持方式,由其负责组建省煤层气开发工程中心和省煤层气技术重点实验室,作为全省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技术支持平台。
3)积极争取国家煤层气专项治理资金的支持。尽快争取把陕西省列为国家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提前做好规模开发煤层气与天然气输送管道统一共用的前期各项工作,以及其他有关基础设施建设。
4)抓紧制定《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条例》,并由省人大颁布实施。依法实施“先抽后采”方针。陕西省所有新建的高瓦斯煤矿,从2006年起一律实行“先抽气、后采煤”的基本建设程序;正在生产的煤层气富集矿井,既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也要严格执行“先抽后采”方针。加快绿色安全煤矿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在国家确定的煤矿区内,实行采煤权与抽气权相统一,以调动煤炭生产企业开发利用煤层气的积极性,确保采煤、抽气、利用一体化发展。必须强化安全监测监控。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加快煤层气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针对煤层气开发初期投资大、回收期长的特点,明确地方政府对国内外企业来陕开发煤层气的环境支持和有关政策。(编者注:《陕西省煤炭条例》已列入陕西省人大2009年重点立法计划,预计2009年底可颁布实施)。
5)尽快制定煤层气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煤炭局等部门,抓紧制定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优惠政策措施。建议对煤层气开发企业免征煤层气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免征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增值税按5%缴纳;从企业盈利之日起,所得税可实行“免二减三”等等。利用煤层气发电的上网价应享受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优惠政策。通过地方财政贴息、银行贷款、优先担保、上市融资优先等政策扶持煤层气产业的发展。
6)建立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基金。依据陕西省今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陕政发[2005]10号文)精神,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涌水量大的矿井,从省上规定提取的吨煤20元安全费和其他煤矿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费中,建议将省财政集中的安全基金由吨煤1元提高到1.5元,吨煤增加的0.5元作为陕西省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基金。并改由省煤炭局统一管理、省财政厅监督,专款专用,有偿使用,滚动发展。主要用于煤层气开发、瓦斯治理的技术研究、勘探开发、管理建设以及煤矿专业人员培养、煤矿重大安全课题研究等专项支出。
1、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乐叶专注于太阳能单晶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年,隆基乐叶单晶组件出货量4.7GW,全球单晶组件出货第一,国内单晶组件出货第一,户用单晶组件出货第一。
隆基乐叶致力于成为全球最具价值的太阳能科技公司,在单晶全产业链持续进行高额的研发投入。近五年累计研发投入超过23.8亿元,每年的研发费用占比均超过5%,同时拥有接近500人的研发团队。
2、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省国资委批准,由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2009年12月正式成立,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
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系统集成、产业链核心产品研发与生产、光伏检测运营服务三大业务。现拥有四家全资子公司(陕西光伏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陕西定边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延安新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翱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西安烽火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下属的新能源产业板块,自2010年成立以来,经过八年的建设发展,企业品牌悄然走向全国,并成功跻身国际市场,成为陕西省重要的太阳能光伏企业。
公司产品涵盖高品质太阳能级单晶硅片、多晶硅片,小型离网发电系统,便携式移动电源,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等。依托股东单位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军工实力,开发研制了军用小型野外光伏发电系统。主导产品单、多晶硅片年产量超过7000万片,产能超过300MW。
扩展资料:
无论从世界还是从中国来看,常规能源都是很有限的。中国的一次能源储量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大约只有世界总储量的10%。太阳能是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充分的清洁性、绝对的安全性、相对的广泛性、确实的长寿命和免维护性、资源的充足性及潜在的经济性等优点,在长期的能源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
与常用的火力发电系统相比,光伏发电的优点主要体现于:①无枯竭危险;②安全可靠,无噪声,无污染排放外,绝对干净(无公害);③不受资源分布地域的限制,可利用建筑屋面的优势;例如,无电地区,以及地形复杂地区;④无需消耗燃料和架设输电线路即可就地发电供电;⑤能源质量高。
太阳能电池板的生产却具有高污染、高能耗的特点,在现有的条件下,生产国内自己使用的电池板还说的过去,不过大量出口等于污染中国,造福世界了。①照射的能量分布密度小,即要占用巨大面积;②获得的能源同四季、昼夜及阴晴等气象条件有关。③目前相对于火力发电,发电机会成本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光伏发电
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首要任务。例如,江西明确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广东表示,大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四川将严格落实国家“双碳”政策,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近零碳排放试点建设。
推动能源革命、产业优化升级势在必行。广东明确,2022年加快完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能源高效利用,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上海计划淘汰落后产能500项,推动5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新增50家绿色制造企业。广西深入实施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加快防城港、贵港、梧州、百色、玉林等5个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梧州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创建3个以上绿色园区、20家以上绿色工厂。
“对于不同省份来说,在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可发挥的优势是截然不同的。我们要在坚持全国统筹的大背景下,把握市场跟政府的双轮驱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称。
多地开列新能源发展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能源是主战场。在推动煤电等传统能源节能降碳改造的同时,2022年多地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纷纷提出打造风光氢储产业群、发展壮大新能源 汽车 产业、促进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壮大等一系列举措。
河南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50万千瓦以上。规划建设郑汴洛濮氢能走廊,加快氢能全产业链研发和一体化布局。“十四五”末乘用车产量达到300万辆,新能源 汽车 占比30%以上,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
上海明确,2022年要加快闵行燃机、海上风电等项目建设,新增光伏装机30万千瓦。新投放3000辆新能源公交车,全面完成内河泊位岸电标准化改造。浙江启动700万千瓦清洁火电、10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开工建设,新增风光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
陕西将大力发展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陕北至湖北、神府、渭南3大新能源基地项目建设,推进抽水蓄能电站、氢能示范项目实施。
四川聚焦清洁能源产业,加快水风光气氢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三江”水电基地、凉山州风能发电基地、“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发展氢能源。大力发展成德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促进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壮大,推动新能源 汽车 产业提档升级。
与之相匹配,电网、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列入了多地的政府工作报告。四川明确加快推进甘孜-天府南-成都东、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广东提出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加快粤西第二输电通道等电网项目建设,推进藏东南至大湾区特高压直流等工程前期工作。
江西2022年将实施新能源 汽车 下乡等行动,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上海推动电动 汽车 充换电设施建设,新增1万个公共充电桩。
相关产业链高增长可期
从中央到地方释放的规划信号来看,2022年新能源发展将进一步提速,相关产业链高增长可期。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3.8亿千瓦,同比增长7.9%。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3亿千瓦,同比增长16.6%;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1亿千瓦,同比增长20.9%。
1月27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称,在新能源快速发展带动下,预计2022年基建新增装机规模将创历年新高,全年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8亿千瓦左右。预计2022年底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6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13亿千瓦左右,将有望首次达到总装机规模的一半。
方正证券分析指出,新能源发电开启黄金发展期,2022年,分布式光伏将有大发展。硅片薄片化、双玻组件以及电池新技术方案将提速,上游硅料产能持续释放,产业链盈利能力更加均衡。风机成本将明显下降,风电大基地和海上风电将成为主旋律。同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提速,储能和新能源 汽车 将成为重要组成部分,特高压和配电网也将成为长期热点。
兴业证券分析师余小丽判断,2022年中国新能源 汽车 产业迎来关键年,年度销量有望突破600万辆。
根据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的电网建设规划,预计“十四五”期间累计投资额将接近3万亿元,高于“十三五”期间的2.8万亿元,特高压有望成为重要结构性增量。
孙传旺认为,氢能产业正处在突破式技术进步向商业应用扩散的交叠阶段,该阶段既在 科技 创新的渐进过程中具有激进式爆发的机遇,又在产业场景推广的广度与深度上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打开电器,电能大多来自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而非传统的火电走出家门, 马路上再难见到石化汽油车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更多是新能源 、清洁燃料 汽车 等……
自从2020年中国“双碳”目标后,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 财经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均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全 社会 热议的话题。
为实现2030年之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各地陆续推出详细的进程规划,而像石化、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将面临新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近期,全国17省市(自治区)已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均涉及新能源利好消息。规划文件均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转型方面进行了着重强调,其中,广东、江苏、河北等部分省市出台的文件中制定的目标水平整体较高。
河北省:
建设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及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上海市: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优先将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在公共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 汽车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
贵州省:
2021年,贵州省将抓好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利用现有水电站送出通道,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
西藏:
十四五期间,西藏将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底,装机容量将突破1000万千瓦水电建成和在建装机容量突破1500万千瓦。
甘肃省:
甘肃酒泉将加快建设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氢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电网升级、调峰电源、储能装置等八类工程,致力于建成千亿级规模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陕西省:
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有序开发建设水电和生物质能,扩大地热能综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山西省:
全力培育生物基新材料、光伏、智能网联新能源 汽车 等潜力型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制造基地。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青海省:
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打造海南、海西清洁能源基地,推进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保护性开发,开展水风光储等多能互补示范。
江苏省:
江苏将继续发展光伏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产业。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将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江苏省在“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光伏装机9.16GW。
浙江省: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到2025年为止,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00万千瓦和630万千瓦的目标,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
四川省:
四川的“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即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在“十四五”期间的总装机容量预计达到2000万千瓦。
基于在资源和政策方面的优势,成都将氢能产业的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为了完善氢能产业的基础设施,成都将在2022年之前建设加氢站15座以上1条氢能源新型轨道1个氢燃料发动机研究中心等。
山东省:
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2021年山东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409万千瓦以上。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农渔业”开发模式。近日,山东利津县刁口乡4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并网。项目采用“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模式,提升了单位面积土地的经济价值。
云南省: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加快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以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大型水电站基地以及送出线路为依托,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
广东省:
十四五期间,要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发展风电、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率先达峰。
江西省:
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发展,到2025年力争装机达到19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装机分别达到700、1100、100万千瓦以上。
内蒙古:
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壮大绿色经济,推进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辽宁省:
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建议”指出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洁净能源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