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河南洛阳的 :嵩县丰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可靠吗?怎么09年的秸秆焚烧项目到现在还没有开工?难道
原告李新,男,1973年8月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仝国锋,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嵩县丰基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涧西区延安路富地国际13楼B1301号。
法定代表人刘我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邸桂芬,河南威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我成,男,1963年4月20日出生。
原告李新诉被告嵩县丰基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基公司)、被告刘我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李新于2009年2月23日诉至本院,次日本院做出受理决定。2009年4月9日向原告李新送达了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向被告丰基公司送达了民事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09年4月1日向被告刘我成公告送达了民事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6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新及其委托代理人仝国锋,被告丰基公司委托代理人邸桂芬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我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故本案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新诉称,丰基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4日,刘我成为股东、董事长,控股90%,公司成立后,陆续向李新借款,截止2008年11月30日,共借款262514元,李新曾多次向公司讨要,但对方均以无钱为由推托,事后发现刘我成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将公司资金抽逃,造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为此诉至法院,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丰基公司清偿原告债务262514元;2、判令被告刘我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被告丰基公司辩称,实际债务只有4万多元,其他债务不存在。
被告刘我成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丰基公司于2007年6月4日注册成立,股东为刘我成、吴喜明,其中刘我成出资270万元,吴喜明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刘我成分别于2007年6月22日、6月25日、7月5日从公司转出215万,庭审中丰基公司未能说明该款项的用途。在丰基公司经营期间,陆续向李新等个人及公司借款,该公司会计张宏喜制作的应付款明细表显示,截止2008年11月30日丰基公司共计欠李新款项为262514元,与公司财务账表所记载的数额相符,该明细表还载明了欠其它单位及个人的款项。
本院认为,对于欠款事实,原告李新向法庭出示了丰基公司会计制作的应付款明细表,该明细表加盖有丰基公司财务印章,且与丰基公司财务账表记载一致,对此证据应予采信,原告李新要求丰基公司偿还欠款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对于其股东刘我成抽逃资金,原告李新出具了刘我成将公司款项转往其它单位的银行凭证,而被告丰基公司却不能说明其合理用途,应负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由被告刘我成在其出资范围内对上述欠款承担清偿责任。被告刘我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嵩县丰基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李新借款262514元整。
二、被告刘我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款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给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即若逾期履行则加倍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237元、保全费1833元,由被告嵩县丰基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被告刘我成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张 朕
人民陪审员:杨明顺
人民陪审员:肖 涛
二00九年七月十六日
代书 记 员: 陈欢欢
3月30日,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介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低风速风电技术位居世界前列、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了超70%的组件……近年来,中国可再生能源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中国一直以来是亚洲最大的石油进口国,石油作为不可再生能源,能够提炼出汽油、柴油等燃料,这也是目前主流汽车燃料。石油燃烧后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碳逸散到空气中,会让地球产生温室效应。温室效应就是这些二氧化碳仿佛一个温室的玻璃一样,将地球包裹起来,在接收来自太阳光的温度之后,本来应该散发到太空的温度,却被二氧化碳这层“墙壁”挡住了,导致生存环境逐渐变热。温室效应从提出以来,很难得到民众的认可,但是随着近年来全球变暖成为现实,很多国家已经在逐步降低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中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是因为在过去的二十年里,火力发电逐渐降低,取而代之的是核电、风电、水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比例的增加。虽然从目前的使用情况来看,中国的煤电每年的使用量与往年相仿,但是比例确实在逐年降低。其中发展最快的就是核电,中国核电从无到有,现在已经有18座核电站投入使用,每年产生了1.2亿千瓦时电量。
相比于不可再生能源开采完就没有的储量,可再生能源可谓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再生能源的投入使用,能够降低温室气体的产生,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也将促进更多新生代科技的产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干净与健康。
1、新能源充电桩库区乡梁园村文化广场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快速通道(森地电动汽车门口)
3、嵩县二桥铁塔能源充电桩陆浑大道与大禹路交叉口
4、永盛新能源车城快速充电桩洛阳市嵩县
5、铁塔能源嵩县黄庄乡充电桩黄庄乡南车线与上纸路交叉口加油站。
总体来讲,“十三五”时期要积极稳妥地发展水电,全面协调推进风电的开发,推动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生物质能,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同时推进海洋能发电示范应用。另外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在供热、燃料、供气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供热系统中太阳能热水器80000万平方米,地热能利用160000万平方米燃料产业中生物燃料乙醇年产400万吨,生物柴油年产200万吨供气达到年产80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