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部分税目实行从价计征,改革的原因及影响有哪些
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为解决我国资源税存在的从量计征、征税范围窄,税率偏低,难以适应保护自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等问题,自2010年7月1日起,中央决定率先在新疆进行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试点改革;同年12月1日,又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扩大到西部地区的12个省、区、市;2011年1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实施,标志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全面推开。
但是,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面临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两点:一是资源税由从量计征转为从价计征,是否导致直接增加资源开采企业的税负水平从而抬高资源性产品价格?二是资源税改革后,增加的资源税负会不会通过资源价格向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传导,最终推高社会物价总水平?因此,进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价格影响研究,是我国资源税改革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它直接影响资源税改革的可行性,以及改革的时机、改革的策略选择等具体的政策取舍,并最终关系到改革的成败。
国内部分学者对资源税改革可能产生的宏观经济影响进行了研究。徐晓亮(2011、2012)对资源税税率设置的合理范围进行了定量分析,通过能源CGE模型分析得出,资源税税率提高会导致GDP、总产出、总消费和总出口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总储蓄、总投资和总进口等有较大幅度提高。郭菊娥等(2011)构建了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能源CGE模型,测算出煤炭资源税不同的从价计征税率的经济影响,认为煤炭资源税从价征收虽然会导致GDP减少,但能大幅削减煤炭消费量,并对CPI影响较小。林伯强等(2012)采用动态CGE模型分析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模拟结果显示,在5%、7%、12%三种税率情形下,对GDP、就业、出口的冲击均在可承受范围内。
通过文献综述我们发现,现有研究存在明显缺陷,即只是静态地考察资源税改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而没有探讨通过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平抑资源税提高带来的成本推动型价格上涨的可能性。在研究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价格影响时,将考虑伴随技术进步和体制改革引起的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变化特点,从而动态地分析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价格影响。文章结构安排如下:首先,进行资源开采行业税负转嫁能力的理论分析,并引入行业成本传导能力模型,对资源开采行业的税负成本转嫁能力进行定量测算;其次,基于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变化特点分析下游企业对上游资源开采业转嫁资源税税负的消化能力。
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法律分析:我国启动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行的同时,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等。
法律依据:《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70号)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
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导致应税煤炭产品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计税价格。
第五条 洗选煤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根据煤炭资源区域分布、煤质煤种等情况确定,体现有利于提高煤炭洗选率,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洗选煤折算率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在煤炭市场行情、洗选成本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可进行调整。
需要交煤炭资源税和煤炭增值税。
我国于1984年开征资源税,设立资源税的初衷是为了调节资源开采中的级差收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最初,主要对开采天然气、石油、煤炭的企业开征,按照销售利润率超过12%的利润部分征税。
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将煤炭增值税税率由目前的17%调减为13%。数据显示,2015年年前2个月,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966.6亿元,同比下降8.3%。面对行业困境,今年管理部门将进一步控制煤炭总量,力争今年煤炭产量同比减少5%,上市煤企也在加速业务转型。
1994年,我国对原有资源税进行了改革,形成现有资源税,征税范围扩至7个税目: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原矿、有色金属原矿、盐,全部实行从量计征。其中,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原煤的加工产品。
剩余税目为从量定额征收,目前炼焦煤需缴纳资源税8元/吨,动力煤的税额标准根据省份的不同略有差异,一般在2~4元/吨,这大约相当于坑口煤价的1%。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对销售价格的变动缺乏直接影响。
扩展资料:
目前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正是基于当前煤炭价格变化较大,煤炭价格已经处于相对低位,这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提 供了基础。现行的从量计征标准已不适应煤炭市场的发展,正因为从量计征费用偏低,造成了部分地区煤炭资源浪费严重的现象,所以煤炭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
资源税从价计征是未来发展趋势,也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必由之路。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所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优势非常明显。
首先,能真实地反映煤炭价格的波动程度。从量计征最大的局限在于不能真实地反映煤炭的价格变动状况,实施从价计征后,资源税征收的多少直接跟现行的煤炭价格相关联,与煤炭市场价格呈现正相关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煤炭资源税的“前世今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煤炭增值税税率或下调至13% 上市煤企业绩惨淡谋转型
随着近两年煤炭价格持续下滑,很多煤炭企业举步维艰、经营困难,甚至出现亏损。2014年12月,我国启动了煤炭资源税改革,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涉煤收费基金清理工作启动: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针对煤炭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等。这对身陷困境的煤炭企业是一场及时雨。
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行以来,2015年全国征收煤炭资源税333亿元,同比增加185亿元,增长125%,减少涉煤收费基金366亿元,总体减负181亿元。但煤炭行业发艰难局面不改。诸多因素依旧困扰整个煤炭行业。
煤炭市场供需失衡、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约束成为制约煤炭行业发展的三大矛盾。
一是市场供需严重失衡,煤炭需求放缓的同时,近十年煤炭采选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巨大,在建产能仍然较大。此外,进口持续保持高位,进口煤的价格还具有很大的竞争力。
二是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突出,生产集中度低,人均效率低,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煤炭的安全开发、洁净生产、深度加工仍面临诸多问题。
三是体制机制的约束。企业管理粗放,负担较重,社会职能分离难,衰老报废煤矿退出机制不完善等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依然存在。
受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变化、生态环境约束等影响,2012年以来我国煤炭需求不断放缓,2014年煤炭需求同比减少2.9%,预计2015年煤炭需求下降4%。
到2015年底,全社会的存煤已经持续48个月超过3亿吨,煤炭企业库存超过1亿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了14.6%,企业利润同比下降了61.2%,降幅比2014年同期扩大了16.8个百分点。
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煤炭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36.85亿吨,同比减少1.34亿吨。此外,在进出口方面,2015年我国进口煤炭2.04亿吨,同比下降29.9%出口533万吨,同比下降7.1%净进口1.99亿吨,同比下降30%。
含义区别:
1、保有储量。保有储量是地质采矿学名词,指探明储量减去动用储量所剩余的储量,即探明的矿产储量,到统计上报之日为止,扣除出矿量和损失矿量,矿床还拥有的实际储量。
它是矿产储量平衡表中重要的一项储量,可作为矿山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编制采掘设计的依据,亦可作为上级机关编制建设规划、总体设计的依据。
2、可采储量。可从矿藏(或油气藏)中能采出的那一部分矿石量(或油气量)。
即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能从储油层中采出的油量。它首先取决于地质储量。储量是指在地层原始条件下的油气量,而可采储量是指在现代工艺技术条件下,能从地下储层中采出的那一部分油气量。
3、经济可采储量,经济可采储量是指在现有井网、工艺技术条件下,能从中获得的最大经济量。
范围区别:
范围上是由大到小的,即保有储量大于可采储量大于经济可采储量。
扩展资料:
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应税煤炭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缴纳资源税。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即:自采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原煤是指开采出的毛煤经过简单选矸(矸石直径50mm以上)后的煤炭,以及经过筛选分类后的筛选煤等。
洗选煤是指经过筛选、破碎、水洗、风洗等物理化学工艺,去灰去矸后的煤炭产品,包括精煤、中煤、煤泥等,不包括煤矸石。
煤炭资源税应纳税额按照原煤或者洗选煤计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原煤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原煤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从坑口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洗选煤计税销售额按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计算。洗选煤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洗选煤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70号)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
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导致应税煤炭产品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计税价格。
洗选煤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根据煤炭资源区域分布、煤质煤种等情况确定,体现有利于提高煤炭洗选率,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洗选煤折算率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在煤炭市场行情、洗选成本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可进行调整。
纳税计算
纳税人申报的原煤或洗选煤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应税煤炭行为而无销售价格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下列顺序确定计税价格: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4、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5、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按同类应税煤炭的平均成本利润率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有储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采储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可采储量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
从价定率计算资源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应税产品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折算率可通过洗选煤销售额扣除洗选环节成本、利润计算,也可通过洗选煤市场价格与其所用同类原煤市场价格的差额及综合回收率计算。折算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同时销售应税原煤和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原煤和洗选煤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原煤和洗选煤销售额的,一并视同销售原煤计算缴纳资源税。
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
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原矿课税数量=精矿数量÷选矿比(%)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凡同时开采多种资源产品的要分别核算,不能准确划分不同资源产品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二条:
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适用税率为5.5%。
第四条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