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光伏发电是骗局吗?
屋顶光伏发电是坑。
屋顶光伏发电用简单的话来说,就是占用了你的地方,还用了你的人力看管设备,还让你承担设备20年的保险,最后的租金还得看对方的脸色,不出事还好,出事就等着赔钱吧。
而且看似靠着光伏能养老,实际上就是个坑,坑农民贷款安装设备,厂家从中赚取设备的安装费用。
一家农民贷款安装了光伏发电,不仅造福了光伏生产企业,也造福了光伏的代理公司,还造福了当地的银行,最终只有农民被光伏贷款勒住了脖子,所以最终还是坑了农民。
光伏发电的原理:
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由太阳能电池阵列、蓄电池、逆变器组件、控制器和负载(直流负载和交流负载)组成。因为太阳能电池产生的电能为直流,但是由于光照强度实时变化,太阳能电池输出的电压也不稳定,这时也需要蓄电池来起到一个滤波的作用,将太阳能电池产生的电压稳定在蓄电池的电压值上。
在另外一种意义上,用蓄电池也有储能的作用,可以将过剩的电能储存起来供在光照强度较低的时候使用。如果是直流负载就可以直接接在蓄电池上工作,如果是交流负载,那么需要经过逆变器的DC-AC 变换,将直流电变成交流电,供给交流负载。
土地招拍挂制度是指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管理制度。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四种: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土地。统称为招拍挂制度。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作为经营城市土地、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其理论上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土地批租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经营城市土地水平,改善投资环境的根本性措施,比协议出让有着明显优势,让土地以更公平、合理的价格出让,减少人为干扰因素,遏制腐败产生。
中文名
土地招拍挂制度
定义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四种
方式
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
目的
出让土地
执行单位
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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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挂”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让可否差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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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地与招拍挂的区别
刘雄律师
优点缺陷完善制度解读招拍挂范围工作程序相关制度TA说
优点
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土地招标挂牌制度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终结靠关系、“暗箱操作”的协议供地方式,进入了一个土地供应公开交易的新时代。正因此,有人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颁布、实施为中国的“土地革命”。
该制度的优点是:
一、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防止和避免了腐败行为的产生。土地使用不公开,难免搀杂着“幕后交易”一些掌管土地使用权的部门为了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往往会借机敛财,肥了个人,害了国家,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二、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土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减少了诸多的中间环节,使倒买倒卖土地的空间大为减小。
三、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有利于房地产分离,提高土地开发效率。“招拍挂”的土地供应方式,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整体规划。由于实施了土地的储备制度,政府将逐步把生地转化为熟地后再进行“招拍挂”,动拆迁问题已妥善得到解决,土地的开发工作也已经基本完成,周边的市政建设将逐步完善,水、电、煤等市政都有计划地分配到位,开发商只要按规划要求作好设计图纸并得到许可后就可顺利开工了,可以专心提高建筑品质和服务,大大缩短了房地产开发周期,有效地控制了开发成本。因此房地产开发土地利用的高效率也成为必然。
四、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是有利于土地市场公平竞争。土地既然可以公开拍卖,所有房地产商都可以通过竞买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分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一律通过竞拍的方式,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一步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
五、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开发商综合实力提高。公开“招拍挂”意味着房地产开发商机会均等,只要有足够的资金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就能在竞争中取胜。中小开发商必需适应新的规划,将投标要求研究透彻,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这样才有希望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提升开发能力。综合实力较强的开发商会获得获取较大的机会而得到逐步发展,没有实力的开发商在一次次竞争中落败,将逐渐淡出市场,这会导致房地产市场的重新洗牌。
六、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能够更加合理的体现土地使用价值。政府必须对土地进行正确的评估,采用合理的招标办法,公正的评出中标单位,开发出符合市场要求的优秀建筑,更好的体现土地使用价值。
招拍挂制度的以上优点,是假设该制度本身高度完善并有严格、合理的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并有良好的政治、法律环境和人文基础。反之,在政府职能、社会道德、法律制度和监督制度等、社会政治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不配套的情况下,孤军推进市场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传统体制或制度的效率问题,而且会带来新的更为严重的社会正义问题。
缺陷
当全国各地一次次阳光下的黑幕交易被曝光后,人们更增加了对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实现其制度预期的担忧。于是各界对在现行中国土地市场的政府垄断市场机制、社会诚信道德水准、法制环境和监督体制等基础性制度和完全市场经济制度不配套的条件下,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能够体现程序和结果公正的理论开始深入思考,并发表连篇累牍的驳论文章。
2003年8月26日,《中国经营报》以《上海地产商触碰土地交易制度敏感神经》指出:多位房地产巨头认为土地公开招标拍卖导致地价因“公开竞争”而高升,从而把房地产价格逼上了悬崖边缘,如果说房价高,其实是地价高;如果说房价存在泡沫,其实地价也存在泡沫,上海地产界准备联合上书有关部门,就现行土地招标拍卖制度提出意见。《中国建设报》则在《交锋土地新政策》指出北京的国企地产公司、部分上市公司也和上海一样,对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制度,持反对态度。2002年11月25日,《中国经济时报》以《土地拍卖:泡沫溢出亟待立法》,指出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可能引发经济泡沫,需要规范。2004年11月25日,《中国经济时报》以《协议批租十大渠道开发商自述土地交易内幕》,指出当前炒卖土地、牟取暴利的现象非常普遍。按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具有相应的资质就可以申请地皮,但实际操作却是另外一回事。2004年6月7日和11月8日,《经济参考报》则以《“中国第一拍”陈少湘谈土地拍卖槌起槌落“戏”份多》和《拍卖业“潜规则”游戏损他利己》,以及2004年5月29日,人民网以《由“一槌拍飞两亿”谈土地拍卖中的“程序正义”》,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揭示拍卖业“导演”拍卖中的种种黑幕和手法以及原因。
房地产业作为特殊的行业,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都会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客观上,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尤其是一个新政策,在与市场的磨合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不足。作为正在摸索的中国来说,自然可以理解。
一、评价标准过于单一。美国的招拍挂,价格因素是最后一个,而我们唯一以价格去进行招拍挂,把别人最坏的东西吸收过来,如此处理,大家所看到预期变化的时候,既是房地产价格暴涨的时候,这样的直接受害者既不会是政府,亦不会是土地的竞得人---开发商,而是最终的消费者。
二、评价过程和标准模糊,致使招投标流程不动。因缺乏严格的评标程序和标准,招标出让工作在一些地方很不规范,遭到过多的人为因素干扰。前些日子,笔者在网上竟然看到河南某地的一块国有土地开价低于协议时的意向价。当然,我不是说拍卖价一定要高于意向价才能说明该制度的公正,关键是中标企业就是原来信誓旦旦要求协议出让的企业,其内幕自然只有当地的政府再清楚不过了。
三、为了使土地供应过程更为公开、公正、公平,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土地招投标流程,指定严格的评标程序和标准,防止人为因素干扰;招标拍卖挂牌后仍然存在政府暗箱操作,市场房地产不公平交易问题没有解决。首先是由于土地供给双轨制陷阱的存在,仍然在引致权势阶层利用权利在市场低价获取划拨和协议用地后然后倒卖,从而获取巨额土地利润。其次是由于招标拍卖挂牌仍然可以被暗箱操作,从而引致政府利用阳光制度将不公正的交易“导演”为公正的交易。
四、市场的政策透明度不够。在中国香港地区,政府对土地的供应计划每半年公布两次,有时也会一次性将计划全部公布,香港回归后,为了增加土地售卖的供应量,用以平衡楼价,曾一次性公布过几年的卖地计划,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保证让更多的人了解土地供应情况,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开发商在选择土地时合理安排资金。当守法开发商亟需要用地时,“垄断腐败者”就是不供地;而当与“垄断腐败者”有勾结的“不法商人”需要用地时,则是有求必应。一旦出现这种腐败,就不仅仅只是涉及到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甚至已直接伤害到守法的开发商和普通购房者的利益了,其代价是人们对宣扬所谓公平、公正制度的质疑和政府信用深层次的危机。
五、信息宣传不够。由于土地规划的透明度不够,从而宣传力度也不够。在香港地区,买地会受到港人的普遍关注。在拍地前,代理会通过传媒预测买地结果,例如土地成交价、建筑成本及利息等,再将周边同类物业的成交价作为参考,根据市场走势,从而预测出多种成交价,在拍卖前制造不少舆论。而内地拍卖地的周边成交价不准确,只能从项目的售价来判断。比如土地价是3000元/平方米,建成后的总成本在6000元/平方米以上。但是周围的项目售价仅在5000元/平方米左右,市场价格透明度不高。
六、银行金融支持力度存在不足。在香港买地,一般要求投地方在一个月内全数支付所有地价款,开发商在投地前也已安排好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等项贷款。在内地,由于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较差,开发商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前几乎不可能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上的支持,因而他们的资金基本等于自筹资金,出让金的分期分付,在内地就见怪不怪了。
七、中介服务配套跟不上。香港的土地拍卖文件是给建筑师的,因为他们是专业人士,能做出专业分析,如对买地限制及环境做出评估,将做出的多个方案连同预算向发展商推荐,可以大大提高中小型企业发展商参与竞争。然而内地设计院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根本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到这方面。
八、规范政府竞争制度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发展经济优先的政策,由于缺乏规范政府之间有序竞争的制度配套,因而在加剧地方政府之间无序竞争的同时,引致地方保护主义的招商引资政策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冲突,造成地方政府需要低地价、零地价、负地价的内生动力。在上下级信息不对称性和指标纯经济性条件下上级政绩考核下级,由于缺乏规范地方政府发展思维的科学发展观配套,因而在激励地方政府做大GDP的同时,引致出于短期政绩的地方优惠政策排斥招标拍卖挂牌制度,造成地方政府形成在招标拍卖挂牌中弄虚作假的机制,从而影响其有限理性发生理性偏离,并最终造成土地使用者在政府垄断市场的土地交易活动中背离等价交换原则。
可见,相对于协议出让时的腐败,如果没有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可能为政府垄断市场所用,其后果要么为政府财政需求盲目推动价格上涨,要么为政府招商引资暗箱操作压低价格,从而异化为政府提高“效率”或维护“公正”的机会主义挡箭牌。“垄断商”式的腐败自然是更大的腐败,带来危害自然会更大。
完善
为了使土地“招拍挂”工作更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必须进一步给予完善和改进,才能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和稳定。
一、制定经营房地产项目招标、拍卖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制定挂牌交易的类型用地、做法及遵守规则事项等,让所有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减少人的主观差异和自由裁量。
为了使土地供应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土地招投标过程,制定严格的评标程序和标准,防止人为因素干扰;我们可以设想最最理想的土地出让制度如同一台“土地出让机器”,政府将土地使用权申请人人申请条件、资信等各种情况输入系统,该系统就会选出出让地块最合适的竞得人,它不会因不同操作人、不同的社会环境而得出差异性的结果,使土地出让方式真正的走上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摒弃急功近利的想法,要把投资者的资质、从业经验、房产业绩、市场声誉、信用度、开发计划、土地利用力等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提高它的权重,而不是把价格作为土地竞得的唯一或重要标准。
三、鼓励资金雄厚但没有本地开发经验的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联合投标。从发展本地经济并保护外来资金经营安全的角度,将外来资金和本地的开发经验有机结合,可以作到各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四、提高地产开发的社会开放度,鼓励实力雄厚、有良好业绩的开发商在政府管理下从事房地产开发,这比政府垄断开发房地产的效率要高。
五、大力提高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公平公正度,而且要把各级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与市场操作严格区分。
六、要抑制土地投机和囤积居奇的行为,土地二级市场要加强管理。土地出让后,土地使用人是否真正的履行出让合同,按政府部门预期的规划和进度进行开发,还是有意囤积土地、抬高地价,进行另一种形式的炒买炒卖,使守法开发商要么买进高价地,要么无地开发,从而扰乱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
七、让专业机构对土地进行合理估价后,参加竞标的开发商以书面形式向政府投标,与估价最近的企业将获得土地开发权。
八、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有计划的供应土地。以市场为导向制定科学、合理的供地政策,运用市场机制公开配置土地资源,有利于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与利用,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
九、在土地供应模式上,要切实依法提高政府供地的市场化制度,使之能够形成一种通过市场确定使用者,通过市场形成土地价格的市场配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资产价值,促使土地市场更加健康、更规范地向前发展。
十、应尽快完善土地集中统一储备供需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各地政府普遍存在土地储备的力度和范围有限,政府在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的过程中,周转资金巨大,如果操作不规范,很容易引发新的腐败问题。因此,建立相关的法律条款,规范运作行为十分必要。
十一、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还须进一步完善。实施土地“招拍挂”机制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整个推进过程中,必须得到建设、规划、房管、计划、物价、财政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只要其中一个部门工作滞后和脱节,整个工作都将被搁下,无法继续完成。如规划条件不能及时明确,或者涉及古树名木,园林部门不配合等,土地就无法及时推出“招拍挂”。因此,对政府相关部门来说,如不改变观念,仍按照以前的行政审批方法运作,就可能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因此为应对现行的新规划,政府必须在项目规划、立项、资质管理等方面建立相关的配合机制,从制度上完善这项经营性工作的操作规范,以提高政府服务功能效率。
制度解读
土地招拍挂制度 土地招拍挂制度是国家土地资源出让、买卖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简称,具体是指国家在土地出让或者买卖程序中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政策或规定。
该方式作为我国经营性用地出让的指定方式,对规范土地市场、提高政府的对城市土地的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土地的交易的公开投标、拍卖和挂牌的共性是其交易的公开性,但其具体操作又有其差异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地交易要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
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在招标出让中土地主管部门要根据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实施投标的登记,投标人在登记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营业执照的副本,法人代表人证明等文件。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经由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企业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在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则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三家,如果少于三家则招标人应当停止开标。在公开招标中投标企业投标的价格是重要的评标因素,但评标委员会为了防止土地开发的后续资金无法到位,出现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开发商的从业经验和实力也是评标委员们重点关注的要点。
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的主管部门根据被拍卖土地的特征编制拍卖文件,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截止日期前提出竞买申请,交纳不少于拍卖文件规定的保证金,并同样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竞买人通过审查后,得到印有编号的竞买标志牌,拍卖会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参加的竞买人同样不能少于三人,否则应终止拍卖。在拍卖中最终的成交价格必须高于拍卖方所制定的底价,否则也需终止拍卖。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按照《拍卖成交书》规定的时间和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拍卖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价高者得”,与其他形式的拍卖原理相同。
土地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编制挂牌文件,竞买人在规定日期前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后提交竞买申请书。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期,挂牌人应该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内容,在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定按照文件的要求填写竞买报价单,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如果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且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不成交。挂牌交易的挂牌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竞买人确定后.挂牌人应当向竞买人发出《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该根据《挂牌成交确认书》所约定的时间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挂牌同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不同之处在于不是现场报价.由于挂牌是以书面的形式报价,所引发的关注程度及曝光不如招标与拍卖。
光伏农业概念
广义上讲,光伏农业就是将太阳能发电广泛应用到现代农业种植、养殖、灌溉、病虫害防治,以及农业机械动力等领域的一种新型农业。它以薄膜太阳能设施农业一体化并网发电站为核心,集薄膜太阳能发电,农业光电子工程应用推广,现代农业种植和养殖、加工和综合利用,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交流推广,人才培训、观光农业、农产品物流等功能于一体。光伏农业将太阳能发电、现代农业种植和养殖、高效设施农业相结合,可以说,光伏农业是一场实现农场变工厂、田间变车间的生产方式的变革。
光伏农业前景
我国是农业设施大国,已建成的农业设施总面积410.9万公顷,其中塑料大棚占46%,日光温室占25%,小拱棚等占29%。农业设施面积已持续增长三十余年,近年来增速放缓,但过去已建成的农业设施大部分已年久失修,进入改造和翻新阶段,未来光伏农业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首先,光伏是国家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而分布式光伏是其重中之重。将设施农业与分布式光伏有效结合不仅可以开拓光伏市场在农业领域的蓝海,也可以提高农业种植的科技含量,增加业主收入。
同传统农业相比较,光伏农业的土地利用率高,使用寿命长,耐候性强,对农业高效规模化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并且可以应用在高附加值的观光旅游和生态农业领域,为业主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将来畜牧业的发展也将由粗放型向现代化和集中型转移,高科技管理的猪牛羊鸡鸭舍,让牲畜和家禽有了很好的生长空间,由于一次性的高投入,屋顶装设分布式发电设施,成为畜牧业一个新的收入来源,同时也可以实现园区的节能。渔光互补项目也是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应用模式之一。
其次,国家正持续大力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已正式将光伏农业纳入光伏扶贫范畴,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
光伏产品应用
■太阳能杀虫灯相比于传统农药,太阳能杀虫灯最大的好处是取代农药或少用农药,可保证食品安全。
同时,市场上的此类产品已经具有时控、雨控、光控、全天候智能化管理等功能,除了普通电源产品外,有些高科技公司还开发出一体化野外太阳能照明杀虫灯、室内便携式照明杀虫杀蚊灯等产品,极大地方便了农民进行病虫害防治。
■新型太阳能生态农业大棚这种技术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及新型纳米仿生态转光膜技术综合嫁接到传统温室大棚上,达到增效增收的效果。
■太阳能光伏养殖场这是将现代清洁能源工程与传统养殖事业相结合,在养殖场屋顶建设光伏电站,用以改造和提升传统畜牧养殖业并提供绿色能源的一种全新尝试,同时其推广和普及也能在提升新能源利用水平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新型农村太阳能发电站这是一种以村为单位分享光伏发电系统的创新型商业尝试,在每一个村庄建设一个光伏电站,服务三农。考虑到太阳能发电技术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较大的应用发展空间,未来这类产品将大有可为。
■太阳能污水净化系统现在,农村的环境污染日益严峻,污水是其中一大问题。太阳能污水净水系统在将太阳能转化成热能、电能后再有效地运用于污水处理工艺中,在这个过程中,基本没有二次污染和能耗转移。
■农用太阳能小产品如太阳能手电筒、太阳能马灯、太阳能充电器、太阳能照明灭蚊灯等。这些产品可为偏远的无电、缺电地区的农民提供极大的生活便利。
光伏农业大棚不光能种蔬菜还能发电,在满足自身用电的同时将富余电力输送到国家电网,这是我国多晶硅光伏能源首次应用于农业大棚。棚顶是多晶硅光伏发电材料,通过吸收太阳能发电,环保节能。
从长远来看,发展光伏农业对于我国的农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而从短期来看,光伏农业从一定程度是解决目前光伏产业困境的有效措施。自欧美双反以来,在国际的光伏市场萎靡不振的情况下,国内大量光伏企业也陷入困境,产能过剩问题出现严峻形势。从根本上讲,国内光伏产业要打破危机,关键就在于能否逐渐实现自我转型,摆脱对出口的依赖,这就需要其深耕国内应用市场。相比于一般大型地面项目要求的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的条件限制,光伏农业更有发挥的优势。要走“农村包围城市”之路,光伏应用企业需要转型升级:加大产品在终端运用的研发力度,生产出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中可广泛运用的光伏应用产品,以化解市场危机,因为广袤的农村地区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2、光伏农业的模式
太阳能与现代农业相结合的大型并网发电项目,除了自发自用,剩余的并入国家电网。一般光伏农业项目将发电板安装在温室大棚顶上,利用光伏发电板发电。它充分利用了农业大棚顶上的闲置空间,还能提供棚内自动化浇水、光照、通风供暖等需要的电能。
3、光伏农业经济效益
棚顶发电,棚下种植食用菌、蓝莓、花卉、水果等,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还有效解决了发展光伏项目征占土地的瓶颈问题。可以在向阳面和背阴面根据不同的光照条件配置以对光照要求不同的植物,综合提高土地利用率;较高的大棚可以构建立体农业,借用LED进行补光,例如在育苗时,可以把育苗床上架等。在一定的土地空间上,光伏农业大棚实现了农业作物经济和能源发电效益的“双赢”。
4、光伏农业环境效益
以一个装机容量100MW的光伏发电项目为例,平均年发电量约为1.5亿度,25年发电总量约为37.75亿度。同时,按照火电煤耗平均360g标煤/kWh计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4.2万吨、二氧化硫约1194吨、氮氧化物约402吨、烟尘约814吨。25年发电周期内,共可节约标准煤约135.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55.6万吨、二氧化硫约3.0万吨、氮氧化物约1.0万吨、烟尘排放量约2.0万吨。
5、观光旅游和生态农业一体化
“光伏生态大棚”还可与旅游结合构建观光农业,与社区农产品需求结合,构建社区农场,与市民体验结合构建开心农场等集高效种植、农业科普、休闲观光于一体的新型农业项目。
6、项目实施可有效推动农业结构调整
光伏农业大棚利用太阳能电池板发的电能转化为植物生长需要的光合有效辐射能,既满足了植物生长的需要,又实现了光电转换,增加了电力。“光伏农业大棚”转变以往大规模太阳能发电的区域概念。由于我国中东部地区是我国的主要粮食和农副产品的供应基地,传统上将大型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的关注点放在我国西部地区。“光伏农业”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同时,使大规模太阳能发电成为可能,这个现实有望改变人们对大规模太阳能发电区域布局的认识。“光伏农业大棚的开发,对于农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三农”问题的解决也有重要作用。
目前,在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的补贴政策下,利润似乎有一定保证,但电网接入仍不够便利和快捷。电网企业的接入条件虽然改进了许多,但便捷性等仍然需要提高,某种程度上对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产生了一定限制。比如说应该允许一个业主的多点接入、就近低压接入。目前一个项目只能给一个计量点,对于一个工厂的多个屋顶来说,几乎无法布置电缆。由此看来,有关政策的细节及执行亟需改进。环保与健康,成为人类关注的重点,光伏农业作为一个综合产物,必将成为今后的发展趋势。
2)每年600元的收益如何担保获得,光伏电费结算卡单方面由公司控制,谁又能保障用电的公正性?
3)用电设备出现任何问题由农民负担,这本身就是霸王条款,万一你以此为借口敲诈勒索农民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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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逆变器简介
逆变器是光伏发电系统的大脑和心脏 。在太阳能光伏发电过程中,光伏阵列所发的电能为直 流电能,然而许多负载需要交流电能。直流供电系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不便于变换电压, 负载应用范围也有限,除特殊用电负荷外,均需要使用逆变器将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光伏 逆变器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心脏,其将光伏组件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交流电,输送给本 地负载或电网,并具备相关保护功能的电力电子设备。光伏逆变器主要由功率模块、控制电 路板、断路器、滤波器、电抗器、变压器、接触器以及机柜等组成,生产过程包括电子件预 加工、整机装配、测试和整机包装等工艺环节,其发展依赖于电力电子技术、半导体器件技 术和现代控制技术的发展。
下游包括终端业主、EPC 承包商、系统集成商和安装商。 逆变器作为光伏系统的主要核心部 件之一,需要和其他部件集成后提供给最终电站投资业主使用。光伏系统在供给终端业主使 用之前,存在相应的系统设计、系统部件集成以及系统安装环节,虽然最终使用者一般均为 光伏地面电站投资业主、工商业投资业主或户用投资业主,但设备也可以由中间环节的某一 类客户采购,比如 EPC 承包商、光伏系统集成商或光伏系统安装商。
1.2. 逆变器分类
目前逆变器产品主要分为四类,即集中式逆变器(主要用于大型地面电站,功率范围在 250kW-10MW)、集散式逆变器(主要用于复杂的大型地面电站,功率范围 1MW-10MW)、 组串式逆变器(主要用于户用、小型工商业分布式和地面电站等,功率范围 1.5kW-250kW) 和微型逆变器(主要用于户用等小型电站,功率等级在 200W-1500W)。
其中,大型集中式光伏逆变器是将光伏组件产生的直流电汇总成较大直流功率后再转变为交 流电的一种电力电子装臵。因此,此类光伏逆变器的功率都相对较大,一般采用 500KW 以 上的集中式逆变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型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的 功率越来越大,从最初的 500KW 逐步提升至 630KW、1.25MW、2.5MW、3.125MW 等, 同时电压等级也越来越高。大型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具有输出功率大、运维简单、技术成熟以 及电能质量高、成本低等优点,通常适用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水面光 伏电站等。同时,由于其单体输出功率大、电压等级高,随着技术进步近年来开始与下游的 变压器集成,形成“逆变升压”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以及与储能结合的光储一体化解决方案。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是将较小单元光伏组件产生的直流电直接转变为交流电的一种电力电子 装臵。因此,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功率都相对较小,一般功率在 50kW 以下的光伏逆变器称 为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但是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和降本增效的考虑,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 功率也开始逐步增加,出现了 60KW、70KW、100KW、136KW、175KW 以上等大功率的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由于单台功率小,在同等发电规模情况下增加了逆变 器的数量,因此单台逆变器与光伏组件最佳工作点的匹配性较好,在特殊的环境下能够增加 发电量。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主要运用于规模较小的电站,如户用分布式发电、中小型工商业 屋顶电站等,但是近年来也开始应用于一些大型地面电站。
1.3. 逆变器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研发能力: 电力电子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涉及电力、电子、控制理论等学科,研发人 才需具备电力系统设计、电力电子技术、机械结构设计、微电脑技术、通讯技术、控制技术、 软件编程等专业知识,以及产品应用场景知识。产品从设计、研制到持续创新性改进都需要 大量的研发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知识的深度和广度都会直接影响 到产品的质量和水平,长期技术积累才能有效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对于新进入者,很 难在短期内积累相关技术和各种应用场景知识,从而形成一定的技术壁垒。可以看到,近年 来国内主流逆变器企业研发费用率呈现上升态势,2019 年上能电气、固德威研发费用率高 达 6.34%和 6.15%,阳光电源和锦浪 科技 的研发费用率也达到 4.89%和 3.71%
品牌力: 逆变器企业在为客户服务时不仅仅提供相关产品,还包括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产 品设计的微小变化,对整个电站项目的可靠性、稳定性均产生一定的影响。品牌是多年产品 质量和售后服务凝聚的结果,因此客户在选择产品时,通常会选择品牌声誉好的供应方且一 旦采购便会与产品供应方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渠道开发能力: 由于逆变器销售靠近终端,且目前国内逆变器企业加速出海,因此渠道的开 发,尤其是户用、工商业分布式以及海外渠道的开发至关重要。以固德威为例,目前固德威 的逆变器在全球 80 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为了保证当地渠道开发的顺畅,需要招募当地专 业的销售团队,从而保证自身的竞争力,这对于企业的渠道开发能力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2.1. 趋势一:组串式逆变器市场份额占比不断提升
从产品需求上看,全球范围内依然遵循大型地面电站优选集中式逆变器、工商业和户用分布 式优选组串式逆变器的选型原则,但近年来行业的一大趋势是组串式逆变器市场份额持续增 长。根据 GTMResearch 的统计数据,2018 年组串式逆变器出货量首次超过集中式逆变器, 达到 52GW,市占率达到 58%(其中单相占比 9%、三相占比 47%)。组串式逆变器近年来 占比提升主要有两个原因:(1)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市场近年来发展较好,应用领域不断增 加,主要得益于中国、欧洲、北美和澳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力扶持;(2)组串式逆变器本身 转换效率较高,近年来随着组串式逆变器技术不断发展,产品成本逐年下降,平均单瓦价格 逐渐接近集中式逆变器,在集中式电站中组串式逆变器越来越多的开始得到应用。根据 IHS Markit 的预测,未来组串式逆变器的销售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至超过 60%,组串式逆变器的 装机比例预计稳中有升。
2.2. 趋势二:逆变器存量替代需求有望步入高增时代
逆变器内部 IGBT 等电子元器件的使用寿命普遍在 10-15 年左右。2010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 达到 17.5GW,首次达到 10GW 以上规模,随着全球各地原有光伏发电设备的老化,整个光 伏市场对更换逆变器的需求正在持续增长。其中,光伏市场起步较早(2008 年)的欧洲近 年来逆变器更换需求已经呈现不断上升态势,2019 年存量光伏电站项目逆变器更换需求已 经达到 3.4GW。与此同时,亚洲地区方面,日本光伏市场起步较早,2009 年累计装机规模 已经达到 2.6GW,2019 年日本逆变器市场替代需求已经初具规模;国内光伏装机自 2011 年达到 GW 级别,2013 年新增装机超过 10GW(10.9GW),预计 2020 年开始逆变器替换 市场将迅速增加。此外,北美洲、尤其是美国光伏市场从 2011 年起新增装机达到 GW 级别, 也有望于近年启动逆变器存量替代。综上,逆变器存量替代自 2020 年起有望步入高增时代。
2.3. 全球逆变器需求及市场空间测算
1)由于组件在光伏发电系统投资成本中的占比较高,在合理范围内增大容配比对于提高光 伏电站发电量、大幅降低 LCOE 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提高超配能力、增加单个组件方阵规 模以提高直流输入的思路,在逆变器产品设计和光伏电站系统设计中被逐渐采用。目前,国 外大型地面电站的容配比最高达到 2 倍,国内光伏电站也逐渐采用超配设计,很多电站项目 已经按照 1.3 倍以上的容配比设计,而部分项目在综合考虑光照、地形和支架、组件等设备 选型等因素后,为追求最优经济性而采用 1.7-1.8 的容配比设计。根据 2019 年组件产量和逆 变器产量推算出全球电站平均容配比为 1.15,假设未来电站容配比逐年小幅提升, 2020/2021/2022/2023 年全球电站平均容配比分别为 1.18/1.21/1.23/1.25。
2)根据 IHS Markit 预测,2020 年全球逆变器更换需求将达到 8.7GW,同比增长 40%;考 虑到 2010 年后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逐年增加,因此我们认为未来逆变器存量替代需求有望持 续高增,假 2021/2022/2023 年存量替代需求分别为 15/20/25GW。
3)由于地面电站越来越多采用组串式逆变器以及户用和工商业分布式市场快速发展,假设 未来组串式逆变器的装机比例稳中有升,至 2023 年市场占有率从目前的 59%左右逐步提升 60%左右,对应集中式逆变器市场占有率将从 41%下降至 40%。
4)考虑到当前集中式逆变器价格持续压缩空间不大,假设未来几年价格年降幅为 5%;组串 式逆变器由于竞争较为激烈,中短期价格仍存在一定向下空间,假设 2020、2021 年价格年 降幅为 7%,2022、2023 年价格年降幅为 5%。
5 ) 测 算 结 果 : 根据我们测算, 2020-2023 年全球逆变器总需求量分别为 125.6/167.1/197.6/227.4GW,市场空间分别为 210.7/262.6/295.4/326.6 亿元。其中, 2020-2023 年全球组串式逆变器总需求量分别为 74.5/99.6/118.2/136.4GW,市场空间分别 为 152.4/189.5/213.6/236.8 亿 元 ; 全 球 集 中 式 逆 变 器 总 需 求 量 分 别 为 51.1/67.5/79.5/91.0GW,市场空间分别为 58.3/73.1/81.7/89.8 亿元。
3.1. 趋势一:国内企业加速海外渗透抢占市场份额
近年来国内逆变器企业加速海外布局。 近年来受到中国市场政策波动影响,尤其是 2018 年 531 新政后,国内逆变器企业加快拓展海外渠道,加速海外布局。2019 年我国光伏逆变器出 口规模约为 52.3GW,同比增长 176.7%,总出口额达到 24.38 亿美元,出口市场主要集中 在印度、欧洲、美国、越南、巴西、日本、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国家。其中,亚太地区出口 占比为 37.9%、欧洲市场占比约为 34.1%,其次是北美洲和拉美,占比分别达到 13.4%和 10%。
国内逆变器企业竞争优势较为明显。 近年来随着国内逆变器企业快速发展,国产逆变器产品 的质量逐渐接近海外老牌逆变器企业,与此同时国内的人工、制造成本相比海外企业更低, 因此国内逆变器企业在海外的竞争优势较为明显。以国内逆变器龙头阳光电源和德国的 SMA 为例,两者分列 2019 年全球逆变器出货第 2 和第 3 位,可以看到近年来阳光电源逆变器毛 利率一直维持在 30%以上,而 SMA 则在 20%左右。发展到当前阶段,中国逆变器企业已经 从早期的单纯依赖价格优势参与竞争,逐步转向依赖提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 综合品牌价值来获取市场。
东南亚、欧洲等地区渗透率较高,美国、日本仍有大幅提升空间。 分市场来看,2019 年全 球主要光伏市场国内逆变器出货占比均有显著提升。其中,欧洲作为传统的出口市场,国内 逆变器出货占比从 56%进一步大幅提升至 77%;印度、越南等国主要以地面电站为主,是 目前最火热的光伏市场之一,且本土缺乏有竞争力的光伏企业,因此近年来众多国内逆变器 企业大力开拓印度市场,2019 年国内逆变器出货占比从 2018 年的 34%大幅攀升至 61%;国内企业在拉美地区表现同样出色,2019 年出货占比提升至 58%。目前国内逆变器在美国 和日本渗透率尚低,一方面是由于两个国家市场进入门槛比较高且拥有竞争力较强的逆变器 企业(美国是 SolarEdge 和 Enphase、日本是 TEMIC、Omron 和 Panasonic),另一方面 是因为国内逆变器企业进入市场较晚,与国际品牌及当地的本土品牌在销售渠道竞争方面还 存在劣势。不过近年来国内逆变器企业仍然呈现出加速渗透的态势,2019 年美国和日本中 国逆变器出货占比分别从 19%和 9%提升至 34%和 23%。
3.2. 趋势二:中游企业加速崛起,落后企业陆续退出
行业内多数企业开始采取集中竞争战略。 面对越来越细分的光伏市场演变趋势,逆变器企业 在业务定位和技术路线选择上也越来越呈现差异化发展的趋势。其中,阳光电源、正泰、科 士达等少数企业覆盖除微型逆变器以外的全部类型逆变器,上能电气和特变电工聚焦于集中 式逆变器产品,组串式逆变器竞争相对较为激烈,华为、锦浪、古瑞瓦特、固德威等企业都 在努力深耕工商业和户用逆变器市场,小部分企业专注于集散式和微型逆变器。
受益于细分子领域的集中竞争战略,中游企业加速崛起 。根据 Wood Mackenzie 发布的《Global PV Inverter and module-level power electronics inverter market 2020》数据显示, 受益于组串式逆变器市占率提升以及锦浪、固德威等中游企业采取了集中竞争战略,深耕工 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市场,可以看到 6-10 名的逆变器企业市场份额近年来有所提升,从 2017 年的 14%上升至 20%,相比之下前 5 名的市场份额则从 2017 年的 59%下滑至 2019 年的 56%,中游企业加速崛起。
行业持续整合,落后企业加速退出。 展望未来,自主研发能力弱、对市场变化敏感度不高和 新市场拓展能力差的企业,后续的生存空间将会愈发困难。2019 年 7 月 ABB 宣布将逆变器 业务出售给意大利 PIMER,此次收购已于 2020 年 3 月初正式完成;德国 SMA 集团下属的 SMA(中国)在中国境内的三家公司在 2019 年 2 月完成 MBO 后更名为爱士惟;施耐德退 出集中式光伏逆变器业务,只做分布式逆变器;因营收大幅下滑的上市公司茂硕电源,也已 经在谋求转型;前身是兆伏爱索的 ZeverSolarGMBH 已经宣布正式停止开展逆变器业务。
3.3. 降本路径:功率大型化、原材料国产化和技术优化
功率大型化: 近年来逆变器单机功率大型化趋势基本确立,目前集中式逆变器主流产品正在 从 500KW-630MW 过渡到 1.25-3.125MW、组串式逆变器正在从 50KW 以下过渡到 50-175KW。功率大型化摊薄了不变成本,为逆变器带来了单位功率成本的下降以及盈利能 力的提升。根据上能电气招股说明书的信息,3.125MW 集中逆变器单位成本基本与 630KW 持平,主要是因为 630KW 经历多年的发展成本已经大幅优化而 3.125MW 作为新产品未来 成本还有较大的优化空间,但毛利率相比 630KW 要高出 6pcts 以上;同样的 175KW 组串 式逆变器的单位功率成本相比 20KW 以下的产品要低 0.21 元/W,毛利率要高出 10pcts 以上。
技术优化: 一方面,随着未来硅半导体功率器件技术指标的进一步提升、碳化硅等新型高效 半导体材料工艺的日益成熟、磁性材料单位损耗的逐步降低,并结合更加完善的电力电子变 换拓扑和控制技术,逆变器效率未来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另一方面,未来逆变器电路、 体积等方面仍然存在进一步优化的空间,从而进一步节省半导体和箱体材料。
3.4. 盈利能力:中短期有望随海外渗透率提升和降本维持在较好水平
多重因素作用下逆变器价格逐年下跌。 从产品价格上来看,随着传统光伏市场趋于稳定,逆 变器企业在传统市场中的竞争加剧;与此同时,国内企业加快出海,越来越多具备成本优势 的中国企业参与到新兴市场的竞争中,光伏逆变器全球化竞争也愈发积累。此外,由于行业 降本增效的压力,逆变器成本优化带动售价逐年下降。在上述多重因素的作用下,集中式逆 变器价格从 2014 年的 0.28 元/W 降至 2019 年的 0.12 元/W 左右,组串式逆变器由于竞争更 为激烈,价格降幅较大,从 2014 年的 0.54 元/W 降至 0.22 元/W。
中短期盈利能力有望随海外渗透率提升和降本维持在较好水平。 虽然近年来逆变器价格下降 幅度较大,但是从国内企业的毛利率数据看,除个别企业受到 2018 年 531 新政影响当年盈利能力略有下滑外,近年来国内逆变器企业毛利率有持稳甚至上升态势,主因一是中国企业 加速向海外高毛利地区渗透,二是逆变器产品的降本幅度冲抵了价格下跌的不利因素。从当 前时点看,微观企业的盈利仍然在持续验证中观行业边际向好这一事实,中短期国内逆变器 厂商盈利能力有望继续随海外渗透率提升和降本维持在较好水平。
受益于全球光伏装机增长和逆变器存量替代需求释放,逆变器需求有望持续高增。 逆变器内 部 IGBT 等电子元器件的使用寿命普遍在 10-15 年左右。2010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达到 17.5GW,首次达到 10GW 以上规模,随着全球各地原有光伏发电设备的老化,整个光伏市 场对更换逆变器的需求正在持续增长。受益于全球光伏装机增长和逆变器存量替代需求释放, 逆变器需求未来有望持续高增, 2020-2023 年 全 球 逆 变 器 总 需 求 量 分 别 为 125.6/167.1/197.6/227.4GW,市场空间分别为 210.7/262.6/295.4/326.6 亿元。其中,由于 工商业和户用分布式市场发展迅速且越来越多的地面电站开始使用组串式逆变器,组串式逆 变器需求增速预计将快于行业整体增速,我们测算 2020-2023 年全球组串式逆变器总需求量 分别为 74.5/99.6/118.2/136.4GW,市场空间分别为 152.4/189.5/213.6/236.8 亿元。
国内逆变器企业竞争优势明显,海外渗透率持续提升。 受到中国市场政策波动影响,尤其是 2018 年 531 新政后,国内逆变器企业加快拓展海外渠道,加速海外布局。2019 年我国光伏 逆变器出口规模约为 52.3GW,同比增长 176.7%。近年来随着国内逆变器企业快速发展, 国产逆变器产品的质量逐渐接近海外老牌逆变器企业,与此同时国内的人工、制造成本相比 海外企业更低,因此国内逆变器企业在海外的竞争优势较为明显。目前国内企业在欧洲、印 度、拉美等主流市场的市占率分别为 77%、61%、58%,在美国、日本的市占率为 34%和 23%,后续凭借较大的竞争优势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海外出货占比增加&成本优化助力,逆变器企业盈利能力稳中向好。 虽然近年来逆变器价格 下降幅度较大,但是从国内企业的毛利率数据看,除个别企业受到 2018 年 531 新政影响当 年盈利能力略有下滑外,近年来国内逆变器企业毛利率有持稳甚至上升态势,主因一是中国 企业加速向海外高毛利地区渗透,二是逆变器产品的降本幅度冲抵了价格下跌的不利因素。 从当前时点看,微观企业的盈利仍然在持续验证中观行业边际向好这一事实,中短期国内逆 变器厂商盈利能力有望继续随海外渗透率提升和降本维持在较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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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观点属于原作者,仅供参考。作者:安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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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养殖业使用的光伏发电,发电系统做好,使用起来还是挺好的。
家庭中使用的光伏发电系统绝大多数是骗人的,发电并网难度大且即使是并网了,能实现的意义也不大,因为光伏发电量并不大,系统的维修维护费用和折旧费用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