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光伏备案流程
在当地供电营业厅,提交并网申请和所需材料。申请所需要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土地证等用地合法性支持文件。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所需要资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共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还需要提供建筑物及设施使用或租用协议。服务方式:受理并网申请后,当地供电公司会与申请企业预约勘查现场时间。服务时限: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依据:
《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通知 》第一条 公用地面光伏电站和装机6兆瓦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其他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以及不申请政府补贴的光伏发电工程登记由区市县发展改革局、先导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一、项目前期考察洽谈。跟踪考察光伏项目用地资源、屋面资源、并网接入条件、进场施工环境、政策环境、投资环境等;在此基础上,与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进行洽谈。二、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与用地协议后,到县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三、县规划局出具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县国土局出具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牵涉到水利、林业部门的土地出具相关项目行政许可。四、项目公司向县发改委报送项目备案材料(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预审,市供电公司原则同意并网的函等发改委所需材料)。五、县发改委对项目审核通过备案后,项目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压矿勘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环评材料,报县环保局行文批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力接入方案设计,报市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进行方案评审。六、县国土局向市省国土厅申报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综合楼、电控楼建设用地)。到县规划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住建部门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七、市供电公司对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系统方案评审通过后,由市供电公司报省供电公司备案,市供电公司下发电力接入方案批复。地方政府为接入系统塔基占地、架线清障等施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八、到县环保、安监、消防、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分别按照对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九、地方政府做好项目用地的腾地工作,及时完成土地流转、地面障碍物的清除等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以净地交付项目用地;保障在开工前水、电、路、电话、网络等通到项目施工现场,保证项目建设的重型运输车辆进场畅通。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项目用地、项目报批、实施与验收等提供良好的环境与帮办服务,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按时竣工并网发电。
【法律依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 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光伏电站项目由省发改委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设区市级以下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指的是就地开发、就近利用、规模较小的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主要指规模较大、集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光伏电站项目由省发改委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设区市级以下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依据分布式光伏备案规定,户用光伏电站备案由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报市供电公司,再由市供电公司报市法改委备案。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时需要提供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房屋,土地租赁协议或产权证书及所在地县区发改委备案请示文件,其中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供电公司统一登记后,由市供电公司在市发改委行政中心窗口进行统一打包备案,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过县区发改委初审通过后直接到市发改委行政中心窗口进行备案。
法律分析:国家的大力支持是光伏发电在农村迅速发展的动力。光伏发电是国家大力扶持的清洁能源利用方式,被列入十三五规划中,而且光伏相关项目也作为“十三五”的百大重点工程之一。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家给予0.42元的补贴,也就是说光伏发电每发一度电,用户可以拿到国家给予的0.42元的补贴,此补贴持续20年,另外很多地区还有省级补贴、市级补贴,将大幅缩短投资周期。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各地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经验,结合资源、消纳和新技术应用等条件,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平价上网项目)。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低价上网项目)。在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国家风电、光伏发电年度监测预警有关管理要求、电网企业落实接网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由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有关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并完成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及时予以清理和废止,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让出市场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三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五条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