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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煤炭仓库管理办法

腼腆的小虾米
鳗鱼秋天
2023-01-02 09:19:31

求煤炭仓库管理办法?

最佳答案
慈祥的网络
优秀的百褶裙
2026-05-10 09:53:44

仓库管理的流程

随着市场的发展,产品的丰富,没有能文能武的水平,很难管理好。文要会电脑,制表格。武要会指挥,会安排。对仓库进行科学的管理,可以保证物料的正常供应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1. 仓储部门的职能:三个字:收 管 发

收:按订单收点物料,产品。

管:保管好物料,产品

发:发放物料,产品。

2. 储存注意事项:(P。92)我们归拢为:四化,四清,四保,四定位

四化:仓库管理科学化。(计算机,搬运机戒化)

存放规范化。(危险物品特别存放。按类别性质,划定存放区域,分类保管。)

堆放架子化。(有条件的要存入货架,露天存放要注意安全。)

堆放五五化。(堆成五五成行,过目成数,成方,成堆,成垛摆方。)

四清:仓库物料要做到物清,帐清,质量清,用途清。

四保:保质。(质量良好,无损失,无变质,无降等级。)

保量。(数量的准确,帐,物,卡相符,无差错,无缺少)

保生产。(收发迅速,面向生产,确保生产上的用料)

保安全。(提高警惕,加强防盗,防火,防事故。随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工厂利益不受损失)

四定位:按库别,货柜(架),货层,货位四个号次进行统一编号,并记录在明细帐卡上。

3. 收发料流程:它包含二个方面:材料的收发和产品的收发。

(1)材料的收发流程:

收:供应商 ——进料数量验收——进料品质验收——是否合格(不合格退给供应商)——入库入帐——表单的保存与分发

发:生产命令或领/补料单——发放物料——物料交接——帐目记录(表单的保存与分发)

(2)成品的收发流程:

收:成品生产——检验——是否合格(退回生产线)——人库人帐(成品人库单。P.132)——表单的保存与分发

发:出货指令——出货检验——是否合格(返工)——产品出货——记帐——表单

(3)成品出仓:仓管员接到《提货单》后,开出《成品出仓单》,经主管签字认定。

货柜到后,仓储部门核实货柜各种单据后,品管部OQC组(Outgoing Quality Control出货检验组)也派人监督出货,防止数量和品质异常事故的发生。

因各种原因发生成品入不完货柜,须提供柜尾照片,并填写《成品入柜异常报告》一并交业务部还计划物控部。

货装完后,检验组在《成品出仓单》签字,仓管员去开《出门放行条》,经货仓主管,计划物控部主管签字后放行。

成品出货人要详细填写《装柜资料单》

货仓管理员要按实际发出数量入好帐目。

4.收发料应遵循的原则:

(1)。仔细核对有关单证和凭证。按单据准确收发。

(2)危险物品的发放,要根据其性能要求检查容器及运输方式,不合要求拒收发。

(3)所有物料的收发,仓管员都要填清实际数量和价格

5.一般物料发放的注意事项:

(1) 余额记帐法:月末结帐一次。各种单据按月分类装订归档。

(2) 定期盘点制:保证帐,物,卡三相符。

(3) 检验复查制:对自然损缺,报次,报废的物料,仓管员提出项目,经报批,检验确实后转有关部门处理。

6.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

(1) 仓管员在检收危险物品时。首先检查密封包装情况,并核对发票,如发现有被启封的印机迹或数量不符的请况时,要立即查究。同时还要与供应商联系,并上报。

(2) 货入库后,即登记帐本,卡片和危险品收发情况表。并记录收发数量和出入库的人员情况,由被登记人签名。

(3) 危险品必须存放专用仓库,并要有醒目的危险标记。收发料后,应立即用封条或铅封将其封闭。

(4) 通常实行双人双锁保管。收发料必须二人以上同时进行。

7.物料卡的作用

(4) 帐目与物料的桥梁作用

(5) 方便物料信息的反馈

(6) 料上有帐,帐上有料,一目了然。

(7) 方便物料的收发。

(8) 方便帐目的查询

(9) 方便周,月,季,年度盘点

8. 交付(物料交接)交付过程注意事项:

(1)。运输期间的保护:易碎产品的保护,纸箱的防潮。

(2)中转的防护。选好地点,产品的丢失。

(3)发生问题的处理方法:有损坏,追加。用最有效,最快速的办法解决问题。

(4)交付的方式:FOB船上交货。FOR铁路交货。FOT货车交货。自提等。

(5) 品质复验等:

(6) 与顾客联络的方法。电话,手机。

无论是物料的交付还是产品的交付都要按合同的要求办。交付进度,交货状态,交货条件,供方必须做好安排,因保护产品品质的责任一直要到交付的目的地为止。

产品交货状态一般有:部件交货,整台交货,(高精密度的机床,冰箱,汽车),解体发运,(自行车,家具),散件装箱,大件裸体,单机成套交货等。

9 。物料管理技巧

(10) 定量包装:便于清点。

(11) 分别建卡:每个品种分别建卡,帐,物,卡相符。直观,明了。

(12) 记流水帐:随时记录变化的情况。始终保持帐,物,卡相符。

10.做帐与盘点

盘点:材料盘点按ABC分类进行。

外加工的要到加工地检查,清点。

盘点票不得更改涂写。

初点,还要复查。

做好记录。

抽查比例为5:3:2

最新回答
拉长的帅哥
自然的魔镜
2026-05-10 09:53:44

很多的煤炭企业领导也知道库存管理这些问题的存在,但奈何没有办法解决,只能拖着,在这里为煤炭企业提供提高库存管理的对策方法,仅供参考。

1.提高物资需求的预见性和计划性。物资需求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对物资需求的深度了解,对物资计划的刚性控制,最大限度降低物资采购的综合成本。生产单位和物资供销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通告生产对物资的需求计划。物资供销单位要以生产需求为己任,及时主动地确定货源,在有效的生产时间内采购予以使用维护。

2.优化物资库存的结构。对于每一个企业来说,保证一定的物资库存是必要的也是很重要的。适量的物资库存可以为企业整体运营提供硬件支撑。如果物资库存管理不完善,物资缺货或者备件补库不及时,库存运转效率低下,废旧物资挤压过多等等,不仅会筑高企业的综合运营成本,而且会造成企业计划及决策的失真和缺位。

3.建立多方映射式管理机制。对于多报不领和以领代耗的情况,尽可能的回避此类现象长时间生存,应以用料单位和物资供应部门的相关人员有效沟通,建立多方合效简约管理机制。建于缺货、库存物资积压的问题,不单单是某个部门的问题和责任,更要深入到各个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多报计划,而供应及相关部门全部采购,这样长此运作无法从根本改变库存居高不下的局面,也难以杜绝小库多量并存的问题。

4.物资供应与维护使用相辅相成。物资供应部门与生产部门要相互协和起来。物资供应部门应尽可能的了解使用部门的所需的物料为备用还是急用,用在什么地方使用部门较大程度的掌握库存物资,现在库里有多少本部门所用的各种材料,保障生产的供应维持时间长短,尽量减少供应过程中的脱节和超额采购问题。入细入微,相互协作,相互了解充分利用库房来彻底改善不良局面。

5.及时处置库房积压待废设备材料,减少资金占用。物资供应及相关部门应经常进行库房物资调整,多年不用的物资、超过使用时限物料进行处理。要制度有序的进行积压物资处理,及时消除不良资产,减少无功负担。

6.有效发挥库存控制的作用。现如今仓储不只是存储物资的场所。实现对物资收发料动态管理,对使用物资的当前动态及周转效率开展定期统计,依时反映物资收发存动态、超储、积压和不合理库存物资信息,有利于库存资金分析,优化库存结构,合理资金周转。实践证明:库存的高效利用是控制物资管理成本的重要抓手,各单位有必要在这方面下大力气和真功夫。

7.改善名称型号模糊入账的现状。名称型号模糊入账给仓库和财务部门都带来了不必要的往复劳动,而且会造成实物和财务帐套数据不一致。建议建立条码扫描设备,进行出入库的物料确认。

8.提高相关人员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当前,企业已经进入信息化竞争时代,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已经成为家常便饭,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要提高库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现代管理知识的培训,使他们对库存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性有更为深入和透彻的了解加强职业道德培训,特别是要加强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让他们明白每一个备件都是企业的资产,每一台备用设备都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提醒他们不要动歪脑筋、不要不敢不能损害企业的利益。

9.实行物资全过程管理,实现材料领用零浪费。煤矿企业月度材料预算指标下达、月度材料需求计划网上申报与审批、刷卡领料以及自动扫描入库、出库、盘存、记账和统计、考核、分析材料消耗情况的一体化管理。企业各单位月度材料消耗情况,在超市管理人员作账务处理后,由内部市场化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物资收发存报表,反映矿及各单位物资消耗情况。这样以来,各单位可随时查寻成本信息,有利于控制消耗,节约用材。同时,经营和物资供应部门可根据物资消耗情况及时统计物资消耗轨迹,分析投入规律,为物资储备提供科学依据,减少不必要的物资储备。

10.充分利用物资供应商的有利条件。高效的物资库存管理必须有一定的物资供应商作为后盾,这是保证企业安全运作的重要保障。在确定供货商的问题上,每一个煤炭企业要注意:分承包商供应的物资的质量必须真实可信,必须有技术质量部门出具的质量指标评价分承包商的生产稳定、企业外围环境良好分承包商的产品价格处于市场合理区间承包商的客户服务良好,企业诚信度高,履行合同良好,供货时间按计划、供货渠道及运输畅通尽可能与承包商建立合作共赢、团结协作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建立良好的付款协议制度。

感动的西牛
朴素的吐司
2026-05-10 09:53:4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煤炭经营的管理,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煤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国家商品流通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煤炭经营企业第四条 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第五条 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国家经贸委指定国家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国家商品流通管理部门负责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委托设区的市有关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第六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表;

(二)注册资本证明;

(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四)经营设施与场地证明;

(五)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证明。第八条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第九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第十条 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煤炭经营营业执照。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设立条件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 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第三章 煤炭经营第十四条 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第十五条 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六条 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出;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请求而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七条 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第十八条 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拉长的凉面
难过的盼望
2026-05-10 09:53:44

煤炭贸易物流管理的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国经济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煤炭企业要想在新时代的经济形势下占据一席之地,就要意识到物流管理在煤炭贸易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学习物流管理理论并加以运用,使煤炭贸易的进展更加顺畅,也为企业的长久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一、煤炭贸易中物流管理出现的问题

在我国煤炭贸易中,物流管理的发展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其发展模式还不够成熟,物流体系及内部机构不够合理。不少煤炭企业因为管理模式落后而无法保证煤炭贸易质量,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目前我国煤炭贸易中物流管理方面的不足有以下几点:

(一)运输工具不合理。在目前我国煤炭企业物流销售中,主要的运输途径是铁路、公路和水路,其中铁路运输占较大比例,公路及水路运输紧随其后。具体到铁路运输来说,因其成本低而运输量大的特点得到了广泛运用,然而铁路运输速度较慢,无法符合眼下经济飞速发展的需要。此外,由于我国煤炭资源分布不平衡,导致运输条件的复杂化,对于煤炭销售有一定的影响。

(二)物流模式不先进。眼下不少煤炭企业依然沿用传统的物流管理模式,无法将物流管理注入新时代元素,不能与时俱进,对煤炭贸易的发展带来了阻碍。为了有效改善这一现状,煤炭企业要运用先进的物流理念,对现有的物流贸易体系进行创新改造,建立完善的贸易链条,使贸易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合理。我国煤炭交易中的物流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较为依赖传统的物流体系,对于新时期的煤炭交易不能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影响了煤炭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煤炭销售物流管理理论滞后性。现阶段我国主要的物流管理理论都集中于专业物流企业,煤炭企业真正能够掌握到的物流理论少之又少,这就导致了煤炭企业在物流管理理论方面的滞后性。对于煤炭企业来说,要想保住煤炭交易有效进行,就要对物流管理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一些物流理论是必须掌握的。一旦缺乏必要的`物流理论,会对煤炭交易带来直接影响,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

(四)煤炭交易的物流管理规划不全面。我国煤炭企业针对煤炭交易制定的物流管理计划不够完善,缺乏科学依据,一味依靠传统物流经验是无法保证现今煤炭交易的正常进行的。此外,传统的物流管理计划还会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

二、煤炭交易中的物流管理改进措施

(一)加强煤炭交易的物流管理理论学习煤炭企业应该认识到物流管理理论对于实际煤炭交易的重要性,与当地政府部门以及教育机构增加交流机会,促进企业自身对于物流管理理论的深化理解和应用。如果能够掌握先进的物流管理理论,对于现代煤炭贸易有着极为明显的推动作用。这不仅是企业提高贸易水平的保证,也是促进我国物流全方面发展的需要。企业在吸收先进的物流管理理论的同时,要结合煤炭贸易的特点进行灵活处理,力争可以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带有煤炭贸易特色的物流管理理论体系,进而推动煤炭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企业要对自身的管理模式进行有效改造,建立健全的物流管理机制,再对物流管理理念加以运用,必将会带动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建立完整的物流链条

要想建立完整的物流销售链条,煤炭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管理特点,加强自身管理机制的建设,力争将自身物流管理体系改造的更加科学系统。此外,还要注重对物流管理人才的培养,适当引进外界优秀资源,提升自身物流团队实力。煤炭企业要发挥物流管理团体的积极作用,让物流人才的培养展现其优越性。一套完整的物流链可以促进煤炭交易的稳定进行,并且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还能够激励企业不断改革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

如果能够将煤炭交易中的物流管理中植入物流链管理的思想,会在整体上保证煤炭贸易的顺利开展,并且其安全性也有一定的保障。物流链的管理思想力争在整体上管理物流过程,对其组织形式以及细节有着宏观把握。对于整个物流过程的规范整合有利于节约企业的销售成本,提高企业贸易效率。要想建立完整的物流链体系,需要企业物流管理人员掌握先进的物流理论,并且能够了解煤炭贸易最新的市场动向,为企业煤炭贸易做好理论准备。相关的物流管理人员要大胆创新,改造现有的运行模式,争取实现从粗放式到经济化模式的转变,为煤炭企业的交易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煤炭贸易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物流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煤炭企业如果能够做好对信息的采集、传递、分析和处理过程,将会有效提高物流管理效率。煤炭企业要利用相关资源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与互联网物流交易系统建立密切联系,方便企业了解外界的物流信息以及市场动向。企业应该努力建设物流网站,为资源共享以及改革创新提供一定空间。客户可以根据网上订单完成交易,对煤炭企业的物流管理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使煤炭交易更加精确便捷。

(四)对于煤炭交易的分析力争更加科学准确对于煤炭交易来说,采购分析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企业要对采购物资的成本以及交易细节作出精细处理。在采购分析时,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参考一定时期内的交易总量以及变化幅度,综合分析后再去制定未来的发展计划。其次,煤炭企业要对供应商有充分了解,查询其历史交易记录,以便于制定合理的交易计划。

(五)大力发展企业特色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企业意识到借助外界资源的重要性。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煤炭企业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将煤炭的重要性在贸易中充分体现,并且要加强企业自身实力的培养和品牌的推广,对现有的经营模式进行合理改造,突出自身的核心业务,做到有的放矢。企业如果能发展出特色品牌,对于煤炭贸易的物流管理也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

淡定的鸡翅
鳗鱼龙猫
2026-05-10 09:53:44
煤监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煤炭市场是指以煤炭为对象的商品交易场所及由煤炭交易而产生的一系列经济关系,那曲市煤炭交易市场有煤监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管理。煤炭市场主要指煤炭的交换场所,如燃料公司、煤建公司、煤炭运销公司等看得见的交易场所、地点。

无限的小鸭子
贪玩的鞋子
2026-05-10 09:53:44
物流公司,归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物流公司属于交通运输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简称交通运输部,负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交通运输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陆、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等。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

善良的超短裙
帅气的戒指
2026-05-10 09:53:44
采制化工安全技术操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采制化管理,实现操作安全化、规范化,责任明确,以提高采制化精密度和采制化工作人员责任心,确保化验数据真实可靠及时上报,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样工管理规定

1、采样人员上岗前应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上岗工作,否则责令违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进行隐患排查和处理,并扣罚5-20分。

2、车运煤样由小班人员负责采制,地销煤样由大班人员负责负责采制。若无车运作业时,小班和大班人员共同采取地销煤样。地销煤加班发运需盯车采样时,加班期间由小班人员负责盯车,其余时间由大班人员负责盯车采样。若因班组长安排不力的对其扣罚10分,对不服从班组长或科领导安排的工作人员扣罚50分,并报科领导处理。

3、车运煤采样时,小班两人必须都在工作现场。一人采样一人监护,若因特殊情况需处理时,必须保留一人,另一人离开时需要向煤炭发运调度室请假,离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回来时向煤炭发运调度室销假。离岗人员在“上岗记录本”上分别注明离开时间和回来时间并签字。若工作人员无故脱岗,对责任人扣罚20分;若离岗时间超过30分钟,每超过1分钟扣罚1分;若离岗人员记录不全或记录时间有误,对责任者扣罚5-10分。

4、车运煤采样工要在装车前十分钟内到达采样岗位。上岗后在“上岗记录本”上签到并注明时间、煤种、车数、吨数,对迟到或记录不全者每次扣罚5分。若因采样迟到或其它原因,致使有些车辆未采样,按每5分/车进行加扣,并责令其进行补采。

5、车运煤采样时采样工应确定所装煤种及装车方式是否配煤,装车未配煤时按GB475的规定进行步点采样;若是配煤装车时,不论所装什么煤种,采样时都按混煤进行处理,并将表面层剥离20cm后采取煤样。若现场检查发现有不按规定操作者,对责任者罚款10-30分,并安排工作人员重新采样,将扣罚分数奖励重新采样人员。

6、所装煤种为粒度为≤50mm的商品煤时,每个子样质量不得少于2kg;若粒度>50mm时,子样质量不得少于4KG。采样完毕后及时制备煤样,白天时对所采煤样进行称重、制样,并将弃样倒回货场;若为夜间时煤样制备完成后将弃样留存,由接班人员倒回货场。由班组长对所采煤样或留存弃样进行重量和煤质检查,若所采煤样重量少于应采重量或两次化验结果超差(再现性临界差),对责任人扣罚10-20分,若班组长不负责任对其扣罚10分。

7、在盯车采样期间因倒绳或设备故障等原因暂停装车时,采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去轨道衡操作室或货场等处串岗和闲逛,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者扣罚5分,若出现漏采车辆,按第4条处理。

8、车运煤采样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将采样台打扫干净,将采样器具摆放整齐、牢固,打扫卫生时不得使煤样和车内商品煤造成污染,否则每一项不合格对责任者扣罚5-20分,若煤样被污染应重新采样,并将罚分奖励其他重新采样人员。

9、盯车采样时,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进行交接班,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否则按脱岗处理。交班人员将所采煤样运回制样室进行称量,接班人对余车单独采样进行称量,对两班人员所采煤样重量分别考核,并按第6条处理。

10、地销煤需盯车采样时,采样班组长应及时同发运调度室联系,确定地销装车地点和时间,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上岗。若确定地销加班发运煤炭且需盯车采样时,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盯车采样。若安排不及时对班组长扣罚5分,若安排后采样人员不及时到位,对责任人扣罚10分。

11、安排盯汽车采样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到位,若因采样人员托延时间或其它原因,致使出现漏采车辆的现象,按每车5分对责任者进行扣罚。若现场无人按脱岗处理,并联责班组长。

12、采取汽车煤样时,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不得频繁换岗,工作人员上岗后立即同装载机司机进行联系,提醒相互注意安全,并随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采样,否则对责任者扣罚5-20分。

13、地销煤每车采1点,每点不少于2kg,采样完毕后由班组长对所采煤样进行抽查称重,若实采重量少于应采重量,对责任人扣罚10分。若班组长不负责任对其扣罚5分。

14、为确保盯车采样人员的安全,采样时不得从装载机铲斗中挖取煤样,应从铲斗挖取的煤堆点上采样,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

15、汽车煤样采取过程中,应将煤样放置在安全位置,以防煤样被污染或受雨淋、阳光爆晒等不良因素的影响,否则对违规者扣罚5-10分。

16、在煤堆上采样时,应从煤堆中部和底部分别布点采样或从煤堆上部沿斜线采至底部,0.5米下应加采一点。若煤堆不是由煤仓落煤形成而是由汽车盘运、装载机堆积而成时,应在其腰部和顶部分别布点。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操作,每人扣罚5分,并责令其重新采样。

17、煤堆采样点数按一千吨混煤不少于30点,精煤不少于15点,中煤不少于20点,当煤量大于1千吨时,按具体采样点数N=以上规定的数目× 。具体煤堆库存吨数有班组长来估计确定,当煤炭数量少于1000吨时,混煤不少于20点,精煤不少于10点,中煤不少于15点,少采一点对责任人扣罚5分。

18、煤堆采样时应剥离20cm的表面层,若煤堆上方正在落煤,可直接在表面上采取煤样。若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分,并责令其重新采样。

19、外购煤进矿时实行专人负责采样验收制,每车采样点不得少于2点。若外购煤粒度大于50mm时,应用铁锨并排铲取两次作为一个子样处理,若车辆少于4车,每车应采取4点,每少采一点或不按规定操作对责任人扣罚5分,经班组长抽查采样重量少于应采重量,对责任人扣罚10分。

20、外购煤采样时应等车辆卸煤完毕后进行采样,不经领导许可不得在车顶采样。否则对责任者扣罚5-10分。

21、外购煤采样时应与送煤客户共同采样、制样,并对煤样双方签字后封存一份以备核查,封存煤样不得少于15公斤,若客户对封存煤样不签字,不得给予其煤样。封存煤样保存期限为1个月。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22、外购煤内有大块煤、编织袋及砂子等杂质时应在采样过程中及时拣出,集中存放,大块煤由货场清理人员负责打碎,若煤质异常或者被污染,应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并请示采样方式,否则对责任人扣罚10分,。

23、外购煤采样人应按标准进行采样操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接受送煤客户的请吃、请喝等各种形式的贿赂,否则一经发现对责任者扣罚100分,情景严重的报矿处理。

24、外购煤采样时应注意煤样的存放和运输,严禁煤样被污染或替换,否则对责任人扣罚10分,并责令其重新采样。

25、二厂、三厂和东九采区销售煤炭或调进外购煤时,需设专人进行采样。采样完毕及时将煤样袋口扎紧,贴好封条后,方可委托他人将煤样捎回矿内,矿内工作人员收到煤样后,应查看封条是否完好,若无封条或封条破损及时回报。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26、采制样班组长应不定期抽查所采煤样是否达到本规定的要求,并及时汇报和处罚,若班组长管理不力、监管不到位,对其扣罚10分。

27、车运煤、地销煤和外购煤实行专人负责制,其它人员可以协助采样制样,但以其为主,出现质量责任事故时由其承担主要责任。

28、集团公司煤研中心来矿抽查煤样时,采制样人员应积极配合,对于签字封存煤样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个月,送交化验室的分析煤样应注明“局检”字样。否则对责任人扣罚10分。

二、制样管理规定

1、采样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制样,制样前应检查破碎机膛内是否清理干净并用少量煤样将铁板、制样工具、破碎机冲洗干净,若确定制样过程中煤样被污染,应重新采样。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2、制样时应按照GB474的标准,利用堆锥四分法逐级筛分破碎,在煤样制备到6mm煤样时,留取对角煤样不少于7.5kg,密封好后带回小样制备间,若为夜间车运煤样,应将弃样留存,以备称重检查。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3、对于精煤车运煤样,要有选煤厂人员共同采样制样后,双方签字封存一份煤样(煤样量不少于5公斤)以备核查,若其不签字不允许带走煤样,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

4、对于其它车运煤样,采制样人员应签字自行封存一份备查煤样。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

5、与选煤厂共同签字及自行封存的煤样,最少应保留三天,若化验结果吻合,三天后可倒掉,若化验结果有出入,应继续留存以备复查。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6、对存查煤样由采制样班组长负责保管,若因管理不善,致使存查煤样在保存期内出现煤样袋破损、煤样被污染、丢失或不能确认的情况,对责任人扣罚5分。

7、将6mm煤样带回小样制备间后,立即摊平,用九点法取出全水分煤样并装瓶盖严,严禁随便抓取全水分煤样装瓶。全水分煤样装瓶后,立即记下瓶号并写好煤种及用户标签,全水分煤样装瓶量不得超过煤样瓶容积的3/4。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8、从6mm煤样中取出全水分煤样后,将剩余煤样全部破碎到3mm,然后将3mm煤样用二分器缩分,分别用于制备1mm煤样和1.5mm煤样,严禁6mm煤样直接制备1mm煤样和1.5mm煤样,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

9、3mm煤样的缩分必须使用二分器,缩分后用于制备1.5mm的煤样不得少于1kg,用于制备1mm的煤样不得少于2kg。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10、1.5mm和1mm的煤样制备过程中,应全部过筛,特别是1.5mm的煤样制备时,应严禁过度破碎,破碎一遍后进行筛分,将筛上物再次进行破碎,再次进行筛分,筛下物不得重复破碎,最后使煤样全部过筛。1mm的煤样过筛后,须用二分器缩分出不少于0.5kg和0.1kg的煤样分别用于存查煤样和制备分析煤样。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11、将1mm的分析煤样称重后,放置在烘箱内进行干燥,烘箱温度不得高于50℃,若烘箱鼓风效果不好,应对煤样及时翻动,若在制备3mm和1.5mm及1mm的煤样过程中发现煤样较湿时,也可提前放在烘箱内适当干燥。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12、分析煤样在规定温度下干燥1小时后,进行称重检验并确定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后,将煤样粉碎成粒度为0.2mm的小样,并使之全部过筛;小样粉碎完成后,不要立即装瓶,要在空气中放置5-10分钟后装瓶,装瓶煤样量不少于50克,但又不超过煤样瓶容积的3/4为宜,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13、煤样制备完成装瓶后,应立即贴好标签,注明煤种、采样地点、批号、吨数、用户、分析项目及采样时间和人员,若集团公司抽查煤样,应注明“局检”字样。若工作人员不负责,致使标签不整洁、内容有误或信息不全。每一项不合格对责任人扣罚5分。

14、煤样制备完后,应随即将使用过的破碎机膛内的存煤清除干净,以备下次使用,锤式破碎机应打开机膛,手工将膛内存煤清理干净,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15、所有的采制样设备使用完毕后,应立即进行保养维修,并将室内外及设备卫生清理干净,工具摆放整齐。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16、制样后的弃样要倾倒到货场煤堆中,严禁到处乱倒,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

17、采、制样工要及时做好各种采、制样记录,根据分工不同,各负其责,经检查各项计录若有错误,每一处对责任人扣罚5分。

18、分析煤样和全水分煤样于第二天上班后,立即送交化验室进行化验分析,送样时要填写送样登记单,送样人和收样人对样品清点无误后,签字交接。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

19、送样人将昨天化验分析的煤样在化验室内暂存,将前天的分析煤样与送样登记本审核无误后撤回,并将撤回的瓶子及时洗涮干净并循环再用,若发现煤样瓶不全或煤样瓶未经洗刷便使用,对责任人每瓶扣罚5分。

三、化验管理规定

1、化验员接到煤样后仔细核对全水标签是否与煤样瓶编号相对应,察看煤样瓶标识是否齐全、明确,若无问题应在送样交接本上签字并接收,若因送样人和接样人对煤样不认真检查交接,每出现一项错误对责任人扣罚5分。

2、化验员不论进行何种项目的化验分析,称取煤样前都应对煤样反复搅匀,全水分煤样搅拌时间不得小于1分钟,严禁出现煤样未搅匀而直接称取煤样的现象。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5分。

3、煤样称取完毕要立即将标签放回原位并盖好盖,以防煤样被混淆或污染。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

4、煤样称量完毕后,将当日煤样单独存放,并将天平和天平台清扫干净。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

5、灰分测量人员应先检查马弗炉烟筒的阀门是否开启,试验中时刻注意高温炉及温控仪的工作状况,出现问题作好记录,并及时处理和汇报,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

6、水分测定人员应严格控制测量温度和测量时间,并及时打开和盖好称量瓶的盖子。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并责令其重新化验分析。

7、水分测定人员对使用过的水分瓶子应洗刷烘干后再用,严禁未经洗刷或烘干直接使用。否则按每瓶5分对责任人扣罚。

8、硫分测量人员应时刻注意炉温及气泵运行情况,及时做标样标定仪器的准确度,及时更换硅胶和电解液,交班时应更换好硅胶和异颈燃烧管的硅铝酸棉,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5分。

9、发热量测定人员应给量热仪定时加水,若工作量较大时,应增加加水次数。冲氧时压力不得高于3.2MPa,冲氧时间不得少于20mm。准备实验时认真检查氧弹支架及点火丝的连接情况,避免发生短路烧坏设备和氧弹开路浪费氧气的情况。每月反标一次热容量,若有问题及时处理汇报。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由工作人员会同班长进行仪器热容量的标定,并将相连两次热容量的比较分析结果,汇报分管领导。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10、胶质层测量人员应认真清洗煤杯等配件,煤杯底部不得留有积炭,试验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认真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汇报,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5分。

11、粘结指数分析人员应首先根据煤样的焦渣特征来确定该煤样与无烟煤的配比比例,若CRC≥4则按5:1进行配煤,若粘结性结果为0,应改为3:3进行配比实验,若CRC<4则按3:3进行配比,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一次对责任人扣罚10分。

12、若无特殊情况,不得单独对马弗炉升温进行粘结指数和挥发分的测量。应在灰分灼烧完毕后,关闭炉体烟筒阀门,将马弗炉的功能切换到粘结指数或挥发分的性能上,继续升温达到规定温度后,再进行粘结指数和挥发分的测量,若炉温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不到国标要求,应重新操作。测量结束后,应将炉体烟筒阀门打开。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13、所有的实验项目必须做双样,双样不超差时,才可按规定报出结果。班组长应不定期检查原始纪录,察看有无做单样或双样超差报出结果的现象,每发现一项对责任人扣罚5分。若班组长不认真负责,被分管领导查出问题时,对责任人扣罚10分,联责班组长5分。

14、化验员应根据煤样标签注明的分析项目、有关规定和领导的安排进行有关项目的分析,每少分析一项对责任人扣罚50分。

15、试验结束后,化验员立即关闭设备电源,并切断总电源。相应器具归位并保持清洁,若有一项不合格对责任人扣罚5分。

16、灰分分析人员负责每天上报数据的汇总、审查、书写、报送工作,书写日报表时应认真审查发热量、灰分和全水是否匹配,硫分与煤种是否匹配,相关项目有无异常情况,名称、煤种等信息是否全面、正确。经分管领导审查后发现化验数据存在相互矛盾的情况,将对有关项目分析责任人扣罚5分,并联责书写人2分。日报表最晚于每日下午5点送出,报表应送达到矿领导办公室。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

17、化验室班组长具体负责每天下午4点前,化验数据在“煤炭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网的上传和审核工作,上报数据时应仔细审核发运量和化验数据,确保准确无误,方可上传。当发生数据上报错误或延时,对责任者扣罚10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8、遭遇雷雨天气时应关闭电脑停止试验,待雷雨停止后方可继续试验,若因工作人员处理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19、化验员应将试验后的可燃剩余物如:挥发分焦渣、粘结指数焦渣、胶质层剩余物及水分煤样应集中存放,积攒到一定数量后,有班组长负责倒回煤堆。若存在乱扔乱放的现象,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四、综合管理规定

1、采制化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班中严禁喝酒,喝酒后严禁上岗,每出现一次对责任者扣罚30分,并联责班组长10分。

2、采制化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国标进行操作,确保化验数据准确不超差,若出现人为因素造成的数据超差,对责任人扣罚5-20分。若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报矿进行处理。

3、制样室和化验室的存查煤样由班组长负责保管,存查煤样应避免雨淋或阳光直射,煤样橱应加锁管理。出口煤存查煤样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国内商品煤存查煤样不得少于2个月,与用户共同封存煤样不少于1个月,其它煤样不得少于3天。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4、所有化验器具均已登记在册,试验者应轻拿轻放,若有损坏应以旧换新,并对损坏原因进行分析,若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按器具价格的50%进行赔偿。

5、设备出现故障,工作人员应首先报告班组长共同解决,若不能正常处理,汇报分管领导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若不汇报或不记录,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5分。

6、采制化工作人员应爱惜设备,正规操作,若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害设备,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报矿进行处理。

7、各采制化设备应建立维修保养记录本,使用人将设备的维修、保养、仪器标定及异常情况做好记录,经检查无记录或记录不全对责任人扣罚5-10分。

8、采制化的各项记录和报表,应根据分工不同各负其责认真完成,班组长负责分工、督促和检查。若在内部或外部组织的检查中发现错误,对责任人扣罚10-20分,联责班组长5分。

9、采制化班组长应定期察看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回报,否则对责任人扣罚5分。

10、采制化人员月度交接班时,由班组长监督下共同完成各项物品及设备的交接,接班人接班后出现的各种责任由其承担。若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5分。

9、采制化工作人员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织毛衣、玩游戏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扣罚5分。

10、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关闭门窗、电源、水源,有班组长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去,否则对责任人和检查人分别扣罚5分。

11、卫生区、劳动纪律等其它方面按科内及矿上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煤质事故分析与责任追究

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明确产品质量管理的责任,确保煤质化验数据的准确性。当发生矿方煤质化验结果与客户方的化验结果超出误差范围,并引起争议时。我方应以此事件作为煤质事故进行内部分析处理。分析处理时,科成立以科长或书记加分管副职及相关人员在内的分析小组。分析小组对化验室的封存煤样及制样室的存查煤样重新制样,并重新编号后进行化验。以找出问题的原因所在,明确责任,找出责任人,并形成事故分析及处罚报告,报科领导审批。

六、奖罚规定

1、为加强采制化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产品检测的准确性。若当月车运商品煤未发生质量索赔时,将对采制化工作人员每人奖励100分。

2、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使采制化工作人员努力降低或取消商品煤以质计价中产生的扣款,当该月以质计价报局数据全部合格时,对采制化工作人员每人奖励100分。

3、当用户提出质量异议,并经分析是我方化验结果有误时,取消当月所有采制化人员的奖励,并经煤质事故分析小组分析出责任后,对责任人加扣100分。

高高的小虾米
健壮的魔镜
2026-05-10 09:53:44
煤炭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消防验收合格。

如果不涉及销售,仅仅是存放,可以不用办理任何手续,这个其实也没什么人管。

如果仅从事煤炭仓储业,不经营煤炭,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如果申请从事煤炭仓储,申请人在办理工商登记前应当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环保审批。煤炭仓储管理制度煤炭仓储管理制度(试行)为确保进出场煤炭验收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序的进行,确保煤炭仓储存量准确,煤炭科学合理存放,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煤炭验收,管理内容。煤炭验收是指对进出场煤炭数量检验和样品采集。数量检验是应用国家计量部门检测认可的计量工具,对到场煤炭进行称重计量验收过程煤样采集是根据国家有关煤炭采样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到场煤炭采样送达的过程。

等待的方盒
谨慎的康乃馨
2026-05-10 09:53:44
当前,煤炭企业整体经营状况不佳,经济效益下滑严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决定了企业经营业绩、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也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稳定和谐。本文简要分析当前煤炭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现状,探讨如何加强煤炭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实现提高其经济效益,促进我国煤炭企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关键词:煤炭企业;经营管理;现状;发展措施

世界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我国各行业以及企业在更广度和深度上参与国际竞争,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也日趋复杂,传统能源企业煤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企业经营管理上也面临着新的要求。煤炭企业要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的要求,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释放企业活力,实现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煤炭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现状

(一)经营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一些煤炭企业根据国家财务法规要求,重视销售成本核算,对所耗成本的市场价值有所忽视。煤炭企业的经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成本管理至关重要,而加强经营管理是降低成本的重要方面。有的企业或职工片面认为经营管理是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等少数人的职责,自身成本意识不强,全员控制成本的积极性不高。注重购买成本的核算,而对销售成本管理薄弱,对市场反映不够灵敏,浪费现象比较突出。

(二)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

企业对经营管理的各环节缺乏统筹管理,从资源收购到产品产出售至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管理意识不强。在进行财务管理时,没有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未能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核算。例如:注意收购后经营成本的核算管理,而对人力资源的经营管理缺乏科学系统性;重视事后问题的解决,而事前、事中管理薄弱;忽视对交易成本和储存成本等的核算,影响了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制约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成本核算方式不当

现行的会计核算方式以终端产品为唯一对象,会计核算在整个生产链条的最后一个环节,而对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各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各环节的成本核算对提高企业利用资源的效率意义重大。因此,这种核算方法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很不全面、不够准确,无法掌握各运营环节的成本信息。

(四)企业文化建设有待加强

煤炭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采取了大量措施,开始重视经营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提升作用,但多从体制机制层面下功夫,在完善日常管理上下功夫,而忽视了企业员工文化方面的教育,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文化建设对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企业文化建设与经营管理互为融合是企业发展的必然结果,还能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加强企业煤炭经营管理的策略

(一)明确经营目标,增强管理意识

企业以产品的生产经营为中心工作,各种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管理目标不明确、经营意识淡薄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明确企业经营目标、增强管理意识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明确的目标管理体系。生产经营的第一个阶段,都应建立明确的效益控制指标。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督和调控。对总目标进行分解,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的检查调控,完善效益目标调控体系建设。二是更新管理意识与管理理念。在煤炭企业生产管理实践中引入现代管理理念、核算理念等先进理念。例如,在进行企业成本核算时,要牢固树立机会成本的观念,从多角度对企业成本进行核算。

(二)创新营销模式,加强营销管理

市场需求决定的供求关系,煤炭企业要改变过去只管生产,不重视销售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充分研究市场的基础上,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如果无视市场的变化和需求,想生产什么就销售什么,势必导致销售业绩不理想,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一是要成立专门的市场调研小组,认真了解和分析煤炭销售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二是要建立客户档案系统,密切与客户的沟通联系,关注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变化信息。三是要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销售队伍,提高市场营销技巧与能力,大力拓展市场,强化售后服务,逐步提高在煤炭以及能源市场的占有率,从而实现企业营销战略目标。四是要强化企业供销管理,供应和销售是保证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在当前煤炭市场整体疲软的形势下,更应牢固树立“产品就是品牌、 质量就是效益、客户就是上帝”观念,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最佳经济效益。

(三)更新经营手段,推进信息化建设

在信息化迅猛发展的时代,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企业管理方式、管理思想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整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发展方向。采用先进的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企业在第一时间获得与企业发展的相关信息,发现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潜在问题,把信息化系统建设延伸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是规范管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电子版的基础资料、基准信息的代码等,并应用于相关的财务数据、生产数据和销售数据的统计中,增强经营管理数据的集中性和关联性,保证经营管理数据的真实性,使公司管理层掌握更为准确实时的信息。二是改造传统业务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结合现代信息技术,从企业的整体运营出发,实现业务流程的计算机程序化,通过减少人工操作来避免误差。在实践操作中,要加强各单位系统之间的协调与对接,本着科学高效的原则,改进和强化业务流程,通过集团各分公司、各部门间的高效、协调运作,达到提高整个集团的整体竞争力和管理经营水平的效果。三是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计电算化应用。会计电算化是现代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会计电算化正处在走向成熟和稳步发展的阶段。煤炭企业要加快会计电算化建设步伐,实现企业财务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化。

(四)加强文化建设,强化经营管理

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要实现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转变,突出人在企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现代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一是增强竞争意识,提升员工能力。传统的人事制度管理,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员工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水平的积极性不高。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促进员工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发挥其最大的自身潜能,为企业生产经营做出更大贡献。二是强化干部考核,提高管理效率。实行企业领导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打破用人上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强化干部的考核,加强量化考核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应劝其辞职或直接给予解聘,从而调动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改革分配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优效优酬,拉开薪资档次,对为企业经营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或特殊津贴。对煤炭企业各级经营者,可采取年薪、分红、期权奖励进行激励,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我国煤炭企业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存与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煤炭销售形势一片大好,而最近几年却遭遇了十分困难的局面,在各级政府下大力气推进煤炭销售的同时,煤炭企业更要自我加压,通过内部挖潜,创新生产经营管理方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在新形势下的科学发展、快速发展。

端庄的凉面
妩媚的小虾米
2026-05-10 09:53:4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第四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煤炭经营企业第五条 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第六条 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可以规定设区的市有关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第七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取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查的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在五千万元以上;

(二)独立拥有产权的储煤场地在二万平方米以上;

(三)独立拥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施;

(四)独立具备符合规定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人员。第九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计量设施、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第十条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当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三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十四条 按规定由设区的市有关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后报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审查的,设区的市有关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第十五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第十六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第十七条 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